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場之爭》

《情場之爭》

《情場之爭》是彼德·M·科恩 Peter M. Cohen 導演,阿曼達·皮特、布萊恩·馮·霍特主演的一部美國喜劇片。片長82分鐘。

基本信息

影片簡介

紐約某所大學的三個單身漢每個周未都在一起聚會,討論他們最喜愛的活動--“追女人”遊戲。他們是:一個嘴邊常常掛著“我們以前見過面嗎?”的“雅皮士”布拉德;一個經常出沒於咖啡館尋找片刻感情寄託的劇作家澤克,一個在女人中間總找不到自信而又不肯對同伴承認的喬納森。他們談論的話題是上一周怎樣"泡"女孩子的趣事,有的頗有啟發性,有的又令人厭惡,偶而言辭又是放蕩的。然而,這一次情況卻有些複雜,因為他們不約而同地開始追逐同一個“完美”女人----梅(阿曼達-皮特飾)。他們開始使出各自追女孩子的“絕招”,為了博得梅的愛,爭執無可避免地在三個朋友間爆發了。轉眼間,這個小集團的友誼與命運都變得那么飄忽不定。梅發現每個男孩子都有各自的迷人之處,她會選擇誰呢?你一定會大跌眼鏡的。

幕後花絮

在朗的美國時期作品中,相對出色的的普遍帶有黑色風格。比如《狂熱》《猩紅大街》《狂怒》。可惜的本片不在此列。這部改編自英國著名驚悚小說作家格林漢姆·格林的同名小說的作品,從題材上看,更像接近於希區柯克式的風格:有著犯罪史的男主人公剛剛出院(精神)便誤打誤撞的因一塊蛋糕與某間諜集團發生了矛盾和衝突。進而遭到對方的不斷陷害和追殺。可是他憑著智慧勇敢,以及此類影片必不可少的紅顏知己的鼎力幫助,最終贏得了警察的信任,一舉搗毀了這個間諜集團。

《情場之爭》情場之爭

不知道是因為影響力有限制約了選角範圍,還是出於對此類英式驚悚題材的角色特徵認識不夠深入,朗為本片的所挑選的演員總感覺差強人意。男主人公的扮演者雷·米蘭論演技沒有話說。他曾經憑藉在比利懷特的《周末》中的出色演繹獲得過奧斯卡最佳男演員。但他那略帶陰險的嘴角眉梢,顯然更適合表現性格更為複雜的一些人物。甚至是反面人物(如希區柯克的《電話謀殺案》),而不是本片中的男主角。善良、無辜、被冤枉且為美女所吸引,這樣的角色還是加里格蘭特那種類型更為適合。女主角的扮演者就差太多。缺少明星魅力。同時,朗在兩人第一次見面的段落中,並沒有給予更多感情互動。以至於我們很難理解當,米蘭走投無路的時候為什麼要給女主角打電話,而對方為什麼真就欣然相助。

本片結尾通常被人詬病。理由是因為警察的突兀介入產生了反高潮效果。個人認為有一定的道理。在所看過的一些格林漢姆的小說改編電影當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編導對警察角色在故事主要情節發展中的定位不是很清晰合理。《第三個人》的結尾,馬丁不過是與英國警察搜捕隊同行的的一名美國作家。可為什麼最終只有他這個業餘執法人員才能去完成大義滅親?顯然這裡刻意安排的戲劇化成分居多。而《坍塌的偶像》中,同樣是警察,對於男管家的太太墜樓一事的判斷的反覆無常也多少影響了劇情的發展的合理性。希區柯克曾說過,懸疑驚悚電影不能讓警察參與太早,因為如果那樣的化,男主角所面臨的危險性就被降低。於是也就必然導致觀眾的移情度的降低。當然,除非是你能設計為他同時被警察匪徒雙重追殺。看來還是很有道理的。

媒體報導

2007-04-07 20:16:48 來自: zoepea (深圳)

《情場之爭》《情場之爭》

Duets / 情場之爭的評論

Gwyneth與其老爸在銀幕上的最後一次合作

沒想到她除了會演戲也有一把出色的嗓音

跟故事情節相比還是裡面的歌好聽

大部分演員都是真聲獻唱

原來Paul Giamatti(杯酒人生)也很能唱

不能小看他們混這一行的

相關評論

看完這部片,讓我知道了生活態度有多么重要

挺喜歡看Gwen老爸對那個Cab boy說"Nice Pay Job"後,那個Boy的會心一笑,其實一切本無貴賤,重要的是怎么去find peace with yourself.

另外片尾曲>也是相當的出采,象一顆融化的一般融化在你心中.

好吧,我先做一個複述練習:

馬修.斯卡德從警校畢業後,被分配和一個叫文斯.馬哈菲的老手同組。馬哈菲在那一行混了三十多年。馬修從他那裡學到了很多東西,包括該學的和不該學的。一天晚上,他們接到了一個家庭滋擾的檢舉,是鄰居打的電話。地點在布魯克林的公園坡地。可是等他們到了那兒,按了門鈴,出來了一男一女,看起來一點都沒有發生過爭吵或者出現暴力事件的樣子。那對男女對鄰居的檢舉很吃驚。“啊,我們太吵了嗎?我們本來在討論一件事,後來就演變成了小小的口角,也許還相互間吼了幾句。就是這樣,我們吵到別人了嗎?老天,下次我們會注意的。”他們都很鎮定也很合作。馬修都已準備好向他們道晚安以繼續別的任務了。

但是馬哈菲卻看出這裡頭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他開始東拉西扯地拖延時間,直到他聽到了房間裡傳來了一絲微弱的呻吟。馬哈菲推開了他們,發現在一扇門背後有個小女孩蜷縮在那裡。她遍體鱗傷,滿身淤青,手臂上還有被煙烙的痕跡。不過那對夫妻一口咬定這些都是她自己弄傷的,他們可碰都沒碰一下。那年頭虐待兒童很少會被起訴,儘管醫生證實那孩子的傷是由毆打造成的。但這奈何不了那對父母,只好把他們放了。不過在這期間,馬哈菲做一件事情,他拍下了她身上的傷痕。三四天以後,他們找到了那個男的平常喝酒的地方。馬哈菲來到一幫大漢面前,問他們認不認識那傢伙。他們說認識。“你認為他這個人怎樣?”“當然,是一個不錯的人。”寒暄完後,馬哈菲拿出為孩子拍的那些照片給他們看。那些照片都做了放大,自然那些傷也就更顯目了。馬哈菲說,“看看,這就是你們口中的好人,他就是這么對待自己的孩子的。好好看看,這個混帳的東西。”他接著說,他是警察,但是他對他一點辦法都沒有。但是他們可以,不是嗎?他們完全可以為這個孩子做點事情。結果他們真的做了。後來馬修知道,那個男的在醫院裡躺了整整一個星期。但是他死也不說是被誰打的。這也是馬修從馬哈菲身上學到的東西:永遠也不要去做那些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 馬修.斯卡德一直以來都沒有違背這樣的忠告。舉例而言。比如在《屠宰場之舞》前,他很少作為一個懲罰者的身份出現。對於馬修來說,尋找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對罪惡,馬修並不嫌惡,甚至有點認同感。他身邊就有很多從事犯罪活動的朋友。我想,這是他對自己所處的世界一種妥協。那種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菲利普.馬洛式的憤世嫉俗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玩世不恭的、犬儒主義者的態度。這也是我喜歡馬修這個人物的原因。他沒有拔高自己,他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很低。他首先便認為自己是個有罪的人——他在執行公務時不小心打死了一個小女孩後,便離職做起了沒有執業牌照的私家偵探。他還放棄了家庭和妻兒。這一自我放棄、甚至是自我放逐的本身就是源於他的罪惡感。對馬修來說,讓他扮演上帝的角色是多么荒誕可笑。馬修要的只是查詢真相,僅此而已。別人可以代勞的工作,比如審判懲罰,他很少會去做。但在《屠宰場之舞》里,馬修第一次做了本來別人可以代勞的事情。長話短說。這一次馬修.斯卡德偶然間得到了一盒錄像帶。裡面記錄一男一女性虐待一個小孩,最終殘酷的將其殺死的全過程。這對男女根據後來查證就是斯特德夫婦。跟前面我所複述的故事相似,警察拿他們一點辦法也沒有。你不能拿那樣的一盒錄像帶作為證物。不僅是因為錄像中的兩人都戴著面罩,或者穿著只露出雙眼的橡皮衣服,也是因為那樣的色情暴力場景過於刺激,不宜在法庭公開。怎么辦?馬修最終決定自己拿起左輪手槍把他們幹掉。這一行動,使得馬修苦心經營的偵探世界,變成了一個類似於武俠世界中的江湖。

事後,馬修跟米克交談時說,“我猜自己認定了馬哈菲那套是錯的,或者說他的忠告不適用這個特殊的情況。把壞事交給別人去做,感覺起來怎么樣都不對。如果我自己判他們死刑,就要親眼看著他們被吊死。”

題外話:

M問我為什麼會喜歡馬修.斯卡德這一系列。他說,麥克.康奈利要比他寫得好多了。麥克.康奈利小說的結局總是在你的意料之外,真相總是被一系列偽真相包裹著,就像你有時會看到的周末反轉劇那樣,當然要比那高級很多。我當時也不知道該怎么樣說好。如果我告訴他,我喜歡馬修敘述的調調,或者,我告訴他麥克.康奈利寫得太像他媽的偵探小說了。我的意思,我喜歡馬修.斯卡德系列,也許就是因為它不怎么像一般的偵探小說。這些理由都太抽象了。這回我看《屠宰場之舞》,我終於可以找到了一個比較具體的理由。我說,在勞倫斯.布洛克這裡,我可以讀到很多有意思的閒筆,一些無關緊要的小故事。比如,你會看到,一個自稱是TJ的黑人小伙子跟著你走過第四十二大街,一個勁兒的問你,你想要什麼。當你回答,你什麼也不想要時,他會說,不可能,在第四十二大街,每個人都有他想要的東西。於是你問他,那你想要什麼呢,TJ?他會說,他想知道,別人想乾什麼。他一天到晚都挖別人的心思,這正是他想要的。 你看,M,在麥克.康奈利那裡可找不到這樣的閒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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