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德國現代哲學家、語言學家、美學家伽達默爾著,1960年出版,全名為《真理與方法——哲學解釋學的基本特徵》。本書主要探討了理解現象的本體論問題、存在範圍、個體性及語言在理解活動中的作用,集中表達了伽達默爾的現代解釋學美學的觀點。
組成部分
在第一部分中,伽達默爾考察了“教化”、“共通感”、“判斷力”、“趣味”這四個人本主義美學基本概念,指出了藝術經驗的關鍵是在主體參與下理解活動的具體作用,認為真正的藝術是源於主體體驗的表現藝術,藝術作品就是體驗的表現。藝術作品與遊戲相似,“對於觀者來說並在觀者中才存在”;藝術作品是不斷開放的、永遠待完成的創造物,因而藝術具有時間特性,藝術作品的意義隨著時間而演變;藝術作品還具有擴充性和隨機性,對藝術作品的欣賞是一個主動的過程,是對藝術的再造和重組。
在第二部分中,伽達默爾認為理解活動是普遍的人類經驗的一部分,發生在人類生活的諸多領域。對藝術作品的理解是一個“視界融合”的過程,是審美主體視界與藝術品包含在自身內的多種視界的融合,這種融合創造了一種超越雙方的新視界。視界的融合表現作品意義的不斷生成過程,這就是理解者與理解對象相互作用的結果,即“效果歷史”。視界融合與效果歷史的產生,是藝術作品的“問”和審美主體的“答”的對話過程的結果,理解者的視界不斷擴展,藝術品的意義也就具有了無限可能性。因此,伽達默爾主張理解活動應與作品完成“解釋學的相遇”的過程,達到理解的真實、完整。
伽達默爾在第三部分中主張:理解的語言性本質,理解對象依存於語言,語言是解釋的構成要素,起到溝通過去、現在、未來,溝通作品、作者、理解者的作用;人在語言中擁有世界,世界在語言中向人呈現;語言將個體與世界聯繫在一起。語言在理解活動中具有重要意義,而理解、解釋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因此語言也具有了本體論意義。
語言的隱喻性、公共性、中介性和語言使理解成為可能的功能,使我們無法離開語言理解作品,也使作品離開語言無法存在。藝術作品的意義要通過語言表達,審美主體的領會也要通過語言完成;在審美理解中,對話與語言相互依存,揭示了審美理解的語言性。他還認為存在只有在“語言之家”中才可以存在,可以被理解。
本書影響
本書問世於1960年,為本世紀繼胡塞爾的《邏輯研究》(1990)、海德格的《存有與時間》(1927)之後又一部重要的哲學經典著作。自問世以來,其影響不僅及於哲學與美學領域,更廣及文藝批評理論、歷史學、法學、神學等人文及社會科學。
正如本書副標題所示,《真理與方法》的目標乃是闡明「哲學詮釋學的其本特徵」。詮釋學脫離釋經學傳統,成為關於理解與解釋的系統理論,始於19世紀的德國哲學家施萊爾馬赫和狄爾泰,但是他們的詮釋學都沒有超出方法論與認識論的範疇。一直要到海德格將此古典詮釋學轉變為存有論的研究之後,詮釋學始發展成為關於理解、意義、人的存在的普遍哲學。加達默爾此書即是站在海德格的基礎上,完成哲學詮釋學的集大成之作。因此,本書也標幟著西方人文思想的大轉折。
世界經典哲學類書籍
哲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是社會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是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質、共性或絕對、終極的形而上者為形式,以確立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為內容的社會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