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文
予在寧夏時,嘗默憶,被召以來,道里月日聞見之,概筆錄之,以備遺忘。事定,復將所處置興革,撮要舉凡,附錄其中。而交際答問之微,亦漫及之。事體所關,庶他日有足徵者耳。既而,敕召還京。此紙藏之巾笥,未嘗以出諸人。比部事稍閒,偶取而觀曰:是不可棄。乃略加證正,並以北還途中事續焉,以識本末,通謂之《西征日錄》。
正德五年五月初一日,兵部差錦衣舍人王誥馳驛,齎文至鎮江府屬。時賊瑾用事,政令苛急。錦衣使者所至,人心驚動。比開,則吏部公文。有旨起臣一清赴京聽用。予病廢,久謝巾櫛,聞之強起,梳盥拜命於家。自念不即就道則奇禍及焉,然終以見瑾為難。使者密言:“寧夏有變起,公往征,當不順入京也。敕使且至矣。”予曰:“若是,則其不敢辭。”
初貳日,謁告先壠。
初三日,告祠堂,別諸親舊。
初四日,錦衣舍人王誥齎敕旨,迎於京口驛,府衛縣諸司官皆陪行。吏部侍郎泌水李叔淵以公務道鎮江,亦陪予行。開敕於府堂,一清拜稽,跪讀之,始知寧夏賊臣都指揮何錦、周昂、丁廣輩挾宗室安化王寘鐇以叛,殺鎮巡、太監、都御史、總兵等官,偽封官爵,鑄章印,傳檄召調各路兵馬,將謀入寇。廷議推予仍總制陝西、延綏、寧夏、甘肅各路軍務,督諸鎮守臣,撫諭征剿。叔淵曰:“先生之責不亦艱且大哉!”予曰:“主憂臣辱,某敢不效死。”
初五日,具本差鎮江衛百戶胡宗隨使者齎進謝恩,且報起程期日。
初陸日,雨中渡江至揚州,泥淖深,不能陸行,發舟夜過邵伯湖。
初七日,至高郵,風逆猛甚,舟不可動,乃由陸冒雨將趨天長,行田塍間,馬屢蹶,夜黑不辯路,宿田舍。
初八日,過天長,行百餘里,村雞初鳴,暫憩鋪中。
初九日,渡河至泗州,望祖陵叩頭而去。又行百餘里,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而去。又行百餘里,路黑雞三鳴,暫憩民店。
初十日,過虹縣,宿靈壁。
十一日,至宿州,雨初霽。自渡江至是,凡五日,皆風雨,輿馬恆陷深淖中。是日,聞朝廷祗告天地宗廟,削寘鐇屬籍,下詔正名討罪。命御用監太監臣張永總督軍務,臣一清就彼提督軍務,涇陽伯臣神英佩平虜將軍印,充總兵官,統率京營兵三萬,會合陝西諸鎮兵馬,分道進剿,各賜璽書,得專制以軍法從事,且命戮止渠魁,脅從罔治。以功贖罪者,得從賞格。薄暮行,宿百鄯道驛。
十二日,至永城,伏睹詔條,寬征緩刑,伸雪冤滯,稍革近時紛更苛察之政,喜曰:“賊不足平矣。”行二站,宿石榴固驛。
十三日,過歸德,至寧陵前衢阻河,不可夜行,乃用小舟,夜至睢州。
十四日,過杞縣,至陳留縣渡口,舟不能進,乃復索轎馬。
十五日,雨中由徑路至汴城,諸司皆不及知,止接官廳。以戎務不敢,朝王報名急辭,三司以下官吏謁畢即行,宿中牟縣。
十六日,過鄭州,宿滎陽。
十七日,過汜水鞏縣,宿偃師。
十八日,過河南府,不入城,止西關清風館,午餐畢,行二站,至義昌驛,宿焉,是夜,監槍陸太監誾會於驛,知總督張公已到衛輝府。
十九日,過沔池縣硤石驛,宿張茅遞運所。
二十日,過陝州,至靈寶縣,訪前尚書許季升。留飯,辭。一茶即別去,戶部主事王才、工部主事楊淳來見,宿閿鄉縣,漏下三鼓矣。
二十一日,入潼關,再會陸太監。予先行至華陰縣。
二十二日,陸太監過華陰先行。予宿華州。始,行事具本題知。先是,陝西總兵官曹雄約會諸鎮將官協謀討賊,師次靈州。寧夏遊擊將軍仇鉞初被何錦賺調入城,已而約為內應,糾集義兵,乘間手斬賊師周昂,並殺其黨數十人,遂執寘鐇父子眷屬械繫之,擒何錦、丁廣於大霸。余賊悉就縛,諸將罷兵,而道路相傳總督率京兵將洗夏城,予恐激成他患。
二十三日,上疏,乞將京軍取回,以安反側之心,以免供億之費,遣百戶韋臣齎牌星馳至寧夏,曉諭本城官舍軍民,謂大賊已擒,地方無事,天子遣一二重臣來撫定爾軍民。
二十四日,發華州,過渭南縣,宿臨潼。
二十五日,入陝城。
作者
楊一清(1454—1530)字應寧,號邃庵,別號石淙,漢族,南直隸鎮江府丹徒(今屬江蘇)人,祖籍雲南安寧。成化八年進士,曾任陝西按察副使兼督學。弘治十五年以南京太常寺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的頭銜出任督理陝西馬政。後又三任三邊總制。歷經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為官五十餘年,官至內閣首輔,號稱“出將入相,文德武功”,才華堪與唐代名相姚崇媲美。
明代筆記目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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