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源
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大曲是漢代相和大曲,其淵源與商周以來的大型樂舞有關。據近人研究,相和大曲的曲式,實際上是商周樂舞、戰國楚聲的繼承與發展。例證有:①周代殷商後裔宋國公室祭祀祖先的樂曲《商頌?那篇》,戰國屈原作詞的楚聲《招魂》,均由若干段組成的樂曲主體與結束部“亂”聯成。它們與相和大曲《白頭吟》“曲―亂”的結構形式幾乎完全相同。②創作於西周初年的大型樂舞《武》已由引子─樂曲主體五段(五成)─亂(一成)3大部分組成,與相和大曲的大型曲式相比,除沒有“艷”與“趨”外,其基本結構已大體具備。見右表;
分類
漢魏的相和大曲,主要是一種兼有器樂演奏的歌舞曲。也有部分聲樂曲和專稱為“但曲”的器樂合奏曲。其主要作品有《陌上桑》《東門行》《白頭吟》、《步出夏門行》、《廣陵散》、《大胡笳鳴》、《小胡笳鳴》,等等。
相和大曲的結構形式多樣。有的只用“曲”構成最簡單的形式。如《東門行》、《雁門太守行》等;有的只用“艷─曲”兩部分,如《步出夏門行》;有的只用“曲─趨”兩部分,如《滿歌行》、《擢歌行》;有的只用“曲─亂”兩部分,如《白頭吟》。其完整形式則由“艷─曲─趨或亂”3大部分組成。
艷
一般用在曲前,個別的也用在曲後。東漢許慎《說文》云:“艷,好而長也。”漢揚雄《方言》:“美也。”今人楊蔭瀏認為艷是用以引起樂曲的一個華麗而婉轉的抒情樂段。一般由器樂演奏,有時配以歌詞歌唱。左思《吳都賦》“荊艷楚舞”注云:“艷,楚歌也”,看來艷最早可能來自楚聲。
曲
樂曲主體,由分為若干“解”的唱段構成。解可多可少,沒有定規。如《東門行》為4解,《雁門太守行》則為 8解。楊蔭瀏據《太平御覽》引《樂志》“聲徐者為本,聲疾者為解”的記載,認為解是每段舒緩的歌唱之後緊接的奔放熱烈、速度很快的一段音樂,一般由器樂演奏。
趨或亂
是樂曲結束部分。西漢劉安《淮南子》:“足蹀《陽阿》之舞,而手會《淥水》之趨”《釋名》:“疾行曰趨。”《禮記?曲禮注》:“行而張足曰趨。”可見它與舞步有關。據現有資料,趨均作為結束部用在曲後,且都配有歌詞。據此推測,它可能是一個緊張而熱烈的歌舞樂段。個別的如《黃老彈》則只舞不歌。
亂,最早用於商周以來的樂舞孔子曾說“《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他滿耳都感到“亂”的音樂之美。漢王逸《楚辭章句》曾說:“亂,理也。所以發理辭首,撮其要也。”認為亂的功用在於闡發全曲,總括其要點。三國孫該《琵琶賦》在講到《廣陵》等曲時曾說:“曲終歌闋,亂以眾契。”意思是說,亂是在曲結束後將多個“契”(即“合”)加以整理、歸納。正因為如此,所以六朝隋唐間,亂又稱“契”。唐人李良輔《廣陵止息譜序》稱:“契者,明會各之至,理殷勤之餘也。”認為契是統一因素的最高表現,也是全曲總的尾聲。現存琴曲《廣陵散》的曲式結構中亂聲10段,由來自大序、正聲部分的尾聲與來自正聲各段的不同曲調相間組合而成。這樣龐大的亂聲,雖然不是經過總體設計,一次形成,而是經過許多琴家不斷進行再創作的結果,但就其曲式的統一性原則而論,仍可證明王逸、孫該、李良輔的解釋是符合實際的。亂的節奏緊湊,速度較快,是一個熱烈奔放的結束樂段。它與趨的區別,可能在於亂無舞而趨有舞;或者兩者曲式的內部結構有所不同。現存琴曲《廣陵散》“序─正聲─亂聲” 3大部分尚保留著這種完整形式的大致輪廓。
年代
唐代
特徵
唐代是大曲藝術發展的盛期。唐大曲不僅數量多,來源廣,而且藝術水平較高,在歷史上頗負盛名。唐大曲除少量唐以前的清樂舊曲外,主要來自當代新聲:一是在清樂的基礎上吸收西涼、龜茲、疏勒、高昌等西域少數民族音樂和天竺、新羅等外國音樂的滋養產生的“雜用胡夷里巷之曲”;一是各少數民族音樂和外國音樂在傳入內地後,汲取清樂的滋養和經驗形成的大曲。由於套用場合與來源不同,這些大曲可分為用於郊廟祭祀等重大典禮的雅樂大曲,用於宴饗、元旦朝會、重大節日的燕樂大曲與源於宗教的道調法曲 3大類。其中燕樂大曲包括樂大曲(唐張文收作曲)、清樂大曲、西涼大曲、龜茲大曲、疏勒大曲、高昌大曲、安國大曲、天竺大曲等。燕樂大曲和法曲的藝術水平最高,結構也較龐大複雜。如《破陣樂》在雅樂大曲中只有兩遍(段),而在燕樂大曲中卻有52遍之多。
曲目
據唐崔令欽《教坊記》等書記載,唐燕樂大曲的主要作品有《破陣樂》、《綠腰》、《涼州》、《伊州》、《玉樹後庭花》、《泛龍舟》等60餘曲。法曲的主要作品有《霓裳羽衣》曲、《火鳳》、《傾杯樂》、《泛龍舟》等20餘曲。
結構
唐大曲的典型結構由“散序─歌─破” 3部分組成。①散序,即散板的引起部。一般由器樂演奏的若干遍樂曲構成。如《霓裳羽衣曲》散序共 6遍。其音樂頗有特色。②歌頭,又稱中序、拍序或排遍,即有板的樂曲主體。多為慢板,一般由若干遍舒緩的歌唱構成,有時也有舞蹈。如《霓裳羽衣曲》為18遍,《水調》為 5遍。其第 1遍稱歌頭。各遍之間有明顯的節奏變化。據宋王灼《碧雞漫志》等書記載,大體上有、正等部分。③破,又稱“舞遍”,是繁音急節的結束部分。一般由若干遍組成。如《霓裳羽衣曲》有12遍,《水調》有6遍。這部分以舞為主,有時有歌,節奏速度變化極為複雜。第1遍名“入破”,是由慢轉快的部分。據宋人記載,入破後尚有虛催、袞(袞遍)、實催(催拍)、袞(中袞)、歇拍煞袞(殺袞)等部分。近人考證,入破後,節奏已略快,但起初擊鼓只是伴奏音樂而不是催動節奏,故名虛催。袞原是鼓與琵琶共用的術語,即用左右兩杖急速連擊或用拔連續彈挑。唐南卓《羯鼓錄》:“但曲急破,作戟杖連碎之。”“連碎”即袞,它是速度較快的部分。“袞”後,用鼓聲來催動節奏,叫實催。實催後的袞稱中袞,應是快板部分。歇拍,可能是樂曲結束前突然由快轉慢的部分。煞袞,又稱“煞”或“徹”,是破的最後一遍,可能是快速的終止部分。唐人白居易曾說:“凡曲將畢,皆聲拍促速,唯《霓裳》之末,長引一聲也。”
歌詞
唐大曲的歌詞,據現有資料來看,均由若干首五言或七言律詩相間組合而成。如《伊州》大曲歌 5遍,前兩遍各有一首七言詩,後3遍各有一首五言詩;破5遍,前3遍各有一首七言詩,後2遍各有一首五言詩。這些詩大都出自唐代著名詩人之手。
宮調
唐大曲使用的宮調,稱燕樂二十八調,並且普遍使用移調和犯調的轉調手法。唐大曲的樂隊形式多樣,既有各具特色的民族樂隊與外來樂隊,也有博採眾長熔於一爐的混合樂隊。其中清樂的樂隊除六朝清樂舊有的樂器外,進一步吸收了編鐘、編磬等傳統樂器與三弦琴、獨弦琴、方響、跋膝管等新樂器及吹葉等少數民族樂器,組成一個新型的樂隊。龜茲樂隊則以曲項琵琶、豎箜篌、羯鼓、都曇鼓、答臘鼓、雞婁鼓等龜茲民族樂器為主。安國樂隊則由笛、雙篳篥、正鼓、和鼓等傳統樂器組成。西涼樂隊既有編鐘、編磬、彈箏、箏等傳統樂器,也有曲項琵琶、篳篥、銅鈸等龜茲樂器,是一個清樂與龜茲樂的混合樂隊。燕樂樂隊比較特殊,是從當時各種樂隊里選出其中某些樂器,配成各種不同音區的樂器組,如大、小曲項琵琶和五弦琵琶,大、小笙,短笛、尺八、長笛,小箜篌、臥箜篌、大箜篌、銅鈸等,組成一個規模很大的綜合性樂隊。這個樂隊在音色、音量變化方面有其他樂隊所沒有的長處。法曲的樂隊為追求“清而近雅”的風格,則以編鐘、編磬等傳統樂器為主,並吸收曲項琵琶與鐃鈸等外來樂器,是接近於清樂的混合樂隊。
宋代
宋時大曲已漸衰落。《文獻通考》等書記載,宋初教坊所奏大曲凡40曲其中有《涼州》、《伊州》、《水調》、《劍器》等唐時舊曲,也有《平音普天樂》、《宇宙荷皇恩》、《垂衣定》等宋時新聲。
宋大曲的完整形式仍由“散序─歌(排遍)─破”3 部分組成。但宋人對於唐大曲的龐大結構並不全部採用,往往用其部分稱為“摘遍”。至於宋人所作新聲,如道宮《薄媚大曲》《採蓮大曲》宋曾布《水調歌頭》等,幾乎都是摘遍,各曲的具體結構也各有差異。宋大曲的歌詞為長短句。歌詞格律的改變,與樂句結構的改變有關。宋人陳曾認為宋大曲“析慢既多,尾遍又促”。可見宋大曲樂句的句法結構較複雜,曲調也較細緻。
清商
六朝時,相和歌演變成清商樂,相和大曲在流傳過程中受到吳聲西曲的影響而有新的發展;同時,在吳聲西曲基礎上也產生了一部分新的大曲,它的總稱為“清商大曲”。隋唐時,清商樂簡稱清樂,清商大曲才改稱“清樂大曲”。其主要曲目有《明君》、《廣陵散》、《激楚》、《春江花月夜》、《玉樹後庭花》、《泛龍舟》、《鬥百草》等。
清商大曲的典型曲式也由 3部分組成。①引起部分為幾段器樂演奏,稱幾部“弦”。如瑟調曲為七部弦,清調曲為五部弦,平調曲為八部弦,楚調曲為一部弦。②樂曲主體由多段歌唱與器樂伴奏構成。稱為“歌弦”。每唱一段,結尾總有一段器樂演奏的“送”聲。③結束部分又是幾段器樂演奏,稱幾部“弦”有時也用“契”代替。《明君》結尾就用“契”。
清商大曲與相和大曲相比,雖然基本骨架相同,但內部結構更複雜些,器樂演奏的比重也大些。“送”的使用,更可以看出吳聲西曲對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