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神農本草經》系統地總結了古代醫家等各方面的用藥經驗,對已經掌握的藥物知識進行了一次全面而系統的整理。全書總計收錄了365種藥物,正好與一年365日相合,這倒並非巧合,而是作者有意為之的結果。事實上,當時掌握的藥物數量已經遠超此數,但由於受到術數思想的影響,所以從中選取了365種藥物,“法三百六十五度,一度應一日,以成一歲”。
《神農本草經》不止進行了藥物的蒐集工作,還有意識地對所收藥物進行了分門別類工作,將365種藥物按照上、中、下分為三類,這被稱為“三品分類法”。分類的依據主要是藥物的性能功效。
《本經·序錄》中即言:“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久服不傷人,”如人參、甘草、地黃、大棗等;“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需判別藥性來使用,如百合、當歸、龍眼、黃連、麻黃、白芷、黃芩等;“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如大黃、烏頭、甘遂、巴豆等。
《神農本草經》中也蘊含著豐富而深刻的藥物理論,由此奠定了藥物學的理論構架。此部分內容主要見於序錄部分,相當於全書總論,雖然文字並不長,只有十三條,但已經涵蓋了藥物學的各個方面。
以藥物配伍為例,《神農本草經》中提出了君臣佐使的組方原則。所謂君臣佐使,本為社會中的不同階層成員,有不同的職能與等級,藥物學將其借用來說明藥物在配伍中的不同角色,如上品藥為君藥,中品藥為臣藥,而下品藥為佐使藥。在組方時,應該充分考慮藥物的特性,方中既要有君藥、臣藥,還要有起協助作用的佐使之藥。其比例可按照一君、二臣、三佐、五使或一君、三臣、九佐使的原則來處理。
在藥物配伍中,兩味或兩味以上的藥物用在一個方劑中,相互之間會產生不同的反應:有的藥物共同使用能發揮更大的功效,有的兩藥相遇一方會減小另一方的藥性;有的藥可以制約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有的兩種藥品本身均無毒,但如果兩藥相遇則會產生很大的毒性,不能同用等。《神農本草經》中共總結了七種關係,包括單行、相須、相使、相畏、相惡、相反、相殺等,認為對此“七情”要“合和視之”,這便是“七情和合”的配伍原則。
《神農本草經》中對於所收錄的各種藥物的功效和主治疾病都進行了簡要的記載與描述,這無疑是早期臨床藥學寶貴經驗的總結。長期臨床實踐和現代研究都證明《神農本草經》中對於所載藥物的功效認識大部分是正確的,其中許多藥物至今仍然在臨床廣泛套用,比如人參補益、黃連止痢、麻黃定喘、常山截瘧、大黃瀉下等。而且各種藥物主治疾病的種類也非常廣泛,約有170餘種,包括了內、外、婦、兒、五官等科疾病。此外,《神農本草經》中對於藥物的性味、產地與採制、炮製方法,乃至用藥原則和服藥方法等都有涉及,極大地豐富了藥物學的知識體系。
書籍結構
《神農本草經》全書分三卷,載藥365種,以三品分類法,分上、中、下三品,文字簡練古樸,成為中藥理論精髓。其集結成書年代自古就有不同考論,或謂成於秦漢時期,或謂成於戰國時期。原書早佚,現行本為後世從歷代本草書中集輯的。該書最早著錄於《隋書·經籍志》,載“神農本草,四卷,雷公集注”;《舊唐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均錄:“神農本草,三卷”;宋《通志·藝文略》:錄“神農本草,八卷,陶隱居集注。”;明《國史·經籍志》錄:“神農本草經,三卷”;《清史稿·藝文志》錄:“神農本草經,三卷”。歷代有多種傳本和注本,現存最早的輯本為明盧復輯《神農本經》(1616年),流傳較廣的是清孫星衍、孫馮翼輯《神農本草經》(1799年),以及清顧觀光輯《神農本草經》(1844年)、日本森立之輯《神農本草經》(1854年)。
書中藥味365種,當中植物藥252種,動物藥67種,礦物藥46種。根據藥物的性能和使用目的的不同分為上、中、下三品。稱為“三品分類法”,以應“天地人”三才。上品一百二十種,無毒。大多屬於滋補強壯之品,如人參、甘草、地黃、大棗等,可以久服。中品一百二十種,無毒或有毒,其中有的能補虛扶弱,如 百合、當歸、龍眼、 鹿茸等;有的能祛邪抗病,如黃連、麻黃、白芷、黃芩等。下品一百二十五種,有毒者多,能祛邪破積,如大黃、烏頭、甘遂、巴豆等,不可久服。這是我國藥物學最早分類法,為歷代沿用。當中藥物經過長期臨床實踐和現代科學研究,證明所載藥物藥效絕大部分是正確的。
學術價值
《神農本草經》的歷史地位不可低估,它將東漢以前零散的藥學知識進行了系統總結,其中包含了許多具有科學價值的內容,被歷代醫家所珍視。而且其作為藥物學著作的編撰體例也被長期沿用,作為中國第一部藥物學專著,影響是極為深遠的。《本經》首次提出了“君臣佐使”的方劑理論,一直被後世方劑學所沿用,有序例(或序錄)自成一卷,是全書的總論,歸納了13條藥學理論。
《本經》的問世,對中國藥學的發展影響很大。歷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幾部《本草》,如《本草經集注》《新修本草》《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都淵源於《本經》而發展起來的。藥物之間的相互關係也是藥學一大關鍵,《本經》提出的“七情和合”原則在幾千年的用藥實踐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藥物之間,有的共同使用就能相互輔佐,發揮更大的功效,有的甚至比各自單獨使用的效果強上數倍;有的兩藥相遇則一方會減小另一方的藥性,便其難以發揮作用;有的藥可以減去另一種藥物的毒性,常在炮製毒性藥時或者在方中制約一種藥的毒性時使用;有的兩種藥品本身均無毒,但兩藥相遇則會產生很大的毒性,損害身體等等。這些都是業醫者或從事藥物學研究的人員必備的基本專業知識,十分重要,甚至操縱著生死之關隘,不可輕忽一分半毫。
很長一段歷史時期內,《本經》都是醫生和藥師學習中藥學的教科書,或者是作為必讀書,被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書中對於藥物性質的定位和對其功能主治的描述十分準確,其中規定的大部分藥物學理論和配伍規則,到今天,也仍是中醫藥學的重要理論支柱。對於現代的中醫臨床,《本經》的論述仍舊具有十分穩固的權威性,同時,它也成為了醫學工作者案頭必備的工具書之一。
規定劑型
《本經·序錄》認為:“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主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並隨藥性,不得違越。”此處一方面體現了在2000年前中藥劑型已有的成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藥物劑型工藝以及對哪些藥宜用哪種劑型的研究經驗,如消石“煉之如膏”,術“作煎餌”,茺蔚子“可作浴湯”(外用洗劑),葡萄“可作酒”,白芷“可作面脂”,牛角、牛膽“可入丸藥”,蝟皮“酒煮殺之”,露蜂房“火熬之良”,當歸治“金創煮飲之”,雷丸“作膏摩,除小兒百病”,蛇蛻“火熬之良”,貝子“燒用之良”等等。此處既講了藥物炮製加工方法,同時也說明了不同藥物在具體套用時要採用不同的劑型,才能更有效地發揮其治療效果。對現今中醫業醫者只採用湯藥成藥的現象具有很大的批判性的價值。
客觀評價
《神農本草經·序錄》認為”凡欲治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機,五臟未虛,六府未竭,血脈未亂,精神未散,服藥必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此處首先告誡人們,有病必須早治;其次強調了疾病的痊癒與否,不能完全依賴藥物的作用,主要是機體的防禦機能和在藥物干預下機體驅邪愈病的內在能力。辨證施藥
《神農本草經·序錄》提出“療寒以熱藥,療熱以寒藥,飲食不消,以吐下藥,鬼疰蠱毒以毒藥,癰腫瘡瘍以瘡藥,風濕以風濕藥,各隨其所宜。”此語不但突出了辨證施治用藥的主旨,還提示在辨證施治用藥的前提下,務必要辨別疾病的性質(寒、熱)用藥,辨別病因而審因論治(如“飲食不消”、“風濕”),辨別病情輕重並根據病情輕重而施以用藥(如“鬼疰蠱毒”均為重危病證),還要辨別軀體病(如“癰腫瘡瘍”、“風濕症”)與內臟病(如“鬼疰蠱毒”)的差異而用藥。前者用“瘡藥”、“風濕藥”,後者用“毒藥”。若通覽書中365味藥物的功效和主治,還可以發現,書中根據內科疾病、婦科疾病、外科疾病、五官科疾病、皮膚病等等不同病種而施以不同藥物予以治療,這些內容都充分體現了辨證施治的用藥思想。時間與療效
《神農本草經·序錄》認為:“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後服藥;病在腹以下者,先服藥而後食;病在四肢血脈者,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飽滿而在夜。”這說明本書作者在認真總結前人用藥經驗的基礎上,認識到服藥時間與藥物療效之間的密切關係。踐行藥有陰陽
《內經》首先提出了“藥有陰陽”理論,《本經》對這一理論予以踐行。所謂“藥有陰陽”,其含義甚廣。若僅從植物藥與礦物藥分陰陽,礦物藥質地沉重而主降,屬性為陰,植物藥質地輕清而屬陽。若就植物藥而言,凡藥用其花、其葉、其枝者多屬陽,若用其根、其乾者多為陰。如若對藥物深層的內涵以陰陽分,則“陽為氣,陰為味……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具體內容可詳見於《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藥有五味
《本經·序例》所謂“藥有酸、鹹、甘、苦、辛五味”,其本義是指人們可以品嘗到的藥物真實滋味以及其對人體氣血陰陽的作用。藥物真實滋味不止五種,由於受事物五行屬性歸類理論的影響,於是自古至今,將藥物之滋味統統納之於五味之中,並將澀味附之於酸,淡味附之於甘,以合藥物五味的五行屬性歸類。藥物四氣
《本經》所言藥物有“寒、熱、溫、涼四氣”。四氣,即四性,是藥物或食物的寒熱溫涼四種性質,與人們味覺可感知的五味相對而言,四氣屬陽, 五味屬陰,也就是《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陽為氣,陰為味”之意。事物之陰陽屬性是可分的,“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故藥物寒熱溫涼之性還可再分陰陽。溫性、熱性為陽,涼性、寒性屬陰。熱甚於溫,寒甚於涼,其中只是程度的差異。溫熱藥有微溫、溫、熱、大熱的不同量級;寒涼藥有涼、 微寒、寒、大寒的不同量級,如果在性質上沒有寒熱溫涼明顯的性質差異,於是就用“平”標定其性質。斟酌其宜
《本經·序錄》中“有毒無毒,斟酌其宜”指的是在臨證用藥時,務必要熟悉哪些藥物有毒,哪些藥物無毒。有毒之藥,其毒性之大小及程度何如等等,然後再根據臨證實際情況,斟酌用藥。七情和合
《本經·序錄》認為:藥“有單行者,有相須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惡者,有相反者,有相殺者。凡此七情,合和視之。”這就是藥物配伍理論中“七情和合”的源頭,指藥物配伍中的特殊關係。書籍輯複本
《本經》原本早已散佚。現行本大多是從《證類本草》、《本草綱目》等書所引用的《本經》內容而輯成的。由於重輯者的著眼點和取材不同,因而各種輯本的形式和某些內容有一定的差異。常見的輯本有:1.盧復輯《神農本經》三卷(公元1602~1616年,明萬曆30-44年),是從《證類本草》和《本草綱目》中摘出所引的《本經》原文編輯而成。
2.孫星衍、孫馮翼同輯《神農本草經》三卷(公元1799年,清嘉慶4年),是從《證類本草》上的白字輯出。並在每條正文之後,引用了《吳普本草》《名醫別錄》《淮南子》《抱朴子》《太平御覽》《爾雅》《說文》等古書,詳加考證,引證詳實,資料豐富,是較好的一種輯本。
3.顧觀光輯《神農本草經》四卷(公元1844年,清道光24年)此書分序錄、上品、中品、下品四部分。藥品次序是依照《本草綱目》卷二所載《神農本草經》目錄排列的。經文均采於《證類本草》。唐、宋類書所引有出於《證類本草》之外的,也一併輯入。
4.日本森立之輯《神農本草》四卷(公元1854年,日本嘉永7年,清鹹豐4年)。依據《千金方》《醫心方》《唐本草》《證類本草》《本草和名》等重輯而成。別作“考異”,附之於後。
5.王闓運輯《神農本草》三卷(公元1885年,清光緒11年)。是從《證類本草》輯出。王氏對醫學和考據學都不是內行,所以此書內容是比較草率的。
6.姜國伊輯《神農本經》一冊,未分卷(公元1892年,清光緒18年),根據《本草綱目》等輯成。
7.劉民叔《神農古本草經》分上下二卷(本說與逸文)(公元1948年),為諸多版本中從古醫學派、本經序錄、朱書墨書及前人版本互相對校等方面辨析《本經》學術源流,啟後學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之門。
上述七種輯本,以孫、顧的輯本流傳較廣。這些輯本經重輯者的研究考證,基本上已接近原來的面目。
局限性
專著缺陷
《本經》雖經後人歸類為醫學傳統經典,但嚴格站在醫學角度來說,由於歷史和時代的局限,《本經》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其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①藥物總數的確定拘泥於術數,書中收載的藥物僅365種,在漢代以前,人們認識的藥物已遠不止此數。據資料統計,《山海經》有藥物124種,《詩經》中提到可入藥的動植物100餘種,《五十二病方》運用藥物247種。《本經》載藥拘泥於365之數,許多漢代常用藥物,如《急就篇》中提到的艾、烏喙,《金匱要略》和《傷寒論》方中經常使用的芒硝、白前、桂枝、香豉、白酒、苦酒等,《本經》均未收入。以致遺落了許多漢代常用藥物。
②部分藥物學理論受儒家思想影響,而脫離臨床實踐,如《本經》“上藥為君”的配伍原則和機械地規定方劑中君臣比例等。“上藥為君”是漢代儒家尊君思想的折射,是《本經》作者將儒家君臣體系在方藥配伍中的理想化。上藥應天,在方劑中的地位只能居於最貴,故為君,同樣的道理,中藥應人為賤,下藥應地更賤,故只能居於臣屬佐使的地位。《本經》還規定了方劑中的君臣比例,強調方中君藥的唯一性,臣多於君,佐多於臣,使多於佐,“藥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攝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這正是儒家政典模式的縮影。這種理想化的君臣格局,對臨床用藥指導意義不大。
③受方士的影響,片面誇大藥物的養生延年作用,在漢代的方士們看來,金石不朽,煉餌食之,其效用更在草木凡品之上。故《本經》中金石類藥物占了很大的比重,共45味,占全書藥數的12%,這一比例居歷代本草之冠。
④對金石類藥物的功效和毒性存在錯誤認識,故對後世造成不良影響:關於金石類藥物的醫療作用及其毒性,早在周代即有認識。《周禮·瘍醫》:“凡療瘍以五毒攻之。”鄭玄註:“五毒者,石膽、丹砂、雄黃、礬石、磁石。” 可這幾種有毒的石藥,在《本經》中除礬石標“有毒”列入下品外,石膽、丹砂居上品,謂其多服久服不傷人,雄黃、磁石在中品,亦大言其“輕身、神仙”之奇效。這與漢代方士對金石藥物的崇信合轍,也為魏晉文人服寒石散提供了理論依據。
⑤《本經》很少涉及藥物的具體產地、採收時間、炮製方法、品種鑑定等內容,這一缺陷直到陶弘景《本草經集注》中才得以克服。儘管以上諸多局限與缺陷,《本經》在藥學史上的貢獻仍然是不容抹煞的。
輯本增補缺佚藥
《本經》 缺佚藥物問題,為歷代輯復者所重視,下面分別討論各家輯本增補《本經》缺佚藥的基本情況。
1. 孫星衍輯本(附黃奭輯本)
孫奉增補了升麻、粟米、黍米三物。升麻在上品,孫註:“舊作黑字,據吳普有雲,神農甘,則《本經》當有此,今增入。粟米、黍米均在中品,孫氏主要依據《太平御覽》引《吳普本草》:“陳粟,神農、黃帝:苦,無毒。”“黍米,神農:甘,無毒。”因《吳普本草》有“神農”字樣,故孫星衍認為以上三藥皆屬《本經 》。
《本經》黃奭輯本,正文內容完全翻錄孫本,無所發明。但黃本在補遺部分,從《太平御覽》中輯得《本經》佚藥:鶴骨、石脾、石肺、忍冬、陵若、萱等數條,為孫本所無。其中鶴骨、石脾、石肺、忍冬在《證類本草》中均著錄為黑字《別錄》藥,萱草宋《嘉袼本草》始載入,陵若不考是何物,各家本草均未收載。
2. 森立之輯本
森本僅增補升麻一物。
關於增補升麻的理由,森氏論述較詳,《本草經考異》云:“此條原黑字,按《御覽》引《本草經》有升麻條,其文載《證類》之半,及一名,是全白字原文,故今據《御覽》自《證類》中分析撥出, 以復舊觀。”
在森立之的另一部《本經》研究專著——《本草經考注》中,森氏又增補了八味藥物:上品千歲虆汁,中品陟厘,下品占斯、蕈草、弋共、鼠尾草、練石草、蘘草。森氏認為:“而今黑字藥訛化成今面目,其實古為白字者,今見有八條,合之於白字其中,始成三百六十五之正數也。”
3. 姜國伊輯本
姜本遵從《本草綱目》所擬《本經》目錄,又據《吳普本草》及《綱日》增補了六藥。據《本草綱目》增補上品升麻,中品鷹矢白,下品由跋、赭魁。據《吳普》增補粟米、黍米。
4.王筠默輯本
王本經校正依據《吳普本草》增補五藥上品升麻,中品粟米,下品烏喙、側子、黍米。
5. 曹元宇輯本
曹本增補六藥,其中升麻,粟米、黍米與孫星衍輯本一樣,系據《吳普本草》添補。此外,中品增嬰桃、垣衣,下品增白附子。
《本經》各家輯本三品混亂情況
《本經》各家輯本因所據資料不同,其三品藥數互異,如下表所示:
輯復者 | 上品藥數 | 中品藥數 | 下品藥數 | 合計 |
---|---|---|---|---|
孫星衍 | 142 | 113 | 103 | 358 |
森立之 | 125 | 114 | 118 | 357 |
王闓運 | 144 | 115 | 106 | 365 |
尚志鈞 | 120 | 120 | 125 | 365 |
曹元宇 | 119 | 120 | 122 | 361 |
王筠默 | 125 | 118 | 122 | 365 |
輯復者 | 巴戟天 | 飛廉 | 當歸 | 五加 | 木蘭 |
---|---|---|---|---|---|
孫星衍 | 上 | 上 | 中 | 上 | 上 |
森立之 | 下 | 下 | 中 | 下 | 上 |
尚志鈞 | 中 | 中 | 下 | 中 | 下 |
曹元宇 | 上 | 下 | 上 | 下 | 中 |
王筠默 | 下 | 下 | 中 | 下 | 上 |
書籍作者考
“神農說”最先的是由陶弘景在《名醫別錄》中推崇。《本草經集注·序錄》云:“舊說皆稱神農《本經》,余以為信然。”其後的顏之推、孔志約、孫星衍等也是這樣認為的。《顏氏家訓》云:“典籍錯亂,非止於此,譬猶本草,神農所述,而有豫章、朱崖、趙國、常山、奉高、真定、臨淄、馮詡等郡縣名,出諸藥物。”孔志約序《新修本草》云:“以為《本草經》者,神農之所作,不刊之書也。即使到了清代,考據大家趙翼仍迷信陶說,以《本草經》為神農之作,《曝雜記》云:“三皇之書,伏羲有《易》,神農有《本草》,黃帝有《素問》。《易》以卜笠存,《本草》《素問》以方伎存。”
把神農與《本經》聯繫起來始自西漢劉安。《淮南子·修務訓》云:“神農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因此,清以前的學者多數迷信《本經》為神農所作。另外亦有文獻根據陶序:“此書應與《素問》同類,但後人多更修飾之爾。秦皇所焚, 醫方、卜術不預,故猶得全錄。”遂認為《本經》是戰國時期的作品。
事實上,不論認為此書成書於神農時代或戰國時代,均以臆測成分居多。理由有二:首先,將藥物學著作稱為“本草”,始見於《漢書·樓護傳》:“護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而在《史記》中,這類藥學著作而被稱作”藥論“。如《史記·倉公列傳》:“臣意即避席再拜謁, 受其脈書上下經、……藥論、石神,接陰陽禁書”。可見, “本草”詞的出現是西漢後期的事。
如前所論,把本草與神農聯繫在一起肇端於西漢。《淮南子·修務訓》明確指出:“世俗之人, 多尊古而賤今,故為道者,必托於神農、黃帝, 而後始人說。“一語道破西漢當時的風氣。據此可以認為,《神農本草經》一名只是託名神農而已,決非秦以前之作。
第二,《本經》收有一些外來藥,如薏苡人(仁)、菌桂、胡麻、蒲陶、戎鹽等。可以肯定的是,《本經》成書年代, 必然在這些藥物傳入中土之後。考《漢書·西域傳》:”宛王蟬封與漢約, 歲獻天馬二匹。漢使采蒲陶、目宿種歸。天子以天馬多,又外國使來眾,益種蒲陶、目宿離宮館旁,極望焉。“當中的胡麻, 陶隱居註:“ 本生大宛,故名胡麻。《齊民要術》亦云:“張騫使外國,得胡麻。”可以看出,蒲陶、胡麻都是在漢武帝使張騫通西域以後,才得以傳入中國,故《本經》肯定為漢人的作品,而決非先秦古書。
由此可見,在缺乏嚴謹治學精神和質疑精神的情況下,一個謊言能流傳上千年。但也有嚴謹的學者能夠獨立思考,對此說提出質疑。梁朝阮孝緒撰《七錄》始記有《本經》,計有三卷。是書云:“世謂神農嘗藥。黃帝以前,文字不傳,以識相付,至桐雷乃載篇冊。然所載郡縣多漢時,疑張仲景、華陀竄記其語。”
宋代王應麟也對神農著書說提出質疑,《困學紀聞》云:“今詳神農作本草,非也。三五之世,朴略之風,史氏不繁,紀錄無見,斯實後世醫工知草木之性,託名炎帝耳。”宋代葉夢得《書傳》云:“《神農本草》但三卷,所載甚略,初議者與其記出產郡名,以為東漢人所作。”
清代姚際恆《古今偽書考》云:“漢志無本草,按《漢書·平帝紀》,詔天下舉知方術本草者。書中有後漢郡縣地名,以為東漢人作也。”陳叔方在其所著《穎川語錄》中寫到《本經》當中使用的某些藥名有故意做雅的痕跡。比如把“黃精”寫成“黃獨”,“山芋”寫成“玉延”,“蓮”寫成“藕實”,“荷”寫成“水芝”,“芋”寫成“土芝”,“螃蟹”寫成“擁劍”。這種華而不實的故意做雅,是東漢學風的典型表現。
2015年8月,由中國外文出版社出版了《全圖神農本草經》英法譯本。本書的譯註者安德烈夫婦是對漢學頗有研究心得的專家,翻譯出版過多部有關中國傳統文化的書籍。他們以中外文化交流為擔當,迎難而上,潛心學習《神農本草經》文本,竭力把握中藥學經典之精髓,經縝密的考校,將365種可以藥用的植物介紹給全球英法語系的讀者,同時做出與歐洲同科同屬同種的普遍植物的初步比較,並連帶介紹了相關歐洲古代藥學知識。
該譯本從顧觀光本,圍繞古文中藥名稱的認定與中外相關植物的比照展開,提供現代學名 (法文注釋里只出現雙名法,即拉丁文植物屬名、種名兩名,英文注釋里追加到命名者),如現代藥材囊括多種植物,則會提供儘量詳細的植物品種。如植物廣泛分布於亞洲,譯本中還會提及韓語和日語名稱或東南亞名稱,包含菲律賓和印度。譯本中說明藥材用的植物部位,說明傳統 (按照《名醫別錄》或《吳普》說法) 取藥時期。另外,書後提供多語言索引,方便讀者後期參考。
著名花鳥畫家劉景曾先生在本書中創作了許多前人未曾涉足的物種形象,使傳統花鳥畫的物種大為增加,對新物種繪畫實踐具有重要參考價值。本書繪畫不拘泥於影貌,一舉突破了明清以來藥物標本畫的束縛。在畫中容納了大量詩文、史料等與該物種相關的中國古代文化信息。讀者可細細品味那些耐人尋味的精彩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