簡介
《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是達爾文論述生物進化的重要著作,出版於1859年。該書大概是19世紀最具爭議的著作,其中的觀點大多數為當今的科學界普遍接受。在該書中,達爾文首次提出了進化論的觀點。他使用自己在1830年代環球科學考察中積累的資料,試圖證明物種的演化是通過自然選擇(天擇)和人工選擇(人擇)的方式實現的。該書中引用了《齊民要術》和《本草綱目》,並稱之為“古代中國百科全書”。據科學史家潘吉星考證,達爾文在奠定和充實其生物進化論的過程中,還涉獵過《周禮》《大唐西域記》、《康熙字典》等中國古代文獻。
作者介紹
達爾文(1809~1882),出生於英國西部施魯斯伯里一個世代為醫的家庭。16歲時,他被送到愛丁堡大學學習醫學。但達爾文從小就愛打獵,採集礦物和植物標本。父親認為他遊手好閒,1829年,在盛怒之下,他被父親送到劍橋大學學習神學,希望他成為一個“尊貴的牧師”。1831年,達爾文從劍橋大學畢業。同年12月,英國政府組織了“貝格爾”號軍艦環球考察,達爾文以“博物學家”身份自費搭船開始考察活動。這艘軍艦穿越大西洋、太平洋,經過澳大利亞,越過印度洋,繞過好望角,於1836年10日回到英國。1842年,他第一次寫出《物種起源》的簡要提綱。1859年11月,達爾文經過20多年研究,終於寫成科學巨著《物種起源》(全名:《論藉助自然選擇(即在生存鬥爭中保存優良族)的方法的物種起源》)。1882年4月19日,這位偉大的科學家因病去世,他的遺體被安葬在牛頓墓旁。達爾文的祖父曾預示過進化論,但礙於聲譽,始終未能公開其信念。他的祖父和父親都是當地的醫生,家裡希望他將來繼承祖業,1825年16歲時便被父親送到愛丁堡大學醫學。達爾文自己把《物種起源》稱為“一部長篇爭辯”,它論證了兩個問題:第一,物種是可變的,生物是進化的。當時絕大部分讀了《物種起源》的生物學家都很快地接受了這個事實,進化論從此取代神創論,成為生物學研究的基石。即使是在當時,有關生物是否進化的辯論,也主要是在生物學家和基督教傳道士之間,而不是在生物學界內部進行的。第二,自然選擇是生物進化的動力。當時的生物學家對接受這一點猶豫不決,因為自然選擇學說在當時存在著三大困難。
如果達爾文知道奧地利遺傳學家孟德爾的實驗,就不會在遺傳問題上陷入絕境了。孟德爾在1865年就已經發現了基因的分離定律和獨立分配定律。生物遺傳並不融合,而是以基因為單位分離地傳遞,隨機地組合。因此,只要群體足夠大,在沒有外來因素(比如自然選擇)的影響時,一個遺傳性狀就不會消失(膚色的融合是幾對基因作用下的表面現象)。在自然選擇的作用下,一個優良的基因能夠增加其在群體中的頻率,並逐漸擴散到整個群體。
很顯然,孟德爾主義正是達爾文所需要的遺傳理論。可惜,孟德爾的發現被當時的科學界完全忽視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孟德爾主義在1900年被重新發現時,遺傳學家們卻認為它宣告了達爾文主義的死亡,在他們看來,隨機的基因突變,而不是自然選擇,才是生物進化的真正動力。只有一些在野外觀察動植物行為的生物統計學家仍然信奉達爾文主義,因為他們所觀察到的生物對環境的奇妙適應性,是無法用隨機的突變來解釋的。
書籍內容
概要
《物種起源》是進化論奠基人達爾文的第一部巨著,全書分為十五編,前有引言和緒論。十五編的目次為:第一,家養狀態下的變異;第二,自然狀態下的變異;第三,生存鬥爭;第四,自然選擇(即適者生存);第五,變異的法則;第六,學說之疑難;第七,對自然選擇學說的各種異議;第八,本能;第九,雜種性質;第十,地質記錄的不完整;第十一,古生物的演替;第十二,生物的地理分布;第十三,生物的地理分布續篇;第十四,生物間的親緣關係:形表學、胚胎學和退化器官;第十五,綜述和結論。從前十四個篇目上,可以清晰地看到《物種起源》的內容:講述生物進化的過程與法則。而在這前14章中,又可以分成3部分,分別是1至5章,6至10章和11到14章。第一部分的內容是全書的主體及核心,標誌著自然選擇學說的建立。第2部分中作者構想站在反對者的立場上給進化學說提出了一系列質疑,再一一解釋,使之化解。這正表現出作者的勇氣和學說本身不可戰勝的生命力。
理論
在第三個大部分,達爾文用它的以自然選擇為核心的進化論對生物界在地史演變,地理變遷,形態分宜,胚胎髮育中的各種現象進行了令人信服的解釋,從而,使這一理論獲得了進一步支撐。
即最適者生存自然選擇——它的力量和人工選擇力量的比較——它對於不重要性狀的力量——它對於各年齡和雌雄兩性的力量——性選擇——論同種的個體間雜交的普遍性——對自然選擇的結果有利和不利的諸條件,即雜交、隔離、個體數目——緩慢的作用——自然選擇所引起的絕滅——性狀的分歧,與任何小地區生物的分歧的關聯以及與歸化的關聯——自然選擇,通過性狀的分歧和絕滅,對於一個共同祖先的後代的作用——一切生物分類的解釋——生物體制的進步——下等類型的保存——性狀的趨同——物種的無限繁生——提要。
前章簡單討論過的生存鬥爭,對於變異究竟怎樣發生作用呢?在人類手裡發生巨大作用的選擇原理,能夠套用於自然界嗎?我想我們將會看到,它是能夠極其有效地發生作用的。讓我們記住,家養生物有無數輕微變異和個體差異,自然狀況下的生物也有程度較差的無數輕微變異和個體差異;同時也要記住遺傳傾向的力量。在家養狀況下,可以確切他說,生物的整個體制在某種程度上變為可塑性的了。我們幾乎普遍遇見的家養生物的變異,正如胡克和阿薩·格雷所說的,不是由人力直接產生出來的;人類不能創造變種,也不能防止它們的發生;他只能把已經發生了的變種加以保存和累積罷了,人類在無意中把生物放在新的和變化中的生活條件下,於是變異發生了;但是生活條件的相似的變化可以而且確實在自然狀況下發生。我們還應記住,生物的相互關係及其對於生活的物理條件的關係是何等複雜而密切;因而無窮分歧的構造對於生活在變化的條件下的生物總會有些用處。既然對於人類有用的變異肯定發生過,那末在廣大而複雜的生存鬥爭中,對於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變異,難道在連續的許多世代過程中就不可能發生嗎?如果這樣的變異確能發生(必須記住產生的個體比可能生存的為多),那么較其他個體更為優越(即使程度是輕微的)的個體具有最好的機會以生存和繁育後代,這還有什麼可以懷疑的呢?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確定,任何有害的變異,即使程度極輕微,也會嚴重地遭到毀滅。我把這種有利的個體差異和變異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變異的毀滅,叫作“自然選擇”,或“最適者生存”。無用也無害的變異則不受自然選擇的作用,它或者成為彷徨的性狀,有如我們在某些多形的物種里所看到的,或者終於成為固定的性狀,這是由生物的本性和外界條件來決定的。不同思想
有幾位著者誤解了或者反對“自然選擇”這一用語。有些人甚至想像自然選擇可以誘發變異,其實它只能保存已經發生的、對生物在其生活條件下有利的那些變異而已。沒有人反對農學家所說的人工選擇的巨大效果;不過在這種情形下,必須先有自然界發生出來的個體差異,然後人類才能依照某種目的而加以選擇。還有一些人反對選擇這一用語,認為它含有這樣的意義:被改變的動物能夠進行有意識的選擇;甚至極力主張植物既然沒有意志作用,自然選擇就不能套用於它們!照字面講,沒有疑問,自然選擇這一用語是不確切的;然而誰曾反對過化學家所說的各種元素有選擇的親和力呢?嚴格地實在不能說一種酸選擇了它願意化合的那種鹽基。有人說我把自然選擇說成為一種動力或“神力”;然而有誰反對過一位著者說萬有引力控制著行星的運行呢?每一個人都知道這種比喻的言同包含著什麼意義;為了簡單明了起見,這種名詞幾乎是必要的,還有,避免“自然”一字的擬人化是困難的;但我所謂的“自然”只是指許多自然法則的綜合作用及其產物而言,而法則則是我們所確定的各種事物的因果關係。只要稍微熟習一下,這些膚淺的反對論調就會被忘在腦後了。自然規律
對正在經歷著某些輕微物理變化、如氣候變化的一處地方加以研究,我們將會極好地理解自然選擇的大致過程。氣候一發生變化,那裡的生物比例數幾乎即刻就要發生變化,有些物種大概會絕滅,從我們所知道的各地生物的密切而複雜的關係看來,可以得出如下的結論:即使撇開氣候的變化不談,生物的比例數如果發生任何變化,也會嚴重地影響其他生物。如果那地區的邊界是開放的,則新類型必然要遷移進去,這就會嚴重地擾亂某些原有生物間的關係。請記住:從外地引進來一種樹或一種哺乳動物的影響是何等有力;對此已有所闡明。但是,在一個島上,或在一處被障礙物部分環繞的地方,如果善於適應的新類型不能自由移入,則該處的自然組成中就會騰出一些地位,這時如果某些原有生物按照某種途徑發生了改變,它們肯定會把那裡填充起來;因為如果那區域允許自由移入,則外來生物早該取得那裡的地位了。在這種情形下,凡輕微的變異,只要在任何方面對任何物種的個體有利,使它們能夠更好地去適應改變了的外界條件,就有被保存下來的傾向;於是自然選擇在改進生物的工作上就有餘地了。
正如第一章所闡明的,我們有充足的理由可以相信,生活條件的變化,有使變異性增加的傾向;在上節所述的情形中,外界條件既變,有利變異發生的機會便會漸多,這對自然選擇顯然大大有利。如果沒有有利變異發生,自然選擇便不能發生作用,切勿忘記,“變異”這一名詞所包含的僅僅是個體差異。人類把個體差異按照任何既定的方向積累起來,就能使家養的動物和植物產生巨大的結果,同樣地,自然選擇也能夠這樣做,而且容易得多,岡為它有不可比擬的長久期間去發生作用。我不相信必須有任何巨大的物理變化,例如氣候的變化,或者高度的隔離以阻礙移入,藉以騰出一些新的空位,然後自然選擇才能改進某些變異著的生物,而使它們填充進去。因為各地區的一切生物都以嚴密的平衡力量互相鬥爭著,一個物種的構造或習性發生了極細微的變異,常會使它比別種生物占優勢;只要這個物種繼續生活在同樣的生活條件下,並已以同樣的生存和防禦的手段獲得利益,則同樣的變異就會愈益發展,而常常會使其優勢愈益增大。還沒有一處地方。在那裡一切本地生物現已完全相互適應,而且對於它們所生活於其中的物理條件也完全適應,以致它們之中沒有,一個不能適應得更好一些或改進得更多一些;因為在一切地方,外來生物常常戰勝本地生物,並且堅定地占據這片土地。外來生物既能這樣在各地戰勝某些本地生物,我們就可以穩妥地斷言:本地生物也會發生有利的變異,以便更好地抵抗那些侵入者。
人類用有計畫的和無意識的選擇方法,能夠產生出而且的確已經產生了偉大的結果,為什麼自然選擇不能發生效果呢?人類只能作用於外在的和可見的性狀:“自然”——如果允許我把自然保存或最適者生存加以擬人化——並不關心外貌,除非這些外貌對於生物是有用的。“自然”能對各種內部器官、各種微細的體質差異以及生命的整個機構發生作用。人類只為自己的利益而進行選擇:“自然”則只為被她保護的生物本身的利益而進行選擇。各種被選擇的性狀,正如它們被選擇的事實所指出的,都充分地受著自然的鍛鍊。人類把多種生長在不同氣候下的生物養在同一個地方;他很少用某種特殊的和適宜的方法來鍛鍊各個被選擇出來的性狀;他用同樣的食物飼養長嗤和短椽的鴿;他不用特別的方法去訓練長背的或長腳的四足獸;他把長毛的和短毛的綿羊養在同一種氣候里。他不允許最強壯的諸雄體進行鬥爭,去占有雌性。他並不嚴格地把一切劣等品質的動物都毀滅掉,而在力之所及的範圍內,在各個不同季節里,保護他的一切生物。他往往根據某些半畸形的類型,開始選擇;或者至少根據某些足以引起他注意的顯著變異,或明顯對他有利的變異,才開始選擇。在自然狀況下,構造上或體質上的一些極微細的差異,便能改變生活鬥爭的微妙的平衡。因此它就被保存下來了。人類的願望和努力只是片刻的事啊!人類的生涯又是何等短暫啊!因而,如與“自然”在全部地質時代的累積結果相比較,人類所得的結果是何等貧乏啊!這樣,“自然”的產物比人類的產物必然具有更“真實”得多的性狀,更能無限地適應極其複雜的生活條件,並且明顯地表現出更加高級的技巧,對此還有什麼值得我們驚奇的呢?
自然變異
一個物種要實現任何大量的變異,就必須在變種一旦形成之後,大概經過一段長久期間,再度發生同樣性質的有利變異或個體差異;而這些變異必須再度被保存下來,如此,一步一步地發展下去。由於同樣種類的個體差異反覆出現,這種構想就不應被看作沒有根據。但這種構想是否正確,我們只能看它是否符合併且能否解釋自然界的一般現象來進行判斷。另一方面,普通相信變異量是有嚴格限度的,這種信念同樣也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構想。雖然自然選擇只能通過並為各生物的利益而發生作用,然而對於我們往往認為極不重要的那些性狀和構造,也可以這樣發生作用。當我們看見吃葉子的昆蟲是綠色的,吃樹皮的昆蟲是斑灰色的;高山的松雞在冬季是白色的,而紅松雞是石南花色的,我們必須相信這種顏色是為了保護這些鳥和昆蟲來避免危險。松雞如果不在一生的某一時期被殺害,必然會增殖到無數;我們知道它們大量受到食肉鳥的侵害;鷹依靠目力追捕獵物——鷹的目力這樣銳利以致歐洲大陸某些地方的人相戒不養白色的鴿,因為它們極容易受害。因此,自然選擇便表現了如下的效果,給予各種松雞以適當的顏色,當它們一旦獲得了這種顏色,自然選擇就使這種顏色純正地而且永久地保存下來。我們不要以為偶然除掉一隻特別顏色的動物所產生的作用很小;我們應當記住,在一個白色綿羊群里,除掉一隻略見黑色的羔羊是何等重要。前面已經談到,吃“赤根”的維基尼亞的豬,會由它們的顏色來決定生存或死亡。至於植物,植物學者們把果實的茸毛和果肉的顏色看作是極不重要的性狀;然而我們聽到一位優秀的園藝學者唐寧說過,在美國,一種象鼻蟲對光皮果實的危害,遠甚於對茸毛果實的危害;某種疾病對紫色李的危害遠甚於對黃色李的危害;而黃色果肉的桃比別種果肉顏色的桃更易受某種病害。如果藉助於人工選擇的。一切方法,這等微小差異會使若干變種在栽培時產生巨差異,那么,在自然狀況下,一種樹勢必同一種樹和大量敵害作鬥爭,這時,這種感受病害的差異就會有力地決定哪一個變種——果皮光的或有毛的,果肉黃色的或紫色的——得到成功。
觀察物種問的許多細小的差異時(以我們有限的知識來判斷,這些差異似乎不十分重要),我們不可忘記氣候、食物等等對它們無疑能產生某種直接的效果。還必須記住,由於相關法則的作用,如果一部分發生變異,並且這變異通過自然選擇而被累積起來,其他變異將會隨之發生,並且常常具有意料不到的性質。
我們知道,在家養狀況下,在生命的任何特殊期間出現的那些變異,在後代往往於相同期間重現,——例如,蔬菜和農作物許多變種的種籽的形狀、大小及風味;家蠶變種的幼蟲朗和蛹期,雞的蛋和雛雞的絨毛顏色,綿羊和牛靠近成年時的角,都是如此,同樣地在自然狀況下,自然選擇也能在任何時期對生物發生作用,並使其改變,之所以能如此,是由於自然選擇可以把這一時期的有利變異累積起來,並且由於這些有利變異可以在相應時期遺傳下去。如果一種植物因種籽彼風吹送得很遠而得到利益,那么通過自然選擇就會實現這一點,其困難不會大於植棉者用選擇的方法來增長和改進葫內的棉絨。自然選擇能使一種昆蟲的幼蟲發生變異而適應成蟲所遇不到的許多偶然事故;這些變異,通過相關作用,可以影響到成蟲的構造。反過來也是這樣,成蟲的變異也能影響幼蟲的構造;但在一切情況下,自然選擇將保證那些變異不是有害的,因為如果有害,這個物種就要絕滅了。
自然選擇
自然選擇能使子體的構造根據親體發生變異,也能使親體的構造根據子體發生變異。在社會性的動物里,自然選擇能使各個體的構造適應整體的利益;如果這種被選擇出來的變異有利於整體。自然選擇所不能做的是:改變一個物種的構造,而不給它一點利益,卻是為了另一個物種的利益。雖然在一些博物學著作中談到過這種效果,但我還沒有找到一個值得研究的事例,動物一生中僅僅用過一次的構造,如果在生活上是高度重要的,那么自然選擇就能使這種構造發生很大的變異;例如某些昆蟲專門用以破繭的大顎,或者未孵化的雛鳥用以啄破蛋殼的堅硬喙端等皆是。有人說過:最好的短嘴翻飛鴿死在蛋殼裡的比能夠破蛋孵出來的要多得多;所以養鴿者在孵化時要給予幫助。那么,假使“自然”為了鴿子自身的利益,使充分成長的鴿於生有極短的嘴,則這種變異過程大概是極緩慢的,同時蛋內的雛鴿電要受到嚴格選擇,被選擇的將是那些具有最堅強鴿嚎的雛鴿,因為一切具有弱椽的雛鴿必然都要死亡;或者,那些蛋殼較脆弱而易破的將被選擇,我們知道,蛋殼的厚度也像其他各種構造一樣,是變異的。
在這裡說明以下一點,可能是有好處的:一切生物一定都會偶然地遭到大量毀滅,但這對於自然選擇的過程影響很小,或者根本沒有影響。例如,毎年都有大量的蛋或種籽被吃掉,只有它們發生某種變異以避免敵人的吞食,它們才能通過自然選擇而改變。
然而許多這等蛋或種籽如果不被吃掉,成為個體,它們也許比任何碰巧生存下來的個體對於生活條件適應得更好些。再者,大多數成長的動物或植物,無論善於適應它們的生活條件與否,也必定每年由於偶然的原因而遭到毀滅;雖然它們的構造和體質發生了某些變化,在另外一些方面有利於物種,但這種偶然的死亡也不會有所緩和。但是,即使成長的生物被毀滅的如此之多,如果在各地區內能夠生存的個體數沒有由於這等偶然原因而全部被淘汰悼,——或者,即使蛋或種籽被毀滅的如此之多,只有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能夠發育,——那么在能夠生存的那些生物中的最適應的個體,假使向著任何一個有利的方向有所變異,它門就比適應較差的個體能夠繁殖更多的後代。如果全部個體都由於上述原因而被淘汰,如在實際中常常見到的,那么自然選擇對某些有利方向也就無能為力了。但不能因此就反對自然選擇在別的時期和別的方面的效力;因為我們實在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許多物種曾經在同一時期和同一區域內部發生過變異而得到改進。
自然法則
在變化著的生活條件下,生物構造的每一部分幾乎都要表現個體差異,這是無可爭論的;由於生物按幾何比率增加,它們在某年齡、某季節或某年代,發生激烈的生存鬥爭,這也確是無可爭論的;於是,考慮到一切生物相互之間及其與生活條件之間的無限複雜關係,會引起構造上、體質上及習性上發生對於它們有利的無限分歧,假如說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有益於每一生物本身繁榮的變異,正如曾經發生的許多有益於人類的變異那樣,將是一件非常離奇的事。但是,如果有益於任何生物的變異確曾發生,那么具有這種性狀的諸個體肯定地在生活鬥爭中會有最好的機會來保存自己;根據堅強的遺傳原理,它們將會產生具有同樣性狀的後代。我把這種保存原理,即最適者生存,叫做“自然選擇”。“自然選擇”導致了生物根據有機的和無機的生活條件得到改進;結果,必須承認,在大多數情形里,就會引起體制的一種進步。然而,低等而簡單的類型,如果能夠很好地適應它們的簡單生活條件,也能長久保持不變。根據品質在相應齡期的遺傳原理,自然選擇能夠改變卵、種籽、幼體,就像改變成體一樣的容易。在許多動物里,性選擇,能夠幫助普通選擇保證最強健的、最適應的雄體產生最多的後代。性選擇又可使雄體獲得有利的性狀,以與其他雄體進行鬥爭或對抗;這些性狀將按照普遍進行的遺傳形式而傳給一性或雌雄兩性。
自然選擇是否真能如此發生作用,使各種生物類型適應於它們的若干條件和生活處所,必須根據以下各章所舉的證據來判斷。但是我們已經看到自然選擇怎樣引起生物的絕滅;而在世界史上絕滅的作用是何等巨大,地質學已明白他說明了這一點。自然選擇還能引致性狀的分歧;因為生物的構造、習性及體質愈分歧;則這個地區所能維持的生物就愈多,——我們只要對任何一處小地方的生物以及外地歸化的生物加以考察,便可以證明這一點。所以,在任何一個物種的後代的變異過程中,以及在一切物種增加個體數目的不斷鬥爭中,後代如果變得愈分歧,它們在生活鬥爭中就愈有成功的好機會,這樣,同一物種中不同變種間的微小差異,就有逐漸增大的傾向,一直增大為同屬的物種間的較大差異、或者甚至增大為異屬間的較大差異。
我們已經看到,變異最大的,在每一個綱中是大屬的那些普通的、廣為分散的、以及分布範圍廣的物種;而且這些物種有把它們的優越性——現今在本上成為優勢種的那種優越性——傳給變化了的後代的傾向。正如方才所講的,自然選擇能引致性狀的分歧,並且能使改進較少的和中間類型的生物大量絕滅。根據這些原理,我們就可以解釋全世界各綱中無數生物問的親緣關係以及普遍存在的明顯區別。這的確是奇異的事情,——只因為看慣了就把它的奇異性忽視了——即一切時間和空間內的一切動物和植物,都可分為各群,而彼此關聯,正如我們到處所看到的情形那樣,——即同種的變種問的關係最密切,同屬的物種問的關係較疏遠而且不均等,乃形成區及亞屬;異屬的物種間關係更疏遠,並且屬間關係遠近程度不同,乃形成亞科、科、目、亞綱及綱。任何一個綱中的幾個次級類群都不能列入單一行列,然皆環繞數點,這些點又環繞著另外一些點,如此下去,幾乎是無窮的環狀組成。如果物種是獨立創造的,這樣的分類便不能得到解釋;但是,根據遺傳,以及根據引起絕滅和性狀分歧的自然選擇的複雜作用,如我們在圖表中所見到的,這一點便可以得到解釋。
同一綱中一切生物的親緣關係常常用一株大樹來表示。我相信這種比擬在很大程度上表達了真實情況。綠色的、生芽的小枝可以代表現存的物種;以往年代生長出來的枝條可以代表長期的、連續的絕滅物種。在每一生長期中,一切生長著的小枝都試圖向各方分枝,並且試圖遮蓋和弄死周圍的新技和枝條,同樣地物種和物種的群在巨大的生活鬥爭中,隨時都在壓倒其他物種。巨枝為分大枝,再逐步分為愈來愈小的枝,當樹幼小時,它們都曾一度是生芽的小枝;這種舊芽和新芽由分枝來連結的情形,很可以代表一切絕滅物種和現存物種的分類,它們在群之下又分為群。當這樹還僅僅是一株矮樹時,在許多茂盛的小枝中,只有兩三個小枝成長為大枝了,生存至今,並且負荷著其他枝條;生存在久遠地質時代中的物種也是這樣,它們當中只有很少數遺下現存的變異了的後代,從這樹開始生長以來,許多巨枝和大枝都已經枯萎而且脫落了;這些枯落了的、大小下等的枝條,可以代表那些沒有留下生存的後代而僅處於化石狀態的全目、全科及全屬。正如我們在這裡或那裡看到的,一個細小的、孤立的枝條從樹的下部分叉處生出來,並且由於某種有利的機會,至今還在旺盛地生長著,正如有時我們看到如鴨嘴獸或肺魚之類的動物,它們由親緣關係把生物的兩條大枝連絡起來,並由於生活在有庇護的地點,乃從致命的競爭、里得到倖免。芽由於生長而生出新芽,這些新芽如果健壯,就會分、出枝條遮蓋四周許多較弱枝條,所以我相信,這巨大的“生命之樹”在其傳代中也是這樣,這株大材用它的枯落的枝條填充了地殼,並且用它的分生不息的美麗的枝條遮蓋了地面。
理論背景及形成
理論背景
在當時,人們普遍都接受創造論,相信上帝創造世界、並一次就創造出所有的生物,同時上帝也賦予每種生物各自的角色,而每個物種的設計都非常完美,所以物種是永恆固定不變的。地層中發現的化石是古代地球曾經遭遇大洪水的證據,那些化石就是沒有登上諾亞方舟的動物。地球的歷史大約只有六千年左右(參見年輕地球創造論),這是經由從亞當和夏娃開始後的人類世代所推算的時間。達爾文1809年生於英格蘭舒茲伯利(Shrewsbury)。達爾文從小就對礦物和動物有興趣。1831年他從劍橋大學神學院畢業,然而他還是對地質學及生物學比較有興趣。1831年12月達爾文參加了海軍艦艇小獵犬號前往南美洲從事自然調查研究工作;最初他在南美海岸調查,並多次進入南美洲西邊的加拉巴哥群島,經過太平洋到達紐西蘭、澳大利亞及南非,然後又回到南美洲,直到1836年10月才回到英國。
理論形成
達爾文在南美洲考察時,在安地斯山山頂上發現海洋生物的化石,讓他感到困惑。在小獵犬號啟航時,達爾文曾帶了一本英國地質學家萊爾所著的《地質學原理》;萊爾認為地球的地形、地貌是經過長時間不斷的細微變化的結果,萊爾相信風力、雨滴、冰雪等微小的力量,持續千萬年後就可以完全改變地表的形貌。達爾文本人也相信,只要時間足夠,無法察覺的細微改變也可以造成巨大的變化。達爾文推算白堊紀中期距今約有三億年左右的歷史,持續長時間微小的地震等自然因素使得原來在海中的生物遺蹟能在高山上發現。
達爾文雀
在加拉巴哥群島考察時,達爾文發現每個島嶼上的陸龜及雀鳥並沒有很大的差異,但又有些許的不同。他又發現加拉巴哥群島的生物與南美洲大陸的種類非常相似;於是他開始懷疑島上生物可能有共同的祖先,他們之間的差異是由於千百年來適應各個島嶼不同環境的結果。每一個物種都是一些細微的變化在無數個世代的過程中產生的結果。
生物進化在當時並不是新的概念。1809年時,法國動物學家拉馬克便提出:當環境改變時,物種會調適發展自己的器官來適應環境,常用的器官會發育變大、不用的器官會逐漸退化,並且這一代獲取的改變會遺傳給下一代;但沒有科學證據可以證明“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特徵可遺傳”的假說。後來達爾文又從英國人口學者馬爾薩斯所著的《人口論》得到靈感;馬爾薩斯認為:人類糧食的生產永遠無法趕上人口的增加,致使糧食供不應求,進而發生饑荒或戰爭,導致一部分人口死亡。達爾文以此聯想到生物演化發生的機制:演化是生存競爭中自由淘汰的結果,食物與空間等資源有限,只有最適應環境的個體才能生存下來,延續族群。
“天擇”的概念逐漸在達爾文的五年環球考察過程中形成。在1836年回到英國後,達爾文慢慢將他的看法寫成文章,然而沒有發表。大部分科學家認為,達爾文遲了很久才發表他的作品,原因之一就是擔心引起教會勢力的強烈反彈。1858年,達爾文接到在馬來群島調查的博物學者華萊士有關物種形成的文章;華萊士對於物種形成的看法與他有很多相似之處,增加了達爾文對其學說的信心。於是兩人在1858年的倫敦林奈學會中,以兩人共同署名的方式,發表有關物種形成的看法。接著達爾文在1859年發表了《物種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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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評價
歷史上從未有一本書受到如此激烈的謾罵和詛咒,也從未有一本書同時受到如此熱烈的喝彩與追捧,達爾文的偉大思想在過去曾是笑談,而現在卻是人們的共識,《物種起源》的巨大影響遠遠超出了生命科學本身,已經成為人類思想史上光芒四射的燈塔。《物種起源》自1859年在英國倫敦出版以來,受到眾多市民的熱烈歡迎,被爭相購買。這本書的第一版1250冊在出版之日就全部售罄。它以全新的進化思想推翻了神創論和物種不變論,把生物學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提出震驚世界的論斷:生命只有一個祖先,生物是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逐漸發展而來的。它發表傳播後,生物普遍進化的思想以及“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論已為學術界、思想界公認為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20世紀40年代初,英國人霍爾丹和美籍蘇聯生物學家杜布贊斯在達爾文思想的影響下,創立了“現代進化論”。可以說,這本書在人類思想發展史上是最偉大、最輝煌的劃時代的里程碑,對人類歷史有著極大的影響。
它被譽為影響世界歷史進程的經典著作和震撼世界的10本書之一
其他分別是:《君主論》《天體運行論》《自然哲學之數學原理》《心血運動論》《相對論》《論法的精神》《國富論》《戰爭論》《夢的解析》。
1985年美國《生活》雜誌評選的人類有史以來的最佳圖書。
1986年英國《讀書》雜誌推薦的理想藏書。
所闡述的進化論是19世紀自然科學的三大發現之一。
人類思想發展史上一座最偉大的劃時代的里程碑。
延伸閱讀
《人類的由來》這本書是達爾文的另一部巨著,它闡述了物種起源的一般理論同樣適用於人,為人類歸入科學研究的領域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達爾文認為他的這些科學著作是“他一生中主要的樂趣和唯一的事業”。
《天體運行論》這本書給哥白尼帶來了榮譽,也給他帶來了災難。1543年,哥白尼出版了這部劃時代的傑作。它好比漫長而黑暗的中世紀裡一顆奪目的明星,使科學擺脫了宗教神學的桎梏。
這不但是一本近代生物學最具決定性的開山之作,也是對人類整個意識形態領域產生深遠影響的雄辯式巨著。它挑戰了上帝創造世界說、世界的不變性和神的威力,讓人類得以在科學實證的基礎上審視自身的處境:人的由來,人與自然的關係,生物界的規則與變異。沒有不變的物種,因此也沒有獨立創造的物種。當我以博物學者的身分參加貝格爾號環航世界時,我曾在南美洲看到有關生物的地理分布以及現存生物和古代生物的地質關係的某些事實,這些事實深深地打動了我……於是開始了一個驚天動地的故事。
我充分承認,自然選擇的作用一般是極其緩慢的。只有在一個區域的自然組成中還留有一些地位,可以由現存生物在變易後而較好地占有,這時自然選擇才能發生作用。
雖然同種的一切個體在某種微小程度上互有差異,但是要使生物體制的各部份發生適宜的變化,則常需要很長時間。這種結果又往往受到自由雜交所顯著延滯。許多人會說這數種原因已足夠抵消自然選擇的力量了。
選擇的過程雖然是緩慢的,如果力量薄弱的人類尚能在人工選擇方面多有所作為,那末,在很長的時間裡,通過自然力量的選擇,即通過最適者的生存,我覺得生物的變異量是沒有止境的,一切生物彼此之間以及與它們的物理的生活條件之間互相適應的美妙而複雜的關係,也是沒有止境的。——第四章〈自然選擇;即最適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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