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中沙在富春江中形成島嶼年代已不可考。南宋時,島上荒無人煙,每年冬季來臨,有大批北來大雁,成"一"字或"人"字形起落在島上的樹林草叢之間,故有"中沙落雁"之景。明《(成化)杭州府志》載:"富春八景有中沙落雁,即其地也。"元代,中沙是牲口的放牧之地。明天啟年間(1621~1627),始有外來鄉民,到此墾荒種植,辟林為地漸見擴大。為朝廷賦稅和官辦東門義渡之需,清初將中沙劃為東門義渡管業。《(光緒)富陽縣誌》載:"中沙前代為官荒遊牧之地,順治間(系康熙初之誤),縣令牛奐(康熙九年任)始堪丈地畝,設立義渡,立碑垂禁,後有坍漲,概歸渡中,不準民間分佃"。自此,島上沙地,皆歸義渡,部分鄉民以地為業,兼撐渡船,其餘則租典義渡公產,辛勤耕耘。至康熙中期,島上已綠樹成蔭,麥地成片。清康熙年間編修的《富陽縣誌》載:"沙民多栽桕樹,秋葉紺紅,映江瑟瑟,道旁麥壟,竹外桃花,豌豆點染,頗稱佳景"。經過太平軍的富陽保衛戰和北伐時期的富陽戰役,中沙因地處富陽縣城前沿,屢遭戰火,樹木村莊被毀大半。尤其是抗日戰爭期間,富陽縣城淪陷,敵我雙方隔江相峙,日本侵略軍日夜炮轟中沙。1938年農曆四月初四,中沙村落下炮彈1412發。八年抗戰中,中沙人死亡30餘人,房子被毀的最多達6次。遍地戰爭創傷,沙島盡成白地。
50年代初,全村100多戶,480多人,僅有簡易瓦房5間,其餘皆為茅舍草屋。村民種植玉米、小麥,水稻極少,全年畝產150~200公斤,是一個名副其實"穿補服,食芋粟(玉米),行泥路,住草屋"的窮村。
1956年農業合作化後,中沙人發揚艱苦創業精神,開展大規模移墩並丘,平整土地等農田基本建設,開挖灌溉渠道3500多米,引富春江之水灌溉農田,村四周築起防洪堤4000餘米,堤外種植大片防護林,不僅綠化了沙洲,還起到防洪固堤作用。到1968年,沙地已全部改成良田。1973年,全村共有水田 900畝,全部種上雙季稻,全年共產糧食585噸,畝產650公斤,人均產糧488公斤,結束了村民以雜糧為生的歷史。70年代初,全村消滅草屋,全部住上瓦房。
民族氣節
中沙人歷來有著強烈的反抗精神和民族氣節。1926年冬,金守先、金心華兄妹,奉中共杭州地方黨組織派遣,回中沙發展黨的組織,並發動貧困農民參加1930年的"五一暴動"。抗日戰爭中,駐中沙軍隊長期與日本侵略軍隔江對峙。1937~1940年,62師的2個團駐防中沙,一次團長帶領官兵在浮橋上宣誓:"焦土抗戰,誓與陣地共存亡"。前清武秀才、年逾花甲的村民金錦文,親臨前線,悲壯地高呼:"武夫不能保國,以馬革裹屍,恥也。"當地青年紛紛上陣地修戰壕、運炮彈、救傷員,譜寫了民族抗敵的歷史篇章。經濟發展
中沙村以沙土為主,適宜種植蔬菜。歷史上,村民大多有種菜習慣,平時半糧半菜,藉以防飢。80年代後,富陽縣城建設用地日益擴大,原來城東、城西村的蔬菜基地被逐步徵用,蔬菜的生產基地漸向中沙轉移。1985年後,中沙已轉而成為富陽最大的蔬菜種植基地。為了發展蔬菜生產,村每年從集體經濟中撥出10多萬元,改造排灌渠道,增設塑膠大棚,購置電氣設備,用於蔬菜基地建設。全村建有菜地灌溉機埠兩座,水泥灌溉渠道1700多米,大小機耕路4000多米,儲水池30多隻,使蔬菜生產旱澇保收,穩產高產。1992年,全村種植蔬菜500畝,其中標準化專業化基地240畝,共產鮮菜183萬公斤,農業總產值達到213.8萬元,畝產值4200元,比1978年增長5倍以上。改革開放以後,村黨支部抓住機遇,解放思想,從實際出發,辦起了城南造紙廠、水泥預製構件廠等村辦企業5家。其中城南造紙廠投資400多萬元,占地15畝,職工400人(其中部分向外村招聘),有箱板紙、包裝紙、白邊紙車間,擁有固定資產320萬元。水泥涵管廠占地17畝,職工70人,固定資產200萬元。1992年,全村工業產值已達1523.5萬元,占全村工農業總產值的87.7%,全年創稅利150萬元,村民人均收入1780元。
由於經濟結構變化,村民從業情況也隨之發生變化。1992年,全村有293人進入國家、集體企事業單位工作。在村辦企業中就業的110人,從事農業蔬菜種植業的600餘人,從事建築業、運輸業的60餘人,從事個體服務業的50餘人。農業勞動力只占全部勞動力的48%左右。
中沙村,民國時期僅有2所簡易初小。生活稍有改善以後,中沙人首先想到的是文化教育事業的建設。1965年,剛剛解決溫飽的中沙人,依靠集體力量,投資5萬元,把原來2所以茅房為校舍的初級國小合併成一所完全國小,改建成九間平房瓦屋。1989年,村又投資25萬元,在富春江濱新建起教學大樓一幢,總計建築面積700平方米,大樓水、電、衛生設施齊全,教學儀器設備先進,具有較高的現代化水平。九年制義務教育已全面實施,全村先後有中學生320多人,大、中專畢業生12人。為鼓勵人才深造,培養青少年求學風尚,從1991年起,村專門設立獎學金制度,凡考取研究生,村一次性發給獎金1000元,大學生500元,中專生300元。
便民服務
民眾申辦事項先由村便民服務中心便民代理員受理、登記,經村委會初審後,將有關手續交給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受理登記後,屬街道審批的事項,能當場辦理的,立即辦理;需現場勘查等原因不能當場辦理的,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辦結,並轉交給便民代理員回復申辦人;屬上級(縣市級)審批的事項,由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到市政務服務中心按程式辦理(未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辦事視窗的到相關部門辦理)。辦結後由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統一領取返還給村便民代理員並及時通知當事人。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工作制度
1 、便民服務工作人員實行星期一至星期五坐班制。星期六、星期日實行電話預約服務。
2 、便民服務中心實行代辦制度,免費為辦事民眾提供代辦業務,代辦事項不得收取辦事民眾的任何報酬。
3 、本村民眾前來反映情況、諮詢業務、聯繫工作、辦理事項,第一位被問到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首問責任人應當幫助辦事民眾聯繫工作人員或告知有關情況。
4 、民眾來辦事時,對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應立即辦理。對於手續不齊全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的,應耐心說明原因,並一次性講清楚需要補齊的手續、要求等。
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工作規範
1 、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並掌握便民服務中心的各項工作流程。
2 、為民眾辦理各項服務,字跡要清楚,用語要規範。
3 、民眾委託代辦的事項,工作人員應實現當場接件,當場辦理;屬於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的事項,應當在承諾時間內將辦理結果和相關材料交給辦事民眾。
便民服務中心服務內容
1 、接待民眾來信、來訪; 2 、代辦《失業證》; 3 、代辦《再就業優惠證》; 4 、代辦再生育審批; 5 、代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 、代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7 、代辦《村鎮規劃選址建設意見書》8 、辦理臨時困難救濟; 9 、代辦優撫臨時補助; 10 、代辦農村醫療救助; 11 、辦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12 、辦理《農村五保供養證》; 13 、辦理《一孩通知書》; 14 、代辦本市內婚姻遷移入戶申請; 15 、辦理由政府蓋章的各種證明; 16 、農村合作醫療相關信息諮詢; 17 、代收代發郵件報刊; 18 、發布勞動用工信息; 19 、法律、法規、政策、農業科學技術、計生信息發布和諮詢; 20 、代為聯繫殯葬事宜; 21 、代為聯繫電話、有線電視線路維修; 22 、計生藥具發放; 23 、代辦《老年優待證》
浙江名村
村是一個基層單位,也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研究單位。1964年,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研究現代史,不能不去搞家史和村史。從研究最基層的家史、村史的微觀入手,這是進而研究整個巨觀社會歷史的基礎。無疑,這是很有見地的論斷。從不少村的形成、發展、變化中,可以看到整個社會生活、生產組合、家庭結構在發生變化。素稱"方誌之鄉"的浙江,歷史上修過的村志卻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