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預算

責任成本預算(簡稱責任預算)是在工程施工之前,按照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所在地價格水平,套用相關定額和費用標準對項目施工活動中將要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預測和控制。

概要

企業預算管理責任化,首先必須編制責任預算。企業實施預算管理,不僅要編制企業的全面預算,而且還要編制各個部門的責任預算,形成責任預算管理體系。全面預算與責任預算都是企業經濟活動的預算,但是,前者是從經濟活動的客體來反映的,後者是從經濟活動的主體來反映的。責任預算為各個責任單位確定了奮鬥的目標,這個目標能否達到,則取決於各個責任單位的實際執行情況。

在責任預算編制中會產生責任預算指標,所謂的責任預算指標,就是通過對總預算中所規定的有關指標加以分解,並落實到企業內部各責任單位的經濟責任指標。這些經濟責任預算指標均是各責任單位在其責權範圍內可加以控制的,因為各責任單位只對其可控的經濟責任指標承擔責任。一般來說,責任預算指標是通過編制責任預算來確定的。

編製程序

責任預算的編製程序有兩種:

一是以責任中心為主體,將企業總預算在各責任中心之間層層分解而形成各責任中心的責任預算的程式;

二是各責任中心自行列示各自的預算指標,再層層匯總和調整形成企業總預算的程式。即自上而下層層分解程式和自下而上層層匯總程式。

指標構成

責任預算是由各個責任指標構成的,這些指標分為主要責任指標和輔助責任指標。

主要責任指標

主要責任指標是必須保證實現的指標,它是指不同責任中心的不同考核指標。如責任成本利潤投資報酬率等,這些指標反映了各種不同類型的責任中心之間的責任和相應的權利區別。

輔助責任指標

輔助責任指標也稱為其他責任指標,是根據企業總的奮鬥目標分解而得到的或為保證主要責任指標的完成而必須完成的責任指標。如責任中心的勞動生產率、設備完好率、出勤率、各種材料消耗的節約等指標。

內容

責任預算包括責任成本預算和責任資金預算。責任成本預算不僅包括施工生產單位或責任者的成本預算,而且還包括業務、職能部門的費用預算。責任資金預算是指各責任中心占用運營資金的預算。進行項目責任成本管理,項目部首先要根據企業確定的人工、材料、機械等內部價格和有關定額、取費標準以及運營資金的運作情況,編制責任預算。因此,責任預算既是各責任層次預測和控制成本的基礎,也是各責任中心成本支出和資金占用的最高限額。責任預算又是上一責任層次計算和考核各責任中心責任成本的主要工具,也是各責任中心計算收入的主要標準,更是各責任中心編製成本計畫、控制成本支出的重要依據。
責任預算編制形成後,各責任層次和各責任中心要對責任預算的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其控制的主要形式,包括內部控制外部控制。內部控制是指各責任中心對本中心責任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外部控制則是指上一責任層次對所屬責任中心責任預算執行過程的控制。其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通過制定相應的制度、辦法和措施,如:項目責任成本管理辦法,責任承包辦法,財務、物資、設備管理辦法,預算定額使用、取費、安全、質量、技術管理以及驗工計價、資金使用、工資獎金分配辦法等等。採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最佳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分層、分次編制責任預算和分解預算費用,定期進行成本預測和分析,限額用工、限額發料、限價採購等等。

標準和方法

編制責任預算主要是採用指標分解的辦法來進行的。通過指標分解,制訂各級責任預算,並形成一個自上而下的系統的責任預算體系。指標分解,即將總預算指標根據責任單位的職責範圍和工作任務進行層層分解,形成各責任單位的責任預算指標。
在分解各責任中心的人員支出預算時,可以根據部門預算的要求結合財務預算的編制方法,按定員和工資標準據實核定。人員經費預算應根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的人員編制內的實有人數和國家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標準逐人核定,然後匯總計算出各責任中心的人員支出預算。
在分解各責任中心的公用經費支出預算時,各高校應在編制學校財務預算的基礎上,通過對各財務預算指標在有關責任中心之間進行分解、匯總等方式編制各責任單位的責任預算。在實際工作中,高校首先應按照教育事業支出財務預算指標體系編制確定高校事業支出預算。然後,在此基礎上按自下而上的順序對每一項目的財務預算在各責任中心之間採用一定的方法進行分解;最後,將所用項目財務預算指標分解的結果按責任中心進行加總,即為該責任中心的責任預算。如對於教學科研型責任中心,首先,根據全校培養學生數量、教學工作量等相關因素,確定分配標準和係數,將學校財務預算確定的業務費等教學總經費分解給各教學院(系、部),形成各學院(系、部)的教學工作責任預算;同理,將學校財務預算確定的學生管理費用、教學水電費、設備購置費等用於教學院系部的所有費用均按照一定的標準和係數在各學院(系、部)之間進行分解,形成各學院(系、部)相應工作的責任預算。然後,對所有費用預算分解的結果按照學院(系、部)進行匯總,最後形成該學院(系、部)責任預算總額。
需要指出的是各責任單位分解的責任預算是否準確合理主要取決於所採用的分解標準和方法。通常情況下某項經費所採用的分解標準和方法應與各責任中心所履行的職責有著密切的正相關關係。如對教學業務費的分解應首先綜合考慮各學院(系、部)的在校學生數、定編教職工數、完成的教學工作量和實驗工作量數等因素,然後確定每一影響因素相應的分配權數,再在各學院(系、部)之間進行綜合分解教學業務費,最後,對各學院(系、部)分解的結果在充分考慮文、理、工不同學科、新上專業以及不同校區辦學等情況,經綜合調整平衡後最終確定各學院(系、部)的教學業務費。

制訂實施

1、責任預算的制訂

(1)責任指標的分解方法:預算指標的分解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①直接分割法;②要素分解法
(2)責任成本預算:成本分解通常採用兩種方法。
①完全成本分解法:所謂完全成本分解法就是將車間成本中心的當期費用預算按照各項消耗定額在各種產品及其零部件之間進行分配,計算各種產品及其零部件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
②變動成本分解法:變動成本分解法就是將各生產車間成本中心的全部生產費用預算按照成本性態劃分為變動成本預算和固定成本預算兩大部分。
變動成本分解法中的變動成本預算一般可以根據預算期的產量計畫和單位產品(零部件)變動成本預算來編制;固定成本預算則只需編制總成本預算,不再在各種產品(零部件)之間進行分配。
注意:變動成本分解法與完全成本分解法相比,其優點是能夠清晰地描述成本與產量之間的關係,在成本中心的實際投產量與計畫投產量發生變化時,能夠及時合理地調整責任成本預算,便於進行成本控制。
③採用變動成本分解法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a:變動成本分解法中的固定成本預算只是就生產車間的固定成本而言的,不包括企業職能部門的固定費用支出。
b:某項費用到底屬於固定成本還是變動成本,不能從理論上簡單推定,必須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3)責任利潤的預算
①自然利潤中心的責任利潤的預算:對於自然利潤中心,企業的利潤預算指標確定以後,應採取一定的方法對其進行分解,落實到各個利潤中心,形成各個利潤中心的責任利潤預算
產品銷售利潤預算一般應由銷售部門負責。其他銷售利潤預算應按形成其他業務收入的有關業務內容分別落實到各有關責任中心。營業外收支預算應按照構成項目進一步分解,落實到各有關責任中心。
②人為利潤中心的責任利潤預算:對於人為利潤中心,為使負責產品銷售利潤預算的銷售部門獲得足夠的可供銷售的產品,產品銷售利潤預算還應分解落實到各個人、以個人為利潤中心。

2、 責任控制的實施

(1)測算差異,分析原因。

(2)採取措施,糾正偏差(糾正偏差最重要的原則是採取行動)。
3、責任中心的考核:責任中心的考核是對各個責任中心的責任預算的執行結果進行定期考核,並實行獎勵或懲罰。考核工作包括利用責任中心編制的責任報告對責任中心各項責任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分析與評價,總結成功的經驗,揭示存在問題與不足,並給予合理的獎懲,以促進責任控制,提高責任業績。

執行與管理

高校在編制學校財務預算的基礎上,經過反覆論證和測算,又將學校財務預算按責任單位分解為責任預算,至此,各責任單位的預算為目級科目責任預算,如果以此作為各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依據,則難以體現出各責任單位的特殊性和理財自主性。
通常情況下,為了調動和尊重各責任單位理財積極性和主動性,學校財務部門應將分解的目級科目責任預算按責任單位進行匯總,並將匯總的責任預算總額分別向各責任單位下達,如條件不成熟也可將人員支出責任預算和公用支出責任預算分別進行下達。然後要求各責任單位根據本單位事業發展計畫,在學校下達的責任經費控制額度內按照教育事業支出財務預算指標體系,編制學院(系、部)級財務預算並上報學校財務部門予以審核,學校財務部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經過論證審核批覆後,方可作為該單位預算執行的依據。學校財務部門根據批覆後的各單位的二級財務預算進行建帳立項,並組織相應的會計核算和預算管理工作以及向各責任單位提供相關的財務信息查詢等服務工作。

財務管理術語

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投資,資本的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財務活動
財務關係
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籌資
融資租憑
資金成本
成本習性
資金結構
證券投資組合
營運資金
固定預算
彈性預算
增量預算
定期預算
滾動預算
現金預算
投資中心
責任預算
責任報告
業績考核
內部轉移價格
營運能力
比例合併
半成品成本
保留盈餘
本利比
並行審計技術
標準成本中心
百分率法
本金
補償性餘額
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率
部門預算
保證
撥備
不合理保留利潤
邊際資金成本
保證債權
部門邊際貢獻
財務評價
財務評價體系
產值最大化
成本費用利潤率
產權比率
長期債務

財務管理
財務風險
財政赤字
財務預測
財務協同效應
財務困境
財務預算
財務政策
存貨
財務估價修正
籌資風險
財政管理體制
財政監督
成本分配
長期償債能力
超額利潤
財務檢查財務總監
出資違約責任
財務診斷
存貨舞弊
差別財務報告
財務總監委派制
財務流動性風險
財務危機成本
財務資源
財務風險管理
財務公司
財務欺詐
存貨投資
成本企劃
籌資渠道
產品全生命周期成本
財務結構
財務集中控制
財務支撐力
財務運行機制
財務異化
財務信息
財務管理環境
財務契約
財務預警
現金浮游量
產權比率
財務治理
充分就業預算
財務情況說明書

存貨損失
獨立董事
定額成本制度
定價成本
短期償債能力
電子預算
企業對外投資
單位成本彈性預算
獨立財務報告
單獨財務報表
定金
遞延年金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非財務信息
非財務指標
負債結構
非經常性損益
非經營性資產
複合財務係數
法定資本制
過度資本化
固定資產折舊
公允價值
固定資產投資
股東財富最大化
固定資產租賃
公司公積金
工會資產
固定資產經濟壽命
股權投資差額
固定資產原價
固定資金
股權收購
國庫單一賬戶
工資成本
股權重組
關聯方占款
股權出資
公司清算
固有風險
匯率風險
匯率
獲利能力
財務諮詢
財務流程
會計報表

貨幣資金
合併價差
互補性資本
或有會計事項
或有支出
貨幣空間價值
經營槓桿
借貸資本
借款費用
經濟利潤
淨利潤
基準收益率
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
經濟收益
精細化財務管理
借款管理
集成化財務管理
經營性資產
給付
拒絕履行
金融資產轉移
技術入股
會計成本
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欺詐
庫存現金管理
會計信息化
會計對象
會計本質
利息資本化
零營運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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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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