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唐宗海,字容川,四川彭縣人,生於清代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卒於民國七年(公元1918年),享年五十六歲。
作者簡介
他先攻儒學,為諸生時在四川已經頗有名氣。光緒年間舉進士,中年之後則轉而研究醫學,主張兼取眾家之長,“好古而不迷信古人,博學而能取長舍短”。著有《中西匯通醫書五種》,包括《中西匯通醫經精義》、《傷寒論淺注補正》、《金匱要略淺注補正》、《血證淪》、《本草問對》等。其中,《血證論》、《中西匯通醫經精義》為其主要代表著作。唐宗海對於血的生理功能以及運行情況的論述,多從陰陽水火氣血立論,從氣血的相互關係進行說明。他認為,陰陽是萬物之本,在人身之中。陰陽的具體所指,即是水火,即是氣血。氣生於血,血生於氣,陽氣與陰血之間相互滋生。水火氣血的關係,—方面強調其相互對恃,同時亦強調其相互維繫。故在治療氣血水火的病變時,唐氏主張治血調氣,調和陰陽。氣血水火之間的協調,尚依賴脾土以為樞紐。他認為,人身之氣雖根於腎中,但需依賴脾胃水谷之精微下輸於腎,而後才能化氣而升清降濁。對於血證的病機,他認為常見的血證不外兩大類,—類是血液溢於體外,如吐血、咳血、鼻衄、唾血等,一類為各種瘀血、蓄血等。血證的發生與臟腑有著密切的關係,又與人身氣機運行、火熱協迫、瘀血阻滯等有關。具體而言,影響血證出現的主要病機,除臟腑功能失常之外,還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一者氣機阻逆,血隨氣行,多見血證。二者火熱熾盛,迫血妄行。三者瘀血阻絡,血失常道。因此,唐氏對血證病機的探討,重視臟腑,抓住氣滯、血瘀、火熱之間的關係。在臟腑病機中,除結合氣滯、氣逆、血瘀、火熱之外,又重視氣虛不攝的方面,使血證病機歸納得十分得當,為該病的正確治療,奠定了基礎。他認為,判斷血證的輕重緩急,預後善惡至關重要。血證死生的關鍵,主要在於氣的運行是否正常。一般而言,吐血而不發熱者,易愈。吐血而不咳逆者,易愈。血證病人,大便不溏者猶有轉機,可用滋陰之藥,以養陰配陽。若大便溏泄,是脾氣下陷,中流已無砥柱,則血因火而上越,氣失守而下脫,上越下脫,其危重可知。此外,血證患者脈不數者易治,以其氣尚平。若脈數者難治,以其氣太疾。若脈象浮大革數而無根者,為虛陽無依。若脈象沉細澀數而不緩者,為真陰損失,皆為難治。若有一絲緩象,尚可挽回。若無緩象,或兼代數,則成不治死證。所有這些脈象,都是反映陰血受傷,而陽氣無歸,所以為難治。若陰血傷而陽氣不浮越者,脈雖虛微遲弱,亦不難治。但用溫補,無不回生。總之,陽虛、氣虛者尚易治,惟陰虛氣不得附者為難治。因為血傷而氣不傷者,即以氣之不傷,而知其血尚未盡損,故氣猶有所歸附,而其病亦易愈。
唐氏通過多種血證的治療,摸索出血證治療的四大法則,即“止血”、“消瘀”、“寧血”、“補血”四者。凡遇突然出血,在治療時,首先應當使用止血之法。否則,血液溢出不止,會導致血脫氣耗,產生不良後果。血證患者血止之後,其必然要有離經之血而未排出體外,這些血液留於人體之中,則形成瘀血。這些瘀血的停聚,成為人體致病的重要因素。或壅而發熱,或變而成癆,或形成結瘕,或使氣血阻滯不通而刺痛,等等。還可以因瘀產生其他多種變證,甚至使新血不能正常運行,而再次出血。為了免除這些後患,唐氏主張於止血之後,應當消瘀,故將消瘀作為血證治療的第二法。待血止瘀消之後,在數日或數十日之間,為防止血液再次潮動,須選用方藥使血液得以安寧,故將寧血法作為血證治療的第三法。血證患者,出血之後,其血必虛。血虛者其陰亦不足,陰者陽之守,陰虛則陽無所附,血虛則氣無所依,亦可因之而虧。因此在血證後期,其血已止,亦未留瘀,而運用寧血法之後又無再次出血之顧慮,惟留下人體正氣之虛衰,唐氏主張此時當用補血之法。
唐宗海於學術上頗有創見。一方面,他十分重視中醫經典著作的學習,於血證深入探討,頗有成就。另一方面,由於當時西方醫學的傳入,他試圖以西醫理論來解釋祖國醫學,進行中西醫理論的匯通,雖然限於歷史條件、科學水平,未有成就,但其革新、發展的思想是可貴的。其血證治療的經驗和原則,至今仍有很重要的實踐價值。
內容簡介
《血證論》全書共分八卷。卷一為總論,分述陰陽水火氣血、男女異同、臟腑病機、脈證生死、用藥宜忌、本書補救論;
卷二論述血上乾證治,諸如吐、嘔、咯、唾、咳血等血證14條;
卷三為血外滲證治,有諸如汗血、血箭、血痣等7條;
卷四為血下泄證治,有諸如便血、便膿、尿血等6條;
卷五為血中瘀血論治,有諸如瘀血、蓄血、血臌等5條;
卷六為失血兼見諸證,有癆瘵、咳嗽、發熱等40餘條;
卷七與卷八,編列出本書套用的方劑200餘個,並附以方解。
《血證論》是我國第一部有關血證治療的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