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競爭(competition)是個體或群體間力圖勝過或壓倒對方的心理需要和行為活動。即每個參與者不惜犧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獲得個人利益的行為,目的在於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標,競爭是個人或群體的各方力求勝過對方的對抗性行為,因此,其積極作用是能使人振奮精神,奮發進取,促進社會進步,提高勞動生產率。其消極作用是挫傷雙方積極性,使有限的資源難以發揮最佳效益,造成個體間或群體間的不團結,不利於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發展。因為一方成功,意味著另一方就要失敗,可以說,個人或群體的競爭機會越多,則成功和失敗的機會也越多。在社會生活中,競爭往往通過競賽的形式表現出來,如球賽、衛生評比、數學競賽等。其實,許多社會現象實質上也是另一種形式的競爭。政治、經濟、軍事、教育、文化和衛生等現象,無不例外。在目前社會政治、經濟體制的改革中,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發展,在走向“市場”的道路上,競爭是一種極為重要的發展機制。
競爭可分為個體間競爭與群體間競爭兩種。多伊奇(Deutsch,1949)曾設計了一個現場實驗,、以比較兩種競爭的效果。該實驗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從志願者中選出條件相似的50人,分為10組,各組5人,其中5個小組在內部開展個人競爭,5個小組在組與組之間開展群體競爭。實驗結果表明:無論個人間還是小組間,只要是在競爭條件下,每個群體中各個成員的工作是相互支持的,共同活動的目的指向性很強,彼此的情況及時交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能提高單位時間的效率。問題在於,競爭也會催生宗派主義情緒的滋長,不利於建立群體之間的良好關係。
心理效應
喚起動機,超常發揮
競爭作為一種社會性刺激,會對個體產生一系列心理需要和行為活動。個體的需要多種多樣,處於競爭條件下,人們的自尊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更為強烈,對於競賽活動將會產生更加濃厚的興趣,克服困難的意志更加堅定,爭取成功的信念也更加堅強。個體將動員一切力量,全力以赴,充分發揮內在潛力與創造力,力爭使自己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應激狀態,全身動員
競爭時,由於人們處於一種應激狀態,產生了強烈的情緒體驗,刺激著腎上腺體分泌激素,血糖升高從而使全身肌肉產生了一種緊張感,全身各器官和組織也都動員起來,應對突然面對的緊急情況。這種緊張感對參加體育競賽及其他項目的競賽都是有益的。知己知彼,揚長補短
通過與他人的競爭,個體對自己的特點和能力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因此能客觀地評價自己,揚長補短,精益求精。即使是遇到失敗,遭到挫折,也能尋找原因爭取“東山再起”。所謂“失敗是成功之母”。急功近利,鼠目寸光
由於個體一心想戰勝對方,經常將自己與對手進行比較,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競爭對手的優點、友好的表示等視而不見,不想做出公正的評價,甚至採取妒忌、貶低和仇視的態度,不利於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從長遠的發展看,這樣會因小失大,也是鼠目寸光的表現。此外,個體與個體、群體與群體頻繁地進行競爭,容易產生緊張、憂慮、自卑等消極情緒體驗,不利於個體的身心健康。在有些場合,如體育方面的重大比賽,升學考試,職業競賽蕁活動,參加競賽者心理壓力特別大,由於求勝心切,反而會產生怯場與失誤,從而影響正常水平的發揮,而且對個體的心理健康也會產生長期和深遠的影響。
關係
合作與競爭各有特點
現實生活中,群體與群體之間、群體中各成員之間,總是處於競爭與合作狀態之中,有競爭,也有合作,往往兩者並存,從而使社會生活變得千姿百態。毫無疑問,合作和競爭都有各自的特點。合作能有力地協調人際關係,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合作過程中,群體成員之間也有競爭,競爭對於提高個人工作效率有顯著的作用。例如,一個籃球隊在對抗賽中,隊與隊之間是競爭關係,而每個籃球隊內各成員之間則是合作關係。每個隊員都想為全隊多作貢獻,投籃命中率高的隊自然是優勝者,而投籃手則需要其他成員的密切配合。另外,一個群體內部進行合作時,必然與其他成員展開競爭。所以說,競爭與合作相互依賴,缺一不可。
合作能促進人際關係,提高工作效率。
詹森(Johnson,1981),控制了四個群體進行比較研究,四個群體指合作的班群體,競爭的班群體,在本群體內合作與外群體進存競爭的群體,以及各成員自己單獨活動的群體。學科有閱讀,語文、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心理學以及體育。該研究包括了從幼稚園到大學的各個年齡組。結果表明,在班級中與他人合作的人,比彼此競爭的人和自己單獨學習的人學得好。各學科、各年齡段都如此。大學生來說合作的積極性作用稍弱一些。詹森根據實驗結果指出,一個學生若在合作情境下成績居於中間,那么,在競爭或單獨學習的情境下,如果按100名排列,他大約就要落到第80名左右了。也就是說,他的成績要從中游降到下游。詹森強調指出,合作不僅對提高成績,且在促進個體社會化,形成互相支持、喜歡和接納的人際關係能力,提高自尊心,形成對同伴、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的積極態度,保理健康等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競爭有利於提高個人工作效率。奧格登做過一項關於警覺性的實驗。實驗材料是用一光源在暗室內隨機調節發光強度,要求被試加以判斷,實驗者記錄判斷的正確和錯誤次數。實驗將被試分為三個等組,給以相同的要求和時間。除A組外,其他兩組分別接受不同的指導語,即A組是控制組,不作任何激勵。B組是個人競委組,實驗者告訴該組成員說,實驗目的是要比較誰的注意力、觀察力最強。C組是群體競賽組,實驗者告訴他們說,實驗目的是進行群體之間的比賽,看哪一組成績最好。結果表明,在個人競賽條件下,B組成績最好,每人判斷錯誤為8次(平均);A組最差,即對照組未受任何激勵,每人判斷錯誤為24次(平均);C組成績居中,在合作條件下,每人判斷錯誤為14次(平均)。實驗結果說明合作也能提高工榨效率,但次於個人競爭。
人們更傾向於競爭
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社會心理學家對合作與競爭問題進行亍大量研究。許多研究認為,儘管合作是最好的策略,但許多人寧可選擇競爭也不願意合作。如多伊奇和克勞斯(N.Deutsch&.R.Krauss,1960)的“卡車競賽實驗”。實驗要求被試兩人一組,分別充當甲乙兩運輸公司的經理。兩人的任務都是使自己的車輛以最快的速度從起點通向終點,速度越快賺錢越多,要求他們儘可能多地賺錢。每人都有兩條路線可選,一條個人專用的但是較遠的通道;一條近道,是兩人共用的,但路很窄,每次只能通行一輛車。十分明顯,為了多賺錢雙方應該合作,輪流走近路。輪流走近路比走遠路少費時間,只有合作才是上策。然而實驗的結果表明雙方都力圖搶先通過,結果狹路相逢,誰也不肯讓步。競爭的趨勢並不是以卡車競賽的性質所決定的,其他遊戲競賽情境中也同樣存在競爭。如魯斯等人(R.Luce&H.Raiffa,1957)的“囚犯困境”實驗,探討的也是相互作用的雙方既有利害衝突,又有共同利益的混合動機情況中,人們究竟是採取合作還是競爭行為的策略問題。弗里德曼把“囚犯困境實驗”改成賭博遊戲由兩人進行,互不講話,只把結果由釋放或判刑變為得分或金錢。遊戲雙方A與B都面臨著合作或競爭兩種行為選擇。如果規定AB都選X則每人得10分,如果一人選X而另一人選Y,則選Y者得15分,選X者輸15分;如果兩人都想多贏分而讓對方多輸分,同時選Y則兩人都輸5分。
實驗結果表明,雙方都有強烈的競爭傾向,只有1/3的被試者選擇合作,另外2/3的被試者即使知道合作穩得高分,對雙方都有利,但還是選擇帶有冒險性的競爭。
米納斯的“鼓勵合作實驗”。米納斯提供的是沒有合理理由作為支持競爭策略的實驗模式。在這個實驗中,選擇x即選擇合作策略總是較好的,是能得高分的。如果A選X,B選X則A得4分,即使B選Y,A得1分也比選Y好。若A選Y則術是o分就是3分。對於B來說,選x不是得4分就是1分,選Y則得3分或o分。然而,即使合作可以穩得最高分,大多數被試還是寧願競爭而不合作。因為對多數人來說他們不是為亍多得分,而是要戰勝其他人。
研究者(張智等,2001),對大學生競爭/合作策略取向的研究也發現,大學生競爭策略平均分顯著高於合作策略平均分,說明大學生更崇尚競爭策略。
確實,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科技的進步,社會生活中更多地充滿了競爭。但是,必須正確對待競爭與合作的關係。只有競爭,沒有合作,競爭缺乏潛力,只有合作,沒有競爭,合作缺乏動力。競爭與合作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如果過分強調競爭,以致損害了其他目標,就對集體精神和集體道德有所破壞。另一方面,競爭中經常遭受失敗,則會使人產生挫折感、失敗感與自卑感。所以,在競爭中可以設有多種標準,參加競爭者可以根據各自的具體條件,提出自己的奮鬥目標,努力爭取勝利,獲得成功感。雖然競爭是社會活動不可缺少的一種動力,但競爭中也可以包含合作,相互分享各種有效的資源,使合作成為人們提高競爭力的手段。含作是人類生存的必要方式,人們通過合作,取長補短,既可以發揮個人的優勢,又彌補了個人的缺陷,這是在競爭中獲勝的前提。一言以蔽之,在合作中有競爭,在競爭中有合作,這是提高個體核心競爭力的關鍵。
相關名言
高尚的競爭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休謨
科技創新是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的必由之路。——周海中
要成為領袖,無論從事什麼行業,都要比競爭對手做好一點。——李嘉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