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貴州安順出現了職業“偷藍族”,他們白天“偵察”街頭哪裡有商家開業,待夜深人靜時,將置放於商家門前的花籃“占為己有”,然後拿到鮮花店賣錢。
一男子扛著花籃,行色匆匆,當發現拿出相機拍照後,該男子跑得更快,很快消失在附近一小巷裡。同行的人告訴說這就是“偷籃族”。
活動
偷籃族每天都在安順的各條街轉悠,主要是“偵察”當天有哪個商家開業,“偵察”到了,等次日凌晨1時左右,商家關門休息了,他便將商家擺放在門前的花籃扛走,如果多了,他就將這些花籃捆綁在板車上運走,白天便送到鮮花店去賣。劉先生說,每個花籃可賣到5—10元。劉先生聽他的這位朋友講,他每月靠偷花籃賣,可掙500元左右。劉先生的這位朋友還說,在安順,職業“偷籃族”有10來人。
例子
安順市的李小姐在市府路開了一家服裝店,開業當天,10多個朋友給她送來花籃表示祝賀,這些花籃擺放在服裝店的門口。次日,當李小姐從家中到服裝店開門營業時,卻發現店鋪前她還準備擺放一兩天的10多個花籃已不翼而飛了。後來,附近店鋪的知情人告訴李小姐,這些花籃晚上已被人偷走,賣到鮮花店後,鮮花店再經過包裝賣出來。而在東關做餐飲生意的張老闆講,他開業的時候,門前擺放了20多個花籃,這些花籃也是一夜之間不見了蹤影,後來聽別人說,這是職業“偷籃族”乾的。
評論
對於“偷籃族”的行為,市民看法各一。服裝店的李小姐認為不應該,她說,本來自己還想擺放兩天,多做做廣告,不想被這幫人給盜走了;而張老闆則認為無所謂,反正已經開業了,如果他們不偷走,他自己還得想法弄走。貴陽黔策律師事務所的朱澤明、陳文勝兩律師認為,如果累計賣花籃的金額達到了立案標準,便構成盜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