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現象學》
正文
19世紀 德國古典 哲學家 G.W.F.黑格爾闡述自己哲學觀點和 方法論原則的第一部綱領性巨著。 黑格爾稱此書是他哲學體系的導言。 寫於 1805年冬至 1806年 10月, 1807年出版,1841年重新排印,其中"序言"的前半部分是黑格爾逝世前親自修改過的。1907年 G.拉松編印了本書發表 100周年的紀念版。最新校正本由 J.荷夫麥斯特於1952年出版。中文本由 賀麟、 王玖興合譯,分兩卷先後於1962年和1979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精神現象學》總結了黑格爾前此的哲學研究,宣告了未來哲學的大綱,它的出版標誌著黑格爾和 F.W.J.謝林在哲學上的徹底決裂。黑格爾在"序言"中承認謝林關於主體和客體的絕對同一性的 唯心主義原則是哲學應有的出發點,但批判了謝林對於"絕對"的理解。他宣稱:"絕對"不應理解為無差別的、僵死的實體,而應理解為產生差別、克服差別、重建自身的同一性的活的 實體,即自我實現、自我認識和自我發展著的主體,整個現實世界是"絕對"發展過程的外部表現;把握"絕對"的方式不是 直觀,而是概念,是科學的系統;認識"絕對"不能一蹴即就,要經歷一條漫長曲折的道路。他指出,《精神現象學》是關於意識到達"絕對知識"或"科學"(即哲學)的道路的科學,它為個體提供了一把攀登絕對知識的"梯子";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是絕對知識的內容,是關於"絕對"自身的科學。《精神現象學》的出發點是描述個人意識到達絕對知識的歷程,即個人意識為了到達絕對知識,就必須走人類意識幾千年來走過的一切基本階段。《精神現象學》的主題就是描述人類意識自身從最初的感性知識向科學發展的歷程,即哲學知識的形成過程。意識有兩個方面:認識本身即主體方面和認識對象即客體方面。這兩個方面的對立發展到一定階段就顯現為一個特定的 意識形態。意識在從它與對象的最初的直接的對立起到主客絕對同一的絕對知識止的運動過程中,經歷了意識與對象關係的一切形式, 產生了一系列的意識形態。 《精神現象學》的主要研究對象就是意識形態、意識形態系統,或意識發展的諸環節、諸階段。《精神現象學》把個人意識發展史、人類意識發展史和意識形態三學者統一為一門學問。針對這個特點, 恩格斯說:精神現象學"也可以叫做同精神胚胎學和精神古生物學類似的學問,是對個人意識各個發展階段的闡述,這些階段可以看做人的意識在歷史上所經過的各個階段的縮影"(《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215頁)。
《精神現象學》分為3部分:①意識、自我意識、理性:考察個人意識發展的歷程,相當於精神哲學中的主觀精神。"意識"是個人意識發展的最初階段,它又分為感性確定性、知覺和知性3個小階段,講意識對它的外物的 認識。從"自我意識"直到"理性",個人意識的發展明顯地重演人類意識的發展階段,出現了一系列社會意識形態。②精神:考察社會歷史的發展階段和與之緊密相連的社會意識形態,相當於客觀精神。③宗教和絕對知識:考察對無限本身的認識,相當於 絕對精神。在這個階段,意識回顧已經走過的階段, 揚棄它們,使之成為自己的構成環節,經過藝術、宗教而在哲學中達到絕對知識。
《精神現象學》中意識向絕對知識的全部發展都建立在自我意識" 異化"為對象和"揚棄"對象,即揚棄"異化"的辯證運動上。黑格爾企圖用這樣一種否定性的唯心辯證法來論證 唯心主義體系的根本原則──主體和客體的絕對同一性,構造起包羅萬象的哲學體系。《精神現象學》以綱領和萌芽的形式表達了黑格爾哲學體系及其組成部分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概念。
《精神現象學》把生活和歷史的全部多樣性都歸結為"意識"對"對象"的關係,並把這種關係 頭足倒置起來。馬克思詳盡地揭露和批判了它的這些錯誤,同時高度評價了它的理論貢獻,認為《精神現象學》的最後成果是作為推動原則和創造原則的否定性的辯證法;由於它,黑格爾抓住了勞動的本質,把對象性的人、現實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為他自己的勞動的結果;也由於它,《精神現象學》中隱藏著批判的一切要素。但馬克思也指出,黑格爾了解的勞動是抽象的精神的勞動,《精神現象學》是一種被神秘化的批判,其中已經潛伏著非批判的 實證主義和同樣非批判的 唯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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