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刑

宮刑

宮刑,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宮刑對男女都有,對男無須多言。宮刑對女性實施是確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對女性施行。但實施方法,則眾說紛紜,較複雜。 在古代中國,閹割術的淵源是相當久遠的。有證據表明,至遲在殷商時代就有了閹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識與行為。當時的閹割術可能是將陰莖與睪丸一併割除的,秦漢時期的閹割技術已較為完備,並已經注意到閹割手術後的防風、保暖、靜養等護理措施。當時施行閹割的場所稱為"蠶室",《漢書*張安世傳》顏師古注曰:"凡養蠶者,欲其溫而早成,故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釋見於《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所謂"宮刑者畏風,須暖,作窨室蓄火如蠶室,因以名焉。

基本信息

刑法內容

“宮”,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就是閹割男子生殖器(註:是連同陰囊和陰莖一同割掉,避免以後再長出來,但是閹割是個技術活,割得太淺割不乾淨,割得太深小便就會分叉,所以古代的太監怕尿撒到身上就只能蹲著尿)、破壞男子生殖機能的一種肉刑。

宮刑又稱蠶室、腐刑、陰刑和椓刑,這些不同的名稱都反映出這一刑罰的殘酷。所謂蠶室,據唐人顏師古的解釋:“凡養蠶者欲其溫早成,故為蠶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風之患,須入密室(也許是最早的無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為蠶室耳。”這就是說,一般人在受宮刑以後,因創口極易感染中風,若要苟全一命,須留在似蠶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見風與陽光的環境裡蹲上百日,創口才能癒合。

宮刑又稱腐刑,這是因為,對受害者來說,不但肉體痛苦,而且心靈受辱,從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桿但不能結實。另一種說法是,宮刑的人像腐朽的木頭不能開花一樣。

宮刑又稱陰刑,是指對男子或女子的陰處施刑。稱為椓刑,見於《尚書·呂刑篇》,“椓”據《說文》釋是以棍擊伐之意,據馬國翰《同耕帖》載,古有椓竅之法,謂用木棍敲擊女性下身,以破壞其生育機能。

宮刑是殘酷性僅次於大辟的一種肉刑,之所以如此,當然是因為當時的人們認為生殖器的價值僅次於頭顱。這種認識,即便在今天也是如此。中國史學之父司馬遷在觸怒漢武帝,被處以宮刑之後,在寫給朋友的信中便說:“故禍莫憯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刑餘之人,無所比數,非一世也,所從來遠矣。”可以說,宮刑是比死還要難受的最恥辱的懲罰。

史料記載

先秦

中國最早的去勢據考證發生在商朝,甲骨文中已出現“凸刀”字,其形狀為用刀去勢,《甲骨文合集》第一冊第○○五二五片載:“庚辰卜,王,朕(凸刀)羌,不死。”便說明商王武丁時期就出現了被去勢的閹人。到了周朝,受了宮刑的男子就被稱之為“寺人”。

在《尚書》中有幾處提到了五刑和宮刑,例如《堯典》中就有“五刑有服”語。今出土的周鼎金文字中有“仲宦父鼎”,文曰:“中宦父作寶鼎,子子孫孫永寶用。”《尚書·呂刑篇》中有“宮辟疑赥,呂刑篇罰六百鍰,閱實其罪”語;又云:“爰始淫,為劓、刖,椓(即宮)、黥。”又云:“舜典五刑,宮。”《慎子》一書有:“虞五誅,以艾畢當宮。”《周禮》則云:“夏宮辟五百。” 據《隋書·經籍志》記載,“夏後氏正刑有五,科氏三千”,又《魏書·刑罰志》:“大辟二百,臏辟五百,劓,墨各千,殷因與夏,蓋有損益。”從以上記載看來,後世一般認為宮刑至少在夏禹以前就已出現。周朝時將受了宮刑的男子稱為“寺人”。“寺”字為“士”與“寸”二字構成,在古代,“士”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字,史書所稱“士人”即男人,“士女”即男女;“寸”像一隻手拿著一把小刀,“士”“寸”合在一起就是用刀割去男性生殖器。男子受宮刑,一般理解是將陰莖連根割去,但據古籍記載,也有破壞陰囊與睪丸者。如《韻會》一書云:“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外腎是指陰囊和睪丸,破壞了它,人的性腺即不再發育,陰莖不能勃起,從而喪失了性能力。

秦漢

秦朝是由於殘暴統治而迅速覆亡的,繼之而起的漢王朝從本質上看也好不了多少。宮刑在漢朝更為普遍。漢景帝時,就曾規定某些死刑可由宮刑代替,漢武帝生性殘酷,在他的統治時期,正史上有記載的大臣受宮刑的就有司馬遷、張賀、李延年等人。司馬遷因為漢武帝詢問看法時說了真話,為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解了幾句,“上以遷為誣罔,欲沮貳師,為陵遊說,下遷腐刑”,這就是被處以宮刑;張賀因幸於衛太子,太子敗,張賀也受了宮刑。西漢昭帝也曾下詔:“大逆無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蠶室”,從法令上又擴大了宮刑的範圍。大臣、官吏稍微違背了最高統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平民百姓受這種酷刑蹂躪的人肯定更多了。

北魏

到了南北朝,宮刑仍在不斷實施。特別是北魏對宮刑的施行更有明確規定,據《通志》卷十六載,北魏凡犯“大逆不道要斬,誅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所以在北魏時宮刑一般多用於被認為是謀反大逆者的子孫。例如《魏書》卷九十四載平季被處宮刑,就是因為他的父親與和尚一起企圖謀反而被牽連的。受宮刑者的罪略次於死刑,即使對他們赦免也被作為奴隸送交官府,例如北齊後主曾發恩一次,把原來當受宮刑的人,普免作為官奴。

從以上歷史看來,宮刑的施行範圍雖然擴大了,雖然不僅僅是懲罰被認為是男女不正當的性關係而作為鎮壓反抗者的一種殘酷手段,但仍與性有一定的聯繫,就是使受刑者喪失性能力,從而斷子絕孫。這在十分重視子嗣和後世香火的封建社會,確實是十分嚴酷!宮刑還有摧殘受刑者的身體與精神的目的,受刑者終生受辱,生不如死。司馬遷是個意志堅強、胸懷大志的人,可是他每當想起自己受宮刑這一恥辱,都仍然要發汗沾背,想“引決自裁”,不想再活下去了。施用這種酷刑,不能不引起歷史上一些正直人士的反對。著名的如東漢時的陳忠、孔融,三國時魏國的王朗等,他們都力主廢除宮刑以及其它一些殘酷的肉刑。但是,也有一些人秉承最高統治者的旨意,死抱住宮刑不放,如和孔融、王朗同時代的鐘繇、陳群就是如此。到了隋朝開皇時雖然正式廢除了宮刑,在以後歷代的刑制上不見這一條了,但有些皇帝及一些豪貴仍憑自己的旨意任意施加,直到明、清。

唐朝

例如,唐朝的安祿山曾閹一個叫豬兒的人,血流數升,差點致死;後來,安祿山也被豬兒切腹而死。“初,豬兒出契丹部落,十數歲事(安)祿山,甚慧黠。祿山持刃盡去其勢,血流數升,欲死,祿山以灰火傅之,盡日而蘇。因為閹人,祿山頗寵之,最見信用。祿山壯大(肥重三百三十斤),每著衣帶,三四人助之,兩人抬起肚,豬兒以頭戴之,始取裙褲帶及系腰帶。玄宗寵祿山,賜華清宮湯浴,皆許豬兒等入助解著衣服。然終見刳,豬也。”又如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大誥》中就規定了許多嚴刑峻法,其中就有閹割為奴的內容。在明洪武九年,南京皇宮建設勤身殿,只因有關官員把中等工匠誤奏為上等工匠,朱元璋大怒,竟然要把這2000多個工匠全部閹割,幸虧有人竭力諫止,才使這些工匠免遭慘禍。但由此也可以看出,封建統治者施用宮刑是多么任意、隨便。在明朝,不僅朝廷用宮刑,某些高級將領也濫施淫威,據《萬曆野獲記》記載,明英宗時,靖遠伯王媼在征戰某地時,竟將民間幼童閹割為奴,明英宗知道後並不干預,可見這種做法在當時是被允許的。到了清朝,有所謂“閨刑”,即一些在刑制上沒有明確列出條目的酷刑,其中也難免沒有宮刑了。

閹割過程是相當殘酷的,被閹割者會因失血過多或過於痛疼而長時間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簡單,只是“以灰火傅之”。 二是用利刃割開陰囊,剝出睪丸。用這一方法進行閹割顯然並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但同樣可以達到目的。洪邁所著《夷堅志》卷八對這一方法有所記載。另據記載,古代還有所謂的“繩系法”與“揉捏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用一根麻繩從生殖器的“睪丸”根部系死,雖不影響溺尿,卻阻礙了生殖器的正常發育。久而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會失去功能。後者是在男童幼小時,由深諳此道之人每天輕輕揉捏其睪丸,漸漸適應後,再加大手勁,直至將睪丸捏碎。然而,專將睪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業已發育之人,儘管能夠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慾及淫亂宮廷的能力在一定時期內會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會因此而更加強勁耐久。所以,古代的宦官都是採用“盡去其勢”之法,將生殖器全部割除。

明朝

在古代相對落後的醫療技術條件下,閹割手術的死亡率是相當高的。明代天順年間,鎮守湖廣貴州的太監阮讓,一次精選了虜獲的苗族幼童1565人,將他們統統閹割,準備悉數送呈朝廷。但由於手術太殘酷及醫療技術條件太差,在阮讓自閹割幼童到奏聞朝廷這短短的時間內,幼童疼死、病死者竟達329人。後來,阮讓又重新買了一批幼童加以閹割,以補上死亡之數,送呈朝廷。阮讓前後總計閹割幼童1894人,死亡率接近20%。如此集中而大量的死亡,顯然同閹割手術失敗或手術後的併發症有關。

清朝

歷代古籍對閹割手術的具體情形大致上都記載得很是簡略。清朝末年,一些來到中國的歐洲人對迥異於西方的中國宮廷文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並較為詳細地描述了當時的閹割手術情形。但這些描述多為道聽途說,遠不及清末宮廷宦官以切身經歷為基礎的回憶詳細,其可信性也值得懷疑。據清末宦官回憶,北京城有兩個赫赫有名的閹割世家,號稱“廠子”:一是南長街會計司胡同的畢家;另一是地安門外方磚胡同的“小刀劉”。主持其事者都是得到朝廷認可的家族世傳,六品頂戴,稱“刀子匠”。兩家據說各有絕招,但技藝絕不外露,只是父子相傳。

作用目的

據考證,宮刑最初的作用是為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關係,即“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勢也”。《伏生書》傳更云:“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由此可以推見,宮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現後的事,否則就不可能存在什麼對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的懲罰了。而且,再從五刑的排列來看,宮刑是肉刑中最重的,僅次於大辟(斬首),顯然當時人們思想中還殘留著原始時代的初民對生殖器官崇拜的影響,生殖器官的價值僅次於頭顱。傳說中的堯舜,大致是中國的父系氏族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一夫一妻制逐漸確立,所以宮刑在那時開始出現是完全可能的。

宮刑的最初作用,只限於懲罰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這在人類的婚姻制度剛剛跨入文明門檻的當時是現實的。但是,在奴隸主階級和封建統治者殘暴的統治下,宮刑的施刑範圍擴大了,擴大到與初意完全不相干的地步,成為鎮壓平民和思想異己者的一種嚴酷手段。這種擴大始於何時,歷史上沒有明確記載,但至遲到周穆王時,已規定“宮罪五百”,西周時受宮刑的罪名已相當多,而且受刑對象是廣大奴隸和一般平民,至於奴隸主貴族是“公族無宮刑,不剪其類也”。“不剪其類”就是不絕他們的後代,奴隸主貴族即使犯了當宮之罪,也只服椓刑,即將犯人剃光頭髮,鎖住頸項服勞役,“而髡者,必王之同族不宮者”。可見,古代的刑罰帶有多么鮮明的階級性。宮刑施用的範圍到了後世越來越大,如到了戰國時期,《列子·說符篇》載有人曾勸秦王以仁義治國,秦王處以宮刑,罪名是“若用仁義治吾國,是滅亡之道”,這說明封建統治者已經用危害國家的罪名處人以宮刑了。《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造阿房宮築驪山時竟發隱宮刑徒70餘萬人服勞役,這裡的“隱宮”是指宮刑。

詳細操作

淨身需要選好季節,最好在春末夏初,氣溫不高不低,沒有蒼蠅蚊子,因為手術後約一個月下身不能穿衣服。淨身者在手術前都需履行必要的手續,其中關鍵是訂立生死文書,並需請上三老四少作為證明人,寫明系自願淨身,生死不論,免得將來出麻煩吃官司。費用自然是要收取的,但淨身者多來自貧困之家,一時或許拿不出很多銀子,因而可以待進宮發跡後再逐年交納。這些也需要在文書上寫明白。但有兩樣東西是必須帶著的,一是送給刀子匠的禮物,一般是一個豬頭或一隻雞,外加一瓶酒。二是手術所用的物品,包括三十斤米、幾簍玉米棒、幾擔芝麻秸及半刀窗戶紙。其中,米是淨身者一個月的口糧,玉米棒燒炕保暖用,芝麻秸燒成灰後用來墊炕,窗戶紙則用來糊窗子,以免手術後受風。刀子匠要準備兩個新鮮的豬苦膽、臭大麻湯和麥稈。豬苦膽有消腫止痛的作用,手術後敷在傷口處;臭大麻湯的功用很多,手術前喝一碗讓人迷糊,起麻醉作用,手術後再喝,讓手術者瀉肚,以減輕小便的排泄量,保證手術成功;麥稈的功用不言自明,即手術後插入尿道。

手術過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還需三四名助手。被閹割者都需採用半臥姿勢仰倒在床位上,幾位助手將他的下腹及雙股上部用白布紮緊、固定,然後有人負責按住其腰腹部,另外的人則用“熱胡椒湯”清洗閹割部位,加以消毒。用於閹割的手術刀是一種呈鐮狀彎曲的利刃,據說是用金與銅的合金製成,可防止手術後感染,但使用時通常並沒有特別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這一切完成後,主刀者即用鐮狀彎曲的利刃,對被閹割者的陰莖連同陰囊進行切除,通常分兩步:

第一步是割睪丸。在球囊左右各橫割開一個深口子,把筋絡割斷以便把睪丸擠出來。這需要閹割者身子打挺,小肚子使勁往外鼓。待用全身的力氣把睪丸擠出來,刀子匠會把片好的豬苦膽貼到球囊左右兩邊。

第二步是割陰莖。這需要相當高的技術,割淺了會留有餘勢,將來裡面的脆骨會往外鼓出,就必須再挨第二刀,即宮裡俗稱的“刷茬”;如果割深了,將來痊癒後會往裡塌陷,形成坑狀,解小便時呈扇面狀,一輩子不方便。宮裡的太監十個有九個都有尿襠的毛病,這就是閹割的後遺症。陰莖割除後,要插上一根大麥稈,然後把另一個豬苦膽劈開,呈蝴蝶狀地敷在創口上。據說也有的是用栓狀白蠟針插入尿道,並用冷水浸濕的紙張,將傷口覆蓋包紮。這大概是淨身場所不同而出現的技術性差異。

被閹割者在手術後必須由人架持攙扶著在室內遛二至三個小時,然後方可橫臥休息。手術之後的三天,是被閹割者最難熬的時光。在這三天裡,他們躺在特製的門板上,雙手、雙腿都被套鎖牢牢地捆住,根本不能動,目的主要是避免觸摸創口,以免感染。門板中間還留有帶活板的小洞口,大小便時用。當時也沒有太好的止痛消炎手段,為了避免傷口感染要嚴禁飲水,可謂是痛苦異常。待三天后白蠟針或麥稈拔除,尿液能夠排出,手術即告成功。然而苦難並沒有過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渾身發顫,但這對閹割者來說是必須的,否則可能導致腰佝僂,一生都不能伸直,所以只能忍受這種劇痛。此後的調養期仍需百日左右。

記錄故事

每一個被閹割的男人,都毫無例外地經歷過一番慘痛的折磨。這一過程是如此的殘酷,如此的痛苦,以至於那些慘遭閹割者終其一生都對此記憶猶新。清末太監馬德清曾在晚年回憶道:

那年頭,沒有麻藥,沒有什麼注射針、止血藥那一類東西……硬把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按在那兒,把他要命的器官從他身上割下去,那孩子該多么疼啊!一根根脈通著心,心疼得簡直要從嘴裡跳出來了……手術後,要在尿道上安上一個管子,不然,肉芽長死了,尿就撒不出來啦,還得動第二次手術。我後來聽懂得這個道道的人講,割掉那個玩意兒以後,不能讓傷口很快地結痂……所以要常常換藥。說實在的,哪裡是藥呢,不過是塗著白臘、香油、花椒粉的棉紙兒。每一次換藥,都把人疼得死去活來。

被切下的陽具,稱為“寶”,而在通常情況下刀子匠確實會把這東西像“寶”一樣地藏起來,被淨身者反而無權要回。經過刀子匠的加工之後,“寶”一般會放入“升”中,用大紅布包好,小心地放置在室內高處,稱“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藉以預祝淨身者將來走紅運,步步高升。等到將來淨身者發跡了,贖回自己的“寶”,刀子匠就可以趁機量財索討。贖回自己的身上物,閹者稱為“骨肉還家”。這在他們來說,是一生中最大的喜事,儀式非常隆重,就如同迎親一般。也有由淨身者的家人自己保存的情形。過去鄉間貧苦人家,高處莫過於房梁,因而多將之垂吊於樑上,每過一年升高一截,以祝願孩子能夠在宮裡“步步高升”。

保存原因

保存“寶”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為了做宦官後升級時查驗,以證明閹者身份,即通常所說的“驗寶”;二是將來宦官死後,要將“寶”放進棺木里一起埋葬,因為宦官們希望自己到另一個世界或轉胎之時能恢復男人的本色;三是中國傳統中有身之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宦官作為刑餘之人已屬不孝,不能傳宗接代更屬不孝之大者,所以將“寶”加以保存,死後隨棺而葬,也是一種心理的補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儘管閹割是成為宦官的必要前提,但並不是每一個被閹割的人都能夠順利地進入宮廷的,歷朝都有嚴格的選用制度與程式。不過,無論進入宮廷與否,受閹之人自此就開始了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人生。也正因如此,他們普遍認為,人生的一切苦樂都是從受閹之日開始的,而受閹之日就成為其新的誕辰日,日後算命也是依據受閹之日的天干地支。

典型案例

司馬遷 被受刑

宮刑 宮刑

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正當司馬遷全身心地撰寫《史記》之時,卻遇上了飛來橫禍,這就是李陵事件。

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寵妃李夫人的哥哥、貳師將軍李廣利領兵討伐匈奴,另派李廣的孫子、別將李陵隨從李廣利押運輜重。李陵帶領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軍深入浚稽山,與單于遭遇。匈奴以八萬騎兵圍攻李陵。經過八晝夜的戰鬥,李陵斬殺了一萬多匈奴,但由於他得不到主力部隊的後援,結果彈盡糧絕,不幸被俘。 李陵兵敗的訊息傳到長安後,武帝本希望他能戰死,後聽說他卻投了降,憤怒萬分,滿朝文武官員察言觀色,趨炎附勢,幾天前還紛紛稱讚李陵的英勇,卻附和漢武帝,指責李陵的罪過。漢武帝詢問太史令司馬遷的看法,司馬遷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見風使舵的大臣,盡力為李陵辯護。他認為李陵平時孝順母親,對朋友講信義,對人謙虛禮讓,對士兵有恩信,常常奮不顧身地急國家之所急,有國士的風範。司馬遷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們如今見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誇大其罪名。他對漢武帝說:"李陵只率領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軍奮戰,殺傷了許多敵人,立下了赫赫功勞。在救兵不至、彈盡糧絕、走投無路的情況下,仍然奮勇殺敵。就是古代名將也不過如此。李陵自己雖陷於失敗之中,而他殺傷匈奴之多,也足以顯赫於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尋找適當的機會再報答漢室。"

司馬遷的意思似乎是貳師將軍李廣利沒有盡到他的責任。他的直言觸怒了漢武帝,漢武帝認為他是在為李陵辯護,諷刺勞師遠征、戰敗而歸的李廣利,於是下令將司馬遷打入大牢。

司馬遷被關進監獄以後,案子落到了當時名聲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嚴刑審訊司馬遷,司馬遷忍受了各種肉體和精神上的殘酷折磨。面對酷吏,他始終不屈服,也不認罪。司馬遷在獄中反覆不停地問自己“這是我的罪嗎?這是我的罪嗎?我一個做臣子的,就不能發表點意見?”不久,有傳聞說李陵曾帶匈奴兵攻打漢朝。漢武帝信以為真,便草率地處死了李陵的母親、妻子和兒子。司馬遷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據漢朝的刑法,死刑有兩種減免辦法:一是拿五十萬錢贖罪,二是受"腐刑"。司馬遷官小家貧,當然拿不出這么多錢贖罪。腐刑既殘酷地摧殘人體和精神,也極大地侮辱人格。司馬遷當然不願意忍受這樣的刑罰,悲痛欲絕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殺。可後來他想到,人總有一死,但"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死的輕重意義是不同的。他覺得自己如果就這樣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無價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孫臏等人,想到了他們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驕人成果。司馬遷頓時覺得自己渾身充滿了力氣,他毅然選擇了腐刑。面對最殘酷的刑罰,司馬遷痛苦到了極點,但他此時沒有怨恨,也沒有害怕。他只有一個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記》寫完,"是以腸一日而九回,居則忽忽若有所亡,出則不知所往。每念斯恥,汗未嘗不發背沾衣也。"正因為還沒有完成《史記》,他才忍辱負重地活了下來。

酷刑

凌遲 | 車裂 | 斬首 | 腰斬 | 剝皮 | 炮烙 | 烹煮 | 剖腹 | 抽腸 | 射殺 | 絞縊 | 鴆毒 | 挖眼 | 截舌 | 刖足 | 宮刑 | 幽閉 | 廷杖 | 鞭撲 | 人食 | 獸咬 | 拷訊 | 雜刑 | 梳洗 | 灌鉛 | 斷椎 | 棍刑 | 活埋 | 插針 | 俱五刑 | 服毒 | 騎木馬 | 絞刑 | 溺刑 | 穿刺 | 笞杖 | 沉河 | 斷手 | 枷項 | 黥面 | 鑿顛 | 投擲刑 | 木樁刑 | 箭刑 | 貫穿刑 | 車輪刑 | 電椅 | 割喉刑 | 餓刑 | 十字架刑 | 肢解 | 碎身刑 | 夾棍刑 | 火刑 | 烤刑 | 炙刑 | 鋸刑 | 毒刑 | 吊刑 | 鞭刑 | 磔刑

古代刑犯遭遇的十七種酷刑

中國古代的酷刑是殘忍的。殘忍到暫且的生不如死,這可能是對生者的警示。由下面收集到的十七種酷刑,不難看出它的“殘”與“忍”。

歷史上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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