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性質
據介紹,廉政專櫃設在工商銀行徐州分行大同街營業部,是徐州市廉政舉措之一。
按照這一實施辦法,公職人員在收受購物卡(券)後,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到廉政專柜上交,也可交至所在單位紀檢部門,由紀檢部門指派專人上交徐州市廉政專櫃,上交人留存回執聯。廉政專櫃收繳的卡(券),每月由專櫃工作人員匯總報市紀委,由市紀委、專櫃人員共同退回給出售的企業,並兌換現金上繳“510”廉政專戶。
此辦法規定,公職人員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但主動上交購物卡(券)到廉政專櫃的,不是違紀。因自身或者與違紀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蓋違紀事實而上交的,不影響性質認定。
具體解釋
據徐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中紀委一直要求公職人員不能利用身份和權力收受禮金禮品、有價證券等,這是違法違紀的。但在現實中,有公職人員有時候確實礙於情面,一些別人送的禮金、購物卡沒能當場退回。
於是,他們就借鑑“510”廉政賬戶的方式,設立了這個廉政專櫃,目的是讓收了這些購物卡(券)的公職人員,有一個自查自糾的機會,給他們建立一個自救的“綠色通道”。
從技術層面上來說,購物卡和銀行卡不同,收繳的時候沒辦法當場查驗卡內金額是否和面值相符,所以,交卡時的上繳單上要填售卡企業名稱、交卡時間、面值和實際金額等內容;隨後進行密封,定期到售卡企業一張張核對實際金額,有已經消費的,就列印出明細單據,以實際金額為準。
爭議觀點
1、中國各大入口網站的新聞跟帖,卻是不憚以各種“最壞的惡意”對廉政專櫃進行揣測,諸如“通知:下班後大家一起去專櫃取自己的東西”、“由有關部門統一分配”、“年底統一作為獎金髮放,這樣就不違紀了,吃獨食是違紀違法的”……
2、而一個IP位址來自徐州的“網友”寫下了這樣一句坦誠而又無奈的留言:“網友多多見諒,腐敗多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你們有什麼高明的辦法既可以在面子上說得過去,又可以適當抑制腐敗,請告訴我。”
3、很明顯,給公職人員放寬了“想法”,即留有足夠的思考餘地。因為不同人員有不同的想法,所以不限定具體時間,地點,也是給足公職人員上繳的空間。從另一個方面講,也凸顯了人性化。——沈宏勝時評人
4、徐州這個做法其實並不是一個新鮮事物,很多地方都設立過廉政賬戶,有的地方甚至在十年前就搞過這個,但目前來看,效果都不大,這種做法已經被現實多次證明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對反腐無效,所以,我可以預言,徐州這個購物卡廉政制度也不會有什麼顯著效果。——竹立家(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點評
古人云:“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對濁者容忍與妥協,實際上就意味對清者的褻瀆。如果把最後一道防線錯當成第一道防線的話,那將是極其危險的。基於此,反腐敗的終極目標是“廉政專櫃”的消亡,而非“廉政專櫃”像前幾年的“廉政賬戶”熱。
因而,竊以為,反腐敗不能搞欲擒故縱、亡羊補牢的把戲,而應該採取預防和嚴打相結合的辦法,嚴格執法,違法必究,以杜絕行賄受賄現象的發生。否則,等事發後再去“補”,也“補”不全“天鍋”,反腐敗永遠只是一句口號,既不會“開花”,更不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