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文化包工頭”現象,指的是許多劇團(尤其是戲曲劇團)紛紛邀請有限的幾位著名導演執導新創劇目,而這些導演有自己相對穩定的整支二度創作隊伍,包括作曲、舞美、服裝、燈光甚至化妝、道具等等,他們往往以一個群體的形式,由導演出面包攬劇團整個創作過程中的各環節。國內文藝界普遍存在的一種病態的現象,是由於人才的缺乏和盲目沖獎等原因造成的這種現象。
最近,國內舞台頻現“大製作”,不少作品不見得流行,但上述“幕後新聞”倒是流傳得很開。曾經有一陣遭遇媒體集中炮轟的“文化包工頭”現象,因為少數影視、音舞、戲劇界“超級大腕”的加盟愈演愈烈,甚至出現了“包工寡頭”。
現象
“文化包工頭”現象,在國內文藝界普遍存在,確實是一種病態的、扭曲的狀態。在市場機制下,一些名導演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在這個問題上除了要求他們“道德自律”之外,別無他法。然而,出現這種病態狀況的根源,則是需要我們去深入思考的問題是:我們要問一問,藝術創作的“甲方”,為何肯給名導演們、作曲家們動輒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天價稿酬。天價稿酬,還有動輒千萬元的巨額投資,最終目的是什麼?難道豪華的創作陣容和奢侈的舞台大製作,就是獲獎的保證嗎?就可以與優秀作品劃等號嗎?前者也許可能,後者遠遠未必。而如果僅有豪奢的大製作,在沒有達到相當的藝術水準時也能夠獲獎,人們也會質疑這樣的評獎。
許多文化工作者都患上了‘精品焦慮症’。現在甭管有實力沒實力輒就搞精品,請大腕,沒有考慮到文化的可持續發展。文化在社會前進中有其發展定力,要在充滿自然競爭的生態環境中發展,不能過分地拔苗助長。他認為只有我們的文化人保有沉穩的創作心態,培植良好的文化心態和文化生態,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文化包工頭”現象。
出現原因
1、主要原因在於人才的匱乏。由此,“那些蜻蜓點水、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飛行導演’們便頻頻出手,但疲於奔命自然無法持續拿出征服觀眾的‘乾貨’來,常見的景象是豪華包裝和明星堆砌,這樣勢必會進一步導致院團的人才流失和劇目藝術價值的下降。
2、催生‘文化包工頭’現象的另一個原因正是由於不少劇院追求劇目獲獎,把獲獎作為唯一證明藝術成就與價值的標準,這說明我們的價值評估體系出了問題,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現狀
部分導演、編劇、舞美、音樂等壟斷舞台藝術生產的一條龍班底,被人形象而不無貶義地稱為“文化包工頭”。目前,小“包工頭”已經不算什麼稀奇事,動輒可以“吸”走七位數、八位數酬勞的“巨頭”“寡頭”也已經出現,一些舞台新劇目、新山水實景劇、新露天藝術“大典”,除了演員以外,其他的創作者都被外請特邀的創作團隊“包圓”。而個別曾經被認為“最好”的“大腕”級主創,在他旗下組合應接不暇時,頻頻催生創作酬勞的天價。在這樣一批“旗艦”作品的領航下,各地追求超級大製作、哄搶“金牌編導”,不求實在、只求最貴的勢頭,也不斷升溫。
曾經有媒體驚詫,在某個重要文化節日中,一人導演了七台戲;最牛燈光,一人設計了九台戲。但是,現在以“產量”論座次已過時,少數超級“包工頭”比的是“畝產量”。比如,某編導打“飛的”,時而到某劇現場“蜻蜓點水”一下,便輕輕鬆鬆拿走了幾百萬;某導演甚至無暇分身到現場,靠隔著電腦回看排練錄像並給以“指示”,其團隊就從一個原創劇目中拿掉了上千萬。
“文化包工頭”曾經以在創作上的成就得到了公認,但在裹脅著市場誘惑、文化名利、政績工程等多重因素的創作“大項”面前,能把持自我、堅持藝術個性,不唯利、不短視者並不多。尤其是那些千人抬、萬人哄的“大鱷”們,“國內舞台捨我其誰”的自信與“我就應該是最貴的”的顢頇,讓他們不斷偏離藝術的根本性要求,為財辛苦為財忙。江蘇省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汪人元說:“那些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飛行導演’們頻頻出手,但疲於奔命自然無法持續拿出征服觀眾的‘乾貨’來,常見的景象是豪華包裝和明星堆砌,這樣勢必會進一步導致院團的人才流失和劇目藝術價值的下降。 ”重利之下,名編導對原來一無所知的行當盲目“軋一腳”的現象也頻頻出現,如素有“巴山鬼才”之稱的魏明倫那樣堅持“讓我去編、導、演其他劇種,我不知道會弄出個什麼慘不忍睹的樣子來”的“呆子”,已被視為另類。
“文化包工頭”現象的愈演愈烈,往往以新戲砸了首演口碑、創作者砸了藝術與職業道德的招牌為代價。但是,作為本來期盼看到好戲的普通觀眾,他們更希望對動輒投下幾千萬、到頭來卻打了水漂的“為大眾的創作”,事後點個賬、問個責、說個是非曲直。
備受爭議的“文化包工頭”現象在文化圈引起強烈反響,處在“漩渦”中的焦點人物、戲劇評論家、院團長紛紛從不同角度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一場“文藝爭鳴”由此展開。戲曲作家羅懷臻甚至提出,能否試著辦一屆不評獎的藝術節。
評論
文化包工寡頭、巨頭混得如魚得水,其新品創作卻不見佳。這對國內原來就比較薄弱的舞台原創來說,絕不是件好事。
就因為優秀創作人才的奇缺,對有限創作資源哄搶、開掘過度,甚至到了搞什麼幾家獨大和藝術家個人崇拜的地步,到頭來也是捨本逐末的事。沒有“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艱辛創作,哪會有真正的藝術精品出現?這個道理,說說不難,但要做起來,就會遭遇很多現實“瓶頸”。有投資方眼光的瓶頸,有創作表演畸輕畸重的瓶頸,有藝術評獎的瓶頸,有政績評判體系的瓶頸。到頭來把希望、利益、藝術、市場的訴求都寄予藝術大腕一人,可是,繁榮文化的事情,真的能交給幾個“文化包工頭”來解決?
文化領域如果形成壟斷,就會造成畸形的文化生態。藝術創作的“甲方”動輒投給“乙方”天價稿酬,以及動輒千萬元巨額投資的最終目的是什麼?說起來,甲方乙方無非是在這一場遊戲中貪圖彼此的名與利。然而,“文化包工頭”們卻忘了自己究竟帶著文化的頭銜,一味追逐名利而忽略自己作品真正的藝術含金量,無疑是為自己的藝術道路埋下陷阱;反過來說尋找文化包工頭的投資商、製作人們,如果你們真是有心想做出優秀的舞台藝術,何苦要花大價錢去請一個三心二意、靈感透支的所謂大腕?是到了雙方該清醒思考的時候了。
相關措施
一、核心在於“文化壟斷”,壟斷同樣會產生腐敗:怎樣看待戲劇界的這種現象,必須從思想理論上去認識。只有認識到位,解決的舉措才能有的放矢。馬克思、列寧分析過資本主義經濟領域、特別是生產領域中的壟斷問題,但沒看到他們有過對文化領域壟斷的分析。文化領域出現壟斷現象,這可說是當前中國的一個特點。但從其壟斷的本質特徵來說,倒是一樣的,即是產生腐敗。在生產領域的表現,主要是扼殺新技術、造成技術停滯。
二、關鍵是要改革現行文藝評獎(比)制度,把評獎(比)權還給觀眾:有人可能要問,既然有的名導演、名作曲家等,要價如此之高,導演結果又不討觀眾喜歡,文藝院團不去請他們不就完了嗎!事實不行。現行體制促使院團領導要的是“搏獎”,新創劇目一旦能得獎,就既能拿獎金、又能得好評,不僅臉上有光,而且還有可能因此提升。
三、當前基本要務,有關宣傳、文藝部門應該管一管:每一個文藝戰士的成長,終需有兩方面的因素,內因與外因。宣傳、文藝領導部門,則是重要的外因。在文藝戰線上,能培養出一個優秀的導演、作曲家或演員,宣傳、文藝領導部門功不可滅。反之,在文藝戰線上出了一個不好的導演、作曲家或演員,其責也難以其咎。現在舞台劇製作中,出現了如此嚴重的壟斷情況,當然應該出來管一管了。這決不是要回到過去的“管頭管腳”,而是有三個方面是應該予以顧問的:一是問一下思想。導演、作曲家,作為舞台上的開導者,應該為人師表,為廣大演員和工作人員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