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正文
北宋時期集藥物學大成之著。全稱《 經史證類備急本草》,31卷,60餘萬言。在廣泛的文獻輯錄基礎上,收藥1 748種。許多已散失的醫方賴其得以留存。北宋唐慎 微約撰於元豐五年(1082)前後。唐 慎微字審元,蜀州 晉原(今四川崇慶)人,後遷居成都行醫,醫術高明。他為士人治病,不要報酬,只求給他提供醫藥資料。《證類本草》中廣博的資料就是用這種方法蒐集到的。在此書以前,北宋政府已先後編修了《開寶本草》( 《開寶新詳定本草》和《開寶重訂本草》)、《嘉祐補註神農本草》(簡稱《嘉祐本草》)及《本草圖經》。其中《嘉祐本草》在《開寶本草》基礎上增補了50餘種文獻(其中本草16部)中的藥物資料,取材精審;《本草圖經》則反映了嘉祐年間全國藥物大普查的豐碩成果。但此二書獨立成書,不便檢閱,於是唐慎微將其融合,又從240餘種醫藥及經史百家書中補充摘引了大量藥物資料,使《證類本草》囊括了北宋以前主要本草的精華。《雷公炮炙論》、《食療本草》、《本草拾遺》等重要藥學著作中的許多內容被保存在《證類本草》中。另從80餘種方書中引錄了方劑數千首,其中包括不少今已失傳的醫方書。
此書較《嘉祐本草》和《本草圖經》多載藥527種,使全書總藥數達到1 748種。卷一、二為“序例”,收載了前代重要本草的序文和總論部分,卷三至二十九為各論,將藥物分為玉石、草、木等十部,每部又分上、中、下三品,全書附藥圖933幅。卷三十為“有名未用”類,即古本所載但後世不詳其用途者。卷三十一為《本草圖經》中的“外草類”及“外本蔓類”。增補的藥物主要來源於唐及五代幾部本草書,為北宋開寶、嘉祐年間兩次官修本草未入選者,療效好的甚少,但仍可據此了解藥物發展的概況,具有一定文獻價值。全書內容廣泛,尤其是炮炙和附方兩部分內容大大充實。此書行文層次分明、先後有序,對資料出處均詳加標註,因此由此書可以清晰看出宋以前主要本草書的發展脈絡。
今存的《證類本草》有兩個主要的版本系統:一是源於大觀二年(1108)初刊的《經史證類大觀本草》(簡稱《大觀本草》),另一是源於政和六年(1116)醫官曹孝忠奉詔校正的《政和新修經史證類備用本草》(簡稱《政和本草》)。這兩系統的版本有40餘種,主要內容相同,但文字、藥序、藥圖仍有不少差異。今易得且較好的版本是人民衛生出版社1957年影印的元代張存惠晦明軒《重修政和經史類備用本草》,該書還包含有宋代 寇宗奭《本草衍義》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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