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中國,一種意見認為,是族體的類型之一。一般指歷史上於部落之後、民族形成之前存在的、具有不甚穩定的共同地域、語言、文化和經濟等特徵的族體。部族的形成開始於原始公社制向奴隸制或封建制過渡的時代。最初形成的是奴隸制時代的部族。有些部族則是在封建制及其以後的時代形成的。在部族形成過程中,人們的血緣聯繫逐漸為地域聯繫所取代。自然經濟是這種地域聯繫的物質基礎。人數較多或比較發達的部落的語言成為部族的共同語言,但方言差別較大。一些部落的名稱變成了部族的自稱。在共同地域、獨特語言和特定經濟影響下,形成了特殊的文化結構,產生了自己屬於某一部族的共同意識。這樣,起源相同、語言相近的各部落,或者由征服而結合的起源各異、語言不一的各部落,隨著聯繫的不斷加強而逐漸融合,就形成為部族。國家的形成促進了部族的鞏固。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部族發展成為民族。
詞義
部族一詞,在漢語中由來已久。最初,是指一個族體而言,史籍上曾用來指契丹、氐、羌等族,也用來指一個族體內部的各個部分,如契丹內部的各部落及其支系;到近代也用來指稱結合成為民族的各個族體,它們是在民族形成之前早已存在的。從最後一種意義來看,它同現在的用法已有相近之處。
現在所用的“部族”一詞,是在馬克思列寧主義經典著作翻譯過程中逐步明確的。在歐美學術界及二、三十年代的蘇聯,一般認為部落(tribe、плеΜя)和民族(nation、нация)是族體的兩個基本類型。中國有些翻譯工作者根據具體情況常常將處於原始社會形態之後,社會主義形態之前各發展階段的 tribe及與之相應的外文詞譯作部族。1948年莫斯科外國文書籍出版局出版的И.Β.史達林《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中譯本(唯真譯)中首先將俄文народность譯為部族,在這之前,俄文這個詞一般譯作“民族”或“人民”。這種情況是與族體分類理論的發展相適應的。20世紀50年代以前,在馬克思列寧主義經典著作中,這個詞並沒有專指某一族體類型。因此,當時依據不同情況譯作“人民”、“民族”、“族”或“部族”,都是符合實際的。20世紀40年代初,蘇聯一些學者開始研究各種族體類型的歷史關係,探索族體類型與社會經濟形態的聯繫。到40年代末、50年代初,依據社會經濟形態劃分族體類型的理論和實踐已經形成。他們認為,氏族(род)、部落(плеΜя)、部族(народность)、民族 (нация)是族體的基本類型。部族主要是奴隸制和封建制階段基於地域聯繫的人們共同體。後來,作為某種分支類型,部族又分為奴隸制部族、封建制部族、資本主義部族和社會主義部族。1950年,史達林在肯定這種族體類型劃分的同時,強調了部族和民族的區別,並且指出:“往後,隨著資本主義的出現、 封建割據的消滅和民族市場的形成, 部族就發展成為民族,而部族的語言也就發展成為民族的語言”(《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2版)。1950年,李立三翻譯這本著作時,為了與民族一詞相區別,將народность一詞譯為部族。 由於這個詞在俄文著作中第一次具有了確定的含義,因而,漢語“部族”一詞也隨之具有後來所使用的特定含義。1979年,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著作編譯局又將史達林這一著作中的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я譯為民族,註明該文把 народность一詞用來專指產生於部落之後的、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人們共同體,把нация一詞用來專指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及在此以後的人們共同體。(參見《史達林選集》下卷第506頁注,人民出版社)但中國學術界對這種譯法仍有不同意見。
另一看法
在中國,對部族一詞的另一種看法是:世界上只有氏族、部落和民族三種族體類型。民族是由部落發展而成的,所以不存在部族這個類型,所謂“部族”就是民族或古代民族。認為史達林在上述著作中所講的нация,是指資本主義時期的民族,而народность是指資本主義以前的民族。將народность一詞譯為部族,是違背史達林原意的。 因此主張將нация和народность兩個詞一般均譯為民族,而在史達林的上述著作中,則分別譯為“(資本主義時期的)民族”和“(資本主義以前的)民族”(見民族、資本主義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