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姜清撰。清,弋陽人,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自靖難之後,建文一朝事跡大抵遺失。是書於故案文集搜輯遺聞,編年紀載。至於地道出亡等事,則未嘗載及。紀錄頗見精核。案《明史稿》例議、辨野史所載建文元年二月燕王來朝、行御道、登陛不拜、為御史曾鳳韶所劾,以為必無之事。而是書載鳳韶劾燕王事,雲本《吉安府志》。又證以南京錦衣百戶潘瑄《貼黃冊》,內載校尉潘安三月二十三日敘撥隨侍燕王,還北平陸坐云云。據此,則來朝明矣。第不知所云潘瑄《貼黃》者,果足徵信否也。又世傳王艮於成祖入城前一日,與胡靖、解縉集吳溥舍,靖、縉陳說慷慨,艮流涕而已,其後獨艮死節。是書載其事而辨之,以為艮家譜載艮以建文辛巳九月卒,上遣黃觀諭祭,未嘗及成祖之來也。其言似乎可據。然革除之際,誅鋤異已,凡效忠於建文者,皆禍及子孫。安知王氏家譜非為宗族之計,諱其死難以自全,未必遽為定論。《明史·艮傳》仍用前說,蓋必有所考也。
內容
皇帝諱允炆,字,太祖高皇帝嫡長孫。初,太祖從滁陽王,日侍左右。王夫人善觀人,謂太祖風格異常,語王,妻以養女馬氏。周鏇兵間,生五子。長諱標,幼有異質,聰明英毅,豁如也。稍長,師事宋濂,通經史大旨。洪武戊申,太祖即位於南郊。既,還宮受賀。遂追尊四祖為皇帝,冊立馬氏為皇后,長子標為皇太子,大赦天下。洪武十五年,高皇后崩,太祖倦勤,命皇太子裁決庶政,惟軍國重務以聞。於是皇太子日御文華殿,百官啟事。寬仁有斷,臣工盡服。歲余,太祖復親政。時有告密者,以晉王逆謀聞,太祖遣人察之,藏兵五台山,反形已具。太祖大怒,欲發兵討之。皇太子曰:“反期尚遲,告密者未必知。今以兵往,萬一拒命,是父子為敵也;莫若令臣巡邊,因與俱來。”太祖大悅,於是皇太子出巡。歷燕、代及晉,居浹旬,歡甚。皇太子行,晉王送及河南界。皇太子曰:“父皇欲見汝,可偕行。”晉王倉卒受命,遂從至京。太祖欲賜之死,皇太子叩頭乞哀,乃降為庶人,居京師。皇太子友愛彌篤,日誨諭之。晉王大悟,日夜號泣悔罪。
太祖憐之,赦,復爵。晉王於是改行為善,令譽日著,比還國,卒為賢王,皇太子之教也。洪武七年秋九月,貴妃薨。十一月一日,《孝慈錄》成。太祖既裁定喪禮,太子當服齊衰杖期。
太子曰:“在禮,惟士為庶母服緦,大夫以上為庶母則無服。
又,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既葬,除之,蓋諸侯絕期以下無服。
諸侯之庶之,雖為其母亦厭於嫡母,而不得伸其私,故權為此制也。然則諸侯之庶子不為庶母服也,明矣。今陛下貴為天子,臣雖不肖,地居嫡長,幸得備位儲副,而為庶母服期,非所以敬宗廟,明正體,重繼世也。”上必欲太子服之,太子終不奉詔。上大怒,顧取劍,太子走,上逐之。群臣震讋,皆不知所為。時有桂彥良當上前,跪抱上,泣曰:“陛下之於太子,愛之深故責之重也。”上為之止。彥良乃追太子,及之,諫曰:“貴妃逮事至尊,殿下當緣君父之情,為之制服,不可執小禮以虧大孝也。”乃持衰衣之。太子不得已,乃服以拜謝。上怒解,擲劍於地,曰:“老桂,爾今日竟能和朕父子者矣。”洪武二十四年,太祖以江南地薄,頗有遷都之意。八月,命皇太子往視關洛。皇太子志欲定都洛陽,歸而獻圖。明年四月,以疾薨。太祖哭之慟,追謚為懿文皇太子。葬孝陵之次。時太祖春秋六十有五,日御東角門,向群臣泣。翰林學士劉三吾進曰:“皇嫡長孫富於年,早定大計,孰不歸心?”皇太子生六子,長曰雄英,洪武十五年卒,追封虞王,謚曰懷。次曰允炆,洪武九年生,聰明英達。二十五年九月,立允炆為太孫,詔曰:“曩古列聖相繼馭宇者,首立儲君。朕自甲辰即王位,戊申即帝位,於今二十九年矣。操將練兵,平天下亂,偃天下兵,奠萬民于田里,用心多矣。及一統以來,除奸暴,去豪強,亦用心多矣。近來蒼顏皓首,儲嗣為重,嫡孫允炆,以九月十三日冊為皇太孫,嗣奉上下神祗,以安民庶。詔告臣民,想宜知悉。”於是命禮部定親王相見儀:凡親王系尊屬,於文華殿朝見,行四拜禮,皇太孫坐受禮畢,入宮,乃敘家人禮。制既定,親王從之,多不悅。時太祖春秋高,政務嘗付太孫裁決。太孫頗尚寬仁,兆民欣欣,罔不愛戴。洪武三十一年五月乙酉,太祖崩,遺詔皇太孫嗣位。詔曰:“朕受皇天之命,膺大命於世,定禍亂而偃兵,安民生於市野,謹撫馭以膺天命,今三十一年矣。憂危積心,克勤不怠,專志有益於民。奈何起自寒微,無古人博志,好善惡惡,過不及多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懼,惟恐不終。今得萬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孫允炆,仁明孝友,天下歸心,宜登大位,以勤民□。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輔佐,以福我民。凡喪葬之儀,一如漢文勿異。
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孝陵山川,一由其故,無有所改。
一、天下臣民,令到出臨三日,皆釋服,嫁娶、飲酒、食肉皆無禁。
一、無發民哭臨宮殿中,當臨者皆以旦晡十五,舉哀禮畢,罷非旦晡臨,無得擅哭。
一、當給喪事及哭臨者,皆無洗絰,帶無三寸,無布車兵器。
一、諸王各於本國哭臨,不必赴京。中外官軍、戍守官員,無得擅離信地,許遣人至京。
一、王國所在文武衙門官民、軍士,今後一聽朝廷節制;護衛官軍,王自處分。
一、諸王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
明日,皇太孫令禮部定喪儀。群臣上議曰:“在京府部等官聞喪,次日素服、烏帽、黑帶,赴廷聽遣詔。遂於本衙門素服、齋宿,朝晡詣几筵哭,仍各置素服。第四日成服,朝晡哭臨,葬畢乃止。
自成服始,二十七日除。命婦亦以第四日具衰服,由西華門入哭,不許金銀首飾。諸王、世子、郡主、妃及郡王、內使、宮人等,俱斬衰三年,自成服二十七日除。凡臨視事,素服、烏帽、黑帶,退朝服衰麻衫,大袖圓領,不緝紗帽,麻布裹之,去翅垂帶,麻絰鞋。命婦麻長衫,大袖圓領,麻布蓋頭,器依鹵薄名數。工部及司禮監等處造神主,用栗木,制依家禮。遣人奉詔於各布政司及直隸府州,開讀詔書,文武官員人等素服、烏帽、黑帶,四拜跪聽,舉哀四拜禮畢,各置衰服,第四日成服。每旦,官僚人等於本衙門朝闕設香案哭臨,三日除,大小衙門各令官一員赴京致祭,禮物備辦。”皇太孫從之。庚寅,葬孝陵。
明代筆記目錄(一)
明代筆記包括小說故事類的筆記、歷史瑣聞類的筆記、考據辨證類的筆記等多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