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格羅塞的《藝術的起源》被公認為是藝術史的代表作、藝術人類學的開山之作,集中體現了格羅塞的藝術史觀。通過對世界各民族的藝術起源的考察研究,初步建立起社會演進論的藝術人類學的學科框架,並為現代藝術科學的建立打下堅實的基石。格羅塞從藝術哲學與藝術科學的區別入手,探討了考察人種學(藝術人類學)對於建立藝術科學的基礎性作用,並對原始民族的藝術做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對於後來的藝術學研究產生深遠的影響。
作者簡介
格羅塞(ErnstGrosse,1862—1927)德國藝術史家、社會學家,現代藝術社會學奠基人之一。曾任弗賴堡大學教授。主要著作有:《藝術的起源》(1894)、《藝術學研究》(1900)等。美學上他主張把哲學美學與藝術科學分離開來,他認為包括藝術在內的精神生活與社會的經濟形態之間有密切關係。提倡從社會學、人類學、民族學等多方面對藝術學和藝術史進行研究。他認為藝術科學的真正目的,是對藝術的性質、產生藝術的原因及其效果作全面探討。藝術活動也是審美活動,它的發展過程或後果都有直接的感情價值,這種感情價值大半是愉快的。所以藝術(或審美)本身也是目的,其它的目的無關緊要。除了藝術活動,還有實際活動(如生產勞動)和遊戲活動。實際活動是一種手段,而遊戲活動中則介於二者之間。他用社會學的觀點深入考察了原始民族的藝術,利用人種史和人類學的資料,闡明藝術起源的社會原因。認為原始藝術同原始民族從事的生產活動有密切聯繫,所以原始藝術既有審美意義又有實際目的,純粹的審美藝術是從原始藝術發展來的。在對原始民族審美活動的研究中,他還證明了美感的普遍有效性。在對藝術功用的考察上,認為在原始民族中,藝術是為了造成統一;在文明的今天,藝術的社會職能是提高人類精神,造成社會的統一。他的這些觀點對現代的藝術社會學、審美發生學和文化人類學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對馬克思主義美學也有重要啟發。音樂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獨立的
格羅塞指出,文化低級階段的音樂是與舞蹈、詩歌緊密相連的。舞蹈、詩歌和音樂是一個自然形成的整體,只有人為的方法將它們拆開來分析。格羅塞進一步指出,雖然音樂在形式上與詩歌舞蹈相聯繫,但是從本質上卻是純粹獨立的,他引用叔本華的相關論述:音樂是跟有形世界完全獨立的,完全無視有形世界的。格羅塞指出,音樂並不抄襲自然界的任何現象。格羅塞指出,狩獵民族的歌曲中,節奏比調和重要,他們嚴格遵守節奏,調和卻不那么嚴格,因此最低文化階段的樂器大半隻是用來標記拍子的。接著,格羅塞提出了關於“人類為什麼會有音樂”的思考,利用達爾文的觀點來說,音樂和節奏是我們的動物祖先用於引誘異性的手段,比如說四足類動物中雄性的發聲器官比雌性的要發達,可是格羅塞不同意這種觀點,他說找不出更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在探討音樂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時,格羅塞坦白承認,尚未弄清二者之間的關係,他也存在許多疑問,例如為何布須曼人的音樂才能遠在其他民族之上,就是在一些文明發達的國家中,文明和音樂之間的關係也不上明了,例如德國民族富有極高超的音樂天才,而與之關係密切的英國人中竟不能產生一個偉大的音樂家。世界經典哲學類書籍
哲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是社會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是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質、共性或絕對、終極的形而上者為形式,以確立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為內容的社會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