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chán dá ㄔㄢˊ ㄉㄚˊ纏達(纏達)
宋 代民間說唱藝術的一種曲調。一說是一種歌舞相兼的藝術形式。 王國維 《宋元戲曲考·宋之樂曲》:“其歌舞相兼者則謂之傳踏,亦謂之轉踏,亦謂之纏達。”參見“ 纏令 ”。
歷史考證
纏令在《西廂記》中,有時經常只是一隻曲子,猶如詞曲中的小令。這種曲子名字上還直標“纏令”或“纏”字。如[醉落魄纏令]、[點絳唇纏]、[香風合纏令]、[上平西纏令]、[哨遍纏令]、[文序子纏]、[喜遷鸞纏令]、[伊州袞纏令]、[甘草子纏令]、[快樂爾纏令]、[碧牡丹纏令]、[鬥鵪鶉纏令]、[棹孤舟纏令]、[侍香金童纏令]、[降黃龍袞纏令]、[河傳纏令]、[梁州纏令]、[廳前柳纏令]、[憑欄人纏令]、[支花纏]共32曲。以正曲作引子,後又有兩腔互用,循環間用的叫“纏達”。即由三隻曲子以上組成一套的形式。耐得翁《都城紀勝》說:“引子後以兩腔互迎,循環間用者為纏達。”
王國維認為“纏達”就是“轉踏"(又叫“傳踏”) (《宋元戲曲史》)。
在《董解元西廂記》中,此類形式有兩種:一是首曲直標“纏令”的;一是不標的。如開卷首套共四曲,除引、尾外,尚有兩曲:[仙呂•醉落魄纏令]、[整金冠]、[風吹荷葉]、[尾]。
次套則共六曲,不標“纏”如:[般涉調•哨遍]、[耍孩兒]、[太平賺]、[拓枝令]、[牆頭花]、[尾]。
全書中引尾中間有兩曲的有:[仙呂•醉落魄纏]、[仙呂•點絳辱纏]、[雙調•豆葉黃]、[正宮•虞美人]、[正宮•文序子]、[黃鐘宮•快樂爾纏令]、[中呂•碧牡丹]、[越調•鬥鵪鶉]、[中呂•棹孤舟]、[黃鐘•侍香金童]、[黃鐘•降黃龍袞]、[越調•上平西]、[越調•廳前柳]、[正宮•梁州令]、[南呂•一支花]、[中呂•安公子]等。
也有中間三隻曲子或三隻以上曲子的。如:[越調•上平西纏令](四曲)、[正宮•梁州令纏令](五曲)、[黃鐘•間花啄木兒](十四曲)。也有只用一曲的。
自然,這些曲牌仍用箏、琶伴奏。所以,它們自然也可算作箏曲。這也可以從解放後發現的河南溫縣宋代墓磚雕散樂圖,加以說明。
這方面的最著名的藝人是南宋的張五牛。耐得翁《都城紀勝》說:“唱賺在京師日,有纏令,纏達……中興後,張五牛大夫逐撰為賺。”
唱賺的腳本稱賺詞,《武林舊事》載:南宋書舍才人李霜涯以撰賺詞為著名。
元以後,不少說唱藝術仍用箏伴奏。如至今盛行於北方的曲子系列,象陝西、山西的幾路曲子(又稱迷胡、眉戶),河南、湖北的《大調曲子》(又稱鼓子曲),琴書類的山東琴書、徐州琴書、翼城琴書、武鄉琴書、四川琴書、北京琴書及四川揚琴,雲南揚琴、廣東木魚歌、安徽琴書等。秦箏在中華民族傳統音樂和說唱藝術中的地位,從此也可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