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商朝(約前17世紀—前11世紀),因契被封於商(今河南商丘一帶),所以他的後世子孫商湯在亳建立的王朝稱為“商”。之後,商朝國都頻繁遷移,至盤庚,又將國都遷往殷(今河南安陽),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此建都長達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稱為“殷”或“殷商”,是中國歷史上繼夏朝之後的政權,相對於夏朝具有更豐富的考古發現。
商朝的世系年代無定說,前後相傳17世31王,延續600年左右。
《詩經·商頌》雲商“邦畿千里”。
商朝五六百年間曾多次遷都,都城中的多個都在河南境內。在河南的安陽發現了殷墟,在商丘、鄭州、偃師、溫縣、輝縣、新鄭等許多地方也發現商朝文化遺存。
關於商朝的信息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陽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元號。
考古研究發現殷商甲骨文極有可能源自8500年前河南裴李崗文化遺址的賈湖契刻符號,並且有過渡文字——斗門鎮花園村甲骨文。
安陽的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後,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殷墟發掘,確證了中國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文獻可考、並為考古學和甲骨文所證實的都城遺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商朝以玄鳥為圖騰,《史記·殷本記》記載:有娀氏之女名簡狄,吞玄鳥之卵而生契。《詩經·商頌·玄鳥》曰:“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與《史記》的記載一致。
夏朝末年,商的勢力由黃河下游發展到中游,滲透到夏的統治地區,建立了強大的部落聯盟,開始向奴隸制過渡。
相傳商的始祖契曾幫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封於商,以後就以“商”來稱其部落(或部族)。湯滅夏後,就以“商”作為國號。其後裔盤庚遷殷(今河南安陽)後,因而以“殷”稱之,或者“殷商”並稱。
《尚書》、《史記》等傳世文獻稱呼商朝為“殷”,但如《古本竹書紀年》等早期文獻均稱這個朝代為“商”,另有《今本竹書紀年》等文獻稱它為“殷商”。這三種稱呼並見於先秦的文獻中,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辭資料中,尚未發現可解讀作“殷”的甲骨文字。“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對殷墟都邑的自稱,在戰爭中稱呼己方軍隊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擁有對整體國家或族群的泛稱。
帝辛時期,東夷叛亂,商朝派大軍征伐。這在文獻中屢有記載,如《左傳》昭公四年云:商紂為黎之搜,東夷叛之。又如同書昭公十二年曰:紂克東夷而隕其身,把對東夷的戰爭,說成商紂王失國身亡的原因,足見商紂對東夷的戰爭,使商王朝的實力消耗很大。當周武王率師打到牧野時,商紂王才倉促調遣軍隊應戰。這些軍隊久困戰場,無心戰鬥,前徒倒戈,終於導致商王朝的滅亡。
歷史
商族傳說
傳說商族是高辛氏(帝嚳)的後裔,居黃河下游(今河南商丘一帶),有著悠久的歷史。舜時,商族出了一位傑出的軍事首領——契。後來商人把他稱作“玄王”,作為始祖,並編出了“天命玄鳥,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的頌歌來讚美他。
太康失國時,契的孫子相土開始向東方發展,《詩經》上說:“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到夏朝中期,契六世孫冥“勤其官而水死”,商人“郊”祀之。
冥子王亥“作服牛”,向河北發展。到契第十四代孫湯時,商已成為東方一個比較強大的方國。《國語·周語下》說:“雲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
天乙立商
夏自少康中興後,傳到帝孔甲時,夏王朝已統治中原地區數百年,由於統治日趨腐化,而漸漸走向衰落。史稱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釁之”,“孔甲亂夏,四世而隕”。
孔甲下傳四世,履癸繼位,他就是夏王朝的最後一個國王——桀。相傳夏桀非常殘暴,百姓已不堪忍受。《史記·夏本紀》說:“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
為擺脫孔甲以來的日益衰敗的局面,桀加強了對內的統治,堅決鎮壓異己力量,據說他斬殺黎民如砍伐草木一般。但高壓手段並未達到其目的,而是加劇了人民對他的痛恨,人民甚至發誓要與之同歸於盡。
桀在加強對內控制的同時,為了轉移人們的不滿和掠奪財富、奴隸與美女而不斷對外進行征伐。他先伐有施氏,有施氏被迫將妹喜獻於桀。又征岷山氏,岷山氏被迫“進女於桀二人”。夏桀的這些行為當然要引起各部落的不滿和反抗,“諸侯畔夏”亦就不可避免了。顯然,到夏桀之時,夏王朝的統治已處於嚴重的內外交困之中。
與此同時,興起於東方的商族則有較大發展,並逐漸強盛起來,在商湯的領導下已積蓄了滅夏的實力。湯即天乙,姓“子”,甲骨文稱大乙,後世習慣上稱之為成湯,是一位很有修養的商族首領,他在成商部族首領後,看到夏王朝日益腐朽,夏的暴政已引起眾叛親離,便著手建立新的王朝。
首先,以德立威,厲兵秣馬,使臨近部落紛紛歸附。
商族在滅夏前尚處於氏族社會末期。此時商族內部的不平等、奴役和剝削等現象亦早已產生,但相對於夏王朝的統治來說要寬鬆、緩和得多。湯亦注意取得國內的擁護和支持。《國語·魯語》說“湯以寬治民,而除去邪”。《淮南子·脩務訓》更進一步說他“夙興夜寐,以致職明。輕賦薄斂,以寬民氓。布德施惠,以振窮困。吊死問疾,以養孤孀。百姓親附,政令流行”。
成湯的勤政薄斂體恤民情等舉措,對籠絡人心,鞏固統治,積蓄滅夏力量起到了十分顯著的作用。他的行為不僅得到本族人的擁護,也使得夏人及其他方國人民十分嚮往。因此,也就有了《史記·夏本紀》所謂的“湯修德,諸侯皆歸商”的局面。
商湯的活動自然引起了夏桀的注意。此時商的力量雖已有較大發展,但相對於夏仍然弱小,不得不暫時臣服於夏。夏桀出於猜忌將商湯召來並囚之於夏台。
其次,用伊尹的計策,離間夏桀與其同盟者九夷族的關係,使力量對比漸漸轉向於己有利。
《說苑·權謀篇》對此有較詳細的描述:“湯欲伐桀,伊尹曰:請阻乏貢職以觀其動。桀怒,起九夷之師以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猶能起九夷之師,是罪在我也。湯乃謝罪請服,復入貢職。明年,又不貢職,桀怒,起九夷之師,九夷之師不起。伊尹曰:可矣。湯乃興師,伐而殘之,遷桀南巢氏焉。”至此,除了少數部族如昆吾等尚聽從夏王的指揮外,桀已處於孤立無援的境地,形勢已轉變的對商湯極為有利。
完成這些準備後,商開始對夏用兵。
湯在興兵伐桀的誓師大會上,歷數夏桀的罪惡及人民對桀的痛恨,假借上天的旨意指出滅夏戰爭的正義性和必要性,指出滅夏是上天的命令而不可違背,有功者將受到獎賞,不從者要受到嚴厲懲罰。這就是保存至今的《尚書·湯誓篇》。商湯從亳起兵,矛鋒直指夏都。
在與夏桀決戰之前,先滅掉了此時仍然聽從夏王指揮的個別方國部落。《詩·商頌·長發》:“韋、顧即伐,昆吾夏桀”鄭玄如是注釋:“韋,彭姓也。顧、昆吾皆己姓也。三國黨於桀惡,湯先伐韋、顧,克之。昆吾、夏桀則同時誅也。”說明湯之所以伐韋、顧、昆吾三國,是因為它們仍在助桀與商為敵,即“三國黨於桀惡”。三國之中最後滅亡的是昆吾,《史記·殷本紀》說:“當是時,夏桀為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氏為亂。湯乃興師率諸侯,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代昆吾,遂伐桀”。
至此,夏桀羽翼已被全部剪除。然而,此時夏桀對商湯的進攻並未做認真防備,“桀亡待湯之備”。因此,當商湯的軍隊到來時,“未接刃而桀走”。
夏軍逃至鳴條,一戰被商軍擊潰,夏桀逃奔南巢而死。《史記·夏本紀》云:“湯乃踐大子位,代夏朝天下”。至此,商湯完成滅夏重任,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奴隸制王朝——商。
向夏王朝首都發起進攻。雙方戰於鳴條(河南封丘東),夏師敗績。滅夏後,湯回師亳邑,大會諸侯,正式建立了商王朝,定都於亳。
商朝的建立,大大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使古代文明的進步獲得轉機。商朝建立以後,為了抵禦自然災害,屢次遷都,經濟水平十分低下。但商湯吸取夏朝滅亡的教訓,廣施仁政,深得民心,商朝政權得到了初步鞏固。
商朝的農業、手工業迅速發展起來。出現了黍、稷、稻、麥等糧食作物和桑、麻、瓜果等經濟作物,經濟發展加快,私有制度進一步完成,商朝走向了奴隸制度占主要地位的時代。歷史上把這一段時期稱作“商湯革命”時期。
王朝成就
在商湯滅夏,建立商朝之前,商部落是一個以畜牧業為主的部落,在黃河下游一帶(今商丘一帶)繁衍。商朝確立統治,就在夏都斟鄩附近的西亳(河南偃師)建新都;後來在盤庚時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小屯村),所以商朝一直也稱作殷商。
商朝的勢力範圍也大大超過了夏朝。考古學家從安陽的小屯村發現了大量的甲骨文,說明殷商時代文字已經得到充分廣泛的套用,發展得也比較成熟;漢字的結構在甲骨文中已經基本形成。通過對甲骨文的研究,使我們對商朝的了解更為詳細可靠。
商朝對於天文天象的記載、對於乾支記時法的運用等在甲骨文上有所反映。商朝的農業和畜牧、養殖業發展都比較快,尤其是手工業,青銅器的冶煉與製造都相當成熟,各種常用的器具和禮器、酒器十分精美。著名的司母戊大方鼎重達875公斤,就是其中的傑出代表。
都城變遷
統治階級貪婪本性,決定了王室內部為權力和利益鬥爭的局面不可避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從仲丁算起,經九世正好到盤庚時期,說明這一期間商王室內部為爭奪王位,內亂不止,致使外患不斷。
這期間,商王朝曾多次遷都。
《竹書紀年》記載,商王仲丁“自亳遷於囂”、河甲“自囂遷於相”、祖乙遷邢(今邢台市)、南庚“自邢遷於奄”、盤庚“自奄遷於北蒙,曰殷”。“自盤庚遷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即到公元前14世紀時,商王盤庚再次遷都至“殷”這個地方,直至公元前11世紀商王紂統治時被周武王所滅,整個商代後期都以此為都城,歷時273年。
關於商朝的另一個都城——耿都。公元前1525年,祖乙不滿相都(今河南內黃)把國都遷到了耿地(今山西河津),一年後,祖乙就因河患復遷都邢(今河北邢台)。因其為都僅僅一年,史學界就把祖乙遷耿略去不談。
從文獻記載可以知道,商代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備的國家機構,有各種職官、常備的武裝(左中右三師),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規等等。但上述這幾個都城,它們與文獻中記載的名字是甚么關係,學術界還有不同看法,只有安陽殷墟是盤庚以後諸王世的都城,看法比較一致。
對商代歷史上多次遷都的原因,史學家們有不同的看法。但從《尚書·盤庚篇》中看到,遷都與內部的政治鬥爭有一定關係。如盤庚雖然聲稱“視民利用遷”(為人民的利益而決定遷都),但對那些不聽命令的人,他發出了“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我要將他們斬盡殺絕,不讓孽種留在新邑)的威脅,反映了內部爭鬥的激烈。
盤庚遷殷以後,王室內部的矛盾得到緩解,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盤庚被稱為“中興”之主,並為武丁盛世的到來,打下了基礎。
武丁中興
武丁是盤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盤庚之侄,死後謚為高宗,所以他又被稱為殷高宗。他年幼時,小乙曾讓他到民間生活了一段時間,深知民眾生活的艱難困苦。他即位以後,兢兢業業、不敢荒寧,勵精圖治,決意振興大業。他四出征伐,對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方國進行征討,戰爭的規模不小,往往動用數千兵力,最大的一次發兵一萬三千人。在這些征戰中,商王征服了許多小國,擴大了領土,也捉獲了大量俘虜。
武丁時期的文化遺存相當豐富,宮殿、墓葬、作坊等遺存都有發現。代表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青銅業,有了突破性進展,如銅、鉛、錫三元合金出現了;分鑄技術已被廣泛運用;青銅器生產數量大增,還出現了司母戊大方鼎、偶方彝、三聯甗這樣的重器。
武丁之世在青銅業方面取得的成就,表明中國青銅時代進入繁榮時期。此外,在紡織、醫學、交通、天文等方面,也都取得不小成就。武丁開創的盛世局面,為商代晚期社會生產的發展乃至西周文明的繁盛,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王朝滅亡
武丁死後,他開創的太平盛世,沒能長久延續下去。祖庚、祖甲以後諸王,特別是帝乙帝辛時期,國內矛盾十分尖銳,東南方的諸侯起來反叛。
面對這種情況,商王帝辛(紂)少年英勇,派部下向東征討萊夷,自己攻打南方九苗,將商的勢力延伸到了東海和長江流域,但是其連年的征戰,極大消耗了國力,進一步激化了國內矛盾,國內兵力空虛,使其對西北的控制下降,給了周以可趁之機。
在周武王時,周起兵攻商,商王帝辛(紂)倉促間只能以奴隸為軍抵禦周人,結果,商王的軍隊毫無鬥志,“前徒倒戈”,牧野一戰,“血流浮杵”,國內商軍盡墨,帝辛逃到鹿台自焚而死。商王朝就此滅亡,周王朝建立。
商人後裔
商朝復亡後,殷商的王族箕子不願臣服於周,於是率領部分殷民北遷,建立朝鮮國,史稱箕氏朝鮮。
西漢初期,燕王盧綰部將衛滿滅掉箕氏朝鮮。另外朝鮮半島的辰國就是商族國家。
周武王分封諸侯時,仍然封紂王的兒子武庚於殷,以奉其宗祀。武王死後,武庚叛亂,被周公平叛殺死。另封紂王的庶兄,當年曾降周的微子啟於商丘,國號宋,以奉商朝的宗祀,殷商遺民一分為二,成為後來的衛、宋兩國。宋國在戰國時亡於齊,衛國在秦二世時被秦朝吞併。在遼東,又有商朝宗室箕子開國朝鮮,後亡於燕人衛滿。
疆域
《史記·吳起列傳》記載商朝疆域“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商朝疆域,北到遼寧,南到湖北,西到陝西,東到海濱。 除了包括夏所屬長江以北的湖北,河南,安徽,山東,河北,山西,京津和江蘇,陝西的一部分,還可能包括陝西江蘇的剩餘土地,遼寧,甘肅,湖南,浙江,四川的一部分。
據《尚書商書》記載,“自契至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八遷的地點,歷來說法不一。大體在黃河中下游地區,不出河南省北、中部和河北省西南部範圍。有人認為鄭州商城、偃師商城都可能是湯都西亳。成湯滅夏至盤庚五遷,始居於殷。“
政治
官制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
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
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仆、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占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征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巨橋。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權觀念籠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統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則,就是依據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國家。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導思想在夏朝奉“天”罰罪法制觀的基礎上有進一步發展,更加強調“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這種天命觀的影響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稱是上帝的兒子,即“下帝”也稱天子。
因此,執行占卜的神職人員——巫,史等,在商朝社會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權神授觀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與“神”的名義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賚汝!爾無不信,朕不食語。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義對夏進行討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從商”,這一論斷從一側面反映出商朝法制應該比較成熟了。
《左傳·昭公六年》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與夏朝一樣,它也是後繼者為了紀念湯,而以湯來命名他們的法典。
除了《湯刑》外,還有《甘誓》 《盤庚》 《伊訓》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檔案。
土地
商殷時期的每一個別的公社農民只有通過其所屬的公社才能領得自己的份地。正因為份地所有權在法律上屬於國王,所以每一個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也就屬於這個最高統一體。
由於公社所有制一般分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這種公社中,公社農民的剩餘勞動是以耕種“公田”的形式而出現的。《孟子·滕文公上》所說的“惟助為有公田”、“同養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變而來,“同養公田”就是說公社的“公田”由公社農民來集體耕種。
賦稅
“公田”上的收穫物就作為交給奴隸主貴族的一種賦稅。
這就是孟子所說的“殷人七十而助”(《孟子·滕文公上》)的“助法”。
這種助法,按照孟子的看法,就是畫地面為井字形,分為九區;八區分配於八家之民,稱曰“私田”;其中之一區,八家合力耕作,謂之“公田”。
所以,孟子說:“助者,借也”(《孟子·滕文公上》)。中國古代文獻中的“借”字應作“耤”,後來誤作“籍”。“耤”即“借”字,“耤”(強迫)公社農民的力量來為自己耕種叫做“耤”,字從“耒”即表示其與農事有關。所以趙岐《孟子注》云:“借,借也,借民力而耕公田之謂也。”鄭玄注《禮記·王制》中的“公田借而不稅”時也說:“借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惡取於此,不稅民之所自治也。”
都城
商朝五六百年間曾多次遷都,都城中的多個都在河南境內。在河南的安陽市發現了殷墟,在商丘市、鄭州市、偃師市、溫縣、輝縣、新鄭市等許多地方也發現商朝文化遺存。
關於商朝的信息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陽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元號。
安陽的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後,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殷墟發掘,確證了中國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文獻可考、並為考古學和甲骨文所證實的都城遺址。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軍事
商朝人口約500萬至700萬,士兵約12至15萬。
軍隊建制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編》.1185)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王室婦女,不但是商王的配偶,也是商朝的戰將,封臣和同僚,商朝的女性擁有很高的地位。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是一名女將軍,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而商朝有很多女官。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書契後編》上.31.5)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兵以庶民為主,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商朝青銅武器矛頭。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墟書契續編》.5.2.2)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597)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墟書契前編》.3.31.2)、“王令三百射”(《殷墟文字乙編》.4615)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為基層單位,300人為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武器配備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乾盾、矢鏃、頭盔、甲冑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對外戰爭
世系 | 時間 | 1 | 2 | 3 |
中丁 | 約前16世紀 | 商中丁攻藍夷之戰 | ||
河亶甲 | 約前14世紀 | 商河亶甲攻藍夷班方之戰 | ||
陽甲 | 約前14世紀末 | 商陽甲西征之戰 | ||
武丁 | 約前13世紀 | 武丁攻周邊各國的戰爭 | 武丁對西北遊牧民族的戰爭 | |
廩辛 康丁 | 約前12世紀 | 廩辛、康丁攻危方之戰 | 廩辛、康丁抗擊羌方之戰 | |
武乙 | 約前12世紀 | 武乙攻召方之戰 | 武乙攻人方之戰 | 周季歷攻西落鬼戎之戰 |
武乙二十四年 約前12世紀 | 周季歷滅程之戰 | |||
文丁 | 約前12世紀 | 周季歷攻燕京戎之戰 | 周季歷攻余無戎之戰 | 周季歷攻始呼戎之戰 |
周季歷攻翳徒戎之戰 | ||||
帝乙 | 約前12世紀 | 周文王攻商之戰 | 帝乙攻人方之戰 | 帝乙帝辛攻盂方之戰 |
帝辛 | 約前11世紀 | 帝辛攻東夷之戰 | 周文王攻犬戎之戰 | 周滅崇之戰 |
帝辛三十二年 約前11世紀 | 商王周文王滅密須之戰 | |||
帝辛三十四年 約前11世紀 | 商王周文王攻耆之戰 | 周文王滅邗之戰 |
經濟
農牧業
商人從一開始就是一農業為主的部落,商湯曾派亳人幫助葛人種地。甲骨卜辭中多次見到“其受年”(能獲得豐收嗎)的問語,反映商朝統治者對農業的重視。在畜牧業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遺骸外,還有象骨,說明當時北方還有訓象。並且掌握了豬的閹割技術,開始了人工養淡水魚。
手工業
手工業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細,規模巨,產量大,種類多,工藝水平高,尤以青銅器的鑄造技術發展到高峰。成為商代文明的象徵。而且商朝人已經發明了原始的瓷器,潔白細膩的白陶頗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細的玉石器表現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藝。絲織物有平紋的紈,絞紗組織的紗羅,千紋縐紗的縠,已經掌握了提花技術。
商代農業和手工業的進步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牽著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後期,都邑里出現了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為業,又曾在孟津賣飯。
人口
雖然商代沒有人口調查制度的具體記載,但從甲骨文的祭祀卜辭用牲資料中可以間接算出晚商人口。
文化
文字
商代甲骨文兼有象形、會意、形聲、假借、指事等多種造字方法,已經是成熟的文字。在出土的甲骨卜辭中,總共發現有四千六百七十二字,學者認識的已有一千零七十二字。甲骨文因刻寫材料堅硬,故字型為方形。而同時的金文,因系鑄造,故字型為圓形。
國際語言學界公認殷商甲骨文所記錄的語言屬於上古漢語(old chinese),而非上古或者原始的其他語系的語言。瑞典漢學家Klas Bernhard Johannes Karlgren在其著作《漢語的本質和歷史》一書裡面就詳細研究過殷商甲骨文,以甲骨文【麥/來】同字,【扣/口】同【口(ku)】字根等事實依據,證明殷商甲骨文是漢藏語系漢語族的早期形式,而非其他語系語言的早期形式。
專家研究發現,8000年前河南裴李崗文化的賈湖契刻與比它晚四、五千年的殷墟甲骨文有著驚人的相似,一是書寫工具相同,皆以利器為工具把符號刻在龜甲、骨器上;二是作用相同,商代甲骨文是用來記載占卜內容的,而賈湖契刻也與占卜相關;三是造字原理相同,賈湖契刻是事理符號,而甲骨文的事理文字很多。專家認為“賈湖契刻的發現,為商代甲骨文的歷史源頭探索提供了可靠的證據”。賈湖刻符和後來的甲骨文、金文和現代的漢字一樣,從書寫特徵看也有3個結構層次,賈湖契刻與商代甲骨文是一致的,因為同樣刻在堅硬甲骨等物體上,筆劃遒勁,撇折有矩。
髮式
商朝髮式大多為束髮,也有辮髮加束髮。黃能馥《中國服裝史》:“河南安陽小屯、侯家莊商墓許多人頭骨頂部有骨笄,髻有單個和雙個的,用笄數量也不一樣。小屯商墓主人用玉笄,殉葬者用骨笄。”商代貴族、平民、奴隸大多都是束髮的。
服飾
商代服飾不論尊卑和男女都是採用上下兩段的形制,上著衣,下穿裳,後世稱服裝為“衣裳”,便是源自於此。其服飾的腰身和衣袖基本上設計為緊窄的樣式,長度齊膝,便於活動。
雖然商代服飾的基本形制趨同,但實際上商朝的服飾還是具有相當嚴格的等級制度的,比較高級的染織品、刺繡品及裝飾品都由奴隸主階級享用,而底層的民眾只能穿麻布以及與麻布同類的葛布製成的編織物。
除形制以外,商朝服飾嚴格的等級制度還體現在顏色的使用上。貴族的禮服,上衣多採用青、赤、黃等純正之色,下裳多用間色,如緇、赭、綠等經過數次浸染的顏色,並且衣領,衣袖處還有鑲邊,日常家居則常穿縞衣,綠衣和緇衣。平民百姓的衣服就沒有這么豐富多彩了。
殷商時期的裝飾紋樣造型,強調誇張和變形,結構以幾何框架為依據作中軸對稱,將圖案嚴緊地適合在幾何框架之內,特別誇張動物的頭、角、眼、鼻、口、爪等部位,以直線為主,弧線為輔的輪廓線表現出一種整體劃一,嚴峻獰厲的美學風貌,象徵著奴隸主階級政權的威嚴和神秘,這是奴隸社會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時代風格。
提及服飾文化,不光有服還有飾,服和飾通常是搭配出現的。從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見殷代男女貴族身上還有佩玉的習慣,統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區別階級和等級。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種小動物形象,最常見的是一種玉魚。
殷商時期,服飾能夠出現這樣的等級差別,與當時相對於原始經濟而言的繁榮和技術進步密切相連。正是由於當時的經濟有了一定的發展,才有可能為社會提供眾多的服飾資料,統治階級才能擇其優者自用,而棄其劣者予貧民;才能夠在服飾材料的質地、顏色、圖案上分等論級,這就給後代的等級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並在後世正式確立了章服制度。
商朝服飾至少有十二種形態:
(一)交領右衽短衣,有華飾,衣長及臀,袖長及腕,窄袖口,配以帶褶短裙,寬腰帶,裹腿,翹尖鞋。是為高級權貴衣著。人像“身著大領衣,衣長蓋臀,右衽,腰束寬頻,下身外著裙,長似過膝。脛紮裹腿,足穿翹尖之鞋。衣之領口、襟緣、下緣、袖口緣有似刺繡之花邊,腰帶上亦有刺繡之緣。裙似百褶,亦有繡紋。衣飾回紋、方勝紋等。
(二)交領右衽素長衣,長袖,窄袖口,前襟過膝,後裾齊足。配以寬褲,寬腰帶,鞋履,腹懸一斧式蔽膝,頭戴高巾帽。是為中小貴族或親信近侍所服。此類帶後裾的交領長衣,即“深衣”的先例。短髮後梳至頸部往內卷,頭頂中央至背脊臀部一線有扉棱飾品。穿緊身長袖花衣,衣長及足。著革制低幫平底翹頭履。
(三)交領長袖有華飾大衣,衣長及足踝。配以寬腰帶,上窄下寬形蔽膝,鞋履,頭戴頍形冠卷。是為高級貴婦之服。頭編一長辮,辮根在右耳後側,上盤頭頂,下繞經左耳後,辮稍回接辮根。戴一“頍”形冠,冠前有橫式筒狀卷飾,冠頂露發,冠之左右有對穿小孔,靠前也有一小孔,為插笄固冠之用。《禮記·玉藻》云:“縞冠玄武,子姓之冠也。”鄭註:“武,冠卷也。”這裡說的子姓殷人之冠,指此類帶有橫筒狀卷飾之冠。穿交領窄長袖衣,衣長及足踝,束寬腰帶,左腰插一捲雲形寬柄器,腹前懸一過膝長的條形“蔽膝”,著鞋。
(四)肩背部披格子長條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裝束,下穿格子條紋長裙,腹下懸一斧式“蔽膝”。頭戴格子條紋布帽冠蒙復其發。為貴族服飾。雙手拱置細腰前,雙肩披格子長條巾,交迭胸前作右衽裝束,下穿格子條紋長裙,腹下懸一斧式“蔽膝”。頭戴布質格子條紋帽冠,齊齊罩復額頭髮際及後腦,冠頂四周有綴物固冠。這類帽冠可能類於禮書中說的“緇布冠”。
(五)直領對襟有華飾短衣,長袖,衣長及臀。配花長褲,鞋履,頭帶頍形冠。是為貴族衣裝。雙手後支地,頭上仰。戴圓箍形“頍”,直領對襟衣,衣飾雲紋和目雷紋。下著分襠褲,腹胯間有一大牛面紋。足穿高幫鞋。
(六)對襟長袍,寬長袖,衣長及足(第33例)。為貴族衣裝。頭頂左右雙髻,雙手拱抱腰前,作鞠躬狀,穿對襟長袍,寬長袖,衣長及足,足似穿高幫鞋。
(七)對襟華飾長袖短衣,束腰,花長褲,配花鞋。頭髮用某種膠類固定成高高聳起型,發梢外勾。為中下層貴族或近臣親信形象。髮式高高聳起,發梢外勾,可能是用某種膠類固定成型。穿對襟華飾長袖短衣,束腰,花長褲,著花鞋,為布帛製品。
(八)高后領敞襟長袖花短衣。是為親信貴族之衣。頭上截留短髮一周,著衣,長袖窄口,敞襟,後領較高,衣下緣垂及臀部,背部衣飾雲紋。著鞋。
(九)圓領長袖花短衣。配緊身花褲,帽冠。是為中上層貴族衣裝。髮式高聳呈尖狀,十分奇特,沈從文先生認為其發可能用某種膠類膠固成型。頭上戴有高冠,冠向後背,且向下卷,周邊有扉棱突出。頭之後腦部有向上彎曲之突出如蠆尾的髮髻。長袖窄袖口衣,下著緊身褲,遍飾雲紋,臀部有一⊕紋。曲臂,手置胸前,跣足。頭髮上束成前後雙髻,前髻高而向後下卷,後髻略小而突起。冠型高聳,周邊有突棱,冠向後卷,身著長袖窄袖口衣,緊身褲,遍飾雲紋,臀部也有一⊕紋,又戴一臂環。華冠周邊有突棱,冠前後作直角式,與上例異,緊身衣褲飾雲紋,臀部也有一⊕紋服飾與上例同,而其華冠比上例高出一倍左右。 頭戴冠,冠型前高后卑,前面和上側有扉棱,後側平滑,冠身不透空。衣飾雲紋。
(十)圓領窄長袖花大衣,衣長及小腿。是為中下層貴族衣裝。頭頂心梳編一短辮,垂及腦後。穿窄長袖衣,圓領稍高,衣長及小腿。衣飾蛇紋和雲紋。跣足。
(十一)圓領細長袖連袴衣,下擺垂地,束腰索,衣式簡而無華。是為罪隸服。可分兩類:一類頭頂禿光,臂被縛於背後,為男性罪隸;另一類頭上盤發或束單髻,有的戴額帶,臂被縛於前,雙手均桎梏於拲中,是為女性罪隸。身著圓領窄長袖連袴衣,下擺垂地,腰束索,臂被縛於背後。(男)頭頂收發束單髻,渾身一絲不掛,跣足,雙手被枷於腹前(女)。
(十二)赤身露體或僅於腹前束一窄蔽膝,以及頭部戴圓箍形“頍”,或戴一扁平圓冠。乃卑民家奴形象。頭戴一圓箍形“頍”。僅腹前懸一“蔽膝”。
音樂
自商代起,中國音樂進入了信史時代。民間的音樂和宮廷的音樂,都有長足的進步。由於農、牧、手工業的發展,青銅冶鑄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從而使樂器的製作水平飛躍,大量精美豪華的樂器出現了。樂舞是宮廷音樂的主要形式。可考證的有《桑林》、《大護》,相傳為商湯的樂舞,為大臣伊尹所作。從事音樂專業工作的,主要有“巫”、音樂奴隸和“瞽”三種人。有關商朝的民間音樂的材料很少,《周易·歸妹上六》和《易·屯六二》就是商代的民歌。
宗教
據商代的甲骨資料來看,殷商時代的萬物崇拜依舊盛行,信仰對象包含大自然的各方面,例如:河神、山神、日月星辰、地神等對象。但這些自然神祇仍屬於萬物崇拜,變化有限,比較特殊的,是商人心中的“帝”信仰。
“帝”是商人心中的最大神,地位最高、權力最大,也是社會秩序的主宰。這種“一元”(帝)“多神”(自然神祇)的信仰模式,與現實世界的“王權政治”相仿。簡單來說,人世有君王統治百姓,在自然界有“帝”統治自然神祇,但“帝”的能力和權威更凌駕世間君王之上,他是一切萬物的主宰。
商人問卜的對象有三大類,即天神、地祇、人鬼。在這三類之中,權威最大的即是“帝”,“帝”所具有的能力主要有三種,第一是對自然氣候的控制,這些問卜主要是關係到農業生產的豐欠。第二是主宰人世間的禍福獎懲。第三是決定戰爭的勝負和政權的興衰,由於商代仍屬部族式的社會形態,仍需以戰爭手段征服諸邊各部落,商王往往向“帝”問卜戰爭的勝敗,看看“帝若”,還是“帝不若”。由此來看,商人日常生活中,幾乎莫不禱於“帝”,在如此的宗教心理之下,也就不難理解,商人何以會有“好祀”、“重祀”之風了。
藝術
商代的陶器有各種顏色,有些為輪制,有些則使用泥條盤築法,陶器上常壓印花紋。所知最早的中國釉料出現於商朝。此時期還有大理石及石灰石雕刻的真實與神話動物。由商代的都市可看出,當時已具中國建築的基本形式,值得注意的聚落包括二里頭、鄭州、殷(今安陽境內)等,這些地點在不同時期均曾為首都。商代晚期的統治者均熱衷於建立奢華的宮殿。
科技
天文
商代曆法為陰陽曆,陽曆以地球繞太陽一周,即365又1/4日為一回歸年,所以又稱為四分曆。陰曆以月亮繞地球一周,即29或30日為一朔望月。商代用乾支記日,數字記月;月有大小之分,大月30日,小月29日。它與回歸年有差數,所以陰陽曆在若干年內置閏,閏月置於年終,稱為十三月。季節與月份有大體固定的關係。商代每個月分為三旬,每旬為10日,卜辭中常有卜旬的記載,又有“春”、“秋”之稱。一天之內,分為若干段時刻,天明時為明,以後有大采、大食;中午為中日,以後有昃、小食、小采。旦為日初出之時,暮為日將落之時。對於年歲,除稱“歲”、“祀”外,也稱為“年”。商代天文學中的許多現象在卜辭中均有記載,為後世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記錄,也有對大火、鳥星、歲星、彗星等天體現象的記載。
數學
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致三萬的數字,明確的十進制,奇數、偶數和倍數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計算能力。 光學知識在很早就得到套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鏡,能在較小的鏡面上照出整個人面。
衰落滅亡
商代奴隸
商代奴隸的名目繁多,被投入社會生產的各個領域。他們成批地被驅趕到田野。一般呼之為眾、眾庶或庶人。
眾人除在田間耕作之外,還要在農隙時接受軍事訓練,參加商王和貴族們的狩獵和其他各項繁重的勞役。一有征伐,就要隨軍服役,有時還要隨軍去遠方戍守。
當時的奴隸,一般都有家室。他們世代充當奴隸,必須俯首帖耳地甘作“畜民”。如果稍有不恭,就將被斬盡殺絕。
在稱為“百工”的各種手工業作坊里,也以奴隸勞動為主。其中有各具專門技藝的工匠,地位可能稍高一些,但是他們也被用於賞賜、贈與和交易,沒有獨立的人格。大多數從事繁重雜役的人,則被視為牛馬。
在畜牧中,有牧人、圉人等牧放和圈養牲畜的奴隸,即所謂“皂隸”。
奴隸管理
商王和各級奴隸主貴族都有臣、妾、僮、仆、宰、奚等大批的非生產性的奴隸,廣泛地使用於家內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些奴隸除了負擔極為繁重的家內雜役之外,有時還要直接為奴隸主貴族生產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他們的地位比一般眾庶更為低賤。
為了防止奴隸逃亡,奴隸主貴族有時還要給奴隸帶上刑具。在殷墟出土的三個奴隸陶俑,手上都帶有木梏。
殘酷的奴隸主把奴隸視若牲畜,奴隸不僅平時像牛馬一般地從事繁苦的勞作,而且在祭祀祖先和神靈時,被用作犧牲。在殷墟以及其他各處的商代遺址墓葬所發掘出來的關於人祭和人殉的遺蹟,充分暴露了商代奴隸主階級的殘暴性和奴隸制度的罪惡。
人殉人祭
商代的祭祀名目繁多,用作犧牲的奴隸數目,是無法計算的,據不完全的統計,在已著錄的一部分甲骨資料中,有關人祭的卜辭達1992條,其中以武丁時期為最多,有1006條。用作犧牲的奴隸共有902人,還有531條未記人數,一次用人最多是500人。由此可見商代人祭的數量之多。
1976年在安陽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墓區東側發現了一個祭祀場所,面積約有數萬平方米。在發掘的4700平方米的範圍內,清理了191個祭祀坑,發現有1178具用作犧牲的奴隸遺骸。其中一部分是男性青壯年,還有成年女性和少兒。
在殷墟洹北的侯家莊西北岡和武官村一帶的商王陵墓里,所清理出來的人殉人祭的遺骨,每一墓地,少則數十人,多則數百人,最多的達千數以上。這些事實說明,人殉和人祭,在商代是普遍存在的。
集團矛盾
商代中葉以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開始加劇,特別是祖甲以後,王權與貴族權勢的鬥爭日益激烈。這種矛盾,到商王紂時發展到極點。如貴族微子、箕子、比干等人同紂對立,反映了商王室同貴族之間的矛盾。
從商王朝建立以來,奴隸民眾反抗奴隸主貴族的鬥爭,一直沒有停息。奴隸逃亡,是反抗鬥爭的主要方式。奴隸逃亡現象的日益嚴重,加重了統治階級內部的混亂現象。
在當時的勞動生產者中,平民也占有較大的比重。在奴隸制國家和各級貴族的壓榨之下,他們不是破產負債,就是觸犯了法網,隨時都有被罰為奴隸的危險。特別是在武丁、祖甲以後,更加重了對一般“小人”的迫害,激起了他們的反抗鬥爭,使得統治者難以長久在位,在位時間一般都沒有超過十年。
殘暴統治
商代後期比較尖銳複雜的社會矛盾,到商王紂(帝辛)時,就更為激化了。在統治階級內部,他要削弱一些貴族的權勢,遭到強烈的反對,在他的嚴厲打擊之下,許多人叛逃他處,大大削弱了他的統治力量。
後世對於商紂的殘暴事實,可能有誇大之處。但他和夏桀一樣,是一個有名的暴君,則是無疑的。他自恃才智,好酒淫樂,在即位之後,就擴大殷都,大修離宮別館,稱為朝歌。
商紂又“厚賦稅以實鹿台之錢,而盈鉅橋之粟”(《史記·殷本紀》),極力加強搜刮。廣大人民奮起反抗,他又濫施酷刑和屠殺。但是這只能越來越強烈地激起人民的反抗鬥爭。
王朝滅亡
在統治危機日益嚴重的形勢下,各地諸侯紛紛叛離,周邊各部也乘機內侵。為了轉移人民民眾和一部分貴族的視線,商王紂決定對周邊各部用兵。
紂王先集中兵力向黃土高原上的西北各部展開進攻,接著就回師東向,全力進攻東夷。東夷各部雖被平定了,但是損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加劇了人民民眾的反抗鬥爭,所謂“紂克東夷,而殞其身”(《左傳》昭公十一年)。
窮兵黷武的結果,只是招致了自己的滅亡。商王朝由湯開始建立,到紂滅亡,一共傳了十七代,三十王,存在了大約六百年左右。
君主世系
滅夏前的商國首領
契(約前2096年---前?) 虞舜三十三年-?
昭明(前?---前?)
相土(前?---前?)
昌若(前?---前?)
曹(前?---前?)
冥(前?---前1875年)
王亥(前1874年---前1775年) 夏杼十四年-夏泄十二年
王恆(前1774年---前1771年) 夏泄十三年-夏泄十六年
上甲微(前1770年---約前1720年) 夏泄十六年-?
報丁(前?---前?)
報乙(前?---前?)
報丙(前?---前?)
示壬(前?---前?)
示癸(前?---前1618年)
商朝歷代王
次序 | 日名1(祭名) | 日名2(祭名) | 廟號 | 名 | 在位時間 | 備註 |
1 | 大乙 | 天乙 | 高祖/太祖 | 履 | 前1617年—前1588年 | 即成湯,《史記》未見廟號 |
大丁 | 太丁 | 托/丁/以跌 | 未即位 | |||
2 | 卜丙 | 外丙 | 勝 | 前1587年—前1585年 | ||
3 | — | 仲壬 | 庸 | 前1584年—前1581年 | ||
4 | 大甲 | 太甲 | 太宗 | 至 | 前1580年—前1558年 | |
5 | — | 沃丁 | 絢 | 前1557年—前1529年 | ||
6 | 大庚 | 太庚 | 辯 | 前1528年—前1503年 | ||
7 | 小甲 | 小甲 | 高 | 前1502年—前1501年 | ||
8 | 雍己 | 雍己 | 密 | 前1500年—前1489年 | ||
9 | 大戊 | 太戊 | 中宗 | 伷 | 前1488年—前1414年 | |
10 | 中丁 | 仲丁 | 莊 | 前1413年—前1403年 | ||
11 | 卜壬 | 外壬 | 發 | 前1402年—前1392年 | ||
12 | 戔甲 | 河亶甲 | 整 | 前1391年—前1383年 | ||
13 | 且乙 | 祖乙 | 滕 | 前1382年—前1364年 | ||
14 | 且辛 | 祖辛 | 旦 | 前1363年—前1346年 | ||
15 | 羌甲 | 沃甲 | 逾 | 前1347年—前1323年 | ||
16 | 且丁 | 祖丁 | 新 | 前1322年—前1314年 | ||
17 | 南庚 | 南庚 | 更 | 前1313年—前1308年 | ||
18 | 象甲 | 陽甲 | 和 | 前1307年—前1301年 | ||
19 | 般庚 | 盤庚 | 世祖 | 旬 | 前1300年—前1273年 | 《史記》未見廟號 |
20 | 小辛 | 小辛 | 頌 | 前1272年—前1270年 | ||
21 | 小乙 | 小乙 | 斂 | 前1269年—前1260年 | ||
22 | 武丁 | 武丁 | 高宗 | 昭 | 前1259年—前1201年 | |
且乙(孝已) | 祖乙(孝已) | 未即位 | ||||
祖戊 | 祖戊 | 未即位 | ||||
23 | (未聞其祭名也) | 篡位而後世祭祀去其排位,刪其名號。甲骨文中有記載 | ||||
24 | 且庚 | 祖庚 | 躍 | 前1200年—前1190年 | ||
25 | 且甲 | 祖甲 | 世宗 | 載 | 前1189年—前1157年 | 《史記》未見廟號 |
26 | 廩辛 | 廩辛 | 先 | 前1156年—前1153年 | ||
27 | 康丁 | 庚丁 | 囂 | 前1152年—前1145年 | ||
28 | 武乙 | 武乙 | 瞿 | 前1144年—前1110年 | ||
29 | 文丁 | 太丁 | 托 | 前1109年—前1097年 | 甲骨文中亦作“文武丁” | |
30 | 帝乙 | 帝乙 | 羨 | 前1096年—前1076年 | ||
31 | 帝辛 | 帝辛(紂) | 受 | 前1075年—前1046年 |
註:日名1為甲骨文中的日名,日名2為《史記》中記載的日名。
1、前期:一般以盤庚遷殷把商朝分為前後兩個時期。
世系:一世 二世 三世 四世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名稱:湯(1)→太丁 →太甲(4)→沃丁(5)
外丙(2) 太庚(6)→小甲(7)
中壬(3) 雍己(8)
太戊(9)→仲丁(10)
外壬(11)
河亶甲(12)→祖乙(13)→祖辛(14)→祖丁(16)
沃甲(15)→南庚(17)
2、後期:自盤庚遷殷以後,商也被稱為殷。
世系:九世 十世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名稱:祖丁(16)→陽甲(18)
盤庚(19)
小辛(20)
小乙(21)→武丁(22)→祖庚(23)
祖甲(24)→廩辛(25)
庚丁(26)→武乙(27)→文丁(28)→帝乙(29)→帝辛(30)
著名的王
(1)商湯 在位30年
商湯,姓子名湯。商的祖先契助大禹治水有功封於商地,商湯時建都於亳(今河南商丘)。他任用仲虺和伊尹為相,逐漸強大起來,又有夏桀殘暴無道,民怨沸騰,遂起兵征討夏,大敗夏軍,建立商朝。建國後又修《湯刑》,《明居》等法,比較關心民命。商湯即位17年踐天子位,為天子13年崩。
(2)太甲 在位23年
太甲,商湯長孫,太丁的兒子。即位初,因“顛復湯之典刑”,被伊尹放逐於桐宮,三年後改過復立,成為有成之君。這就是“桐宮悔過”的故事。
(3)盤庚 在位28年
盤庚,祖丁子,陽甲弟。盤庚遷都於殷,商朝自此稱殷商。遷都後,社會經濟得到較大發展,殷都成為當時的政治,文化中心。
(4)武丁 在位59年
武丁,小乙子。武丁是盤庚以後最好的國王,政治改善,商朝復興,他還擊敗四方入侵,商朝威鎮四方。
(5)商紂 在位30年
商紂,姓子名受,古音受,紂相同,帝乙子。商紂為人聰穎,膂力過人。曾大舉攻伐東夷,取得勝利,為中原文化的傳播有一定的貢獻。但商紂為人殘暴,且好色無比。寵幸妲己,酷刑於民,大修宮舍,民不聊生。而此時西方周逐漸強大,終於滅商。紂王自焚而死。商亡。商紂與夏桀也成為了暴君的代名詞——“桀紂之君”。
殘餘勢力
武庚,紂王之子,幼時聰明好學。約公元前1046年2月底,商亡周立。武庚管理殷余民,殷民大悅。
武王為防武庚叛亂,又在朝歌周圍設邶、鄘、蔡等三國。朝歌以東設衛國,使管叔由管徙封衛,朝歌西與南為,使蔡叔由蔡徙封;朝歌以北為邶,使霍叔自霍徙封邶。共同監視武庚。此時,武庚留居在紂宮(今淇縣城內的西壇、三海一帶)續殷祀。
殷亡第四年,(公元前1043年)武王駕崩,子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代成王掌管國事。對此,管叔、蔡叔皆不滿,散布周公想篡位之謠言,並串聯武庚起兵反叛。
周公和召公為保周江山,“內弭父兄,外撫諸侯”,周公以成王命率軍東征,伐朝歌叛軍,武庚兵敗被誅。周公又殺管叔、放蔡叔、貶霍叔,將朝歌“殷頑”遷於洛陽管教之。
武庚之亂後,使周初統治都更深刻地認識到封建親戚、蕃屏周室的重要性。在武王分封的基礎上,周公、成王再次大規模分封諸侯。相傳周公分封七十一國,其中有五十三人是姬姓子弟,他們都是文王、武王和周公的後人,如文王之弟封於東虢、西虢,文王之子封於邗、晉、應、韓;周公之子封於凡、蔣、邢、茅、砟、祭。
原來屬於武庚的封和殷遺民被一分為二,一部分紂兄微子啟,他在滅商後投降周,也未捲入叛亂,因此封於商丘,國號宋。另一部分封給成王的叔父康叔,在殷商故墟。國號衛。此外,還有一些異姓貴族為周公、成王所封。兩次分封,不僅使周人鞏固了在原屬殷商的廣大地區的統治,而且擴大了周人的勢力和影響,使周成為國力和疆域遠遠超過商朝的強大國家。
史書記載
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為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於商,賜姓子氏。契興於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於百姓,百姓以平。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報丁立。報丁卒,子報乙立。報乙卒,子報丙立。報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為成湯。
成湯,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誥。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聽,道乃進。君國子民,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湯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罰殛之,無有攸赦。”作湯征。
紂愈淫亂不止。微子數諫不聽,乃與大師、少師謀,遂去。比干曰:“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爭。”乃強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箕子懼,乃詳狂為奴,紂又囚之。殷之大師、少師乃持其祭樂器奔周。
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紂。紂亦發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紂兵敗。紂走入,登鹿台,衣其寶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斬紂頭,縣之白旗。殺妲己。釋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封紂子武庚、祿父,以續殷祀,令修行盤庚之政。殷民大說。於是周武王為天子。其後世貶帝號,號為王。而封殷後為諸侯,屬周。
周武王崩,武庚與管叔、蔡叔作亂,成王命周公誅之,而立微子於宋,以續殷後焉。
太史公曰:余以頌次契之事,自成湯以來,采於書詩。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孔子曰,殷路車為善,而色尚白。
年代研究
武王克商年的研究
武王克商之年是商、周的分界,確立這一年代定點,就可以安排西周王年,並上推商年和夏年,因而是三代年代學的關鍵。
“工程”推求克商年的主要途徑:一是通過關鍵性考古遺址的14C測年、甲骨文日月食以及文獻記載的綜合研究,縮小武王克商年的範圍;二是在以上範圍內,通過金文的排譜和對武王克商的天文學推算,尋找克商的可能年代,最後加以整合,選定最佳年代。
先秦文獻所載西周積年在270年至290年之間。《左傳》宣公三年:“成王定鼎於郟?,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左傳》預言多為作者根據既有事實而造設,所以較為可信。自武王至顯王共30世、31王(不計哀王、思王)。自周顯王三十三年起,六國次第稱王,《左傳》此語當指是時。顯王卒於公元前321年,自此上溯700年,為公元前1020年,再加上定鼎以前的成王、武王之年,則西周積年約270年。另據《孟子·公孫丑下》和古本《竹書紀年》的記載上推,西周始年應在公元前1020年以上。
此外,古今都有學者用古歷推求武王克商之年的,如劉歆用三統曆推得的公元前1122年(西周積年為352年),漢代學者用殷歷推得的公元前1070年(西周積年為300年),清代學者以顓頊曆推得的公元前1066年(西周積年為296年)等。但上述各種古歷不早於戰國秦漢,並非夏、商、西周的真實曆法。
為了縮小克商年的範圍,“工程”對灃西等遺址的系列樣品作了14C測年,並通過對殷墟甲骨文月食年代的天文推算,下推克商年的範圍。1997年發掘的灃西H18,是夏商周斷代工程的重要發現。灃西97SCMT1探方,由一組系列地層單位構成,其中最底層的H18,由4個小層構成,包含內容豐富,所出有木炭、獸骨和炭化小米等可供測年的標本,屬先周文化晚期單位,與張家坡早期居住遺址時代大體相當。疊壓在H18之上的,是T1第四層,時代相當於西周初期;疊壓或打破
第四層和H18的有H16、H11和H8、H3、T1第三層等。其中H16、H11屬西周早期,H8、H3、T1第三層屬西周中期。以上單位均出土有各時期典型特徵的陶器群。作為先周文化晚期,即商代末期典型單位的H18和作為滅商後西周初期文化典型單位的T1第四層,為從考古學上劃分商周界限,提供了理想的地層依據,武王克商之年應該包含在這一年代範圍內。
“工程”用常規法和AMS法對從這組地層中採集的系列含碳樣品作了14C年代測定,並用1998年樹輪校正曲線對所得數據進行高精度扭擺匹配,得到武王克商年的年代範圍為公元前1060—前995年。
與推定克商年範圍有較直接聯繫的考古遺址樣品系列,除上述灃西系列外,還有商後期的殷墟系列、西周的琉璃河系列和天馬—曲村系列。經14C年代測定,其年代範圍分別為:殷墟四期為公元前1080—前1040年左右;琉璃河一期一段墓葬為公元前1040—前1006年左右;曲村一期一段為公元前1020—前970年左右。考慮到殷墟文化四期的年代有可能延續到西周初,故克商年範圍的上限取為公元前1050年。琉璃河遺址一期H108出土有“成周”甲骨,其年代不得早於成王,因此,其上界可以作為克商年範圍的下限。該遺址第一期墓葬中最早的年代數據的中值為公元前1020年,由此得出克商年的範圍為公元前1050—前1020年。
經多學科合作,“工程”對賓組卜辭中五次月食的年代進行證認,並計算出五次月食的絕對年代,參照文獻所見商代積年和武丁及其後諸王年代的記載以及由周祭卜辭對商末三王年祀的研究,得出的克商年範圍也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之間。
由灃西等遺址分期與14C測年和由甲骨月食推斷的克商年範圍,雖是各自獨立進行的,但都集中在公元前1050—前1020年,與前述先秦文獻研究所得武王克商之年的年代範圍基本趨同。
在克商年的可能範圍之內,通過現代天文方法回推克商天象,得到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1044年、公元前1027年等三個克商年的方案。天文推算的三個克商年,是各自獨立得到的。三個方案都在前述由相關係列14C測年以及由甲骨月食推定的克商年的範圍之內,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無法滿足文獻所給出的全部條件,因此,只能根據其滿足的程度,以及與金文歷譜匹配的狀況來選定最優解。
根據“工程”所定金文歷譜,成王元年在公元前1042年,目前尚未發現四要素俱全的武王時的青銅器,難以直接推定克商之年。據《尚書·金滕》,武王在“既克商二年”的某日得病,經周公祈告,次日即病癒,又說武王死後,國中發生“管蔡之亂”,但沒有提及武王的卒年,因此後世學者對武王克商後的在位年數有爭議。據梁玉繩《史記志疑》統計,有二年、三年、四年、六年、七年、八年等異說。但文獻記述武王史事無超過四年以上者。東漢學者鄭玄在其《詩譜·豳風譜》中提出,武王克商後在位四年;日本學者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引日本高山寺《周本紀》鈔本,武王於克商後二年病,又“後二年而崩”,與鄭說相合。取此說則克商後二年病,又“後二年而崩”,與鄭說相合。取此說則克商年為公元前1046年,天文推算的公元前1046年說與此正相符合。此說與金文歷譜銜接較好,與《武成》、《召誥》、《洛誥》曆日、《國語·周語》伶州鳩語等也能相容,是三說中符合條件最多的一種,故定為武王克商的首選之年。
商代前期的年代學研究
建立商前期年代學框架的主要依據是商前期考古學文化的分期與測年以及商前期都城的歷史地理學研究和古代文獻有關商年記載的研究。
屬於商前期的遺址主要有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小雙橋遺址、洹北花園莊遺址、邢台曹演莊遺址和東先賢遺址等。“工程”以上述遺址的發掘和分期研究為基礎,建立起比較完整的商前期考古學文化序列:第一期以鄭州商城C1H9、偃師商城宮城北部灰溝最底層為代表;第二期以鄭州商城C1H17、偃師商城86J1D5H25為代表;第三期以鄭州商城C1H1、C1H2乙、偃師商城85YS5T1H3為代表;第四期以鄭州白家莊第二層、小雙橋遺址的主體遺存為代表;第五期以安陽洹北花園莊早段97G4、98AHDH11、99AHDM10和邢台東先賢遺址一期98H15、H34為代表。工程對鄭州商城、偃師商城、小雙橋遺址、花園莊遺址、東先賢遺址出土的系列樣品進行了常規14C測年或AMS測年和擬合,得出了系列年代數據。
根據先秦及漢代文獻關於商代積年的記載,商代總積年當為496+56=552年(含1046),若將伐桀之年計入,則為553年。也有學者認為“湯滅夏以至於受”可能是指從湯至帝辛即位,二十九王不包括未立而卒的大丁和帝辛。如是,則商積年為496+30(帝辛在位年數)=526年。
夏商分界是商前期年代框架構建的定點之一。目前關於夏商文化的分界,有二里頭文化一、二期之間,二里頭文化二、三期之間,二里頭文化三、四期之間,二里頭文化四期與二里崗下層之間等說法。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是已知最早的商代都邑規模的遺址,其始建年代應最接近夏商更替之年。“工程”根據14C測年數據,推斷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始建年代在公元前1610—前1560年之間。
參考文獻有關商代積年的記載,如取商積年576年說,由公元前1046年武王克商上推576年,則為公元前1622年;如取商積年496年說,若依陳夢家的解釋,則當由公元前1046年上推552年為公元前1598年,若依另一種解釋,則由公元前1046年上推526年為公元前1572年。再參考14C測年數據,現取整估定商始年為公元前1600年。
商代後期的年代學研究
商代後期指盤庚遷殷至商朝滅亡,其間經八世十二王。商代後期年代學研究以殷墟文化的分期和14C測年為基礎,以甲骨分期和測年與殷墟分期相印證,結合文獻記載、甲骨文天象記錄和曆法材料的研究來完成。
位於河南安陽的殷墟是商後期都城所在。殷墟文化分為四期(根據最新發現,洹北花園莊早段遺存早於第一期)。殷墟文化一期到四期對應的商王如下:殷墟一期約當盤庚、小辛、小乙和武丁早期;殷墟二期早段年代約當武丁晚期,晚段尚未發現可以定年的材料,估計與祖庚、祖甲時代相當;殷墟三期約當廩辛、康丁、武乙、文丁時代;殷墟四期約當帝乙、帝辛時代。“工程”對殷墟各期採集的樣品作常規14C測年,經樹輪曲線校正,得到24個系列樣品的日曆年代。
殷墟甲骨文目前已經有了比較成熟的分期斷代標準。“工程”選擇分期明確、有斷代價值的卜骨,用AMS法進行系列14C年代測定。甲骨測年的目標,是用AMS法對各期、各組有字卜骨測年,對照高精度樹輪校正曲線研究,將測得的數據轉換成日曆年代,進而排出武丁至帝辛的年代序列。
目前已對37個有字卜骨樣品和9個無字卜骨樣品進行了明膠提取,其中31個有字卜骨樣品和8個無字卜骨樣品製備成石墨,用AMS法做了14C測量。31個有字卜骨樣品的測年數據,有22個在合理的年代範圍之內,另外9個明顯偏老。8個無字卜骨樣品的測年數據,也有2個明顯偏老。專門的實驗研究表明,偏老的主要原因當是樣品受到老碳的污染。
除去分期尚有爭議的歷組卜骨等,將剩餘的15片有字卜骨、6片無字卜骨和2個層位清楚的同期骨樣納入擬合系列,用貝葉斯方法對測得的14C年代數據進行系列樣品樹輪校正,所得日曆年代與既有的商後期年代框架基本一致。
“工程”還對甲骨文中可能的日月食記載進行學科交叉研究,由賓組卜辭中的五次月食,推得武丁在位年代。賓組卜辭五次月食記錄的可信性,學術界沒有爭議。賓組卜辭屬武丁到祖庚時期。在3000多年前、在這一不太長的時間範圍內,竟有五次月食記錄,這是世界天文學史上的奇蹟。天文計算表明,在公元前1500—前1000年間只有一組年代既符合卜辭乾支,又符合月食順序:癸未夕月食,公元前1201年;甲午夕月食,公元前1198年;己未夕向庚申月食,公元前1192年;壬申夕月食,公元前1189年;乙酉夕月食,公元前1181年。
根據《尚書·無逸》,武丁在位59年,由五次月食可大致推定武丁在位的年代:①如果乙酉夕月食當武丁末年,那么,武丁在位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239—前1181年。②如果壬申夕、乙酉夕月食下延至祖庚,那么,武丁在位的年代約為公元前1250—前1192年。從甲骨分期看,壬申、乙酉月食放在祖庚世比較好。因武丁在位的年代不會超過公元前1400—前1160的範圍,而在此範圍內,己未夕向庚申月食只有公元前1192年、1166年兩種選擇,甲午夕月食最早為公元前1229年,
所以,即使不採用根據新的甲骨分期分類得到的五次月食的順序,武丁在位的年代範圍也不會有大的變化。
商代晚期,商王用五種祭祀方法按固定順序輪流祭祀先王及其配偶,一個祭祀周期稱為一祀,長度約等於一個太陽年,學者稱為周祭,有紀時作用。帝辛的周祭材料可靠,依之排出祀譜,可確定帝辛在位年代。利用周祭材料也可排出帝乙祀譜,與帝辛祀譜連線,確定帝乙在位的可能年代。在周祭系統中,帝辛元祀至十一祀祀譜有6件青銅器,聯繫清楚,是商末三王祀譜最有根據的一段。由此排出帝辛元祀到十一祀祀譜,在曆法上符合陰陽合曆的原則,在周祭上祭祀與季節基本對應,所以應屬可信。經研究,這段祀譜二祀正月初一日的乾支應是丙辰或丁巳。按照這一特徵,再考慮當時歲首和月首的可能情況,得到帝辛元年可能的年代為公元前1085年、1080年、1075年、1060年等。因武王克商之年確定為公元前1046年,而周祭材料中記有廿五祀的青銅器應入帝辛祀譜,沒有發現更多的祀數,所以帝辛元年以選在公元前1075年為妥。
商後期王年在《尚書·無逸》中有所敘述,古本《竹書紀年》亦保存兩條。後世學者在利用文獻推定盤庚遷殷到商亡的總年數時,有275年、273年、253年三說。現已推定武王克商之年為公元前1046年,如採用275年,則盤庚遷殷在公元前1320年;如採用273年,則盤庚遷殷在公元前1318年;如採用253年,則盤庚遷殷在公元前1298年。因武丁元年確定為公元前1250年,考慮到盤庚、小辛、小乙一代三王總年數的合理性,以253年說較妥,則盤庚遷殷在公元前1298年,今取整為公元前1300年。
大事年表
1.前1600年 成湯建立商朝,都於亳。
2.太甲十年 太甲恢復權力,商朝第一次興盛。
3.雍己在位時 諸侯不朝,商朝第一次衰落。
4.太戊在位時 商朝第二次復興。
5.中丁在位時 殷都自亳遷囂。
6.河亶甲在位時 都城自囂遷相。多次出征,致使商朝二次衰落。
7.祖乙在位時 都城自相遷邢,商朝三次復興,卜辭記載曰珥(日全食時看到的太陽表面活動的現象),這是人類關於日珥的首次記錄。
8.南庚在位時 都城自庇遷奄。
9.前1312~前1285年 商朝四盛,為商朝的全盛期。
10.前1300年 都城自奄遷殷,彼此未再遷都。
11.前1250年 武丁即位,舉傅說為相,商朝大治。
12.前1147年 武乙即位。武乙在位期間,周王季歷來朝,周興起。
13.前1113年 武乙無道,獵於河渭,遭雷而死。文丁即位。
14.前1075年 子辛即位,即紂王。
15.前1046年 周滅商。
…………………………
相關評論
西方歷史學者一般認為,商朝是中國的第一個朝代,夏朝只是中國傳說中的朝代,因為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歷史上夏朝的存在。按照他們所定的歷史時代標準,中國的歷史時代最多只能從商朝的甲骨文發明(前1556年)算起,也就是說,中國的歷史時代最多只有3600年,而不是中國學者所說的4000年(因“信史”(歷史時代)的定義是指從有文字發明時起算)。
不過有學者指出陶文可能比甲骨文更早而成為中國最早的文字,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之前,這些學者同樣認為商朝只是一個傳說中的王朝,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表,使得商朝的存在成為無可爭議的事實,現在已經沒有學者再對此持懷疑的態度了,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存在發達的文明。
這些文明後來皆融入華夏,或被華夏征服,由於沒有文字遺留等原因,其事跡大多也不被後人所詳知。依據中國正史的記載,自黃帝開國以來的歷史,雖至西周年份不詳,但世系清晰。司馬遷曾言,“余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因此,中國歷史,自黃帝始,有“上下五千年”之說。
歷史分類導航
歷史指對人類社會過去的事件和行動,以及對這些事件行為有系統的記錄、詮釋和研究。歷史泛指所有事物的演變過程,一般專指人類社會與文明的演變情形,某種事物的發展過程或個人的經歷。簡而言之,即為對過去事實的記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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