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宋元時期流行於長江中下游和東南沿海一帶的戲曲藝術。由宋雜劇、唱賺、宋詞和當地民間村坊小曲等綜合發展形成,並以南曲演唱為其形式特徵。戲文亦稱南戲。明祝允明《猥談》:“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徐渭《南詞敘錄》:“南戲始於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號曰‘永嘉雜劇’。”因此,戲文又被稱作溫州雜劇或永嘉雜劇。周密在《癸辛雜誌別集》卷上《祖傑》條中說的“乃撰為戲文以廣其事”,這和劉一清《錢塘遺事》中說的“至戊辰、己巳(1268、1269)年間,《王煥》戲文盛行於都下”的事實,說明戲文藝術在宋元時期的南方民間已經流行。今知劇本約有200多種,但全本留傳的僅有《小孫屠》、《張協狀元》、《宦門子弟錯立身》、《拜月亭記》、《荊釵記》、《白兔記》、《殺狗記》、《琵琶記》等少數幾種,而且大都經過明代人的增刪或改寫。大部分已經散失。另有遺存至今的部分殘曲,記載比較詳備的有錢南揚《宋元戲文輯佚》一書。現在浙、閩等地仍以戲文作為戲曲藝術的泛稱(見宋元南戲)。
產生
宋政權南渡,政治經濟中心南移,藝人和作家集中於宋行都臨安(今浙江杭州)等城市,遂使產生在溫州的南戲,盛行於臨安以及浙﹑閩等地區。一般以《張協狀元》為現存最早的南戲劇本,可能是南宋晚期流傳下來的作品。
南戲的題材內容,多為反映當時在階級和民族壓迫下,戰亂頻繁,民不聊生的時代背景,因此現實性較強,並富於鬥爭性。如《王煥》﹑《蔡伯喈》﹑《王魁》等。
發展
元統一中國後,南戲在和元雜劇的交流中,在藝術上有很大發展。元中期以後,南戲逐漸流傳至北方大都(今北京)等地。元末,四大傳奇﹕《荊釵記》﹑《劉知遠白兔記》﹑《拜月亭》﹑《殺狗勸夫》以及《琵琶記》等名作一時競出,呈現了新的局面。其中,前3劇仍富南戲原有現實主義傳統,除《琵琶記》在思想上投合統治者的口味而以藝術性知名﹑流傳者外,南戲的許多民間腳本常遭宋﹑元統治者禁止,因此傳者甚少。
明中葉以後,又產生了不少優秀的傳世之作,如梁伯龍的《浣紗記》﹑湯顯祖的《牡丹亭》﹑以及清初洪升的《長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等,這些用明代以來盛行的崑腔和其它聲腔演唱的作品,一直傳唱至今。
音樂形式
南戲的戲劇音樂結構在總體上依據於劇本,以主要角色的上下場來分場,每場自成起迄,稱為出,或稱折;一本戲可長達幾十齣,曲牌和套數的運用較為靈活自由。首出由末色介紹劇情大意,稱為“副末開場”。自第2出起,正戲開始,主要和次要角色次第出場,各種大小冷熱場次互相配搭,戲劇矛盾逐漸展開,直到形成高潮。最末一出終場時,則有評述全劇性質的下場詩以為終結。
南戲產生於民間,在其初期階段,結構簡單﹑形式活潑自由,角色不過3﹑4人,進入城市後,劇本增長,角色可多達幾十人;角色分行亦漸細緻明確,基本行當有生﹑旦﹑淨﹑醜﹑外﹑末﹑貼7種,並廣泛吸收諸宮調﹑唱賺﹑詞調﹑宋雜劇﹑元雜劇的腔調﹑形式﹑表現方法和演出技巧。如唱腔和曲牌之吸收詞調;抒情性與敘事性唱腔的結合以及曲牌的聯綴方法之吸收諸宮調和唱賺;念白﹑歌唱﹑滑稽﹑科諢之吸收參軍戲﹑雜劇和院本;歌舞表演之吸收耍鮑老﹑跳竹等。它的歌唱﹑念白﹑科泛﹑舞蹈等表演藝術手段又受到雜劇和其它藝術的影響,逐漸發展至成熟階段,既有整體性的和諧一致,又能各自發揮其所長,逐漸形成完整的表演藝術體系和程式。
南戲的聲腔開始是在民歌的基礎上形成的。最初的南戲是載歌載舞的民間小戲,連線若干首民歌加以歌唱,進入城市之後,才“使村坊小技進與古法部相參”(徐渭語,古法部指唐﹑宋大曲之類),廣泛吸收傳統音樂的有益成分,迄於成熟。王國維統計南戲的260餘首曲牌,出於唐宋詞者190首,出於大曲者24首,出於金諸宮調者13首,出於南宋唱賺者10首,與元雜劇相同者13首,其它17首,可見詞調在南戲中所占的重要地位。這些曲牌流傳到現在的不少,崑腔﹑高腔﹑梨園戲等一些比較古老的聲腔和劇種中,都存留有南戲音樂的遺響。
音樂特點
①南戲唱腔稱南曲,曲調屬五聲音階,多平穩進行,有其慣用的特性音調,形成南曲唱腔綿密柔麗的特色。唱詞用韻基本上以南方江浙一帶語音為標準,有平上去入之別,每套曲牌不限一韻。節奏規整舒長,字少腔多。其節拍形式,除散板﹑慢板﹑快板與北曲相同外,還套用了一種更慢的節拍──贈板(8/4拍或4/2拍)。表達人物內心情感更為深刻細膩。另外,初期的南曲如徐渭所說,是“亦罕節奏”的“隨心令”一類,明代中﹑後期才對板式的講求嚴格起來,形成板數和下板位置均有定製的固定板式。
②音樂結構形式原系民歌體,形式活潑﹑自由,後來逐漸發展成為曲牌聯套結構。每套曲牌可以分為引子﹑過曲(中間主體部分)和尾聲3部分。它雖有一定的聯套程式,但在實際運用時相當靈活,並創造出集曲和南北合套等新的處理曲牌形式及套曲結構的方法,豐富﹑擴展了原有曲牌的表現力。
③南曲對宮調的運用雖較自由;但作為套曲結構,仍須考慮曲牌的前後連線在調高﹑音域及曲調方面的和諧統一。因此,各種曲牌需要有一定的歸屬和類別,為編制新腔和演員的演唱提供方便。因此,南曲的用宮調比較自由,每出每套皆不限一種宮調,這在戲曲音樂發展過程中是一種進步。
④南戲的各種角色均可演唱;除獨唱外,還有對唱﹑同唱及“合唱”。獨唱用以抒發人物的內心情感;對唱﹑同唱用以交流人物間的思想情感和促進戲劇矛盾的發展,“合唱”用以突出語意。烘托氣氛和渲染環境,這些都是增強戲劇性的重要手法。在南北曲交流中,南曲吸收了北曲的一些演唱技巧,在演唱藝術上有很大提高。
⑤前期,南戲的演唱以徒歌為主。這種徒歌常以板來控制節奏和襯托唱腔。後來,以笛﹑鼓﹑板為主要伴奏樂器,如明代沈德符《顧曲雜言》所說:“南曲不仗弦索為節奏。”至於加用笙﹑琵琶﹑三弦等為唱腔伴奏,可能是明代以後的情況。
角色行當
南戲的腳色,通常為生、旦、淨、醜、末、外、貼等七種。其中以生、旦為主,展開劇情,其他腳色皆為配角。
生:戲中的男主角,一般扮演書生、秀才、狀元之類的人物。
旦:戲中的女主角,所扮演的人物一般都為青年女子。
淨:淨本有正淨和副淨之分,南戲中只有副淨。副淨出於唐代參軍戲中的參軍這一角色,故他所扮演的人物一般也都具有滑稽打諢的特徵。
在戲中所扮演的人物大致和淨所扮人物相同,也是插科打諢一類的人物。
末:末也有正末和副末之分,而南戲也只有副末。副末在戲中一是用以開場,二是扮演次要的男性人物。副末與副淨相對,蓋源於唐代參軍戲中的蒼鶻,故也帶有插科打諢的特徵。
外:南戲中的外,扮演老年男子,或老年婦女。
在明(公元1368——公元1644)成化、弘治以後,南戲進一步發展演變為“傳奇”,對明(公元1368——公元1644)、清(公元1644——公元1911)兩代的戲曲影響很大。
劇本有一百七十多種左右,但是全本留傳的僅有《小孫屠》、《張協狀元》、《宦門子弟錯上身》、《牧羊記》、《拜月亭》、《荊釵記》、《白兔記》、《殺狗記》、《琵琶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