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
節慶活動過多過濫,所體現出來的浮躁心態和投機心理,也折射出地方官員存在嚴重的“政績焦慮症”
“許多地方政府舉辦節慶活動的初衷是通過政府辦節、企業經營、社會參與的方式,集政治、經貿、旅遊、文化、審美為一體,達到擴大知名度、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的最終目的。”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張淑靜教授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指出,“這完全符合‘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的一般運作規律。”
“‘文化搭台,經濟唱戲’的提法是正確的。文化對經濟有著巨大的拉動作用,尤其是優質旅遊項目的開發可以帶來吃、住、行、游、購、娛全面發展。經濟不是獨立於文化之外的特殊存在,文化遊走於經濟活動內外,隱蔽地控制經濟,利於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張淑靜分析,然而,有些地方政府過於強調節慶的政治、經濟功能,恰恰淡化了其文化本質。有些根本就不適宜舉辦節慶,也要牽強附會地與節慶扯上邊。於是,文化的平台搭起來了,官員也有了“政績”,卻並沒有給地方帶來源源不斷的經濟收益。相反,造成的只是浪費。 據多位知情人透露,一些地方舉辦節慶過多過濫,不排除與有些地方官員的功利心態有關。“有些地方官員想以此撈取政治資本,為仕途升遷鋪路。”李紹榮說。
“在有些地方,本來就缺少資源,要在短短的任期內出政績,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雲南某縣一位年輕官員私下坦言,“只有弄出點‘動靜’,讓上級注意到,以後有晉升機會才能輪到自己。”
從地方官員的視角,要弄出“動靜”,舉辦節慶活動是捷徑。因為舉辦節慶活動大張旗鼓,不但可以提高地方知名度、樹立地方形象,而且領導也能出出風頭,不但電視上有影,而且報紙上留名。
而事實上,在舉辦節慶期間,大小官員忙前忙後,還可藉機與前來剪彩、祝賀、講話的上級領導拉近關係。這時好好表現,在地方官員看來,比悄悄找到領導辦公室“匯報”效果好。 少數地方舉辦節慶活動,也有為小團體獲取經濟利益之嫌。 ,因舉辦節慶過多,比較難出彩,有些地方只好在排場上下功夫,以致費用支出水漲船高,財政入不敷出,也就只有四處“伸手”,比如轄區企業“贊助”,或集資攤派。 “主管部門開口讓你‘贊助’,哪個敢說個不字?”一位深受“節”害的企業家對記者說,“令人氣憤的是,這些錢並沒用在實處,或是拿去海喝濫用,或是活動結束後發放不菲的加班費或補貼。”
影響反應
“官辦節慶”五花八門
中國近年有些地方的節慶舉辦得很成功,比如中國吳橋雜技節、洛陽牡丹花會、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大連國際服裝節、青島國際啤酒節、濰坊風箏節、吉林霧凇節等。 “這些成功的節慶活動,對弘揚當地民族文化、擴大影響、提高知名度、發展經濟和旅遊事業、活躍民眾文化生活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不少地方舉辦的節慶活動,大多曇花一現,且已呈現泛濫之勢。比如2003年,一個沿海省由縣以上政府舉辦的節就有100多個,僅冠名“螃蟹節”的就達5個。其中某地在辦“螃蟹節”時還搞了個“螃蟹小姐”評選。 再比如,僅2010年上半年,北京某區就已舉辦大型節慶3個,平均每兩個月舉辦1個。“還有兩個節慶活動在策劃中,具體方案7月底出來。”
據中國節慶網統計,中國每年有大小5000多個節慶活動,級別也不一樣。有省級節、市級節、縣級節,甚至有的鄉鎮、學校、企業也辦節,其中以旅遊文化類節目居多——不是攬盡歷史名人,就是把一個土特產、一種植物、一類動物、一處風景拿出來叫陣。
各地的節慶活動稀奇古怪、五花八門,舉凡吃喝穿戴、花鳥蟲魚、山水人獸、無所不包。比如荷花節、小棗節、桂花節、啤酒節、西瓜節、牡丹節、葡萄酒節、豆腐節、大蔥節、板栗節、龍舟節、冰雪節、沙雕節、戲水節、褲子節、魚王節、雙胞胎節等。這些節慶活動,一般包括經貿、文化、體育、旅遊等活動,有些還包含研討會、論壇,時間短則一星期,長則將近一個月。
“不便透露”的辦節費用
為了使節慶活動辦出“實效”,一般主辦者都會在節前向各單位下達招商任務。於是,各種造假便成為公開的秘密。
“有些成交額水分很大,協定根本並沒有約束性。”一位深諳“造節”內幕的基層退休官員向本刊記者透露,“有些地方領導舉辦節慶,希望達到的就是新聞效應,以及自己的‘出鏡率’,對於引來的協定資金,到底最後能兌現多少並不在乎,節後也很少有人問津。”
為吸引眼球,有些小地方舉辦節慶時也冠以“國際”字樣,卻難見外國人的身影,或拉幾個外籍華人來充數。由於缺乏對項目可行性的實質論證,根本達不到招商引資的預期目標,最終曲終人散,沒有實際效果。
“地方節慶大多由領導致辭、文藝演出組成,專業性、娛樂性、參與性不強,不僅難以吸引當地遊客,對外來遊客的吸引力更低,當然也更難以吸引投資商。”中國旅遊研究院蔣依依博士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
“地方政府舉辦節慶的目的,在於短時間內以節慶為載體,通過媒體的集中宣傳,達到迅速擴大地方知名度,形成地方品牌,以吸引投資的目的。”蔣依依指出,“但很多節慶活動由於特色缺乏、活動持續時間不長,所獲得的媒體報導規模、持續性、深度有限,導致關注度較低,往往形不成宣傳地方品牌的轟動效應。” 除弄虛作假外,不少節慶活動中還存在嚴重的鋪張浪費、勞民傷財現象。“有些節慶為造聲勢,還重金邀請明星助陣。”曾參與湖南某市一個節慶活動籌備工作的一位朋友告訴記者,“明星出場費價位便宜的五萬,而貴的達數十萬元。這些費用除部分來自門票收益外,大部分由企業埋單。”
有些地方在節慶中舉辦研討會、論壇,會提前幾天把部分重量級專家學者、記者邀請到當地。“除了住星級酒店待遇外,就是領略當地風土人情,隆重招待。而請來的主持人出場費也高達十幾萬元。” 活動總要請上級領導以及兄弟地區、友好單位的領導參加。不少還轎車接送,警車開道。於是,以參加節慶活動的名義變相旅遊,揮霍各有由頭。 對舉辦節慶活動的具體花銷數額總是忌諱莫深,回答幾乎如出一轍:“不便透露。”
管理辦法
“官辦”模式應儘量退出
“政府節慶活動要更具有生命力,應該做到以下三個方面。”北京市大興區旅遊局局長何立樓說,“首先,內容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才能吸引民眾積極參與;其次,要依託當地優勢資源,才能成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第三,注重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才具有流傳下去的基礎。”
“對官辦節慶要嚴格控制數量,嚴格審批程式。”張淑靜表示,“政府舉辦節慶活動,花的是納稅人的錢。所以,是否舉辦、如何舉辦,不應是政府一方說了算。在確定辦某個節慶之前,要召開聽證會,諮詢、徵求專家和民眾的意見,把節慶真正還給民眾,然後要將提議上報地方人大進行審議,不可隨意確定和取消。”
“中央應提供地方節慶活動在全國範圍內統籌的建議,避免重複浪費,加強區域合作,形成優勢互補。”張淑靜建議,“在政府舉辦節慶活動時,要成立臨時或長期專門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府官員、企業代表和民眾代表,應提高專門小組的工作透明度,及時公布有關節慶活動的投入與產出、成本與收益,加強專門小組與各參與方的溝通、協調。”
中央要求各地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節慶活動進行清理摸底,工作分為自查摸底、重點督查、匯總分析三個階段,從7月開始至11月結束。因此,“官辦節慶”的未來具體走向,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