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紀

周本紀

此本紀出自司馬遷《史記》卷四、本紀第四,概括地記述了周王朝興衰的歷史,勾畫出一個天下朝宗、幅員遼闊的強大奴隸制王國的概貌,以及其間不同階段不同君王厚民愛民或傷民虐民的不同政治作風,君臣之間協力相助共圖大業或相互傾軋各執已見的不同政治氣氛。

史記簡介

《史記》是中國的一部紀傳體通史。由西漢武帝時期的司馬遷花了18年的時間所寫成的。全書共一百三十卷,五十二萬字,有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約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記載了上起中國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約公元前3000年)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歷史。它包羅萬象,而又融會貫通,脈絡清晰,“王跡所興,原始察終,見盛觀衰,論考之行”(《太史公自序》),所謂“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詳實地記錄了上古時期舉凡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方面的發展狀況。

作者簡介

司馬遷(約公元前145或前135年—?)西漢偉大的史學家文學家。字子長,左馮翊夏陽(今陝西韓城)人,父司馬談,學問廣博。漢武帝即位,談為太史令。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司馬談在臨終時囑咐司馬遷繼續自己的事業,撰寫史書。3年後,司馬遷繼父任太史令,開始在國家藏書處“金匱石室”閱讀,整理歷史資料。20歲時,遊歷長江中下游和山東河南等地,併到廬山和會稽考察傳說中的“禹疏九河”等遺蹟,經沅水湘水流域,憑弔屈原沉水的汨羅江,在曲阜,參觀了孔子的“廟堂車服禮器”。回長安後任郎中。35歲時二次出遊,廣泛地接近下層人民。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李陵孤軍深入匈奴,敗降,而司馬遷極言李陵降敵出於無奈,意在待機報答漢朝,因此觸怒武帝,致罪下獄,受宮刑。司馬遷為完成《史記》,隱忍苟活。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終於完成了我國最早的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人稱《太史公書》。

背景知識

周文王周朝是繼殷商滅亡之後,我國歷史上又一個奴隸制王朝。周也是一個古老的部族,活動在西北黃土高原上,可能是夏族的一個分支。早在唐堯時代,周的始祖后稷就擔任農師,掌管農業生產。后稷的後代公劉、古分亶亶父(dǎnfǔ,膽甫)率領族人繼續施行興農措施,使部族逐漸強大。古公亶父為了躲避戎狄的侵擾,率族離開豳(bīn,彬)地移居岐下,建設城邑,修治村落,設立官職,廣行仁義,建立了周國。又經過公季、文王的苦心經營,加強了國力,直到武王率領天下諸侯,抓住商紂王暴虐無道、喪盡民心的時機,一舉滅商,建立了周王朝。

內容概要

周文王在這篇本紀里,司馬遷明顯地是以儒家的思想觀點來看待周朝歷史的,宣揚的是仁義興邦的道理。這突出地表現在對文王、武王、成王、周公的敘寫上。這幾個人都是儒家理想中聖主賢臣的典範,周初那種君臣和睦、偃戈釋旅的局面也正是儒家理想中的政治環境。篇中對武王著意進行了刻畫,在敘寫了他滅殷的過程之後,又寫了他日不暇食、夜不安寐,立社稷,改正(zhēng,征)朔,實行分封、以殷制殷等安邦定國、攘邊安內的政策策略,給讀者展示了一個有宏圖大略、有經營之術的古代政治家形象。
周朝自成王以後,沒有出現賢聖君主,卻出現了幾個昏庸暴君,所以司馬遷對一般君主都輕輕幾筆帶過,而對幾個昏庸暴君則給以重墨。如厲王的專利塞言、幽王的寵婦戲臣,都寫得像精彩的戲劇,既有歷史背景的輔排,又有人物性格的展現,於嚴峻的形勢之中,突出了他們的昏庸暴虐,剛愎拒諫,給文學史的人物畫廊中增添了幾個精彩的形象。與此同時,司馬公還為讀者展示了幾位盡忠敢諫的輔臣形象。如穆王將伐犬戎時,祭(zhài,寨)公謀父對他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厲王貪圖財利,重用專擅財利的榮夷公芮良夫則直言相勸;厲王以殺戮禁止國人批評朝政,召(shào,邵)公不但反覆勸諫,在危難之時還舍子救險,與周公一起代行國政,即歷史上有名的“共和行政”。這些也都寫得精彩感人。

寫作特點

這篇本紀選材精審,詳略得當,間或用小說筆法渲染環境,烘托氣氛,於細行微言之中突出人物性格,使得一篇約八百年的王朝史簡明扼要,跌宕生姿,令人回味。

深遠意義

在《周本紀》中,司馬遷所總結的周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成就是大事分封和文、刑並重。《周本紀》對分封之事作了明確記載:"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西周時期的文、刑並重,也是太史公總結的重點。司馬遷在論述成王文治的作用時,發出了由衷的感嘆:"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毫無疑問,大事分封和文、刑二治等政治文明建設促進了西周前期和中期的社會發展,司馬遷筆下的東周,是舊的政治文明衰落和新的政治文明產生的特殊時期,正是在這種新舊政治文明交替的作用下,導致了秦代政治文明的誕生。司馬遷通過撰寫先秦四"本紀"告訴人們,無論哪個朝代,哪個國家,都應該注重自己政治文明的建設;否則,就有喪國失祚的潛在危險。從這個意義上講,他所撰述的先秦四"本紀"直到現在仍有很強的資治和警示作用。

重點分段註解

分段一

周后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為帝嚳元妃①。姜原出野②,見巨人跡③,心忻然說④,欲踐之⑤,踐之而身動如孕者。居期而生子⑥,以為不祥⑦,棄之隘巷⑧,馬牛過者皆辟不踐⑨;徙置之林中,適會山林多人⑩,遷之;而棄渠中冰上,飛鳥以其翼覆薦之(11)。姜原以為神,遂收養長之。初欲棄之,因名曰棄。
①元妃:帝王或諸侯的嫡妻。按:《索隱》曰:“譙周以為‘棄,帝嚳之胄,其父亦不著’,與此紀異也。”②野:野外,郊野。③跡:腳印。④忻(xīn,欣)然:欣然。忻,同“欣”。說:同“悅”,喜悅,高興。⑤踐:踏,踩。⑥居期:到了日子。這裡指懷孕滿十月。⑦不祥:不吉利。⑧隘:狹窄。⑨辟:同“避”。⑩適會:正趕上。“適”“會”同義。(11)覆:蓋。薦:藉,墊。

分段二

棄為兒時,屹如巨人之志①。其遊戲,好種樹麻、菽②,麻、菽美。及為成人,遂好耕農,相地之宜③,宜谷者稼穡焉④,民皆法則之⑤。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⑥,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飢⑦,爾后稷播時百穀⑧。”封棄於邰,號曰后稷,別姓姬氏⑨。后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⑩。
①屹:聳立的樣子。②種樹:種植。“樹”也是種的意思。菽:豆類。③相:仔細察看。④稼穡:種植和收穫。種植叫稼,收穫叫穡。⑤法則:效法、仿效。⑥舉:舉薦,提拔。⑦黎民:眾民。黎,黑色。因眾民發黑,故稱黎民。⑧后稷:古代掌管農業事務的官。這裡是做后稷以管理農務的意思。播時:播種,種植。時,通“蒔(shì,示)”,栽種。⑨別:另外。姓姬氏:以姬為姓。⑩令德:美好的德性。令,美,善。

分段三

后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後氏政衰,去稷不務①,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②。不窋卒,子鞠立。鞠卒,子公劉立。公劉雖在戎狄之間,復修后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③,自漆、沮度渭,取材用④,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⑤。百姓懷之⑥,多徙而保歸焉⑦。周道之興自此始,故詩人歌樂思其德⑧。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⑨。
①去稷,指廢棄農師。②戎狄:泛指西北地區的部族。③行(舊讀xìng,幸):察看。④取材用:《正義》曰:“公劉從漆縣漆水南渡渭水,至南山取材木為用也。”⑤賴:依靠,仰賴。慶:幸福。⑥懷:歸向。⑦保歸:歸附。保,依,附。⑧“故詩人”句:《詩經·大雅》有《公劉》篇,歌頌了公劉的偉大業績和高尚品德。詩人,指《詩經》的作者。⑨國:國都。這裡是建都的意思。

分段四

慶節卒,子皇仆立。皇仆卒,子差弗立。差弗卒,子毀隃立。毀隃卒,子公非立。公非卒,子高圉立。高圉卒,子亞圉立。亞圉卒,子公叔祖類立。公叔祖類卒,子古公亶父立。古公亶父復修后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①。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財物,予之。已復攻②,欲得地與民。民皆怒,欲戰。古公曰:“有民立君③,將以利之。今戎狄所為攻戰④,以吾地與民。民之在我,與其在彼,何異。民欲以我故戰,殺人父子而君之⑤,予不忍為。”乃與私屬遂去豳⑥,度漆、沮,逾梁山⑦,止於岐下。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復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⑧,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⑨。作五官有司⑩。民皆歌樂之,頌其德。(11)
①戴:尊奉,擁護。②已:不久。③有民:民眾。有,有人認為是上古漢語名詞詞頭,無義。④所為:等於說“所以”,這裡是表示攻戰的原因或目的。⑤君之:意思是做他們的君主。⑥私屬:家眾。⑦逾:越過。⑧貶:減少,損減。這裡有除去的意思。⑨邑別居之:意思是設邑落分別居住。⑩作五官有司:《集解》引《禮記》曰:“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土、司寇,典司五眾。”又引鄭玄曰:“此殷時制。”作,設定。有司,官吏。古代設官分職,各有專司,所以稱有司。(11)“民皆”二句:《詩經》中《周頌·天作》、《魯頌·閟宮》都有歌頌古公亶父(fǔ,甫)的內容。 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娶太任,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古公卒,季歷立,是為公季。公季修古公遺道,篤於行義,諸侯順之。
公季卒,子昌立,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禮下賢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歸之。伯夷叔齊孤竹,聞西伯善養老,盍往歸之。太顛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

分段五

崇侯虎譖西伯於殷曰①:“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向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②,有熊九駟③,他奇怪物④,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⑤。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況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⑥,使西伯得征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紂去炮格之刑⑦。紂許之。
①譖(zèn,怎去聲):進饞言,說人的壞話。②文馬:有彩色花紋的馬。《正義》:“按:駿馬赤鬣縞身,目如黃金,文王以獻紂也。”③九駟:三十六匹馬。駟,古代一車駕四馬,因稱同駕一車的四馬為駟。④他奇怪物:其他珍奇、稀有的寶物。⑤因:通過。嬖臣:親信、寵幸之臣。⑥鉞:大斧,古代兵器。⑦炮格:商紂時酷刑之一。《列女傳》:“膏銅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輒墮炭中,妲己笑,名曰格烙之法。”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只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
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武王。
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十年而崩,謚為文王。改法度,制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太王,公季為王季:蓋王瑞自太王興。
武王即位,太公望為師,周公旦為輔,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師修文王緒業
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功,畢立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雲。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分段六

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①,殺王子比干②,囚箕子③。太師疵、少師強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④。”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⑤,虎賁三千人⑥,甲士四萬五千人⑦,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鹹會⑧。曰:“孳孳無怠⑨!”武王乃作《太誓》⑩,告於眾庶:“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11),自絕於天,毀壞其三正(12),離逷其王父母弟(13),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14),用變亂正聲(15),怡說婦人(16)。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17)。勉哉夫子(18),不可再(19),不可三!”
①滋甚:越來越厲害。②殺王子比干:比干為紂王的叔父,官少師,因屢次勸諫紂王,被剖心而死。見《殷本紀》。③囚箕子:箕子為當時貴族,紂王的諸父,官太師,封於箕(今山西太谷東北)。比干被剖心以後,箕子假裝顛狂為奴,紂又囚之。見《殷本紀》。④“不可以句”:《會注考證》引梁玉繩曰:“《後書·袁術傳》引史雲‘殷有重罰,不可不伐’。”譯文據此刪“畢”字。⑤戎車:戰車。乘(shèng,勝):古代一車四馬為一乘。這裡可譯為輛。⑥虎賁(bēn,奔):勇士。《集解》引孔安國曰:“若虎之賁(奔)獸,言其猛也。”⑦甲士:披甲之士。⑧鹹:皆,都。⑨孳孳:同“孜孜”,努力不懈的樣子。⑩《太誓》:古文《尚書》篇名,作《泰誓》。(11)乃:竟,竟然。(12)三正:舊說指天、地、人或曰夏、商、周之正統。《集解》引馬融曰:“動逆天地人也。”《正義》:“按:三正,三統也。周以建子為天統,殷以建醜為地統,夏以建寅為人統也。”建子、建醜、建寅,即以這三個月的朔日(初一)為歲首。“建”指斗建,即北斗所指的時辰,由子至亥,每月遷移一辰。又《尚書易解》於《甘誓》篇注云:“三正者,按正與政通,謂政事。《左傳》文公七年晉卻缺解《夏書》云:‘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三事即三正也。”(13)離逷(tì,替):疏遠。逷,同“逖(tì,替),遠。王父母弟、同祖親族。《集解》引鄭玄曰:“祖父母之族。必言‘母弟’,舉親者言之也。”(14)淫聲:指淫蕩的音樂。(15)用:以,以致,從而。正聲:雅正的音樂。(16)怡說(yuè,悅):使高興。(17)維:句首語氣詞,可不譯。共(gōng,恭):通“恭”。天罰:指上天降下的懲罰。(18)勉:努力。夫子:對將士的尊稱。《集解》引鄭玄曰:“丈夫之稱。”(19)再:兩次,第二次。

分段七

二月甲子昧爽①,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乃誓。武王左杖黃鉞②,右秉白旄③,以麾④。曰:“遠矣西土之人⑤!”武王曰:“嗟!我有國冢君⑥,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徽、?、彭、濮人⑦,稱爾戈⑧,比爾乾⑨,立爾矛,予其誓⑩。”王曰:“古人有言‘牝雞無晨(11),牝雞之晨,惟家之索(12)。’今殷王紂維婦人言是用(13),自棄其先祖肆祀不答(14),昬棄其家國(15),遺其王父母弟不用,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16),是信是使(17),俾暴虐於百姓(18),以奸軌於商國(19)。今予發維共行天之罰。今日之事,不過六步七步,乃止齊焉(20),夫子勉哉!不過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21),乃止齊焉,勉哉夫子!尚桓桓(22),如虎如羆,如豺如離(23),於商郊,不御克奔(24),以役西土(25),勉哉夫子!爾所不勉,其於爾身有戮。”誓已(26),諸侯兵會者四千乘,陳師牧野(27)。
①二月:這是用周曆,殷歷為正月。昧爽:天將亮未亮之時。②杖:持,拿著。黃鉞:黃銅製的大斧。③秉:持,把。旄:用旄牛尾放在旗桿上做裝飾的旗。④麾(huī,揮):揮動,指揮。⑤“遠矣”句:這是慰勞的話。西土之人,指從西方來的將士。⑥有國冢君:稱同來伐紂的諸侯。有國,《尚書·牧誓》作“友邦”。冢君:大君,等於說首領。⑦庸:在今湖北房縣。蜀:在今四川成都一帶。羌:西戎部落,在今甘肅境內。髳:西戎部落,在今四川東部。微:在今陝西郿縣。郿:在今湖北西部。彭:在今四川彭宣縣。濮:在今湖南沅陵縣。按:以上八國都是當時屬於武王的部落。⑧稱:舉。⑨比:並列,緊靠。這裡是排列整齊的意思。⑩其:語氣詞,表示將要的意思。(11)牝雞:雌雞。晨:司晨,報曉。(12)惟家之索:等於說“惟索家”,意思是只能使家破敗。惟,同“唯”,只。索,盡,這裡有破敗、毀敗的意思。《集解》引孔安國曰:“喻婦人知外事,雌代雄鳴,則家盡也。”(13)惟婦人之言是用:等於說“維用婦人言”,只聽婦人的話。維,同“唯”。《殷本紀》:“紂嬖於婦人,愛妲己,妲己之言是從。”(14)肆祀:指對祖先的祭祀。《集解》引鄭玄曰:“肆,祭名。”答:答理,過問。(15)昬棄:棄去。昬,通“泯”,蔑。(用王引之說)(16)多罪逋(bū,補平聲)逃:指罪惡多端的逃犯。逋逃,逃亡。是崇是長:等於說:“崇是長是”,抬高這些人,重視這些人。崇,高,這裡是使高、抬高的意思。長,以為長,即重視的意思。(17)是信是使,等於說“信是使是”,相信這些人,使用這些人。(18)俾:使。(19)奸軌:犯法作亂。奸,外亂。軌,通“宄(guǐ,軌),內亂。”(20)齊:指整頓隊伍,使陣列整齊。(21)伐:擊刺。(22)尚:表示命令或希望。桓桓:威武的樣子。(23)離(chī,吃):同“螭”,傳說中一種似龍的動物。(24)御:抵擋,阻止。克奔:指能來奔投降者。(25)役:助。西土:指周及伐紂各諸侯。(26)已:止,完畢。(27)陳師:擺開陣勢。

分段八

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①。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②,以大卒馳帝紂師③。紂師雖眾,皆無戰之心,心欲武王亟入④。紂師皆倒兵以戰⑤,以開武王⑥。武王馳之,紂兵皆崩畔紂⑦。紂走,反入登於鹿台之上⑧,蒙衣其殊玉⑨,自燔於火而死⑩。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諸侯,諸侯畢拜武王,武王乃揖諸侯(11),諸侯畢從。武王至商國(12),商國百姓鹹待於郊(13)。於是武王使群臣告語商百姓曰(14):“上天降休(15)!”商人皆再拜稽首(16),武王亦答拜。遂入,至紂死所(17)。武王自射之,三發而後下車,以輕劍擊之(18),以黃鉞斬紂頭,縣大白之旗(19)。已而至紂之嬖妾二女(20)。二女皆經自殺(21)。武王又射三發,擊以劍,斬以玄鉞(22),縣其頭小白之旗。武王已乃出復軍(23)。
①七十萬人:《新證》:“殷墟甲骨文記載商代用兵,至多一萬餘人,本文殷紂發兵七十萬人,與實際不符合,只可以疑傳疑。”距:同“拒”,抵抗。②致師:挑戰。《集解》引鄭玄曰:“致師者,致其必戰之志也。古者將戰,先使勇力之士犯敵焉。”③大卒:古代軍隊編制。《正義》:“大卒,謂戎車三百五十乘,士卒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人,有虎賁三千人。”馳:驅趕車馬向前沖。④亟:急,速。⑤倒兵:掉轉兵器攻擊自己一方,即倒戈。⑥開:引導。⑦畔:通“叛”,背叛。⑧反:同“返”。鹿台:又稱南單之台。故址在今河南湯陰朝歌鎮南,殷紂王所築。⑨蒙:包,裹。衣(舊讀yì,益);穿(衣)。殊玉:大約是指極少見的美玉。《正義》引《周書》云:“甲子夕,紂取天智玉琰五,環身以自焚。”註:“天智,玉之善者,縫環其身自厚也。凡焚四千玉也,庶玉則銷,天智玉不銷,紂身不盡也。”⑩燔(fán,凡):焚燒。(11)揖:拱手為禮。商國:商之國都。(12)百姓:百官。在戰國以前,百姓是貴族的總稱,因為當時只有貴族才有姓,一般平民沒有姓。(13)鹹:都。(14)告語(yù,玉):告訴,對……宣告。(15)休:吉慶,美善。(16)稽(qǐ,啟)首:叩頭到地。古時九拜禮儀中最恭敬的一種。(17)所:處所,地方。(18)輕劍:據《正義》引《周書》作“輕呂之劍”。輕呂,劍名。(19)縣(xuán,懸):同“懸”,懸掛。(20)嬖(bì,辟):寵愛。(21)經:縊死,上吊。(22)玄鉞:黑色的大斧。《集解》引宋均:“玄鉞用鐵,不磨礪。”(23)復軍:返回軍中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驅。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於社南大卒之左,(左)右畢從。毛叔鄭明水,衛康叔封布茲,召公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筴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王明德,侮蔑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於天皇上帝。”於是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武王又再拜稽首,乃出。

分段九

封商紂子祿父殷之余民。武王為殷初定未集①,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②。已而命召公釋箕子之囚。命畢公釋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閭③。命南宮括散鹿台之財,發鉅橋子粟④,以振貧弱萌隸⑤。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⑥。命閎夭封比干之墓⑦。命宗祝享祠于軍⑧。乃罷兵西歸。行狩⑨,記政事,作《武成》⑩。封諸侯,班賜宗彝(11),作《分殷之器物》(12)。武王追思先聖王,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謀士,而師尚父為首封(13)。封尚父於營丘,曰齊。封弟周公旦曲阜,曰魯。封召公奭於燕。封弟叔鮮于管,弟叔度於蔡。余各以次受封。
①集:和睦,安定。②相:輔佐。③表:稱表,表彰。閭:閭里,閭巷。④發:散發。⑤振:同“賑”,賑濟、救濟。萌隸:指民眾。萌,通“氓”,外來的百姓,也泛指老百姓。隸,奴隸。⑥展:展示,展覽。九鼎:相傳夏禹收天下之金鑄成九鼎,象徵九州。後來成了象徵國家政權的傳國之寶。成湯遷之於商邑周武王遷之於洛邑。保玉:即寶玉。《集解》引徐廣曰:“保,一作‘寶’。”⑦封:聚土築墳。此處指在墓上添土。⑧享祠:祭祀鬼神。⑨行狩:到各諸侯國巡視。⑩《武成》:古文《尚書》篇名。《集解》引孔安國曰:“武功成也。”(11)班賜:分賜。班,同“頒”,頒發。宗彝:宗廟裡用來盛酒的禮器。《集解》引鄭玄曰:“宗彝,宗廟樽也。”(12)《分殷之器物》:《尚書》篇名,當作“分器”,已亡佚。《集解》引鄭玄曰:“作《分器》,著王之命及受物。”分器事在《左傳·定公四年》有記載。(13)首封:在分封的各諸侯王之中,位次第一。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武王征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周公旦即王所,曰:“曷為不寐?”王曰:“告女:維天不饗殷,自發未生於今六十年,麋鹿在牧,蜚鴻滿野。天不享殷,乃今有成。維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顯亦不賓滅,以至今。我未定天保,何暇寐!”王曰:“定天保,依天室,悉求夫惡,貶從殷王受。日夜勞來定我西土,我維顯服,及德方明。自洛汭延於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塗,北望岳鄙,顧詹有河,粵詹雒、伊,毋遠天室。”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縱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虛;偃干戈,振兵釋旅:示天下不復用也。
武王已克殷,後二年,問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惡,以存亡國宜告。武王亦醜,故問以天道
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頗收殷余民,以封武王少弟封為衛康叔。晉唐叔得嘉穀,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於兵所。周公受禾東土,魯天子之命。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故初作大誥,次作微子之命,次歸禾,次嘉禾,次康誥酒誥、梓材,其事在周公之篇。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作召誥、洛誥。成王既遷殷遺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無佚。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成王自奄歸,在宗周,作多方。既絀殷命,襲淮夷,歸在豐,作周官。興正禮樂,度制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成王既伐東夷,息慎來賀,王賜榮伯作賄息慎之命。
成王將崩,懼太子釗之不任,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成王既崩,二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為王業之不易,務在節儉,毋多欲,以篤信臨之,作顧命。太子釗遂立,是為康王。康王即位,遍告諸侯,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作康誥。故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
康王卒,子昭王瑕立。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立昭王子滿,是為穆王。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臩申誡太僕國之政,作臩命。復寧。

分段十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①。夫兵戢而時動②,動則威,觀則玩③,玩則無震④。是故周文公之頌曰:⑤‘載戢干戈⑥,載橐弓矢⑦,我求懿德⑧,肆於時夏⑨,允王保之⑩。’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11),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12),明利害之鄉(13),以文修之(14),使之務利而辟害(15),懷德而畏威(16),故能保世以滋大(17)。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18)。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19),而自竄於戎狄之間(20)。不敢怠業時序其德(21),遵修其緒(22),修其訓典(23),朝夕恪勤(24),守以敦篤,奉以忠信。奕世載德(25),不忝前人(26)。至於文王、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27),事神保民(28),無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不忍(29),?載武王(30),以致戎於商牧(31)。是故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32)。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33),邦外侯服(34),侯衛賓服(35),夷蠻要服(36),戎翟荒服(37)。甸服者祭(38),侯服者祀(39),賓服者享(40),要服者貢(41),荒服者王(42)。日祭(43),月祀(44),時享(45),歲貢(46),終王(47)。先王之順祀也(48),有不祭則修意(49),有不祀則修言(50),有不享則修文(51),有不貢則修名(52),有不王則修德(53),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54)。於是有刑不祭,伐不祀(55),征不享(56),讓不貢(57),告不王(58)。於是有刑罰之辟(59),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60),有威讓之命(61),有文告之辭(62)。布令陳辭而有不至(63),則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64)。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65),犬戎氏以其職來王(66),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67),無乃廢先王之訓(68),而王幾頓乎(69)?吾聞犬戎樹敦(70),率舊德而守終純固(71),其有以御我矣。”王遂征之(72),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
①觀兵:炫耀武力。觀,給人看。②戢:聚集,收藏。時動:適時出動。③玩:輕視,習慣而不經心。④震:懼怕。⑤周文公之頌:指《詩·周頌·時邁》。周文公,周公旦的諡號。⑥載:句首語氣詞,無義。⑦橐(gāo,高):古代收藏弓箭的袋子。這裡是用箭袋收藏的意思。⑧懿(yì,意)德:美德。⑨肆:傳布。時:是,此。夏:華夏,指中國。⑩允:確實,一定。(11)茂:通“懋”,勉力,盡力。正:端正。厚:寬厚,富厚。這裡是使寬厚的意思。(12)阜:物資多,豐富。這裡是使多的意思。(13)鄉:地方。(14)文:指禮法。修,告誡。(15)務:致力於,從事。(16)懷:心裡藏著,心中裝著。(17)滋:滋長,增長。(18)世后稷:世代做農官。(19)用:因此。(20)竄:流浪。(21)序:布舒、宣揚。(22)緒:事業。(23)訓典:指教化法度。(24)恪勤:恭謹而努力。恪,恭敬,謹慎。(25)奕世:累世。奕,累,重。(26)忝:辱沒,玷污。前人:指后稷等周代先王。(27)昭:使光大。(28)事:侍奉。(29)不忍:忍受不了。(30)?(xīn,欣):同“欣”。載:擁戴,擁護。(31)戎:指戎事。商牧:商都郊野,即牧野。(32)恤:體恤,憐憫。隱:傷痛,痛苦。(33)邦內:國都郊外四周五百里以內。甸服:國都郊外四周五百里的地區。服,服待,服役,指為天子服役。按:古代把天子所居京都以外的地區按遠近分為五等地區,每個地區五百里,叫“五服”,即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34)侯服:甸服以外的五百里地區。(35)侯衛賓服:意思是侯服至衛服總稱賓服。按:古代又有“九服”的區劃法;王畿以外五百里為侯服,侯服以外五百里為甸服,甸服五百里以外為男服,男服以外五百里為采服,采服以外五百里為衛服,衛服以外五百里為蠻服,蠻服以外五百里為夷服,夷服以外五百里為鎮服,鎮服五百里以外為藩服。“賓服”是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的總稱。這裡五服、九服混說,諸服的遠近次序紛錯不同。(36)夷蠻:古代對東方、南方少數民族的總稱:東部的叫夷,南部的叫蠻。帶有蔑視的感情色彩。要(yāo,腰)服:這裡指賓服以外的五百里地區。(37)戎翟(dí,狄):古代對西方、北方少數民族的總稱。戎,指西戎。翟,同“狄”,北狄。這也是蔑稱。荒服:要服以外的五百里地區。(38)祭:指供給祭祀天子祖父和父親的祭品。(39)祀:指供給祭祀天子高祖、曾祖的祭品。(40)享:獻,指供給祭祀天子遠祖的祭品。(41)貢:納貢,指供給天子祭神的祭品。(42)王:朝見天子。《集解》引韋昭曰:“王,王事天子也。詩曰‘莫敢不來王’。”(43)日祭:每日祭祀。(44)月祀:每月祭祀。(45)時享:按季貢獻祭品。(46)歲貢:每年納貢。(47)終王:終身朝見天子一次。(48)先王之順祀:《集解》引徐廣云:“《外傳》雲‘先王之訓’。”順,通“訓”,教誨,教導。祀,當是衍文。(49)修意:指檢查自己的思想意念。(50)言:指言語號令。(51)文:指典法,法律制度。(52)名:名分,名號,指上下尊卑和貢賦的等級。(53)德:文德,指仁義禮樂等教化。(54)序成:指以上五種依次做完了。刑:施以刑罰,懲罰。(55)伐:攻打,征伐。(56)征:征討,討伐。按:古代有天子討而不伐的說法。這兩句“伐”與“征”對舉,伐指命諸侯去征伐,征指天子派兵去征討。(57)讓:責備,譴責。(58)告:同“誥”,諭告,指上告下。(59)辟:法。(60)備:指武力裝備。(61)命:命令。(62)辭:文書,公文。(63)布:發布。陳:陳述。(64)無:同“毋”,不,不要。勤:勞。使勞頓。(65)終:死。(66)職:職分,指“荒服者王”的職分。(67)天子:這裡指周穆王。(68)無乃:不是,恐怕。(69)幾:將。頓:疲睏。(70)樹敦:《集解》引韋昭曰:“樹,立也。言犬戎立性敦篤也。”一說:樹敦為犬戎君長名。(71)率:遵從。舊德:指祖先傳下來的美好的品德、風尚。守終:指能守其“終王”的職分。純固:專一。(72)遂:終於。

分段十一

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王曰:“吁,來!有國有土,告汝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與?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官獄內獄,閱實其罪,惟鈞其過。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信有眾,惟訊有稽。無簡不疑,共嚴天威。黥辟疑赦,其罰百率,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倍灑,閱實其罪。臏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五百率,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率,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臏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命曰《甫刑》。
王立五十五年,崩,子共王繄扈立。共王游於涇上,密康公從,有三女奔之。其母曰:“必致之王。夫獸三為群,人三為眾,女三為粲。王田不取群,公行不下眾,王御不參一族。夫粲,美之物也。眾以美物歸女,而何德以堪之?王猶不堪,況爾之小丑乎!小丑備物,終必亡。”康公不獻,一年,共王滅密。共王崩,子懿王艱立。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
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為孝王。孝王崩,諸侯復立懿王太子燮,是為夷王。
夷王崩,子厲王胡立。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厲王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而有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何可專也?所怒甚多,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其能久乎?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蒸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利,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公若用,周必敗也。”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分段十二

王行暴虐侈傲①,國人謗王②。召公諫曰③:“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④,諸侯不朝⑤。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⑥,道路以目⑦。厲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⑧,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⑨。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潰⑩,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水者決之使導(11),為民者宣之使言(12)。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13),瞽獻曲(14),史獻書(15),師箴(16),瞍賦(17),蒙誦(18),百工諫(19),庶人傳語(20),近臣盡規(21),親戚補察(22),瞽史教誨,耆艾修之(23),而後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24)。民之有口也,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於是乎出;猶其有原隰衍沃也(25),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於是乎興(26)。行善而備敗,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27)。若雍其口,其與能幾何(28)?”王不聽。於是國莫敢出言,三年,乃相與畔(29),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
侈傲:放縱驕傲。②謗:指責別人的過失。③召公:這裡是召公奭的後代,名虎,謚穆公。④鮮(xiǎn,顯):少。⑤不朝:不來朝覲。⑥國人:國都的人。⑦道路以目:是說人們在道路上相見,不敢說話,只以眼色示意。⑧弭(mǐ,米):消除。⑨障:阻塞,阻止。⑩雍:水流堵塞。潰:水衝破堤防。(11)為水:治水。決:排除阻塞物,疏通水道。導:通,疏導。(12)宣:放開。(13)獻詩:指採集民間諷諭朝政得失的詩歌獻給國王。(14)瞽(gǔ,鼓):盲者,指樂師。(15)史:太史,史官,掌記事。書:指歷史文獻,可供統治者借鑑。(16)師:太師,樂官之長。箴(zhēn,針):箴言,規誡之言。這裡是進箴言的意思。(17)瞍(sǒu,叟):沒有眼珠的盲人,為樂師。賦:指誦讀公卿列士所獻之詩。(18)蒙:有眼珠的盲人,為樂師。誦:指誦讀箴誡之言。(19)百工:百官,眾官。(20)傳語:指由別人把意見傳給王。(21)規:規勸,規諫。(22)親戚:指王之同宗親屬。補察:補察王之過失。(23)耆艾:老年人,這裡指師傅。古以六十為耆,五十為艾。修:告誡。(24)悖(bèi,背):違背。(25)原:高而平之地。隰(xí,習):低而濕之地。衍:低平之地。沃:有水流灌溉之地。(26)善敗:好壞。(27)成:指慮成於心,即心裡考慮好了。(28)與:語氣詞。幾何:多久。(29)相與:一起,共同。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昔吾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讎而懟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讎懟,怨而不怒,況事王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復宗周。十二年,魯武公來朝。
宣王不修籍於千畝,虢文公諫曰不可,王弗聽。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
宣王既亡南國之師,乃料民太原仲山甫諫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聽,卒料民

分段十三

四十六年,宣王崩,子幽王宮湦立。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蒸,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其川原又塞,塞必竭。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國之徵也。川竭必山崩。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天之所棄,不過其紀。”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

分段十四

三年,幽王嬖愛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周亡矣。”昔自夏後氏之衰也,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而策告之,龍亡而漦在,櫝而去。夏亡,傳此器殷。殷亡,又傳此器周。比,莫敢發之。至厲王之末,發而觀之。漦流於庭,不可除。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漦化為玄黿,以入王后宮。後宮之童妾既齔而遭之,既笄而孕,無夫而生子,懼而去之。宣王之時童女謠曰:“檿弧箕服,實亡周國。”於是宣王聞之,有夫婦賣是器者,宣王使執而戮之。逃於道,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於路者,聞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婦遂亡,奔於褒。褒人有罪,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於王以贖罪。棄女子出於褒,是為褒姒。當幽王三年,王之後宮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竟廢申後及太子,以褒姒為後,伯服為太子。太史伯陽曰:“禍成矣,無可奈何!”
【下接之後的無注釋原文】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萬方,故不笑。幽王為烽燧大鼓,有寇至則舉烽火。諸侯悉至,至而無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說之,為數舉烽火。其後不信,諸侯益亦不至。
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
王立,東遷於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時,周室衰微,諸侯彊並弱,齊、楚、秦、晉始大,政由方伯
四十九年,魯隱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為桓王。桓王,平王孫也。
桓王三年,鄭莊公朝,桓王不禮。五年,鄭怨,與魯易許田。許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八年,魯殺隱公,立桓公。十三年,伐鄭,鄭射傷桓王,桓王去歸。
二十三年,桓王崩,子莊王佗立。莊王四年,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王殺周公。王子克奔燕。
十五年,莊王崩,子釐王胡齊立。釐王三年,齊桓公始霸。
五年、釐王崩,子惠王閬立。惠王二年。初,莊王嬖姬姚,生子穨,穨有寵。及惠王即位,奪其大臣以為囿,故大夫邊伯等五人作亂,謀召燕、衛師,伐惠王。惠王犇溫,已居鄭之櫟。立釐王弟穨為王。樂及徧舞,鄭、虢君怒。四年,鄭與虢君伐殺王穨,復入惠王。惠王十年,賜齊桓公為伯。
二十五年,惠王崩,子襄王鄭立。襄王母蚤死,後母曰惠後。惠後生叔帶,有寵於惠王,襄王畏之。三年,叔帶與戎、翟謀伐襄王,襄王欲誅叔帶,叔帶奔齊。齊桓公使管仲平戎於周,使隰朋平戎於晉。王以上卿禮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陪臣敢辭。”王曰:“舅氏,余嘉乃勛,毋逆朕命。”管仲卒受下卿之禮而還。九年,齊桓公卒。十二年,叔帶復歸於周。
十三年,鄭伐滑,王使游孫、伯服請滑,鄭人囚之。鄭文公怨惠王之入不與厲公爵,又怨襄王之與衛滑,故囚伯服。王怒,將以翟伐鄭。富辰諫曰:“凡我周之東徙,晉、鄭焉依。子穨之亂,又鄭之由定,今以小怨棄之!”王不聽。十五年,王降翟師以伐鄭。王德翟人,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平、桓、莊、惠皆受鄭勞,王棄親親翟,不可從。”王不聽。十六年,王絀翟後,翟人來誅,殺譚伯。富辰曰:“吾數諫不從。如是不出,王以我為懟乎?”乃以其屬死之。
初,惠後欲立王子帶,故以黨開翟人,翟人遂入周。襄王出奔鄭,鄭居王於汜。子帶立為王,取襄王所絀翟後與居溫。十七年,襄王告急於晉,晉文公納王而誅叔帶。襄王乃賜晉文公珪鬯弓矢,為伯,以河內地與晉。二十年,晉文公召襄王,襄王會之河陽、踐土,諸侯畢朝,書諱曰“天王狩於河陽”。
二十四年,晉文公卒。
三十一年,秦穆公卒。
三十二年,襄王崩,子頃王壬臣立。頃王六年,崩,子匡王班立。匡王六年,崩,弟瑜立,是為定王。
王元年楚莊王伐陸渾之戎,次洛,使人問九鼎。王使王孫滿應設以辭,楚兵乃去。十年,楚莊王圍鄭,鄭伯降,已而復之。十六年,楚莊王卒。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簡王夷立。簡王十三年,晉殺其君厲公,迎子周於周,立為悼公。
十四年,簡王崩,子靈王泄心立。靈王二十四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
二十七年,靈王崩,子景王貴立。景王十八年,後太子聖而蚤卒。二十年,景王愛子朝,欲立之,會崩,子丐之黨與爭立,國人立長子猛為王,子朝攻殺猛。猛為悼王。晉人攻子朝而立丐,是為敬王。
敬王元年,晉人入敬王,子朝自立,敬王不得入,居澤。四年,晉率諸侯入敬王於周,子朝為臣,諸侯城周。十六年,子朝之徒復作亂,敬王奔於晉。十七年,晉定公遂入敬王於周。
三十九年,齊田常殺其君簡公。
四十一年,楚滅陳。孔子卒。
四十二年,敬王崩,子元王仁立。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
定王十六年,三晉滅智伯,分有其地。
二十八年,定王崩,長子去疾立,是為哀王。哀王立三月,弟叔襲殺哀王而自立,是為思王。思王立五月,少弟嵬攻殺思王而自立,是為考王。此三王皆定王之子。
考王十五年,崩,子威烈王午立。
王封其弟於河南,是為桓公,以續周公之官職。桓公卒,子威公代立。威公卒,子惠公代立,乃封其少子於鞏以奉王,號東周惠公
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命韓、魏、趙為諸侯。
二十四年,崩,子安王驕立。是歲盜殺楚聲王。
安王立二十六年,崩,子烈王喜立。烈王二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始周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是為顯王。顯王五年,賀秦獻公,獻公稱伯。九年,致文武胙於秦孝公。二十五年,秦會諸侯於周。二十六年,周致伯於秦孝公。三十三年,賀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於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稱王。其後諸侯皆為王。
四十八年,顯王崩,子慎靚王定立。慎靚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王赧時東西周分治。王赧徙都西周。
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有五庶子,毋適立。司馬翦謂楚王曰:“不如以地資公子咎,為請太子。”左成曰:“不可。周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疏於周也。不如請周君孰欲立,以微告翦,翦請令楚(賀)(資)之以地。”果立公子咎為太子。
八年,秦攻宜陽,楚救之。而楚以周為秦故,將伐之。蘇代為周說楚王曰:“何以周為秦之禍也?言周之為秦甚於楚者,欲令周入秦也,故謂‘周秦’也。周知其不可解,必入於秦,此為秦取周之精者也。為王計者,周於秦因善之,不於秦亦言善之,以疏之於秦。周絕於秦,必入於郢矣。”

分段十五

秦借道兩周之間①,將以伐韓,周恐借之畏於韓,不借畏於秦。史厭謂周君曰:“何不令人謂韓公叔曰‘秦之敢絕周而伐韓者②,信東周也。公何不與周地,發質使之楚’③?秦必疑楚不信周,是韓不伐也。又謂秦曰‘韓強與周地④,將以疑周於秦也⑤,周不敢不受’。秦必無辭而令周不受,是受地於韓而聽於秦。”
①兩周之間:東周與西周之間,為秦伐韓必經之路。②絕:橫過,穿過。③發:派出。質:人質。④強(qiǎng,搶):強行,竭力堅持。⑤疑周於秦:使周被秦懷疑。

分段十六

秦召西周君,西周君惡往,故令人謂韓王曰:“秦召西周君,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王何不出兵於南陽?周君將以為辭於秦。周君不入秦,秦必不敢逾河而南陽矣。”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或為東周說韓王曰:“西周故天子之國,多名器重寶。王案兵毋出,可以德東周,而西周之寶必可以盡矣。”
王赧謂成君。楚圍雍氏,韓徵甲與粟於東周,東周君恐,召蘇代而告之。代曰:“君何患於是。臣能使韓毋徵甲與粟於周,又能為君得高都。”周君曰:“子苟能,請以國聽子。”代見韓相國曰:“楚圍雍氏,期三月也,今五月不能拔,是楚病也。今相國乃徵甲與粟於周,是告楚病也。”韓相國曰:“善。使者已行矣。”五代曰:“何不與周高都?”韓相國大怒曰:“吾毋徵甲與粟於周亦已多矣,何故與周高都也?”代曰:“與周高都,是周折而入於韓也,秦聞之必大怒忿周,即不通周使,是以弊高都得完周也。曷為不與?”相國曰:“善。”果與周高都。
三十四年,蘇厲謂周君曰:“秦破韓、魏,撲師武,北取趙藺、離石者,皆白起也。是善用兵,又有天命。今又將兵出塞攻梁,梁破則周危矣。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曰‘楚有養由基者,善射者也。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左右觀者數千人,皆曰善射。有一夫立其旁,曰“善,可教射矣”。養由基怒,釋弓搤劍,曰“客安能教我射乎”?客曰“非吾能教子支左詘右也。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百發而百中之,不以善息,少焉氣衰力倦,弓撥矢鉤,一發不中者,百發盡息”。今破韓、魏,撲師武,北取趙藺、離石者,公之功多矣。今又將兵出塞,過兩周,倍韓,攻梁,一舉不得,前功盡棄。公不如稱病而無出’。”
四十二年,秦破華陽約。馬犯謂周君曰:“請令梁城周。”乃謂梁王曰:“周王病若死,則犯必死矣。犯請以九鼎自入於王,王受九鼎而圖犯。”梁王曰:“善。”遂與之卒,言戍周。因謂秦王曰:“梁非戍周也,將伐周也。王試出兵境以觀之。”秦果出兵。又謂梁王曰:“周王病甚矣,犯請後可而復之。今王使卒之周,諸侯皆生心,後舉事且不信。不若令卒為周城,以匿事端。”梁王曰:“善。”遂使城周。
四十五年,周君之秦客謂周曰:“公不若譽秦王之孝,因以應為太后養地,秦王必喜,是公有秦交。交善,周君必以為公功。交惡,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秦攻周,而周冣謂秦王曰:“為王計者不攻周。攻周,實不足以利,聲畏天下。天下以聲畏秦,必東合於齊。兵弊於周。合天下於齊,則秦不王矣。天下欲
弊秦,勸王攻周。秦與天下弊,則令不行矣。”
五十八年,三晉距秦。周令其相國之秦,以秦之輕也,還其行。客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國之情。公不如急見秦王曰‘請為王聽東方之變’,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齊重,則固有周聚以收齊: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也。”秦信周,發兵攻三晉。
五十九年,秦取韓陽城負黍,西周恐,倍秦,與諸侯約從,將天下銳師出伊闕攻秦,令秦無得通陽城。秦昭王怒,使將軍摎攻西周。西周君奔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歸其君於周。周君、王赧卒,周民遂東亡。秦取九鼎寶器,而遷西周公於{單心}狐。後七歲,秦莊襄王滅東周。東西周皆入於秦,周既不祀。
太史公曰:學者皆稱周伐紂,居洛邑,綜其實不然。武王營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復都豐、鎬。至犬戎敗幽王,周乃東徙於洛邑。所謂“周公葬畢”,畢在鎬東南杜中。秦滅周。漢興九十有餘載,天子將封泰山,東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後嘉三十里地,號曰周子南君,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
后稷居邰,太王作周。丹開雀錄,火降烏流。三分既有,八百不謀。蒼兕誓眾,白魚入舟。太師抱樂,箕子拘囚。成康之日,政簡刑措。南巡不還,西服莫附。共和之後,王室多故。檿弧興謠,龍漦作蠹。穨帶荏禍,實傾周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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