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銀行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地控制借款規模和期限結構。存款數量多少、期限長短主要由存款方的意願主導,而借款的主動權則掌握在銀行手中。其次,銀行可以精確地安排借入資金的運用及償還計畫。存款的提取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和不規則性,而借款契約對償還期限和金額的約定十分明確,一般不能要求提前償付。由於借款資金的穩定性強,為銀行預測債務償付的流動性需求提供了便利,從而可以提高借款資金使用效率。最後,借款突破了銀行現有存貸關係的束縛,籌資範圍更加廣泛,不受銀行所在地區資金狀況和銀行網點分布的限制。銀行可以隨時購買資金以獲得流動性供給,從而得以減少對低收益高流動性資產的持有,將釋放出來的資金用於貸款和投資。
種類
銀行有許多可供選擇的借款方式,總體上分為從短期貨幣市場借入資金和在資本市場上發行長期債券兩類途徑。
(1)短期借款
商業銀行可以向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企業借入短期資金,或是從中央銀行獲得短期資金支持,既可以在國內借貸,也可以通過國際金融市場融資。短期借款最初主要用於調劑頭寸和滿足銀行臨時性資金周轉需要,隨著銀行管理技術的改進,短期借款的連續使用實質上將其轉化為長期資金使用。短期借款的主要方式有:
同業拆借
同業拆借是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臨時性借貸行為,同業拆借是商業銀行最為便捷的借款方式之一。
1)同業拆借的產生
同業拆借最早源於法定存款準備金制度。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存放在中央銀行的準備金存款不能用於放貸、投資等盈利性業務,而且一般不計利息或利率較低。商業銀行為減少機會成本損失,可以將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的超額儲備拆借出去,而頭寸或準備金不足的銀行則需及時拆進資金。隨著同業拆借的發展,貨幣中心銀行逐漸成為淨借款方,它們不再只是調劑短期資金餘缺,而是藉助循環拆借的方法將拆入資金作為一種長期資金來源,以此作為支撐擴大信貸能力,而中小銀行由於缺乏信貸機會,通常作為淨拆出方對大銀行拆出富餘資金。
2)同業拆借的交易方式和主要類別
拆借雙方可以直接聯繫並協商成交。小銀行由於拆借規模不大,通常以大銀行作為代理銀行。這些代理銀行往往是雙邊報價的造市商,同時買進並賣出拆藉資金。拆借經紀人或短期融資公司等專門中介機構也可以充當資金供求雙方的媒介。雖然直接交易的成本較低,但通過中介機構進行拆借,不僅可以降低搜尋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還有助於保障同業拆借的秩序和安全。拆借按期限分為三種類型:一是隔夜拆借,即“日拆”,雙方一般通過電話、電傳或網路溝通,不簽訂書面契約;二是指定日拆借,在書面契約中預先確定某日為清算日期,期限一般為1天以上,1年以內,中途不得解約或延期;三是續期拆借,這是一種期限較為自由的拆借方式,一般當日借次日還,但若拆借雙方都不發出要求收回或返還的通知就自動展期。在融資期限很短的情況下,為方便交易,拆借雙方大多在良好的資信和法律規範的基礎上進行信用拆借,倘若彼此缺乏了解或借方信用不足、借貸時間較長,可採用有擔保拆借方式。
3)同業拆借的價格與運作過程
同業拆借利率由借貸雙方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狀況、拆借者的信譽和實力以及拆借期限自行協商確定。同業拆藉由於違約風險低,且拆借利率能較靈敏地反映金融系統頭寸或銀根的鬆緊情況,可作為其他金融工具定價的基礎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IBOR)因倫敦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及其嚴格規範的形成程式而成為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基準利率,具有代表性的還有紐約同業拆借利率(NIBOR)、香港同業拆借利率(HIBOR)和新加坡同業拆借利率(SIBOR)等。同業拆借一般通過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進行資金劃轉,拆出行通知中央銀行將款項從其存款賬戶轉到拆入行賬戶。中央銀行貸記拆入行的賬戶,同時借記拆出行的賬戶,借款到期後,再將資金連本帶息劃回拆出行。
4)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形成、發展和現狀
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活動始於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實貸實存,相互融通”的新型信貸管理體制,鼓勵銀行間利用資金的行際差、時間差、地區差進行拆借。1986年,國務院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專業銀行之間可以相互拆借,同業拆借市場得以正式啟動,在中國範圍內形成了以上海、武漢、重慶和廣州等中心城市為主的有形市場。此後,中國同業拆借市場的發展經歷了一個頗為曲折的過程。由於缺乏有效的規範,在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背景下,拆借市場上出現了嚴重的違規現象,大量短期拆藉資金被用於房地產投資、炒股票,或實業投資,延長拆借期限,哄抬拆借利率,擾亂了金融秩序。而且,市場存在系統分割和地區分割,降低了融資效率。為了從根本上糾正同業拆借市場的混亂現象,中國人民銀行於1995年撤銷各商業銀行及其分行開辦的融資中心等同業拆借中介機構,1996年1月,依託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提供的電子交易系統和信息服務,中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在上海建立,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作為市場中介組織,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安全、高效、方便、低廉的服務。中央銀行在加強對交易主體市場準入及交易行為規範的同時,於1996年6月取消了對同業拆借利率的上限管制,確立了交易雙方自由議價的市場機制。拆借利率一般高於在中央銀行存款的利率,低於商業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同業拆借包括1~7天的頭寸交易和期限在120天內的借貸交易,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是各交易品種每筆交易利率的加權平均值。
1996年建立的中國銀行同業拆借交易系統最初包括兩級交易網路。進入一級網路的交易主體是經中央銀行批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總行(20家)和中央銀行各省市分行組建的融資中心(35家),以及中國性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它們之間的交易利用中國計算機網路進行;二級網路由35家融資中心組成,交易主體為各商業銀行總行授權的分支機構以及在各地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信託投資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中心接受省內金融機構拆出拆入的報價,就地交易,在本地市場無法平衡的情況下,將差額通過一級網路平衡,並將成交銀行、數量、期限、利率等交易信息反映到一級網上,同時將一級網的報價傳到省內機構,以保持一級網、二級網拆借利率的大體一致。各地融資中心既是一級網路成員,又是二級網路的組織者和參與者,成為溝通一級網路和二級網路的橋樑。1998年2月後,融資中心退出拆借市場,二級網路宣告終止。此後,中央銀行在增加入市主體、完善相關法規等方面積極推進同業拆借市場建設,使同業拆借市場成員的數量不斷增多,類型更加廣泛,交易規模日趨擴大,除了國內金融機構外,一些外資銀行已獲準進入拆借市場。
目前中國金融機構間同業拆借全部在無形市場上進行,交易雙方可以通過數據專線及其他通信方式進行格式化的報價、詢價,就各種交易要素進行多輪對話磋商,最後確認成交。雖然中國同業拆借的交易系統在技術上是先進的,但國內尚未形成對銀行進行資信評級的權威機構,銀行之間相互授信的管理體系還不完善,存在信息不對稱,信用拆借的風險較大,交易還不夠活躍的問題。2000年6月,中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推出中國貨幣網,開闢了報價視窗,使網上報價服務從專線網延伸到網際網路,為市場成員拓寬了聯繫橋樑。同時,拆借中心也加強了市場成員資信和相關情況的信息披露,在專線信息網上公布交易成員的背景信息,幫助市場成員披露財務報表,並設定了交易成員之間提供最新資信信息的定向通道。
轉貼現
貼現是票據持有者將未到期的票據交給銀行,銀行按票據面額扣除貼現利後,將票面餘額付給票據持有人的買進票據的行為。貼現實際上是銀行的一種短期放款,票據持有人提前取得現款,而銀行墊付了資金,票據到期後貸款便可收回,如果票據債務人違約,銀行可以向前手追索。當銀行資金緊張,周轉發生困難時,可將已經貼現但尚未到期的票據轉讓給另一金融機構,要求給予轉貼現,以取得資金融通。由於轉貼現涉及的關係人較多,手續複雜,法規對其一般有較嚴格的規定。中國規定轉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商業票據應以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轉貼現利率由雙方自由協定。向中央銀行借款
在各國金融體系中,中央銀行都充當著最後貸款人的角色。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款在慣例上只能用於補充預期之外的準備金不足和資產結構的臨時性調整,若商業銀行長期依賴向中央銀行借款以滿足盈利性放款和投資的需要,將招致中央銀行的處罰。
中央銀行主要通過直接貸款或再貼現的方式向商業銀行提供信用支持,二者同時也是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調控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手段。
1)直接借款
商業銀行可以將自己持有的票據、政府債券等作為抵押品向中央銀行申請信用借款。中國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獲得的借款按期限和用途不同分為下列三種:第一,年度借款,主要用於解決商業銀行因經濟合理增長或承擔政策性貸款而引起的信貸資金不足,期限一般為一到兩年。實際上,這部分借款是中央銀行在年度內為商業銀行增撥的可較長時期占用的基礎貨幣。這部分貸款指標目前控制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向人民銀行總行借款和還款。
第二,季度借款,主要解決商業銀行因信貸資金先支後付或存貸款季節性變化等因素導致的暫時資金不足。該項借款期限一般為兩個月,最長不超過四個月,也是由商業銀行總行統一向人民銀行總行借款和還款。中國人民銀行對這種貸款的管理原則是“合理供給,確定期限,有借有還,周轉使用”,即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商業銀行業務經營的實際情況和巨觀金融調控的需要適當地發放這種貸款,在規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商業銀行可反覆借還使用。
第三,頭寸借款,主要解決商業銀行因匯劃款項未達或遇到意想不到的存款提取或借款需求突增情況而造成的臨時性資金短缺。這種調劑性借款的期限多在10天以內,最長不超過20天,金額相對較小,貸款次數較頻繁。商業銀行省分行可直接向中央銀行省分行借款,但不得超過商業銀行總行規定的數額和期限。
2)再貼現
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將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票據向中央銀行轉讓,從而獲得資金融通的行為。中央銀行除對商業銀行進行審查外,還對票據質量、期限及種類有嚴格要求,並根據貨幣政策調控的需要適時調整再貼現率和再貼現限額。美國12個區域的聯邦儲備銀行通過貼現視窗對商業銀行提供三類貸款:一是短期調整貸款,幫助商業銀行解決存款意外流出或其他突發原因引起的短期流動性需要,通常是隔夜借款;二是季節性貸款,協助小銀行解決存貸正常季節性變化產生的資金需要,如主要為農業或旅遊業服務的銀行通常符合借款條件;三是延期貸款,用於救助那些因存款持續外流而面臨資金困難的銀行。借款銀行需提供貼現視窗認可的擔保品,包括合格商業票據、美國政府債券等。
風險
借款的資金分布不像存款那樣分散,單筆借款的平均金額遠遠高於存款的平均金額,而且期限確定,因此借款的流動性需要無論在時間上和金額上都比存款集中。如果銀行不能在約定期限歸還借款,就會極大地喪失信譽。就這點而言,其流動性壓力要高於存款。借款還面臨相對較高的利率風險。存款利率可能受到監管當局的管制或同業組織的協調,相對穩定,而借入資金的價格是隨行就市,與市場資金價格波動密切相關。當市場銀根普遍緊張
時,借款利率將急劇上升,使借款成本大幅度提高,尤其是貨幣市場中的資金供給者對利率非常敏感,如拆借、CDs等均易受市場心理影響,市場利率預期上漲時可能要價很高。借款還可能遭遇信貸可得性風險。當資金緊缺時,市場上資金有效供給不足,銀行的借款需要難以得到滿足。尤其是當銀行遭到財務困難,急需大量資金時,卻可能由於其信用等級下降而很難借到資金。例如,美國大陸伊利諾銀行,在擴張貸款時大量借入資金,其中CDs、歐洲美元存單、商業票據和隔夜借款等易變負債占總負債的64%,後該行陷入經營困境,其籌資能力驟然下降,銀行同業中止對其貸款,並拒絕購買新發行的CDs,迫使該行不得不向美聯儲申請巨額借款,結果失去了存款人的信任。
借入資金除了面臨上述風險之外,借款的成本也相對昂貴。雖然沒有法定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要求,但借款利率一般要高於同期存款。同時,借款銀行除需支付利息外,還要承擔一定的融資費用,尤其是金融債券的發行費用較高,包括前端費用和期中費用,前者有承購手續費、差旅費、通訊費、印刷費、上市費用、律師費等,後者則是債券管理費、付息手續費、還本手續費和其他服務費等。從上述角度看,借款管理在某種意義上比存款管理更為複雜。借款能夠提高銀行資金的營運效率,但同時也對銀行的負債管理提出了挑戰。
成本
1.確定借款的適度規模
銀行首先要科學地預測流動性需要量和存款量之間的資金缺口,保證借入資金能夠合理使用,避免資金閒置,同時也要考慮借入資金的成本,如果成本較高則不宜過多借款。銀行借款量須以自身的清償能力為度,避免為填補資產超負荷擴張形成的營運資金缺口而過量借款。如果利用借款所承擔的成本與風險過高,則不應考慮繼續利用借款渠道,而應通過調整資產結構的辦法來保持流動性,或者通過進一步挖掘存款潛力擴大資金來源。由於借款不是一個穩定的籌資渠道,小銀行通常對借款持謹慎態度,更多地採用保守型的資產轉換策略,也即依靠二級準備維持流動性。大銀行由於能夠在金融市場上憑藉其實力和信譽以較低價格大規模籌集資金,故常採用主動借入資金的進取型策略。更成為普遍的選擇是在兩種策略間綜合平衡,確定適度借款規模。
2.安排合理的借款結構
銀行在選擇借款方式時需要綜合考慮多種因素:
1)各種借款來源的相對成本。利息成本是借款的主要成本,但非利息成本也不容忽視。銀行需要測算各種借款方式的實際成本,尋找便宜的資金來源。
2)借款的風險因素。其一是流動性風險,銀行要有計畫地將借款到期時間和金額分散化,以減少流動性需要過於集中的壓力;其二是利率風險,銀行管理人員必須有豐富的市場經驗與知識,反應靈敏,能夠對市場利率的走勢進行準確分析和判斷,並作出恰當反應;其三是信貸可得性風險,經驗顯示,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和歐洲美元市場對借款人的信用品質變化十分敏感,當銀行風險過大時,價格就會急劇抬升,貸款甚至可能遭到拒絕。
3)所需資金的期限長短。同業拆借、回購協定適合應付緊急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可轉讓存單、商業票據、金融債券的發行成本雖然較高,但可以滿足銀行更長時期的資金需求。
財務管理術語3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投資,資本的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了解一下吧。 |
財務管理術語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投資,資本的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