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形式
1.企業財務被公司大股東左右
在現代股份公司里既然有眾多的股東,就有大小股東的分別,而大股東利用其絕對的控制權,棄其他股東利益於不顧,玩弄財務管理這一“工具”使自己的利益達到最大化。在我國的上市公司中,就有ST猴王和三九醫藥這兩個典型。ST猴王,上市7年以來一直扮演著從證券市場中“拿錢”的簡單角色,而拿回來的錢都交給了在其上市半年多後才組建的猴王集團,據估算,與ST猴王“渾然一體”的猴王集團近年來從上市公司提款的“額度”在13億元以上,通過猴王集團之手,猴王股份變成了提款機,並最終被“玩”死。同樣,三九醫藥的大股東三九藥業及關聯公司占用三九醫藥資金約25億元,被占用的資金甚至包括了三九醫藥未使用的及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25億元欠款相當於三九醫藥當時26.5億元淨資產的96%,達到了三九醫藥上市實際募集資金16.7億元的1.5倍。通過財務處理,使這些行為得到掩蓋,而結果都是一樣的,即小股東,乃至經營者的利益受到嚴重侵害。
2.企業財務被經營者左右現代企業股權要么高度分散,例如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市場經濟中的股份制企業,要么股權高度集中,像我國的上市公司中的國有股一股獨大。但不管哪種情況,似乎都患了“流行病”,即資本所有者主體地位缺失或控制乏力,從而導致經營者控制企業財務,並“充分”利用財務工具使經營者利益達到最大化。
美國世界通信公司把投資者蒙在鼓裡,在2001年和2002年的頭3個月裡,該公司的資本開支分別達到30多億美元和7.97億美元,但是這些開支在階段收入核算中沒有反映出來,隱瞞開支從而虛增利潤達38億美元。法國媒體巨子——維旺迪集團企圖在該公司2001年的賬目上“增加”已經出手的15億歐元股票交易額,但在這一取巧手段被法國有關財務管理機構及時發現並下令制止後,不得不放棄了“做假帳”的陰謀。
而我國上市公司中的“績優股”藍田股份是這樣被經營者造出來的:1999主營業務收入年實際是2千4百多萬元,虛構為18億5千多萬元,淨利潤是負的2千2百多萬元,虛構為5億1千多萬元,每股收益是負的0.0049元,虛構為1.15元;2000年主營業務收入實際不到4千萬元,虛構為18億4千多萬元,淨利潤實際是負的1千多萬元,虛構為4億3千多萬元,每股收益實際為負的0.0239元,虛構為0.97元。通過財務這一靈活工具,藍田股份在資本市場上大肆圈得巨額資金,坑害了無數的投資者,可以說是其雙手沾滿了投資者的“鮮血”。諸如此類還有:桂林集琦披露的2000年中報包含虛假利潤和未披露為控股子公司擔保事項;ST鑫光公司未予披露存在的大量可能形成呆、壞賬損失的應收款項和大量的關聯方擔保,在審計報告中未作說明與評價。即便在制度非常完備和先進的西方國家,這些事例也不是鮮見。總之,這些例子不勝枚舉,而有一點可以肯定:在經營者的控制之下,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使經營者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而股東的利益早已被棄之如敝屣。
3.企業財務被國有股的代理者所左右
國有股一般是通過委託代理人經營的,而代理人通過控制企業財務來達到代理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標。“瓊民源”的原任董事長馬玉和夥同公司聘用會計班文昭欺騙股東和社會公眾,通過財務“運作”,在公開披露的1996年年度報告中虛構收入和虛增資本公積總計10餘億元,從而達到操縱其股票漲跌並獲取私利的目的。在我國很多國有企業中,像“瓊民源”把國有企業當成最後的晚餐,一下子把企業搞跨的還不多,更多的是講究策略的,讓國有企業資產細水長流,使大量國有資產神不知鬼不覺的流向個人腰包。
總之,企業財務不管為誰控制,財務管理都已異化,而且已經系統化,這可從ST黎明造假案例中略見一斑:
首先,公司的造假系統工程從年初開始啟動,造假項目在年初就有了準備,然後再一一推出,循序漸進,有條不紊;其次,財務造假系統工程的手續齊全,如假購銷契約、假貨物入庫單、假出庫單、假保管帳、假成本計算單等原始憑證一應俱全;第三,造假系統工程點多面廣,覆蓋與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個方面;第四,公司對於會計核算,以假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規範的核算程式,認真進行核算,假帳真算,一絲不苟;第五,造假系統工程突出以“提高效益”為中心,以取得顯著“成效”。
原因
1.現代企業產權主體分化
現代企業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圍繞企業財產權出現所有者與使用者的分別,亦即企業財產權主體分化出所有者與經營者。企業財產權的基本內容包括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處分權和剩餘索取權等,其中剩餘索取權是所有權所派生的,經營權與處分權是使用權所派生的,因此,產權的核心內容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產權主體分化之後,所有者掌握所有權,包括剩餘索取權,而經營者掌握使用權,包括經營權與處分權等,其實質是二者對企業財產權的分割。當然,現代企業制度並不意味必然出現所有者與經營者相互分離,董事長仍然可以兼任總經理,特別在中小企業里,所有者與經營者多為一個人。但隨市場經濟的高度發展和專業化程度的加深,經理階層的逐步形成,現代企業產權主體分化的趨勢已非常明顯。我國現階段,一方面家族型企業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所有者與經營者也不斷出現分化。2.不同產權主體對企業財務的不同要求
一旦所有者與經營者分化,並且確立了各自對產權分割的內容,各自經營的目標也會出現分化,從而對企業財務的要求也不同。對於所有者,掌握著企業產權的所有權和剩餘索取權,因此,必然要在財務上體現其對所有權和剩餘索取權的要求。依據所有權和剩餘索取權,所有者在財務上要求獲得最大的企業剩餘,即要求股東財富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依據經營權和處分權,經營者在財務上要求獲得最大的經營和操縱能力,並使經營者的福利達到最大化。因此,不同的產權主體在財務管理活動中,具有不同的目標函式。
3.財務異化是產權主體分化的結果
由於所有者和經營者在企業的財務活動中具有不同的目標函式,所以企業財務活動必然在財務管理的目標、職能和內容等方面產生分化。在實際經營中,由於無視這種財務分化,要么忽視所有者在財務上的要求,導致財務管理完全為經營者控制,使得所有者的權益在財務上得不到保障;要么忽視經營者在財務上的要求,導致財務管理完全為所有者或少數大股東控制,使得小股東和經營者的權益在財務上得不到保證。而不管出現哪種情況,都導致企業財務的異化。
對策
1.確認產權主體的經濟理性
現代股份公司的產權結構有兩個層次。第一層次是財產最終所有權和法人財產權(董事會)結構;第二層次是法人財產權(董事會)與和公司經營權(經營者)結構。在這兩個層次中產生三個主體,即出資人、董事會和經營者。一般條件下,董事長與董事會成員同時也是出資人,因此董事會與出資人都歸為所有者,所以產權主體一般只有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分別。但在國有股的經營中,董事長與董事會成員不構成對國有股的占有,因此董事長與董事會成員有相對獨立的利益,所以就有出資人、董事會和經營者的分別。出資人、董事會和經營者這三者具有密切的關係,出資人與董事會之間是委託-代理關係,而董事會與經營者之間又是委託-代理關係,但三者又各自形成獨立的經濟主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三者都具有經濟理性,有各自的經濟目標。在實際經濟活動中,認識與處理這三者的經濟理性和經濟目標時往往顧此失彼,這實際是對部分產權主體地位的否定,因而是對產權主體分化的現實的歪曲。由於不能明確這三者的經濟利益邊界,往往導致產權主體之間在經濟利益上的相互侵蝕,財務異化也就不可避免。因此確認各主體的經濟理性和各自的經濟目標,從而肯定其經濟利益的所在是避免財務管理異化的關鍵。
2.尋求產權主體之間的利益均衡
1).所有者利益的調整。在傳統條件下,所有者利益是企業存在的唯一理由,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目標完全體現於所有者利益。而隨產權主體的分化,根據權利與責任的對稱性,其利益也必然被分割。繼續強調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不可侵犯是無視其它主體的利益,甚至是對其它主體利益的侵犯,其結果是所有者本身的利益也變得不可靠。因此,所有者利益的調整是對產權分割現實的認可。
2).企業家利益的實現。企業家利益是企業家精神在價值上的實現,企業家精神則通過對其經營權和處分權的行使而得到體現。因此,企業家利益的實現是產權主體分化的內在要求。
3).代理人利益的規範。現代企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等,都可能是代理人。代理人和委託人(所有者)之間始終存在一種博弈關係,因此解決代理人利益是一個不斷發展與完善的動態過程。只有通過不斷的規範,才能確保各種主體之間保持合理的利益邊界。
3.建立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的共生關係
由於產權主體出現分化,導致財務管理活動分野,並出現相應的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但這兩種財務活動又統一於企業整體財務活動。如果產權主體之間發生權力失衡,財務管理活動就會發生偏差,最終出現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形成相剋關係,並出現異化問題。因此,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確保產權主體之間的權力均衡;其次要強化財務管理的外部校正機制、特別是財務監督機制。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所有者財務與經營者財務的共生。
財務管理術語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投資,資本的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