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註疏成,而漢注廢矣;自大全成,而宋注又廢矣。故類書者僻方初學之便,無閎覽慎思之益也。
今字學不講,點畫失據,朝廷誥制獨用中書字型,古法帖遂盡棄不行。《洪武正韻》又止用於章奏,而生徒未嘗遵守,學官無所駁正,甚非所以廣同文之化也。故字學宜以唐《石經》與《正韻》為法,而詩賦家亦宜以正韻與唐禮部韻並行也。
古人製作,事事精於後人,惟曆法則後日益精詳。
內六卿分職守令,則六卿之責皆萃焉。外三司分職守令,則三司之責皆萃焉。故非才識不可以漫授,非久任不可以責成。今既不擇人又不久任,故日益貪肆無忌,百姓日嗷嗷難堪矣。
古者大行有大謚,小行有小謚,蓋當實示訓且勸懲在也。今制官非翰林者不得謚,文則已不得其情矣。又必待其子弟乞請而後得之,則又非所以示公也。惟當令禮部以大臣,宜得者即疏請,下部院核實,與九卿翰林博議,然後斷自聖裁而賜之。其子弟不敢乞請,不當與而乞請者亦必不行,庶幾昭天下之大公,而激勸臣節者不小矣。
古者《爾雅》列諸國小,益識名物便訓詁,自童於始也。《釋名廣雅》、《爾雅翼》、《獨斷古今注》諸書,皆《爾雅》之緒餘也。今士習草略登仕太易,五尺童子即記誦陳言,以幸一旦之遇,而古今名物無一識者。此習俗之大患,士所以鮮經世之學也。
洪武時,用稅戶人才,始嚴震直、沈玠之類,即漢貲郎之意也,與近時入粟買官者殊矣。
今天下民貧極矣。竊觀民所由貧者,五水旱一也,遇盜賊起者二也,賦役日繁重三也,吏貪暴四也,風俗侈五也。水旱者,天也;盜賊者,不可豫謀者也。賦役亦有必不可已者。救時急務,惟懲貪禁侈而已。俗侈起於京師,吏貪始於上官。今戚里仿大內,大家仿戚里,眾庶仿大家,習以成風,傳式海內。故京師不禁而欲禁四方,法未有能行者也。自守令以上至於藩臬,又至於卿寺,皆遞相賄賂,以求遷補。故不禁上官而禁小臣,法未有能行者也。故諺曰:“得詔書但掛壁。”其此之謂哉!
考《會典》所載屯糧,當天下賦稅十之三四。以今事勢觀之,則可行於腹里衛所,而極邊衛所未能盡舉也。蓋虜勢日益猖獗矣。戰士不解甲而臥,即有田安得耕?且牛種器具何給也?即能盡給之,乘間而耕,亦不過充虜馬一夕之秣耳。故極邊屯田未可盡舉也。
司馬光曰:“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上不在官,下不在民,蓋盡歸權臣之家矣。此韓非所謂中飽者也。中飽者必病痞塞,謂上下不通也。
往年邊士戕主帥,其漸不可長也。始見於甘州,再見於大同,頃南亦又見告矣。蘇州、山西者逆事已著,幸不流血公庭耳。夫朝廷以名義法紀治天下,若是者尚有名義法紀邪?故當事者日益難處,養奸則國紀大削,伸法則事變立起。於是苟且姑息之習多,勵精明作之政難矣。
近時,上官鮮綜核之法,下吏多苟簡之政,議者謂官不久任是矣。然未究其本也,何也?久任之法,在上不在下,在近不在遠。今自卿寺以上,閱官如傳舍,闕一官必補一官,循其資品以遞相遷補。若是則久任,法安可行乎?故曰:“在上不在下,在近不在遠。”
國初鹽法主於紓邊急,非必盡籠天下之利也。其始商人輸米不多,獲利甚大,故商賈得厚利,九邊恃緩急,祖宗大計也。自余鹽之議行,而鹽法壞矣。頃者,余鹽之外,名目復有四五,而鹽法益大壞矣。蓋行鹽之地猶故也,食鹽之人又猶故也。而鹽出者日益多,鹽安得不賤?賤則不售,不售則商人失利。故雖有邊急,商人不樂中納,此蓋法意失而緩急不可恃矣。蘇氏謂事有千百之患,以目前小有利而為之者此也。往者論鹽法之弊,率謂豪勢者占中賣窩。今遇召納之時,應命者常不及數,求賣窩者而不可得矣。邊事尚何賴邪?作者
喬世寧,耀州人,官至四川按察使。明代筆記目錄(一)
明代筆記包括小說故事類的筆記、歷史瑣聞類的筆記、考據辨證類的筆記等多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