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的簡介
《焚書》 明朝時期 李贄(公元1527~1602年),號卓吾,福建省晉江縣人。明代的反封建啟蒙思想家。
他尖銳批判宋明理學,反對理學家用"天理"來壓制"人慾"的禁慾主義,提出"穿衣吃 飯即是人倫物理",強調物質生活的重要性。《焚書》是他的主要著作之一,完成於明 萬曆十八年(公元1590年)。《焚書》刻印後,他對很多昕他講學的人解釋,由於書中內 容有悖於統治者提倡的作理道德,故取名"焚書",表示了自己毫不畏懼的態度。內容範圍
李贄六十四歲時在麻城刻成。書一刊行即引起當權派道學家們的攻擊。《焚書》中收錄的李贄寫給耿定向的很多封信,揭露了假道學們的醜惡面目,耿定向便鼓勵門生出來辯護,其門生蔡毅中著《焚書辨》攻擊李贄。不料,爭辯的結果,反倒增加李贄的聲譽。衛道者們惱羞成怒,索性扯下道學的假面具,不擇手段對李贄進行迫害。對此,李贄不以為怪,在《焚書》卷五中說:“古今人情一也,古今天下事勢亦一也。某也從少至老,原情論勢,不見有一人同者。故余每每驚訝,以為天何生我不詳如此乎?夫人性不相甚遠,而余獨不同,非不祥而何?余初仕時,親見南倭北虜之亂矣;最後入滇,又熟聞土官、徭、僮之變矣。大概讀書食祿之人意見皆同,以余所見質之,不以為狂,則以為可殺也。”處在士大夫社會中的李贄,在凡“讀書食祿”之人的眼中,不是瘋子,便是敵人,他除了作一個叛逆者外,別無選擇,故他自己聲明“今世俗子與假道學,共以異端目我,我謂不如遂為異端,免彼等以虛名加我。”
內容簡介
《焚書》包括《書答》、《雜述》、《讀史》及詩歌幾個部分,多方面反映作的政治、
哲學及社會思想,是了解李贄思想學說的基本資料。李贄在《答焦漪園》中自言:“《李氏焚書》,大抵多因緣語,忿激語,不比尋常套語”。在談及書名時,稱“所言頗切近世學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則必欲殺我矣,故欲焚之,言當焚而棄之,不可留也。” 李贄反對迷信,反對盲從,主張自由地運用自己的理性去追求真理。為了破除封建蒙昧,李贄極力推倒對聖人的偶像崇拜,還古代典籍以“六經皆史”的本來面目。他說:“《春秋》一經,春秋一時之史也。
《詩經》、《書經》,二帝三王以來之史也;而《易》則又示人以經之所自出,史之所以從來,為道屢遷,變易匪常,不可以一定軌也。故謂六經皆史可也。”(《焚書》卷五《經史相為表里》)他又說:“夫《六經》、《語》、《孟》,非其史官過為褒崇之詞,別其臣子極為讚美之語。又不然,則其迂闊門徒,懵懂弟子,記憶師說,有頭無尾,得前遺後,隨其所見,筆之於書。後學不察,便謂出自聖人之口也,決定目之為經矣,孰知其大半非聖人之言乎?縱出自聖人,要亦有為而發,不過因病發藥,隨時處方,以救此一等懵懂弟子,迂闊門徒雲耳。藥醫假病,方難定執,是可遽以為萬世之至論乎?然則《六經》、《語》、《孟》乃道學之口實,假人之淵藪也……”
(《焚書》卷三《童心說》)認為,《六經》不過是歷史資料,《論語;孟子》不過是聖人根據具體情況而發的具體意見,怎么能當作“萬世之至論”呢?道學家們將古代典籍神話,禁錮了人民的思想,也使人成為“假人”。李贄認為,如果沒有孔子,人民照樣按照自己的是非、善惡的準則生活,反倒因為孔子被神化,使人成為了“假人”。李贄主張每一個人都有其自由地運用其理性的權利,所以他批判孟子之所謂“乃所願則學孔子”為非,指出:“夫天性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給於孔子而後足也。若必待取足於孔子,則千古以前無孔子,終不得為人乎?故為‘願學孔子’之說者,乃孟子自所以止於孟子,仆方痛撼其夫,而公謂我願之歟?”(《焚書》卷一《答耿中丞》)既肯定人人皆有其獨立思考的權利,所以認為天下之是非自在人心,是非在“耕稼陶漁之人”、“市井大夫”、“作生意者”以及“千聖萬賢”心中,“吾惟取之而已,……又何必專學孔子而後正脈也?”李贄關於儒家經典,關於孔聖人的議論大膽而深刻,前所未有。
作者觀點
李贄強調尊重個性,認為“夫人之與已不相若也。有諸己矣,而望人之同有;無諸已矣,而望人之同無……於是有條教之繁,有刑法之施,而民日以多事矣。”所以他主張“因其政,不易其俗;順其性,不拂其能。”(《焚書》卷三)對壓制個性者,不論是權勢還是世俗輿論,他都置之不顧。如在《答耿司寇》一文中,他嘲笑說:喜好做官,愛好富貴,有妻子朋友,我都和你一樣。憑什麼因為你官做得比我大,就只許你講你的一套,卻不容我講自己的一套?莫非學問是隨官職而長的嗎?果然如此,當年孔、孟早該閉嘴了!在《又答耿中丞》中他進一步提出了作為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應具有的品質,堅持己見,不阿世,不隨俗。心之所欲為者,耳更不必聞於人之言。“阿世之語,市井之談耳,何足復道之哉!”“夫世人之是非,其不足為渠之輕重也審矣。且渠初未嘗以世人之是非為一己之是非也!”面對諸子百家之說,李贄本人情切物理,敢破敢立,表現了一個先進思想家的非凡膽識和優秀品質。 李贄學說另一核心是“道”。他對於道的理解和古代許多思想家不同,他所謂的“道”是人自身的道,而此道不在天上,只在人間。在《答鄧明府》中說,道應當到“百姓日用”之“邇言”中去尋找。“百姓日用”之“邇言”就是“如好貨,如好色,如勤學,如進取”等等,肯定“好貨”“好色”等人慾是“善”,“民之中”與“民情之所欲”。
(《焚書》卷十九)李贄發現,其實不僅市井小民,人人皆是如此,那些冠冕堂皇的正人君子,大賢大聖都有勢利之
心。
於是《焚書》從人事的角度對這種普遍存在的、不可遏止的社會現象加以概括,就是“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在《答鄧石陽》中指出:“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除卻穿衣吃飯,無論物矣。世間種種,皆衣與飯類耳。故舉衣與飯,而世間種種自然在其中。非衣飯之外,更有所謂種種絕與百姓不相同者也。”就是說,人的物質利益和物質生活,是由人的與生俱來的生理需要所決定的,人人皆同的自然屬性,是人的一切其他行為的基礎,因而是社會人生的本性和本質。從肯定“人皆有私”這一客觀存在的事實出發,李贄主張順乎自然之理和必然之勢,滿足人們對於物質利益的追求。他說“寒能折膠,而不能折朝市之人;勢能伏金,而不能伏競奔之子。何也?富貴利達所以厚吾天生之五官,其勢然也。是故聖人順之,順之則安之矣。”認為人們追求物質利益的欲望是遏制不住的,只有順應它,在社會的自我調節中使人們各因其才而各遂其欲,才能建立一種競爭與安寧並存的社會秩序。
傳統的中國封建社會,推崇的是儒家所謂“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的非功利思想,以及朱熹所謂“存天理,滅人慾”的禁慾主義觀念,但隨著明中葉城市工商業的發展而出現的資本主義萌芽,出現肯定人的物慾、情慾與重視功利的新思潮,與傳統思想觀念形成直接衝突。李贄站在市民階層的立場,揭穿了封建時代統治階級所標榜的“棄利取義”的虛偽,以現實的人性和天下人無不追逐私人利益的事實來對抗虛偽的道學說教,是新思潮的集中體現,雖然他的“人皆自私”的命題並不十分科學,但它肯定了人們追求生活滿足的權力,代表了時代的前進趨勢。
李贄的倫理觀是建立在是否“合乎民情之所欲”的基礎上的,這是對人性的解放。他說“不必矯情,不必違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直心而動,是為真佛。”(《焚書》卷二《失言三首》)他認為應該讓人破除各種傳統道德的束縛,大膽地追求生活的幸福。李贄的婦女觀在男性中心的社會更是令人耳目一新。他說:“情愛之中兼有婦行婦功好言好德,更令人思念耳。”(《與莊純夫》)。把感情視為婦女道德的基礎。李贄在麻城講學時,有許多婦女來聽課。有人對他說,婦女見識短,難以學道。他回答說:男子所謂見識長,只是因為他們生活範圍廣;婦女見識短,也只是因為她們的生活受到限制,並不存在男子之見必然長,女子所見必然短的事實。所以他允許婦女聽課。他的言行驚世駭俗,是解放思想的身體力行。
李贄為人,耿直狷介,真實無隱。他平生最恨的是假道學、偽君子,故而在文章中總是對“口談道德而志在穿窬”的“假道學”予以無情的揭露和批判。他揭露當時的一位身居高位的道學先生,說:“試觀公之行事,殊無異於人者。人盡如此,我亦如此,公亦如此。自朝至暮,自有知識以至今日,均之耕田而求食,買地而求種,架屋而求安,讀書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顯,博求風水以求福蔭子孫。種種日用,皆為自己身家計慮,無一厘為人謀者。及乎開口談學,便說不為自己,我為他人;不為自私,我欲利他;……以此而觀,所講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講,其與言顧行,行顧言何異乎?以是謂為孔聖之訓可乎?”(《答耿司寇》)他還把道學家與強盜作比較。其時有一橫行浙江、福建沿海三十年的大盜林道乾,才識過人、膽色超群,朝廷對他束手無策,與之相比,李贄認為道學者皆是廢物,“平居無事,只能打恭作揖,終日匡坐,同於泥塑,以為雜念不起,便是真實大聖人大聖賢人矣。其稍學奸詐者,又攙入良知講席,以陰博高官。一旦有警,則面面相覷,絕無人色,甚至互相推諉,以為能明哲”。李贄對英雄無用武之地反作賊的現實極為不滿,感嘆說“驅之為盜也”!(《雜述·因證注事》)。他還公然為一位不肯講道學的學者鄭子玄辯護:“彼以為周、程、張、朱皆口談道德而心存高官,志在巨富;既已得高官巨富矣,所講道德,說仁義自若也;又從而嘵嘵然語人曰:‘我欲厲俗而風世。’彼謂敗俗傷世者,莫甚於講周、程、張、朱者也,是以益不信。不信故不講,然則不講示未為過也。”他對道學者的深刻揭露,令道學者無處躲藏。
李贄在文論方面,有《童心說》、《雜說》、《忠義水滸傳序》等,最著名的文藝觀點是“童心”說——“童心者,真心也”,認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於童心焉者”;此外,他還推崇自然之美,認為“唯矯強乃失之,故以自然之為美”;提倡“只要出自本心,發於情心,“無一樣創造體格文字而非文”,其文藝思想也是提倡自然之道,以帶有市民傾向的新文學代替正統封建文學。《焚書》是一部中國古代難得的奇書,它從政治、哲學、社會思想、文藝理論等方面發出了與正統封建思想迥然不同的聲音,其影響是巨大的,故爾在萬曆三十年(1620)即李贄下獄當年,由給事中張問達奏請焚毀。但禁而不止,仍有流傳。明天啟年間及清代,此書及《藏書》等李贄的著作仍屢遭禁毀。
另外,李贄尚有《續焚書》一種,性質與《焚書》略同。是由李贄門人汪本軻輯錄李贄遺文編成的,五卷,初刻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續焚書》分《書匯》、《序匯》、《論匯》、《讀史匯》、《雜著匯》、《詩匯》幾個部分。其意義雖不如《焚書》重要,但也有許多精彩的議論。其中一篇《題孔子像於芝佛院》十分有名。
明代筆記目錄(一)
明代筆記包括小說故事類的筆記、歷史瑣聞類的筆記、考據辨證類的筆記等多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