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民俗學概論》

《回族民俗學概論》

《回族民俗學概論》是由回族民俗學專家王正偉所著。回族作為我們祖國多民族中的一員,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一整套本民族獨特的風俗習慣,這些民俗遍及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是回族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一種反映,也是回族歷史傳統、共同心理素質和生活方式的具體表現,是回族人民長期不斷地吸收伊斯蘭文化、阿拉伯文化、波斯文化和中國漢文化等各種文化因素過程中,過濾、篩選和沉澱,從而成為溝通傳統與現實、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間的一種民族基礎文化。正如別林斯基曾經指出的:“一切這些習俗……構成一個民族的面貌,沒有了他們,這個民族就好比是一個沒有臉的人物。”

基本信息

王正偉專著《回族民俗學概論

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習俗禮儀,以反映其長期形成的傳統文化與道德規範。要了解某個民族的習俗禮儀,就必須深入調查和研究其源流之來龍去脈,多方位、多層次地全面探索,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因此,在學術領域,有關人類學、民族學的研究,便派生出“民俗學”這樣一個獨立的、專門的學科,成為解答民俗之謎的鑰匙。
民俗學,英語稱為Folklore,最初是由英國學者湯姆斯(1803一1885)在1846年提出來的,當時只限於民間口頭文學的研究。過了31年,即1877年,英國民俗學會成立,似乎才發展為一門學科。未幾,逐漸傳入德、法等國,研究範圍相繼擴大。在西方,其範圍有狹義與廣義兩種內涵。狹義的民俗學,實際上只是民間文學,主要研究神話傳說、民間故事、謎語諺語、民歌民謠、巫符咒語等;廣義的民俗學,於此之外還擴及衣食住行諸方面,如廣泛涉獵民間流傳的飲食、服飾、住宅、用具、工藝技術、社團組織、行為規範、道德標準、歲時風俗、婚喪嫁娶、祭祀禮儀、傳統節慶、宗教信仰、音樂舞蹈、娛樂遊戲等等。西方學者,一般說來,將民俗學視為文化人類學的一個分支,認為是研究文明民族傳統文化的學科,而與研究不發達民族傳統文化之民族學相對立,顯然是一種不足取的偏見。
在我國,民俗學的研究約始於 1919年“五四”前後,是新文化運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剛開始,是從民謠起步。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發起成立“歌謠徵集處”,1918年5月20日起,在《北大日刊》開闢“歌謠選”專欄,由劉半農編選、考訂,共刊出148則。1920年12月19日,北京大學歌謠研究會成立;1922年12月17日,《歌謠周刊》出刊。次年1月,決定擴大收集範圍,除歌謠外,舉凡神話傳說、童話故事、風俗方言等均在廣徵博採之列,並出版了不少讀物。1927年,歌謠研究會主要成員顧頡剛、容肇祖、董作賓、鍾敬文等在廣州中山大學成立民俗學會,“民俗學”這個名稱才伴隨著學術社團一起正式出台。1928年3月起,將前身為《民間文藝》的周刊改名為《民俗周刊》,先後由鍾敬文、容肇祖、劉萬章出任編輯,兩年後出至110期暫時停刊;1933年3月復刊,至123期再度停刊。顧頡剛在《復刊詞》中說:“因放寬範圍,收集宗教風俗材料”,表示“要把幾千年來埋沒的民眾藝術、民眾信仰、民眾習慣一層一層地發掘出來”,主旨在於“打破以聖賢為中心的歷史,建設全民眾的歷史”。該刊後來於1936年復刊後改為季刊,至1943年出版了2卷8期。季刊更側重民俗學和民族學、民族志方面,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克服種種困難和阻力,堅持發展中國民俗學和民間文學,在挖掘資料、理論建設、培養人才、擴大隊伍等方面,貢獻很大,對促進其他邊緣學科的發展,建樹頗多。此外,30年代初,杭州的中國民俗學會還編輯出版了《民俗學集鐫》兩輯,其中第一輯是《開展》月刊第10期、11期合刊的“民俗學專號”。以上社團及其出版物,曾引起國內外學者矚目珍視。
新中國成立後,民俗學的研究受到重視和扶植,開拓了蓬勃發展的燦爛前景。在多民族大團結的社會主義大家庭中,民俗學的研究越來越深入、細緻,其內涵也越來越廣博、豐富,碩果紛呈的大好局面,亦令人振奮鼓舞。王正偉同志的專著《回族民俗學概論》即將付梓,正是一項值得慶賀的成果。
在祖國大家庭中,回回民族是一個獨具特色的、逐漸形成的人類共同體。她,既非華夏古國土生土長的固有民族(如漢、苗、羌等族),又非純粹移植赤縣神州的外來民族(如朝鮮、俄羅斯等族),亦非毗鄰邊疆而接壤跨界的民族(如哈薩克、傣等族),而是憑藉著伊斯蘭文化的巨大凝聚力,將不同國度、不同語種的穆斯林凝聚一體,使外來成分與局部土著居民熔於一爐的民族,作為一個新生的共同體,在廣袤萬里的中華大地上生根、發芽、開花、結果,成為中華民族大家庭中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成為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人口居第三位的民族。她,擁有八百六十多萬人,“先民”有千年以上的歷史,形成人類共同體也有七百年左右。

從回族形成的歷史,不難看出,她不僅與國內的一些穆斯林民族,如內地的東鄉、保全和撒拉,新疆地區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烏孜別克和塔塔爾等兄弟民族,有息息相關的內在聯繫,而且跟阿拉伯世界、伊斯蘭各國及各大洲的穆斯林民眾,也有眾所周知的共同之處。因此,要談及回族民俗在各方面的種種表現,自然就會發現有許多特點,絕非我國的回回民族所獨有,它們總是同上述國內外的穆斯林民族或伊斯蘭教信奉者經緯交織,縱橫交錯。追本溯源,尋根究底,給人以同祖共宗之感。換句話說,回族的許多習俗禮儀,實質上分明有國際性色彩,多起源於伊斯蘭文化的影響。這是一個方面。
但另一個重要的方面,是回回民族也有她自身的特色。由於她是在華夏古國漢文化占絕對優勢的中華土地的土壤和氣氛中逐漸形成、崛起、成熟的民族,她也不可避免地會汲取、融會不少所在環境的文化因素,例如姓名、服飾方面的“華化”,語言方面之放棄母語而以漢語為民族共同語等等,特別是她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形勢,遍及全國城鄉,處於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汪洋大海的長期包圍之中,習俗禮儀自然也會相互滲透、影響,因而跟國內外其他穆斯林群體比較,不盡等同,只能說是大同小異,同中有異。
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特點,就是回回民族的性格:既有堅定意識信念支配下維護固有傳統的高度原則性,又有適應社會環境,權衡輕重得失的機動靈活性。正是這種原則性與靈活性的巧妙結合與運用得體,使她能夠在複雜環境中自保、自存、自壯,始終保持自豪、自重、自衛的情感,融而不化,合而不流,沿襲和維護著獨有的特色,不致被吞噬湮沒,或自生自滅,得以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跟各兄弟民族一起,共同生產勞動,共同開發、建設與捍衛祖國的完整統一。
因此,從民俗學角度研究回回民族,確實是意義重大的課題。本書的作者王正偉同志,自幼生活和成長於回族聚居區,深受回回習俗禮儀的薰陶,本身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黨政機關工作,耳儒目染,接觸面很廣,對回族民俗十分熟悉。近年來,又潛心於這方面的調查研究,起先是著手於回族民間文學的蒐集、整理,後來側重致力於民俗學的探索,已在報刊上發表過幾十篇有關的文章,又曾應邀赴土耳其參加國際學術討論會,提交了回族民俗學的專題論文。在豐富積累、漸趨成熟的基礎上,還專為《中華風俗大觀》、《中國回族大辭典》撰寫了大量文章和辭條,近期又與友人合編《回族風情錄》和《古蘭經概述》等專著,現在,又獨自推出這本擺在讀者面前的《回族民俗學概論》,堪稱積多年心血的結晶和對全社會的奉獻。
正偉是含著對回回民族天然的親切感情和治學者應有的嚴謹態度完成這個課題的。全書分門別類劃定章節,思路清晰,脈絡分明,重點突出。各章大體上都圍繞三個方面闡述,即:(1)民俗的來源;(2)回族民俗的主要內容與表現;(3)回族民俗的特點。按這個線索結構下筆落墨,既有探本溯源、追蹤覓根的總括,又有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細說,更有緊扣中心、捕捉特徵的分析,在廣徵博引中點明回族民俗的起源、發展和演變,使讀者看到回族民俗與世界穆斯林民俗大同的源流和小異的細微差別,從而看清人類文明、社會文化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作者頗具匠心,推敲細密。
我拜讀過正偉在報刊上發表的部分作品,但我跟他只能算“神交”,迄今尚無會面暢敘的機緣。不久以前,才接到他寄來《回族民俗學概論》一書的兩章列印稿,約請我代為“炮製”一篇序言。對於民俗學,我完全是個門外漢,只不過是偶或粗枝大葉、泛泛瀏覽的普通讀者,一向缺乏研究。妄加序跋,深感惶愧,因此一直猶豫、為難。有鑒於正偉誠心邀約,寄以希望,謝絕擱置,不免有擺臭架子之嫌;勉強許諾,又惟恐難得要領,不著邊際。而正偉亦靦腆客氣,不便啟齒直接催督,只好迂迴轉託熟人致意,真是卻之不恭,應之有慮。窘困之餘,才硬著頭皮,充當“濫竿充數”的南郭先生,恐難合拍入律。

不過,倒也想趁此機會,於拖泥帶水的饒舌絮叨中,再(口加羅)唆幾句,主要是談了解民俗、增進民族團結,相互尊重,消除誤解、隔閡的重要性。
具有悠久歷史、高度文明的祖國,幾千年來,一貫提倡和重視調查研究、採風問俗。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詩經》的“風、雅、頌”就是範例,特別是“國風”部分,就匯聚了周南、召南、邶、(庸加阝)、衛、王、鄭、齊、魏、唐、秦、陳、檜、曹、幽十五國之風,“以考其俗尚之美惡,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對採風問俗如此重視,給後人留下了這部輝煌的文化遺產。被列入“十三經”中的《禮記》(亦稱《小戴記》或《小戴禮記》),其《曲禮·上篇》也從理論上強調:“入竟(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這不僅僅是禮節、禮貌的問題,而主要是人際、族際、國際之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準則規範,是維護安定團結的可靠保證或必要措施。
令人遺憾的是,這些由來已久的傳統規範並沒有受到足夠重視。例如研究民俗學,其重要目的之一,不正是為了正確地了解每個民族的習俗禮儀由來,給予尊重,從而達到增進團結、嚴防彼此傷害的主旨嗎?攤開我國的歷史,尤其是民族關係史,曾經發生的許多民族糾紛、衝突與對抗事件,固然包羅當時、當地的錯綜複雜的矛盾(例如階級矛盾。民族矛盾、上層統治集團的矛盾等等),但有不少事件,其導火線正是對民族、民俗缺乏知識,不了解、不尊重,甚至歪曲、誣衊,才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光就回回民族的歷史而論,明、清亡朝之際,這一類慘痛的事件,難道還不足以吸取教訓、引以鑑戒嗎?
新中國的建立,為各民族大團結創造了春光明媚的艷陽天,不利於民族團結的因素已不斷得到正確處理。但由於對民俗禮儀愚昧無知,類似事件仍層出不窮,時有發生。幾年前,影響極其惡劣、破壞性極大的《性風俗》一書的出籠,所激起的強烈反響,記憶猶新;與此前後發生的風波,也歷歷在目,總是大事不多,小事常有。直到最近,還發生《重慶日報》所發文章中對回族的嚴重歪曲、誹謗的事件。令人大惑不解的是,這一類事件的發生絕非在偏僻閉塞的小鎮村莊,而是像諸如上海、重慶這樣經濟文化發達、視野開闊、信息靈通的大都市,發生於知識層次很高的部門:享有盛名的出版社,或肩負宣傳使命的輿論中心,黨政機關喉舌部門。執筆為文者是文化素養較高的知識分子,又有政策水平很高的編輯把關,居然會大開綠燈,使一篇篇低劣胡謅的、連起碼常識也搞不清楚的東西泛濫成災、貽患無窮;傷害民族感情,激起軒然大波,後果不堪構想。為促進並鞏固全國各族人民大團結、世界人民大團結,實現這兩條建國之初早已提出的戰鬥綱領,不正應該加強學習,補上民俗學知識這一課嗎?
為此,我認為王正偉的《回族民俗學概論》,是一本較系統、全面,而且也是正面宣傳的著作,是一本寫作動機純正,力圖如實、準確地闡述回族習俗禮儀的好書。儘管可能還存在不足或薄弱環節,有待於再版時繼續增訂、補充,使之更準確,更全面,更完善,但總算是一項值得肯定的成果。願與廣大讀者一道,珍視它,關心它。
林松
1993年4月25日急草於北京

第一章 緒 論

回族作為我們祖國多民族中的一員,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一整套本民族獨特的風俗習慣,這些民俗遍及社會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是回族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一種反映,也是回族歷史傳統、共同心理素質和生活方式的具體表現,是回族人民長期不斷地吸收伊斯蘭文化、阿拉伯文化、波斯文化和中國漢文化等各種文化因素過程中,過濾、篩選和沉澱,從而成為溝通傳統與現實、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間的一種民族基礎文化。正如別林斯基曾經指出的:“一切這些習俗……構成一個民族的面貌,沒有了他們,這個民族就好比是一個沒有臉的人物。”
一 回族民俗學的領域

回族民俗學作為一門獨立的人文科學,就是研究回族人民民眾的生活和文化的傳承現象,揭示其發生、發展、變化、消亡的規律及其本質和社會作用。
回族民俗現象同人類社會的其他現象一樣,是人民民眾長期共同創造的,是一個歷史範疇,具有很深的社會根源、歷史根源和自然根源。它是適應回族經濟社會生活的需要產生的,同時又為回族經濟社會生活的存在和發展服務,常常成為一種不自覺的力量,支配著人們的行為,制約、規範人們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因此,我們研究回族民俗,要聯繫回族的來源、形成、區域分布、經濟文化的發展演變以及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等,多視角、多形式去審視,去認識。要通過回族民俗事象,去探求民俗的本質和發展規律。每個民族的民俗都有其先進的一方,也有其落後的一面。特別是對具有民族性、民眾性的風俗習慣,我們應當公平地去看待。列寧說:“……沒有什麼比對待民族不公平更能阻撓無產階級團結的發展和鞏固了,因為‘受侮辱’的民族的人對平等感,對自己的無產階級同志破壞這一平等(哪怕是出於無心或由於開玩笑)是最敏感的。”我們應當實事求是地去全面研究客觀存在的事物。
我國著名學者黃遵憲在《民俗》中指出:“風俗之端始於甚微,搏之而無物,察之而無形,聽之而無聲。然而,一二人倡之,千百人和之。人與人相接,人與人相續。又踵而行之,及其至成。雖其極陋甚弊者,舉國之人,習以為然。上智所不能察,大力所不能挽,嚴刑峻法所不能變,夫事有是有非,有美有惡,旁觀者或一覽而知之,而彼國稱之為禮,沿之為俗。”黃遵憲對風俗習慣的產生、發展及其作用的深刻闡述,對我們研究今天回族民俗仍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回族民俗學的研究範圍是很廣的,按內容可以分為四大類型。一是經濟民俗,主要包括回族民間傳統的生產民俗、經商民俗、消費民俗、居住民俗、飲食民俗和服飾民俗等,以研究回族傳統的經濟形態和生產交易、消費習俗為主要內容。二是社會民俗,主要包括回族民間禮儀民俗。語言民俗、婚姻民俗、喪葬民俗、衛生民俗、姓氏民俗、稱謂民俗等,著重研究回族共同體本身的家庭生活,社會往來以及不斷發展、不斷進步的日常生活事象和特有的民族文化心態。三是信仰民俗,主要包括禁忌民俗、信仰民俗、節日民俗等,著重研究回族在生存和發展的文化過程中的社會組織、行為規範以及精神作用等。四是遊藝民俗,主要包括回族工藝美術民俗、武術民俗、體育民俗、文娛民俗等,以研究回族傳統的文化娛樂活動為主要內容,展現回族的聰明智慧和審美觀。通過對上述回族民俗的研究,從而進一步認識回族,認識回族傳統文化。
二 回族民俗學的特點

任何一門科學都有其自身的性質和規律,縱觀回族民俗學,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宗教性
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伊斯蘭教對回族的形成起了決定性的作用。無論是從回族的族源看,還是從回族的形成乃至在後來的發展中看,伊斯蘭教成為一種凝聚力量,起到了紐帶作用。伴隨著民族的形成和發展而傳承下來的回族民俗,具有鮮明的伊斯蘭教特色。如伊斯蘭教規定的念、禮、齋、課、朝的“五功”,始終成為回族信仰民俗的核心。回族喪葬習俗的主要程式和核心內容至今仍按伊斯蘭教規執行。如回族實行土葬,忌火葬,主張速葬,嚴格執行伊斯蘭教“三日必葬”的規定,主張薄葬,且一律平等,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其他如“抓水”、“穿克番”、“站折那則”等習俗,也都是伊斯蘭教處理喪事的基本規定。回族禁忌習俗中的禁食豬肉、自死物、血液;禁飲酒等習俗,也源於伊斯蘭教。還有回族婚禮中的念“尼卡哈”儀式以及人生禮儀中的割禮習俗等等,都是伊斯蘭教的宗教規定在回族民俗中的具體表現。

(二)民族性
這是回族民俗最主要的特徵,是回族心理素質的主要表現形式。由於共同的生產活動、社會生活、政治地位,回族在長期的發展中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僅屬於其所獨有的風俗習慣,包括心理狀態和民族意識。這種民俗,有的雖與伊斯蘭教有一定聯繫,但又不完全等同於伊斯蘭教教規,也有別於信仰伊斯蘭教的其他民族。如回族愛清潔、講衛生的習俗,團結互助、尊老愛幼的習俗,回族善於經商的習俗,尤其善於經營皮毛、飲食、屠宰、運輸以及金銀珠寶等,已成為回族的主要特點。回族的姓氏習俗也很獨特,其立姓方式主要取自伊斯蘭教中先賢和祖輩經名中的某一字立姓,形成了納、速、拉、哈、馬、海、賽、閃等一大批漢族和少數民族中罕見的姓氏。回族的飲食習俗更具有民族特點。如回族歷史上傳承下來的全羊席,菜名不用羊,以象徵性的別名代稱。回族清真菜的烹調方法以涮、爆、炸、餾、蒸、燒、燴、醬、扒、烤為主要特色,各地還形成了許多具有回族特色的風味小吃,飲茶也以蓋碗茶和糖茶為主。回族的人生禮儀習俗、武術體育習俗、婚姻習俗、節日習俗等等,都富有典型的民族特色。
(三)區域性
這是回族民俗發展在空間上所顯示出來的基本特徵。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是不能脫離地方的。回族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由於受一定地域的生產條件、生活環境的制約,其民俗事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方色彩的個性和民族特色。“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晏子春秋》),更能表現回族民俗的地域性特點。就回族飲食民俗來講,形成了不同的風味名菜。如北京回族的涮羊肉,陝西回族的牛羊肉泡饃,蘭州回族的牛肉拉麵,寧夏回族的羊齊瑪、羊肉臊子麵粉湯餃子,青海、甘肅、新疆回族的手抓羊肉,昆明回族的清蒸沙鍋雞,廣東回族的脆皮燒鵝,河北、黑龍江等地回族的羊肉小吃。在居住民俗、稱謂民俗、服飾民俗等方面,同樣具有廣泛的地方性特徵。特別是東西部和南北方有明顯的差異。如西北中年婦女一般戴青色蓋頭,老年婦女戴白色蓋頭,而在福建青年婦女戴白色蓋頭,老年婦女戴青色蓋頭。就回族婚禮民俗中“撒喜”這一具體環節來說,寧夏、甘肅等地由家中的親戚將糖、核桃、棗子、花生等果品拋撒給圍觀的人群;青海由阿匐親自拋撒;廣州、泉州等地先由阿匐將糖果拋給新郎新娘,然後由新郎新娘再拋撒給圍觀的人群。
(四)複合型
回族民俗中有不少民俗是由多種文化類型互化與整合的結果,表現出了多層次、多形式的複合性特徵。最為明顯的是回族民俗中既有阿拉伯、波斯民俗文化的基因,又有中國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文化事象,還有伊斯蘭教教規表現。從回族的工藝美術民俗看,這種複合性特點非常明顯和突出。如回族的清真寺建築,既有阿拉伯圓柱拱頂式建築,但更多的則是中阿合壁式或純中國宮殿式建築。在圖案上,阿拉伯幾何圖形與中國花葉圖案相交織。整個建築的布局、造型以及內部裝飾融阿拉伯民俗文化、漢民族傳統文化與回族民俗文化為一體。回族飲食民俗中的複合性特點也很突出。如回族傳統食品油香,原為古波斯待客食品,回族的羊肉泡饃,其饃源於阿拉伯地區的托托饃。回族傳承的待客食品、傳統節日食品饊子以及西北回族中的粉湯餃子,分別源於漢代和唐代漢族的食品。回族喪葬民俗中,既繼承吸收了伊斯蘭教的有關規定,又有從漢族民俗文化吸收來的事象。如回族給亡人做“頭七”。“二七”、“三七”、“四十天”、“百日”等紀念活動,時間上同於漢民族的習俗,回族借用其形式,並賦予了宗教的意義,使之成為回族民俗,與原來漢族習俗在本質上有了一定的區別。回族的服飾民俗、語言民俗,更是阿拉伯文化和中國漢民族文化交融複合的結果。現在回族除了留須、戴白帽、搭蓋頭、穿青坎肩、點額等習俗外,隨著時代的變化,已與漢族著裝沒有什麼大的區別。回族的語言除了口頭上還保留一些常用的宗教術語和阿拉伯語、波斯語專用辭彙外,基本上都使用漢語言文字。城鄉民俗複合的特點也愈來愈明顯。

(五)傳承性
這是回族歷史文化的繼承傳遞。這些回族民俗一般穩定性較強,有些民俗甚至在很長的歷史時期也很少有大的變化和變動。還有些民俗,由於受不同社會、不同歷史時期的影響,自覺地吸收並形成回族民俗,繼續傳遞,使之不斷積累發展。回族見面說“色倆目”的文明禮貌習俗,回族的齋月封齋和開齋節拜節習俗,古爾邦節的宰牲習俗,回族禁食豬肉、自死物肉,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以及凶禽猛獸的肉,禁食血液等民俗,代代相傳。回族的“踏腳”、“湯瓶功”、“回回十八肘”、“查拳”以及“花兒”、“宴席曲”、彈口弦等民俗,雖然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區域性習俗,但由於它反映了回族人民的心理感情和生活方式,得到了繼承、傳播和發揚光大。
(六)歷史性
回族民俗是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民俗。如回族婚姻民俗中,新中國成立以前在回族當中有一夫多妻和童養婚等民俗事象,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這些舊的婚姻制度的習俗,實行了一夫一妻制。回族婚俗中撒喜的習俗,源於回族先民中的巨商撒黃金豆粒,後來隨著經濟社會條件的變化,勞動人民因沒有黃金,就用糖果來代替。在姓氏民俗中,這種歷史發展的軌跡更為明顯。回族先民在唐代來中國時,只有名而無姓;後來取姓,但仍保留回回經名,如馬穆薩、王主麻等;再後來直接取漢姓漢名。說明回族民俗在特定的歷史階段各具特色,表現出了回族民俗發展的歷史背景和社會形態。
三 回族民俗學的作用
民俗,是時代的一面鏡子,是透視社會的視窗,是社會生活組成部分中的重要“基因”。因此,研究回族民俗學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一)回族民俗學的建立和發展可以廣泛了解回族的社會生活
回族民俗學的研究就是去認識和掌握回族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了解和掌握回族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了解和認識回族的共同心理素質及其民族性格,從而準確地把握民族特點,增進民族團結,更好地貫徹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更富有成效地開展民族工作。這既是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現實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國古代《尚書》、《周禮》等史書中早就有“天子巡守”、“以觀民風”、“禮俗從馭其民”等記載,漢代以來專設掌管風俗的官吏,調查了解各地民風,以調整政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們在民族地區的同志還應該清醒地看到,民俗是一個帶有民族性和民眾性的大問題。少數民族自己始終認為,對民族風俗習慣的尊重和理解,就是對本民族的尊重和理解,這是直接關係到民族團結、平等和社會安定的大問題。我們黨歷來有注意研究、掌握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良好傳統,早在1936年,紅軍途經甘肅、寧夏的靜寧、平涼、西吉、同心等地時,深人調查了解回族的風俗習慣,西征第六天,紅一方面軍總政治部就向全軍發出了《關於回民工作的指示》,並為部隊制定了“三大禁條,四項注意”,即禁止駐紮清真寺,禁止吃大葷,禁止毀壞回文經典,講究清潔,尊重回民的風俗習慣,不準亂用回民的器具等。據此還制定了《回民工作守則》。1938年11月,毛澤東同志在中國共產黨六中全會擴大會議的報告中強調指出:“尊重各少數民族的文化、宗教、習慣”,“禁止任何對他們的帶侮辱性與輕視性的語言、文字與行動”。1941年《陝甘寧邊區施政綱要》再次強調了重視回族風俗習慣的重要性。由於我們黨了解、認識、把握和尊重回族風俗習慣,並將其當作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維護社會安定的大局來認識,受到了回族和其他各少數民族民眾的熱烈擁護和堅決支持,從而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周恩來總理曾指出:“只有尊重民族風俗習慣,才能和各族人民心連心啊。”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糾正了十年內亂給民族學、民俗學工作造成的損失,從中央至各省、市、自治區、州、縣,制定了有關尊重回族民俗的政策,加快了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如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河北白溝等地區,針對回族善經商的民俗,因勢利導,大力發展民族經濟,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

實踐告訴我們,不論什麼時候,只要我們注意調查了解、認識各民族的民俗,有針對性地制定適合廣大民眾的願望和要求的政令,我們的國家就興旺,民族就興旺,社會就穩定、就發展;反之,則帶來很大的危害,對國家、對民族、對人民都不利。
(二)回族民俗學的建立和發展,對弘揚回族傳統文化,增強回族自尊、自強、自信的民族自豪感和愛國主義信念,對進一步認識社會、改造社會、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的作用。
史達林曾指出:每一個民族,不論其大小,都有她自己的,只屬於她而為其他民族所沒有的本質上的特點、特殊性。這些特點便是每個民族在世界文化寶庫中所增添的貢獻,補充了她,豐富了她。
回族民俗,其本質是一種回族文化,且是一種特殊的文化形態,浸透在回族民眾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它源於回族精神文化的共同體生活,又在共同體中保持著這種傳統文化,就絕大多數回族成員來說,不僅嚴格遵循它,而且對其有著特殊的感情。可以說回族民俗作為一種傳統文化,既廣泛而又深刻。有許多民俗反映了回族人民的勤勞、勇敢和智慧,有的與當今社會的科學研究成果也相符合、相適應。有的符合現代文明進步的要求。如回族當中有“愛國是伊瑪尼的一半”的民俗,把愛國提到信仰的高度,代代傳承。由於這種民俗文化的教育和傳承,從古至今,在回族當中湧現了一大批愛國英雄人物,回族人民民眾對祖國也有著深厚的感情。再如回族從先民開始,講究文明禮貌、使用禮貌語言,不吃自死物、血液,常洗大小淨,講究個人、家庭和環境衛生,尊老愛幼等良風美俗,已被兄弟民族所公認,受到好評,對推動社會進步起了一定的作用。回族的經商意識和傳統經驗,對推動生產力的加速發展,特別是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已經起到和正在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回族民間文學是回族民俗學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近十多年來,通過對回族民間文學的蒐集、整理和研究,可以肯定地說,回族民間文學極其豐富,為整個回族民俗學的研究打開了局面,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回族中的許多民間神話、傳說、故事、敘事詩、歌謠、諺語、歇後語、楹聯、民間工藝與技術事象等,已成為鼓舞和激勵回族人民積極進取,開拓前進的力量,這也是回族人民對中華民族以及人類文化的積極貢獻。我們應廣泛宣傳它、研究它,進一步發展這種民族傳統文化。
(三)回族民俗學的建立和發展,對回族其他人文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將起到積極有效的作用。
一是回族民俗學的研究和發展,對回族史學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實證資料依據。回族民俗是隨著回族的形成和發展而存在發展,並通過大量的民俗事象揭示回族歷史的發展軌跡。如回族民間流傳的《宛尕斯的故事》,回族種植海納花及染指甲的習俗,回族善於經營珠寶的習俗與傳說,關於賽典赤、鄭和、杜文秀的傳說,以及白壽彝先生為《禹貢半月刊》編《回教與回教專號》收錄的《陝甘劫餘錄》等回族民俗事象及其民間傳說、真人真事的故事和歌謠等,都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本民族的歷史。二是回族民俗學的研究,對回族文學的繁榮與發展,有著積極的影響。民俗學與文學關係非常密切。回族民俗直接或間接地反映了回族的共同心理素質,這對突出回族文學作品的民族性特徵,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影響。古今中外的優秀文學作品,都是藝術地再現生活的真實,是歷代生活的風俗畫卷。正如魯迅所說,文學作品越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為世界的,即為別國所注意。近幾年來回族作家創作的一些優秀文學作品也都比較好地把握和反映了回族民俗。如長篇小說《穆斯林的葬禮》、《穆斯林的兒女們》等,為回族民眾所喜愛、所接受。三是回族民俗學的發展研究,對回族美學、社會學、倫理學、心理學等學科的發展,同樣將起到不可忽視的作用。
四 回族民俗學的研究方法
科學的方法是達到科學研究目的的重要手段。回族民俗學是一門具有強烈實踐性的科學,必須根據其性質和任務,堅持唯物辯證法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方法論,深人調查,全面研究。具體講要努力做到以下兩個方面:
(一)要深入細緻地進行調查,掌握豐富的第一手材料
調查是研究的基礎,沒有調查,就不可能進行分析研究。在開展回族民俗的調查中,我們應注意把握三點:
一要“實”,即實事求是。要親自到回族聚居的縣、鄉、村、戶去進行實地調查採訪,與不同階層不同職業的回族民眾進行座談,力爭客觀、真實、透徹地把握調查對象。為便於貼近回族民眾,既歡迎兄弟民族的調查研究工作者到回族民眾中去調查,更要注意動員本民族的研究工作者去談話、詢問、採訪,避免因不熟悉情況或調查中詢問採訪不當,給調查工作帶來不便。要切忌走馬觀花,道聽途說。如果我們沒有真正深人下去,只看到一些表面現象或憑道聽途說去進行研究,其結論必然是不符合實際的,甚至會出現傷害回族人民感情的事情。近幾年在這方面或多或少地出現了一些不該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當汲取教訓。
二要“細”,即細緻、細心。調查了解回族民俗,要細心觀察了解,認真剖析。回族民俗,是回族民間傳統的大眾文化,其主體是“人”。因此,我們既要研究回族民俗的事象,又要研究回族人的意願和通過回族人傳播的民俗文化現象,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如我們調查回族的某一民俗事象,就要問清這些民俗是如何形成的,形成的原因是什麼,有哪些具體表現,通過這些表現和內容,看它有什麼特點。這既是回族民俗學不可忽視的調查方法,也應成為我們的刻意追求。
三要“廣”,即廣泛、全面、系統地了解回族民俗情況。根據回族的分布特點,我們既要了解全國各地回族民俗情況,更要重視調查回族聚居區的民俗;既掌握共性的東西,又要注意不同地區的個性情況。我們還應當根據各地回族民眾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調查了解回族民俗的變異、變遷以及出現的新事象。同時,還應注意蒐集回族民俗的歷史資料。總之,要力爭做到多側面、多層次、全方位的調查。
(二)科學分析研究,掌握回族民俗發展的規律
研究是調查的升華。我們應在大量調查回族民俗的基礎上,按照馬克思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進行綜合整理和科學分析研究。一是要用比較的方法研究回族民俗,特別是要通過對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地域以及與兄弟民族民俗和伊斯蘭教的比較研究,掌握回族民俗的發展軌跡和共同體文化。二是要全面辯證地研究回族民俗。要從整體上把握回族民俗的形成與變化,研究其內在特點與規律。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肯定,也不能片面地、簡單地採取民族虛無主義的態度和大民族主義的態度全盤否定。我們在研究中,既要研究回族民俗中先進的、有益的、健康的民俗傳統文化,也要看到和研究回族民俗中落後的現象及其原因。如何看待和判定回族民俗的先進與落後呢?我們只能按照是否有利於民族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是否有利於民族團結和文明進步,是否有利於人們的身心健康的標準去衡量、去看待、去研究。在研究回族民俗中,我們應堅持揚其所長,避其所短的原則,對歷史悠久、內容健康、有利於回族人民生產和生活以及調節人際關係的民俗,要按照憲法規定,給予保護、提倡和發揚,並適時加以宣傳和引導。對妨礙回族社會經濟發展、妨礙回族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不利於回族民眾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封建迷信以及消極落後的民俗,也應以正確的態度去研究,說明其形成的根源及社會歷史條件,引導回族民眾在自覺自愿的前提下,逐步進行改革,變為積極健康文明的民俗。對回族民眾長期形成的一些既無利又無害的傳統民俗,如飲食嗜好、禁忌習俗等等,我們應當予以尊重,並聯繫回族的宗教、歷史、經濟文化等,進行全面綜合的研究,既不提倡,也不應貶低或反對。
以上是作者對回族民俗學的幾點粗淺認識。為了達到這樣一個目的和要求,本書從比較全面地介紹回族民俗情況人手,力求對各類回族民俗事象的形成和發展進行客觀的闡述,對回族民俗的特點作一些簡單探求,以拋磚引玉,為回族民俗學的深人研究提供一些參考。

第二章 回族的宗教信仰習俗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是由中國國內及國外的波斯、阿拉伯、中亞各族人等多種民族成分在長時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民族。
約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伊斯蘭教由阿拉伯商人正式傳入中國。在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有:回、維吾爾、哈”薩克、東鄉、柯爾克孜、撒拉、烏孜別克、塔吉克、塔塔爾、保全等。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回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一直受阿拉伯、波斯等傳統的伊斯蘭文化的強烈影響。早在唐宋時期,我國對居住在東南沿海的信仰伊斯蘭教的“著客”們的宗教信仰還很陌生,文獻記載往往把“著客”們的念經、禮拜等宗教信仰活動,說成叫佛拜天,敬事鬼神等。
唐代杜環的《經行記》用漢文最早記載了當時被稱為大食人的阿拉伯人的宗教信仰肥伊斯蘭教稱作“大食法”。 元明時期,各種不同來源的回回開始形成為一個民族。回族的宗教信仰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並把伊斯蘭教當作回族的宗教信仰來對待。將伊斯蘭教稱作回回法,禮拜寺稱作回回寺,伊斯蘭教長稱為回回掌教、回回大師等。明代將伊斯蘭教稱作回回教門回回教,後來簡稱口教。
一 回族的基本信仰
回族的信仰總起來講有內心誠信、誦念表白、身體力行三個部分。具體來講,回族穆斯林按照伊斯蘭教的規定,在意識形態方面必須保持六大信仰
— —信安拉(真主)這是六大信仰的核心。認為安拉是獨一無二的,造化天地萬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安拉無形象、無方位、無夥伴、無祈求,無始無終,但又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安拉具備一切優美的德性,至知、至能、至全、至善。《古蘭經》中有將近一百個表述安拉“尊名”的用詞,說明安拉的“大能”、“慈憫”、“公道”、“多恕”。回族穆斯林對安拉絕對信仰,不能有絲毫的動搖,一切服從安拉。回族宗教學者把這一信條編為十六字訣,稱為“清真言”,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
回族不崇拜圖騰,更不崇拜植物、動物和自然、靈魂,不崇拜偶像,也不信什麼財神、火神、風神等鬼神。
— —信天仙(麥倆伊克)認為除了人世即人的世界以外還有個妙世,真主用光創造的諸天仙即屬於師的世界範疇。天仙是真主造化的,無性別、無老幼,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上和人間一切周轉和善惡以及自然現象等。天仙數目有很多,職司各不相同,真主造化一物,就命令一位夭仙掌管,造化一人有兩位天仙監督(據回族傳說,人的兩肩各有一個天仙,左記善,右記惡)。還有管取命的、有管天堂的、有管飲食的、有管風雨的等等。各種經典,都是通過天仙傳送而下降。回族穆斯林熟知的是以下“四大天仙”:哲不利勒夭仙專為安拉向穆罕默德傳遞“默示”,米卡伊勒天仙專司人間的衣食供養,爾茲拉伊勒天仙掌管人的生死,伊斯拉非勒天仙專司風雨。現在回族當中如有人去世了,就說真主派管命的天仙把他的命納走了等。
伊斯蘭教強調信仰天仙,但絕不允許崇拜天仙,如果把天仙與真主等同起來就是庫夫爾(叛主)。
— —信經典 回族穆斯林信仰《古蘭經》及其在穆罕默德之前的穆撒的《討拉台》;爾撒的《引支勒》,達吾代的《宰卜爾》等列聖的一切經典。
據傳安拉前後共降了114部經典。但《古蘭經》以前的一切經典的原文已全部遺失,僅存的只有譯文,且多被人們篡改。只有《古蘭經})是一部原文保留最完善的經典。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最重要的經典和最根本的立法依據,也是阿拉伯文學史上編寫成冊的第一部文獻。包括歷史、文學、風俗習慣、教法規定和教義等豐富的內容。回族在宗教信仰、宗教生活、品德修養、社會活動等方面,都以《古蘭經》為準則和指導。
公元六世紀末至七世紀初,阿拉伯半島正處於歷史的轉折點,——政治紊亂;氏族部落互相仇殺,戰爭連年不斷,社會生活動盪不安;在宗教信仰上盛行多神教和崇拜偶像,致使麥加的“克爾自”寺中,供放著阿拉伯半島南北部的三百六十多個神。在這種情況下,保持阿拉伯半島的安寧,實現政治統一,建立阿拉伯民族國家,便成為半島各部落的共同願望和迫切要求,而伊斯蘭教正是順應了這種政治、經濟的要求,砸碎了各部落各自為政的“克爾自”神廟中眾多的偶像,以安拉的名義整頓了四分五裂、多種崇拜的社會,建立了阿拉伯民族國家。
  伊斯蘭教的創立者穆罕默德,由於受一神教的影響,於四十歲時,在麥加宣稱自己是安拉的使者,最後的先知,號召人們信仰唯一的真主,反對多神崇拜者。後來在傳教過程中,遭到信仰多神教的一些人反對,遷往麥地那,後又回到麥加,清除了“克爾白”中的偶像,並將其奠定為伊斯蘭教朝拜的中心。
《古蘭經》共 114章,6236節,其中穆罕默德在麥加口述了88章,占全書的2/3,他遷移到麥地那以後又口述了28章,占全書的1/3。他逝世後,由當時負責記錄的第一任哈里發——艾布伯克主持整理,後由第三任哈里發——歐斯曼下令抄成定本,流傳至今。
《古蘭經》的內容主要有這樣五個方面:一是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和義務,其中特彆強調安拉獨一無二和“五功”;二是對阿拉伯半島社會的有關主張;三是為政教合一的宗教公社制定的宗教、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和法制制度;四是穆罕默德在傳教過程中同多神教、猶太教和基督教,進行辯論的記述;五是阿拉伯半島的猶太教、基督教以及阿拉伯人的故事、傳說和諺語等。
《古蘭經》除了闡述宗教生活和禮義方面的規定外,還廣泛涉獵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如家庭婚姻、遺產繼承、債務糾紛、飲食禁忌、衣著服飾、財金法令、刑法、訴訟程式法、憲法、戰爭法等等。有的原則規定,有的詳細解釋。
《古蘭經》中還大量地記敘了穆罕默德之前的許多歷史人物和故事,如人祖阿旦的故事,怒哈方舟的故事,易卜拉欣奉子祭掃的故事,易卜拉欣搗毀偶像的故事等等。其目的是勸人行善,止人於歹。
《古蘭經》不僅是伊斯蘭教的聖典,而且也是人類文化寶庫中的一份珍貴遺產。
《古蘭經》在明以前,主要在回族民眾當中口授家傳。明中葉以後有專門的經堂教育。清初成古蘭經》部分譯本開始在回族當中流傳。直至20世紀20年代,先後由王靜齋、馬堅等一批回族著名學者全文譯出了《古蘭經})並正式出版。
回族除了信仰並遵循《古蘭經)}外,對僅次於《古蘭經》的《聖訓》也很重視。《聖訓》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記錄。現在已正式出版的有《布哈里聖訓實靈精華》等多種本子。
回族誦讀《古蘭經》有許多講究:一是須洗大、小淨。沒有大、小淨者不許摸《古蘭經》;二是要念護佑詞;三是要念“太斯米”,即誦主名;四是要抑揚頓挫,語音清楚;五是誦讀《古蘭經》時要莊嚴、敬重,表示出憂愁泣狀。
— —信聖人 傳說聖人有12.4萬多。《古蘭經》中提到了25位。回族經常口頭上能叫出名字的主要有:阿丹、怒哈、伊布拉欣、穆撒、穆罕默德等,並講述他們許多有趣的傳說和故事。回族穆斯林認為穆罕默德是真主派來的最偉大、也是最後一位使者。他具有其他列聖所沒有的品級、德性和奇蹟。他肩負著替主行道、教誨世人的崇高任務。因此,信仰服從真主,必須信仰服從穆罕默德。但穆罕默德是人而不是神,他和凡人一樣也有妻室兒女。正如《古蘭經》中講的“你說,我(指穆聖)只是像你們一樣的一個人。”回族穆斯林嚴禁將穆聖神化。
— —信復生 認為整個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終究有一天會全部毀滅,然後安拉使一切生命復活。人死後也可以復活。《古蘭經》中說“大地上所有一切都將朽壞,只有你的具有莊嚴和尊貴的主的本然長存。”復生日到來的時候,真主賞善罰惡,要過索拉蒂橋,行善的進天堂,作惡的下火獄,以示公道。
— —信前定 認為人生的壽命長短質富貴賤,善惡醜美,一切均由真主在你生前早已定奪好。
回族穆斯林還認為,信仰前定並不否認人類意志的自由。人們有權力選擇善惡與美醜,並有自由的行動。《古蘭經》說,“真理來自真主,誰要信就讓他信吧,誰要不信就讓他不信吧。”
二 回族的基本功修
回族民眾為了表白自己的信仰,在實際行動中,履行五功,即念、禮、齋、課;朝。
念:就是回族無論男女老少,都要學會念清真言,阿拉伯語叫“舍哈德”(作證詞),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差使。”不僅要念,還要理解其含義,要念念不忘真主。有些虔誠的回族,在旅途中念,遇到不愉快的事也念(甚至晚上臨睡前還念,時時處處都在念。有的回族在臨終前,給他舉行念“討白”儀式時,已念不出清真言,就用伸出食指代替,表示堅信真主獨一無二。寧夏有些回族在賭咒發誓時,也伸出食指,憑著他的信仰發誓,這在回族當中是一種最重要的發誓方法。
禮;禮拜。阿拉伯語叫“撤拉特”,波斯語為“乃瑪孜”。回族的禮拜主要是每日的五時之禮(晨禮、晌禮、哺禮、昏禮、雷禮),每星期五的聚禮,以及每年開齋節、古爾幫節兩次大的會禮。在各種禮拜中,必須做的是“天命拜”和“當然拜”,這種禮拜由領拜人率領集體舉行;按個人意願做的是“聖行拜”和“副功拜”,可單獨禮拜。現在能堅持每日五時之禮的都是上年紀的回族老人,年
·輕人多數隻參加兩個節日的會禮活動。禮拜時須身體潔淨,並用一定的姿勢完成一系列的動作。禮拜除了信仰外,對身體也有外處。
齋:就是齋戒,阿語“素姆”的譯音,回族統稱“封齋、閉齋、把齋”。伊斯蘭教曆九月,回族俗稱萊麥丹月,齋戒一月,每日東方發白前進食,日落後開齋,白天不飲不食,絕性交,意謂“清心寡欲,專事真主”,磨練意志、思想、身體。穆聖說:“齋戒是堅忍的一半,堅忍是信仰的一半。”這一月前,有些回族還要“念夜”,即家家戶戶準備飯菜,請阿旬到家念經、到了齋月二十七日這天晚上還要“坐夜”,遲睡覺或不睡覺。認為這天真主赦放一切亡靈(回族稱“羅亥”)回家探望親屬,並派諸天仙到人間祝福,回族民眾把這一夜看成是一個很貴重的日子,稱“格得雷”夜。
課:也叫天課,阿語“則卡提”的譯音,是一種天課制度,也叫“濟貧稅”。每一家回民到年末將所有資產清算一下,除自己生活所需外,盈餘都按比例納課。現金40元課1元;駝25峰課1峰;牛30頭課1頭;羊40隻課二隻;農產品課百分5%一10%等等。這些錢物,可以散給貧窮者。管理賑務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和無依無靠的人,也可以用於修橋、辦教育及其它慈善和公益事業。現在有些地方的回民雖然履行這一課,但都是自願的,沒有按比例交納。
朝:朝覲,阿語“罕吉”的譯音,即朝覲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克爾白”聖殿,回族一般叫朝罕志。規定凡是身體健康的,經濟條件許可,在旅途平安的情況下,不論男女穆斯林,在一生中要去天房朝覲一次。時間在每年伊斯蘭教曆 12月上旬。亦稱“大朝”或“正朝”。在此期限之外朝覲者為“副朝”。具體活動有:一是在指定地點受戒,作沐浴,脫常服(婦女仍著常服),遵守各種禁戒。二是巡遊天房、繞行七周,對“克爾白”東南角牆上的黑石表示敬意。三是在薩發、麥爾臥兩山之間來回奔走七次。四是駐阿爾法特山谷,投石。十二月十日朝覲者開齋宰牲,慶祝古爾邦節。對一生中去麥加完成朝覲者,稱為“哈吉”。回族民眾認為這是一生中很榮耀的一件大事。但限於條件,現在去麥加朝覲的回族人畢竟是少數。
回族除了五功以外,還要求子女要孝順父母,夫妻要相互敬愛,回族同胞間互相寬忍,朋友間要真誠相待等等。認為這也是信仰的一部分。
三 回族的宗教場所
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主要的宗教活動場所,阿語稱“麥斯志德”,意為“禮拜的場所”。但中國歷史上對伊斯蘭教的“麥斯志德”則有過不同的稱謂。唐代稱“麥斯志德”為“禮堂”,宋代稱“禮拜堂”,元代稱“禮拜寺”等,明中葉以來則通稱為“清真寺”。
“清真”,原為普通的名詞,是純潔質樸的意思。唐宋時期有名的文人墨客以“清真”入詩的不少。如唐代大詩人李白有“韓生信英彥,裴子含清真”,宋代陸游《園中賞梅》詩有“閱盡千葩百卉春,此花風味獨清真”等等。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後,借用了“清真”一詞,並賦於“清真”以新的含義加以“壟斷”專用。如明清之際的回族學者解釋為:“清”指真主清淨無染,不拘方位,無所始終;“真”指真主獨一至尊,永恆常存,無所比擬。從此以後,回族穆斯林虔誠地稱伊斯蘭教為“清真教”,稱其寺院為“清真寺”。
回族的清真寺職能用途比較廣,作用較大,它既是回族穆斯林沐浴潔身、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又是舉辦宗教教育、傳播宗教常識、培養宗教職業者的講壇和經堂,還是回族民眾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以及公益事業的一個中心。回族穆斯林每日五次禮拜,每星期五的主麻聚禮以及一年一度的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等都要在這裡舉行會禮。阿匐平時還要在清真寺給滿拉講學,給回族民眾講“瓦爾茲(戒勸)”,主持婚喪嫁娶屠宰食用禽畜等有關活動。在動亂年代和革命戰爭年代,清真寺曾成為回族民眾進行反抗鬥爭的重要場地。如清朝回族幾次抗清鬥爭都是在清真寺里舉行儀式的。1936年,中國工農紅軍在寧夏建立的豫海縣回族蘇維埃政府,就是在同心縣清真大寺舉行慶祝大會的。現在凡是回族聚居的地方,都建有清真寺。如寧夏回族自治區B前已有大小清真寺2666座。
  回族的清真寺,從建築風格看有兩類:一類是圓柱拱頂的阿拉伯式建築,另一類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宮殿式建築。回族的清真寺院乾淨衛生,清新寧靜,古樸典雅,寺院牆壁上繪有各種花卉圖案,殿門多是古體字《古蘭經》浮雕、阿拉伯文匾額、圖案繪畫裝飾,肅穆莊嚴、別致壯觀。
回族的清真寺其禮拜大殿均為坐西朝東的方位,整個寺院.一般都由大殿、望月樓、宣禮塔、經堂等組成教育講堂,是整個清真寺的重要建築;分前、中、後堂。禮拜堂正殿和壁龕背向麥加,以示跪拜的朝向,壁龕的右方有敏拜樓。凡穆斯林人禮拜堂必須洗大小淨和脫鞋,非穆斯林一般不讓進去。
回族的清真寺有一套制度。最早在教坊制度方面,實行的是“三教”制,即有一位掌教,專門掌握宣傳教義、領拜說教、勸導教民;有一位阿旬輔佐掌教執行教務、專司教學;還有一位鄉老,專管清真寺里日常雜事。現在,有些地方已有所突破和改進,如北方,特別是西北,所有清真寺互不隸屬,每個清真寺都有一個阿旬,管事作主,招收學生,開學講經,處理本坊的宗教事務活動。有一個在回族民眾中德高望重的鄉老,主管收學糧以及乾“爾埋里”等宗教活動的行政事務工作,每個清真寺還有一位寺師傅,在清真寺沐浴堂燒水,齋月敲梆子等,為眾人服務。現在清真寺里的阿旬,由於教派和門宦不同,實行不同的方法,有的是委任 制,多數是選聘制。聘任期為一年,一年滿後可以連聘。這種方法比較民主,民眾如果對某一阿旬不信任可以解聘,另請高明。大一點的清真寺還成立了寺管委員會。大事由專管委員會討論決定。 現在全國著名的回族清真大寺主要有:廣州懷聖寺(相傳建於唐代)、泉州清真寺(建於1131~1162年)、杭州的鳳凰寺(建於1263年)、揚州清真寺(建於1257年)、北京的牛街禮拜寺(建於996年)、北京東四清真寺(建於1447年)、開封的東大寺、濟寧大寺、滄州大寺、臨夏南關大寺、西寧東關大寺、西安化覺寺、寧夏南關大寺、同心大寺、吳忠大寺、納家戶清真寺等等。

第三章 回族的禮儀習俗

回族的儀禮習俗包括人生儀禮和生活禮節兩大部分。人生儀禮,主要是從生到死之間的若干重大階段的儀禮。如中國回族自形成以來主要有誕生禮命名禮滿月禮、百日禮、抓周禮、割禮、婚禮、喪禮等。生活禮節主要是見面禮、待客禮等。
一 回族的誕生禮
回族把出生視為一種大禮,保留著許多傳統的風俗習慣。在孕育期,通常稱婦女有孕為“有喜”。詢問時,一般只說有喜了嗎?而不能問你懷孕了嗎?婦女在孕育期還有許多避諱和禁忌。如不送親,不參加婚禮,不見已故的人,不送葬。若在途中遇見送親、送葬的,要儘快避開,不能迎面而行。在飲食上也有一些戒律,尤其注意的是不讓孕婦吃兔子肉。據說吃了兔子肉,生下的小孩嘴和兔子嘴一樣是豁的。也不允許孕婦平時隨意譏笑別人的小孩,更不能笑有生理缺陷的小孩。臨產時,孕婦要洗大淨,儘快住進產房,這叫“占房”。
嬰兒誕生時,產房除了接生婆外,一般連自己的丈夫也不得隨意入內,門帘上要掛一個紅綢或紅布條條,提醒外人免進(在醫院生小孩除外)。嬰兒哇哇降生後,若是男孩,則在家庭或親屬、近鄰中,選擇一個聰明、誠實、勇敢的人首先踏進產房;如是女孩,要選擇一個溫柔、善良、勤快的人首先踏進產房,這叫“踩生”。回族認為,孩子出生後,誰先進入產房,孩子的氣質、性質就像誰。這是回族人民一種美好的祝願和希冀。
接生婆接完小孩以後,主人要給她散五至十元的包貼,有的還給買一件衣服。在孩子出生三天的時候,回族叫“三洗”,也叫 “洗三”,要用熱水洗掉孩子身上的污垢。這天,主人要用羊肉臊子麵款待親戚、朋友、鄉親,祝賀小孩平安無事,長命百歲。而鄉 親、朋友在洗三這天,給月婆子送長面、油香、鍋塊、雞蛋、肉等營 養品,表現了回族內部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同心同德的風尚。有 的月婆子在坐月子期間缺奶,就讓家裡人拿一個小碗收吃七家面,這叫“修渠引水”。
孩子滿月後,還要舉行滿月禮,也叫賀滿月。這天,要請剃頭師理齊孩子頭髮,並根據頭髮的重量,相應地向貧窮人施散一部 分錢財和物品。同時將剃下的小孩頭髮,丸成一個小球,用線和沙市同住,連在小孩的枕頭上,意為壯膽、吉利,健康成長。上海等地回族穆斯林還給孩子留小辮、戴手銷、鎖片,祝願孩子長大 成人。賀滿月,也要做飯菜、炸油香等,款待親朋好友和孩子的舅舅、外爺、外奶奶等親戚以及左鄰右舍。
孩子到了一百天,有的還舉行“百日禮”,回族也叫“趕百路子”,祝福孩子一生中走寬闊的道路,奔遠大的前程。
二 回族的命名禮
回族在嬰兒誕生的當天或三天之內,必須請一位阿匐給嬰兒舉行命名禮,即起經命,也叫回回名。命名禮首先由家庭主人。把孩子抱到門檻里。阿匐站在門口或門檻外,先對著小孩的右耳低念“班克”,即在清真寺宣禮塔上召喚教民上寺禮拜的宣禮詞。再對著小孩的左耳念“殺麥體”,即教民匯聚到清真寺後準備禮拜的招呼詞。爾後,是男孩便在左耳里慢慢吹一口氣或輕輕咬一下,是女孩則在右耳朵里吹一口氣。據說,念宣禮詞、吹氣的意思是,把一個剛出生的小孩兒,由清真寺之外呼喚到清真寺之內,一生下來就要成為一個當然的穆斯林。當阿旬舉行這種儀式後,便從回教眾多的先賢中選出一個美名,告訴家裡人,以示吉慶、俊美。男孩一般命名為“爾撤”、“努哈”、“尤素夫”、“曼蘇爾”、“大吾代”、“穆薩”、“爾里”、“曬爾東”、“葉爾姑”等等。女孩兒一般起名為“阿依舍”、“奴姑燕”、“海撤”、“索匪燕”、“法圖麥”、“賽里買”、“祖布代”等等。回族除以伊斯蘭教經典上的聖賢人的名字命名外,還有以下命名法:有的以嬰兒的生日命名。如嬰兒出生在齋月,就命名為“來買丹”,出生在古爾邦節(寧夏有的地方稱為爾德節),命名為“爾德”,出生在星期五這天壩u命名為“主麻”,出生在星期四,命名為“杜什兒”等等。有的以次序或排行命名。如二姐兒、三姐兒、四姐兒、老娃子等等。有的以動物命名。如牛娃子、牛虎子、羊羊、黑貓兒等等。還有的根據祖父母的年齡,以數字命名。如八十兒、七十兒、六十兒、五十兒等。有的先起一個經名,四五歲後再起一個大名,回族叫官名或學名。還有的在經名前冠以漢姓,使漢姓與回回經名相結合。如馬穆薩、王尤拜、黑牧杜爾、周合里肥等,也有終身用回回名的。回族的經名,有不少都是簡化了的,如阿布冬拉希,簡稱阿布冬。穆罕默德簡稱穆罕子,且習慣在名子後面加一個“子”,如主麻子、尤舍子、尤拜子、麥燕子等等。
  在舉行命名禮這天,有條件的要宰羊,一般的也要炸油香、.撒子、花花等,請阿旬,送左鄰右舍、親戚朋友,以示慶賀。命名禮結束後,要用紅棗、白糖、紅糖、冰糖水等甜東西給小孩兒開口。
三 回族的抓周禮
抓周禮也叫歲禮,回族俗稱抓歲。這是回族當中較為普遍的一種禮儀,尤其有的回族生的第一胎,或有些沒有生育能力領別人孩子的,則更重視這種儀禮。
回族小孩的抓歲,儀式比較簡單。當小孩一周歲時,孩子的父母、爺爺、奶奶等都懷著喜悅的心情,在周歲的頭天晚上或當天早晨忙忙碌碌、說說笑笑地準備歲糕。回族對歲糕很講究,選用優粉、紅棗、香豆子粉、胡麻油等原料。歲糕必須做成圓的,厚約三、四寸,直徑一尺左右,用蒸籠蒸。講究厚道大方。花樣要新穎美觀,一般由六至八個三角形組成。每個三角形上的圖案必須是用面製作的牡丹、梅花、荷花等花草,忌諱用貓、狗、兔、羊等動物一類的圖案。每朵花的中心放一個大紅棗。歲糕做得既白又軟,吃起來又香又甜。切糕人要選請長輩或年老的人。有條件的回族還要宰雞、羊,做涼粉,燴五香菜。由於回族分布在全國各地,做歲糕的習俗也不完全一樣。有的地方的回族在抓歲那天,”只須吃歲糕,不吃米飯、麵條等其它主食。
在抓歲這天,還要邀請親戚朋友和左鄰右舍的人到家吃歲糕。來賓一般要給孩子帶上玩具等小禮品,表示慶賀。 舉行抓歲禮時,主人要放一個大紅桌子,桌子上喜歡擺上鋼筆、毛筆、筆記本、《古蘭經》和用紙製作的小飛機、小輪船、刀、劍及其它玩具等,爾後,由母親或父親把小孩抱到桌子前,讓小孩任意抓。來賓和全家老小圍著孩子一起觀看,希望孩子能抓到一個比較理想的東西。
據回族民眾講,如果孩子抓到了筆和本子,就意味著將來是一個能寫會畫、才華出眾的文人、學者;如果抱上了《古蘭經》,就認為是個精通阿文、.百問百答的阿旬,是一個真正的穆斯林;若拿起劍刀,說這孩子將來一定是個耍刀舞劍,好武尚勇的武士;如果既抓了筆又拿了劍,就認為這孩子會成為一個文武雙全的大將,要抓到不起眼的小玩具等,則認為是個吃喝玩樂、貪圖安逸、成不了才的“榆木疙瘩”;如果孩子什麼也不抓,便說他(她)是個昏昏噩噩、一事無成的白痴、庸人等等。
當孩子抓到鋼筆、本子《古蘭經》一類的東西時,孩子的父母歡天喜地,心曠神恰,高高舉起孩子慶賀逗笑,圍觀者拍手叫好!
抓歲儀式結束後,主人便端出歲糕、滾燙的燴萊,和來賓一起會餐一頓,祝賀孩子年復一年,吉慶平安,健康成長。有條件的回族家庭,以後每年在孩子的生日,都蒸一個歲糕,在自己家庭範圍內慶賀、紀念,不請客人。這種習俗直到女孩長到9歲,男孩長到12歲為止。
四 回族的割禮
割禮,阿拉伯語“海特乃”的意譯。回族俗稱“遜乃提”,也叫割禮或成丁禮。
回族為什麼要割包皮呢?因為伊斯蘭教規定男孩到十二歲,已經懂事,要開始承擔宗教義務,履行“天命”和“遜乃”的宗教功課。這樣宗教上的一些規定長期發展,久而久之,慢慢地便成了回族的風俗習慣。
回族男童一般在5—9歲實行割禮,即割除陰莖的包皮。
回族割包皮的習俗,從醫學的角度看是很衛生的,是有科學道理的。男孩的生殖器因包皮過長,不能上翻,即為包莖,包皮下常常積聚污垢,這種污垢如不及時清潔,時間長了,會帶來許多疾病,如包皮炎、包皮結石等等。狹窄的包莖還使陰莖發育遲緩。特別嚴重的是,包皮內積留的尿汁精滴,脫落的上皮和包皮垢等都比較容易腐化、甚至潰爛,容易引起陰莖癌。
由此可見,回族對兒童進行割包皮手術的習俗,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是一種良好的衛生習俗。據調查,回族當中現在幾乎沒有患陰莖癌的。
回族對小孩進行割包皮手術,過去都是由專門的宗教人員施行,稱其為“遜乃巴巴”。其方法:有的採用簡單的冰凍麻醉法,然後用專用刀割之。有的用夾板將包皮挾好,用上麻醉藥品,再割之。隨著醫學的發展,現在回族民眾一般都把小孩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手術。這樣既安全,又衛生,傷口癒合快,不到一星期就痊癒了。
 回族民眾對割禮非常講究,氣氛隆重。割禮這天,家庭經濟條件較富裕的,要給小孩換上一身新衣服。家裡一般要宰羊、宰雞、炸油香。請阿匐念經,過“爾麥里”。左鄰右舍的親戚朋友要給小孩散“億貼”(小費),以示慶賀。
關於回族的婚禮和喪禮,在回族婚姻習俗和喪葬習俗中介紹。
五 回族的見面禮
俗說話,“回回見面三分親”。回族無論男女老少,他們見面相互問候時,通用一種祝安詞,也叫見面語。《古蘭經》多次強調見面禮節的重要性,說“如有視安於你,你應當比他更好地來回答他。”祝安詞一般都是致者先說“安色倆目阿來庫木”,意為求主賜你們平安,而回答者則說“吾阿來庫色倆目”,意為求真主也賜你平安。這一禮俗文化,源於阿拉伯。據宗教傳說,易卜拉欣和他的妻子晚年得一“聖子”,天使曾預先向他說“色倆目”,從此後人們也仿效。穆罕默德傳教時期,這一禮俗已普遍流行,並當作一種“聖行”。唐時來華的阿拉伯、波斯人將這一禮俗帶到了中國。這種祝安詞原帶有宗教色彩,但經長期沿用,回族民眾已經把它看成是正常的視安問候語,相當於漢語的“您好”和“您也好”。
寧夏、甘肅、青海等地有的回族把祝安詞簡稱為“色倆目”,回族人見面時,致者說“色倆目”(平安,您好),回答者則說“安色倆目”(平安,您也好)。《西域番國志》、《哈烈志》記到穆斯林相見的禮節時說:“相見之際,略無禮儀,惟釋屈躬,‘撒力馬力’一語而已……”。“撒力馬力”就是“色倆目啊來庫”,“惟釋屈躬”,回族說““色倆目””腰微前躬。這說明回族的見面禮早已成為一種習慣。
互致““色倆目””還有許多講究。一般是晚輩先向長輩致“色倆目”。平輩親友相逢,年幼者向年長者致“色倆目”。教民與阿旬相遇,教民先致“色倆目”。客人見了主人,客人先致“色倆目”。出門在外的要向當地留住者先致“色倆目”。乘騎者對步行者先致“色倆目”。男對女先致“色倆目”。夫對婦先致“色倆目”。西北有的地方是婦對夫先致“色倆目”。少數人對多數人先致“色倆目”。如個別人到清真寺或碰紅白喜事,要向多數人高聲道“色倆目”(你們好),多數人中凡是聽到的要回色倆目。這樣少數人就不再—一去向每個人致“色倆目”。
回族在相互說“色倆目”時,同時還握手。有些地方的回族在致“色倆目”時,右手置撫胸前,腰微微前躬,表示從內心敬重對方,衷心地祝願。有些地方的回族在致“色倆目”時,雙手抱拳或平揚雙手,表示親切莊重。還有的回族在致“色倆目”時,相互伸出右手相握。左手撫在對方的右臂上,意為關係非常密切,親如一家。如果有的人出門遇到不相識的回族,致““色倆目””問好,對方就知道你也是回族,有什麼要辦的事,就一定熱情幫助。
回族反對說“色倆目”時搖頭晃腦:喜喜哈哈等不穩重的表現。對年輕人見了老人不致“色倆目”,視為一種沒禮貌的行為,遭到眾人的輕視和議論。對於聽到別人致“色倆目”而不回“色倆目”的,視為高傲不禮貌的行為,遭到眾人的辱罵。
回族在遇到對方赤身裸體,或正在上廁所,或正在禮拜時不說“色倆目”。見到漢族等其他不信仰伊斯蘭教民族同胞,只握手問好,不說“色倆目”。回族男女之間致“色倆目”時不握手。
回族的祝安詞,不僅見面講,分別時有的也互致““色倆目””。一些出門在外的回族,在給長輩和老人通信時,稱呼上寫上“代“色倆目”問候”。現在慶祝回族節日和舉行有關宗教會議時,有關回族人士在講話時,也先道一聲“色倆目”,簡稱“色蘭”,使回族民眾產生一種親切感。
六 回族的待客禮
回族人民待人誠實憨厚,和藹可親,有禮有節。當家裡來客人時;走出大門外去迎接。如客人騎腳踏車,立即把車子接過來推上,對有行李包的客人要把行李接過來提上。客人進屋時,要主動給揭開門帘,讓客人先進屋。客人入座後,馬上沏茶、備飯。
一般不跟客人說“你喝茶不?”“你吃飯了沒有?”“給你做飯吧!’ 等等,即使家裡比較困難的回族,只要來客人,也悄悄出去借面、 借雞蛋,想把客人招待好。把飯菜做好端上桌子以後,主人不陪;坐、不陪吃,站在地下,先說一聲“請口道”,接著一再謙讓、夾菜, 照顧客人吃好飯,回族人認為主人陪坐、陪吃是對客人的不禮B 貌。.回族眾人同桌聚餐時,先洗手以後,謙讓年長的入座上席, 要等他動筷子以後,其它人再動。吃飯時,不說污言穢語,不貶嫌 食物,不在碗裡亂吹亂攪。要小口進食。吃烙餅、饃饃、油香時, 不拿在手裡大口大口咬著吃,而要用手掰著吃;放餅時,注意將 面子放在上面,掰開後而沒吃完的,不勉強塞讓同席者吃。飲水 時,不接連吞咽。不能對著杯盞喘氣飲吮,要一氣一氣地慢飲。
回族同客人談話的時候,要求不能左顧右盼,不能玩弄自己 的鬍鬚與戒指等,不能搜剔牙齒,不能將手指插入鼻孔中。不可 當面吐痰與擰鼻涕,更不能伸懶腰打哈欠;如果非打噴嚏不可,「應將雙手搭在嘴前,遮住自己的聲音和唾沫星子,欠身越過對。方,完了還要向對方略表謙意。打哈欠的時候把手放在口上。談 話中要細聽別人的言語,不能要求對方過多的重複,更不能插話 表述自己的成績。不能奴僕般地獻媚,也不能纏綿一些乞求。
送客人的時候,不能沉著臉,要和顏悅色,經一再挽留而不止步則送出大門。
到人家做客或入座時,要寬讓,不能從人前頭過,坐下的時 候,以“色倆目”給靠近自己的人問安。
拜訪親友時,不要冒昧闖入,惹人討厭,未給房主道安,不得,進入臥室。
回族在親戚朋友有病時,左鄰右舍和莊村的鄉親都帶上禮 品去看望、安慰。
出遠門旅行時,要向父母討“口喚”(即同意),徵得父母允許,不能冒失地離開。旅行回來時,要向父母表述沿途見聞,辦事 情況。這樣做,一則請安、二則匯報。
回族還非常注意並尊重他人的自尊感,顧全別人的面子,不喊別人的外號。

第四章 回族的飲食習俗(一)

回族食俗的歷史傳承與食制
回族的食俗,具有悠久的歷史,早在公元七世紀中葉,從陸路來到長安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商人,他們在經商的同時,自然而然地帶來了許多阿拉伯、波斯地區的清真萊點,如回族的燒餅據說就是唐代傳入的,在民間早就有西域回回在長安賣大餅之傳說。這些回族先民按照他們原來的飲食方法與飲食制在長安等地長期生活。從海路來到廣州、泉州等地的回族先民也同樣帶進了許多清真麵點和菜點。如唐代就盛行“油香”,相傳油香是從古波斯的布哈拉和亦思法罕城傳入中國的。據僧慧琳在《一切經音義》中說:“此油餅本是胡食,中國效之”。西北回族聚居區的糕點“哈魯瓦”,原為阿拉伯地區的一種甜食。“哈魯瓦”為波斯語的“甜”字。後從唐朝長安流行至今。宋代,有一道清真萊叫“凍波斯姜鼓”。相傳,這道菜是回族先民從波斯傳入中國的,先在沿海一帶後傳到內地。元代,口回民族形成後,回族飲食更是豐富一多采、這二時期的回族飲食,一是品種花樣多,大街小巷及市場”上都有回族飲食攤點。二是具有回國殘族的飲食特點,既保留繼承了阿拉伯、波斯地區的一些清真菜點,又吸收了中國菜點、麵點的一些製作方法,二者結合,為回族所用。如“托飩饃”①就是當時回族人民在阿拉伯烤餅和中國烤餅的基礎上,吸收、創造的一種食品。還有“禿禿麻食”、“舍而別”(果子露)及其它清真菜點等。
元人著《居家必用事類全集》十卷,其中有《回國食品》一節,記載了回族食品及其製作方法。如:
設克兒匹刺,胡桃肉溫水退皮二斤,控乾下擂盆搗碎,入熟蜜一斤,曲昌車燒餅揉碎一斤,三件抖勻,揉作小商團塊,用曲昌車燒餅劑包餡捏作接李撒樣,入爐貼熟為度。
糕糜,羊頭煮極爛提去骨,原汁內下回回豆,候軟下糯米粉,成稠糕糜下酥蜜、松仁、胡桃仁勻供。
禿禿麻失,如水滑面和圓小彈,劑冷水浸手掌按作小薄餅兒,下鍋煮熟,撈出過汁,煎炒酸肉,任意食之。
哈耳尾,乾麵炒熟羅過,再炒下蜜,少加水攪成,按片刀裁。
另外,還詳細記載了“卷煎餅”、“酸湯”、勺\耳搭”、“古刺赤”、“海螺絲”、“即你匹牙”、“哈里撒”、“河西肺”的製作方法。元代大臣忽思慧編的宮廷食譜《飲膳正要》記載了不少回族民間的清真菜點,如“河西米湯粉”、“河西肺”、“抑蒸羊”等等。其中絕大部分以羊肉為原料,宮廷大臣也已認識到羊牛肉對身體的益處、療效。明代回族飲食較元代又有了新的發展,在菜餚配製、烹調、麵食的製作上有許多創新,飲食品種多樣。特別是這一時期,回族在烙餅、蒸饃饃、做長面時,繼承先人的傳統,喜歡在面里調香料,使烙或蒸出的饃饃,味道極香,這在當時漢族和其他民族當中還不多見。煮稀飯,煮羊牛肉也用香料,這種香料用在菜飯中,不僅能調味,還能消毒,去毒,對人體有療效作用。如明朝馬愈《馬氏日鈔記》中說“回回人食事之香料,雲,回族茶飯中,自用西域香料,與中國不同。共拌姐釀,用馬思答吉,形類地樹,極香—·二··又有咱夫蘭,狀如紅花同,雲即阿魏根…彥中用回回豆子,狀如棒子肉,味極香美,磨細和於面中,味香,去面毒。”這些習俗一直影響到今天。現在許多有名的回族廚師的獨特的烹調技術與風格,都是從古到今,代代流傳下來的。明代黃正《事物組珠》、書,也記載了不少回族食品,如“設克兒匹刺”、“卷煎餅”、“糕糜酸湯”、“八耳塔”、“哈爾尾”、“古刺赤”、“海螺絲”等等。清代回族的“碗豆黃”、“塔斯蜜”很有特點。清以後,回族善於學習、引進別的民族的烹調技術,並不斷發展、創新。如現在聞名全國的西安羊肉泡饃,就是明末清初長安回族在燒餅和煮羊肉的基礎上創新的。西安老童的臘羊肉,據說也是清初回回獨創的。還有像牛肉拉麵、餛饃等食品,也都是回族在長期的飲食實踐中獨創的。清末明初,回族的飲食越做越細,越做越精,越做越講究。“全羊席”就是在清朝盛行起來的,是一種規格很高的回族宴席。“涮羊肉”也是清末在回族當中盛行的一道高級待客萊,在北京的“東來順”經營,後來傳到西安清雅齋飯店等,一直經營到現在,贏得了中外賓客的讚譽。這些回族清真菜餚、麵點,經過歷代回族廚師帶徒傳藝,發展到今天,現在回族飲食品種繁多,絢麗多彩,獨具風味。許多名廚師,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有的已將多年的烹任經驗與技術加以整理出版,有的正在積極搶救將要失傳的一些回族清真菜譜。據統計,現在全國已有清真菜譜近二千餘種,這些都極大地豐富了回族人民的生活,受到了廣大回族人民的歡迎。同時,也使漢族及其他民族大開胃口,受到好評。
 回族飲食有其自己的慣制。一般都是一日三餐制,分早、午、晚三頓。早餐較簡單,年輕人多吃點燒餅之類;上了年紀的人卻很講究,一般在做完晨禮後,要泡上一盅蓋碗茶或熬罐罐茶,吃些餅、餛饃、花捲之類的;有的還要早上喝油茶。中餐、晚餐作為正式餐,要吃飽吃好。但到了喜慶日子或家裡來客人或過節,一般吃飯比較講究。回族有個良好的習慣,就是客人來後,先倒茶,定乾果碟子。一般都定五六個碟子,多者十幾個,如葵花籽、花生、水果糖、棗子、核桃、蘋果等,再加一把撒子。邊喝、邊吃、邊聊天。等飯做好時,再正式吃飯。
回族讓客人時,一般說請“口到”,客人開始吃時要先用右手拿起食品或飲料,念一聲“太斯米”,然後才吃。這些都是回族在飲食上的習慣,且穩定性很強,多少年來也未改變。
二 回族主食的類型及調製法
回族的主食習俗,由於受地域的影響和所產食物原料的不同,其製作方法五花八門,豐富多采,各具特色,正是“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同俗”。米食的製作方法簡單,花樣較少,一般有白米、黃米、小米、玉米、高粱米,分別製作乾飯、粘飯、稀飯等,還有白米與黃米混合作的乾飯、粘飯,回族也稱“二米子飯”。回族的米食最有特點的是肉米子粘飯、肉粥、切糕。肉米子粘飯,有用黃米做的,也有用白米做的。一般將肉了加蔥段、調料一起炒熟並加適量水,水開後下米煮成粘飯。熬羊肉粥,一般用煮肉的湯加水。水燒開以後先下脫了麥膜的麥仁,後下大米或黃米並加調料,最後將煮熟的羊肉切成肉了放進去或將羊肚、肺、肝等切成小塊放進去均可,這種肉粥濃配醇香,回族老人非常喜歡。回族的切糕也是很有名的,一般用糯米粉和紅棗、米製做,做成後上面再撒些白沙糖,甜軟爽口,非常好吃。
回族的麵食製作方法更是豐富多采,以煮、蒸、炸、烙、烤、 煎、炒、熬、沖等為主。技術精湛,名目繁多,新穎獨特,別具風味,.香、亂卜鹹、辣、酸、軟、硬、酥、脆、粘,富有回族特色。
(一)油香、撇子及其炸貨
油香,是回族對油餅的一種特殊稱法,是回族人民嗜好的一 種傳統食品,凡是回族聚居的地方,都有吃油香的習俗。
當家裡來了貴賓,或給孩子賀滿月、過百日、抓歲、割禮、結 婚等,要炸油香慶賀。當祭祖亡人時,要炸油香過“爾埋力”,表示紀念。特別是回族每逢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等,家家戶戶都 要炸油香,除了自己吃以外,還要饋贈鄰里鄉親,互相品嘗,祝賀 節日。在回族民間還流傳著《古爾邦節炸油香》的歌謠。
回族的油香種類很多,講究也很多。西北回族的油香有發酵 面淡味油香、甜味油香,還有燙麵油香,發酵面油漩子等等。泉 州、揚州等南方回族地區還有糯米油香、地瓜油香等等。每一種“油香都有不同的象徵。如發酵面甜味油香、糯米油香、燙麵油香 象徵著吉祥幸福、安樂歡慶、團結友誼;發酵面淡味油香、油漩子 表示對已故亡人的懷念;地瓜油香則是對亡者的極度悲痛和哀 悼的表示,是人亡後當天消夜吃的和散的油香。
回族民眾對油香很講究,一般在炸油香之前,要洗大、小淨 以保持“清真”,和面時很注意用料。西北地區的回族在炸油香時 在發酵面里要適量調入香油、雞蛋,並摻入少量的薄荷葉粉,如 炸甜油香還要摻入紅糖和蜂蜜,然後攪拌在一起,揉成麵團港成 大小一樣厚薄均勻的圓餅狀,用刀在中間穿二至三個孔。據傳 說,油香上切二至三個孔是在穆罕默德創教時期,為避免宰一峰 有功勞的駱駝,而在油香上切兩個刀眼來頂替。
回族在炸油香時,一般都要請年長的、有經驗的人來掌鍋。
炸時,忌諱未洗大淨的人闖入,同時還在油鍋旁邊放一碗冷水,以防未洗大淨的人進屋,意在清淨。寧夏南部山區在炸油香時,還忌諱邊吃邊炸,要等炸完再吃。油香炸好以後,要將面子放在上面,要用手順著刀口掰著吃,反對一口一口咬著吃。回族的油香以色紅、味美、醇香、酥軟而退還聞名。相傳早先穆罕默德從麥加到麥地那時,家家都爭著宴請,穆聖為了一視同仁,說我的駱.駝走到誰家門口停下,我就在誰家吃,後來駱駝走到一位非常貧困的穆斯林家門口停下了。老倆口端上一盤子炸油香款待後,穆聖非常滿意,一再誇獎這老倆口的好手藝。從此,吃油香在阿拉伯地區興起。後來到中國經商的穆斯林,把這種習俗傳入中國,先在泉州、廣州、揚州、杭州等地盛行,以後逐步傳到北方和全國各地的回族當中。所以現在回族不僅愛吃油香,而且還養成了吃時掰著吃的習慣。
撒子,是回族待客、送禮、過節的傳統食品。早在明代,北京的回民就開始吃油炸撒子了,之後,回族聚居的甘肅、寧夏、雲南、四川、河南、山東、遼寧、黑龍江等省都有吃撒子的習俗。
撒子源於中國漢族的飲食文化。早在漢代即以糯米煎制,分為盤撒與酥撒,名曰“寒具”,後來因時間推移和地域的原因,出現了“膏環”、“環餅”、“捻頭”等別稱。宋代蘇東坡用詩形象地反映撒子“縴手搓成玉數尋,碧油煎出嫩黃深,夜來春睡無輕重,壓扁佳人纏臂金。”
回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吸收漢族飲食文化中的精華,根據本民族的特點,創造出了一種符合本民族習慣的撒子,富有回族特點。
當回族給親友拜節時,要拿撒子送禮,家裡來賓客時要端上’撒子和蓋碗茶招待。回族的撒子股細條勾,焦酥香脆,色澤艷麗,造型美觀,做工頗講究。一般要在麵粉里放入適量的鹼溶液,並加入紅糖、蜂蜜、花椒、蔥皮等原料熬成的水,再加進雞蛋和香波合面,然後反覆揉壓,搓成粗條放在盆中醒一會兒,當油鍋熱時,_左手四指併攏,纏上麵條七”圈,輕輕伸長,套在筷子上下鍋。四。川、河南、寧夏、甘肅、青海等地的回民做撒子時,把面搓成均勻的長繩,對頭折兩個來回成八股,用手將兩頭捏在一起,即可放入油鍋內炸出。回族的撒子看上去黃鮮鮮,聞起來香噴噴,吃起來脆甜甜,堪稱佳撰。1982年西北五省烹任比賽表演時,寧夏回族的撒於鮮艷奪目,芳香醇郁,轟動了西安。
回族的麻花,製作也很精細,品種多樣,有蜜麻花和淡味脆麻花兩類。脆麻花又可分為三股麻花、繩子頭麻花、大麻花、果料麻花、芝麻麻花、芙蓉麻花等等。這些麻花的原料成份略有不同,。但搓法形式多樣,色鮮味美。
卷煎餅,源於元代,至今仍流行於全國回族聚居區。據《居家必用事類全集》載,元時回回卷煎餅以胡桃仁、松仁、桃仁、棒仁、嫩蓮肉、乾柿、熟藕、銀杏、熟粟、芭欖仁,以上除粟黃片外,皆切細,用蜜糖霜和,加碎羊肉、薑末、鹽、蔥調和作餡,捲入煎餅油炸至焦。
酥合子,是回族傳統的油炸食品。源於清宮御善房,後流傳一到北京街頭。其製作方法為:用清油、水將面合成油酥面,補成若干小張,再將白糖或紅糖、果料、麵粉、清油合成糖餡,用麵皮包上糖餡,捏成合子形,入油鍋炸熟即成,外酥內軟,色澤金黃。
卷果,分甜、鹹兩種,在麵粉里摻入紅棗、山藥、桃仁等為甜卷果,用牛、羊肉作餡,加蔥·、姜鹽和澱粉為鹹卷果,卷果一般製成長條,下油鍋用文火炸熟即成。
油糕,俗稱“熱粘糕”,一種糯米或粘黃米、穀米糕。其製作法;是將糯米或黃米、穀米磨成麵粉,合成麵團,分成若干小劑,揉靚圓形,上籠蒸熟後,再用清油煎炸至深紅色後撈出。
回族還用同樣的原料,製作出油酥花繭、油酥脆花,以及各種花花、油圈、燙麵炸糕、炸春卷、油炸江米麵麻團等等,入口脆酥,味道香甜。如今回族民眾開設的撤子、麻花等炸貨館,門庭若市,供不應求。
(二)餛饃、於糧模及其烙蒸前貨
具有回族風味的烙、蒸、煎、烤等食品品種較多。比較馳名的有寧夏回族的餛饃、乾糧饃;甘肅平涼回族的乾麵鍋塊;黑龍江寧古塔城等地的桿乾麵饃頭,嗆面饃頭;北京的開花捲,豆沙燒餅;甘肅臨夏回族的小花捲;陝西的煎餅;河南、河北的鹹酥燒餅,甜鹹燒餅,以及整個北方回族盛行的糖火燒、鹹火燒、肉火燒、燒麥、糖酥饃等等,備受歡迎。
餛饃,是寧夏回族獨特風味麵食。相傳在北宋末年至西夏建國時,餛饃就開始在回族先民當中製作,元朝民間已經盛行。關於餛饃的來源,在回族民間有好幾種傳說,大同小異,但都與回族歷史上的野外牧羊生活有關。傳說很早以前,回族牧羊人每次出去都要幾天乃至十幾天才回來一次。常常在野外生活,且帶鍋碗。背上米麵,還要找水,非常辛苦,時間長了,回回牧羊人為此發愁。一個偶然的機會,一位回族老人在別人家發現了兩個銅罐,山大一小,能套在一起,既可做飯、又能背水,就花錢買上了。在一次做完後,將剩面放到銅罐里,下午做飯時面已發,當時想做饃饃沒蒸籠,也沒有鍋,就拾了一堆柴準備燒,火大了會燒糊,八怕不熟,後來待虛火著完之後,在草木灰中燒,結果燒成功了。從此,餛饃就一直流傳到今天。現在回族民間的餛饃鍋有銅的、有鐵的,還有鋁的。形似當今飯盒,有長方形的,有圓形的。過去回族做餛饃時,將發酵的面加些適量的鹼和乾麵粉,揉成麵團,扮成張,捲成棒,然後制上花紋圖案,置於抹上香油的餛鍋里,放進坑洞裡的草木灰里燒,並掌握好火候。餛饃燒出後看上去黃燦燦,吃起來外脆里軟,香甜可口。後來餛饃的製作發展到 有專門的模具,不用人工做花紋。城市裡用餛饃模具在烤箱、燒 爐里烤,效果更佳。有的清真飯館也開始生產,頗受歡迎。

寧夏同心縣回族的乾糧饃,也久負盛名。相傳在清朝乾隆年 間,同心舊城,俗稱“半個城Z’,就有回族經營幹糧饃,七十年代里.曾一度有近百餘戶人家經營,現在仍有幾十戶人家賣乾糧饃,一 般都由小孩提上竹筐,蓋上紗布,沿街叫賣,特別是南來北往的 乘車客人一到,就主動上前去賣。乾糧饃不僅是一種待客食品, 也是一種遠途旅行的方便食品。乾糧饃的特點是:純麵粉製作, 不加任何佐料,且用慢火烙成,保存時間長,不宜發霉變味,深受 食客歡迎。
甘肅平涼等地的乾麵鍋塊,跟同心乾糧饃的製作法一樣,但 鍋塊又厚又大,直徑約0.5公尺左右,中間薄,邊上厚,平均厚度 2寸以上。每個鍋塊約二至三斤重,保存時間較長。回族的花捲 也有自己的特色,喜歡放香料,寧夏回族花捲,喜歡用香油、香豆 子菜,吃起來有一股香料味。甘肅臨夏的回族則在做花捲時用黃 茂,這種香料對人體有滋補作用,既好看,又好吃,是待客的佳 品、”
油鏇子,俗稱叫花子抖皮襖,為回族烙餅中的佳品。其製作 方法為用涼開水發麵,加入適量蘇打揉勻,港成餅,抹上清油、再 灑上香豆粉和乾麵粉,捲成圓卷,切成若干份,港成小圓餅,上面 再塗上清油人鍋烙熟即可。這種餅酥軟色香俱全。
蒸糕,是回族傳統蒸貨類中的佳品,多用於小孩滿月和抓( 周。其做法:將發酵麵粉成直徑依次相差一公分左右的三個面 張,分別抹清油和香豆粉、麵粉,由大到小層層壘放,在第三層上 面,用面製作九朵牡丹花,花心一般飾有紅棗、櫻桃、葡萄乾等。1 “九朵牡丹花”取“久”之意。紅棗、葡萄乾、櫻桃等象徵生活甜蜜。
回族的小籠包子、燒麥、餡兒餅因各地使用不同的餡子和佐料,味道也不同,各有其特色。如北京回民的肉火燒,在燙麵、拌餡、包餡、油炸等每一道工序上都比較講究。因此,這裡的肉火燒外焦里嫩,味道酥香。現已發展成為回族節日和喜慶場合實席上的一種風味點心。北方賓館一些飯店已開始用肉火燒作為待客的麵食。
回族還喜歡吃甜食,因此,全國回族聚居的地方,糖包子、糖酥饃、糖火燒都很有特色。農村的回族還喜歡把蜂蜜、紅糖和適量的香油和在一起燒滾化成水,回族俗稱為“糖稀”,然後蘸上燙麵餅子吃。
(三)拉麵、揪面、手拗面及其煮貨
回族的麵條、面片做法多樣,名目繁多。如甘肅蘭州回民的牛肉拉麵,寧夏同心縣的揪面,吳忠的炒糊修,西海固地區的米蒿子長面,銀川的羊肉稍子面,陝西回民的刀削麵,新疆回民的拉條子,遼寧黑龍江等地回民的神面;油拉麵、水拉麵等。
牛肉拉麵,是回族的風味小吃。牛肉拉麵發源於蘭州,以蘭州、臨夏為正宗。盛行於全國各大城市。除了有臨夏、蘭州等地的回族廚師親自赴各地開業外,各地模仿經營者也甚多。回族的牛肉拉麵館,在店鋪前較少掛小清真牌,而掛一個蘭色的橫幅,上面寫上鮮艷的大白字“蘭州清真牛肉拉麵館”,食客看到這個醒目的橫幅後,前去吃飯者絡繹不絕。
牛肉拉麵製作比較講究,拉麵技術精湛,速度較快,是一種快餐食品。和面時要倒進溫鹽水揣勻,待面醒後還要加進適量的$子面和鹼水,然後雙手搓成二三斤重的長條,並抓住面的雙端,拉長合攏、反覆幾次,直到面有筋骨且粗細大致均勻時,放在案板上,非常自如地拉成細條下鍋。待面撈到碗裡後,舀上牛肉湯,放上香菜和肉丁、辣子油即成。這種面吃起來別有風味,湯非常鮮,麵條又精又光,易於消化。肥胖人常吃還可以減肥。
寧夏回族的米蒿子長面,也叫“過橋面”,主要講究和面、刀工和臊子湯。這種面和面時要適當加進一些料——米蒿子面粉,以利麵筋味香而煮不濃。待面醒後要用長傾杖,補成一大圓張,稍撒上一撮麵粉,然後摺疊成幾層,用刀切成又細又長的面。回族在招待遠方來客或在喜慶的日子時做這種面。如農村新娘子到婆家的第一天晚上或第二天晚上,要親自做一次長面,這也是親戚和婆家人檢驗她的鍋灶能力如何的標準。有的回族切下的面就像現在的銀絲掛麵一般細,正如回族民歌里唱的“傾成面,切成線,下在鍋里蓮花轉,挑上筷子銀絲鏈,碗裡開一朵白牡丹。”回族吃這種長面,一般每人端一碗羊肉臊子,把長面撈到臊子湯里吃,所以也叫“過橋”面。過去農村有些青年定婚或結婚後,女婿去看丈母娘,丈母娘都要做這種長面,同時還要打上兩個雞蛋,雞蛋窩在下面,面撈在上面,表示丈母娘喜歡女婿。農村回民每年新麥子下來後,還做涼拌長面吃。
寧夏同心的炒揪片,也是很有特色的。當把面揪到鍋里後,另用一個炒鍋倒適量胡麻油,將新鮮羊肉了下鍋燒乾水分後,放入少量的大辣椒、蒜片、蔥丁、黃花和調料,接著把面撈到炒鍋里翻炒入味,最後少加鮮湯倒盤子裡。回族炒揪面之所以好吃,一是面揪的好,又筋又滑;二是羊肉新鮮;三是用碟子不用硫,因碟子淺,揪面不宜粘結,保持面的筋韌度。
陝甘寧青回民的剁養面和養面信格,特別受歡迎。剁養面,手藝要高,一般要手持兩頭有柄的剁面刀,雙手操作。治格不用人激面,而是用一種木製的床子壓面,回族俗稱“恰烙床子”,這種模具壓出來的面與粉條一般粗細。回族民眾無論吃剁養面或是吃養面恰烙,也要炒上羊肉臊子,把面撈到臊子裡吃。這種面誘人食慾,俗有“脹死媳婦嚇死婆婆”之說。現在給絡面已成為有些賓館宴會的一道風味食品,受到中外食客的好評。
炒糊缽,也叫“胡撥”。是回族傳統的風味麵食。相傳在唐朝就流行在長安一帶。現在西北地區仍很流行。糊修是將熱水合面烙熟的薄餅切成細條,上鋼將新鮮肉加花椒、大料、茵香、乾薑以及蔥、蒜、辣椒麵等調料炒熟時,置入切好的薄餅條翻炒,井噴上肉湯或水,蓋上鍋蓋炯至湯乾時,撒上香菜、韭黃、蒜苗等即可。
魚兒鑽沙,回族傳統夏季食品。俗稱“米和面”。即用小米和麵條混煮的麵食。夏天多食麵直上火,而在麵條里加上小米,即可中和,邊吃麵條,邊喝小米湯,別有風味。
(四)油茶及其流食
油茶,是回族民眾出門經商、旅遊的方便食品。
過去,回族民眾出門最發愁的是吃飯難。在遙遠的旅途中,無論是趕腳,還是坐車,吃飯極不方便。特別是到南方沿海各大城市,因回族人口少,有時跑一天還找不到一個清真飯館。為了適應這種經常出門的需要,回族便養成吃油茶的習慣。
油茶,回族俗稱“肉麵子”。製作方法比較簡單,先準備好優粉面,再將揭羊肉或羊油切成肉丁。炒時,鍋里先例適量香油,之後將肉了、麵粉、鹽等佐料依次下鍋,用小火將面炒到顏色由白變黃即可。吃肉麵子的時候,在碗內或缸子內放肉麵子一兩左右,然後用滾燙的開水沖一下即可。
回族的油茶,色黃味香,沖後碗內沒有疙瘩,人口不沾上膛。一般可保存二至三個月不變質,即使在炎熱的夏天也不會發霉。回族不僅出門帶油茶,平時吃早餐時有的也吃油茶,有的回族在齋月封帝時來不及做飯或怕麻煩時,就用油茶代替。
回族的油茶攜帶方便,易於貯存,衛生安全,使用方便,經濟實惠,節省時間。當回族民眾出門遠行時,只要背上油茶,就不愁吃不上飯了。
甜酸,是流行在北方回族中的傳統食品。其特點是甜溢味 美,解渴消暑,提神開胃,其製法是,將蒞麥或青棵的茸毛搓洗 淨,放在鍋內加水燒並,再用文火煮至蒞麥或青棵粒開口為止。 待涼後將甜酪曲均勻地攪拌在一起,裝入瓦盆,放到熱處,發酵 至色明味甜時即成。·吃時,盛在碗內與涼開水混合。
回族還喜歡食酸湯,早在元代就流行酸湯,當時的酸湯制.法:烏梅不拘多少,糖醋熬爛去滓核,再入沙鍋,下蜜嘗酸所得, 下擂爛松仁、胡桃酪熬之,胡桃見烏梅醋必黑,此汁須用肉汁再 調味同煮爛羊肘寸骨肉彈回回豆供。現在回族做酸湯因地區不 同,出現不同的酸湯做法。
北方回族在感冒有病時,還喜歡吃白面粥,回族俗稱“拌 湯”,即把麵粉用冷水攪拌搓成面索索和小麵疙瘩,然後下到滾 水中,吃時加點醋和鹽,再準備點青菜或鹹菜即可。這種粥清淡 爽口,簡單方便。
三 回族的風味菜餚及調製法
回族的菜餚原料是比較豐富的。主要有蔬菜、瓜果、魚肉、蛋 乳油、調味等類。其中蔬菜調味基本上與漢族和其他民族一樣。 就是在用肉、蛋方面有自己的習慣和講究。回族只吃駝、牛、羊、 鹿、雞、鴨、鵝、兔、魚、蝦等肉、蛋,將這些原料可製作出近兩千多 種菜,其中以爆、烤、涮、燒、醬、扒、炸、蒸為主的牛羊肉食佳肴上 千種。與江、浙、閩、魯等菜系相比並不遜色,而且回族菜餚獨 具特色,因地域不同,形成不同的風味名菜。以肉魚類來講,寧夏 回族的羊齊瑪、燴小吃、羊肉燴粉湯、蒸羊羔肉、炒羊羔肉、羊雜碎;西安回民的羊肉泡饃;青海、甘肅、新疆回民的手抓羊肉;昆 明回民的清蒸砂鍋雞;河北面民、黑龍江等地回民的羊肉小吃;廣東回民的脆皮燒鵝、掛爐鴨;北京回民的爆羊肉、烤羊肉、烤鴨、涮羊肉、滷牛肉、醬牛肉等等,在全國享有名氣,有些大菜如涮羊肉、羊肉泡饃、烤鴨等已聞名中外。
 (一)手抓羊肉
是西北回族人民的一種地方風味的名菜。各地的做法基本一樣。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將整個羊分為前腿、後腿、背子、脖子等五大塊,用冷水浸泡並洗淨血水後,放入清水鍋里煮,待水滾後除去浮沫,同時放入蔥、姜、花椒、鹽及大料。肉煮熟後趁熱吃,每人準備一個小碟,調上醬、醋、蒜末、薑末、香菜等,然後把手洗乾淨,邊撕邊蘸著吃。寧夏、青海有些地方吃手抓時,只用蒜片下著吃,不用其它調料。如果要招待客人,事先要將羊肉切成長約3寸,寬1.5寸的條塊,用同樣方法煮熟即吃。;手抓羊肉一種是大羊肉,一種為羊羔肉。手抓羊羔肉與大羊肉的製作方法一樣。寧夏山區農村到了秋冬季節,幾個人聚在一B、起,合夥宰一隻羊羔,按人頭分成若干份兒,一起下鍋煮,煮熟後每人手持一份,蘸著調料,下著蒜片吃。回族吃手抓羊肉,一是用冷水浸泡,二是調料使得重,其肉味香,不膩不膻。(二)蒸羊羔肉和爆炒羊羔肉是寧夏甘肅等地回族喜愛的一種肉菜。蒸羊羔肉,一般要將羊羔肉剁成約一寸大小的塊兒,用冷水浸泡洗淨後,放入碗內,l 有的還用澱粉水蘸一下,然後加進調料,放入蒸籠蒸 40分鐘即D 可。農村有些回族民眾蒸羊羔肉時,在碗上面放一個發酵面張,回 用筷子插幾個眼,待肉蒸熟後,面張也熟了,其味甚香。蒸羊羔;肉,鮮嫩香脆,清新爽口。爆炒羊羔肉,是先在鍋里倒適量香油,;將一寸大小的肉塊炒乾水分後,放入調料,並加少量水炒熟。
 (三)燴羊雜碎
是西北廣為流傳的回族風味小吃,甘肅臨夏等地的回族管它叫羊雜割。
羊雜碎一般人認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然而經過愛清潔講衛生。擅長飲食業的回族之手,卻別具一格,名揚主途。特別是寧夏、甘肅、陝西、青海等地的回族做羊雜碎,歷史悠久,富有經驗和傳統。羊頭羊蹄燎得又黃又亮,心肝腸肚用開水燙洗得乾乾淨淨,尤其是灌面肺頗有技術。將羊肺從喉管灌滿水,然後倒去,反覆數次,直到羊肺呈潔白色時,將洗去麵筋的麵糊灌入肺中,使羊肺擴張,掛起空去水分。待全部洗好後,將羊頭、腸、肝、肚、肺一起下到開水鍋里,除去浮沫,煮半小時取出。再撇出楊油炸辣椒而成為紅油。
燴羊雜碎時,將羊頭、肚、肝、肺均切成厚薄粗細均勻的線絲,下入原湯,凋入蔥、姜、蒜末、紅辣椒、味素、紅油等作料,還要配上香萊和其它時鮮蔬菜少量,即烹調成了色味俱全的燴羊雜碎。
回族的羊雜碎,湯辣肉爛,香味四溢,不膻不膩,當你吃完羊雜碎時,一股熱流直通丹田,頓感舒適。不少中外客人慕名品嘗,讚不絕口。
(四)涮羊肉
以回族經營而聞名于海內外,是一種高級待客佳肴。回族也叫測鍋子。吃涮羊肉能激發人們歡樂愉快的情緒,誘人食慾。客人和主人圍座在火爐旁,邊品嘗邊敘談,向香情意濃。
測羊肉,歷史悠久,早在南宋時就有記載,如林洪的《山家清供》中講,有一天林洪游武夷山去拜訪“止山師”,恰巧下大雪,林洪偶然打了一隻野兔,帶上去見師。師說:山人把野兔切成薄片,將風爐安座上,放半挑水,水大滾後,用筷夾肉片人湯涮熟,以醬、醋、花椒等調味,蘸而埃之。林洪按照這個方法吃之後,味道確實美。林洪還說,羊肉也可涮,當時取名“撥霞供”,意為涮肉待客。後來涮羊肉逐步流傳到喜歡牧羊的回回人家,又由民間到專門的飯店經營。清末涮羊肉在北京就已經盛行,明初北京的“正陽樓”、“東來順”專門經營,後來逐步傳到西安的清雅齋,寧夏迎賓樓以及內蒙古等地的回族當中。現在已發展到廣東等東南地區。不僅大一點的回族飯店經營,不少回族家庭也支起了火鍋子。火鍋子也由過去的燒木炭發展到今天的酒精火爐、電火鍋等。不但涮肉,還可以涮冬粉、豆腐等蔬菜。吃涮羊肉是很講究的,一是要選好羊肉,現在一般以寧夏、內蒙的綿揭羊肉為最佳,且用後腿肉者多,肥瘦相間;二是講究刀工,主要是把肉切成薄片;三是要準備佐料,如辣油、芝麻醬、韭菜花、滷蝦油、蔥花等十幾種,同時還要準備酸白菜、糖蒜、白菜等清淡蔬菜;四是要講究“涮”,一般在涮鍋子裡加進薑片、羊尾油或海米、鮮蘑菇後,待湯開時將肉片用筷子夾住放入湯中涮幾下即可食。時間長了,就把肉涮老了,時間短了會夾生,要涮到不老不生,恰到好處。當肉片吃膩時可夾蔬菜涮一下解膩。測完之後,湯可以泡饃,也可以喝。廣東有的回民飯店除了涮羊肉外,還測雞肉片、鮮蝦片、土就片,富有本地特色,被外國客人稱為“奇妙的食品”。
 (五)醬羊肉、醬牛肉
這也是很馳名的,如銀川黃鶴樓的醬牛肉,淡鹹適口,味道純香。月盛齋的醬羊肉更具歷史傳統和獨到之處。早在乾隆年間就正式開業,二直發展到現在。據說這家店煮肉用的是百年老湯,煮肉時周圍好幾里地都馨香撲鼻。清代《都門雜詠》曾專門寫道:“餵羊肥嫩數京中,醬用清湯色煮紅,日午燒來焦目爛,喜無膻味膩喉嚨。
(六)農村宴席
回族的宴席、教席菜做法比較考究,有高級宴席,一般宴席和農村宴席等。一般宴席先上四道乾果碟子,有的地方接著上四道鮮水果,再上四個冷素菜,再上四個炒菜和三y四個大件,如’雞、鴨、魚,最好有兩道吃飯的菜和一個湯。
農村回族的宴席名堂也多。除了上四道或六道乾果碟子以外,有上八個、十個、十三個、十五個菜之習慣。且都有不同的叫法,如八碗一盤、十大碗、十三花、十五的月兒圓等。農村宴席上冷盤、熱菜也是以肉為主,講究實惠。一般都有燴羊肉、燴假蓮子、燴酥肉、燴九子、燴肚絲、燴夾板、燉牛肉、八寶飯等等。農村吃宴席有兩種習慣,一種是邊吃邊上,上完為止,最後吃完收盤;另一種是上一道菜,吃一道,收一道,直到最後一盤菜不收,待全桌人放下筷子後才收。
(七)全羊席
回族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能用羊頭、羊肉、羊肚、羊肺等做出品種繁多的羊肉菜餚。早在清代就已經盛行全羊大菜,也叫“全羊席”。當時,清朝宮廷為了照顧回族官員不吃豬肉的習慣,增設了真膳房(即清真餐廳),每逢喜慶大典,宰牛宰羊,慶賀一番。“全羊席”是規格最高的宴席。吃全羊席時,桌子上放一蘭色桌布,象徵伊斯蘭教。“全羊席”可用羊肉烹製色、香、味、形各種不同的菜餚。民間席冷熱菜為四十四個,官場六十六個,皇帝七十二至七十六個。
清末以來,回族的全羊大萊,經過廣大回族人民的不斷豐富和發展,其製作方法越來越細,萊的種類越來越多。現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回族廚師王自忠可烹調出清真全羊萊二百六十多種,如蔥爆心片、花炒羊肝絲、油爆肚仁、肚片、涼拌肚絲等。羊肉類可烹出一百九十多種,如酥羊鏈子、清蒸羊肉、滑館裡脊、黃炯羊 肉、紅松羊肉。羊骨可烹出五六種。羊蹄可烹出六七種,羊尾可烹。出六七種,寧夏地方風味小吃二十多種,等等。他博採眾家之長 烹出的全羊肉菜,味鮮而不膩,肉嫩而不腥膻,深受廣大回族群 眾和其他兄弟民族的歡迎。
(八)其它菜餚
回族除了上述牛羊肉菜外,用雞、鴨、魚、蔬菜也做出不少好 菜。如蔬菜裡面,山西回民的醋溜白菜,河北回民的燒茄子,甘肅 臨夏回民的涼皮子,陝西回民的涼粉等等名聲大震。雞、鴨、魚類 里有名的菜餚有寧夏紅燒大鯉魚清蒸鴿子魚、糖醋魚、黃炯魚; 北京的炒魚片;廣州、泉州地區的酥炸大蝦、炒蝦仁等。還有其他 地方回族的沙鍋雞、白斬雞、辣子炒雞等等。總之,回族的飲食品 種多樣,味美可口。
四 回族食俗的特點
回族食俗有其鮮明的民族特點。
第一,回族主食中,麵食多於米食,且麵食成為回族喜愛的 一種飯,品種之多,花樣之新,味道之香,技術之精湛,顯示了回 族人民的聰明才智。特別是北方回族幾乎每天都吃麵條、面片、 麵點等。過去麵條、面片等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食品,但回族卻B 把麵食,尤其是油香、撒子、恰洛、長面等作為待客的佳品,一直發展到今天,受到了中外食客的好評。
第二,回族在飲食生活習慣中喜歡吃甜食,繼承了阿拉伯地B 區喜吃甜食的風俗。在阿拉伯地區小孩生下來時,用蜜汁或椰棗 抹入嬰兒的口中,然後才哺乳。而回族嬰兒生下來時,也有用紅-“糖開口之習俗。“甜”在波斯語中叫“哈魯瓦”,而西北回族的甜食 糕點統稱為“哈魯瓦”,有的地方叫“哈力瓦”。如回族炸油香、撇子、花花一般都要放蜂蜜、紅糖等。多數直接製作成甜食糕點,有 糖餡的、棗泥餡的、豆沙餡的等等。
第三,在菜餚中回族喜歡吃羊肉,對羊肉特別的感興趣。在 整個菜餚中羊肉菜占居相當重要的地位。據說全國回族當中共 有一千多種羊pei菜譜。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受伊斯蘭教的 影響,忌吃豬、驢、騾、馬、狗等肉,主要吃牛、羊、雞、魚等肉。清代 回族宗教學者劉智在《天方典禮擇要解》中,論述了伊斯蘭教禮 制有回族生活習俗創實踐,明確提出“飲食,所以養性情也。”“凡 禽之食谷者,獸之食芻者,性皆良可食”,又說“惟駝、牛、羊具純 性,補益誠多,可似供食。”二是回族自元朝以來從事農牧業、飲 食業,喜歡養羊牛、販羊牛、吃羊牛。且牛羊又宜千家萬戶分養。 三是羊肉不僅有食用價值、經濟價值,還有食療作用,對身體有 補益。羊肉成份中含蛋白質、脂肪、糖、無機鹽、維生素。經常吃 羊肉,開胃健力,散寒助陽,益腎補虛。自古以來一直被推薦為食 療佳品。《本草拾遺》說:“補可去弱,人參、羊肉之屬是也。”四是 ,伊斯蘭教規定穆斯林要吃“佳美的食物”,羊比較乾淨,且性情 善良,羊字在中國古代代表美好。如美、鮮、善、祥等,所以回族愛‘吃羊肉正是美字本義的體現。在《說文解字注》、《說文解字》、《考工記》里,羊、美、善同意。回族愛吃羊肉,不僅認為味美,還認為 吃羊肉是一種美好吉祥的象徵。
第四,回族善於同其他民族互相交流學習飲食技術。回族人 民在長期的生活中,吸收學習兄弟民族在飲食方面的技術和匍 作法,同時,也把自己的一些技術傳到其他民族當中。相互學習互相促進,取長補短,豐富物質生活。例如漢族吃餃子的習俗早在漢代就開始,楊雄《方言》說,“餅謂之飩,……或謂之餛”,北齊的顏之推說過“今之餛飩,形如僵月,天下通食也。”這說明漢朝和南北朝時吃餃子已很普遍。而回族在與漢族的長期雜居、交流中,學習了這一技術,只不過用清真餃子餡罷了。其製作法都是從漢族那裡學來的。另外,如漢族的粽子、白斬雞、釀豆腐、元宵、月餅、烤包子等食品,被回族吸收並不斷加以改進、發展,變成具有回族特點的清真食品。湘族不少有名的風味食品也傳給漢族和其他民族。如元朝回族的、禿禿麻食”、“舍而別”,明代回回人的“哈爾尾”、“卷煎餅”等”,清代回族的“豌豆黃”、“塔斯蜜”等均被漢族學習吸收。現在,隨著生產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回族與漢族及其他民族的飲食交流越來越密切,促進了回族飲食文化的進一步發展。

第五章 回族的飲食習俗(二)

一 回族飲茶習俗傳承
茶,是回族人民所喜愛的一種傳統飲料,是回族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回族飲茶的歷史悠久,相傳回族先民在唐朝貞觀年間就開始飲茶。“惟回教初傳,曾有一部來自海路,蓋居蘇杭,產茶之區,回民或此時染有嗜好,移植內地後,仍不改其風。”
公元七世紀,部分回族先民從海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杭州、揚州等地居住經商。這些地方基本上都是中國的產茶區,且當時從唐代皇帝到民間人門盛行飲茶,皇帝在召見大臣、商討國事時,不僅用茶。而且還“賜茶”。現在回族的茶具——蓋碗,早在唐代就已出現茶碗和托盤。陸羽《茶經》云:“自造二十四種,使‘遠近傾慕,好事者家藏一副”。唐人李匡人在《資暇集》中對茶托(托盤)的產生有過專門記述。
唐代的回族先民,方面受到中國漢族茶文化的影響,一方面又繼承了阿拉拍、波斯等地穆斯木喜吃甜食的習慣,逐步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飲茶習慣——糖茶。
元時回回遍天下,不少回族開始在長安等西北地區生活。飲茶習俗也隨之傳到西北、雲南、等地。相傳,元朝雲南平章政事賽典赤.贍思丁,因酷熱中署,喝了一位穆斯林老人用瓷碗泡的糖茶水後清醒。從此,回族飲糖茶的習俗遍及全國各地。在回族民間有不少反映回族飲茶的諺語和民謠,如“柳樹的影子不歇涼,要打個清涼的傘哩;寧可三天不吃糧,沒茶喝精神兒短哩”;“雲南的茶葉六盤山的水,誰不夸咱回國茶色香美”;“冰糖棗兒的蓋碗茶,嫩手兒端來放下,兩隻眼睛誘人了,沒嘗來是粗茶么細茶”;“核桃仁柿餅大紅棗,誰不贊咱回國茶味道好”;“金茶銀茶甘露茶,比不上咱回回的蓋碗茶。”
現在,如果您到回族聚居的村莊,就會發現家家戶戶都備有茶和茶盅子、茶懷、茶壺、茶桌等廣整套茶具。一些開茶館、飯館、做小生意的回民,或在市區、或在路旁、或在樹蔭下,更是器重茶具。他們在茶館、飯館、店鋪門前掛一個牌子,上面畫把茶壺。一些回民看見茶壺,就知道這是“清真”的標誌。
回族講究茶具。過去煮茶和沏茶壺一般都是用銀和銅製做的,形式多樣,別具一格,有長嘴銅茶壺、銀鴨壺、銅火壺等。現在一般用錫鐵壺、紫砂壺等。回族的茶盅、茶杯品種繁多,千姿百態,特別是有花鳥山水圖案的蓋碗頗受歡迎和喜愛。
二 回族飲茶慣制及形式
回族由於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因而形成了不同的飲茶慣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罐罐茶 流行於北方部分回族聚居區。茶罐系粗砂黑釉陶或白鐵皮捲成。高三四寸,直徑約寸半,且底粗口細。飲茶時,先在茶罐里放入磚茶或陝青茶,然後倒上涼水放到火爐上感,待滾過三沸後,將茶泌到小杯中,喝完再加水熬。這種茶水色如咖啡,其味澀苦。但因“罐罐茶”能解渴,使人興奮,邊喝邊聊天,使人感到悠閒自得。
烤菜 流傳在雲南等回族聚居區。回族飲烤茶,先將茶葉放到茶罐里,然後置在火爐上將茶葉烤黃,再用茶壺沏上滾開水喝。
擂菜 流傳在我國湖南常州等回族聚居區。擂茶是用芝麻、黃豆、茶葉、綠豆等混合製作。回族飲“擂茶”時,桌子上一般要擺上幾十盤茶點,並將盤子擺成字形。如“壽”字等,客人飲茶時,要將原來的字形拆開;自己再擺成一個新字,如“喜”字等,然後主人勸茶、敬茶,客人才開始飲茶。
奶茶 流行在我國青海等回族聚居區。回族飲奶茶除了在茶罐加在茶,還要加鹽,待茶熬好後再加奶燒開,並放個花椒等佐料,待客時還要放兩棵燒熟或煮熟的大紅棗。
麥茶 流行於西北部分地區。過去許多回族因買不起茶葉,不少家庭都喜歡飲麥茶,將麥子炒成半焦,搗碎倒入茶罐中,佐以食鹽盛水熬煮。麥茶熬成後看似琉璃,其味如咖啡。現在飲此茶者已不多見。
蓋碗茶 是全國各地回族普遍飲用的一種茶。
蓋碗,又稱“三炮台”,民間叫盅子,上有蓋子,下有托盤,盛水的茶碗口大底小,精緻美觀。每到炎熱的夏天,許多回族民眾覺得喝蓋碗茶比吃西瓜還要解渴。到了嚴寒的冬天,回族民眾早晨起來,圍坐在火爐旁,或烤上幾片饃饃,或吃點做子,總要“刮”幾盅蓋碗茶。
蓋碗茶配料不一;名目繁多,根據不同的季節選用不同的茶葉。夏天以榮莉花茶為主,冬天以陝青茶為主。有條件的還可用“碧螺春”、“毛峰”、“毛尖”、“龍井”等等。身體不好的人可根據病情選配不同的茶水。如清熱泄火可用冰糖窩窩茶;胃寒的人可用紅糖磚茶;消食的人可用白糖清茶。需要保健的可常用“八寶茶”,即除了放茶外,還放白糖、紅糖、紅棗、核桃仁、元肉、芝麻、葡萄乾、拘記等。一般回族家庭飲“八寶茶”配料不齊時,多飲“三香茶”(茶葉、冰糖、桂元肉);有的飲“白四品”(陝青茶、白糖、柿餅、紅棗);還有的喜歡“紅四品”(磚茶、紅糖、紅棗、果乾)和五味茶(綠茶、山植、芝麻、薑片)等。
回族民眾還很講究泡茶,說好茶還要用好水泡。回族老人認為,雪水、泉水和流動的江河水泡出來的茶最佳。居住在黃河兩岸的回族民眾喜歡用甘甜的黃河水泡茶、居住在山區的回族民眾冬天用雪水泡茶,夏天用雨水泡茶。因為雪水、泉水、黃河水雜質少,略帶甜味,泡茶不會影響茶葉本身的香味。
回族泡蓋碗茶,須用滾燙的開水沖一下碗,然後放入茶料盛水加蓋,泡茶的時間一般為二至三分鐘;
一些懂茶道的回族老人很會品茶。他們認為,如果茶香而不清則是一般的茶,香而不甜是苦茶,甜而不活也不能稱之為上等茶,只有鮮、爽、活的茶才是最好的茶。
回族民眾把飲茶作為待客的佳品,每當過古爾邦節、開齋節或舉行婚禮等家裡來客人時,主人會熱情地給您先遞上一盅蓋碗茶,端一些油香、撇子、花花等乾果一類,讓您下茶。敬茶時有許多良好的禮節,即當著客人的面,將碗蓋揭開,在碗裡放人茶料,然後盛水加蓋,雙手捧送。這樣做,一方面表示這盅茶不是別人喝過的余茶;另一方面表示對客人的尊敬。如果家裡來的客人較多,主人根據客人的年齡、輩份和身份,分出主次,把茶先捧送給主客。
回族喝蓋碗茶,不能拿掉上面的蓋子,也不用氣吹飄在上面 的茶葉,而用蓋子“刮”幾下,一刮甜,二刮香,三刮茶露變清湯。 每刮一次後,把蓋子蓋得有點傾斜度,用嘴吸著喝。不能端起茶 盅接連吞飲,也不能對著杯盞喘氣飲吮,要一口一口地慢飲,如 同漢族飲酒那樣。主人倒茶時,客人一般不要客氣,更不能端上 來一口不喝。那樣會被認為是對主人不禮貌、不尊重的表現。
在喝茶中,如果喝完一盅還想喝,就不要把茶底喝淨,要留 一點,這樣主人會給您繼續倒水。如果已經喝夠了,就把茶盅的水全部喝乾,用手把碗口捂一下,或從蓋碗中撈出一顆大紅棗吃 到嘴裡,表示已經喝夠了,主人也就再不謙讓倒茶了。
茶,是連線友誼的紐帶,不論是漢族大哥,還是其他民族兄 弟,到回族民眾家裡作客,會深深地感到,回族兄弟好客大方,茶·香,情更濃。
由於茶的益處很多,回族人民不僅養成了飲茶的習慣,而且 在走親訪友、定婚時,還喜歡送茶禮。例如回民定婚時,一般要送 磚茶、細茶、桂園、紅棗、芝麻、葡萄乾等,所以定婚也叫“定茶”。。 在回族結婚之日,除主人招待外,其他親戚朋友協助待客叫“喝茶”。同時還有早茶、偏茶、晚茶之分。
三 回族飲茶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飲茶民俗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十分重視飲茶的保健功效。回族在長期的生活實 踐中;借鑑、吸收、發展並總結形成了本民族飲茶的養生之道。其 保健功效十分明顯。據調查回族中的一些百歲老人,他們長壽的 奧妙之一,就是十分注意配製不同的茶水飲用。如回族喜歡吃牛羊肉,吃完向後,多飲磚茶,這樣不僅幫助消化、去膩,而且可以 有效地溶解脂肪,起到健身之效。值得重視的是,回族在飲八寶蓋碗茶”中深深體會到,它能驅寒健胃、提氣補益、明目清心延年益壽。如八寶蓋碗茶”中,有好幾種配料都是健腦健身食物。 如芝麻,味甘性平,能補血、潤腸、通乳、增智、養發。《五服經》說, “服之不息,可知萬物,通神明”,對增強記憶力,提高思維能力起 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確有“青春常駐”的功能。紅棗,維生素C相 當豐富,每百克含量高達540毫克,素有維生素“C”丸之稱,有 了它大腦才能機敏靈活。《食物本草會纂》說,“久服輕身延年,補中益氣,堅志強力,除煩悶”。“桂園,”有其豐富的營養和滋補作 用。它以滋補營血,安神養心,補靈長智,開胃養脾著稱。《神農本草經》說:“可治五臟邪氣,……久服強魂聰明,輕身不老,通神 明。”“核桃仁”,其營養價值比雞蛋、牛奶、瘦肉都高,經常在茶水 里泡核桃仁,對增強記憶力,保持旺盛的精力大有益處。寧夏回 族自治區的回族在八寶蓋碗茶”中放入構相,忽蔔乾等。寧夏拘 粑是馳名中外的滋補佳品,它含有維生素A、B1、B2(和苹酸、 鈣、磷、鐵等成份,有滋肝補腎、生精益氣、補虛安神、祛風明目等 功能。實踐證明,回族的八寶蓋碗茶”,注重科學配方,是良好的 養生食品之一。此俗在回族中代代相傳,現已被越來越多的兄弟 民族所認識、所吸收,為中國的茶文化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第二,回族喜歡飲糖茶。這是回族飲茶習俗中的一個顯著特 點。回族無論自己平時飲茶,還是待客都要在茶葉中配以白糖或 紅糖、冰糖、方塊糖等。如果客人來了不用糖茶招待,視為對客人。。的本尊重、不熱情。近幾年,回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枝條、品茶的習俗越來越盛。

第六章 回族的禁忌習俗

回族的禁忌習俗,主要有三大類: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兇猛禽獸,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菸、喝酒等;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下面就一些主要禁忌習俗的來源、發展等作一概要論述。
一 回族的禁豬習俗
豬是回族民眾最為敏感的一個問題,也是回族風俗習慣中最主要的問題之一。長期以來,無論遇到什麼壓力和阻力,始終未改變回族禁養豬,禁食豬肉的習慣。
回族為什麼禁食豬肉呢?這得從古阿拉伯的習俗說起。猶太教、伊斯蘭教創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島就已經有禁食豬肉的習俗,因為阿拉伯半島氣候炎熱,且多為沙漠,不利於豬的生長和發展,豬的傳染病很多。所以當時阿拉伯半島上的閃米特人以牧羊、駝為主,不養豬。古埃及人也視豬是不潔和厭惡之物。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在他的《歷史》一書中記載埃及、中東的所見所聞:“在埃及人的眼裡,豚是一種不潔的畜類,如果一個人走路時偶然觸著了一隻豚,他立刻要趕到河邊,穿著衣服跳到河裡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這說明古埃及人當時禁豬很嚴格,不但不吃豬肉,連摸、碰豬都不行,而且對牧豬人也討厭。猶太教創立後,為了適應當時阿拉伯地區禁養豬的習俗,把禁食豬肉當作戒律寫進聖經《舊約全書》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兩半,倒嚼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半,卻不反芻,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這裡強調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衛生清潔,而具有濃厚的宗教的聖潔觀念。公元七世紀,穆罕默德創立了伊斯蘭教,為了消除頻繁的戰爭,促進在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等方面的統一,順應了當時阿拉伯地區禁食豬肉的習慣,吸收了猶太教《舊約全書》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並在此基礎上加以補充、完善,列入《古蘭經》中,先後四次反覆強調。如《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二節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古蘭經》在強調禁食豬肉的時候,也說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為了活命適當吃一點,真主是寬恕的。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義頒布的,穆斯林必須無條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點的懷疑。由於伊斯蘭教的這些規定適應了當時人民的生活習慣,順應了當時阿拉伯地區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因而,使伊斯蘭教逐步擴大,傳播於亞、非廣大地區。我國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講到:“大食法不食豬、狗、驢、馬等肉。”
唐宋時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國經商,因他們信仰伊斯蘭教,所以把禁食豬肉的習俗也帶到了中國。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談》中已記載了這一習俗:“至今番人但不食豬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則不食。”經過幾百年歷史的發展,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成為後來的回族。十三世紀初葉,由於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東遷的中亞、西亞、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後來也基本都發展成為回族。他們對伊斯蘭教的戒律特別重視,嚴格遵守其規定,並逐步發展成一種風俗習慣,“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從駕而南,號色目種,隆準深眸,不啖豕肉……誦經持齋,歸於清真”。可見,元時江南一帶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豬肉的習慣。明代開始時,由於回族建功立業,加上明武宗時,後宮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對回族在一個時期內還比較親近,回族的風俗習慣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間有“禁民間畜豬,著為令”之事。但後來,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壓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也開始受到限制和歧視,甚至誣衊。這說明明末回民不食豬肉的風俗習慣,已遭到統治階級的破壞。
清代,回民不吃豬肉的風俗習慣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衊。統治階級在殘酷鎮壓西北回民起義後,為了區分出回民與漢民,以是否吃豬肉來檢驗,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與鬥爭。
越是在有壓力的情況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習慣。清代著名的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典禮》中解釋《古蘭經》中有關禁食豬肉的戒律時說:“豬是畜類中最污濁的,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牙,好攫,齧生肉,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魁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國民黨統治時期,回民不吃豬肉同樣遭到污辱。《南華文藝》公然刊載文章,造謠說回族清真寺里供有豬像,這是回族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強烈反抗,以至發展到全國回族的反抗運動。
回族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和在與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壓迫、歧視的鬥爭中,對豬的禁止更加嚴格。
現在我國回族民眾不僅禁吃豬肉,而且還禁養豬,甚至從思想意識和感情上反感和見不得豬。有些回民見了豬就背轉過臉,有些嗅到豬肉味就噁心、嘔吐。碰到賣豬.肉的鋪子、飯館,就趕緊躲開。凡是做過豬肉的鍋、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觸。在不得已用時,要用火燒鍋,用滾開水燙碗、盆等。寧夏、甘肅等地的回族連“豬”字提也不提,把豬稱作“狠宰惹”,把豬肉稱作“孩代絲肉”或“大肉”,豬油稱作大油。對豬和豬皮製作的系列產品也很少用。如不用豬鬃、豬毛刷子,不用豬毛牙刷,不用豬油製作的肥皂、香皂。寧夏徑源、西吉、同心、吳忠,甘肅臨夏、平涼等許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連豬皮鞋、豬皮夾克也不穿,甚至有些屬豬相的自稱為屬黑的,姓朱的因與豬諧音,也改為姓黑的。這一切已成為我國回族人民一項重要的風俗習慣。
二 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兇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回族這種嚴格的禁食習俗,也與伊斯蘭教有很大關係,《古蘭經》第五章第三節中強調指出:“對你們列為禁戒的是自死物、血、豬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獸吃剩下的動物,但宰後才吃的仍然可以,禁止你們吃神石上宰殺的……凡為勢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真主確實是至赦的,確實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欲之性,有累於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污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蝟、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製,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淨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悻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鰵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
三 回族禁菸酒習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裡也不備酒具,家裡來客人一律不擺酒,有時為了接待客人,在參加宴會時,別人敬酒和碰杯時,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飲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願意和飲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對酒不像對豬那樣憎惡,城市裡的回民現在也有喝酒的,但他們都背過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因為飲酒為伊斯蘭教所嚴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飲酒的習慣。公元622年,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到麥地那以後,遇到幾次喝酒的人,開始,有人去問穆罕默德許可不許可?穆罕默德回答說:“他們對於飲酒和賭博問你,你說其中都會有大罪,對人都有益處,而其害處比益處更大。”沒有明確禁酒。後來有人繼續喝酒,而且勸說不聽,酒醉後嘔吐、胡說,不能禮拜等等。穆罕默德說:“眾信的人們哪!你們酒醉的時候不要作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話。”這就是說在禮拜外的時間還可以喝酒。後來飲酒者繼續飲酒,且酒醉後,出手打人,傷害他人和物,並相互成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棗樹枝和皮鞭抽打飲酒者。在阿布·伯克爾時代鞭笞飲酒者 40鞭,後來鞭笞 80鞭。最後穆聖開始下禁令,並且以安拉的名義寫進《古蘭經》:“眾信的人們哪!飲酒、賭博、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
回族由於受《古蘭經》的影響,嚴格禁酒,毫無變通辦法。長期以來,養成了不飲酒的良好習慣,而且也認識到酒的危害。筆者調查時,回族民眾認為,酒是一種麻醉飲品,飲酒不但對身體健康不利,而且在歷史和現實當中,因飲酒耽誤國家大事、敗家、喪身、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毀壞自己聲譽的不勝枚舉。所以,回族認為飲酒是不光彩、不應該的,必須嚴格禁止。對孩子從小就進行教育,不許飲酒。現在回族無論是烈性酒,還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菸,認為抽菸,特別是抽鴉片是一種犯罪,所以過去回族抽鴉片的很少,“百里無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長輩對晚輩,婦對夫都常常進行勸導教育、敲警鐘。如回族民間有一首歌謠就是婦勸郎不要抽鴉片:“你不要抽洋菸,抽上洋菸光花錢,到老受艱難,一時發了痛,渾身乏癱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說話無人聽。”回民抽紙菸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裡面的年輕回民。現在遇到結婚等喜慶日子,適當準備點紙菸,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菸,這是一種衛生習慣。他們認為,抽菸一是痰多、骯髒、不衛生;二是抽菸可致肺癌等多種疾病,對人的健康十分不利,這是很有科學道理的;三是抽菸的人壽命短。據有關專家統計,25歲以上的人,每天抽40支煙,其平均壽命比非吸菸者短8歲,所以回族民眾不喜歡抽菸。有的回族老人還反對別人到自己禮拜的屋抽菸。著名記者范長江在《在中國的西北角》中說:“惟人事方面則漢人身體孱弱,衣服襤褸,鴉片殘害後的蒼黃瘦臉,掛在多半的漢人頭上!凡是身體壯實,衣服整齊,騎高騾大馬者,都是回回。”
  由於回族不抽菸、不喝酒,所以回民一個個紅光滿面,面目清秀,身體強壯,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屆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騎腳踏車,參加勞動,因此,長壽老人頗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寧夏共有22位百歲老人,其中22位就是回民,而回族人口還不到全區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 回族禁求籤、玩賭、拜偶像習俗
回族禁止求籤、玩賭、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讓陰陽、算命先生給自己算命,也不去給別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風水陰宅,不求仙方神藥,不搞驅鬼治病等等。回民認為求籤、算命等這一切都是不正當的污穢行為。因為回民受伊斯蘭教的影響,認為人的命運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動。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頭雕塑像,家裡忌擺各種人物和動物塑像,牆上也不願掛人頭畫像,只掛山水風景畫。有的回民家雖掛了人物或動物畫像,但禮拜時,在畫像的眼睛上蓋一張白紙。因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靈,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養成了在家裡不擺偶像的習慣。
回民還嚴禁玩賭,認為玩賭對己、對別人、對社會都不利,認為玩賭是“核倆目”,所賺之錢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使不得。過去回族當中也有個別人玩賭,其結果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新中國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現了“十人玩賭九人窮”的下場。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籠袢,頭上枕的半截子磚,屁股上蓋的是窟窿氈”。
回民當中如發現玩賭的,左鄰右舍相勸,父母掄起棍子追打。由於眾回民皆反對玩賭,所以現在回民當中玩賭的人極少。
回民還禁忌放高利貸,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但現在民間有人卻實行變通辦法。另外回民還禁止用食物開玩笑;禁止婦女袒胸露臂;忌漢民到回民家借餐具;回民還禁止男子戴金飾,不許過度裝飾,嚴禁扎青(黥墨、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五 回族禁忌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禁忌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全民性。回民雖然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但基本上是全民性的禁食豬肉、狗肉、驢肉、騾肉等,禁食一切動物的血和自死物,禁飲酒等。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在城市也有極少數與漢民雜居的回民飲酒,甚至也有個別吃豬肉的。但這種全民族性的禁食習俗,卻是回族特點的一種主要表現。
第二,穩定性。回族從唐代信仰伊斯蘭教的先民開始,到元明時代形成為一個民族,一直發展到今天,雖然受到了漢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響,也受到了歷代反動統治階級的誣衊、強迫與鎮壓,但回族的禁忌習俗仍未改變,而且形成為一種老規矩,代代相傳。特別是回族的禁食習俗每遇到一次歧視、誣衊或鎮壓的時候,回族人民總是強烈反抗,頑強鬥爭,更加保持這種禁食習俗。這似乎成了一種傳統,體現了回族的民族心理,也充分說明回族的禁食習俗靠強迫命令是難以改變的。只有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回族人民對有些禁忌習俗自己認為需要改變時,才能逐步改變。
第三,回族的禁忌習俗,雖然源於伊斯蘭教,但是經過長期的歷史發展,有的已超出了伊斯蘭教原有的含義,變成了本民族的一種傳統習慣。如《古蘭經》中只規定穆斯林禁食豬肉,尚未規定不用豬毛刷子,不穿豬皮鞋等,但現在回民養成了一種習慣,一聞到豬肉味就感到不舒服,厭惡豬身上的一切東西。這就像北京有些漢族厭食蛇肉、青蛙肉一樣,屬於正常的生活現象和習慣,不能簡單地把回族的禁忌習俗看成是宗教信仰,更不能看成是封建迷信。
第四,不能簡單地把回族的禁忌習俗說成是落後的習慣。關鍵要看它的社會效果如何,是否對健康有害,對社會是有害還是無害。如回民不抽菸、不喝酒、不玩賭、不信卜卦等,這都是文明進步的表現,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對社會道德、社會秩序有好處的。至於說不吃豬肉就是落後,這更是錯誤的。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卡爾·馬克思、俄國無產階級革命家斯維爾德洛夫、卡阿諾維奇等他們都不吃豬肉,但他們都是先進思想的代表人物。世界上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很多,他們都不吃豬肉,不能說他們都是落後的。總之,我們必須正確地、實事求是地、不帶任何偏見地去看待回族的禁忌習俗。

第七章 回族的服飾習俗

服飾是人體外部裝飾的總和。回族把服飾通常稱為“衣著”、“穿戴”。回族人民在長期的社會生活中,保持了一些具有本民族特點的服飾習俗。
回族服飾習俗的歷史傳承
回族的服飾既有歷史的繼承性,又受到了伊斯蘭文化和中國漢族服飾文化的影響。
我國唐朝的杜環在唐和大食的一場戰役中,戰敗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見所聞作了記錄,其中談到大食的服飾:“(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偉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閒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系銀帶,佩銀刀”。這些大食人有不少後來到中國經商,把這種服飾上的習俗自然也帶到了中國。《新唐書》第一次記載了伊斯蘭教教民的形象、服飾和宗教活動。據稱:“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門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銀帶,佩銀刀……”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來中國的穆斯林,特別是穆斯林婦女的服飾打扮,還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談》中載:“廣州蕃坊,蕃人衣裳與華異……”唐宋時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來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這是回族的先民。這就看出,當時回族先民的服飾與漢族不同,是有自己特點的。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則記載得更明確:“宋時蕃商巨富,服飾皆珍珠羅綺,器用皆金銀器皿。”可見他們當時穿的是有花紋的絲織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銀器具等。
回族男子頭纏“戴斯達爾”、戴白帽的習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輝《清波別志》說:“層檀,南海旁國也。貴人以好越布纏頭。人之言語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都比較高,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和其他習俗一樣,都是自由的,沒有任何限制,有著漢族服裝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樣式的,有自製的白帽、巾袍和鞋等,開始向民族服裝發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就開始受到限制。回回民族不是依據信仰習俗和祖先的服裝樣式,結合在中國居住發展的實際來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命令和限制。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採取禁止“胡服”的政策,逼著回族人民著漢裝,這樣,回回民族開始形成的服飾習俗就不能很快得到發展,也不能受到尊重。到了清代,統治階級對回族人民更存偏見。雍正初年,山東巡撫陳世宮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魯國華等地方大員向清廷上疏,對回民的服飾、信仰等橫加指責、干涉,妄加罪名,說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設立禮拜……”因此,他建議:“請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應禮拜等寺,盡行禁革。……戴白帽者以違制律定擬。”
這樣,回族的服飾,既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又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限制。但是,回族服飾並沒有因為統治階級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著漢裝,而把一些帶有伊斯蘭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較濃的服飾習慣,堅持和保留了下來。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圖志》記載:“阿訇之帽,上銳而高,檐以白布綻之,厚二三寸,脫帽為敬。人門必解履。婦女必障面。皆古制也。”又說“惟寺中禮拜,戴棱冠。上銳下圓,五色皆備,而白者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頭戴白帽,有的頭纏“戴斯達爾”,女的搭蓋頭等,這都是回族服飾習俗發展變化的重要特徵。
二 回族服飾習俗的類型與品目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婦女的年齡服飾更清楚,有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下面就男女服飾兩大類中的主要服飾品目,作一概述。
(一)回族男子服飾
號帽:回族男子戴的無檐小白帽,亦稱“頂帽”、“孝帽”、“回回帽”或“禮拜帽”,意為回族的號頭和標誌。
號帽從顏色上看,有白、灰、藍、綠、黑五色,分春、夏、秋、冬不同的季節來戴。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雲南的回民還有戴尖頂紅帽的。阿訇多戴綠色帽,特別是“穿衣”的阿匐一般均戴綠帽。《固原州志》說:“阿訇,由各莊公送四角尖頂冠,長領袍,尚綠色,而回民尋常帽式,則多用白色者”。從過去到現在大多數回族喜歡戴白帽。
  白色帽子一般用的確良、滌卡、棉布等料子製做,還有用白棉線鉤制的。黑色是用平絨、花達呢做的,也有用粗毛線鉤的。
回族號帽的樣式也很多,因教派和地區不同,有戴小圓白帽的,有戴白色角帽的(有四角帽、六瓣帽),哲赫忍耶教派的回民,愛戴白色和黑色圓邊六角尖頂帽。其帽由六個等邊三角形縫合而成,上尖下寬,帽頂綴一個同顏色的布料結成的疙瘩,形似阿拉伯式的圓形屋頂。六瓣表示堅信六大信仰,帽圓表示萬教歸一,帽頂表示真主獨一無二。
回民有些白色號帽很精緻,鑲有金邊和美麗的花紋。泉州、海南等地的有些回民,在帽前正中用金黃色線繡著阿拉伯經文“真主至大”,有的繡有“清真言”,即“萬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北方回民到了冬天,裡面戴一頂小白帽,並故意把小白帽戴斜,然後戴上棉帽露出小白帽的邊子。這樣做,一則為了襯汗,更重要的是表示自己是回回民族。
回民為什麼喜歡戴無檐小白帽呢?這主要與伊斯蘭教有關。回民在禮拜叩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著地,為了方便,他們就戴上了無檐小白帽。有個別回民戴遮陽帽後,遇到聚禮活動,把帽檐的一段挪到後面。可見戴無檐小白帽比戴遮陽帽方便得多。由於宗教的原因,逐步養成了回民戴無檐小白帽的習慣。現在回族男子無論是百歲老人,還是四五歲的兒童,上寺禮拜和不上寺禮拜的都喜歡戴這種標誌回回民族的“號帽”。當回民過節參加會禮時,你放眼望去,白帽帽白得耀人眼目,好像一片銀河。
戴斯達爾: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
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相傳穆罕默德在早期傳播伊斯蘭教時,頭纏戴斯達爾禮拜。戴斯達爾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面只能纏到前額髮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裡面,這樣不利於叩頭禮拜,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里。
過去回民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現在多數頭戴白帽,只有清真寺里經常上寺禮拜的阿訇、滿拉和篤信宗教的回族老人纏頭。
麥賽海襪: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穆斯林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麥賽海”為阿拉伯語音譯,意為“皮襪子”,一般用近似皮夾克軟、薄的牛皮製成,潔淨光亮,結實耐用。伊斯蘭教規定,穆斯林每日五次禮拜須洗小淨,如果穿上麥賽襪子可以免去小淨中的洗腳程式,而且用濕手在襪子的腳尖至腳後跟摸一下,即等於洗腳。我國北方冬天寒冷,一日五次禮拜前洗腳既冷又不方便,所以回族穆斯林一般比較喜歡麥賽襪子。過去麥賽襪子都是自己縫製,現在甘肅臨夏等地有專門加工麥賽襪子的工廠,滿足了廣大穆斯林的要求,受到了好評。
準白:阿拉伯語音譯,意即“袍子”、“長大衣”。這是回族滿拉、阿訇和回族老人喜愛的服裝。準自一般選用黑、白、灰等顏色的棉布、化纖料或毛料製作,有單、夾、棉、皮四種。其款式近似現代的長大衣,但領子一般都是制服領口。
回族男子還喜歡穿白襯衫、白高筒布襪、白布大襠寬鬆褲等。
坎肩: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
回族男女都愛穿坎肩,特別是回族男子喜歡在雪白的襯衫上套一件適體的對襟青坎肩,黑白對比鮮明,清新、乾淨、文雅。
回民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裡面。回族男子的青坎肩,裝飾工藝比較簡單,在襟邊、袋口處用針扎出明線,使衣服各邊沿平挺工整,突出服裝造型的線條美,同時,用相同的衣料做小包扣,顯得雅致。皮坎肩選料頗講究,要用胎皮和短毛羊皮,縫成後輕、柔、平、展。冬天穿上這種皮坎肩,再穿上一件外套,既輕便保溫,又感到和諧、不臃腫。特別是回民愛清潔,講衛生,又有尚武習俗,經常要洗臉。洗手、洗小淨、練武,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回民對在清真寺念經畢業的滿拉,舉行了“穿衣”儀式的,本坊的教民則給他準備一身新衣服、綠帽、綠袍等,讓他穿上。北方回民冬天還用黑色棉布或狐狸尾巴做耳套,用布料做的耳套。其外形似桃子,並繡有簡單的圖案。回民喜歡穿自己縫製的搭面子二毛皮大衣、老羊皮大衣。
回族男子的鞋,一般都是自製的方口或圓口布鞋,也有用麻和線自製的涼鞋。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多數回民現在到商店購置各種布鞋和牛皮鞋、涼鞋等,但忌穿豬皮鞋。農村男子的襪跟、鞋墊一般都是繡花的。回族老人均扎綁褲腿。
回族男孩的童裝,有的地方所用顏色比較俗,有的地方一律用花布。衣服的袖口和膝蓋處也喜歡繡花。有的用碎布塊塊對起來給孩子做坎肩。回族小孩穿過的衣服忌送別人。
回民還特別注意面容的修飾。男子必須留鬍鬚,認為留鬍鬚是一種風度美和大丈夫氣概。北方農村有些回民把沒有鬍鬚和不留鬍鬚看作是一種缺德和不光彩的事。因此,有的回族男子從二十歲左右就開始留鬍鬚。由於各地教派不同,鬍子的形狀多種多樣:有的留全臉胡,有的只留下巴胡,也叫山羊鬍。哲赫忍耶教派的始傳者馬明心在清朝被押期間,兩腮鬍鬚被刑拷拔掉,從此以後,哲赫忍耶教派的穆斯林為了表示紀念,不再留腮須而只留下巴胡。回民還注意經常修飾鬍鬚,有的回族老人每天早晨還要用梳子梳理一番,顯得整齊、乾淨、美觀,別有一番風采。
回族男子還喜歡隨身佩帶一把小刀,俗稱腰刀。回民掛腰刀,一是為了裝飾,二是為了隨時宰牲、救牲。這種習俗與唐代杜環記載的阿拉伯人“系銀帶,佩腰刀”的習俗是一樣的,是從阿拉伯傳人我國回族人民當中的,後來逐漸成為回族人民的習慣。
(二)回族女子服飾
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也是很有特點的。一般都頭戴白圓撮口帽,戴蓋頭(也叫搭蓋頭)。
蓋頭,旨在蓋住頭髮、耳朵、脖頸。回族人民認為這是婦女的羞體,必須全部護嚴。回族人民戴蓋頭的習俗,一是受阿拉伯國家的影響。在阿拉伯地區,原來風沙很大,水源較少,人們平時難以及時沐浴淨身。為了防風沙、講衛生,婦女們自己縫製了能遮面護髮的頭巾。後來許多阿拉伯、波斯商人把這種習俗帶到中國。二是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說:“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來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丈夫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或她們的丈夫的兒子,或她們的兄弟,或她們的弟兄的兒子,或她們姐妹的兒子,或她們的女僕,或她們的奴婢,或無性慾男僕,或不懂婦女之事的兒童……”我國回族仍遵守這些信條,雖然已棄用面罩,但也以頭巾護頭面。一般把頭髮、耳朵、脖子都遮掩起來,如果誰把頭面露在外面,就認為是失去“依瑪尼”(信仰),所以,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回族婦女戴蓋頭的習慣。回族在戴蓋頭前,有的將頭髮盤在頭頂,有的留把把頭,將頭髮盤在腦勺後,戴上帽子,爾後再戴蓋頭。回民的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一般都是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乾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回族婦女的“蓋頭”,講究精美,大都選用絲、綢、喬其紗、的確良等高中檔細料製作。在樣式上,老年人的蓋頭較長,要披到背心處;少女和媳婦的蓋頭比較短,前面遮住前頸即可。回族婦女還喜歡在蓋頭上嵌金邊,繡風格素雅的花草圖案,看上去清新、秀麗、明快、悅目。現在居住在城市裡的回族青年婦女職工,一般都戴白色仿“護士帽”,有的已經不戴白帽了。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樣式比較單一,一般都是大襟衣服,但裝飾內容卻比較豐富。少女和媳婦很喜歡在衣服上嵌線、鑲色、滾邊等,有的還在衣服的前胸、前襟處繡花,色彩鮮艷,形象逼真,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回族女裝都是右邊扣扣子,紐子是自己用料子製作的。回族女子的鞋喜歡在鞋頭上繡花。襪子主要講究通跟和襪底,遛跟襪大都繡花,襪底多製成各種幾何圖案,也有繡花的。
回族婦女衣服的顏色不喜歡妖艷,一般老年人多著黑、藍、灰等幾種顏色;中、青年喜歡穿鮮亮的,如綠、藍、紅;農村青年喜歡穿紅上衣,綠褲子;城市裡的回族女青年則喜歡穿蘋果綠、翠藍、天藍、水紅、粉紅和藕荷色的衣服等。
回族婦女老少一般都備有節日服裝;經常禮拜的人,還專門有一套禮拜服。回族婦女一般不穿超短袖衫、短褲和裙子,忌赤腳行走。
大部分回族女子從小就要扎耳朵眼子,七八歲時要戴耳環;同時,還喜歡戴戒指、手鐲,有的還點額、染指甲等等。已婚婦女還要經常開臉,顯得清秀、乾淨。
回民戴戒指的講究與土耳其、巴基斯坦、埃及等中東阿拉伯國家的穆斯林和中國漢族的講究相同:戴無名指上表示已婚,戴中指上表示沒有對象,戴小拇指上表示已有對象還未結婚。除此以外,回族婦女還喜歡戴手鐲與耳環。傳說是在很早以前,有位回族婦女養活著一個老婆婆,連飯都吃不飽,她就到一個商人家去打短工做飯。每天和完面,沾兩手面偷偷回來洗掉給婆婆做麵糊糊吃。有一天烏雲翻滾,電閃雷鳴,婆婆和媳婦都在懺悔不應該吃人家的東西,媳婦子把手伸出去想讓雷劈掉算了。在一聲雷下,媳婦子不但雙手未斷,而且兩個手上都戴上了金手鐲。從此,回族媳婦戴手鐲也成了孝順老人的象徵。現在有的回族婦女沒有金手鐲的,就戴銀手鐲或其他手鐲。
回族婦女喜歡戴耳環,除了裝飾以外,據說還能使人心明眼亮。回民當中有句順口溜說:“姑娘眼睛亮,耳環子掛兩旁。”這話確有道理。眼部穴位在耳垂中央,戴耳環可以刺激耳部眼睛的穴位。
回民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這個習俗也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傳來的,因為中國在漢朝以前沒有鳳仙花。漢武帝時,張騫聽說西方有一個條支國,後來甘英奉使西域,中國與阿拉伯之間才有了交通。從此以後,互相往來,鳳仙花也從西域傳到中國。
鳳仙花的阿拉伯名為“海納“。周密的《癸辛雜識》對此有詳細的記載:“鳳仙花,紅者,用葉搗碎,入明礬少許在內,先洗淨指甲,然後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纏定過夜。初染,色淡,連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滌不去,可經旬,直至遲甲,方漸去之。或雲此亦守宮之法,非也。今回回婦女多喜此。”
回族形成後,仍襲祖先的習俗,代代相傳,時至今日,寧夏、甘肅、青海、陝西等地的回族婦女多用鳳仙花染指甲,以示美觀。
如今,隨著對外開放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城鄉回民的服飾較之新中國成立前和新中國成立後的五六十年代有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居住在城鎮裡的中青年男女職工,緊跟時代潮流,穿戴打扮豐富多樣。回族男子的衣服由單一的白汗衫、青坎肩、便裝、中山裝向西裝、夾克衫等款式新穎的方向發展。城市裡的一些回民打扮,已很難從服飾上辨清他們的族屬了。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更是千姿百態,色調多樣,款式新穎,有些婦女還剪髮、燙髮。198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30周年時,有關單位組織了一場回族男女時裝表演,展示了新形勢下的回族服裝特色,既有民族特點,又有時代氣息,受到廣大回族人民的好評。
三 回族服飾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服飾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的服飾具有多重作用。一是保護身體。這是人類生產、生活和生存的客觀的必然需要。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不同的服飾,夏天穿單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東北和西北地區的回族人為了防寒還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婦女為了防風沙還戴蓋頭、搭圍巾等等。二是裝飾的作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這是人類美化自身的內在要求。如男子穿襯衫、套青坎肩,女子點額、染指甲,在衣服上繡花,都有裝飾的因素。三是具有宗教的作用。有些回族穆斯林為了參加一些宗教活動或受宗教的影響,頭纏戴斯達爾、穿準白、穿麥賽襪子,婦女搭蓋頭,除了保護身體和裝飾外,還有宗教的因素,構成了回族服飾的多重民俗性格。
 第二,回族服飾中,頭飾是最典型、最富有特點的。如回民從過去到現在,男子的白帽、戴斯達爾和婦女的蓋頭等傳統範圍是最廣泛的,無論是在江南水鄉,還是在北方的黃土地、黑土地上,凡是回族聚居的地方,頭飾的習俗是很明顯的。這一習俗與中國漢族的服飾習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漢族服飾習俗中,衣服的傳統範圍最廣,特點最明顯,而頭飾習俗次之,甚至可有可無。由於回族重視頭飾習俗,其帽子、蓋頭、戴斯達爾等選料頗講究,注意乾淨、整齊。
第三,回族服飾講究整齊、美觀、簡樸舒適、乾淨衛生,不穿妖艷華貴的衣服,特別是男子不衣艷色,不著異冠;愛美但不以為奇,“淡妝濃抹總相宜”。在衣、冠顏色上以白、綠、黑色為主。這種特點與回族的來源和宗教有一定的聯繫。
伊斯蘭教崇尚黑、白、綠三色,中國史書上有“白衣大食”、“黑衣大食”和“綠衣大食”之稱,“大食”是古代波斯人對阿拉伯人的稱謂的漢語音譯。至今世界各國穆斯林仍崇尚黑、白、綠三色。
我國回族視白色為最潔淨、最喜悅和最清白的色。伊斯蘭教創立後,穆罕默德曾對教民說:“你們穿白色衣服,它是你們最好的衣服。”在現實生活的實踐中,回民體會到在炎熱的夏天,穿白色可以反射熱量等,因此,戴白帽、穿白衣已成為回族服飾習俗的特點之一。
回族還喜歡穿綠色和黑色服裝。回族穆斯林認為綠色是神聖的顏色,穆斯林到沙烏地阿拉伯的麥加朝聖,一般都打綠旗。阿拉伯國家製做的供穆斯林祈禱用的地毯,底色一般都是綠色。我國回族舉行阿訇“穿衣”儀式時,阿訇一般都戴綠色帽,穿綠準白(抱子)。回族年輕婦女還戴綠蓋頭,穿綠褲子等。回族還喜歡穿青坎肩,戴黑蓋頭,穿黑袍子等,給人以想像和純淨的心情。
第四,回族戴戒指的習俗,一是受到阿拉伯國家風俗和伊斯蘭教的影響。在阿拉伯國家,穆斯林女子訂婚時,一般都要視其男方的經濟條件,要適當的金銀首飾作為聘禮。伊斯蘭教允許婦女戴金飾這個習俗至今在一些穆斯林國家還沿襲著。筆者1988年在土耳訪問時了解到,現在他們給女子訂婚時,一般要一百克左右的金銀首飾。二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來中國經商的穆斯林善於經營珠寶和金銀首飾,經濟條件也好,所以,他們的妻子、女兒都佩戴首飾。這一點早在宋代就有記載。三是受到中國漢族的影響,在中國漢族戴戒指的歷史有兩千多年,早在商代就有人戴指環。以上這些因素對回族佩戴金銀首飾都起了直接和間接影響。
第五,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回族的服飾受漢族服飾文化的影響較大,除回族的頭飾和宗教人員、老年穆斯林的服飾外,聚居區的中青年回族和散居在城鎮的回族服飾特點不濃。西裝革履、中山裝、列寧裝、夾克衫、滑雪衫以及各種時裝均已成為回族的日常服裝,手錶已成為日常用具,居住在城鎮的回族中青年婦女大都剪髮、著高跟鞋,已形成風氣,這些都是回族服飾發展演變的特點。

第八章 回族的居住習俗

回族的居住習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它與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發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也與回族的信仰習俗、飲食習俗等有一定聯繫。
一 回族居住區域及分布傳承
回回民族的居住習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紀中葉。那時,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過海陸兩條主要道路(史稱“香料之路”和“絲綢之路”)來中國經商的較多。一些從海道而來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的通商港埠進行貿易,他們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濱口岸。唐時,這些回族先民主要僑居在當時中國貿易最興旺的廣州和揚州。從陸路來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長安的“西市”和“東市”。這些穆斯林商人不論是留居廣州、揚州的,還是留居長安的,他們來中國後,有許多人買田地,修房屋,就地與漢族姑娘成親,安家落戶。據《資治通鑑·唐紀四八》貞元三年條記載,玄宗天寶年間(742年--756年)以來,這些“胡客”“留居長安者四五十餘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居不欲歸”。宋時,通商貿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礎上繼續發展,來華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較唐代更多。他們主要聚居在廣州、泉州、杭州。政府為此還專門給他們在江河邊上劃撥留居區域,出現了不少“回回冢”等。由於這些回回先民的經濟基礎好,居住條件在當時來說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結構、造型、設施相當可觀。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層樓傑觀,晃蕩綿亘,不能悉舉”。唐宋時,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區和禮拜寺。每一聚居區的“蕃客”所在地都稱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幾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幾百人至上千人。隨著“蕃客”和“蕃坊”數的逐步增加,唐宋時,政府為了加強社會秩序的組織管理,要求每一個蕃坊的穆斯林推薦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長”,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來中國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經商而來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開始,成吉思汗幾次西征,大批的中亞、西亞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隨軍遷徙到中國。有軍人、工匠、學者等等。軍士都被元編入“探馬赤軍”,參加滅宋的戰爭。這時的回回,他們已不再是僑民,而是作為主人翁,像中國當時的漢、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樣,可以長期定居;不再是限於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國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雜識續集》說的“今回回皆以中原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傳》說:“元時回回遍天下。”許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心碑》說:“我元始征西北各國,西域最先內附,故其……大賈擅水陸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專其膏腴。”由此看出當時回回主要聚居在繁華的城鎮和生意興隆的商業中心,以及交通沿線。如東南地區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蕪湖、南京、鎮江等地,這和當時廣州、泉州、福州、杭州、揚州以及內地的開封、洛陽、西安等地回族分布一樣,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線上。就一個地區來說,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區的交通沿線和城鎮。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漢、蒲圻、洪湖、沙市、寶昌、漢水等市縣,位於長江漢水沿路。江南名城嘉興有“回回街”。元代回族為了滿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築上出現了各具丰韻、豐富多彩的樣式。如“杭州薦橋側首,有高樓八間,俗謂八間樓,皆富貴回回新居”。
明代,由於“探馬赤軍”解體,服役、屯田、經商的回民皆已長期定居下來,在全國範圍內,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體。清代,封建統治者對回族人民採取“分而治之”的辦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遷趕分散到“窮鄉僻壤”,特別是西北地區,由於左宗棠殘酷鎮壓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與漢族雜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遙遠的深山溝壑里,多數被遷到“三邊一梢”(即山邊、灘邊、湖邊、渠梢)居住。在這種壓迫下,回族以伊斯蘭教為紐帶,以清真寺為中心,集中聚居、團結在清真寺周圍,成為相對獨立的小聚居區。但大的方面,縣與縣、省與省之間,卻構成了若斷若續、點線結合的居住區,使鄰近地區的鄉、縣、市、省之間能保持一定的聯繫。甘肅、寧夏兩省區,就是典型的點線結合居住區。如“寧夏至平涼千餘里,盡系回莊”。
 從全國範圍內來講,據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台灣省待補),回族共有八百六十餘萬人,每一個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寧夏、甘肅、河北、河南、青海、山東、雲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布特點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現在,全國有一個回族自治區,即寧夏回族自治區,兩個回族自治州(甘肅臨夏、新疆昌吉),六個回族自治縣(河北孟縣、大廠,青海門源、化隆,甘肅張家川,新疆焉耆),還有五個回族和其他民族聯合自治的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尋甸彝族回族自治縣、鹹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此外,還建立了四個縣級回族區(呼和浩特市回族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和一百四十多個回族鄉、鎮。每一個省、市、縣、鄉的回民,一般都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地方,往往在農村自成鄉、村、寨、營等,在城鎮自成街道、區、巷、弄、里等,如北京市宣武區牛街附近就是回族聚居區。北京郊區、縣有回族聚居村五十九個。吉林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吉林、扶餘、臨江、琿春等七個城鎮。黑龍江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伊春、鶴崗、佳木斯、牡丹江、阿城等市、縣。江蘇省回族主要分布在南京、鎮江、揚州等地,就南京來講,回族又主要分布在建鄴區、秦淮區。山東省回族從大的方面看主要聚居在德州、泰安、濟南、菏澤、聊城、曹縣、陵縣等,但就市、縣來講又聚居在一些鄉鎮,如淄博市金嶺鎮、曹縣侯家集鎮、青州市雲峽河、禹城縣十里望、濟陽縣辛集、店子、菏澤市馬垓等。西北各省回族這種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更為明顯,如陝西省回族除在西安市聚居外,鎮安縣的茅坪、程家等鄉、鎮為回族集中聚居區。上述居住區還形成了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點的居住名稱,有的是根據回族姓氏命名的地名。如馬家灣、納家戶、丁家塘、白家寨等等。有的小聚居區的地名,從元朝回民參加“探馬赤軍”屯戍就開始留傳下來。特別是現在全國各地回回營回回寨、屯等地名名稱就是受屯戍影響而流傳下來的,如今河南的回回寨、齊河縣的老寨子、陵縣的亞虎寨、柳福寨等。明代以後還有大量以“營”為地名的,如現在寧夏頭營、三營、七營;雲南玉溪的大營、西營、東營;山東省無棣縣的五營;陽信縣的六營、大營、小營;泰安縣的前營、後營;以及北京、開封、廣西等地的回回營等等,都是現在回族居住的地方。在吉林省還有一些回
回屯的地名,如紅石屯、寶山屯、山前槐屯、蜂蜜營屯、前央屯等。
西北各城鎮的回民,除少數在市區里以外,大多數居住在城關外,如寧夏首府銀川市的南關,青海省會西寧市的東關等;在一個縣(鎮)來說也是如此,如固原縣南關、預旺鎮南關均是回民。在回漢雜居的農村,回回往往緊靠在一起居住。
回族聚居區除了叫營、窪等以外,都有地名,且一個地方回族人口發展到百十口乃至上千口人都建有清真寺。由於受唐代遺留下來的“蕃坊”的影響,這些地方回民內部稱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如“本坊如何如何”、“坊上的事情怎么辦”、“某某坊昨天一個孩子‘無常’了”等等。
回族住宅類型及習俗表現
回回民族不僅在居住區域上有自己的特點,而且在住宅的造型、結構、設施及其他方面也有自己的習俗。
回族的住宅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根據山大溝深、丘陵縱橫的自然條件和地形特徵,修成窯洞居住。如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河南、河北等山區的回民,因本地林木少,經濟基礎薄弱,大多住這種窯洞。
修窯洞一般先在依山靠崖的地方剷出一個斷面,然後掘窯洞,回民叫這種窯為“崖窯”。有的斷面大,有的斷面小,小則能掘三孔窯,大則能掘五六孔窯。掘窯洞要有一定的技術,一般都由“窯匠”提鎬,小工挖土,最後由窯匠再修飾一遍,鑿成“人字”形的畫紋,最後用泥抹牆。窯洞的樣式為底方頂圓,大小視其土質而定,土質堅硬則窯洞可挖得大些,土質鬆軟沙化則要挖得小些。土質好的窯洞一般深為十二米左右,寬三至四米,高三米有餘。洞口多用土坯、石頭砌成,並鑲一門兩窗或三窗。回族窯洞一般中間一孔為主窯或叫客窯、大窯,邊上的一孔為火窯,供做飯和居住用。火窯一般都是進門後在左側或右側有炕並連著鍋台,中間有土坯砌的梯形高低牆。炕和鍋台同用一個大煙囪,炕角還有一個控制炕的溫度的洞,可以插一塊板子。梯形高低牆上一般可放一盞燈,給鍋台和炕照明。火窯頂垴還有個小窯,叫套窯,安放石磨或貯存土豆、蘿蔔糧食等。窯外上側喜歡挖一個高二米左右、深四米左右、寬二米左右的窯洞,回民俗稱“高窯子”或“高樓子”。高窯一般均為回族老人念經禮拜的地方。有的在斷面兩側挖兩孔小窯,作倉庫和牲畜圈。畜圈一般都有欄,廁所一般都在院外。為了安全,整個院子習慣用土牆圍住。
回族這種窯洞,結構簡單,堅固耐用,節省材料,經濟方便,施工簡單,冬暖夏涼。
第二種:根據地勢較平坦的川、壩、塬、台、平川的地形特徵和缺錢少木材的自然經濟條件,利用地面空間,用土坯和黃草泥壘窯洞,回民叫箍窯。箍窯技術性較強:首先要打好高一米四左右、寬七十厘米、長五米左右的窯墩子,類似拱形橋的橋墩,俗稱窯腿子。一般並排修兩孔箍窯需要三個墩子,修三孔箍窯要四個墩子,以此類推。其次,要打好胡基,打胡基要選好土的濕度和土質,土質為黑黏土和黃土最好。開始打時,要削一塊平整結實的舊石磨或石板、水泥板,準備好篩過的草木灰,待模子放在石板上後,要在石板的底部和模子的四周撒一把草木灰,然後再往模子裡填土,用腳踩實整成魚背形,最後用杵子夯實。回民當中有一則打胡基的順口溜:“三杴九杵子,二十四個腳底子。”說明打胡基的艱辛。有了窯墩和胡基就可以箍窯。箍窯有專門掌楦子的師傅。先把拱形窯楦子架在窯墩子上,然後一層土坯一層草芥稀泥。箍完後整個窯的形狀呈尖圓拱形,好似牛脊樑形。最後外抹一層黃土和麥草粗泥,涼乾後再抹層黃土和麥衣的細泥,使其光滑照人。
箍窯比較堅固,一般可住幾十年乃至百年,但住箍窯比住窯洞麻煩,每三五年需要在窯的外面抹層泥,否則,遇到連陰雨有下塌的危險。箍窯一般並排修三五孔,其外形獨特、美觀,採光較好,冬暖夏涼。
第三種:根據地形特點和經濟條件,建造上棟下宇的房屋。人類社會發展的水平越高,人們對居住條件的要求也就越高。有句俗語說:“回族有錢蓋房,漢族有錢存糧。”說明回族人民經濟富裕後首先改善居住條件。
回族蓋房,不看風水,只注意選擇地勢平坦、日光好、清潔和用水方便的地方。黃土高原的回民蓋房,多取陽山坡或僻風灣蓋房。房子的造型有土木結構平房、前後兩坡磚瓦房、前坡磚瓦房、二層樓房等。北方多住土木結構和磚木結構平房;南方和一些雨水較多的陰濕地區多住前坡磚瓦房和前後兩坡磚瓦房、樓房等。回民蓋房動工之日,一般都選擇主麻等吉祥的日子,有的還要乾“爾埋里”,然後才動工。土木結構的平房和磚瓦房,一般都在打好地基的基礎上,砌牆立柱,在牆裡面要豎木立柱,回族俗稱土柱、後聯柱支梁,樑上接檀,順檀搭椽再鋪葦笆或席,最後墊麥草塗泥。在支梁之日,回民講究請阿匐用紅紙寫一段《古蘭經》貼在大樑上,直到房子蓋成也不輕易去掉,以求吉祥。回民這種土坯式房屋一般都能與木構架緊密結合,逐步成為構架式與土坯式的複合類型,再由土坯式逐步發展為磚瓦式,即房子由土坯草泥牆轉為磚和石灰石式混凝土牆,房頂由茅草頂轉為瓦頂。現在回民的房子樣式很多,有虎包頭式,有小高樓式,有普通平房等等。房子一般喜歡和習慣向陽背陰,房子不講究單數、雙數,根據經濟條件,量力而行,有蓋兩間的,有蓋三四間的,也有蓋五六間和七八間的。回民當中的一些教主和阿匐有的還蓋十幾間,甚至幾十間的。回民好勝心強,蓋房不蓋則已,要蓋則比較講究,要一松到底的木料,即松柱、松梁、松檀、松椽,連門窗也是松木的。這種松木房子很少糊頂棚。房子不論是三四間,還是六七間,中間兩間一般為客房,也叫大房。其餘都是單間的,按輩分居住。甘肅、青海的有些回民房屋一般中間蓋兩間客房,兩邊蓋兩間小耳房,左側和右側蓋廚房、倉庫等。北方回民都喜歡住套屋:由兩個單間套在一起,用一門兩窗或兩間客房套一間臥室。寧夏的回民住房一般都分正房、套房、廚房、倉庫、煤房以及雞舍和牲畜房等。有的家中有老人和宗教人員,還專門設有禮拜房。按輩分和已婚狀況分房住宿。男孩十二歲、女孩九歲以上都分開居住。西北等地的回民還習慣蓋高房子,即除了蓋四五間平房外,再蓋一間或兩間二層小樓子,俗稱小高樓或高房子。這種高房子多數是為家庭老人禮拜用的,以防小孩及他人打擾。
回族的房子講究工藝和裝潢,頗具民族特色。如寧夏同心縣的有些回民蓋小高樓式的房子,門窗全是拱形,大門樓採用綠色的大圓頂式,顯得肅穆典雅,格外別致。大門兩側有用阿文寫的描聯。寧夏吳忠、同心、三營,甘肅臨夏、張家川等地的回民,特別是臨夏的回民房子的檐頭、檀榫、磚牆、門窗、廊前等處搞木雕或磚雕。用聰明的智慧刻牡丹、葡萄等各種花卉圖案,抽象多變的幾何形以及卷草式的植物紋樣和吉祥如意的圖案,古樸典雅,別具風格,在全國也頗有名氣。有的回民還在大門口做一照壁,照壁用石灰石或水泥裝飾,繪上秀麗的自然景色和各式圖畫。過去一些回族宗教頭面人物的住宅更具伊斯蘭特色和民族特色,從房子的結構、類型、造型、工藝、裝潢、布局、使用均可看出。如寧夏哲赫忍耶派過去的金積堡洪樂府、西吉灘住宅,規模都比較大。洪樂府住宅分有十五個院落,有教主居住的“爺爺院”,有放經典和熱依斯居住的“熱依斯院”,有接待遠方賓客的“客房院”,有禮拜和乾爾埋力的“亭子院”,有洗大小淨的“水房院”,還有宰牲的“宰牲院”等等。每一個院的裝潢都有其特點。
與其他少數民族雜居的回民,他們的居住習俗,既有本民族的特色,又受其他民族的影響。如居住在雲南傣族中的回民,其居住習俗為傣族、回族特色兼而有之。如這裡的回民也住傣族人住的竹樓草房,但居住習俗不像傣族那樣樓上住人,樓下圈牲畜,樓上一分為二,火塘在外間,裡間全家人住,老人、兒子、媳婦以蚊帳相隔。回族的居住習俗像內地的,中間有堂屋,兩邊有宿舍,老人、婦女以及孩子分別居住,牛圈在外面。
新中國成立前,回族人民住窯洞、箍窯的較多,住房的少,且住房比較簡陋,有不少回民住著茅屋。有句俗語說:“回回的房沒有梁。”新中國成立後,回民的居住條件有了改善,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回族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居住條件大大改善,有不少人住上了新房,有的還蓋起了樓房。昔日的窯洞、箍窯、茅屋有一部分已經或正在被發展中的回族人民用現代建築技術建造的新房屋逐步取代。
回民在住家上歷來愛美,素以清潔、文明著稱。無論是南方還是北方,城市還是農村,你只要到回民家,就會感到回民在住宅的設計、陳設、布局、裝飾以及生活的點綴等方面,富有獨特的回回民族特點。特別是回族人喜歡種花弄草,庭院裡喜栽各種樹木和花草,不少地方的回民還有養盆花的傳統習慣,窗台上、院子裡到處擺放著千姿百態、爭奇鬥妍的盆花。在新疆焉耆回族自治縣,家家戶戶院子裡種花、養花,一年四季都可看到盛開的鮮花,盛夏,初冬,更是萬紫千紅,陣陣馨香,令人陶醉。
回民除了種養玫瑰、月季、石榴、丁香等花外,北方回民特別喜歡養鳳仙花(阿拉伯語謂之:“海(草字頭下加納)”,俗稱指甲花;不只為了觀賞和美化環境,青年婦女還常常用它來染指甲。
回民的室內裝飾也別具特色。一般回民家庭西牆上都懸掛阿文中堂和具有伊斯蘭藝術特色的工藝制鏡以及克爾白掛圖等。掛曆一般都是伊斯蘭教曆和公曆對照的,圖案多為著名清真寺或天房、花草等,既便於查閱回族傳統節日和伊斯蘭教宗教節日,又能夠欣賞。
由於受阿拉伯地區風俗的影響,回族還喜愛薰香,一般家庭都備有香案和香爐,每當打掃完室內衛生後,都要燃上幾柱香,使室內空氣更加清新,給人以清爽舒適之感。
三  回族居住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居住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由於歷史的原因,回民與我國漢族人雜居共處,大分散在全國各地。但由於宗教信仰、生活習慣不同,在居住上又自覺地小集中在一起。這種特點,一方面便於開展宗教活動,因為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回族穆斯林經常要上寺禮拜,且認為集體在清真寺禮拜比個人在家禮拜意義更大,更受真主的喜愛;另外幾十戶乃至上百戶人家聚居在一起,可以自願聯合籌集資金建清真寺,送孩子到清真寺學習伊斯蘭教基本知識,還可由阿匐或教長處理本坊回民的婚喪嫁娶等日常事務等。
第二,由於回族特殊的生活習慣與共同的民族心理,不願意與養豬,吃豬肉、死肉、驢、狗、騾等肉的民族住得很近。即使在回民雜居的村寨和街道,回民一般都與回民相接連居住,不願意緊挨漢人居住,不願意嗅到豬肉味。在城市,回民一般也願與回民居住在一個院或一個單元。
第三,過去回民居住不太穩定。在統治階級的鎮壓、欺凌和驅趕下,為了謀生常常是聯戶逃到某地生產、生活,由於到一個新的地方人地兩生,便習慣與本民族的同胞住在一起,互相聯繫,緊密團結,以共同的思想感情,對付外欺。另外,回民“小集中”在一起,便於禮尚往來,以及通婚等。如新中國成立前經商、開礦到雲南傣族、藏族、白族地區的回民,他們便幾戶住在一起,以後逐步發展成為一個聚居區。路馬平的回民就有上七村、下八村。這種居住上的特點直到現在仍然存在。再如新中國成立後,臨夏赴拉薩的回民都住在一條街上,寧夏到烏魯木齊的回民幾乎住在同一巷內。
第四,回民由於長期與中國漢民雜居,其住室結構受漢民住室結構類型影響較大。遺留下來的阿拉伯風格已是鳳毛麟角,所見較少。現在回族所形成的住室結構和造型特點以及裝潢特點,是中國傳統建築體系與阿拉伯建築裝飾體系的混合,是混合文化的傳統,在這種混合文化傳統中,主體建築結構大都是中國漢族的傳統,包括窯洞在內,在裝飾方面有較鮮明的阿拉伯民間工藝和圖案。如回民住室的門和窗欞既有中阿融合的特點,又有典型的回族特點和漢族裝飾特點,室內陳設回族特點很鮮明。
第五,回民蓋房大家互相幫工,有的一家蓋房,全坊每戶來一人幫忙,或互相變工,一般一請就到,不付工錢,只管吃喝,非常團結,齊心協力。

第九章 回族的衛生習俗

在我國各民族中回族是以愛清潔、講衛生著稱的,也是世界上最講究清潔衛生的民族之一。回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獨具特色的衛生習俗。
一 回族的衛生設施及傳承
講衛生、愛清潔需要一定的物質條件,但不完全取決於條件。回族的基本衛生設施,如湯瓶、吊罐、沐浴堂等簡單、經濟,使用方便,深受回族民眾的歡迎。
(一)湯瓶
這是回族等穆斯林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傳統盥洗用品。有首回族花兒唱道:“紫銅、青銅、高麗銅,黃銅打下的湯瓶。吃喝不成都能行,沒把湯瓶是不行。”回民在日常生活中把湯瓶看得很重要。不論經濟條件如何,家家有把湯瓶。例如,回民燒開水不用鍋,而用湯瓶壺,因用鍋燒開水有腥味兒。平時洗手、洗臉不用臉盆用湯瓶。回民講究洗過的水只能往下流,而用臉盆洗臉往往是把洗過的髒水捧起來再洗,回民不習慣,也不喜歡。隨著社會的發展,居住在城市的回民洗臉洗手也用上了臉盆。但洗小淨時,無論城市或農村,都離不開湯瓶。有些回民家裡備有幾把湯瓶,有小孩洗手洗臉用的,有專供禮拜人用的。湯瓶的種類也越來越多,有銅湯瓶、搪瓷湯瓶、輕鐵湯瓶、塑膠湯瓶、砂泥湯瓶,還有鋁湯瓶和錫鐵湯瓶等等。
回民喜歡用湯瓶是因為湯瓶有蓋、有把、有流水的高翹壺嘴,盛水的主體部分一般呈鼓狀圓台形,不潔之物不易進去,既方便,又衛生。更主要的是回民用的湯瓶在回族民眾中有許多優美的傳說。如在《宛尕斯的故事》里說,湯瓶原名叫洗壺。相傳在唐朝時期,唐王有一天晚上夢見金殿的大梁正在倒塌,只見一個身穿綠袍、頭纏白布、肩搭一條白毛巾的深眼窩、高鼻樑、長鬍須的大漢,左手提一把湯瓶,右手向上一托,把大梁頂上去了。第二天,唐王召集文武大臣圓夢。徐茂公說:“這是西域回回,身穿綠袍、頭纏白布是他們禮拜的衣裳;毛巾、湯瓶是他們用來淨身的東西,唐朝江山要靠西域回回來保。”後來,唐王命徐茂公選了60個漢族小伙子,換了60個回回,由宛尕斯回回帶領來到長安。唐王親自出宮迎接,並以兄弟相稱。過了不久,唐王知道回回想回家了,就在當地給他們納了漢族妻子,並修建了幾座清真寺,還命手下工匠特製了一把精美的金壺賜給宛尕斯,叫他淨身用,這把金壺叫“唐瓶”。從此,宛尕斯和其他西域回回再也不想回家了。後來,回回家家都打了一把銅湯瓶。久而久之,民間就簡稱“湯瓶”了。
“湯”在中國古代漢語中的本意指“熱水”。所以,湯瓶逐步成了回民等穆斯林沐浴淨身用的水壺的專名了。現在全國各地清真寺的沐浴堂里都有湯瓶,一些回族聚居區經營的茶館、飯館、飲食服務行業門口以及回民家中都備有湯瓶,供洗手、洗臉和洗小淨用。有的還把湯瓶畫到飯館的門牌上,作為“清真”的標誌。
(二)吊罐
是回族民眾專門洗大淨(阿拉伯語稱烏蘇里)的沐浴用具,相傳,盛唐時期由波斯穆斯林商人傳人我國。現在回族清真寺里和回族穆斯林家裡一般都裝有“吊罐”。
吊罐以陶質、鐵質、鋁質為主,邊遠山區還有木質和銅質的。大小基本一樣,約盛一小鐵桶水。樣式為腹大口小,兩側有穿繩懸掛的耳環,底部有一個漏水孔,並附有一個木塞子。用時拔出塞子,水從漏孔流出。凡懸掛吊罐的地方,其地下修有一條通往室外的下水道,污水從此排出。下水道有的用一塊木板蓋著,木板中間鑽有一個小水眼,洗過的污水便從此眼流到下水道。有的下水道是用磚砌一個蓋子,還有的是用水泥板作蓋子。
吊罐一般均無蓋,不用時只將小木塞子插到漏水孔。
吊罐里的熱水,一般都是用奶瓶壺燒的,有時也用鐵鍋燒。用鍋燒水要把鍋用開水洗乾淨,燒水時不許蓋鍋蓋。這樣做主要是防止粘在鍋蓋上的飯菜等雜物濺進水裡。用吊罐沐浴,既簡單,又方便,適用於千家萬戶,且比盆浴乾淨、衛生、省水,有許多好處。
 (三)沐浴堂
回族俗稱水房子,是供回族民眾使用的公共衛生設施,一般有清真寺的地方都有沐浴堂。沐浴堂的房子有大有小,小的有三五間,大的有七八間。沐浴堂內有水井;有專門燒開水的大鐵鍋(不許做飯);有淨下(即洗小淨)的小隔間,每個小隔間都有一個南北方向的下水池;還有洗大淨用的沐浴間。每個沐浴間都有更衣的小木板或小木床、浴巾。除此之外,在整個沐浴室的地中間,用石頭或水泥砌成一個長方形的大污水池,池內有下水道。池子上面安置著一個特製的放湯瓶、搭毛巾、掛帽子的小木架,池子兩邊擺著較矮的長坐凳,沐浴的人可以坐在凳子上洗手、洗臉、洗腳等。沐浴堂內淨下的小隔間、沐浴間和污水池的污水都通過下水道排出寺院。清真寺的寺師傅專門管沐浴堂的燒水和清潔衛生等。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落實,回族地區的經濟有了很大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回族沐浴堂的設施也進一步得到改善,有些大一點的沐浴堂已用上了鍋爐、電燈、自來水、噴頭等先進設備,廣大回族民眾禮拜前或參加節日慶祝活動,或外出歸來和勞動工作之餘,都可以愉快地洗個大淨。
回族衛生習俗的表現
(一)沐浴
我國回族人民不僅非常重視沐浴,而且還有很多特殊的有趣的講究。《古蘭經》中講到:“信教的人們呀,當你們禮拜的時候,你們要洗臉,洗兩手至兩胳肘,摩頭,洗腳至踝骨。如果你們失去了大淨,就要洗全身。如果你們患病,或旅行,或從廁所來,或接觸了女人,而你們沒得到水,這時你們可以用淨土摸臉和手。”①現在不僅信教的回族民眾常洗大小淨,就是不信教的回族也洗大小淨,這已經形成了一種風俗習慣,它的益處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沐浴,不僅使人乾淨、衛生,同時還可以促進人體的新陳代謝,有利於身體的生長和發育,協調排除廢物,提高人體的免疫能力,還可以降壓、鎮咳,消除緊張勞動、工作之後的疲勞,振奮精神,是一種很好的調節精神的方法。
回族的沐浴,可分為大淨和小淨。“沐”即小淨,“浴”即大淨。
小淨,回民通常稱“阿卜代斯”(波斯語)。小淨的洗法有以下幾道程式:
--洗兩手至腕部;
--洗兩便,回族民眾叫“淨下”,淨下時,須蹲成南北方向,用右手拿湯瓶,左手洗之,從前到後,洗淨為止。淨下之後,再洗手和腕,洗時可打上肥皂洗得乾乾淨淨。過去回民不敢用肥皂,主要是怕肥皂裡面有死驢死馬以及豬的脂肪,現在有了清真肥皂,回民亦廣泛使用。
--漱口。用左手拿湯瓶倒水,右手掬水人口,仰面灌喉之後吐出,連續三次。有些回族漱口前用牙刷先刷牙,有的漱口時還刮刮舌頭。總之通過漱口、刮舌,使口腔內部清潔。
--嗆鼻。左手拿湯瓶倒水,右手掬水吸人鼻腔內再噴出,連續三次,以嗆淨鼻涕為宜。
--洗臉。即從前額髮際處至下頜,兩邊至雙耳,從上到下,連續三次。
--洗兩手至兩肘。右手拿湯瓶倒水,左手掬水先洗右手至肘,然後再用右手掬水洗左手至肘。
--抹頭、抹耳、抹頸。右手拿湯瓶倒水,左手掬水後再給右手倒一部分,然後兩手從前額髮際處抹到腦後,隨著將兩手心從頭兩旁抹至前額,再把兩大拇指放於耳外,兩食指放在耳內,從上向下抹,最後用兩手背從脖頸上抹下。
--洗腳至兩踝骨。先右後左,洗右腳時,從小拇指開始,依次洗到大拇指。洗左腳時,從大拇指開始,依次洗到小拇指,最後洗遍全足。洗完腳再把手沖一下,最後口含一點壺裡的剩餘水。
壞小淨的主要是大小便和下氣、嘔吐、出血昏迷、休克等等。在洗小淨的過程中,如不慎走了下氣,整個小淨還要從頭開始洗。
大淨,回族民眾通常稱之為務蘇里(阿拉伯語),大淨就是用清潔的水洗滌全身。大淨一般是在以下幾種情況後洗,如性交、泄精、夢遺、婦女來月經、分娩等。有的洗過大淨以後,雖然沒有出現以上情況,但如超過七天,須重新洗大淨,回族民眾稱作“換個新鮮水”。特別是回族出遠門旅行,參加婚禮、葬禮或過古爾邦節、開齋節、聖紀節等重要活動時,都必須洗大淨。大淨的洗法是,先按程式洗小淨,接著依次洗頭、洗兩耳、嗆鼻、洗臉、洗兩肘,然後用吊罐的水開始沖洗。沖洗從上至下分三截洗。第一,先洗肚臍以上,其順序是先洗右肩右臂,後洗左肩左臂,先前胸,後背心。第二,洗肚臍以下,膝蓋以上,先洗右臀後洗左臀。第三,膝蓋至足。這一截還是從右到左,先洗右小腿,後洗左小腿,先右腳,後左腳,洗右腳時,從小拇指開始,洗左腳時從大拇指開始。洗完腳要用乾淨毛巾擦全身,至此整個大淨就算結束。回族洗大小淨有一個特點,就是從上到下,從右到左,講究順序,不亂洗,以免洗淨的地方再濺上髒水。同時,回族在洗大淨時,要求各個部位,甚至一根毛也要洗到。如果在洗大淨過程中,因遺忘少洗了一個部位,那整個大淨則無效,還要從頭開始洗。因此,回族對沐浴非常認真,也很重視。回族民眾沐浴後,一個個面目清秀,容光煥發,身心愉快。回族經常堅持大淨,特別是用吊罐沐浴,科學衛生。
 (3)家庭衛生習俗。人一生中有一半以上的時間是在家庭住宅里度過的,其衛生條件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人的健康。回民在很早以前就有灑掃室堂庭院的習慣。一般來說,回民的門前屋後都修得整整齊齊,院子打掃得乾乾淨淨,院子裡的東西放得井井有條。筆者在西北和東南沿海調查中發現,有許多回民家庭院子裡的各樣農具、用具等,各有各的位置。糞成方、草成垛,井窖有蓋,雞羊有圈。
回族婦女更是講究衛生,屋子裡窗明几淨,門帘潔白,耀人眼目。桌子、板凳、爐台、鍋台以及家中的盆盆罐罐,大小物件錚亮錚亮,光可照人,從窖里提水的小水桶一般都掛在牆上,擔水用的大水桶不用時反扣在固定、乾淨的地方。碗、碟、勺等反扣在明亮的碗架上,筷子也插到筷籠子里。
回民在打掃完室內衛生以後,還點上一位衛生香,使人產生一種舒適感,有利於身心健康。
另外,回族男童12歲以前還要割包皮。已婚成年人更是講究性衛生,每次房事後都要洗大淨。婦女來月經,按照《古蘭經》的規定,不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後方可結合。
三 回族衛生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衛生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逐漸發展。回族的衛生習俗受到了阿拉伯國家的一些衛生習俗的影響,也受到了伊斯蘭教文化的影響,但在長期的發展中,逐漸形成了一整套本民族的衛生習慣,如湯瓶、吊罐等衛生設施,由少至多,直到整個回民家家廣泛使用。再如大、小淨,源於伊斯蘭教,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已遠遠超出了伊斯蘭教的範疇。不僅禮拜和參加宗教活動時洗,平時勞動歸來或身體髒了也洗。不僅信教的穆斯林洗,不信教或不參加禮拜等宗教活動的回族也經常洗。除了沐浴外,回族還特別講究飲食衛生、服飾衛生、環境衛生等等。回族的衛生習俗,充分反映了回族人民早在幾百年前就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
第二,講究衛生,有利於促進身體健康。回民由於養成了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一般來說,身體素質都比較好。有些年過七旬的回族老人還參加一些體力勞動,有的還跋山涉水,有的還騎上腳踏車捎上東西,走南闖北搞生意。回族老壽星比較多,這說明講究衛生是回族人長壽的主要原因之一。講究衛生可以使人身心健康。比如,回族人用淋浴洗大淨,這對身體非常有益。據科學測定,淋浴的噴頭是一個很好的陽離子發生器,在噴水時,空氣中產生大量陽離子,而這種陽離子是一種有益於人體的特殊的“維生素”。另外,回民不抽菸,不吃自死物,不吃動物的血等,這也是很有科學道理的,是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應當受到人們的稱讚。著名記者范長江同志在他的《中國西北角》中說:“他們(指回民)的身體堅強結實。因為宗教教條的訓練,他們養成了幾種非常有益的生活習慣,如早起,勤於沐浴,遵守時間,不吃死後的動物等,特別是不吃鴉片,關係於他們的體格方面非常重大。”
第三,回族人講究衛生是一種文明的標誌。文明既是對客觀世界的改進,也是對人類本身的改造。人與動物的一個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人不僅能夠適應環境,更重要的是能夠改造環境,使環境更適於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需要。回民講究飲食、服飾、居住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衛生習慣,正是人類改造世界的一部分,是一種文明的具體表現,也是一種進步的社會意識。因為,講不講衛生,衛生講得好不好,不僅僅是個習慣問題,而且還反映了一個民族的精神風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看到,一個人如果不講衛生,遮遮遏遏,窩窩囊囊,往往反映出這個人思想消極、頹廢。一個家庭如果不講究衛生,灰塵滿室,又髒又臭,雜亂無章,說明這個家庭不景氣,不振作。一個單位、一個民族也是如此。回族由於愛清潔,講衛生,用自己的雙手,不斷地創造整潔、舒適、衛生的環境,給人以精明能幹、奮發向上的感覺。現在我國回族人民在黨和政府的親切關懷下,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生產條件、生活條件都有了一定的改善。回族民眾在此基礎上,更加講究衛生,生活得很愉快。

第十章 回族的婚姻習俗

一 回族的婚姻觀及婚姻形式
回民的婚姻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習俗慣制,如對婚姻的認識和態度,選擇婚配的條件以及婚姻制度和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鮮明的民俗特點。
(一)回族的婚姻觀
包括回族對婚姻的認識、態度以及對結婚配偶選擇的要求和婚姻制度等。
回族認為,婚姻是構成家族、產生親族的基礎。成年男女因需要而結婚是“瓦直卜”(意為當然),為繁衍子孫而結婚是“遜奈”(即聖行)。因此,主張回族穆斯林男女都要結婚,反對終身不娶、不嫁的獨身主義。回族對婚姻的這一態度,主要是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明確規定:“你們中未婚的男女和你們的善良的奴婢,你們應當使他們互相配合。”“他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穆罕默德也說過:“有婚娶能力者應當結婚。”甚至認為誰不服從他的言行,就是違背他,“我是你們中最敬畏、最害怕真主的人,但我封齋、我開齋、我禮拜、我睡覺、我還娶妻。誰違背我的聖行,誰便不是我的教民。”
回族從形成至現在,始終反對禁慾,反對絕欲,反對終生獨身。無論是阿匐,還是一般穆斯林,一般都結婚成家。但也不是絕對的,也有不求婚配的現象。伊斯蘭教中的嘎得林耶門宦的教主或遷居拱北居住靜修的人,過去有終身不娶的教俗,其中有一條教規就是“戒色”,即割斷紅塵,不娶妻室。但這畢竟是極少數。
回族對婚姻條件看得很重,要求男女雙方必須都是穆斯林。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區,這種擇偶的基本條件至今仍在堅持,一般不與非穆斯林婚配。即使在穆斯林內部婚配,也有許多傳統的條件,一是看教門,即是否真正的信奉伊斯蘭教,是否言行一致;二是看根基,主要看所選擇配偶的家庭的家風,是否是正派人家;三是看貧富是否過於懸殊。
對於個別或極少數與非穆斯林婚配的,一般都要先商議條件,要求漢族或其他非穆斯林一方“進教”,即皈依伊斯蘭教,或願意接受並遵守回族的風俗習慣,才能正式確定婚姻關係,在結婚時,還要由阿匐主持舉行“進教”儀式。《古蘭經》中明確規定:“你們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婦女,直到他們信道……你們不要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以物配主的男人,直至他們信道。”
回族還嚴禁血親、近親之間結婚。特別是嚴格禁止同母、女、伯母、嬸母、姨母、乳母、岳母等長輩結婚,也不許同親妹妹、乳妹、侄女、甥女、兒媳以及有夫之婦結婚。回族這種文明進步的婚姻習俗受到了伊斯蘭教的影響。在伊斯蘭教創立前,阿拉伯人的血緣關係非常混亂,近親、血親結婚之現象普遍存在。伊斯蘭教創立後,這種現象才得到了禁止。《古蘭經》曾指出:“你們不要娶你們的父親娶過的婦女,但已往的不受懲罰。這確是一件醜事,確是一種可恨的行為,這種習俗真惡劣。真主嚴禁你們娶你們的母親、女兒、姐妹、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們所撫育的繼女……真主還嚴禁你們娶你們親生兒子的媳婦,和同時娶兩姐妹。”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注意社會道德風尚,注意人類進步,現在基本上沒有伊斯蘭教提出的那些血親和近親的婚姻關係。但在偏僻落後的山區,由於貧困原因所致,仍有個別兄亡弟納其嫂的情況。
回族的婚姻制度:新中國成立前,回族當中的一些官吏、富商、地主等,按照《古蘭經》的有關規定和“聖行”,有娶二、三、四個妻子的,但很少有超過四個妻子的,絕大多數回民還是娶一個妻子。
新中國成立後,回族與其他民族一樣,按照憲法規定,一律實行一夫一妻制。
回族還注意婚姻道德,認為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最不道德、最卑污的行為。《古蘭經》強調說:“你們不要接近私通,因為私通確是下流的事,這行徑真惡劣!”
回民對離婚比較慎重,一般不隨意離婚。有的夫婦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欲離婚時,回族當中的阿匐或有威望的老人儘量勸說,勸說後確實無效者允許離婚。離了婚的婦女或丈夫死後改嫁的,都要等待一段時間,這主要是看女方是否懷孕。有些夫婦離婚後,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想復婚時,須經德高望重的回族老人說和,在政府登記後,由阿匐念“尼卡哈”復婚。回民認為這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教的。
 (二)回族的婚姻形式
回族的婚姻形式,從古至今,主要有回回婚、教內婚、表親婚、交換婚、招養婚、回漢婚等類型。
回回婚,是回族婚姻中最主要、最基本的一種形式。相對回漢婚來講,它又是回族中最廣泛的婚姻形式。主要是指回回間相互通婚。
回回婚的最基本要求是,男女雙方必須都是穆斯林,不管是哪裡的回族,只要不是自己的血親和近親(包括伯叔所生的妹妹),不是和自己同乳的人,都可以結婚。但男女雙方必須同意,而且有兩個以上的證婚人,聽到男女雙方表示同意的話才行。
教內婚,這是舊時由回回婚中分出來的一種,是清代伊斯蘭教的幾大門宦形成以後出現的。伊斯蘭教幾大門宦形成後,由於各教派在履行伊斯蘭教功課方面,有不同的認識和理解,產生了教派之間的矛盾,使回族的通婚範圍越來越窄。一般來講,過去伊斯蘭教的虎伏耶、尕德林耶、哲赫忍耶等門宦的回民不與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甘肅等地的賽來非耶派的回民也不與伊黑瓦尼派的回民通婚。即使有少數通婚的,在舉行婚禮時,雙方的阿旬或教民有時常常為一些細小的枝節問題,發生爭執,不歡而散,這對回族婚姻和回回民族內部的團結都帶來了不利的影響。現在這種婚姻形式已越來越少。
表親婚,在回族婚姻當中占有一定地位,通常稱姑表親或姑舅親。一般都是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間互相結婚。回族認為這種婚姻是親上加親,是有牢靠基礎的婚姻,且彩禮、訂婚、結婚都可視經濟條件而定,親戚中好說話,所以這種婚姻過去在回族當中比較普遍。實際這是一種血緣、亞血緣婚的一種落後習俗,對子女的健康和本民族人口素質都有很大影響和危害。據調查,寧夏的涇源縣、西吉縣都是回民聚居的縣,由於近親結婚的多,他們生育的子女,多數都有先天性遺傳病症,如痴呆、弱智、傻瓜以及聾、啞、跛等生理缺陷,孩子的成活率也比較低。這一切給本人帶來了痛苦,給家庭帶來了煩惱,給社會帶來了負擔。我國現行婚姻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現在回民雖然也認識到了“姑表”、“姨表”間結婚的危害,也知道婚姻法不允許,但還沒有完全禁止,看來還有一段認識過程。
交換婚,回族也叫換頭親。這種婚姻多在姑表、姨表當中進行,且一般在一代人中交換。如姑的兒子娶舅家的女兒為兒媳,舅的兒子娶姑家的女兒為兒媳,平等交換,互不送彩禮和財物等,只是適當買些衣服和日常生活用品。這種婚姻現在已經很少,只在家庭都比較困難的邊遠山區尚存在。
招養婚,回族也叫招女婿。這種婚姻多表現在女方家父母沒有男孩,需招一個兄弟較多的男孩子或孤兒到女方家為女婿,養老送終、接代傳種、繼承遺產等。招女婿,一切婚姻費用均由女方家負擔,婚禮在女方家舉行。
過去回族當中也有童養婚,就是抱養別人的幼女撫養長大,與自己的兒子成婚。童養婚一般都是家庭經濟富裕的收養家庭貧寒的孩子。童養媳被收養後,往往受到歧視,並擔負繁重的勞動。
回漢婚,即回族與漢族間通婚,這在回族婚姻習俗中占據一席之地。回族與漢族通婚的習俗,在民間早就有回爹漢媽的傳說,反映了歷史上回漢通婚的情況。如《回回原來》里說,唐王命徐茂公用60個唐朝小伙換回了60個回回,為了使他們安心,保唐朝江山,設大會給回回納夫人,後來回回定居了下來。新疆的《回漢自古是親戚》、寧夏的《靈州回回的傳說》等都講述到回漢通婚的情況。從這些民間傳說和史料看,早在唐代初期,隨著唐王朝與大食國的往來,回族的男先民們隻身來中國經商,與漢族女子通婚。唐中葉以後,越來越多的回族先民與漢族女子結婚,且長期定居,繁衍後代。《資治通鑑·唐紀》中有這樣的記載:“貞觀二年三月十六日諸番使人,所娶得漢女為妾者,並不得將還番。”由於回族先民在中國居住,時間長了,難免受到中國的影響,娶妻安家。到了宋代,這種回漢通婚的現象仍然存在。《萍洲可談》中記:“元佑間,廣州蕃坊劉姓人娶宗女,官至左班殿直。劉死,宗女無子,其家爭分財產,遣人撾登聞鼓,朝廷方悟宗女嫁夷部。因禁止三代,須一代有官乃得娶宗女。”這時,回族的婚姻由娶一般漢女到娶宗女為妻。
元代,來中國的中亞。西亞的穆斯林更多,“開始與中國人通婚,他們的人口增長很快……”
元末明初,回族內部通婚已開始或正在形成,但明代統治階級下詔不許回回互相嫁娶:凡蒙古、色國人,須與中國人婚姻,不許本類自相嫁娶。由此,逼迫回漢通婚。越強迫回族越不願意,逆反心裡越強,最後勢必造成對立情緒。到了清代,一方面統治階級對回族懷有偏見,極端仇視回族人民,致使回漢族之間矛盾重重;另一方面回族內部力量壯大,民族內部自相通婚,所以這個時期回族堅決反對回漢通婚,甚至把這種情況上升到一定高度來看待。如認為誰與漢族通婚,誰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回族穆斯林等。但是,任何事物總是發展、變化的,不是絕對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經過多年的歷史發展,雖然回族內部大都自相嫁娶,但在城市一些回漢雜居的地方,因回族內部通婚選擇餘地小,所以回漢通婚情況又多了起來。如四川、廣西、桂林、江蘇、常州、廣州、上海、北京等地自願與外族、特別是與漢族通婚的不少。從目前的情況看,回漢通婚主要是以回男娶漢女多,回女嫁漢男雖然有,但是很少,無論是回男娶漢女,還是回女嫁漢男,一般都要“進教”或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現在城市裡的漢族男女青年大都有文化,很少“進教”,但一般都尊重對方的風俗習慣。無論回男娶漢女或回女嫁漢男,《憲法》、《婚姻法》都給予了保護:“男女婚姻自主。”“回族同其他民族的男女自願結婚,任何人不得干涉。”
二 回族的婚禮程式及習俗表現
婚禮,是回族人民一生中的一個大禮。回族老人常常把給兒子舉行婚禮、完婚叫“卸擔兒”,認為這是“終身大事”,是老人的責任。回族對婚禮特別重視和講究,但由於回民分布在全國各地,回族婚禮形式多種多樣。據史書記載,回族的婚姻習俗大都是按照教規來辦的。如娶妻,要經過請媒人提親,送禮,寫婚書,擇吉日成婚等程式。據《固原州志》說,過去固原地區議婚,“先請媒妁通姓,惟不辟同姓,議妥納茶果”等,之後還要“擇日送衣料”等。婚期到了以後,“婚妁至女家接婚,送羊、麥、清油等”。新婚之夜,還要請阿匐念《古蘭經》,第二天早晨,新婚夫婦要洗大淨。《綏遠歸綏縣誌》載:“回俗須媒妁三人,掌教一人,方能議婚,男女主婚人如同意,握手為信,不立婚約,不親迎,無鼓樂。新婦下轎,由其兄弟抱入洞房。不見親友,待阿匐來為之誦經贊聖。及夕,新郎詢問新婦以八句原根,能答,始行成禮。”《黑龍江志》還載:“新婦入洞房,坐炕上面牆,謂之坐福,傍晚,男女集新房,陪新夫婦食長壽麵。翌晨,仍宴親友,新婦依次拜謁,親友尊長,皆有賜予,錢物不一”。臨夏的回民一是請媒,二是定茶,三是納聘禮,四是迎娶。無論是從史書記載,還是從現實的調查看,回族的婚禮習俗,各地大同小異,概括起來經過以下幾道主要程式:請媒人提親,看人看家道,說色倆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親),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鬧洞房,擺針線,回門等。
(一)提親
回族當中有句俗話:“一家女兒百家奔。”當回族姑娘長到十六七時,就有人上門提親。提親一般都是男方家通過各種途徑看準女方家的姑娘後,請媒人去提親。回民請媒人一般要兩個以上,一個代表男方家的媒人,一個代表女方家的媒人。男方家的媒人提親時,要帶上茶、糖等四色禮,並通報男方家的姓名、家庭經濟狀況和教派等情況,有的還詳細介紹男方家小伙子的相貌、性格、文化程度、手藝等,女方家長聽後覺得大體合適,便給男方家媒人給話。女方家也請媒人到男方家看家道,並由男女雙方媒人安排姑娘、小伙子在集市或親戚朋友家見面,看男女雙方相互能否看上相貌人品。見面後如無反對意見,男方家父母或其他人帶上四色禮,小伙子還要帶上見面錢,在媒人的陪同安排下正式見面。姑娘一般由姑媽或嫂嫂領著當面看女婿,媒人此時問小伙子和姑娘同意不同意。小伙子此時給姑娘見面錢,一般同意就接收,不同意則不接收。有些地方姑娘收了小伙子的見面錢後還給小伙子回贈小禮品。過去回族女子怕羞,不敢在客人或父母面前說婚姻事,不敢張口說同意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或媒人就觀察表情,如果低頭微笑,就說明同意;如果沉臉、哭泣或發脾氣,則說明不同意,就不強迫,但也有不少父母包辦的婚姻。
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現在有些青年男女互相早已認識,彼此也了解,互有愛慕之心,但還要請媒人給雙方家庭說明情況,走個過場,否則會受到諷刺。回民擇偶不“合八字”。
不管是自由戀愛的,還是經人介紹的,只要雙方表示同意,則要儘快準備“定茶”。
(二)定茶
有些地方的回族也叫“說色倆目”或“道喜”。定茶一般要選擇主麻日(星期五),男方家要準備回民喜歡喝的花茶、綠茶、陝青茶、龍井、毛尖等各種高中檔茶葉,還要準備一些紅糖、白糖、桂圓肉、核桃仁、葡萄乾、紅棗、花生米、芝麻等等,然後分別包成一斤重的小包,每個小包上放一條紅紙,表示是喜慶的事。另外,還給未婚妻送二至三套合體、漂亮的衣服,由男方父母和未婚夫一起送去。女方家要宰雞、宰羊,以糖茶、宴席熱情款待。吃完宴席,雙方當著眾親戚朋友的面,互道“色倆目”,表示這門婚姻大事已經定下和許諾,今後一般不再變更和許配他人。女方家在送客人時,還要給男方家以適當的回贈禮,表示意志堅定,決不反悔。
(三)插花
回族也叫“定親”,有的地方還叫“提盒子”,也叫納聘禮,意思是為姑娘插朵美麗的花。
插花一般是在女方喝了“定親茶”以後,媒人根據女方的需要,由男方納合理的聘金,回民叫“麥哈爾”,並適當購置一些化妝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四季服裝或布匹材料、手錶、腳踏車、錄音機等等,以及送相當的裝飾品,如手鐲、戒指、耳環等,還要準備一隻羊、一百斤大米和若干糖、茶等。如果不贈送聘禮,則婚姻無效。這些東西一般由女方或男方長輩或同輩婦女去陪同購買。
插花一般都定在主麻日,男方由一位阿匐等帶領,父母和嫂子或奶奶、嬸子跟隨。女方家也有一位阿匐或回族老人在家迎客,接盒子接聘禮。女方家還要炸油香、宰羊、過“爾麥里”。“爾麥里”,即由男女雙方請的阿旬或懂得伊斯蘭教義的人,誦讀《古蘭經》有關章節,其餘人聆聽。“爾麥里”過後,兩家人和親戚一起赴宴,這時相互寒暄,講婚配和攀親的重要意義。最後由雙方商量結婚的大致日期,以便做好準備。
插花這天,有些地方的回民由嫂子或奶奶故意將一對青年男女安排在一起吃飯、幹活兒,增進了解,加深感情。
送聘金沒有規定,一般是根據男方的經濟條件量力而行,不強迫。通常情況下,不得少於一兩純銀,但無論多少都要履行這一習俗。回民認為,贈送聘金,一方面是為了防止男子對婚姻大事不嚴肅,朝三暮四,隨意離婚,從經濟上有所牽制;另一方面也是保障女子生活的一項措施。長期以來,在回族當中形成了男子如果無理提出離婚或中斷婚姻關係,男方所贈的聘禮和東西不能索回。
但有些地方的回民,由於受中國封建社會買賣婚姻的影響,所索聘禮越來越多,數額越來越大,給家庭貧窮者的生活帶來一定的困難。
(四)娶親
回族青年男女結婚不看黃道吉日,一般都是以伊斯蘭教的主麻日或主麻日的前日以及陰曆雙日為佳期。在結婚的前一兩天,由男方帶一隻羊、一百斤大米和半斤重的大饅頭、油香若干個,送到女方家去,這叫催裝禮,意為請女方家老小放心,保證姑娘過門後,好光陰賽蜜糖。女方家接受催裝禮後要儘快做準備。結婚當天上午,如女方家住得較遠,接親車要早點出發,主要是怕與懷孕的婦女相見,要圖吉利。寧夏徑源等回族聚居區在娶親這天,男方家還要請一位結婚不久的新媳婦去接親,臨去時還要帶些核桃之類的東西,到女方家後先把核桃之類的東西撒到院子裡,乘人不注意時趕忙到客屋吃飯;之後,陪同新娘上車。女方家一般在結婚頭一天要設宴款待親戚朋友和鄰里鄉親。來的人一般都要給新娘送衣服、襪子、鞋、毛巾被、布料和錢,回民管它叫“填箱”。結婚這天上午,姑娘要洗大淨,這叫“離娘水”。要絞臉,用交叉的線絞掉臉上的汗毛。梳妝完之後,要穿上紅色的棉襖,即使是炎熱的夏天也要穿上,這叫“厚道”,主要是講究吉慶,如果穿得太薄,則認為是“薄情寡意”,頭上要搭上一塊紅綢子或紅紗頭巾,將新娘的面孔蓋得嚴嚴實實。然後從近鄰和親友中請幾位上有老、下有小、夫妻和睦、兒女雙全的人去送親,回民也叫吃“宴席”。在送親途中,若遇其他娶親人馬,新娘子要互相交換腰帶,以防“沖喜”。
 接親車快到男方家大門口時,新郎要由姐夫帶上跑步迎上去,圍著接親車轉一圈,故意碰一下車,這叫“撞親”。到大門口時,恭賀新喜的人要自動排成兩行,迎接新娘和送親的賓客,並向來賓道“色倆目”問好。然後將賓客安排到客屋先喝茶、入席。男方家還要從新房門口到大門口,鋪上紅氈或毛毯子,沒有條件的,新娘的哥哥或舅舅要抱著新娘走進洞房。無論如何,新娘的鞋是不能沾土的。同時,將新娘的陪嫁物和箱子也抬進院裡的桌子上,待男方家給了開箱錢或搭門帘錢後,女方家陪新娘的嫂子或新郎才揭新娘頭上的“搭婦巾”。
(五)念“尼卡哈”及其他
當新娘子入了洞房,送親客人進屋後,主人一方面安排接待客人,一方面請阿匐給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在堂屋正中設一張方桌,上方坐阿匐,左右坐證婚人和父母親,地下鋪上毯子,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面,聆聽阿匐的教誨,阿匐宣讀《古蘭經》有關片斷,再用漢語作一番解釋,其大意是:結婚是成人的標誌,是夫婦做人的開始,從此做人應盡種種責任;要嚴守教律,孝敬父母,待人謙虛,主持家務,奉公守法,上進求學等。然後阿匐面對證婚人問新郎:“你願娶她為妻嗎?”新郎如願意則應馬上表態。再問新娘:“你願意嫁給他嗎?”新娘如表示願意,阿訇就宣布,從今天起,你們二位正式結為夫妻,並告新郎新娘互敬互愛,白頭到老。證婚儀式結束後,新郎、新娘準備入洞房時,教長或家長將早已準備好的果子、糖、棗子、核桃、花生向新郎、新娘身上撒去,意為感謝真主賜給的良緣,祝新郎、新娘長生到老,早生貴子。有些地方新人入洞房時,將喜棗、喜糖等撒向圍觀的民眾,以表示喜慶的施捨,眾人皆從地上搶著揀,回民把撒喜也叫撒金豆。
這種撒喜的習俗早在元末明初就已盛行。據《清源全氏族譜》“麗史”篇載,“西域回回(口加兀)吶,選民間女子入其室,為金豆撒樓下,命女子攫取以為戲笑”。可見過去有些富商是用真正的豆粒黃金來撒喜,後來勞動人民因沒有黃金,就用自己喜愛的棗子、糖、花生、核桃等來代替。
撒喜以後,開始耍新郎,不能讓他隨便進洞房,新郎一般要請姐夫等人保駕或掩護,準備衝進洞房。如不慎被恭喜的人擋住了,要將鍋底黑粉、墨汁等往新郎面上抹,直到抹成“黑包公”時才放進洞房。有些地方不耍新郎耍公婆。當新娘入洞房後,眾鄉親把公婆簇擁到院子裡,耳朵上掛兩串紅辣椒,頭上戴上破草帽,脖子裡掛一個銅鐘,反穿皮襖,倒騎毛驢,在眾人的逼迫下,讓公婆騎上毛驢轉圈圈,逗笑話。回族民眾認為,結婚三天沒大小,不耍不熱鬧。山東泰安和曹縣的回民婚禮習俗也很有趣,新娘子在媒人帶領下,和婆家所有的親戚見面,新郎拿著墨碗隨從,新娘見一位親戚,用毛筆在他臉上畫一下,誰的臉上畫得最多,誰就最受新娘尊敬。
有些地方當天晚上的晚飯由新娘做長面,以示茶飯水平。吃過晚飯,開始鬧洞房,大家民主推薦一位能說會道、幽默風趣的人當司儀,出點子,串節目,新郎、新娘在威逼和笑聲中表演夫妻共啃一塊糖、說繞口令等各種節目。
鬧房結束後,新郎、新娘要交換禮品。新郎要給新娘送一個裝著20元或50元錢的小紅包,新娘給新郎送一個紅布蛋蛋或“針扎子”,表示恩愛夫妻、同甘共苦、永不分離。新郎還要問新娘是否懂得伊斯蘭教的最基本教義,如答上,才能度蜜月,答不上新郎表示再教授,新娘要樂於接受才行。
第二天拂曉,新郎的嫂子要將熱水和湯瓶放在新郎、新娘的屋門口,新娘、新郎都淋浴。吃罷早飯後,新郎的奶奶和其他人,要領著新娘認婆家大小。有的地方新娘三天不出門,到第四天才開始認大小。認長輩時,新娘要長長叫一聲,長輩要響亮地答應一聲,然後要略表心意,給新娘見面禮物或錢,以示紀念。
(六)錶針線
回民也叫擺針線,一般都在結婚的當天下午或第二天上午舉行。
擺針線,過去是為了看新娘子的針線活做得如何,將她未過門時給公婆做的鞋、丈夫的衣服、繡花枕套、荷包等—一展示出來讓眾人欣賞。同時,選一個才思敏捷、能說會道的人即興編詞演說,誇耀稱讚和渲染,向眾人們介紹新娘是個心靈手巧、精明能幹的人。現在擺針線,主要是眾人看看娘家給新媳婦陪嫁了什麼東西,男方家給新婚夫婦購置了什麼家具、電器以及生活用品。當擺針線儀式準備好時,男方家選請一位說客,讚揚女方家買的東西又多又好,心實禮厚。如寧夏同心縣預旺鄉回族楊四虎在錶針線時說:
  金銀絲繩子空中掛,
各樣擺設好齊茬。
大紅手巾牡丹花,
絲線圍巾廊繩搭。
扎花的枕頭繡描花,
美容用品一樣不差。
氈條被褥擺不下,
玻璃鏡兒明天下。
洗臉盆子月亮大,
一個座鐘作用大。
縫紉機子單擺下,
飛鴿車子相配它。
毛衣毛料春秋穿,
風雪大衣能擋寒。
滌淪、滌卡、的確良,
四季服裝都齊全。
說完讚揚詞,說女方家把金山一樣的一口子人送來了,還陪這么多東西,我們頂恩不起,向女方家親戚道“色倆目”。
女方家一般也要請說客,回敬男方,渲染誇獎男方家富裕大方,給後代安置了一個幸福美滿的好家庭。如平羅縣回族婦女馬鳳蘭說過一段《錶針線歌》:
黑缸子、白沿子,
汽車送來了命蛋子。
紅綢子、綠緞子,
丫頭找了個好漢子。
沙發床、電視機,
箱子柜子分高低。
小兩口,笑嘻嘻,
兩個老人歇心里。
有的說完錶針線歌,還要替媒人、廚子說一段,讚揚他們的功勞。
(七)回門
婚禮後三天或七天,新郎要準備禮品陪同新娘回門,也叫回娘家,看望岳父母及親屬。岳父母家也要事先做好準備,款待女婿女兒。寧夏固原、涇源等地的回民習慣用雞腿來款待重要客人和親友。除此以外,新娘家親戚還要一家挨一家的請新郎、新娘吃飯,並給新娘回贈禮物。回門的當晚,新郎要趕回家中,新娘一般住上三五天或一星期後再由娘家人送回家或新郎自己來接回家。
三 回族婚姻民俗的特點
回族婚姻民俗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的婚姻習俗,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如從婚姻觀上來講,回族主張凡穆斯林都要結婚,反對獨身,主張婚姻自主,求婚時須有兩個成年人聽見才有效。男方給女方饋贈聘禮,是男方履行的義務,而不是婚姻的有效條件,聘金數量力而行,沒有規定等。這一切對提高回回民族的道德修養,對穩定社會秩序,保持和發揚良好的社會風尚都起到了應有的作用。但是,伊斯蘭教關於家庭關係的思想,對回族的婚姻習俗有消極的作用。如伊斯蘭教要求妻子服從丈夫,離婚的主動權也掌握在丈夫手中,恢復夫妻關係也以丈夫回心轉意為準,等等。
第二,回族的婚姻觀正在發生新的變化。許多回族青年已深深認識到感情是維繫家庭和睦的主要因素,愛情是婚姻的基礎。他們擇偶時,除了考慮信教、家庭等因素外,主要看對方的人品。在農村往往把“誠實忠厚”作為擇偶的重要條件之一,同時注意文化、技術等。在城市除了要求對方是回族外,注重德才兼備,同時注意性格和文化素養等,不看門第。有的不要彩禮,有的結婚不大操大辦。回族的婚姻家庭也正在發生變化,幾代同堂的大家庭越來越少,基本上都變為小家庭,這都是進步的一面。
第三,回族早婚,訂小親和近親結婚的現象仍比較嚴重。特別是北方回族聚居的農村,這一問題非常突出,有的十一二歲就訂了小親,十四五歲訂小親者較為普遍。早婚現象也比較嚴重,據對寧夏南部山區回族聚居的六縣抽樣調查,早婚占同期結婚者最高的縣達70%,最低的也達22%。
回族近親結婚仍然不少,儘管《古蘭經》規定不準血親和近親結婚,我國《婚姻法》也明文規定“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但在回族聚居的農村,姑表親、姨表親結婚者還占一定比例。90年代初據固原計畫生育辦公室調查,全縣痴呆和患遺傳病的達1671人,占全縣總人口的0.3%;有的鄉弱智人口占1.3%。這些現象,嚴重地影響了回族人口的健康發展。這種習俗,應當積極地加以教育和引導,使回族民眾逐步提高認識,主動地去加以改進。
第四,回族主張節儉辦婚事。《古蘭經》明確規定:“你們不要浪費!委實真主不喜歡浪費的人。”回族在歷史上一直倡導節儉辦婚事,並提出過具體要求。如河北省保定市清真西寺內有一“儉可養廉”碑,主要是針對婚姻中的大操大辦陋習作了具體規定和限制,這在當時具有一定的現實指導意義。
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天方至聖實錄》中談到婚娶時說:“謹合禮義,無奢華”;“設饌量力,不圖嗜好,不為夸富鬥勝”。
歷史上我國回族人民在婚姻方面擁有節儉的良好習俗,是值得倡導的。但現在,由於受傳統的封建的婚姻觀念和陳腐習俗的影響,有些地方結婚費用、彩禮都相當高,變相買賣婚姻的現象仍然存在。特別是結婚送禮越來越高。這一切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極為不利。宗教人士和村上的於部都應積極做好這方面的開導和勸戒工作,以利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通過回族的婚姻習俗看出,回民除了與本民族通婚外,在與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通婚時,不但沒有被同化,反而通過婚姻同化了不少漢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這主要是回族在選擇非穆斯林做妻子時,堅持讓非穆斯林“進教”,在舉行婚禮時堅持讓阿匐念“尼卡哈”,婚後讓其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等。回族不管與別的什麼民族結合,但始終堅持“只準娶進,不準嫁出”的原則,保持了回族婚姻習俗,壯大和發展了回族隊伍,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第十一章 回族的節日習俗

回族有三大節日,即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除此之外,還有小的節日和紀念日,如法圖麥節、登霄節、阿舒拉節等。這些節日和紀念日都是以伊斯蘭教的希吉來歷計算的,也就是以伊斯蘭教曆計算的。
伊斯蘭教曆,以月亮盈虧為準,全年為12個月,單月30天,雙月29天,平年354天,閏年355天,30年中共有1個閏年,不置閏月,與公曆每年相差11天,平均每32.6年比公曆多出1年。伊斯蘭教曆分太陰年和太陽年兩種,現在回族多用太陰年計算。
一 回族的開齋節
開齋節,是阿拉伯語“爾德·菲士爾”的意譯,我國甘肅、青海、雲南等地的回民亦稱為“大爾德”,寧夏南部山區八縣回民則稱為“小爾德”。它與古爾邦節、聖紀節並稱為伊斯蘭教的三大節日,流行在全國十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中,但信仰伊斯蘭教的十個民族在過節時又有許多本民族的特點和習俗。
回族的齋月,是伊斯蘭教曆九月,回族民眾習慣稱它為“萊麥丹月”。由於回曆是純陰曆,所以開齋節出現在每年的不同時期。
回族為什麼要封齋呢?相傳,在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40歲那年(伊斯蘭教曆九月),真主把《古蘭經》的內容傳授給了他。因此,回族視齋月為最尊貴、最吉慶、最快樂的月份。為了表示紀念,就在每年伊斯蘭教九月封齋一個月。齋月的起止日期主要看新月出現的日期而定。
初一的傍晚,太陽落山後,各地的回民有的到清真寺的宣禮塔上,有的到牆頭上或房屋頂上,有的站到眼界開闊的地埂和渠壩上,盯著西方的天空,細心尋找月牙兒,見月牙兒就入齋。如果大多數人都沒有看見,有兩個以上的人確實看見了,立刻向本坊阿匐報告,大家也都公認“見新月了”,可以入齋了。如遇到霧氣茫茫、黑雲翻滾、黃沙彌天等特殊的氣候條件,不能目睹新月,可推遲到初二、初三的晚上。現在,絕大多數回族民眾都是按照這個習慣辦的。
但是,由於回族中的教派不同,門宦不同,加之回族又分散在全國各地,人齋的時間也不完全都是這樣。有的地方回民主張自己親自看見月牙兒才行,別人報告的不算;有的地方主張提前入齋。還有一些地方,他們不看新月,這就是老初一派、老初二派和老初三派。不論入齋和開齋的時間一樣不一樣,封齋都要夠一個月,這是一致的。
入了齋月,男滿十二周歲、女滿九周歲以上的回民,要求都要封齋,也叫把齋或閉齋。理智不清的、小孩兒、老弱有病的以及婦女月經期和產期都不封齋。
在入齋的當晚四點左右,各清真寺(點)的寺師傅,站到清真寺的梆克樓(宣禮塔)上打梆子。有的不辭辛勞,走街串巷,挨門逐戶地敲打,催醒人睡的人趕忙起來,洗手、洗臉、漱口,做封齋飯
這一月,回族的生活安排得比往常要好得多。一般都備有白米、白面、羊肉、油茶、白糖、茶葉等有營養的食品。
封齋的人,在東方發白前,要吃飽喝足。如果有的人起得晚了,來不及吃,那就不吃不喝,清封一天。東方發曉後,至太陽落山前,要禁止行房事,斷絕一切飲食,無論是在炎熱的暑夏,還是在嚴寒的冬季,不管是口乾舌燥,還是飢腸轆轆,在任何艱難困苦的條件下,都不準吃一點東西,也不許喝一口水。不許在齋戒的期間,大量過分地漱口,嗆鼻子,更不許口噙水果糖之類的食物。平時抽菸的人在齋月里也要堅決戒掉。做飯的人或搞飲食業買賣的人,可以品嘗,但不能咽到肚子裡。若有人為了滋補、壯陽、麻醉等在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在齋戒期間行房事、遺精(夢遺除外)等都算是破齋,這一天齋也就無效了。
據說,這樣封齋的目的,就是讓人們體驗飢餓和乾渴的痛苦,讓有錢的人真心救濟窮人。通過封齋,回族逐步養成堅忍、剛強、廉潔的美德。
當人們封了一天齋,快到開齋時,齋戒的男子大多數都要洗小淨,然後換上清潔的衣服,戴上白帽,上寺等候。聽見清真寺里開齋的梆子聲後,在寺上和在家的,都開始吃“開齋飯”了。
開齋時,若是夏天,有條件的先吃水果,沒有條件的喝一碗清水或蓋碗茶,而後再吃飯。這主要是齋戒的回民在夏天首先感到的是乾渴,而不是飢餓。若在冬天,有的人講究吃幾個棗子後再吃飯。相傳穆罕默德開齋時愛吃紅棗,所以回民現在也有這種習慣。
以上這些,只是回民狹義的齋戒。廣義的齋戒是,不僅不吃不喝,更重要的是要做到清心寡欲,表里一致,對耳、目、身、心都要有所節制。要做到耳不聽邪,目不視邪,口不道邪,腦不思邪,身不妄邪。如果只禁飲食,挨飢餓,而兩面三刀,惡語中傷,橫行霸道,胡作非為,是不符合齋戒真諦的,也是不全面、不完美的。
至齋月二十七,是回族民眾很重視的“蓋德爾夜”,也有的叫“坐夜”。
“蓋德爾”是阿拉伯語,即“前定”和“高貴”之意。回族民眾認為,在這一夜,安拉把全部《古蘭經》通過哲卜利勒天使下降給穆罕默德。在這一夜做一件好事,勝過平時一個月所做的事。因此,在這一夜,回族民眾一般都要做些可口的開齋飯,特意送到清真寺里讓大伙兒吃,有的還請一些人到家裡吃開齋飯,經濟條件較好的還設宴待客。吃完飯,可以到清真寺贊聖、誦經,也可以在家砸一些核桃,炒一些瓜子和花生,或煮一些羊骨頭,邊吃邊聊天。整夜不眠,通宵達旦。
有些地區在這一夜還張燈結彩,互贈禮品,慶賀“蓋德爾夜”。
齋月結束,還未舉行節日會禮前,回族民眾都要按照家庭人口多少計算,舍散“費士爾”錢,即交納課稅。
回族民眾認為,封了一個月齋,不交“費士爾”錢,便失去了帝戒的完美性,有的甚至認為是自封了一月齋。因此,回族民眾一般都願意履行這種義務。
齋戒期滿,就是回族一年一度最隆重的節日之———開齋節。
在開齋節前夕,外面工作的、做買賣的、出差的回民都要提前趕回家中。
開齋節要過三天,第一天從拂曉開始就熱鬧起來。家家戶戶都要早早起來,打掃院內院外、巷道廁所,給人以清潔、舒適、愉快的感覺。成年回族個個都要洗大淨、沐浴淨身。男女老少都換上自己喜愛的新衣服,小孩子也都個個把臉洗得乾乾淨淨,頭髮梳得光光亮亮的。回族民眾聚會和活動的場所——清真寺,節日前該維修的維修,節日裡也都打掃得乾乾淨淨,有的地方還專門布置一番,懸掛“慶祝開齋節”的巨幅標語和彩燈。
早晨八點以後,回族民眾腋下夾一個小毯子或小拜氈,從東南西北,四面八方,匯集到清真寺。有的地方因參加會禮的回民達萬人之多,清真寺容納不下,就另選擇一個地勢平坦、寬敞乾淨的場地。當阿訇宣布會禮開始,回族民眾鋪下毯子或小拜氈,脫下鞋子,立即面向聖地麥加古寺克爾白方向叩拜。
這種會禮比平時主麻日的聚禮要隆重得多,即使颳風下雨,他們也無所畏懼,情緒仍很高漲。難怪中國著名新聞記者范長江1935年在他的《中國的西北角》中,記下了這個隆重莊嚴的場面:“……這一回卻詳細地看了一個回族過年。這個年,給人的印象大可注意。這個大典的舉行,是在二十七日上午十時左右,西寧附近的回民男子,都先後齊集在馬步芳平日練兵的校場。我看不到一個人在指揮他們,而他們老老少少卻自動向西方坐成很整齊的行列。一種莊嚴的偉大形象,透入每個參觀者之心中。此時北風勁烈,記者重裘無溫,而席地而坐整萬回民,卻沒有絲毫浮動氣象,不能不謂難能可貴。這個大典表現了幾種非常大的意義。第一,回族內部的團結太好了。這成萬的老百姓一切都是自動的組合成功,而所有禮拜及大典中各種活動,沒有不萬眾一心,動作一致的,那天天氣如此之冷,因為搬運播音機差不多耽誤了兩小時,旁觀的人許多已經受不了,相率退去,回民中卻沒有一個半途而逃。”
范長江只記述了會禮中的情況。
我們知道,禮拜後,回族民眾齊向阿匐道安,接著全體互說“色倆目”問候。整個會禮結束後,由阿匐帶領游祖墳,念鎖兒(《古蘭經》選讀),追悼亡人。最後恭賀節日,串親訪友
節日中,家家戶戶炸饊子、油香、花花等富有民族風味的傳統食品。同時,還宰雞、兔、羊,做涼粉、燴菜等,互送親友鄰居,互相拜節問候。
新疆地區的回民,在節前要掃塵,粉刷房屋。男人要理髮,男女都要沐浴、換新衣。會禮後,除上墳、誦經外,全家吃“粉湯”。最後成群結伴,互拜節日。
這種習俗,在全國各地都大體相同。
在節日裡,除了鄰居、朋友互拜外,已婚和未婚女婿要帶上節日禮品給岳父母拜節。拜節的時間要早。回族當中流傳一句俗語,叫做“初一、初二拜節,初三、初四拜鱉”。如果拜節遲了,會帶來一些不愉快的事。
有許多回族青年在開齋節舉行婚禮,使節日更加熱鬧,展示出絢麗迷人的色彩。
隨著社會的發展,回族的開齋節也增添了不少新的內容。全國回民聚居的一些地方,除節日參加聚禮等活動外,還組織各種文娛活動。如遼寧鞍山市的回族青年,在節日裡要獅子舞,踩高蹺;河北滄州地區的回民在節日裡表演武術;西北一些青年在節日裡摔跤、扳手腕、擰指頭、打撲克;城市裡一些回民喜歡游公園等等。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開齋節,回族民眾休假一天。黨和政府的領導人還帶上禮品到清真寺里慰問,並和回族民眾一起參加慶祝活動。商業部門在節日裡給回族增供麵粉、食油、牛羊肉,做各種清真糕點等,給節日增添了不少光彩。回族民眾非常感激。
二 回族的古爾邦節
“古爾邦”,阿拉伯語音譯“爾德·古爾邦”、“爾德·阿祖哈”,意為“犧牲”、“獻身”,故亦稱“宰牲節”、“獻牲節”、“忠孝節”、“爾德節”。寧夏南部山區等地的回族稱為“大爾德”,雲南等地的回族稱為“小爾德”,是伊斯蘭教三大節日之一,一般在開齋節過後七十天舉行。這個節日屬於穆斯林朝覲功課的儀式範圍。伊斯蘭教規定,教歷每年12月上旬,穆斯林去麥加朝聖,朝覲的最後一天,開始舉行慶祝活動。
回族為什麼要宰牲過古爾邦節呢?相傳,伊斯蘭教的古代先知之———易卜拉欣夜間夢見安拉命他宰殺愛子伊斯瑪儀獻祭,考驗他對安拉的虔誠。
易卜拉欣把刀磨得閃閃發光,非常鋒利。當伊斯瑪儀側臥後,他把刀架在兒子的喉頭上。這時他傷心痛哭,淚如溪流。第一刀下去只在兒子的脖子上留下了一個白印印,第二刀下去刮破了一點皮。
伊斯瑪儀說:“我的父啊,你把我翻個身,讓我匍匐而臥,這樣你就下決心吧,順從真主的命令。”
易卜拉欣聽了兒子的勸言,把他翻了個身,然後解下刀子使勁宰時,真主受感動,派天仙吉卜熱依勒背來一隻黑頭羚羊作為祭獻,代替了伊斯瑪儀。這時易卜拉欣拿起刀子,按住羊的喉頭一宰,羊便倒了。從那以後,穆罕默德就把伊斯蘭教曆十二月十日規定為宰牲節,這就是傳說的“古爾邦”的來歷。
我國回族人民的古爾邦節,就是根據這一宗教來歷內容,長期發展演變的一種傳統的民族節日:有多重複合的內容,已與單純的宗教節日有了很大的區別,而且主要內容已不再是宗教內容。現在我國回族人民不論信教與不信教,都按照各地不同的習慣,歡度古爾邦節。規模一般較大,多以村、鄉、鎮、巷等為單位進行,有的地方按照傳統習慣要過三天,有的地方只過一天。
節前打掃室內外衛生。家庭院落、大街小巷都打掃得乾乾淨淨,東西堆放得井然有序。家家戶戶在節前都要炸油香、饊子、花花等。孩子們換上節日的服裝,歡樂地奔跳。
節日拂曉,沐浴淨身,燃香,換上整潔的衣服赴清真寺參加會禮。
回族當中流傳著一句俗語叫做:“當不了月回回,總得當個年回回。”這話的意思是,無論多忙,這一年一度的會禮和慶祝活動要參加。即使你不懂回族的風俗習慣,那么,你也得隨俗。
古爾邦節的會禮和開齋節一樣,非常隆重。大家歡聚一堂,由阿匐帶領全體回民向西鞠躬、叩拜。如果在一個大的鄉鎮舉行,可謂人山人海,多而不亂。在聚禮中,大家要回憶這一年當中做過哪些錯事,犯過哪些罪行,阿匐要宣講“瓦爾茲”,即教義和需要大家遵守的事等,最後大家互道“色倆目”問好。
會禮結束後,還要舉行一個隆重的典禮,這就是節日裡,除了炸油香、饊子、會禮外,還要宰牛、羊、駱駝。一般經濟條件較好的,每人要宰一隻羊,七人合宰一頭牛或一峰駱駝。宰牲時還有許多講究,不允許宰不滿兩歲的小羊羔和不滿三歲的小牛犢、駱駝,不宰眼瞎、腿瘸、缺耳、少尾的牲畜,要挑選體壯健美的宰。所宰的肉要分成三份:一份自食,一份送親友鄰居,一份濟貧施捨。
我國穆斯林在齋月吃肉、在古爾邦節宰牲的這種習俗,過去是普通中國人所詫異的,而對伊斯蘭教義有正確認識的唐人杜環在《經行記》中,特別點出這兩件事,說是“食肉作齋,以殺牲為功德”。
宰牲典禮舉行後,家家戶戶又開始熱鬧起來,老人們一邊煮肉,一邊給孩子吩咐:吃完肉,骨頭不能扔給狗嚼,要用黃土覆蓋。這在古爾邦節是一種講究。肉煮熟後,要削成片子,搭成份子;羊下水要燴成菜。而後訪親問友,饋贈油香、菜,相互登門賀節。有的還要請阿匐到家念經,吃油香,同時,還要去游墳,緬懷先人。這種慶賀節日的形式多種多樣,各地互有異同。有些地方除了參加聚禮和訪親問友外,還組織各種文娛體育活動。新疆地區的回民在古爾邦節,無論男女,喜歡組織各種遊藝活動,歡天喜地,格外熱鬧。新疆農村一般還舉行叼羊、對唱等活動,對唱時,觸景生情,即興創作,特別愛唱《花兒與少年》等歌曲。甘肅、寧夏、青海等地的回族青年,在節日裡唱“花兒”。各地伊斯蘭教協會在古爾邦節,一般都要舉行招待會,邀請回族知名人士、阿匐等人參加。我國人民政府還明文規定,古爾邦節給回民放假一天,並給城鎮戶增供羊肉、香油、優粉等,予以特殊照顧。黨和政府的各級領導人還和回族民眾一起參加節日慶祝活動,暢敘情誼,祝賀回族節日幸福、快樂,增進了民族團結,給回族的傳統節日增添了新的內容,賦予了新的意義。
三 回族的聖紀節
聖紀節,是伊斯蘭教三大節日之一,是紀念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的誕辰和逝世的紀念日。
相傳穆罕默德於伊斯蘭教曆紀元前五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公元571年4月21日)誕生於阿拉伯麥加一個沒落的貴族家庭,取名穆罕默德(意為“受到高度讚美的人”)。
伊斯蘭教曆第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公元632年6月8日)穆罕默德因病歸真,終年63歲,葬於麥地那。
由於穆罕默德的誕辰與逝世恰巧都在伊斯蘭教曆三月十二日,因此,回民一般合稱“聖紀”。國外的伊斯蘭教徒一般都過“聖紀節”,為紀念穆罕默德的誕生而舉行。我國新疆有些回民也過聖紀節。節日這天首先到清真寺誦經、贊聖、講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跡,而後吃喝遊玩一天。重慶市的一些回民過去每到聖紀節前夕,先請教民在晚拜後來清真寺贊聖,清真寺門口、大殿以及周圍張燈結彩,教民們“饗以盛饌而散”。這天晚上的菜以炒牛肝為最味美。第二天為正式紀念日,由眾教民正式舉行。
我國其他地方的回民一般都將“聖誕”和“聖忌”合併紀念,俗稱“聖會”。特別是西北地區過聖紀節時,側重紀念逝世日,就像給先人過周年一樣,誦經念“爾麥里”,以示懷念。
節前,由清真寺里的主持阿匐講一下過節的重要性和需要做的準備工作;之後,穆斯林自願捐贈糧、油、肉和錢物,並邀約若干人具體負責磨麵、採購東西、炸油香、煮肉、做菜等,勤雜活都是回族民眾自願來乾的。回民把聖紀節這一天義務勞動視為是行善做好事,因此,爭先恐後,不亦樂乎。
節日裡,清真寺張燈結彩,掛起橫幅,橫幅上一般都用阿拉伯文書寫紀念穆罕默德的字樣,有的還寫聖紀大會標語。1990年筆者在四川省成都市皇城清真寺參加聖紀節,寺院裡張貼著醒目的標語:學習穆聖高風亮節的偉大情操,學習穆聖偉大謙遜的品德,學習穆聖大公無私的優良作風,學習穆聖堅忍不拔的精神,學習穆聖廉潔儉樸的美德等。
這一天,回族民眾聚集在清真寺誦經、贊聖、禮拜,並由阿匐宣講穆罕默德的生平簡歷,功績品德,以及在傳教中所受種種磨難和許多智勇、善辯、善戰的生動歷史故事,教育回族民眾不忘至聖的教誨,做一個真正的穆斯林。 這一天穆斯林還要做討白(意即仟悔)。回民認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做討白的要痛改前非,求主饒恕,有過就改,誓不再犯,決心立功,矢志不移。
儀式結束後,開始會餐。有的地方經濟條件較好,地方也寬敞,擺上十幾桌乃至幾十桌飯菜,大家歡歡喜喜,一起進餐;有的地方是吃份兒飯,回族民眾叫“份碗子”,即每人一份。對於節前散了“乜貼”,捐散了東西,而沒來進餐的,要托親友、鄰居給帶一份“油香”去品嘗。
總之,回族過聖紀節的特點是眾人贊聖,眾人捐散,眾人一起來吃飯,表現了回族人民團結、友愛的精神和喜悅的心情。
四 回族的其他節日
回族除了過三大節日外,回族聚居區的穆斯林還過法圖麥節、阿舒拉節、登霄節等。
(一)法圖麥節
回族的法圖麥節在每年的齋月十四,即伊斯蘭教曆九月十四日。為紀念穆罕默德的女兒、阿里的妻子法圖麥,由回族婦女親自出動,收斂錢糧,選擇一個住宅寬敞的回民家裡,架幾個特大鐵鍋,熬幾大鍋雜豆粥,烙一些油香或炸油香,請阿匐念經祈禱並讚頌聖女的事跡,回民也叫“女聖紀”,之後,讓全“坊”的男女老少一起來吃。這雜豆粥是用黃米小米、大米、扁豆、豌豆、綠豆、大豆等十幾種豆類加肉了和蔥、姜、鹽等各種調料熬成的一種稀粥。
回民吃這種雜豆粥是有來歷的。傳說很早以前,法圖麥的丈夫阿里帶兵打仗已三天三夜沒東西吃了,兵荒馬亂,為安撫人心,法圖麥到河邊揀了一衣襟各式各樣的小花石頭,拿回來淘洗了兩遍就下到鍋里煮,在人們正鬧著要吃飯時,法圖麥說米已下鍋,正在這時鍋里噴出豆味。法圖麥打開鍋一看,那各樣石頭變成了小花豆,香味撲鼻。阿里高興地說,今天弟兄們放開肚皮吃吧。士兵們每人吃四五碗,邊吃邊讚揚法圖麥的功績。有的吃飽了還撐著吃,結果一個穆斯林弟兄因吃得太多“無常”了,阿里當眾宣布,今天吃飯“無常”的真主不降罪。
為了紀念法圖麥的這一傳奇行動,表示對她的尊敬,至今回民當中仍保留著吃雜豆粥的習俗。到了這一天,家家戶戶晚上不在家吃飯,專門去吃雜豆粥,吃時湊錢湊糧一起做著吃,請人、送人吃,大家盡情地吃,直到把肚皮撐圓。所以,現在回回把這一天叫媽媽會,也叫法圖麥節或姑太節。
(二)阿舒拉節
在伊斯蘭教曆正月十日舉行。阿舒拉源出希伯來文,意為“第十天”,一般指希吉來歷一月十日。相傳該日是阿丹、怒哈、易卜拉欣、穆薩等先知得救的日子。還傳說這一天安拉創造了人、天堂和火獄等,因此,把這一天看做神聖的日子。680年阿里之子海珊因在該日被倭馬亞王朝所殺,所以這一天又成為什葉派紀念海珊的哀悼日,後來發展為阿舒拉節。
我國回族伊斯蘭教的格迪目派的穆斯林過阿舒拉節。節日這天,用各種豆類熬粥,回民把這種飯叫阿舒拉飯。
為什麼要吃阿舒拉飯呢?傳說在遠古時期,真主派了一位能言善辯,處事穩重,胸懷坦蕩,有能力、有耐性的先知怒哈去勸說崇拜偶像的人。怒哈和顏悅色,千方百計地宣傳真主的信條,一部分人被說服接受了他宣傳的信條,而另一部分地位較高的人不但不聽他的勸說,還譏笑他。怒哈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祈求真主不要在人世間留這些人。真主聽了怒哈的話,向他默示,儘快製造方舟,怒哈就到一個偏僻安靜的地方自己製造了船,帶著那些歸信安拉的人登舟,並在世界上各種動物和禽類中各選一對載在船上。怒哈一行剛駛船離岸,天上的水門便大開,飛流直下,地下的泉水噴涌,一時間洪水漫世,那些不信真主的人全都喪命。最後天上的水門漸漸閉合了,大地吸收了洪水,怒哈的方舟落到了朱迪山上。
船上的人在山上等了三天三夜,找不到吃的,人們忍不住飢餓,亂喊亂叫。怒哈到山下揀了各種各樣的豆子下鍋煮著吃,結果幾把雜豆煮了一大鍋,救了不少人的命,也救了怒哈聖人的命。
現在,我國回族人民為了紀念這一天,仍保留著吃雜豆粥的習俗,回民管它叫憶苦思甜飯
(三)登霄節
登霄節不是所有的回民都過,主要是一些篤信伊斯蘭教的回族穆斯林參加。登霄,是阿拉伯語“米爾拉吉”的意譯,原意為“階梯”。
登霄節這天晚上,回族穆斯林聚集到本坊清真寺舉行禮拜、祈禱,以示紀念。這天晚上睡覺比較遲,一般都要聽開學阿匐講“瓦爾茲”。
相傳,穆罕默德聖人在52歲時,伊斯蘭教曆紀元前一年(公元621年)七月二十七日夜晚,為了躲避一些反對派的攻擊和謀害,而到他妹妹溫母哈尼家中暫時隱蔽。就在這天晚上,真主命令折不里勒天仙牽上仙馬來接穆罕默德。穆聖在折不里勒的陪伴下,乘天馬從麥加到耶路撒冷,雖然路途遙遠,可一剎那就到達了。穆聖從耶路撒冷登霄,登到第六層時,會見了穆撒聖人,穆撒讓穆罕默德向真主禮一拜,而他禮了三拜,現在回族穆斯林遵聖行,把這三拜作為‘副天命”。穆聖又邀游到第七層時,見到了“天堂”、“火獄”等,返回到第六層時,又遇見了穆撒,穆罕默德告知真主說今後日禮五十次拜作為天命。穆撒聽後說,這樣穆斯林沒那么多時間,可能承受不了,穆罕默德也感到這樣做確實受不了,就連續九次求真主減少拜數,直至減.到一日五次禮拜,黎明穆罕默德重返麥加。這就是一日五次禮拜的由來。據回族學者講,這五次禮拜都是有一定的時間規定的,都必須是中心拜,過早過遲都不合適。一般說晨禮是晚夕與白晝之中心,晌禮是一日之中心,晡禮是一日五次禮拜之中心,昏禮是白晝與夜晚之中心,宵禮是夜晚之中心。
現在回族紀念登霄節,除了禮拜、祈禱外,阿匐還要著重宣講穆罕默德登霄的意義、情景,講述真主對穆聖的特別恩賜,講述穆斯林都要以穆聖的言行為鏡子,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真正的穆斯林。
五 回族節日民俗的特點
第一,回族過節不過年。回族人民習慣於歡度一年一度的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紀節等傳統節日和阿舒拉節、法圖麥節、登霄節等節日,不過回曆年,也不過陰曆年——春節。
伊斯蘭教把公元622年9月穆罕默德由麥加遷至麥地那,稱為“希吉來”。穆罕默德逝世後,為了紀念這一具有意義的歷史事件,就把“希吉來”定為伊斯蘭教紀元,並以該年教歷一月一日(穆罕默德入麥地那的第二天)為歲首,即元年元旦。現在一般回民只記本民族的節日時間,不大注意伊斯蘭教的元旦時間,也不過元旦節。回族人民始終不講究過年,即使是中國全民性的傳統節日——春節,回族一般也不過。城市裡跟隨過春節的人,春節期間,家門上不貼對聯,晚上不放鞭炮,不給孩子壓歲錢,也不讓孩子叩頭拜年。
回民也不過漢族及其他民族的節日,如祭祀屈原的端午節,以拜月為主的中秋節,以及清明節、臘八節等;居住在彝族地區的回民不過“火把節”;居住在廣西、桂林、柳州、南寧、靈川、永福、平羅等地的回民均不過壯族的“三月三”、苗族的苗年、瑤族的盤五節等等。但是,新中國成立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化,居住在城市裡的一些回民或回漢雜居區的回民,因受漢族的影響,有的也過春節、中秋節等。春節雖沒有什麼講究,但也在大年初一早上吃餃子,也給一些漢族同志拜年,有的在端午節也吃清真粽子。中秋節,雖然不拿月餅作為供品去拜月,但也購買清真月餅自己吃,送親戚朋友,祝福全家團圓。
第二,回族的三大傳統節日,具有全民性、穩定性、紀念性等特點。如回族的開齋節和古爾邦節,無論信教不信教,無論城市還是農村,大人還是小孩都過自己的節日。如開齋節,雖然現在有許多年輕人不封齋,但照樣過開齋節,而且過這兩個節日規模都很大,聚禮時有的地方多達幾萬人,它已深深地紮根於廣大的回族民眾當中。從回族形成到現在基本上一直是穩定的,有變化也是緩慢的。如過去回族節日裡不玩不鬧,現在節日裡,年輕回民有的參加一些武術、體育等文娛活動。其他形式不變,始終保持傳統節日的穩定性。回族的三大節日和其他節日還有紀念性的特點。如聖紀節是為了紀念穆罕默德,法圖麥節是為了紀念聖人的女兒、阿里的妻子法圖麥等等。
第三,回族傳統節日還具有交流學習、貿易等文化特點。回民在節日期間,一般以清真寺為中心,在會禮前後,四面八方的穆斯林老小匯集在一起相互交流感情,暢敘情懷,加深親朋好友的往來,一些平日有過誤會、矛盾的,節日期間通過長者牽線搭橋,相互致“色倆目”問候,並表示道歉。近幾年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穆斯林兄弟還互相交流經濟信息等。另外,回民每過一次節日,使大家接受一次教育,通過阿匐宣講“瓦爾茲”,掌握伊斯蘭教的歷史知識和教義、教律的基本知識,一些在機關、廠礦、學校工作的人還可以學習到穆斯林日常生活習慣中應注意和掌握的知識。
近幾年來,回族在過節時越來越注意商業貿易。根據回族節日的消費特點,買賣牛、羊肉及其他飲食和蔬菜,買賣民族用品,如湯瓶、吊罐、白帽、蓋頭、衣服等,還有的買賣各種伊斯蘭經典書刊、衛生香等。

第十二章 回族的姓氏習俗

一 回族姓氏的由來
唐宋時期,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興起後,大批阿拉伯穆斯林商人來中國經商,居住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以及長安等地。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當時他們被稱為“賈胡”,沿海各地的被稱為“蕃客”,生於中國者被稱為“土生蕃客”。這些人中除極個別文化水平較高者採用漢姓外,一般都沿用阿拉伯、波斯人名字,沒有姓氏。如贍思丁、木八拉沙、阿合馬等。
13世紀,隨著蒙古人的西征,中亞和近東、中東的阿拉伯、波斯等大批穆斯林官吏、軍士、學者、商人以及工匠等,被簽發或自動遷徙到中國來,分布在全國各地,當時被稱為“回回人”。他們定居後,與漢族雜居,並與漢、蒙古等族通婚,繁衍生息,融合形成了以回回為主的民族共同體。他們仍沿用與伊斯蘭教有關的名字,即回回名,亦稱經名。極少數官宦和士大夫出身的人,既使用原來的回回名,又受漢族的影響,起用字或號,如回族著名詩人薩都刺,字天錫,號直齋。有的為了避免回回名字的重複,在原回回名的前面冠以漢姓,如金阿里、馬穆沙等,以便稱謂。還有少數人採用漢姓名字,如馬昂夫、薩天錫、丁鶴年等等。
明代,朱元璋採取了大民族的同化政策,歧視、壓迫少數民族,禁止回族內部通婚和使用“胡語”、“胡姓”。回族迫於壓力,隱去原來的名字,開始採用漢名。但在取姓方式上,與漢族有著很大的區別。他們大多取回回原名和伊斯蘭教先賢名中某一字的譯音立姓,如伯篤魯丁的後裔取其祖輩名字中的“伯”字立姓,後又改“伯”為“白”。這種得姓方式,具有一定的獨特性,所以出現了漢族姓氏中沒有或少有的姓氏。如賽、納、哈、速、羽、底、亞、虎、拜、提、撒、陝、閃、忽、薩、麻、沐、黑、沙、海、朵、者、回、玉、把、糙、阿、改、鮮、喜、定、可、靠、灑、擺等等。
二 回族的取姓方式
回族的取姓方式有其本民族的特點,有以伊斯蘭教先賢名中某一字立姓的,也有以祖輩原名中某一字立姓的;有皇帝賜姓的,也有主動改用漢姓的;有以回回族名立姓的,也有以居住地名取姓的,還有不少被迫改姓的。
(一)取伊斯蘭教先賢和祖輩名字中的一字立姓
俗話說:“十個回回九個馬,剩下的就姓撒拉哈。”馬姓回民遍布全國各地,是回族中的大姓。據清代一個馬姓回族穆斯林遍歷雲、貴、川三省回族地區調查,三省內便有“二十七姓馬,同姓不同宗”。在回族聚居區,有的整個村、寨、巷都居住著馬姓回民,並且有以馬姓命名村莊,如馬家莊、馬家灣、馬家寨等等。
馬姓回民如此之多,其得姓方式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取自回回原名的譯音。回回原名中有不少帶馬字音的,如阿合馬之後裔取其前輩名字的尾音立姓,馬合馬沙之後裔取其前輩名字首音立姓。另據《懷寧馬氏宗譜》載:“吾族系出西域魯穆,始祖諱魯穆文字,漢譯馬依澤公,遂以馬為姓。”二是取自與伊斯蘭教的聖人穆罕默德名字有關的字為姓。回族基本上是一個全民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對穆罕默德聖人非常崇拜和敬佩,平時說話、辦事都遵循“聖行”,凡是穆罕默德做過的,回民都樂意做。因此,在起經名時,有很多人都喜歡取與穆罕默德相同的名字,如穆罕麥、穆罕子等等。在取姓時,多取與穆罕默德名字相關的姓。穆罕默德在中國歷史上有不同的譯音,尤其是明代以前(包括明代),有些譯者將穆罕默德譯為馬合麻、馬哈謨德或馬和穆狄等等。《明史》中有“相傳回回教之祖曰馬哈麻者”、“回回曆法,西域默狄納國王馬哈麻所造”等記載,將穆罕默德譯為諧音“馬哈麻”。這樣回民在取姓時,多取穆罕默德譯音的首字“馬”為姓。如元時的回回人馬馬(窩闊台近臣)、阿合馬(世祖時宰相)、馬合馬沙(工部尚書兼領茶迭爾局)、馬哈麻(至順年間鹹陽郡公)、馬合麻(至正年間福建政和縣尉)、馬哈謀沙(至正十五年同安達魯花赤)以及馬合木、馬合謨沙、麻合馬、抹合馬、馬合睦、馬哈沙等,均是原名穆罕默德的漢文譯音譯字。他們的後人有不少取“馬”字為姓。三是回族迫於統治階級的壓力,在當時漢族馬姓較多的情況下也遂改為馬姓。四是朝廷賜姓馬。如“亦刺思,西域回回,洪武二十三年內附,命為南京錦衣衛頭目;子馬哈麻,英宗天順元年襲職,歷功屢晉至都督僉事,御賜姓馬名政,後為南京望族。”由於這樣幾種原因,經過長期的發展,馬姓回民越來越多。
宛、萬、安、王四姓,據回族民間傳說和自稱,皆源於唐太宗(627年一649年)在位時來我國傳播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宛葛思。宛葛思在中國亦譯“萬尕斯”、“旺歌師”、“斡歌士”、“斡葛思”等等。其後裔取其祖先原名之首音諧音,冠以王姓。有些王姓回民自稱是“隨燕王來的”,為明初回族軍事官後裔。今王姓主要分布在北方,多集中在河北滄縣鹽山一帶和寧夏同心王家團莊等地。安姓主要分布在山東、河北及西北等地。
穆姓回民多取自回民先輩“穆撒”、“穆罕”等名字的首音。如《元史·氏族表》中就有回回世家穆古必立等。 有的姓氏,既有取自回回祖輩原名之首音的,也有取自中間某一字音和尾音的。如海魯丁之後裔姓海,改住之後裔姓改,奧都喇合蠻之後裔姓喇。
沙姓回民,多取自回回名字的首音和尾音。如《新元史》也黑送兒傳記載:“也黑迭兒,西域人……子馬合謀沙…子密兒沙……次木八喇沙……次忽都魯沙……次阿魯渾沙。”《元史·氏族表》中還記載了倒喇沙、別羅沙、掌機沙等回回世家,其後裔多取自祖輩原名尾音立姓。還有不少沙姓回民是取自祖輩原名首音立姓的。在回回經名中“沙阿得”一名較多,其後裔取沙為姓。《元史》卷132載:沙全,哈刺魯氏,父沙的,世居沙漠……全初名沙兒赤,甫五歲,為宋軍所虜,年十八,留劉整幕下,宋人以其父名沙的,使以沙為姓,而名曰全。
(二)以祖輩的名字分為數姓者
在回族姓氏中,除了馬、丁、白等常見姓外,賽、撒、速、忽、納、閃等十三姓在《百家姓》里卻找不到。
回族十三姓,源於我國傑出的政治家賽典赤·贍思丁·烏馬爾及其子孫。1221年,成吉思汗西征,蒙古軍占領了布哈拉,回回人苦魯馬丁和他的兒子賽典赤·贍思丁率騎兵千人歸順。因賽典赤·贍思丁聰明英武,頗受成吉思汗的信賴和重用,任為帳前侍衛,南征北戰。窩闊台和蒙哥汗時,出任陝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書省平章政事,1274年任雲南省平章政事。賽典赤執政期間,興屯田、修水利、置驛道、辦教育,改革行政制度,繁榮經濟,改善人民生活,功績顯赫,威望甚高,百姓自覺地為他樹碑。賽典赤逝世後,元世祖忽必烈親自宣布“賽典赤雖逝,德政尚存,敢有更易者誅之”。
相傳,賽典赤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三十一世孫。“賽典赤”阿拉伯文原意為“榮耀的聖裔”,即偉大的貴族。“贍思丁”的含義是“宗教的太陽”。“烏馬爾”的意思是“長壽”。賽典赤的後裔,不僅銘記著前輩的豐功偉業,而且取賽典赤稱號之首音‘賽”立姓。
賽典赤·贍思了有五個兒子。長子納速拉丁,官至雲南省平章政事、陝西省平章政事;次子哈散,官至廣東道宣慰使都元帥;三子忽辛,官至雲南行省右丞、江西行省平章政事;四子苫速丁兀默里,官至雲南省平章政事。他們的後裔有賽、納、哈、速、忽、馬、撒、沙、丁、閃、穆、楊、郝等姓,傳說子孫分為“十三姓”,主要集中在雲南。直至清鹹豐六年(1856年),清朝官府曾下令“滅回”,激起回民大規模武裝反抗,即歷史上有名的“丙辰之變”,這十三姓回民才被迫分居全國各地。後來在長期的發展中,由十三姓又演變出其他姓。如忽姓後來又發展為虎、胡姓,閃姓後來又發展為陝姓等等。
再如賽典赤之子納速拉丁,其後代分別以納、速(蘇)、喇(拉)、丁為姓。據《陝西通志》載,元朝初,貴族納速拉丁“子孫甚多,分為納、速、拉(喇)、丁四姓,居留各省”。今納姓回民主要分布在雲南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地。僅寧夏永寧縣納家戶村就有納姓回民七百餘戶,四千餘人。喇姓回民主要分布在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等地。拉姓回民分布在陝西等地。丁姓遍布全國。
易卜拉欣之後裔,分別取其祖輩名字中的每一個字立姓。因易卜拉欣,亦譯伊白來金或伊白拉金,故後裔多以伊、白、拉、金冠姓。
(三)皇帝賜姓
  在回族姓氏中,有不少姓氏是歷代皇帝賜予的姓,如李、達、答、張、白、沐、陝、鄭、朱、金等姓。
傳說大食國人李訶末將軍以及李彥升和波斯人李玹、李詢均為皇帝賜姓。元代達姓回回(今分布在江蘇省六和縣),據達氏家譜,其先世為色目人,名母把拉沙(波斯語:官爵之稱),因功績卓著,被元王朝封為平章政事,並賜名達不華,其後裔取其達不華名字首音立姓。今居住在我國湖北荊州、河南南陽等地的答姓回民,也為皇帝賜姓。據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答氏宗譜》載,其族原籍西域,自元世祖至元癸巳(1293年),諱刺罕與刺海祖,同孛可入,獻大珠,賜價不受,帝嘉其廉,命姓答氏,其後裔以答氏為姓。
在白姓回民中,除以前輩原名譯音立姓外,還有一個來源是皇帝賜姓。元代回回世家伯篤那丁,“其子察汗,賜姓白氏”。
明代國姓是皇帝的朱姓。據對今安徽、山東朱姓回民家世考證,其先人姓氏為皇帝所賜朱姓。因朱與豬同音,後來不少回民又改為黑姓。張姓回民也系明代皇帝賜姓。據湖北《張氏族譜》記載,其始祖噗羅德“原屬回教經名”,“後來賜姓於明初”。從此,其後裔立張為姓。當然,張姓回民中,也有被迫改為張姓的。上海松江納速拉丁後裔被賜以唐姓。
我國海軍史上偉大的統帥、世界有名的航海家之一鄭和,就是皇帝賜姓。
鄭和原名馬三寶,是賽典赤·贍思丁五子馬速忽的兒子,在明軍攻人云南時被俘當了太監。建文元年(1399年)七月,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在這場重要的戰役中,馬三寶英勇奮戰,立下了汗馬功勞。燕王即皇帝位後,視隨行馬三寶在北京鄭村坎立下的戰功,便賜姓為鄭。從此,其後裔立鄭為姓。今鄭姓回民主要分布在雲南、河北和西北等地。
回族當中還有木、金、陝等姓氏也是皇帝賜姓。如陝姓回民是由原來的彡姓改為陝姓的。據清朝金天柱《清真釋捕輯》載:“明彡茂,湖廣公安縣人……登天順甲申科進士。廷試時,上不識其姓,問內閣,李賢對日:‘在音同陝’,即以御筆改為陝。”如今陝姓回民分布在廣東、湖南等地。
(四)以回回民族和地名立姓
在回族姓氏中,以回回民族和地名立姓的雖占比例不大,但卻很有代表性,富有民族特點。
回族民間早就流傳著“回回姓回”之說。在我國河北。山東、西北今居住著不少姓回的回族。
回族立回為姓,據回姓老人講,有其深刻的含意:一是回回本身是阿拉伯、波斯等“回回國”來的;二是回國人信仰的是“回回教門”,即伊斯蘭教;三是回回經過長期的發展已形成為回回民族。為了讓後代記住祖源,信仰“回回教門”,記住自己是回回民族,便立“回”為姓。
回族當中還有以地名立姓的。如元代賽典赤·贍思丁·烏馬爾的孫子伯顏察爾的後裔楊應奎,原住在北京羊市角頭(今北京羊市口),取羊為姓。明初為避戰亂,遷往山東省益都居住,改羊為楊姓。
鎖姓回族也源於地名,如明代的鎖俄堅為中亞地區的撒馬爾乾之名稱的譯音,其後裔便立鎖為姓。
(五)漢蒙等民族融合於回族後出現了漢、蒙等姓氏
回族當中還有許多與漢族共有的姓,如李、周、劉、陳、孔等姓。這些姓氏一部分是因與回族聯姻出現的,一部分是漢、蒙古等民族在元以後信仰伊斯蘭教,並逐步成為回族的一部分,但仍保持原來的姓氏。如現在回族當中的鐵、脫、貼、朵、妥、火等與蒙古族名字鐵木耳、貼木耳、脫不花等有關。
回民當中的完姓,據《重修朝真寺碑陰題名》載,“完”源出完顏氏,金人裔也。金大定年間,禁女真人勿得混漢姓,故去完而為顏,惟在曲阜不敢兗國之姓,特稱“完”氏。這說明回族在形成過程中,融合了中國歷史上女真人的後裔,沿用“完”為姓。回民中的端木姓原為我國古代春秋時期的漢姓,呼姓原為我國鮮卑人的姓,後因其一部分木姓漢族和鮮卑人融合於回回民族,故沿用端木和呼姓等。党姓回民,其姓氏原為我國西夏党項族之姓,後來因一部分人融合於回回民族之中,所以也沿用此姓。居住在今青海省東部的孔姓回民,原為孔子的後裔,後來因改信伊斯蘭教,成為回族的一部分,但仍保留了原來的姓氏。再如泉州的李贄(原名林載贄),其先祖林駑於明初洪武九年(1376年)到波斯的霍爾摩斯經商,娶了當地穆斯林女子為妻,“遂習其俗,終身不革,今子孫蕃衍,猶不去其異教”,其後人融合於回族當中。

第十三章  回族的喪葬習俗

回族的喪葬習俗,是人結束一生後,由親屬、鄰里鄉親、朋友等進行哀悼、紀念、祈禱的一種活動,是回族民俗中最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回族民眾認為,生是死的起點,死是生的結果。世界上無論什麼人,他的地位再高,錢財再多,壽命再長,都會有死亡這樣一個不可抗拒和避免的日子。但是,作為在世的人,對於死亡,不講貴賤,不論貧富,不管是子孫滿堂,還是鰥寡孤獨的人,一律要盡埋葬的責任,並要葬之以禮。回族的喪葬習俗,既有回回民族的習俗特點,又有伊斯蘭教處理亡者的信仰性質。
一 回族喪葬習俗的歷史傳承
回族主要是13世紀前後由中亞、中東一帶遷徙至我國的各族穆斯林形成的民族。在形成前,他們作為穆斯林,在喪葬方面實行著伊斯蘭教的喪葬制度。回族形成後,伊斯蘭教的喪葬制度已變成回族的喪葬習俗,並在社會發展中不斷堅持、完善,形成了全民族共同遵守的喪葬習俗。回族先人宛葛思相傳是來中國傳播伊斯蘭教的四個阿拉伯人之一,“無常”於中國,葬廣州城外流花橋畔,俗稱“回回墳”,其墓碑謂建於唐貞觀三年(公元629年),據陳垣考證,應為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此地回民至今仍保護著宛葛思的墓。
在宋末元初,已有文字詳細記載,回回按照伊斯蘭教處理亡者的習俗喪葬。“回回之俗,凡死者專有浴屍之人,以大銅瓶自口灌水,蕩滌腸胃,穢氣令盡。又自頂至踵淨洗,洗訖,然後以帛拭乾,用擰絲或絹或布作囊,裸而貯之,始入棺殮,棺用薄松板,僅能容身…不置一物也,其棺即日便出。瘞之,或聞有至瘞所,脫去其棺,赤身葬於穴,以屍面朝西。”周密記載的回族先人的喪葬習俗,有許多不準確和謬誤之處,如回回穆斯林死後著水,洗滌周身,其中要漱口,洗淨鼻涕,但並不是“蕩滌腸胃”;另外,回族和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穆斯林亡後一律不用棺,而用塔木匣子抬屍。可見周密只看到表面,不懂回族先人喪葬習俗的實質內容,把穆斯林用的塔木匣子誤寫為“棺”;把穆斯林用白布纏身,誤寫為用“布作囊”等。儘管如此,從周密記載“大銅瓶自口灌水”、“自頂至踵淨洗”以及用布纏身等習俗中可以看出,當時穆斯林使用湯瓶灌水洗屍,給亡者“著水”,用白布纏身,用塔木匣子抬屍送葬,和現在的回族喪葬習俗是一致的。
元、明記載回族喪葬習俗的史料較多,且比較細。有“大殮和小殮”之稱謂,用湯瓶洗屍“從頭至足,澆洗三次”,還有“麝香腦片填屍口”等記載。明代回族著名學者李贄生前遺囑
倘一旦死,急擇城外高阜,向南做一坑,長一丈,闊五尺,深至六尺即止。即如是深,如是闊,如是長矣,然復就中復掘二尺五寸深土,長不過六尺有半,闊不過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則用蘆席五張,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豈有一毫不清淨者哉!我心安焉,即為樂土,勿太俗氣。搖動人言,急於好看,以傷我之本心也。雖馬誠老能為厚終之具,然終不如安余心之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緊言語。
我氣已散,即當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時,且閣我魄於板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換新衣等,使我體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頭照舊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單,總蓋上下,用裹腳布廿字交纏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開門時寂寂抬出,到壙所,即可裝置蘆席之上,而板復抬回以還主人矣。
既安了體魄,上加二三十根椽子橫閣其上。閣了,仍用蘆席五張鋪於椽子之上,即起放下原土,築實使平,更加浮土,使可望而知其為卓吾子之魄也。
……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二月初五日,卓吾遺意。
幸聽之!幸聽之!
贄遺言中所講的“倘一旦死,急擇城外高阜”作坑安葬,並且在“氣已散”時,就要安排人挖坑,第二天埋葬,這是回族人強調的“葬不過三日”的速葬習俗。李贄所要求的“向南”挖坑和“長一丈,闊五尺,深至六尺”的長、寬、深規格,以及在坑底“復掘二尺五寸深土,長不過六尺有半,闊不過二尺五寸”的尺碼,是回族人挖墳坑的特有習俗,其他土葬的民族均沒有這些要求。另外,李贄還強調他的遺體要“面上加一掩面”,“以白布巾單,總蓋上下”,用“板”抬到墓地養後,“板復抬回以還主人”,這種葬法和現在回族的葬法仍基本相同,沒有什麼大的變化。
但李贄遺言中講的“則用蘆席五張,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等,這些都不是伊斯蘭教和回族穆斯林處理喪葬的習俗。這說明李贊想用當時回族的喪葬習俗處理自己的後事,但在遺言中有不準確之處。
二 回族喪葬的程式習俗與表現
回族人在臨終前,一般都注意做好這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請阿匐給病人念“討白”,祈禱真主饒恕病人的罪過,要求病人懺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喚”,即平時接觸的鄰里鄉親、朋友與病人如果發生過口角、矛盾,甚至結下仇恨的,這時要主動向病人說“色倆目”要“口喚”,講明原情,消除誤會與隔閡,互相原諒,愉快地了結往事。三是病危時,要求周圍肅靜,不亂哭亂喊,嬉笑吵鬧,要屏除各種噪音,甚至停止行走。除了病人的親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匍或在民眾中德高望重並懂得伊斯蘭教教規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人室,直到病人逝世。
回族在人逝世後,一般都稱“無常”,有些地方稱“歸真”或“毛提”了。“無常”是回族穆斯林的漢語專用語,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阿拉伯語,也即逝世之意。“歸真”是回族民眾對篤信宗教和宗教職業人員以及宗教上層人士的稱法。如泉州現在就把逝世稱為“歸真”。回族無論怎么稱呼逝世,但都忌說“死”這個詞。為什麼呢?這與受伊斯蘭教的影響有很大關係。因為伊斯蘭教把死當做一個人最後的必然歸宿,並把他理解為“嘎來布”(肉體)的消失和“羅罕”(精神)的升華,是人生的復命歸真,而不是生命的歸結。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人當中形成了一種習慣,忌說“死了”。
回族人逝世後的葬禮,東自長江三角洲,西至帕米爾高原,南起海南島的天涯海角,北達黑龍江畔,大同小異,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幾項程式:
(一)停屍
回族人停止呼吸後,在身旁守候的阿匐或親人,要給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順其手足,理其發須,還要整好屍體。人逝世後不能停在睡覺的床上,有條件的要安排在通風涼爽的客堂大廳,如住房緊張或家境貧寒,可在客房地上鋪上蓆子或停屍床,將屍體置於上面,但不能停在伙房。停屍必須使亡人頭北腳南仰臥,面稍向於西。在屍體上要覆蓋一潔淨的白布單。與此同時,要派人分頭通知本坊教長及親戚朋友、鄰里鄉親。並在直系親屬中,推選出幾位有組織能力和處理喪事經驗的人,管好迎來送往、喪事費用等事情。
(二)善面
回族也叫探埋體(屍體)。這一程式相當於漢族向遺體告別。當阿匐、滿拉、親朋、鄉鄰來喪主家,在向喪主和親屬表示悲痛後,到停屍房揭開亡人頭上覆蓋的白布單,看看面容,然後根據亡人年齡、去世的原因,多方面勸說喪主家不要過於悲哀和號啕大哭,講述人生客觀規律。回族人反對喪家拍胸抓發、跺腳喊叫的怨恨之哭。
回族人在善面過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禮,忌喪家婦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禮。同時,如是夫妻一方歿了只許在淨身前善面哭泣,淨身以後不許再看面容。
回族在人亡後若當天未能埋葬,還得“坐夜”,須請一位深明伊斯蘭教義的長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乾淨(洗過大淨),停屍的屋子要點上香燭直到天明。為了消磨時間,“坐夜”者要給喪主家的人講人世間的真善美、假惡醜,講穆罕默德的智慧故事,勸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國東北和其他一些地區,回族人“坐夜”時,還請教長給亡人的眼、鼻、嘴、耳等“念七竅米”,表示亡人不空見真主,這種習俗是回族對亡人表示的一種懷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饒恕生前罪過的一種善良願望。
守夜的人不能睡覺,更不能睡著,主要是怕亡人和喪主家人害怕。有的地方防止坐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輪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後要吃乾果之類,有的地方如黑龍江等地晚上還吃喪飯。
坐夜時忌大聲喧譁,忌玩賭、打撲克。
(三)備殮
回族俗稱縫“克番”。回族的克番有兩個特點,一是從顏色上看,無論是哪個地區,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從選料質量看,不分貧富貴賤,一律是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綾羅綢緞和其他高級面料。為什麼回族人在備殮時要堅持這兩點呢?主要是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穆罕默德曾說:“安拉最喜歡白色布,生者著白衣,死者用白布做‘克番’。”大伊瑪目艾布·哈尼法也主張用白布做克番,不宜用色布、綢緞。回民由於受這些影響,便逐步形成了用白色布料做“克番”的習慣。
回民給亡人備克番,不是像有人說的那樣,用一塊白布一裹就行,而是有講究的,其樣式、規格、要求,全國各地大體相同,但男女有別。
男亡人用的殮服有三件:一是大殮,回族俗稱“大臥單”,長短要略長於身,上下各余出六七寸。一般來說,長約七尺,寬約四尺五寸。二是小殮,回族俗稱“小臥單”,也叫“二單”,長短要合身,但上下兩頭留餘地,寬約四尺五寸。三是襯衣,回族叫“格米素”或護心斗娃,長自肩至踝骨,寬約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開縫,再加帽子一個,長共約九尺。
女亡人的殮服,比男的多兩件。除了同男子用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頭各一件。裹胸長三尺左右,寬一尺左右。包頭也叫蓋頭,長三尺左右,用以裹發,並用布帶束著。
(四)淨身
也叫“著水”或稱洗“埋宜台”。淨身無論在清真寺還是在喪主家,都要準備好浴床(一般是洗乾淨的門板)、湯瓶、毛巾等。如在喪主家淨身,離清真寺較近的,都從寺里擔水,途中擔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換,但水桶不許落地。
淨身一般由三人承擔,即一人專門灌水,一人幫助沖洗,一人帶上手套,雙手輕輕洗滌。手套一般要準備兩副,洗上身時用一副,洗下身時用一副,洗時不許湯瓶落地。
回族給亡人淨身,男女有別,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無論洗男洗女,其程式都是一樣的,洗法和活人平時洗大淨一樣,即先洗手淨下,後用白布蘸溫水擦洗口齒、鼻孔以代替漱口和嗆鼻。接著洗臉、洗頭,最後由上至下,先右後左,洗遍全身,並用浴巾擦乾淨。洗下身時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體,如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給亡人洗下體時“拿布覆蓋下體,自臍至膝不得外露”,洗時“只以一手支布,另一手擦洗”。回族給亡人淨身,除了洗滌的三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內。
亡人淨身後,將其移到準備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關習俗規定洗右後左,層層包裹,洗裹“格米素”,後裹小臥單,再裹大臥單,最後加冠,並將腰部、頭、足都用白布帶子紮緊。女屍還要加裹胸和蓋頭。對在戰爭中為國為教犧牲的回民,作為“舍西斯”,免予洗禮,免於穿克番,允許著血衣埋葬。
回民在給亡人穿克番時,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腦水、香水等,其目的是為了防腐驅蟲,也是對亡者懷念的反映和表現。同時,還要用《古蘭經》或錢物等,向亡者舉行“轉費達”儀式,即替亡人贖罪。在轉費達後,將亡人放在塔木匣子(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擔架)里,入匣時用布單和其他物品遮住太陽,起靈時由四人或六人抬起。抬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換人,但匣子不許落地。回民反對僱人抬靈,一般都由直系親屬擔任。
(五)殯禮
回民稱站“折納則”,是回族喪葬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凡參加殯禮的人必須洗大淨。殯禮的領導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長擔任,也有的根據亡人的遺囑來確定,不論輩分、地位,只要懂伊斯蘭教規,在民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即可。
殯禮有的在喪主住宅院裡舉行,有的在院外選一塊平坦、乾淨的地方進行。從宗教意義來說,是生者代死者向安拉作最後一次禮拜,但系一種意向性的禮拜。其形式跟禮拜差不多:先將屍體放在西邊,主持人靠近埋體站立,其他參加者都脫鞋隨後排班站立,誦《古蘭經》片斷,並舉意,求真主饒恕活著的和已經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祈求活就活在伊斯蘭教道路上,亡就亡在“伊瑪尼”的根基上。之後,向左右說:“色倆目。”至此殯禮結束。回族人的殯禮一般不在日出或日落進行;婦女不參加殯禮,不送葬。
(六)下葬
回族人的墳墓全都是南北方向,均呈長方形的一個坑,且口大底小,喪主家一般要求把墳坑打得寬敞一點,但並不是越寬越好,而是要達到一定的尺寸規定,土質堅硬的地方,墓深五尺至六尺;土質較軟的地方,深約一丈。墳長約六尺,寬三尺。在坑底的西邊挖一個與墳坑平行的深洞,長約六尺,寬三尺,高三尺,其形狀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底。這個小洞人能弓身出入。在地下水位較高或易崩潰的沙灘上,一般只挖一個三尺左右的坑,同時準備一個無底石槨或木板蓋住屍體。
下葬時,兩個人先到墳坑裡,其中一個到小圓洞裡。然後打開木匣子,由四人將屍體緩緩放人墳坑,再慢慢送進小洞裡,使屍體頭北腳南,仰面而臥,面向西方(因聖地麥加在中國的西方)。之後,先用土坯壘好小洞口(忌用火燒的磚),然後填土掩埋墳坑。填土過程中,如果誰乾累了把鍬扔下,另一人拾起來再於,不能接著鍬乾。墳墓堆起來,外形猶如魚脊形或凸形,有的在墳墓上壓上些土坯,有的壓一些石子,防止風雨侵蝕。廣西等地的回民在墓穴上一般都蓋五塊青石板,大都是亡人生前自己準備的,其目的是使墓更加堅固。
回民的墳墓與漢民的不同,它不是圓墳,而是長墳,不起墳頭。
在下葬的過程中,阿匐、滿拉為亡人念經,其他送葬者跪聽祈禱。喪主要為亡人散乜貼,數十元、百元不等。有的喪主除了給送葬人散乜貼以外,還要給每人散一頂小白帽戴孝,並將亡人的衣物散給主持殯禮的人和洗屍的人。
回民對墳地很重視,一般都要打埂或打牆圍起來,禁止在墳地周圍修豬圈、廁所,更不允許任何人在墳地大、小便。禁止在墳地放牧,不許從墳地上取土,搞建築,以防止墳地倒塌。
回民在陸地一律實行土葬,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在遠渡海洋時,可實行水葬。中國古代不少回民到聖地麥加朝覲,途中若逝世了,則在屍體上纏一塊石頭或鐵棒,葬人水中,以免屍體浮在水面上。
(七)紀念亡人
回民把紀念亡人叫乾“爾埋力”,主要是紀念已故的親屬、朋友、教主等。
紀念亡人一般根據亡人無常時間的長短來採取不同規模和方式。
紀念從人無常後埋葬的當天晚上開始。喪主家要煮“米粥”,炸油香或烙油香,請操辦喪事的人和阿匐吃。回民稱當日晚上的這種紀念活動為“霄夜”。家裡有會念經文的就自己去“走墳”,不會念的要請阿匐或懂經文的滿拉等去走墳,一日五次,共四十天。回民認為在四十天之內,亡人的靈魂還在。喪主家每天要點香、烙油香,做“都阿”向真主祈禱,家裡的其他人還要哭喪。直到第七天,回族稱為“頭七”也叫“七日”,這天喪主家要宰羊、宰雞、炸油香,請阿匐和滿拉以及有威望的回族老人若於人,到家裡念經、吃油香。喪主家為了搭救亡人,求真主開天堂之門,還要給來念經的所有人散乜貼(施捨),之後,還要給親戚朋友、鄰里鄉親散油香。到了“二七”、“三七”規模很小,有時不請阿匐,只是烙些油香,散結左鄰右舍或貧窮者。
到了四十日,認為亡人的靈魂要離開家了,要大幹爾埋力。早上先請阿匐走墳,完了請阿匐以及親戚朋友和鄉親們到家裡來吃油香,有的還給喪家散乜貼。從此以後,在百日、周年、三周年、十周年、三十周年仍要宰羊、炸油香,大幹爾埋力。過了三十周年,有的就不再搞大的紀念活動了。
回民對教主的紀念規模很大,稱教主為“導師”,也稱“老人家”,逝世後尊稱為“太爺”,對某一教派的創始人一般稱為“道祖太爺”。如虎夫耶門宦的老太爺洪海儒的祭日7月24日;哲赫忍耶門宦的馬明心祭日3月27日。遇到這些祭日要舉行盛大的爾埋力聚會,宰羊上百隻,宰牛十幾頭,有一萬多回族民眾陸續去走墳、吃油香,還有的千里迢迢從外省區趕去參加祭日活動,表達對老太爺的尊敬與忠誠。
三 回族喪葬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喪葬民俗,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是回民聚居區,還是回漢雜居區,總起來看,一般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實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實行土葬,傳說是根據伊斯蘭教關於安拉造化人類始祖阿旦,是由泥土造成,死後仍歸於土中而來的,有“入土為安”之說。回民有句俗語說:“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這就充分說明了回族實行土葬,並且亡在哪裡就埋在哪裡。
土葬是少數民族和一部分漢族當中普遍實行的一種葬法,它的類型有好幾種。回族的土葬法跟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土葬有著本質的區別(除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槨,由來已久,且至今還保持著。清鹹豐時回族宗教學者藍熙所著《天方正學》說:“清真殯葬,不需棺槨,以身歸土,因其清淨也。”《陳江雁溝里丁氏族譜·感紀舊聞》記載,回民喪葬是“殯不以木”。現在回族人亡後,仍不用棺槨,只是用木板或木匣等來安放屍體,葬後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回族忌火葬的習俗至今也未改變,包括一些有一定文化水準的人員在內,他們習慣土葬,忌火葬。回族為什麼忌火葬呢?據了解,回族當中有這樣的傳說,說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這個權力,一般人不能用。還說,火刑是罪人無常後所受之刑。另外還說,伊斯蘭教處理無常的人不用火刑。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逐步形成了忌火葬的習俗。
第二,主張速葬。回族的喪葬根據伊斯蘭教“三日必葬”的規定,一般是早上無常,下午埋;晚上無常,次日早上埋,不能超過三天。也有個別特殊情況在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學者劉智在《天方典禮擇要解·喪葬篇》說:“按聖教,翌日必葬。蓋謂屍以人土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譜祖教說》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間丁家喪葬習俗時說,這裡的回族習俗多年來一直是“葬不過三日”。後來由於受漢族文化的影響,有的“葬逾時矣”。現在回族地區人亡後,仍在三天內歸土安葬,即使是發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後,先埋人後等待處理。不停喪權厝,避免停屍過長、腐爛發臭等不衛生的做法。
第三,從儉節約。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葬必從儉”的影響,在處理喪事上,主張薄葬,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回族當中有著一句俗語:“死後鋪金蓋銀,不如生前厚養孝順。”講究生前竭盡全力撫養行孝,反對死後大操大辦。所以,現在回族人辦喪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十六尺白布纏身。有的阿匐帶頭從儉辦喪事。如甘肅省平涼縣的馬連雲阿匐生前有遺囑,無常後不請客,不收錢,他的克番(屍衣)都是用平時戴過的戴斯塔(纏頭布)縫製而成的。回族這種從儉習俗,不僅現在這樣,過去也是比較注意的。如泉州回民《丁氏家譜》說,回族亡者“殮不重衣”,這就明確肯定了回民無常後不穿戴各種衣服等。二是不設靈位,不搞繁文縟節,禁止送花圈幛聯,待葬期間不宴請,出殯儀式簡單、安靜,一般不動用車輛,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講究任何排場。埋葬不用殉葬物,不搞什麼紙車紙馬、童男童女等紙火。送葬中禁止擺設任何祭品,不舉行任何祭奠。據《陳江雁溝里丁氏族譜·感紀舊聞》記載,回族葬俗“封若馬鬣而淺裹以木棉,祀不設主,祭不列器”。由此可見,回族在處理喪事中早就注意節儉了,這種風氣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處理喪事上,無論是地位較高的掌權者,有一定影響和威望的阿匐學者,還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鰥寡孤獨無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長壽的百歲老人,還是十幾歲的少兒,毫無貧富貴賤、大小之區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導下,用水沖洗後,白布纏身,舉行殯禮,最後將屍體抬往公墓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場地。回族不管是聚居區,還是與漢族雜居區,都有自己留好的墳地。決不允許非穆斯林埋葬,也不到漢族和其他民族的墳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區,有的為了就近方便,還根據地域、家族等情況,分幾個墳地。回族人不信風水,也不看風水,只要乾燥、平穩的地方就可作墳地。凡是回族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對多占地盤。
第六,其他。回族喪葬中的有些儀式和活動,是回族對亡人表示懷念或紀念的一種形式,並非伊斯蘭教所規定,也不是必須遵守的聖行。如亡人人士前的焚香、傳經。做都阿,念七竅米、寫護心都阿,七日、月頭、百日、周年等宗教活動,雖然都舉行宗教儀式,也都有所託詞,但主要表現了亡人親屬代亡人贖過,祈求安拉饒恕亡人生前過失的善良願望,是回民在長期的紀念亡人過程中形成的風俗習慣。
回民的葬禮,從以上情況看,雖然有其節約、儉樸的良好習俗,但仍有些不足。處理喪事還花不少錢,特別是在一些經濟、文化比較落後的地區,處理喪事時衛生工作需要注意。回民抬屍用的擔架或木匣子抬完屍以後,消毒跟不上,易傳染病菌,是很不衛生的。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民族、宗教政策得到落實,有的地方建起了回民殯葬服務處,如南京市於1979年就已建立了“南京回族殯葬服務所”、長春市建立了“回族殯葬服務館”、蘭州市也建立了回族殯葬服務館等等,這些殯葬服務機構,深受廣大回民的稱讚和歡迎,設定了具備衛生消毒條件的亡人沖洗房,暫厝亡人的冷藏設備等等,方便了城市回民民眾,減輕了民眾的負擔。過去處理喪事一般都要花費上千元,現在殯葬所從停屍、洗屍、穿克番,一直到下葬,只花二三百元。從南京市、長春市建立回民殯葬所,筆者想到,如果其他地方,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也建起殯葬服務所這樣類似的服務機構,不僅處理喪事乾淨、衛生、經濟、方便,而且還有助於“殯葬改進”的順利進行。

第十四章 回族的物質生產習俗

回族的物質生產習俗,包括農業生產習俗、林業生產習俗、牧業生產習俗、牧業生產習俗和回族的工匠作業、製藥習俗等,是回族民俗的基礎,這種習俗既繼承了阿拉伯地區穆斯林的生產習俗,又直接吸收學習了中國漢族等兄弟民族的生產習俗,形成了以回族“坊”這種“社區經濟”為主的不同的生產民俗風貌,具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對整個回族的生活方式和社會關係都有一定的影響。
一 回族物質生產習俗發展概況
回族重視農業生產,認為農業生產是獲得物質、供給社會的重要事業。《古蘭經》里明確指出:真主說“拜功既畢,其分散與地,產安拉之恩惠”。穆罕默德也強調說:“務農是與主上交易,是一切事業最貴的。”“誰開墾一壟無業主的荒地,誰便是最有營業權的。”在一千多年前,伊斯蘭教視農業與人的關係最密切,是一切生物賴以生存的根本,農業利益是憑自己勞動而獲得的潔淨的利益。不僅提倡樹立正確的勞動觀,而且反對遊手好閒,以致造成貧困。穆聖說:“誰給自己打開了一道乞討之門,真主便給誰打開了七十道貧困之門。”這種鼓勵人們生產、勞動的做法,對穆斯林從事物質生產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回民從事物質生產,主要是從元朝開始的。
元時,由於成吉思汗西征,把大批東來的回回軍士編人“探馬赤軍”,參加忽必烈統一中國的戰爭。“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羊。”一邊打仗,一邊從事農業生產,即所謂“屯戍”人戶。忽必烈之所以這樣做,一是由於連年戰爭,人民到處漂流,大批田園荒蕪;二是為了維護軍隊和政府機構;三是人民要吃飯;四是避免社會動亂,讓人們從事農業生產。至元十年(公元1273年),元世祖下令:“探馬赤軍隨地人社,與編民等。”從此,大批軍士在社的編制下,以農民的身份進行農墾。這樣,從事農業生產理所當然地成為回族經濟的基礎。
回族人進行農墾的地區比較廣闊,根據元朝當時軍隊駐防的分布而形成。由於蒙古軍隊先征服西北,所以就先在西北開始農墾。加之西北地域遼闊,土地面積大,發展為回族的主要農墾區。如從六盤山至黃河的寧夏地區和甘肅河西的五條河(即指全城河、賜支河、屯河、大通河和莊浪河)、今天青海回族聚居的河湟流域、新疆的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縣和陝西等地。《元史·世祖本記》對此都有記載,“忽撒馬丁為管領甘肅、陝西等處屯田等戶達魯花赤。督斡端、可失合兒工匠千五十戶屯田”,“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春正月,給滕竭兒(今新疆阜康縣)回回屯田兩千戶牛種”。雲南也是回回主要的墾區,賽典赤·贍思丁在此大搞屯田,使昆明、大理成為回族農墾的重點。同時,還大搞水利建設,僅當時的昆明回民和當地漢民及其他民族人民一道就修挖了松花壩和金汁河、銀汁河、馬料河、寶象河、海源河、盤龍江六條大河,形成了六河灌溉系統,灌溉著萬畝良田。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也曾下令徵調散居在各郡的回回炮手到河南開封一帶屯田,又以“河洛、山東居天下腹心,則以蒙古探馬赤軍到大府以屯之”。江南也有不少回族墾區。總之,元時回回屯田遍及全國,“天下屯田有二十餘所”。這些墾區為發展回族農業經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土地是一個民族進行經濟活動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條件。回族惜土如金,除了屯田以外,一些在朝中任要職的回民還得到不少政府賞賜的職田。加上在元朝,回族的政治地位較高,在政府任職的回民較多,他們得到了不少職田。“官達魯花赤者,上路俸鈔八十兩,職田十六頃。下路七十兩,田十四頃。散府六十兩,田十二頃。上州五十兩,田十頃。中州四十兩,田八頃。上縣二十兩,田四頃。中縣十八兩,田四頃。下縣十七兩,田四頃。”以此類推,大小官員都有一定數量的土地。還有些回回商人也買了一些土地,並且都有土地所有權,在各地形成了不少回回村寨,並構成了不同的村落經濟類型,如糧農、菜農、果農、藥材農以及各種複合交叉的類型。元代回民除了屯田以外,還兼搞牧業,喜歡養牛、羊、馬、駱駝等。農牧業相互促進,有一定的發展。
明朝回族人民繼續進行農耕,農業生產的水平有了提高,耕地面積不斷擴大。除了“太祖賜勛臣、公侯丞相以下,莊田多者百頃……”外,還實行軍屯、民屯、商屯,使回族農業經濟不斷發展。
清代前期,回族人民農業生產發展很快。一是土地經過多年耕種,投資質量越來越好。二是耕作技術、田間管理越來越細。三是隨著回族人口的增長,不斷開墾荒地,如青海西寧,新疆昌吉、烏魯木齊、伊犁,內蒙古等地都有回民新開墾的大片荒地。《寧夏紀要》云:“亂平之後,盡馳寧夏回民於靈武、吳忠堡一帶,該處本為荒地,經回民墾殖,始成沃土。”四是興修和整修各種渠道,充分發展灌溉農業,如寧夏回族與漢族人民一道整修了唐徠、漢延等渠道,興修了惠農、七星等主幹渠道。甘肅肅州的回回渠、回回河等經過不斷整修,繼續發揮效益。但回族農業經濟發展不平衡:自然條件好的地方則發展較快,自然條件差的地方發展則很慢。有的地方山地和河灘地多,民眾生活比較貧困,如寧夏西海固地區,河北的滄州,山東、河南的一些地方等。清朝末年,回族經濟特別是西北地區回族農業經濟開始衰退,其主要原因:一是左宗棠藉口“圖百十年之安”,強迫回民大遷徙,將他們從城郊和一些土地肥沃的地方分散驅趕到荒涼的不毛之地——山區、沙區、河灘邊地;二是回族軍閥、回族地主用銀元將大量的土地買下,如西北的三馬及其親屬等,都擁有大量物資和良田。據1936年調查,“河州西鄉(臨夏縣)共有17134戶,土地271.6萬畝,其中占總戶數 1.3%的 234戶地主,占有土地 77%;14戶最大的地主每戶占地5萬畝以上”。
二 回族物質生產習俗的類型及傳承
回族在擁有土地後,加倍地珍惜土地。為了提高土地產出率,由原來不熟悉農業生產到學習吸收中國漢族先進的農業技術經驗。利用中國當時較為有利的水利設施和發展農牧業生產的條件,不斷發展,逐步形成了從事物質生產的一些習俗。
(一)種植業
回族人從事種植業生產起步比較高,沒有經過中國傳統的刀耕火種及木鋤等階段,直接使用了木與金屬的複合工具,如鐵鋤、钁頭、鍬、鐮等,且由人力轉為畜力。在作物栽培和品種選擇上,由於回民分布在全國各地,且根據各地不同的條件選擇最習慣使用的品種。從元朝開始,回民就廣泛種植小麥、大麥、稻、谷、玉米、養麥、糜子等糧食作物;種植胡麻、大麻、芝麻、花生、油菜、向日葵等油料作物;種植白菜、蘿蔔、胡蘿蔔、韭菜、土豆、甜瓜、蔥、香瓜、南瓜、西瓜等果瓜蔬菜。在《肅州舊志》中,尚有回回蔥、回回甜瓜的記載。回民還喜歡種植從波斯傳到中國的石榴、葡萄等。在技術上從元朝開始,就推廣套種、輪作等先進的耕作制度。而回民對農作物的栽培方法,大多數是在生產習俗中進行的。而這些習俗,又幾乎是從漢族和其他兄弟民族那裡學習來的。在整地、選種、播種、鏟趟、收割、脫粒、貯存、加工等具體作業規程中,也形成了回族生產的一些習俗。回民重視種植業,認為這是人祖阿旦操作過的職業,也是許多先賢的遺風。
(二)養殖業
回民除了從事種植業生產外,對養殖業相對來說,更為熟悉。因為伊斯蘭教產生於阿拉伯社會從部落遊牧經濟向商業經濟的過渡時期。《古蘭經》上說:“那個主,他給你們把大地造為鋪墊,為你們在那裡設定了許多路線,並由天空中降下雨水,藉以創造了種類不同的植物。你們吃吧!你們牧畜吧!那裡面對有心眼的人,一定有種啟示呢!”穆罕默德曾說:“安拉所差派的先知,大都收過羊。”有人問:“使者啊,你呢?”答曰:“我也是如此,我曾在麥加附近給人牧過羊。”這一基因對中國回民也有一定影響。回民的養殖業,既與種植生產有一定關係,更與加工業、商業有密切的聯繫。回民最普遍的養殖業是養羊、牛、駱駝、雞、鴨、兔,其次是養馬、驢、騾,忌養豬。回族的養殖業習俗特點很明顯。皮革和羊毛、駝毛的生產加工與肉食乳品的食用生產並舉,有多種生產習俗。養羊的民俗繼承在回族養殖業中,占據最重要的位置,在回族經濟生產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與回族人民的生活關係最密切,因而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了養羊的良好習俗。回族民諺道:“漢民有錢蓋房,回民有錢養羊。”回族人過古爾邦節有宰羊的習俗。紀念已故之人要宰羊,平時也喜歡吃羊肉,且羊皮、羊毛、羊絨可加工出售。在回族民歌和諺語中,“羊”占有很大的比重。有一首回族“花兒”讚美羊道:
陰山陽山(哈)山對山;
 牧民們愛的是草山;
 合作社的牛羊布滿山;
 好像是草坡上開的白牡丹。
回民牧羊還總結出了一定的經驗:“春放避風灣,夏季放高山,秋牧溜地邊,冬天放平川。”
駱駝是沙漠之舟,是回族發展中重要的運輸工具。穆罕默德傳教前就拉駱駝經商。回族在歷史上出現過不少“駱駝客”,有“駱駝不怕馱,就怕偏了馱”之經驗。在北方回民養駱駝的很多,有的一家養幾十峰駝。回民還喜歡養黃牛,認為養牛既可生產,又可食用。回民養牛很有經驗,民諺日:“飼料鍘成茭子,黃牛餵成磙子”;“牛是家中寶,常吃露水草”;“牛要餵飽,馬要夜草”;“牛餵三九,馬餵三伏”等等。為了珍惜糧食,改善生活,回回幾乎家家都有養雞的習俗,表現了回族婦女勤儉持家的良好美德。
(三)副業
回族的副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習俗也很有特點。
穆罕默德說:“工藝可使人從窮困上安寧。”“你們要有一種技術,因為每個人都需要有一種職業。”回民搞副業,一般都是就地取材,經過加工增值,增加回族民眾的收人。回族副業的類型項目很多,這裡僅舉幾個重要的方面,以見一斑。
製糖。回民俗稱“熬糖瓜子”,營此業稱為開“糖坊”。人冬以後,居住在北方,特別是居住在寧夏、甘肅、青海等地的回民,家庭勞力多的,就開始熬糖。熬糖是一項技術性很強、很辛苦的作業。熬糖前一般先要盤好鍋台,買一口大鐵鍋和一個缸,同時安置在鍋台內,一前一後。熬糖時,將黃米或小米浸泡在水裡一小時左右,待鍋里水燒開時,把米倒在鍋里的夾板上蒸,蒸的過程中,掌握火候,連續攪動二至三次,米爛時,減火併將麥芽與米拌勻,一併倒進缸里保持溫火併連續往缸里加三次水,淋三次水,將淋出的糖水置於鐵鍋內熬成乳白色時,晾在用籮兒篩過的章木灰上,最後用糖巴子把糖製成長條即成。回民熬成的糖瓜子,有白糖瓜子,有焦糖瓜子,還有芝麻糖瓜子和花生糖瓜子等等,在市場上深受兄弟民族人民的歡迎。
回民製作粉條和豆腐的歷史也較長。西北回族人民一般將營此業稱為“開粉坊”。不少家庭利用當地豆子、山芋,製成扁豆子粉、山芋粉等。在農村回民開油坊的也很多,秋後開工,次年春耕開始收攤,以胡麻、麻子、芸蕎、向日葵等原料為主榨油。河南和東北等地的回民還以黃豆。花生、棉籽榨油。榨油所余之渣,是上等飼料,可以餵牛。羊、馬,也是最好的肥料,回民種瓜時一般多使用油渣,其瓜味正,甜蜜絕佳。
編織。回民的編織技術,傳說從元末明初就在中原和北方一些地區流行。主要原料是毛竹、青稈、蒲草、柳條。荊條、紫穗槐條等數十種。去皮的稱為白條,不去皮的稱為黑條。黑條多編織生產工具,如“糞筐”、“糧食圍子”等。白條多編織日用器具和工藝品,如籃、筐、篩、針線笸籮、柳條箱、簸箕、炕席、食物托盤、玩具、裝飾部件等。其手法精緻細膩,造型玲球秀巧。在西北、山東等地市場上,回民編織類商品占據了一定的位置。
(四)舊舊族工匠及手工業生產
穆罕默德說:“安拉最喜愛精煉的工人。”在元代東來的回回中,回回工匠達若干萬人,生產門類很多,且有一大批從事細巧手藝的人,是回族世代傳承的經濟生產力量,具有鮮明的工匠生產習俗。例如在元代,不少回族工匠還被編人宮局搞製作,僅在弘州設的宮局中,曾有西域織金綺紋的工匠三百餘戶。回回扎馬刺丁曾率領工匠專門製造了一種名叫答刺斯的特殊的絲織品。明代,回族的工匠和手工業生產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其主要原因:一是農村牧業的發展為手工業和工匠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條件;二是回族人大都住在城鎮和交通要道,產品有市場,銷路好,促進了手工業的發展。清代回族手工業在政策和環境極不寬鬆的條件下,也發展較快,在絲織、木材、製鹽、采銅、采煉、造紙、皮革加工等許多領域開拓延伸。當社會物質財富的積累及社會分工具有一定條件時,依靠工藝技術從事生產的職業集團便逐步形成。在回族工匠和手工業生產的民俗繼承中,形成主要的手工業和工匠類型是:
制瓷業,回族民間也稱“燒窯”。從元代到今天,幾回民聚居的縣、市、鎮,都有回民辦的瓷窯,所制器物有缸。盆、罐、碟、瓶、蓋碗,在質料上回回有“回青”的發明,在圖案上採用幾何圖形和阿拉伯文字。回族的蓋碗茶盅和家中擺放的花瓶,就是採用這種方法製成的。上面既有幾何圖形,又有阿拉伯文的清真言。
除了日用陶、瓷外,各地回民還有不少磚瓦窯,過去主要燒制大青磚、琉璃瓦、小青瓦、檐頭瓦,用於建造清真寺、拱北和民房。
製藥業,是和回族的醫藥學密切聯繫的。元代專門設有回回醫藥院。13世紀後,回回民間的醫藥湯頭,被一些回族有識之士整理成《回回藥方》三十六卷,今存四卷,記載方劑四百五十餘條。元以後回族製藥業始終未斷。明清設有回回太醫院,也有不少私立的回國藥鋪,如明代在北京菜市口附近有“鶴年堂藥鋪”,自己製藥,主要有丸散製劑,這種藥直到清末仍名揚海內外。明代還有有名的“王回回膏藥”、“馬思遠藥錠”,河北定州的“白敬宇眼藥”等有名的製藥者。在民間還流傳著“金回回的膏藥——找毛病”的歇後語,說金回回的膏藥功夫全在熬,有一次因沒熬好,時間短了粘不住,到處跑游,結果一個人買了他的藥後,本貼在腰裡最後卻跑到肩膀上去了,就找金回回來問,金回回笑著說:“我金回回的膏藥會找病,你腰裡沒病,肩上有毛病。”說明回族人的製藥業當時已頗有影響。
回回製藥,以香藥、燥藥、瀉藥為多,保持回回醫學的特點。如蜜制浸膏、露灑製劑、滴鼻劑、漱口劑等。另外,回族民間還自己制一些保健藥品,特別是將羊肉加藥配膳,收到良好的效果。回族人制保健藥,主要選用青色雄性山羊,因羊肉性溫,有散寒、助陽、通絡的功能。如將羊肉與扁豆子、糯米、粳米煮成羊肉扁豆粥,可醫脾胃虛弱、四肢倦怠症。羊肉與花椒、丁香同食,可治嘔吐泄瀉、腔腹冷痛症等等。
皮毛、皮革加工業,是回族手工業的一個主要方面,也是增加回族民眾收人的一個主要來源。在回民聚居地區,有整個村寨專營和兼營皮毛、皮革加工業的。回民從事皮革、皮毛加工業早在明代就已在北方盛行。時至今日,皮革、皮毛加工業幾乎已遍及全國。因回民在發展種植業生產的同時,兼營牧業,特別是北方,根據自然條件,有的地方已逐步形成了半農半牧區,所以皮毛業很發達。如寧夏的西海固、同心、吳忠,甘肅的臨夏、張家川I,陝西的王閣村,河南孟縣,山東濟寧等,早在清代就已成為回民經營的有名的皮毛集散地。清光緒年間《甘肅官報》載:鴉片戰爭後,帝國主義經濟侵略西北的“英商仁記洋行赴甘肅平遠縣(治所下馬關)購買駝絨、羊絨、牛毛、牛皮、生羊皮,投資巨萬”,其中羊毛“每經韋州出省,運往包頭者達6000車(每車1000公斤)之多”。特別是現在寧夏同心的城關、韋州。預旺,海原的李旺、關橋、三營,河南孟縣的孟坡村,甘肅的張家川、臨夏市等地的回民,毛皮加工店應運而生,不少家庭都從事皮毛生產。主要用熟牛羊皮,製作牛羊皮長短大衣、皮夾克衫、皮褲、皮繩、彈花弦、羊皮褥子等,同時還紡毛線、織毛口袋、指氈、制毛毯、織羊毛衫、搞羊毛絨加工等等。現在全國各地的皮毛生產幾乎被國民所壟斷,其從業人數之多,技術之精湛是其他民族人們所不能比擬的。被譽為“髮菜王國和絨毛王國”的寧夏同心縣,年經銷羊毛75萬公斤,羊絨24萬公斤,畜皮20萬噸,絨毛店鋪200多家,還有產值3200萬元的梳絨廠。河南孟縣孟坡村的老羊皮衣和其他皮革製品遠銷上海、武漢及東北各地,信譽很高。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灘羊二毛皮,是寧夏著名的五寶之一,也是世界罕見的名貴特產,是裘皮中的珍品,多產於寧夏賀蘭、平羅、同心、鹽池、海原等縣,羊毛有九道彎,長7厘米--9厘米。它以潔白柔軟、光潤美觀、波浪彎曲、整齊悅目、保暖輕便譽滿國內外市場。
寧夏灘羊二毛皮衣,是用出生滿30天的灘羊羔皮製作的。它色澤晶瑩,久穿而不黏結,質量最佳,古稱“輕裘”。
改革開放以後,河南孟縣、寧夏同心、甘肅臨夏和張家川等地,已徹底放開了皮毛市場價格,大力支持民族手工業和民族經濟的發展。被譽為“皮毛之鄉”的張家川回族自治縣,每年有七千餘人從事皮毛加工,有四十餘家皮毛店專營大宗皮毛生意,還有不少零散皮張等,每年在張家川農貿市場集散地交易生皮達三百萬張左右,成交額達二千萬元以上,靠皮毛加工治窮致富。同心縣韋州鎮從事皮毛加工的達五百戶,年加工二毛皮衣、皮褥子五萬餘件,產值達百萬元以上,淨收人近五十餘萬元,初步形成了收購、販運、加工、銷售的經營體系。現在凡是從事皮革、皮毛加工的地方,回族民眾都富裕了起來。
除了制瓷、製藥和皮毛加工業外,在回族民間還流動著大量的各類工匠。如石匠、木匠、鐵匠、泥瓦匠、磚匠、窯匠、氈匠、口袋匠、金匠、銀匠以及電工、焊工、漆工、鉗工等手藝人,其中石匠、木匠、泥瓦匠、磚匠等除平時蓋民房做工外,主要參加回族清真寺、拱北的建設,且開工後工匠們都洗大淨,所賺工錢,還要給寺上舍散一部分,或少要部分工錢。氈匠、口袋匠、窯匠、船匠等各類能工巧匠,與漢族等其他民族工匠習俗所不同的是,回族工匠雖然也是代代承傳,卻不祭祖類似魯班等工匠的祖師,也不搞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開工儀式活動,他們按照回族的習俗,每到一個新的客戶處幹活,為了祈求平安,開工幹活時,心裡默念“太斯米”。

第十五章 回族的經商習俗

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回族具有經商的良好習慣和歷史傳統,其經營範圍、經營內容、經營形式以及經商道德,表現出了鮮明的回族經商習俗。
一 伊斯蘭教對回族經商習俗的影響
回族自古至今,喜好經商,具有經商的意識,積累了許多經商的本領和經驗,形成了許多世代傳承的經商習俗。從歷史上看,其先民早在唐宋時期就由阿拉伯、波斯等地來到中國經商。元代以後,回族雖然擁有了土地,但他們並沒有單一在土地上做文章,而是堅持農商兼顧,且城鎮回民一般都以商為主,靠商生活。時至今日,回民在全國各地的流通領域,仍很活躍。如甘肅臨夏、寧夏同心和吳忠以及陝西、新疆、山東、河南、河北、青海、雲南等回民集中的地方,回族民眾成為當地經商的帶頭人。特別是在我國一些邊遠落後的地區,人們對經商還有這樣那樣看法的時候,回民仍以經商為榮,遇到好的機遇絕不放過,包括回族清真寺上的阿訇也經商。如寧夏同心縣,回族人口占80%,過去一直是貧困縣。1988年在該縣建立了流通試驗區,允許農民從事長途販運,開展商業貿易活動,在短短四年時間內,全縣有三萬餘人經商,貧困面由 53%下降到7%,75%的農戶蓋起了新房,農民擁有機車一千七百餘輛,小汽車數百輛,人民生活水平躍上了一個新的台階。臨夏回族自治州是絲綢之路和唐藩古道的必經之地,這裡的回族從事商品經營的達八萬多人,固定經營者三萬餘人,尚有四萬餘人往返於州內外,以及東部和西部各大城市。
回民為什麼善於經商呢?這與伊斯蘭教有很大的關係。伊斯蘭教創立前,阿拉伯半島的漢志地區自古以來就是東西方商業要道之一。而在這個地區的麥地那、麥加等城市,幾乎人人都從事商業活動。伊斯蘭教創立後,聯繫當時社會的經濟狀況,吸收了阿拉伯人的傳統生活習俗,形成了獨特的價值觀念與經濟主張。《古蘭經》當時對商人提出了許多鼓勵、支持經商的要求:一是明確了經商的重要地位。《古蘭經》中有二十多處提到“出外奮鬥”者,“大地上尋找財富者”,主要指的是商人,充分肯定了經商是真主所喜愛的職業,認為商人是高尚的。伊斯蘭教的創始人穆罕默德還說:“商人猶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的可信賴的奴僕”,“誠實的商人在報應的日子將坐在主的影子之下”。二是鼓勵人們走出去大膽開拓財源之路,要敢為人先,敢冒風險,甘願吃苦。《古蘭經》中強調:“誰為主道而遷移,誰在大地上發現許多出路和豐富的財源……真主必報酬誰。”“不要因困難、路遙和危險而灰心喪氣,真主是喜愛堅忍者。”穆罕默德曾說:“我是個商人,每派商隊,必在早晨,獲利甚大。”
由於伊斯蘭教經典多次強調經商的地位和意義,加上穆罕默德本人親自從事經商活動,這種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對我國回族起了極大的影響作用。
二 回族經商的類型與主要內容
(一)珠寶業
珠寶業是回民經營的一個傳統項目。早在公元7世紀前後,有許多波斯人來到揚州、長安等地,從事以珠寶為主的生意。據史書記載,波斯等西域國家的主要特產就是珍珠、寶石、翡翠、瑪瑙以及其他香科和藥物等。
唐代,在廣州波斯人的商船很多,“並載香藥、寶石,積載如山,其船深六七丈”,在長安的東市、西市和廣陵有很多胡人開的商店,這些”胡店、胡邸專售寶石、象牙、琉璃、珍珠”等貨物,其中大多數都是珠寶。他們開珠寶店,說明他們熟悉珠寶,識別珠寶,所以也善於做珠寶生意。在民間也流傳很多回回識寶的故事,唐人筆記當中也記載了不少這方面的故事。如張讀的《宣寶志》記載:嚴生拾到一個珠子後認為是“彈珠”置於箱中,但在一次游長安時遇到一胡人竟叩馬而言道“衣裹之中有奇寶,願得一見”,並以30萬為價,說此“彈珠時西國的清水珠”,“若置於濁水,冷然洞徹”。可見波斯人的識寶能力。
宋朝,廣州、明州(寧波)、杭州準許大食等商人前來中國交易,商人以珊瑚、琥珀、珠琲、瑪瑙、玳瑁、水晶等物來交易,特別是像犀珠玉至寶物,每年進來很多。宋人編著的《太平廣記》有好幾卷中都記載了胡商從事珠寶生意,善識寶的事。如卷33《神仙盛遇傳》條,卷402《守船者》條、《李勉》條,卷403《玉清三寶》條等都有過記載。
元代回民經營珠寶的也很多。據史書記載,泉南有一個回回,是蒲氏的女婿,他家裡很富,有船80艘,珍珠130石。元史載:“回回勃克、馬合謀沙等獻大珠,邀價數萬錠”,“回回以寶玉鬻於官”。說明回民繼承其先民的行業傳統。
到了明代初,珠寶業更加興旺。由於回民多居住在沿海各大城市和港口,善於鑑識珠寶,每次出去做生意,總是以廉價買回珍寶奇玉,所以在回族當中流傳著許多“回回識寶”的故事。明謝肇淛《五雜俎》卷12《物部》4,就記載了兩件回回識寶的故事。《塞外雜識》記載:“西寧之西五十里日多壩,有大市焉,細而東珠瑪瑙,粗而氆氌藏香,中外商賈鹹集。一種纏頭回回者,萬里西來,獨富厚於諸國,又能精鑒寶物,年年欠易,以千百萬計。”這說明早在歷史上回族做珠寶生意的人確實不少,而且不少人家已發展成百萬富翁。
由於回回善於識寶,又善於經營珠寶,所以在明代就獲得了“識寶回回”的榮稱。“其人善鑑識,故稱曰識寶回回。而種類散處南北,為色目人甚伙。”清以後回族不僅經營珠寶,而且還經營文物、古玩、字畫等,事實上回民在元以後歷代朝廷定都的地方,都經營珠寶業,供宮廷和上層有錢人購買,如北京的珠寶玉器行,一直被回回所壟斷。早在清代,居住在北京城裡牛街和花市的回回就專門經營“金珠”、“玉器”、“古玩”。嘉興有開設銀樓的郭家,有號稱沙百萬的沙家。民國建都南京後,北京的珠寶業衰落,而南京珠寶業開始興旺,貢院西街的珠玉店,達官顯貴來來往往,門庭若市。在中央商場內也有了珠玉業,一家最大的珠金店就是北京回民常子春開設的;另一家命名為“中央首飾商店”的是回民改氏開設的。南京的侯家三兵還開設了珠寶交易公所--珠寶匯市。在同一時期,上海的珠寶業也非常興旺,有珍珠玉器,還有古玩、字畫等,這些店鋪都在城市最繁華的地段,而且都由回回所壟斷。1871年後上海出現了第一家回民開設的古玩店“天寶齋”,其他城市如蘇州、西安等,也都有一些首飾店。所有回回開設的金銀珠寶店利潤都很高,俗有“三天不開張,開張吃三年”之說。現在揚州從事珠寶生意的回民占的比例較大,俗稱“鬻寶回子”。
回民除了開設珠寶店以外,主要名城都有一些識寶回回,經常走街串巷收破爛。他們不是為收破爛而收,而是想從中發現珠寶,獲取厚利。他們收來的破爛,有的是多年來不被別人鑑識的石寶,有的是被污垢和灰塵隱蔽了多年的金錢,還有不少價格昂貴的古董等等。
回民從清代以來採礦的也很多。雲南、西北等不少地方的銅礦、銀礦、砂金礦都由回回礦工開採和冶煉,出現了許多採礦冶煉大師和財主。直到現在,甘肅、寧夏等地的回民經常在黃河邊澄砂金。民間還有一些銀元、古董的收藏家等等。
(二)香料業、醫藥業及其他
回民經營的香料業、製藥業、制瓷業等也蜚聲海內外。
宋時回回先人就從事香料和藥物的販賣。就香料而言,就有幾百個品種,其中銷路廣、影響大、比較馳名的主要有:乳香、龍涎香、蘇合香油、薔薇水、木香、丁香、沒藥、金顏香、安息香、肉豆蔻、檀香等。回民販賣的這些香料,用途很廣,有的本身就是一種藥物,也叫香藥。有不少香料還可以食,是一種高級營養品,如龍腦、乳香等。回族先人販運香料數量很大,有的一次就是七八萬斤,這與宋時香料消費熱有一定關係。“宋之經費,茶鹽礬之外惟香之利博。”從皇帝到百姓都有燒香之習。有些達官貴人一夜就焚香幾十炷乃至百十炷,有的在麵食和宴席食品中加入香料,專門做香料食品。有些名貴香料還被製成各種藥品,治療各種疾病。
回民以賣藥為業,從事醫藥貿易的習俗至今在回族當中頗多,這與回族先人早在唐宋時從事賣藥的傳統有關。據史書記載,在唐宋時期,回族先民把中亞、西亞的波斯、阿拉伯的先進醫學傳入我國。有的人本身就是行醫的,有些雖不專門行醫,但也熟悉醫藥,因此,也擅長從事醫藥貿易。在《太平廣記》中記載:“令小吏持往揚州賣之,冀有識者。誡之:若有賣者但高舉其價看至幾錢。其人至揚州四五日,有胡求買,初起一千,累增其價至三百貫文。胡輒還之,初無酬酢。人問胡日:‘是句容縣令家物君必買之,當相隨去。’胡因隨至句容,縣令問:‘此何物?’胡云:‘此是銷魚之精,亦能銷人腹中塊病。有人患者,以一片如背端,繩系之,置病所,其塊即銷。我本國太子少患此病,文求愈病者,賞之千金。君若見賣,當獲大利。’今竟賣半與之。”由此可見回民對醫藥之熟悉。因此,回民不少藥品和藥方受到當時漢民及其他民族人民的喜愛和重視,有的當時就推行,並在歷代許多醫藥書籍如《證貴本草》、《日用本草》、《本草全篇》、《本草綱目》等等中也專門有記載。
 (三)飲食、屠宰業
飲食業是回民習慣和熟悉的一項傳統行業,是回族經濟的主要內容和顯著特點。回族諺語日:“回回兩大行,小買小賣宰牛羊”;“回回兩把刀,一把賣牛肉,一把賣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饅頭、販糶糧”等等。這說明回族從事飲食業的人數之多,也說明回族飲食業與雞鴨、牛羊屠宰業等相聯繫。
回族為什麼從事屠宰、飲食業的人數這么多呢?回族從明朝以後,由於民族壓迫,除少數地區外,全國大多數地區的回民幾乎都是人多地少,且多沙荒地、鹽鹼地,這樣靠單一的農業很難維持生活,這就迫使回族人民在從農的情況下,不得不從牧、從商。圍繞農牧業,養牛養羊養雞鴨兔等,進行屠宰和飲食業等,逐步養成了回民多從事飲食業的習慣。如北京的牛行多設於牛街,明代牛街以宰牛為業的達萬人左右。據清代《岡志》記載:“牛街”西街每日午後宰牛、羊數百,倚仗牛羊為主,“凡十餘行,無慮數千家,莫不飽食暖衣,仰街牛羊”。
新中國成立後,回民在全國各地從事飲食業的更多,而且發展也很快。如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的回民,他們有一部分人在本地從事飲食業,有一部分分散到西北和全國的一些大城市去開飯館。廣西雁山良豐街的回民幾乎全部從事飲食業。還有些地方已形成飼養、屠宰、加工、銷售一條龍生產線,如河北大廠回族自治縣,他們從屠宰、剝皮、剔骨、分割、入庫等都實現了半機械化,年加工羊肉675萬斤,屠宰牛羊8萬隻,一批窮困回回村已變成了富裕村。
回民從事飲食業的,一般都居住在城鎮街區和交通要道旁邊,經營的飲食業門類越來越多,主要有零售牛羊肉雞鴨店鋪、飯店、茶館、炒貨、乾貨、鮮貨、小吃等。僅飯館經營的品種就五花八門,豐富多彩:有麵食類、甜食類、肉食類、涼粉類、流食類等等。從味道上講,有甜、香、鹹、辣、酸;從硬度上講,有軟、硬、酥、新、脆;從烹調技術上講,有蒸、炸、煮、烙、烤、煎、炒、燴、熬、漩、沖、熏;從顏色上看,有白、黃、紅、綠。
回民的經營方法也很靈活,有的飯館以信譽招攬顧客,大多數人慕名而去,有的在繁華熱鬧區坐賣,有的大聲叫賣,有的拿上食品走街串巷,送貨上門。
回族飲食業的特點是,以牛羊肉、小吃、糕點等名揚全國;以乾淨、衛生(不吃死物)、熱情、好客招攬顧客;以品種多、花樣新、製作細、味道香博得人們的高度讚揚;以薄利多銷占據市場。
(四)馬販、駝隊、羊皮筏子及其長途販運業
馬販、駝隊是回民普遍經營的一個傳統行業。
回民在歷史上就喜歡養馬、騾、驢、駱駝,還經常販運牛、羊、馬、驢、騾子、駱駝等,內蒙古包頭等地的回民因靠內蒙古大草原,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販賣牲畜為業,從中營利。但大多數“馬販”主要用驢、馬、駱駝經常出去搞長、短途販運,而且走時找幾個伴兒一起走,所以,過去回民習慣稱馬販為“趕腳”、“馬幫”、“駝幫”、“吆騾子”,把趕車、馬、騾的人叫“腳戶”。在民間還流傳不少腳戶在野外吃苦耐勞的故事,流傳著許多腳戶心慌時在野外唱的獨特風格的“花兒”,如《腳戶令》、《吆騾子》等等。古代文獻中也有不少記載,如“車夫、騾夫多半回民”。
馬販、駝隊不僅在甘、青、寧、新各地有,雲南、內蒙古等省區的回民也以趕腳為業。早在明、清兩代,甘肅平涼、天水和陝西、內蒙古等地的穆斯林商人,常常拉著大批駝隊,到寧夏吳忠等地趕集販運貨物。回族的馬販、駝販等主要是販運煤炭、食鹽、鹼、米麵、油、茶、百貨、綢緞布料、瓷器、皮毛、藥材等等。
回民有堅強的毅力和吃苦耐勞的精神,他們趕腳搞販運,不管是赤日燙人的暑夏,還是雪花漫天的寒冬,忍飢挨渴,長途跋涉。寧夏、內蒙古有些搞長途販運的回民經常上新疆、跑湖廣、下江南、走慶陽,在茫茫的戈壁灘上風餐露宿,一去就是幾個月,甚至還有幾年才回來的。回族的馬販、駝隊對邊疆和內地經濟、文化交流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現在回族的馬販、駝隊少了,主要在偏僻的山區還用馬、驢、騾、駱駝搞些運輸。但居住在城鎮街區和交通線上的回民,他們乘坐汽車、火車甚至飛機長途販運,調劑餘缺,搞活市場,發家致富。例如甘肅臨夏的回族,數萬人在青藏高原從事販運和其他經營,回族民眾自己稱這是“東引西進”,在拉薩已經有臨夏一條街,三百多家商店。他們從商販中賺的錢又刺激本地的其他產業,使不少回民很快富了起來。同心縣的回民有上萬人下江南,走青藏,搞販運,做生意,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現在回族中有不少人買了汽車、拖拉機等,促進了回族運輸業和經濟的發展。
皮筏及筏子客。回民把皮筏子作為主要的水上運輸工具。皮筏子有牛皮製作的,但更多的是羊皮製作的,所以回民習慣稱它為羊皮筏子。羊皮筏子製作很獨特:羊宰後,先割頭。然後從頸口將皮割離,倒翻皮毛,從前到後慢慢退出,也有的從羊後腿交襠處開口,由後往前將皮退出,以防羊皮破損,把羊皮在水裡浸泡後,將毛拔淨,並灌適量的食鹽水和香油。曬乾後吹氣或打氣,將口子扎住。羊皮囊做好後,根據需要用木頭做一個木排,將皮囊系在木排上。皮筏子有大有小,有用十幾個皮囊的,也有二十多個皮囊的,還有三四百個皮囊組成的大中型載貨羊皮筏子,約載五噸至十噸貨。羊皮筏子的水手根據筏子大小有二、三、四人的,也有六人或八人的,回民把水手俗稱筏子客。回民使用羊皮筏子的歷史很長了,具有豐富的經驗和技術。據說從元朝開始,到了明、清年間,回族筏子客已很多,甘肅、青海、寧夏等地的羊皮筏子,大多數都是由回民筏客駕駛。他們不僅有祖傳的絕技,主要的是有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早在明、清兩代,有些回族商人從蘭州,武威等地用羊皮筏子運貨順黃河而下,由水路到達寧夏吳忠、銀川。民國年間,寧夏、青海、蘭州等地的回民將本地的羊毛、皮革、枸杞、藥材等用羊皮筏子運到包頭等地,調劑餘缺,從中營利。寧夏一些重要的黃河渡口,還用羊皮筏子拉旅客。新中國成立後,隨著橋樑和公路、鐵路建設的發展,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已逐步取代了羊皮筏子。現在很少有人用羊皮筏子從事水上長途販運,有些渡口雖然還有零星的羊皮筏子,但主要供好奇的遊客乘坐觀光。
三 回族經商形式的民俗傳承
回民無論經營珠寶、香料、髮菜、絨毛等大本生意,還是經營牛羊肉、飲食、服務業、小百貨、農副產品、生產資料等小本生意,其主要形式是集市、店鋪和長途販運等。
(一)回族集市的民俗
市,也叫集。在我國古代有“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這種原始集體貿易的習俗,對回族也有直接的影響。我國回民聚集的地方集市貿易都比較繁榮,直到今天,我國回民對集市有不同的稱法,有的叫“趕集”,有的叫“跟集”,還有的叫“逛集”等。
回族地區的集都有期,有單日集和雙日集,也有單雙日交叉的,在西北一般有“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到期叫“逢集”,過期叫“破集”。大集全天,小集到中午即散。一般回族民眾都喜歡趕早集,有的路遠的還趕五更。集都有固定的經營區域,並在大區域內根據交易的物品,分成若干市。如山東、河南、青海、甘肅、寧夏、新疆等地的集市,都有不同的小市,即今天所稱的專業市場,如牲畜市、皮毛市、髮菜市、木材市、蔬菜市、糧食市、農副產品市、藥材市、百貨市等等。有的地方每一個市又分成許多小市,如“牛羊肉市”、“魚市”、“豆市”等等。
集市上的交易,也有好幾種,歷史上回民一般都是按數量和質量,採取以物換物的等價交易,也有用銀兩和糧食為支付手段進行交易的,現在大都用貨幣交易物品。在交易中,有飲食、牛羊肉零售等小攤小販直接進行交易的,有牛、羊、馬、駱駝、皮毛、髮菜、木材以及大宗貨物批發的,有通過“經紀人”交易的。交易中有直接用語言討價還價的,有通過隱語行話與手勢討價還價的。回民在談皮毛、牲畜、髮菜生意時,採用“掏麻雀”的交易方式。如在西北回民聚居的皮毛市場上,隨處可見回族生意人將羊皮搭在胳膊上來回走動。凡是要買羊皮的可上前討價還價:即賣者把羊皮抱在懷裡,把手藏在羊皮底下,先用手勢開價,買者把手伸到羊皮底下,去摸賣者手裡開出的價格,自己再開出還的價。交易牲畜和其他貨物時,買賣雙方將袖口對準袖口,一方用手勢開價,另一方還價。這種手勢還價表示的具體數字是:伸拇指表示一;伸無名指與小指表示二;伸小指、無名指與中指表示三;伸小指、無名指、中指與食指表示四;五指全伸表示五;伸小指與拇指表示六;拇指、食指與中指捏在一起表示七;伸拇指與食指表示八;伸出食指作鉤狀表示九;出一拳表示十。例如討價還價時,買者首先在袖口內伸出五指,接著再伸出拇指與食指,表示要價五十八元。據回族老人講,這種“掏麻雀”的交易方式,簡單保密,兩個人的事由兩個人來交易,不希望更多的人插嘴插手,以免抬價或壓價。如果交易不成,雙方用眼神表示,心照不宣,另尋他人,正如回族諺語講的“買賣不成仁義在”。這種方式互不爭執和傷害感情,表現了回族人民文明的經商交易習俗。
 (二)回族店鋪、攤點的民俗
店鋪、攤點即坐商,具有固定的地點,相對固定的商品,每天固定經營的時間。根據經營規模大小,習慣稱大一點的為店,小的為鋪,再小型的叫攤點。店包括旅館、飯店、車馬店以及規模較大的貿易貨棧等;鋪主要指小門市部,包括小百貨鋪、雜貨鋪、小茶館、飯館、油鹽醋鋪、肉鋪等,主要經營生活用品和日用品;攤點,主要經營各種乾鮮果品、生產資料、各種麵食和小吃攤點等。為了占市場、爭顧客,回民的店鋪產生了許多商業習俗。首先以質量取勝,以清潔衛生和薄利多銷吸引顧客,以熱情好客博得顧客的歡喜。如回民的飲食業店鋪,勤打掃店內衛生,給人以清潔衛生的感覺,且態度熱情,價格合理。為了保持信譽和宣傳本店鋪,回民的店鋪都具有回族和伊斯蘭特點的店名招幌。如歷史上回民開設的金店、古玩店有“天寶齋”、“宜生齋”、“迪華齋”、“榮寶齋”、“峻古齋”、“半占齋”。“古善記”等字號;經營香料、醫藥的有“金繡川”、“生生堂”、“大明”等字號;經營綢緞的有“恆源帽號”、“乾大帽號”、“義順祥號”等字號;經營飲食業的,在字號後還加以“清真”二字,如“東來順清真涮羊肉館”、“黃鶴樓清真飯館”、“頤和園清真飯莊”、“清雅齋清真飯莊”、“二桂香茶清真油茶”、“清真丁記飯鋪”、“清真馬記甜食鋪”、“清真王記燒餅店”等字號。
另外,凡回族的飲食攤點、飯館、茶館等都喜歡掛清真牌和藍色布條。
清真回回牌有大有小,有木牌,有玻璃框,大的牌子一般長約0.5米,寬約0.3米;小的長約15厘米,寬5厘米。所有的牌子上都寫著四個醒目的大字“清真回回”,正中畫一把回族平時洗手洗腳和小淨用的“湯瓶壺”或清真寺,同時還配畫著香爐瓶,有的在湯瓶壺周圍配畫著蓋碗盅子。湯瓶壺的上面,還畫一頂小白帽。牌子的上端、下端和湯瓶壺上還書寫阿拉伯文,其意思是說,這裡是穆斯林的食品。東北等一些地方的回民還在牌子上寫著“西域回回”字樣。有的在“清真回回”牌下面掛兩個藍色布條,有的除了掛牌外,在門前房檐上還掛兩個藍色布條。
為什麼回民在店前牌子上畫湯瓶壺,寫“清真回回”,為什麼掛藍色布條呢?這裡面還有許多講究。據說,原來回回隨蒙古人東遷時,不是一下子就來的,而是前後陸續來的。一些走在前面的回回住在沿途有人家的地方,他們惦記後來的人,給後面的人準備吃喝,又怕後面的人不知道哪一家是回回,就把湯瓶壺放在窗台上,後面的人一看就知道。後來湯瓶放下一個,被人偷走一個。他們就想了一個辦法,在木板上畫一個湯瓶,並寫上阿拉伯字,後面人一看就明白。久而久之,大家都認為這個辦法好。賣東西,開飯館,為了表示自己是回民,就在門牌上畫把湯瓶。在店裡也準備一些湯瓶,凡是前來吃飯喝茶的人,飯前先用湯瓶洗手。
回民在房前屋檐下掛兩條藍色布條意義是這樣的,伊斯蘭教喜歡綠色和藍色,因為藍色表示真誠,回民用藍色布條主要是表示清真,所以連飯館的門帘也是藍色的。另外回民掛“二道”布條,據說也是有來歷的。相傳在唐朝回紇兵平叛英勇出色,屢立新功,唐王就讓回紇人留居內地鎮戍,但考慮到回回的安全,皇帝和娘娘下了兩道御旨懸掛在回回家門前,這兩條布條就代表兩道御旨,表示回民之家不可侵犯。據現在一些開飯館的回族老人講,他們掛這布條的意思是,這些是回回飯館,要尊重回回的風俗習慣,不能在此喝酒等。
回族店鋪的字號、匾牌以及藍布條子等,是回族經商民俗的獨特標誌,世代傳承不衰。
(三)回族行商民俗
行商主要指經營小本生意的貨郎和賣大餅的、賣糖瓜的、賣香油的、收舊貨的、賣水果的、賣土特產及農產品的。現代又發展到賣小百貨、電子表及工業用品、工藝品等。他們或擔上貨擔,或拎上提包、竹筐走街串巷,上山下鄉,邊走邊吆喝。這種交易形式,因送貨上門,方便顧客,銷售較快。
四 回族的經商道德習俗
回民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在長期的經商活動中,形成、積累了一些良好的道德習俗。
(一)禮貌待客,誠實經商
回族商人認為,禮多不為怪,和氣能生財,買賣不成人情在,這回不買下回來。他們無論經營什麼商品,少不欺,老不哄。不坑蒙拐騙,明爭一分,不暗虧顧客。有話說在當面,情是情,財是財,交易後.在收款時如果占了對方的便宜,即使是幾分錢,也要說在當面。在經商中以假充真的相對較少,這主要是伊斯蘭教規定不許欺詐,如《古蘭經》中強調:“你們不要借詐術而侵蝕別人的財產”,“後世之日,招謠撞騙的奸商,同暴君惡霸復活在一起,忠實利人的義商,同聖賢烈士復活在一起”。由於《古蘭經》和穆聖都多次強調這個問題,所以回族清真寺上的阿匐,利用平時做主麻,也向廣大穆斯林宣傳,並依據伊斯蘭教教義,舉例說明哪些是“海拉姆”(即使不得),如欺行霸市、偷盜搶劫、買賣自死的羊肉和豬狗肉等,這些都影響和規範了回民經商的道德習俗。
(二)買賣公平
回民在經商道德中,最明顯的特點是秤平、斗滿,不在秤上作假、虧人、坑人,爭價不爭秤。認為秤量不公所賺錢財“使不得”。“當你們賣糧的時候,應當量足分量,你們應當使用公平的秤稱貨物,這是善事,是結局最優的。”回民長期以來,堅持公平交易的原則,所到之處信譽較好,如回民在全國各地做生意,特別是與商品觀念差的兄弟民族人們做生意,一是一,二是二,互惠互利,取得了對方的信賴和好感。當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絕對的,回族當中也有極少數在經商中編謊,有以次充好的現象,但從整體上看,公平交易的道德觀念還是很強的。
(三)禁止放高利貸和禁止投機行為
《古蘭經》規定:“真主準許買賣,而禁止重利。”長期以來,回族人認為放高利貸“使不得”,所以在民間很少有放高利貸的情況,即使有極少數,也採取了變通的辦法。回民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禁止賣不保險的東西。
(四)憑約守信,有借有還
回民在經商中,還注意守約,凡是立了契約契約,一般都以契約為準,不單方面撕毀。特別是在經商中,如果借了別人的錢財,一定要還,老子不在世由兒子代還,回民不願拉下賬債。
(五)禁止浪費和禁止侵吞不義之財
回族有句民諺叫“沒有富死的回回”。回族在經商和消費生活中,非常注意效法聖賢的勤儉節約的良好行為,反對浪費,反對糜爛奢侈的生活,經常用《古蘭經》強調的思想教育下一代。“你不要揮霍,揮霍的人,確是惡魔的朋友,惡魔原是辜負主的。”更值得稱道的是回民經濟富裕後,提倡捐資興辦學校、修橋鋪路、扶助貧弱等一切公益事業。
回民在經商和日常交往中,反對貪污。《古蘭經》上說:“先知沒有貪污之事,無論任何人要貪污了,在後世必得到貪污的還報。”《古蘭經》認為因廉潔得來的財物是善美的、潔淨的,用這種財物才可以散乜貼、施捨窮人等。
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回民在商業道德中,還反對行賄。《古蘭經》上說:“你們彼此不要妄吞財物,也不要用金錢賄賂法官,以致明知故犯地借犯罪而吞食一部分人的財物。”
回族也反對偷盜搶劫。認為偷盜搶劫的財物,是不道義、不合法、不清潔的,是使不得的。雖然《古蘭經》上對偷盜搶劫行為規定得很嚴厲,但在現實生活中,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也有極少數人財迷心竅,惟利是圖。
五 回族經商民俗的特點
縱觀回族的經商習俗,有這樣幾個特點:
第一,回族人民敢闖敢幹,不死守家門,不願受窮,不甘落後,志在四方,敢於走出去闖蕩。“東進西出,北來南往”,天南海北,無所畏懼。有的逐步向城鎮和自然資源較好的地方擴展,由封閉式逐步轉變為開放型。如唐、宋時,回族先人集中在長安、泉州、杭州、揚州等地,元代回族人已遍及天下。就一個局部地區來說,回民也是不願在當地受窮,而積極探尋更好的生活出路,哪裡能賺錢就往哪裡走,有的一去就是多少年,有的就在新的地方長期定居下來。如60年代寧夏南部山區不少回民因當地連溫飽問題都不能解決,就走西口,上新疆。甘肅臨夏有四百多戶回族在西藏拉薩定居經商,有兩萬多婦女敢於衝破封建禮教的束縛,走出家門,上街、外出做生意,從事商業活動。寧夏1993年有五萬回族婦女衝破世俗觀念,走出家門,投身商品生產。
第二,艱苦奮鬥,吃苦耐勞。回民經商,都有一個光榮的傳統,就是勤儉節約,吃苦耐勞,艱苦奮鬥。從做小生意開始,具有一定經濟基礎後再擴大生產,用滾雪球的辦法發展經濟,如有的帶一袋子乾糧,趕上毛驢從事長途販運,日夜兼程,一次行程幾百里;有的抓髮菜的回民帶一把抓子,背上行李鍋碗,起早貪黑,風餐露宿;在寒冬臘月臨時挖一個避風洞用柴燒一燒就睡一夜;有的到漢族聚居的地方做生意,天天吃乾糧、喝水,一連好幾天不吃飯,也能忍耐;有的從賣一張羊皮開始,發展成為萬元戶;有的從賣羊雜碎開始變成萬元戶。回民有錢後,注意節約,精打細算,特別是婚喪嫁娶等注意厲行節約。更值得稱道的是回民樂於從事慈善事業,對窮人願意互相幫助,對無保障的老人和孤兒及其他極貧戶,給予捐贈和施捨。
第三,回族人民自信、自強、精明、能幹,“善商賈之道,精於計算”。由於歷代統治階級對回族的歧視,回民在逆境中艱難地生活下來,養成了一種自信、自強的精神。在經濟活動中,為了生計,不得不變得精明能幹,精打細算。直到現在,回族人民由於經常外出做生意,信息較靈,效益較好,但是回族由於生活習慣等問題制約,到有些地方做生意不方便,生產門路窄。

第十六章 回族的工藝美術習俗

回族的民間工藝美術習俗,源於伊斯蘭文化藝術,具有本民族的傳統和特點,表達了回族人民對藝術的感受和思想,反映了回族人民探索、追求完美的藝術境界的理想、觀念和方法。
一 回族工藝美術習俗發展概況
縱觀回族民間工藝美術習俗,無不與伊斯蘭藝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古蘭經》第五章里說繪畫是魔鬼的行為,其實質是警告人們不能畫人像、神像和雕塑生物等。穆斯林嚴格遵守這一戒律。後來在阿拉伯地區,套用藝術在希臘、波斯等藝術的影響下,吸收其精華,並經過加工使之與伊斯蘭藝術相結合,突破了原來的形式,形成伊斯蘭藝術的獨特風格,即避免創作駱駝、牛等具體的動物和鳥類等,儘量表現抽象的內容。在抽象的藝術創作中,充分地表現其思想內容。這種藝術創作方法大多表現在伊斯蘭建築藝術中,並已經取得了輝煌的成績。首先在清真寺的建築設計上運用了幾何原理,其次在裝飾設計上以程式化花朵組成反覆出現的幾何圖形,並以此為中心,輔之以葡萄與藤葉相纏的蔓延花紋等。
我國回族人民由於受伊斯蘭藝術的影響,早在唐、宋時期,阿拉伯、波斯來中國經商、傳教的穆斯林,他們不僅帶來了阿拉伯、波斯等地的琉璃、牙雕等精美的工藝品,而且還帶來了伊斯蘭藝術。如泉州聖友寺,據寺內現存阿拉伯碑文載,始建於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其建築風格與18世紀初大馬士革伍邁業清真寺相仿。杭州鳳凰寺,傳說後窯殿全系磚建,為三個大圓拱形組成,是我國最早的“無梁殿”。
泉州伊斯蘭教石刻,有二百餘方,大部分屬於元代的遺物。這些碑分為墓葬碑刻和清真寺碑刻兩類。這二百餘方碑刻,每一方都是一件工藝品。碑上既有阿拉伯文,又有波斯文和突厥文。阿拉伯書法藝術在這些石碑上得到了充分的展現。有庫法體、大楷、小楷、草書、花體、方體等等。除此以外,石碑園邊上還有豐富多彩的裝飾雕刻:有螺鏇紋、纏枝、如意雙環等圖案,有的石碑上雕刻有蓮花瓣、蓮花蕊等幾十種花卉圖案,還有的以枝葉烘托圓月的精美圖案。可以說,回族的伊斯蘭教石刻藝術,為中華民族的藝術寶庫增添了燦爛的明珠。
元代回族的“大食瓶”,令人讚賞,製作精細巧薄,美觀高雅,堪稱回族藝術中的精品。另外,元代回族人加工的金銀首飾靈巧好看,品種多樣,也頗受人們歡迎。
明代回族的制銅和制瓷工藝,民族特色更濃。如宣德爐制出的銅器,從提供的原料紫石、風磨鋼以及裝飾紋樣看,在當時還不多見。在制瓷上,回族最大的貢獻是發現了“回青”這種原料,並在瓷器中將“回回花紋”與中國傳統的松、竹、梅。龍、鳳巧妙地結合起來。
清代以來,回族工藝美術套用的範圍較廣,種類也較多。在民間已有回族人製作的陶瓷花瓶、盤碟、玻璃畫、箱框畫、香爐、蓋碗、地毯、刺繡、紡織以及回族房屋建築的磚雕、木雕等等,使伊斯蘭藝術與回族風格融為一體。
二 回族工藝美術的類型與習俗
(一)回族清真寺建築藝術
隨著伊斯蘭教在我國的傳人和廣泛傳播,回族的清真寺,猶如美麗的瑰寶,遍布於祖國東西南北,受到人們的重視。
回族的先民由於分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定居以後,因地理環境和建築材料有別,以及受中阿文化的影響,其清真寺的建築結構和式樣豐富多彩。從建築藝術風格看,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阿拉伯式風格;二是中國傳統的古典式建築風格;三是阿拉伯式和中國傳統古典式建築風格相結合的建築。不管什麼風格的建築,都直接影響了回族清真寺的建築藝術,充分表現了回族人民的聰明才智與建築藝術風格,足以使人感到一種美的享受。
自唐、宋至元初六七百年間,我國回族修建的清真寺,基本上都保持阿拉伯式的建築風格。20世紀80年代以來修復和重建的清真寺,大多也都採用了阿拉伯式建築藝術風格。大殿頂脊多為半圓拱形,邦克樓為尖塔式。其內外裝飾更富有阿拉伯特色。
以懷念穆罕默德聖人取名的廣州懷聖寺(俗稱光塔寺),由光塔和寺院兩大部分組成,其造型特別優美,尤其是該寺光塔高達36米,塔表為圓形灰飾,遠望如光潔的銀筆,別致壯觀,直上蒼穹。
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建造的泉州聖友寺,採用了中世紀阿拉伯普遍流行的建築式樣,禮拜殿四壁為花崗石所砌,東西正門為尖拱形,西牆左右還有六個小壁龕,嵌有阿文石刻《古蘭經》警句。據記載,該寺原來大門也由花崗石砌築,尖拱形門擁,門樓頂部有宣禮尖塔,明萬曆年間毀於地震。
在西北地區,這種阿拉伯風格的清真寺也有不少。如銀川南關清真寺、蘭州西關清真寺和新疆的一些清真寺等。這些寺雄偉壯觀,富麗堂皇,其共同特點為:都有高聳的尖塔,半圓形拱門,有綠色圓形拱頂,頂上有一顆象徵伊斯蘭教特徵的新月直衝藍天,周圍有若干小穹頂環抱。寺內牆壁、窗欞、屋檐相連。大殿內的“敏白爾”(講台)、“米拉哈布”(凹壁)都富有精美的工藝造型。新疆地區的清真寺在石膏雕花藝術、天花板的裝飾及木柱頭、木柱腳的雕飾和邊飾壁畫上,都表現出了阿拉伯建築藝術風格。
在回族地區,我們看到還有許多中國傳統古典式的清真寺建築。這類清真寺從結構上看,多採用木結構體系和磚木結構體系。從布局上看一般為“三堂一院”:即禮拜堂為正殿,南北廂房為經堂和澡堂。建築藝術的特點是雕樑畫棟,飛檐四出,角亭對立,氣魄雄偉。但這類清真寺的碑柱、門窗以及室內裝飾上又呈現出了阿拉伯建築風格。如西安化覺巷清真寺,其外部造型為中國宮殿式建築,巍峨壯麗。整座寺院沿東西向中軸線前後共分五進院落,外院是一座雄偉的牌樓,主體建築分為前後大殿、省心樓、鳳凰亭、朝陽殿,也稱“五鳳朝陽殿”,布局合理,寬敞明淨,優雅美觀。天花板藻井與米拉哈布左右的木雕阿拉伯文、花卉和抽象的幾何圖形,均系明代精品。
回族的清真寺還很講究磚、石雕,注重整體藝術。寧夏同心清真大寺,其建築從整體上看採用了中國傳統藝術。但在照壁、房牆、大門入口等地方有精美的磚雕。寺門前人口處對面有一照壁,為青磚砌成。照壁中間刻有一幅“月藏松柏”磚雕圖,生動形象,栩栩如生。南北廂房的里山牆壁、碼頭以及大殿前的八字牆,還刻有青竹、荷花、梅花、牡丹等圖案和阿拉伯文字畫。將伊斯蘭文化藝術與中國傳統建築風格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給人以情緒上的安定和肅穆養性及美的享受。
(二)回族的阿文中堂藝術
阿拉伯書法藝術,在伊斯蘭造型藝術中占據重要地位,被譽為世界上最優美的書法之一。隨著伊斯蘭教在戶國的傳播,我國回族中的一些著名阿匐和回族阿文書法家,早在元代就已熟識和掌握了阿文精妙的行文,經過世代相傳,現在已形成了秀美、獨特的藝術特色。在回族聚居區,穆斯林普遍有掛阿文中堂的習慣。我們在西北地區回族穆斯林家裡看到一幅幅形式多樣、不同字型的阿文書法作品,回民稱這種書法體為阿拉伯庫法體。
庫法體,源於庫法城。公元638年,阿拉伯軍事首領賽阿德·本艾布·瓦高斯奉哈里發歐麥爾之命,在當時的希賴王國附近修築了一座城市,取名庫法。到第四代正統哈里發阿里時期,伊斯蘭教的首都從麥地那遷至庫法,一些文人墨客和阿拉伯書法藝術家也隨之來到庫法。後來,將這些阿拉伯書法家的藝術作品匯集發展形成了一種規範的字型,以庫法城命名。
在我國回族當中,庫法體得到廣泛的傳播和套用。除用庫法體書寫《古蘭經》經文和清真寺、拱北建築的匾額以及牆壁、樑柱和大門兩側的楹聯外,還大量地用庫法體書寫回族家庭的阿文中堂。
回族的阿文中堂一般為有飾庫法體,採取了許多變體,即在庫法體的字距行間,以線條為主,飾以各種花草的枝、葉、莖、花於一體,有的以字組畫,做到宇中有畫,畫中有字。有的既有用阿文組成的盆花,又有用阿文組成的漢字,如“忠”、“孝”、“節”、“義”等,給人一種整體的造型美。這種阿文中堂,有的遠看或粗看似花草,細看近看才分清花草與阿文字。這種有飾庫法體藝術,使人感到柔和優美,富有神秘色彩。
  回族阿文中堂的書寫,除了選用筆、墨、紙(白、黃紙)外,還要準備直尺和三角板,用來畫字母上下走動的準線和水平線。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我們見到著名回族阿文書法家哈吉·穆易蘭,他不僅在紙上寫出優美的阿語中堂,還可在布、玻璃上創作出不同風格的中堂和條幅,國內許多清真寺和一些穆斯林家庭都有他的墨跡。在1985年召開的寧夏國際伊斯蘭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上,他展出的阿文中堂、條幅、對聯等阿文書法作品,被國外賓客全部買去收藏。
此外,國內知名的阿文書法家還有陳進惠、李文彩、舍俊有、馬學海、馬益平、陳坤、劉景隆、張瑞正、蘇曉輝等,他們的作品被國內外友人廣泛收藏。
現在,阿文書法已用來書寫清真牌和書、報、刊、廣告、商品等,頗具民族特色,很受兄弟民族的讚賞和廣大穆斯林的好評。
(三)回族的刺繡藝術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文化藝術的影響,民間刺繡以其獨特的風格,廣泛流傳,受到人們的青睞。
在回族聚居區,特別是山區,回族姑娘們常常以刺繡比聰明,爭巧手,看本事,視刺繡為一種吉祥的藝術情趣。每個姑娘或媳婦,一般都有一個刺繡用的小包袱,平時注意購置各種刺繡針、剁針和花絲線。每當走鄉串戶的貨郎擔來到山鄉村頭時,婦女們爭相選購五顏六色的花線。到農閒時,便互相串門,三個一夥、五個一群地坐在一起,拿出繡花繃,忙起刺繡活計。回族婦女的刺繡都有自己的巧妙構思和飛針走線的“套路”,姑娘和媳婦們坐在一起,取長補短,互相競爭,越繡越美,越繡花樣越多,真可謂百花盛開,多姿多彩。鞋頭、襪底、鞋墊、坎肩、經掛、裹肚、香包、纏腰、枕頂、枕套、帽沿、耳套、荷包、圍裙、蓋頭、褥面等用品上刺繡著各種花紋和圖案。
回族的刺繡富有想像力和藝術魁力。雖然伊斯蘭教義禁止崇拜偶像,禁止在造型藝術中表現有生命的物體(人和動物),但她們創作日常生活用品和鳥類動物時,往往繡成一種錯綜複雜的圖形,使鳥類等形體交織在花草圖案中,以求形似。
刺繡花草圖案和幾何圖形,是回族婦女刺繡的絕技。在西北山區回民家裡,我們看到她們的枕頭、坎肩、掛圖、圍裙等處繡的花卉,形象非常逼真,形似蝴蝶的花朵,嬌嫩的花瓣,淡雅恬靜,仿佛使人感到散發著暗香。有些刺繡作品,很注意變化裝飾,給人以整體美。她們往往擷取大自然中各種不同的植物葉,構成自己想像中的花草樹木,技與葉、花與蔓和諧地統一,有點像漢族人刺繡圖案中的百花百果一棵樹的創作方法。蘇州回族婦女全靜芬的刺繡作品,轟動了我國刺繡界,曾在國際上獲獎。
回族婦女的刺繡,不僅表現自然美、生活美,而且還藝術地表現其宗教信仰。當回族姑娘或媳婦買回一塊乾淨的布料後,洗完大小淨便請阿匍書寫上阿文中堂,然後便不分晝夜,千針萬線地刺繡。繡完字,一般還用傳統的阿拉伯幾何圖形或雲紋樣繡上花邊,掛在牆上,頗受人們的喜愛與好評,充分體現了回族婦女的審美心理。
(四)回族的剪紙藝術
回族民間有首“花兒”唱道:
 白雲山上霧繞呢,
 靈芝草有心人找呢,
 惟尕妹子要手巧呢,
 萬樣子花隨心者鉸呢。
剪紙,這朵瑰麗的回族民間藝術之花,以旺盛的生命力深深紮根於回族民間藝術土壤之中。在西北回族聚居區,回族婦女的剪紙內容豐富,生活氣息濃厚,無論在窗戶上、牆壁上、頂棚上,還是箱柜上,隨處可見她們的作品。
回族婦女具有剪紙的傳統習俗。一般女孩到了七八歲,就拿起剪刀開始剪,一直剪到六七十歲。農閒之時,飯余之後,心靈手巧的回族婦女,便用一把剪刀,幾張彩紙,隨心所欲地表現自己的想像力和創造力,剪出各種各樣的作品,以美化和點綴生活。有時鄰里鄉親們還坐在一起相互觀看學習,互相饋贈作品,特別是逢回族傳統節日、喬遷新居、舉行婚禮、給孩子賀滿月、抓周等喜慶活動時,便剪出寄託她們理想的作品,增加生活的新鮮色彩和歡快的氣氛。
  回族婦女的剪紙有著獨特的審美意識。筆者在寧夏涇源縣看到的“五穀豐登”、“農家樂”、“瑞雪兆豐年”、“吉(雞)慶有餘(魚)”等作品,既不是傳統觀念的自然的模仿,也不是現代觀念、自然形態的誇張變形,而充分表現了回回民族的心理意識和樸素、大方、自然的審美觀。
回族剪紙還自由地、純真地表現回族人民的感情,如她們剪的“十二生肖圖”,特別是虎、金雞報曉等飛禽走獸的形態,都是意念中的,不受時間、空間的約束。有許多作品還寄託著回族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願望,有著較為深刻的寓意。如“龍鳳”、“金雞”、“黃牛”、“駿馬”、“灘羊”、“雙飛燕”、“領頭雁”等作品,從表面上看是一般的飛禽走獸,但實際上經過她們巧手布局,大膽點題,借形寓意,生動形象,富有含蓄的藝術魁力。
隨著社會的發展,回族婦女的剪紙藝術在不斷翻新花樣,如黃土高原的朵朵山花,爭奇鬥妍。
(五)回族的面花藝術
回族的面花藝術,以其製作工藝精湛,別具特色,味道鮮美而備受人們的讚譽,吸引了不少中外遊客品嘗和欣賞。
面花,以麥面為主要原料,通過豐富的想像,巧妙的構思,精心加工製作出既可食用,又可觀賞的回族造型工藝品。據回族民間傳說,面花藝術早在元代就已流行。在繼承阿拉伯傳統飲食工藝的基礎上,又吸收了兄弟民族飲食工藝的一些手法,經過數代相傳,形成了回族獨特的面花造型和風味。現在回族面花藝術的品種達百餘種,一品一形,百形百味。特別逢回民過節、婚喪嫁娶、抓周、招待貴客等重要的喜慶場合,只要你留意,就會看到那琳琅滿目。千姿百態的面花,使你一飽眼福。
回族面花的造型大多源於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的各類花草、蝴蝶、鴿子等形態,同時,還大量地採用阿拉伯的卷草形、雲紋形等幾何圖形。根據不同的需要和場合,通過擀、切、揉、捏、搓、挾、擠、壓、畫、點、染等多種手法,製作出形式多樣的造型,並用炸、蒸、烙、烤等烹任技術,使形、色、香、味集於一體。如炸貨類里有油香、饊子、花花、油酥花繭、油酥脆花、油圈等,僅麻花一項可製作出三股麻花、繩子頭麻花、大麻花、果料麻花、芝麻麻花、芙蓉麻花等。蒸貨類里有千層餅、開花捲、金裹魚、白牡丹、紅花綠葉、雪花梅等。烤貨類里有雲紋歲糕、卷草形餛饃等。近幾年,回族的一些面花還大膽採用象徵、變形、誇張等藝術手法,使其花紋巧妙,絢麗多彩,並賦予一定的意義,成為回族文化百花園中一朵引人注目的奇葩。
(六)回族的雕刻和制鏡藝術
回族的雕刻藝術,可分為石雕、木雕、磚雕和灰泥浮雕四種類型。這裡簡要介紹一下磚雕藝術習俗。
磚雕,亦稱河州磚雕,源於甘肅河州(今臨夏回族自治州境內),有著悠久的歷史。回族的磚雕藝術頗有影響,它將阿拉伯文字圖案與中國山水畫巧妙地結合在一起,創造了具有回族特色的藝術。回族的磚雕主要用於回族的清真寺、拱北以及住宅建築。磚雕以“提活”為輔,“刻活”為主,即在特別的青磚上用橡平刀、斜刀等工具,刻出各種花卉、烏蟲、翠竹、勁松、荷花、葡萄以及阿拉伯幾何圖紋等,形象生動,立體感強,民族氣息和鄉土氣息濃厚。整個工藝過程一般要經過燒制、打磨、格方、落樣、雕刻等工序。今臨夏回族自治州的東公館建築,就是回族磚雕藝術的典型代表,其磚雕形象栩栩如生,整個建築氣勢宏偉。回族磚雕藝術,現已廣泛流傳到全國各地,不少兄弟民族在建築工程中,也模仿回族磚雕,其影響已日益深遠。
回族的制鏡藝術,也很有特點。在西北地區,我們在回民家中可以看到各種制有克爾白圖、山水風景畫、阿語對聯等等的工藝鏡子。有的固定店鋪,專門從事回族制鏡藝術;有的深人到回民家中去畫,受到回族民眾的好評。現在不少回族工藝鏡子已暢銷全國。
除此之外,回族的地毯編織藝術,同樣形式新穎、圖案美觀,特別是禮拜用的拜氈,畫面一般都是克爾白圖,周圍是幾何圖形,別具一格。

第十七章 回族的武術體育習俗

一 回族的武術習俗
回族具有強健、勇武、好鍛鍊、不畏強暴的民族性格。自古以來,凡回民聚居的地方大都有尚武的習俗。如唐代以來,回民定居的西安,武術習俗未間斷過,過去無論老幼,練武風尚很濃。他們每天在做完晨禮之後和晚上吃過飯後,“齊集寺院,彈腿打拳,玩槍弄棒,切磋琢磨,互試比賽”。南方回民也多好武和擅長武術,保持著回回民族的特色。河南、河北、山東等地的回民更是酷愛武術,世世代代相傳。
回民為什麼好武呢?原因主要有兩條:第一,回族崇拜的伊斯蘭教領袖穆罕默德勇武並精於劍術。《穆罕默德的寶劍》一書,在廣大回族人民民眾中早已傳播很廣,並有不少模仿練習者。穆罕默德還曾經給勇士哈立得賜名“安拉之劍”。回族人由於嚴格遵守穆聖的言行,因此,回族民眾認為練武功自衛是“遜乃提”,是聖行。第二,回族人由於是從中亞等地來中國的,其祖先系外來人,後來“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元朝回族人被編人“探馬赤軍”,為適應戰爭的需要經常練習騎馬射箭,使槍弄棍。在受到統治階級的壓迫後,回族人民感到力單勢薄,於是就養成了尚武、任俠、團結的習俗,並把練武作為抵抗壓迫和屠殺的重要手段。如清末山東濟寧閘口出現的“侮辱回族的事件”;民國元年葫蘆溝把豬趕到回族街所引起的廝鬥,使回民不得不用武力,以少制眾。
由於以上兩方面的原因舊民始終把開展武術活動,當做振奮民族精神、健身、自衛的手段。從古至今,中國許多清真寺還設立習武場,有的阿匐本身就文武雙全,除了講經上課外,還自任武術教練,幫助、指導滿拉習武。有句回族諺語說“南京到北京,查拳來自教門中”,說明回族武術的發展特點。回族的武術種類很多,歷史上曾經被稱為“崑崙派”,是我國四大武術派別之一。
查拳屬於一種長拳,與西洋、西夏、關東、心意六合等拳法並列為回民的教門拳。查拳相傳是由西域回回查密爾所傳(又說是明朝一位姓查的回族老人所傳),後輩就以他的姓氏命名為“查拳”。今山東聊城地區冠縣回民區是有名的查拳之鄉。查拳具有獨特的民族風格和特點,它起伏轉折、剛柔相濟、快慢相間、動作靈活、節奏鮮明、姿勢舒展大方,給人以美的享受。起式時的“都瓦”式、“依瑪尼”式等有濃厚的回族特色。
“回回十八肘”從明末開始流行,是以肘法為主的短打招法,與沙家桿子馬家槍一併為武林人士所矚目。多年來由於秘不外傳,現在幾乎絕跡。目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九十高齡的居奎拳師正在整理傳授這一絕技。
湯瓶七式是回族的教門拳之一,它以回族穆斯林淨身用的湯瓶為基式。“七”在阿拉伯人看來是個極數,用“七”、“七十”表示多數。湯瓶七式上身動作:抬左臂握拳似壺嘴,曲右手握拳如壺把;下身動作是弓箭步,左手叉腰右手伸出食指表示堅信真主獨一無二。湯瓶七式整個動作與穆斯林禮拜動作相似,剛柔並重,頗有特點。
彈腿也叫教門彈腿,在回族中流傳廣泛,特別盛行於山東、河北、河南等地回族中。彈腿因腿出力激烈,取彈射之勢而得名。“手是兩扇門,全憑腿打人”,彈腿,起源於西域。彈腿歌訣中有“崑崙大山世界傳”,“天方居崑崙之陽”。回族中學習彈腿者甚多,傳播教門彈腿者也不少,其中王子平已成為國內外公認的彈腿名家。八極拳也是回族特別喜愛的一種拳術。河北滄州地區孟村回族自治縣被稱為“八極拳的故鄉”。這裡鄉鄉有武術隊,家家有練武人,男女老幼酷愛武術。八極拳早在.二百多年前就以雄健樸實的風格和獨特的技術特點聞名於世,素有“文有太極安天下,武有八極定乾坤”之說,其祖回族吳鍾以“神槍吳鍾”名揚遐邇,在雍正年間(1723年--1735年),與當地的武術名流康大力、李章並稱“武林三傑”。現在八極拳繼承先人的傳統,發揚光大,譽滿中外。前來孟村學習武術的日本、美國及我國香港朋友絡繹不絕。在八極拳的發祥地,一代武林新人脫穎而出。
  回族的“湯瓶功”,是回族武術家根據回族用湯瓶洗小淨的動作和禮拜的動作編成的一套湯瓶氣功,多年來一直用心傳口授的方法,在阿訇、滿拉和回族民眾中流傳。這套功除了健身外,還可發放外氣,給人治病。近年來中國氣功科學研究會顧問、著名回族氣功師楊耀鈞和其子楊華祥等對“湯瓶功”作了系統的挖掘整理、表演傳播,並在此基礎上有了新的發展。現在,學習這一功夫的回族民眾越來越多。
回族的“穆聖拳”、“通臂劈掛拳”、“心意六合拳”等在全國也有一定的影響。
總之,回族尚武,自古至今,名人輩出。如明代英勇善戰、武藝超群的開國元勛常遇春、胡大海,名冠一時的馬世龍;清朝智勇雙全的哈國興,被稱為“北方八門拳術之初祖”的吳鍾;清末民初的“神力千斤王”王子平,震威將軍馬龍圖,還有一舉挫敗了兩個俄國大力士的丁發祥等等,他們都為中華民族武術的發揚光大做出了很大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回族的武術發展較快,湧現了不少武術人才。如河北孟村的劉秀萍(女)、常玉剛、劉連俊等,曾幾次在全國武術比賽中奪得金牌。寧夏同心縣的回族武術老將馬振武,幼年在少林寺學習過“十八羅漢拳”,會使用各種兵器,掌握五十多個項目,1979年和1980年在全國武術比賽中,榮獲一等獎和優勝獎。
寧夏回族武術家王新武,功夫深厚,武藝高強,他出身於武術世家,擅長大刀、查拳和擒拿,在第三屆全運會上獲太極拳冠軍。他不僅自己堅持不懈地練武,而且還注意蒐集、整理、研究、探索我國傳統武術以及具有回族特色的武術,已出版了《十路彈腿》等書,現在他還擔任全國級武術裁判。
我國著名回族武術家陶子鴻,安徽壽縣人,也出身武術世家,他精通多種拳術,以“心意六合拳”著稱於世。他教授了大批武術教練,培養了許多武術高足,出版了專著《心意六合拳》。
中國武術協會副主席、北京體育學院教授、回族武術家張文廣,他從小就飽嘗了人間的苦難。他除了擅長教門查拳外,還打少林、八卦、太極、形意、長兵和短兵以及猴拳、醉拳等等,曾多次到香港、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等地表演精彩的武術。1935年他參加了柏林十一屆奧運會。新中國成立後,他一心致力於培養武術人才。
還有寧夏的馬世奎、北京的吳師南、陝西的趙長軍和馬賢達、雲南的孫福生、甘肅的馬明達等等,在武術界都享有一定聲譽,受到回族人民的稱讚。
二 回族的民間體育習俗
回族在民間除了參加籃球、排球、足球、桌球、田徑等多種體育活動外,主要喜歡參加具有回族特點的踏腳、木球、方棋、摜牛等體育活動。
(一)踏腳
踏腳是回族傳統的體育活動項目,流行於今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據該縣園子村回族老人轉述祖輩口碑介紹,踏腳活動早在唐朝中葉,由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通過陸海兩路來華貿易帶入。這些回族先民當時居住在我國的長安等地,以後娶妻生子,世代定居,成為回族形成的一個部分。清朝統治年間,因西北回民起義,清政府鎮壓回族人民,居住在長安、渭南等地的一部分回民被迫遷人寧夏涇源縣,踏腳活動由此帶人並代代相傳至今。
踏腳是一項既可娛樂,又可健身、自衛的活動,受到回族民眾的喜愛。在涇源縣園子村,從小孩到老漢,每逢農閒時節,都要聚集到一起進行熱鬧的踏腳活動。踏腳即像踢足球一樣,用腳不用手。可一人對一人,也可二人對四人等。雙方對踏時,靠靈活機智,技藝嫻熟,你踏我閃,你攻我守。其基本的動作是平踏、破腳、背腳、連環轉、飛腳等。平踏時一般側身面對對方,以全腳掌向對手蹬出。破腳,則要單腿跳步,面對對手正面,向高處蹬出。背腳,回族民間俗稱“關後門”,多採用於進攻對方的襠部、臀部。這個動作聲東擊西,防不勝防,一般在背向對手時,突然向後方踏出。連環轉,即快速轉體360度,打擊對手的背面和側面。飛腳,即雙腿騰空,踏向對方的肩部和背部。在對踏中,往往一兩個動作連在一起,成為一個整體動作。如前踏後蹬,就是少數對多數發出的連續進攻動作。在“晦”、“哈”的發聲中,一個前踏動作後,迅速轉身,再猛地向後蹬出,可謂眼觀六路,靈活進攻。
踏腳比賽,有一定規則:一是有平坦寬敞的場地,現在有體育部門給規範成 10米 X 10米;二是不準穿皮鞋等硬底鞋,不準用頭、拳、肘、臂進攻對方。自1989年開始,踏腳活動已被寧夏體育部門列為正規的比賽項目;1991年,在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運動會上,涇源縣踏腳隊榮獲表演一等獎。
(二)木球
木球是用一種硬度強、不易破裂的木頭製作的小球,長約8厘米,粗約10厘米。打木球,回族民眾俗稱“打籃子”、“打鎖兒”或“趕毛球”,是寧夏回族人民代代相傳下來的一種傳統的民族體育活動。
打本球,器具簡單,規則明確,容易掌握。在民間打法也靈活簡便,不受場地、器材的限制。每人只要準備一根60厘米長的木棒或木板,用來擊球即可。
木球的比賽場地,一般是長約30米,寬約20米,中間有一道中場線,兩邊底線中間各有一個3米寬、0.5米高的球門,類似冰球門。比賽時間一般為20分鐘至2小時左右,分上下場。
在民間木球的打法有三四種,如打圈槓、刁槓和趕龍等等。在正式比賽時,由裁判召集雙方隊長挑選球門,確定誰先擊球。當裁判員宣布比賽正式開始,雙方隊員各持一根用60厘米長的木棒擊球。場上你追我趕,競爭非常激烈。每攻進球門一個球,計一分,以攻進球門多少計勝負。勝方由一人用木棒將球擊出,負方派一隊員從擊球點出發步喝“嗦……”跑向落球點將球拾起跑回,要一氣呵成,中間吆喝嗦兒聲時不許換氣,否則就要受罰。有好多隊員在吆喝嗦兒聲中,不能一氣呵成,被受罰後,要吆喝幾次才能成功。
打本球,競爭性、趣味性都很強,而且便於普及推廣。現在這項活動經過寧夏自治區體委幫助,完善競賽規則,增加了對抗競爭的氣氛,已列人全國少數民族體育比賽項目,深受國內外民眾的歡迎與好評。
(三)摜牛
回族的摜牛,與西班牙的鬥牛是不大一樣的,西班牙鬥牛要用劍把牛刺傷。而回族的摜牛,不傷牛身,完全靠個人的勇敢與力量,靈活而巧妙地把牛摔倒。
摜牛活動在回族聚居區比較受重視,這主要與回族愛吃牛肉、經常宰牛有密切關係。傳說很久以前有一個回回營,居住著近千戶人家,他們每年過宰牲節時,都要宰上百頭牛。每次宰牛都要把牛趕在一起,然後由四五個年輕力壯的小伙子拿著繩子和木棍,互相配合把牛捆住摔倒。有一次在捆一頭大公牛時,一個小伙子被牛低傷,不久“無常”了,鄉親們為此很傷心。第二年過宰牲節時,有一個勇敢聰明的年輕人,他眼尖手快,不用別人幫忙,一個人用敏捷的動作把牛摜倒了。鄉親們讚不絕口,廣泛傳說。在他的影響下,以後每年到了宰牲節,有不少精明能於的小伙子一個個來摜牛。從此以後,摜牛成了回族民眾喜愛的一項傳統體育活動,每年宰牲節專門進行表演。
摜牛沒有什麼嚴格規則,主要是根據每個人的力量和技巧,在一定時間內把牛摜倒為目的。回民在摜牛表演時,一般都機智靈活,面對觸角似劍、暴跳如雷的大公牛,跨步向前,雙手緊握兩隻牛角,全神貫注,用力把牛頭擰向一側,然後馬上用右肩扛住牛下巴,把牛脖子使勁一別,大公牛前腳立刻跪下,隨即用力壓住牛的頸部,通過擰、扛、壓等一系列動作把大公牛摜倒,使之四腳朝天。
回族的摜牛在1982年全國少數民族體育運動全上參加了表演,觀眾報以熱烈的掌聲,受到兄弟民族和外國穆斯林朋友的歡迎和好評。
(四)馴鷹、射箭及其他
回族民眾馴鷹、狩獵的歷史也有幾百年了,馴鷹、狩獵從生產手段逐漸變為一種娛樂活動。回民把馴鷹叫“熬鷹”,把鷹或鷂架在臂上,一刻也不放鬆,連續七夜到十夜不讓鷹或鷂睡覺。白天在人多的地方馴化,晚上點上簧火熬 夜,直至鷹或鷂放出去能呼叫回來為止。馴鷹把勢一般都腰挎一把“河州回回刀”,臂套皮豬,手抓勒繩,顯得威風利落。
青海等地的回民還有射箭的愛好,從小就把射箭作為一種遊戲,有“弓不離手”之稱。射箭比賽時,很講究穿戴。回族青年習慣穿白襯衣、黑坎肩,戴白帽子,年老的一般穿長袍或大衣,比賽結束時,還唱“花兒”送射箭手。
寧夏同心、海原、固原、西吉等地的回族農民,特別喜歡下方棋,回族俗稱“下方”。每當勞動休息期間或茶餘飯後,三三兩兩蹲在一起下方棋,有時下棋的人多了就擺幾攤。方棋是一種培養智力的民族體育娛樂活動項目,多少年來一直興盛不衰。方棋方便有趣,沒有專門的棋盤和棋子,也不需要裁判,只要找一個平坦乾淨的地方蹲下,用石子在地面上畫上橫七豎八的交叉線,便成為42個方棋、56個棋眼的棋盤。甲乙兩方用不同的棋子,如石頭、土疙瘩或瓦片、柴棍子等等。下棋前一般講好規則,是否允許悔棋,之後便開始下棋。走棋都是以吃掉對方棋子、堵死對方棋眼為勝負。下方棋就像下圍棋、象棋一樣,有時兩人下棋,圍觀參謀、助威者不少,大家吵吵嚷嚷,非常熱鬧。寧夏體委很重視民族體育項自,經過研究,把方棋列為民族體育比賽項目。

第十八章 回族的語言文字習俗

回族由於歷史的原因,經過長期的發展,現在基本上使用漢語言文字。但回族在本民族內部交際時,特別是在舉行有關宗教儀式、經堂教育和交流思想當中,仍有其本民族的一些語言表達方式和習慣。所以,筆者也把它作為回族民俗的一個組成部分,加以概述。
回族語言文字習俗的發展演變
早在唐、宋時期,從波斯、阿拉伯等國來華貿易的穆斯林商人,他們生活在廣州、泉州、揚州、杭州、長安等城市,把自己原來的波斯、阿拉伯語等語言自然而然地帶到了中國。宋代岳珂在《桯史》中寫穆斯林“稱謂聱牙”,刻的“異書”“如篆籀”,就是指講的阿拉伯語,刻的阿拉伯文。《天下郡國利病書》載:“自唐設結好使於廣州,自是商人立戶,迄宋不絕。詭服殊音,多流寓海濱灣泊之地,築石聯城,以長子孫。”從此可以看出,當時來華貿易的穆斯林商人確係操著“殊音”。
元代,由於成吉思汗西征,大批的波斯、阿拉伯、中亞人被遷徙到中國來,且分布在全國城鄉各地。其政治地位也比較高,據《元史百官志》記載,當時朝廷專門設立了“回回國子學”、“回回國子監”這樣一種學習研究回回語言文字的機構,教授“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徐霆的《黑韃事略》把當時元朝通行波斯文稱作“回回字”。
據《泉州伊斯蘭教石刻》元代遺留下的石碑載,上面刻有阿拉伯文字,說明當時阿拉伯文流行也很廣。元代陶宗議在《南村輟耕錄·嘲回回》一節中,也記載了回回語言“阿刺,其語也”。通過上述文獻記載可以清楚地看出,由於元代的開放政策,回回人不但講阿拉伯語、波斯語,朝廷還為回族使用阿拉伯和波斯語言文字提供了有利條件。直到元末明初,雖然有一些政治、經濟、文化的上層回族人士,為了仕進,學習漢語,但在整個回族內部,主要還是使用阿拉伯語和波斯語。這一時期,在回族當中還出現了阿漢對照的各種公文、門牌等。明代在“四夷館”和“會同館”內專設“回回館”。明朝後期至清王朝,對外實行封閉政策,對內特別是對回族實行了強制性的漢化政策,不準回族內部相互通婚,不準啟用回回姓氏,回族語言自然也受到限制。如安徽巡撫魯國華向皇帝告御狀,說內地回民“異言異服”,請求取締。清王朝還採取措施,強迫回族遷徙,與漢族雜居、通婚。這樣使回族語言逐漸衰落,而因逼迫和交際需要學習漢語的越來越多,最後以漢語為回族的共同語。現在只有海南島三亞市羊欄區回輝鄉和回新鄉的四千三百多回民,除了會講漢語海南話和廣州話以外,在本民族內部仍保留著一種跟國內任何民族都不一樣的語言,暫定名為“回輝語”。這種語言的語音系統、辭彙、語法跟漢藏語系語言有相同之處,但又有自己的特點,至今已保持了數百年。除此以外,現在全國各地的回民都講漢語。
二 回族語言文字習俗傳承
回民在基本上掌握了漢語以後,無法講讀阿文和波斯文的經典,伊斯蘭教的傳教人員越來越少。
為了振興宗教,培養阿匐,從明中葉以後,有些回族穆斯林學者立志經堂教育,招收學生,講授經典,這一活動很快在全國回族聚居區得到推廣和發展。回族的經堂教育,採用的是統一的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教材,授課時用漢語講話。同時,為避免各地方言,還夾雜阿語和波斯語辭彙,形成了具有回回民族特色的大量的專門語彙,回族俗稱這種語彙為“經堂語”。由於經堂教育的興起,廣大回族穆斯林每年到過節。過“爾埋力”都要聽阿旬用經堂語講“瓦爾茲”,這樣代代相傳,至今仍保留著這種具有回回特色的語彙。
經堂語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類是大量使用阿拉伯語音譯借詞。
回民在使用這些辭彙時,有時直接用阿拉伯短語來表達,如“其他布”(經典)、“伊斯倆目”(伊斯蘭教)等,有的在說漢語的同時夾雜阿拉伯語辭彙,使阿、漢語有機地組合在一起。下面列舉回族民間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主要辭彙及漢、阿語組合習慣用法:
  阿語(意譯)例句
安拉(真主)人的一切都由安拉定奪。
爾林(學識)馬阿匐的爾林高得很。
穆民(信仰伊斯蘭教者)做穆民的千萬不能欺主。
穆斯林(服從真主的人)作為穆斯林要經常洗大淨。
伊斯倆目(伊斯蘭教)要信仰我們的伊斯倆目教門。
扎米爾(著名的)這是一座扎米爾清真寺。
舍西德(殉教者)穆沙是個真正的舍西德。
呼圖白(演講)古爾邦節阿匐正在作呼圖白。
伊瑪尼(信仰)伊瑪尼是回回的根本。
尼爾買提(食物)不要糟踏尼爾買提。
白倆(災難)於歹的人終究要遇白倆呢。
古若阿尼(《古蘭經》)王阿匐精通古若阿尼。
蘇勒(《古蘭經》篇章)請阿匐到家裡來念個蘇勒。
哈知(朝覲者)馬哈知昨天到南坊上去了。
瓦爾茲(勸戒)我聽一次瓦爾茲就受一次教育。
給亞麥提(後世)我們到給亞麥提再算賬。
哈倆里(合法的)與進教的漢族女子結婚是哈倆里。
哈拉目(非法的)飲酒是哈拉目。
阿斯曼(天空,天)阿斯曼上星星亮得很。
爾麥里(功修和善行)哈貴在六月二十八日過爾麥里。
包貼(施捨)我給一個窮漢散了五元錢乜占。
烏蘇里(大淨)洗個烏蘇里去上墳。
頓亞(今世)人活在頓亞上要多行善事。
主麻(星期五)下一個主麻日馬穆薩結婚。
爾德(會禮)我們一塊兒去做個爾德。
遂拉妥(橋)於歹的人後世里過不去遂拉妥。
克爾白(天房)面向克爾白跪下。
討白(懺悔)他昨天剛念了討白。
候坤(戒律)要記住《古蘭經》上的候坤。
都阿(祈禱)請馬阿匐給我們做個好都阿。
綏法提(品質、質量)那個人的綏法提不好。
色瓦布(賞賜、謝謝)色瓦布了。
色倆目(平安、您好)色倆目。
太斯畢哈(讚頌真主)大家一起念太斯畢哈。
瑞子給(好處、福氣)真主給我的瑞子給寬得很。
尼卡哈(婚姻)現在舉行尼卡哈儀式。
數迷(倒霉、不順利)這次生意數迷死了。
第二類是回族民間大量使用波斯語辭彙。
其用法與阿語辭彙一樣,有直接用波斯語短語的,也有在漢語言中夾雜使用的,使波、漢語有機地組合在一起。具體見以下常用的辭彙和例句:
波斯語(意譯)例句
乃麻孜(禮拜)他一天五番乃麻孜不斷。
多斯提(朋友)多斯提,去牛街禮拜寺怎么走?
胡達(真主)胡達呀,請你主持公道。
杜失蠻(仇人、敵人)這個杜失蠻遲早不得好報。
阿布代斯(小淨)洗個阿布代斯去禮拜。
邦布達(晨禮)邦布達時間到了,快走。
撇師尼(晌禮)做完撇師尼回來。
迪格爾(哺禮)到迪格爾時間緊轉著天黑了。
沙目(昏禮)大約到沙目時候,他才出去。
護伏坦(宵禮)我護伏坦下來才吃晚飯。
堵閃白(星期一)今天是堵閃白。
斜閃白(星期二)斜閃白不要辦喜事。
徹勒閃白(星期三)昨天是不是徹勒閃白?
盼閃白(星期四)七爺在這一個盼閃白出嫁女兒?
閃白(星期六)馬老六上個閃白無常了。
吐克問白(星期日)吐克問白機關上都休息。
阿匐(教師)洪阿匐在教民中威信很高。
多斯塔尼(纏頭巾)小滿拉禮拜時也頭纏多斯塔尼。
乃碎布(福分)這是你的乃碎布。
朵孜海(火獄)失掉伊瑪尼的人必進朵孜海。
麥扎(墳墓)到二爺的麥扎去上個墳。
別瑪爾(病症)哈三昨天得了別瑪爾了。
第三類是回族人民使用的一些特殊辭彙。
既不是阿語池不是波斯語,而是漢語專用語,有些詞還沿用古義。由於回族使用頻率很高,逐漸發展成為一種回族習慣用語。舉例如下:
朝罕志(去麥加無房朝覲)
道 堂(蘇非派傳教地)
先 知(穆罕默德)
無 常(逝世)
口 喚(同意、認可)
  撥 排(安排)
無巴里(可憐)
定 奪(決定)
口 到(吃)
天 仙(先賢)
舍 散(施捨)
有 水(有大淨)
沒 水(沒有大淨)
教 坊(清真寺)
念知感(感謝真主)
穿 布(屍衣)
亡 人(已故的人)
打梆子(代行呼喚禮拜)
打 算(問罪)
老人家(傳播伊斯蘭教的人)
搭 救(拯救)
定 然(真主安排得好)
一 總(總共)
營 乾(作為)
吊 罐(淋浴器)
油 香(油餅)
使不得(不可以)
宰 牲(殺牲)
至 聖(穆罕默德)
五 功(即念和、齋、課、朝五件功修)
聖 行(穆罕默德做過的)

回族的“小兒錦”。
小兒錦,是回族當中廣泛流行的一種用阿拉伯字母拼寫漢語的拼音文字,其中還夾雜許多阿拉伯語、波斯語的辭彙和經堂用語專用辭彙,同時,還有少量的當地方言漢字。
回族自從在中國形成以後,長期與漢族交往、交流,迫使其首先要學習漢語。為了儘快掌握漢語,剛開始他們運用自己早已熟悉的阿拉伯字母把漢字的音、義一個個拼出來,加快漢語的熟練程度。
明中葉以後,回族的經堂教育興起,教師在教授課程時,使用漢語和經堂語。這樣,回族學員由於大部分不識漢字,所講授的知識,一下子不能完全消化,一些該死記的東西也記不下來,這樣學員就用阿拉伯字母,把每次所講的內容以及對有些教材的注釋都記下來,然後在課餘時間反覆學習、掌握。有的就在原經典著作精句上面寫上阿拉伯字母,並用阿拉伯字母寫清每一段的大意和中心意思。這樣在長期的經堂教育中,回族習慣把原教材稱為“本經”,把加注拼寫的阿拉伯字母叫“消經”(幫助消化本經),也叫“小經”、“小兒經”,最後經過幾百年的流傳演變,回族把這種“小經”稱為“小兒錦”。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回族當中還有不少用小兒錦編寫的宗教讀物。
小兒錦不僅在經堂教育中盛行,還在通信、記事等交際中廣泛套用,使之不斷發展。新中國成立後,隨著我國回族教育事業的發展,使用小兒錦的人少了。但一些不識漢字的人,仍在使用這種拼音文字。
一些阿匐在參加會議的時候,用小兒錦作記錄,有的還用小兒錦寫信、寫日記等等,使小兒錦成為特定場合回族內部交流的一種語言拐棍。
回族除了習慣使用經堂語和一些習慣專用語以外,在民眾當中還蘊藏、流傳著大量生動、且具有回族特色的諺語和歇後語。
(一)回族諺語
十個回回九姓馬,一個不姓納就姓哈。
一天不抓三遍水,不能算是好回回。
老回回出門不念,不是折軸就是掉串。
不論窮,不論富,都是三丈六尺布。
天下回回生得怪,根子來自天山外。
漢民有錢蓋房,回民有錢養羊。
回漢一條心,黃土變成金。
回漢是兩教,理是一個理。
回回兩把刀:一把賣羊肉,一把賣切糕。
回回三大行:珠寶、飯館、宰牛羊。
拿了寺上一粒米,祖祖輩輩還不起。

(二)回族歇後語
山羊頭上的肉--沒多少。
冬天穿坎肩--抖家子。
老太太吃麻花--要(咬)的哪股子勁。
老回回的親,甘草的根--越挖越深。
老回回喝蓋碗茶--先刮兩下。
要乜貼的丟了打狗棍--受狗氣哩。
茶館裡伸手--胡(壺)來。
依比里斯穿靴子--進退鬼
依比里斯曬太陽--沒有影影子。
賣面宰羊--各乾一行。
念、禮、齋、課、朝--一點不能馬虎。
穆民沒有伊瑪尼--丟了根本。
回族在日常語言表達上,由於居住區域不同,還習慣使用當地方言,並大量使用語氣詞和帶有感情色彩的嘆詞等,如咧、者、哩、呢、了。

第十九章 回族的遊藝習俗

回族的民間遊藝習俗,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回族民間口頭文學活動;二是回族民間歌舞活動;三是回族民間遊戲活動。三類習俗雖然都有其傳承,但回族民間口頭文學活動,從內容到形式,占據了整個回族遊藝習俗的重要地位。
一 回族民間口頭文學的類型與習俗
回族民間口頭文學包括故事、歌謠、說唱等幾類。
(一)回族民間故事
回族民間故事包括神話、傳說、故事、笑話。從民俗的角度看,回族通過世代相傳的習俗,將回族宗教、歷史、政治、經濟和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藝術地表達出來。講故事的人,一般是回族中見多識廣、頭腦清楚、記憶力強的回族老人。他們在心情舒暢、勞動閒暇時,與晚輩們坐在一起,通過講故事,既教育了後輩,又使其學到知識,還調劑、豐富了人們的精神生活。經過代代相傳,回族的故事越傳越多,同時也湧現出一批回族故事家。現在在回族人民中有能講上百個故事的,有的能講幾十個故事的人。如回族故事家丁連珍所講的故事,給人以智慧和力量,男女民眾都愛聽他講的故事。回族當中的有些阿訇喜歡給穆斯林民眾講一些與伊斯蘭教有關的故事,且在講故事時,比較嚴肅。而其他回族故事家大多性格開朗,談笑風生,口頭表達能力強,講話具有吸引力。他們在講故事時往往既繼承前人的傳說,又有個人的加工創作和發揮,所以在回族民間,同樣一個故事,往往有不同的細節。另外,由於回族人分布在全國各地,傳說、故事的內容極其豐富。據初步調查,截至1992年底,已蒐集整理髮表的回族民間故事達一千二百多個,出版回族民間故事的書達十幾本。這些故事都生動形象地反映了回族的歷史、政治、經濟和文化。就回族傳說來講:有人祖阿旦、阿旦和好娃、阿當尋火種等神話傳說;有回回的來歷、回漢自古是親戚、回回識寶的傳說等史事傳說;有穆罕默德的故事、賽典赤的傳說、鄭和的傳說、杜文秀的傳說等人物傳說;有回族結婚追馬的來歷、阿舒拉飯、朵兒茶、斜貼茶壺的來歷等回族風俗傳說;有飛來寺的傳說、博格達的傳說、奶光湖的傳說、米缽山的傳說等風物傳說。回族的民間傳說,除風物傳說具有地域性特點外,其他傳說在全國各地流傳,有的甚至備受讚賞。
回族的其他各種幻想故事、生活故事、寓言故事、笑話故事、動物故事、機智人物故事等等,描述了一幅幅回族風情的畫卷,揭示了民間故事的民俗性格。無論在田間地邊,還是炕頭燈下,講者口若懸河,手舞足蹈;聽者津津有味,捧腹大笑。就故事的內容來講,從各個方面,表現了回族人的思想風貌和社會生活。特別是回族的機智人物故事,如索里哈和賽里買的故事,充分地表現了回族人民的聰明才智。
(二)回族民間歌謠
回族的民間歌謠,主要通過生產勞動和社交生活傳承的。從內容上看,有勞動歌、時政歌、生活歌、情歌、兒歌等,內容極其豐富;從形式上看,由於回民分布在全國各地,受漢民的文化習俗影響,有夯歌、勞動號子、信天游、五更調、四季調、十二月調等等。在這些歌謠中,最具有回族特色的是“花兒”,特別是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一帶的回民,有手搭耳後、面對青山唱“花兒”的習慣。
“花兒”又名“少年”,是回族人民所喜愛的一種民歌,是祖國藝術百花園中一朵絢麗的奇葩,具有高亢、豪放、優美、悠揚的特點,有著強烈的藝術魁力和濃郁的回族特色。
“花兒”發源於回民聚集的臨夏回族自治州,這裡素有“花兒”的“故鄉”和“聖地”之美稱,不僅回民是“花兒”的主要唱家,居住在這一帶的漢、保全、東鄉、撒拉、土等民族人民也喜愛這種山歌。最後“花兒”由甘肅發展到青海、新疆一帶,而且也大都在回民當中演唱,例如寧夏的山花(又叫乾花兒),多在回族民眾中傳唱,所以,現在人們提起“花兒”,習慣稱做“回族花兒”。“花兒”經過數百年的發展演變,現在已形成河州“花兒”、蓮花山“花兒”、寧夏“花兒”、青海“花兒”等不同的流派和風格。寧夏“花兒”是兩句一節,例如《來了是無處兒站了》:
牛拉的車子是車軲轆轉,
 寧叫嘛人死路不要斷。
 這一回回去是不來了,
 來了是無處兒站了。
 河州回族“花兒”則是四句一節:
 左手裡端的菜缸子,
 右手裡拿的是碗子,
 心想連尕妹子鋤田去,
 尕手裡沒拿上鏟子。
而蓮花山“花兒”,也叫洮岷“花兒’,則是三句一節:
 合心了,碴對碴,
 唱“花兒”你把茶倒下,
 唱得不好不要笑話。
各個不同地區的回族“花兒”有不同的曲調,有《河州令》、《尕馬兒令》等一百餘種。
回族“花兒”的節奏豐富,鏇律性很強,音樂形象及藝術個性生動鮮明,絢麗多姿。形式有四句“花兒”、六句“花兒”(折斷腰)和三句“花兒”。每一種形式的“花兒”都有一定的格律,非常講究節奏。l
 房檐上蹲的是白鴿兒,
 鴿洞裡臥的是皂兒(黑鴿兒);
 你給我做個頂帽兒(禮拜帽),
 我給你買個鏡兒。
這首四句式的“花兒”,第一句是三三三,第二句是三三二,三句與一句,四句與二句在音節上對稱。
 上去個高山打三槍,
 槍沒響,
 槍口裡有了病了;
 連叫了三聲頭沒抬,
 沒抬頭,
 你要的官王么秀才。
這是一首六句“花兒”,也叫折斷腰“花兒”,其音節是:一句為三二三,二句為三,三句為三二二,四句為三二三,五句為三,六句為三三二。“花兒”押韻的方式是有的句句押,多數是一三句一韻,二四句一韻。它既不同於格律詩那么嚴格,又不同於自由詩那么自由。河州“花兒”、寧夏“花兒”、青海“花兒”、新疆“花兒”等,一般都是奇句單字句結尾,偶句是雙字句落尾。押韻時不僅押句尾韻,而且還在句尾前押複韻。如:
 回回莊子上的禮拜寺,
 花大門修(給)了千年;
 眼淚擦掉了你把飯吃,
 人家的人你不要牽念。
回族“花兒”的題材包括天文、地理、山川、草木、人物、民俗等等,內容極為豐富,主要有勞動“花兒”、農事“花兒”、時政“花兒”、儀式“花兒”、生活“花兒”、愛情“花兒”等等,真實地反映了回族人民的生活。
回族“花兒”在藝術手法上大都採用比、賦、興,如:
 阿哥是鳳凰天上鏇,
 尕妹是園中的牡丹;
 不說尕妹妹長得端,
 還說阿哥的眼饞。
 扎花的兜兜盤錦呢,
 盤錦是要兩根線呢;
 維下的朋友寬心呢,
 倒把我的心扯爛呢。
回族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莊唱“花兒”,只能在野外唱。
 花椒樹上你甭上,
 上去時刺兒扎哩;
 莊子裡頭你甭唱,
 阿訇聽見是罵哩。
 唱“花兒”已成為一種風俗習慣,誰也阻止不了。
 “花兒”本身是心上話,
 不唱時由不得自家;
 刀刀拿來頭割下,
 不死還是這個唱法。
回民除了平時唱“花兒”外,各地還逐步形成了一些歌唱“花兒”的大聚會——“花兒”會。
“花兒”會,是“花兒”歌手競賽與交流的舞台,也是回族等勞動人民的狂歡節日。現在西北地區規模較大的“花兒”會有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的蓮花山、松岩嗚;青海省的峽門、七里寺、老爺山等近三十餘處。其中蓮花山“花兒”會和松岩鳴“花兒”會名揚遐邇,在全國有很大的影響。
蓮花山“花兒”會:每年農曆六月初一至初六,自治州的戴著潔白圓帽、搭著綠色蓋頭的回族男女和漢、東鄉、保全等幾個民族的歌手幾萬人,雲集蓮花山。歌手們攀上山路,觀賞風景,對歌歡唱,氣氛醉人。
“花兒”會的歌手,一般都是按村莊自由組成男女三至十人的“花兒”歌唱班子,有一名即興編詞、出口成章的“串把勢”,有幾個吐字清楚、腔口飽滿、歌聲嘹亮的金嗓子歌手。串把勢才思非常敏捷,對歌前一般要打腹稿,對歌時歌手們圍在一起,打著花傘,搖著彩扇,串把勢低聲說歌詞,歌手馬上領唱,其他人和唱。此起彼伏,對答如流,熱鬧非凡。
在“花兒”會上,還有許多程式,如攔路、游山、對歌、告別等。當四面八方的歌手沿路上山時,往往被走在前面的歌手用馬蓮花繩攔住去路,讓其對歌,對上才能過去,特別是一群群青年男女攔路對歌,妙趣橫生。如小伙子用馬蓮花繩擋住姑娘唱道:
 馬蓮繩繩攔得寬,
 寬似鐵打的虎牢關,
 你對不上時底下鑽。
 姑娘馬上對上:
 材一頁,一頁材,
 你把馬蓮繩放開,
 好的“花兒”後頭來。
小伙子唱:
 桿兩根,一根桿,
 繩繩不堵心不願,
 知心“花兒”唱一段。
姑娘對道:
 口唱“花兒”四下走,
 讓路咱們交朋友,
 叫你一定聽個夠。
 ……
歌手往前走,又有另外的歌手擋住,又是一片對歌聲。在蓮花山上有不少青年男女彼此對歌,認識了解,產生了愛慕之心,結為良緣。
臨夏回族自治州還有一個大的“花兒”會叫松岩嗚“花兒”會,每年農曆四月二十日舉行,參加“花兒”會的也有好幾萬人,是規模最大的河州“花兒”會,以演唱《河州大令》、《河州二令》等流派的“花兒”為主。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自治州每年在這裡舉行一次“花兒”歌手大獎賽,選拔培養了一大批“花兒”歌手和歌唱家。
(三)回族民間說唱
我國西北地區的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的一些回民一般把舉行婚禮或辦喜事稱做“宴席”,把參加婚禮、送親叫做“吃宴席”,因此把在新婚宴席等喜慶的場合演唱的曲調叫宴席曲。這是回族民間說唱中具有濃郁民族特色的一種形式。
回族地區有“結婚三天無大小”的習俗。儘管伊斯蘭教嚴禁彈唱歌舞、音樂戲劇,但回民在新婚等喜慶的宴席場合仍有賀喜唱曲的風俗,特別是甘肅臨夏回族自治州和青海的民和、化隆及寧夏等一些回民聚居區演唱宴席曲極為盛行。
有些回族青年舉行婚禮時,提前邀請一些有名的唱把勢,前來祝賀助興。有的擅長唱宴席曲的歌手,當聽到誰家舉行婚禮或到新婚之夜,主動去新郎家演唱湊熱鬧。對前來唱宴席曲的歌手,不論是請來的,還是自己來的,主人都要熱情款待,要給他們拿糖果、沏蓋碗茶、端撒子等,唱把勢就選擇一些祝賀的宴席曲,邊吃邊唱,歌聲嘹亮,悅耳動聽。參加婚禮的男女老少,不論輩分,不分大小,一個個興趣盎然,圍觀欣賞,唱到逗趣時,大家仰面大笑,心花怒放。有些地方的回民在唱宴席曲時還伴以舞蹈,或邊唱邊舞,或兩人對舞,別人伴唱;有的唱宴席曲時,有問有答;有的主人如對唱宴席曲的歌手不夠熱情或慢待了,歌手們還即興編詞,諷刺主人,主人聽後,馬上笑臉相迎,熱情款待。
宴席曲有獨唱,有對唱,有合唱,此起彼伏,十分熱鬧,增加了婚禮的喜慶氣氛。如有一首《宴席進行曲》開頭唱道:
 恭喜、恭喜、大恭喜,
 歡歡樂樂地來討喜。
 親戚好友都來齊,
 送主人一段宴席曲。
 唱不好了不要著氣,
 宴席伙伙里要和氣。
 有一首讚美新婚夫婦的宴席曲唱道:
 恭喜恭喜大恭喜,
 東家交了好運氣,
 女婿娃乾散(精幹)新媳婦俊,
 楊宗保配了個穆桂英。
 ……
從開場白唱到讚美新郎新娘,再唱到祝福家庭和睦。
回族的宴席曲,文雅健康,內容極其豐富。有歌唱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如《楊家將》、《孟姜女》、《高大人領兵上口外》等等;也有歌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回族人民的新生活的;更多的是表現愛情內容的,歌唱青年男女熾熱的愛情、纏綿的相思或痛苦的離別;還有傾訴對舊社會封建道德和倫理觀念的鄙視和不滿的。有敘事的,也有抒情的。著名的《紡四娘》就是在回族當中流行最廣的一部敘事宴席曲,全曲長302句。
宴席曲,曲調優美流暢,現有九十餘種曲調。代表作有《十里亭》、《紡四娘》、《尕老漢》、《五更月》、《四季青》、《白娘子》、《紅黃鳳凰》、《一隻螃蟹》、《八大光棍宴席曲》等。
二 回族民間舞樂習俗
回族由於宗教等原因,不善歌舞,但在民間還保留著一些傳統的小樂器及少量的民間樂舞。
(一)回族民樂
回族民樂樂器有一種是口弦。口弦是回族姑娘特別喜愛的一種民間小樂器,俗稱“口琴子”或“口銜子”。
口弦有兩種,一種是鐵制的,一種是竹製的。鐵口弦在其他民族當中也有,竹口弦在回族姑娘中較多。
竹口弦,顧名思義是用竹子削的,看起來簡單,但做時頗講究工藝。一般好的口弦,都是把竹子選來切成長五寸左右的若干根,放到油鍋里炸一下,然後拿出來用刀精心去削。這樣做出的口弦,提亮光滑,結實耐用,不易破裂;從效果上看,音量適中,清脆柔和。
回族姑娘製作的竹口弦,弦身一般都是三寸長,一頭小,奏時左手捏住弦尖,將舌簧的一端輕輕含入雙唇間,右手中指和拇指挽住另一端絲穗子,均勻地扯動,使口弦簧產生一種“咕咕咚、咕咕咚”的具有特殊魁力的聲音。
口弦,沒有什麼明顯的音調,主要是姑娘通過口形、氣力、節奏等表達喜怒哀樂等思想感情。
回族姑娘一般都隨身帶著心愛的口弦,寧夏南部山區的回族姑娘還喜歡把口弦當做裝飾品,拴在胸前第二個紐扣子上,一有機會就彈起來。有的獨自坐在家裡解悶、消愁;有的兩人坐在一起抒發感情,互相逗趣;有的三五成群坐在一起相互比賽,彈奏一些回族男女都熟悉的合調。如珍珠倒捲簾、駱駝鈴、五哥放羊、腳戶歌等等。
關於口弦,在回族民間有許多傳說,寧夏六盤山地區有一個故事講到,早先,有一個財主看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有對象的回族姑娘,要強迫結婚,姑娘不從,財主就挖掉了她的眼睛,並使她變成了啞巴。這個姑娘就用竹子做了個口弦,向眾青年和鄉親們控訴財主的罪惡。後來姑娘們為了紀念她,人人都做了個口弦。
過去,回族婦女由於受到宗教教規的約束,不許出門,不許唱歌、跳舞,更不能自己出去談情說愛。她們經常被關在家裡,心情壓抑、煩悶,所以就用口弦來解憂消愁。現在,回族人民的日子越過越紅火,回族姑娘高興了就用口弦彈奏逗趣。有的以彈口弦為號子,還找男朋友約會哩。
回族民眾還有一種喜愛的樂器叫牛頭壩,回族民眾俗稱“哇嗚”或“泥蕭”,是用部合力強、結實耐用的黃膠泥製作的一種民間小樂器,古代稱它為“塤”。據史書記載:“塤,古代一種用陶土燒制的吹奏樂器。大如鵝蛋,形如秤錘,上尖下平中空,頂上一孔為吹口,前面四孔,後面三孔。”封建時代早期宮廷樂隊中曾使用過此種樂器,以後逐漸消失,且在民間演奏中很少見到。
回族人民在與其他民族的長期雜居相處和文化交流中,受其他民族吹奏樂器的啟發,根據古代觀的基本原理,結合本民族的風俗習慣,在實踐中創製出了回族所特有的民間樂器牛頭塤,使之代代流傳下來。
牛頭塤製作簡單,取材方便,普及性強。回族聚居區七八歲、十一二歲兒童,都喜歡用泥做牛頭塤,他們只要有時間,就挖一塊膠泥土,用水攪拌揉成泥球,然後做成圓形、雞蛋形、蝴蝶形、魚形、牛頭形等各種各樣的,待晾硬後用一根粗鐵絲或粗友友桿,鑽幾個小孔。有一個吹口,有手按的四個小口。
牛頭塤音域在五度以內,音階排列為12345,能吹奏一些簡單、緩慢的曲調,如《北風吹》、《小白菜》和回族民間小調等,還能用它學鳥的叫聲。在農村有的回族青年約會時,男的在女方家附近先吹牛頭塤,女的彈口弦向他表示,完了兩人就出去相會。
(二)回族民間音樂舞蹈
回族的音樂舞蹈,與其他少數民族如維吾爾族、藏族。蒙古族等相比,差距雖然很大,但也有本民族的一些特點,需要認真地發掘整理。就回族舞蹈來說,雖然受到伊斯蘭教的限制,但早在唐代,回族先民就跳西域樂舞,元代則更加重視回族的這一光榮的文化傳統,專門設立了回回樂舞機構,並且由回回人自己掌管,使回回樂舞逐步發展成為一種富有特色的宮廷舞,在當時具有一定的影響和地位。到了明代,回回樂舞大膽汲取漢族舞蹈營養,取長補短,融合發展為回族民間廣泛流行的舞蹈《回回舞》。清代以後回族的舞蹈受到摧殘,逐漸銷聲匿跡了。但是從現在回族民間的一些舞蹈和根據回族民間舞蹈素材加工整理的一些反映回族人民生活的舞蹈來看,說明回族的舞蹈有一定的潛力,只要加強引導、挖掘、整理,還是能夠取得成績的。如現在寧夏回族民間流傳的《踏腳舞》、《湯瓶舞》;雲南的《田龍舞》;甘肅的《念舞》、《坐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流傳的《落蓮花》、《碟子舞人》、《耍場》等,都有其鮮明的民族特色。
  回族的音樂包括民俗音樂和宗教音樂等。回族的宗教音樂,既有伊斯蘭教音調的特點,又有回族自己的特點。因為我國回族伊斯蘭教分為“虎伏耶”、“哲合忍耶”、“尕得忍耶”、“格迪木”、“伊黑瓦尼”等教派,這幾個教派每日都用高亢、優美、洪亮的音調進行五次禮拜、主麻聚禮、三大節日會禮以及念班克等,特別是在贊聖,念班克、呼圖拜等時,鏇律優美,聲音動聽。由於回族各個教派不同,歷代教主傳授的音調不同,加上有的教派在朝覲時還學習了阿拉伯國家的一些音調,這樣在回族內部,宗教音樂包括兩大類:一類叫葉門調,回族人也叫‘穆罕麥斯”;另一類叫麥加調,回族人稱之為“麥達義合”。回族把這種具有濃厚的宗教音樂往往稱做音調,忌說唱曲子、唱經等。
回族除了宗教音樂外,還在傳播伊斯蘭教時,把伊斯蘭教教義編寫成壓韻詩文,並用回族民間傳統的一些曲調來吟誦,使之記得更清、更快,影響更深,目的是教誨人們遵信真主,與人為善,勿行惡事。如同心縣流傳的經堂歌《五更月》、《聯五篇》、《清廉才受真主惜》、《普賜今世》;平羅縣流傳的《勸善歌》、《穆聖讚歌》、《伊瑪尼歌》等,都配有民間樂調,還有蘇武牧羊曲、五哥放羊曲等,也有根據伊斯蘭教音調和民間曲調自己融合加工改編的曲調。
三 回族遊藝民俗的特點
回族的遊藝民俗涉及面較廣,包括神話、傳說、民間故事、歌謠、諺語、民間戲曲、遊戲、雜耍等等。前面著重從幾個側面講了帶有民族特色的一些習俗。總的來看,回族的遊藝習俗,特別是音樂、舞蹈等,從內容到形式都發展緩慢,特點不突出,在民間普及率很低,沒有真正形成本民族的風格,其主要原因是受伊斯蘭教制約因素很大。伊斯蘭教禁止音樂。《米失嘎特》里說:“乃非爾和伊木奧瑪爾在路上聽見奏樂的聲音,伊木奧瑪爾用指頭塞住耳朵,走到一邊。乃非爾問他為什麼。他說當我年幼的時候,曾有一次在穆聖跟前侍立,穆聖聽見音樂,就用手指把耳朵塞起來。”我國最早用漢文記載伊斯蘭教的《經行記》也講到伊斯蘭教“斷飲酒,禁音樂”。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這些影響,在長期的發展中,特別是一些宗教人員傳播伊斯蘭教時,嚴格禁止音樂,不允許回民唱歌跳舞,不許男裝女扮和女裝男扮,不許化妝上台演戲,有的甚至不許看戲、看節目,邊遠落後的山區有時連電視也不讓回民看。這樣回族的文娛習俗,除了說書講故事外,其他都不能堂堂正正地去表現,如流行在西北地區獨具風采的高腔山歌——“花兒”,只能背過宗教人員,遠離村莊和清真寺,到山裡去唱,不許在家唱“花兒”也不許在村子裡互相對“花兒”。
回族富有特色的宴席曲,也只是在三天沒大小的婚禮上唱一唱,且一般都是年輕人湊湊熱鬧。回族婦女彈口弦,也是在家裡彈彈,自我欣賞,消憂解愁,不能當眾去表演。
新中國成立後,隨著社會的發展,回族這種禁止與封閉的文娛習俗,在有的地方有所改變,有不少回族文娛方面的人才,他們積極參加各種文娛活動。如回民聚居的寧夏西吉縣、同心縣、吳忠市、涇源縣等和甘肅臨夏等地都有許多回民去上台演出。不少回族“花兒”歌手還赴省區和北京演唱。寧夏和甘肅臨夏還分別排練了回族“花兒”歌舞劇《曼蘇爾》和《花海雪冤》等,真實地反映了回族人民的生活,受到了廣大回族人民的好評。在全國各地也湧現了許多回族文娛人才,其中有些是全國著名的,如京劇藝術表演大師馬連良,相聲大師馬三立,音樂指揮家李德倫,電影演員李默然等等。

第二十章 回族家族親族習俗

一 回族家族習俗
回族的家庭類型及其劃分,與漢族基本相同。按世代不同輩分可劃分為夫婦一代家族;雙親子女兩代家族;祖孫三代家族;四世和五世同堂家族。按婚姻關係劃分為單一家族,即一對夫妻或一對夫妻加子女構成;複合家族,一般是由老一輩夫妻與第二代夫妻構成,或老一輩夫妻的某一方與第二代夫妻構成。
過去回族複合式家庭較多,且都是經濟條件富裕的家庭,家大業大。現在複合式家庭越來越少,在城市則更少。在農村老一輩夫妻或老一輩夫妻某一方,一般與第二代中最小的夫妻及孫子生活在一起,可謂三世同堂。
回族家庭成員之間的稱謂,有其本民族的特點。因為回民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國各地,家庭成員之間有不同的稱謂習俗。
回民當面對高曾祖父,一般稱祖太爺,高曾祖母稱祖太太。
對曾祖父一般當面稱太爺,河南等地還稱老爺,對曾祖母稱太太。
對祖父一般稱爺爺,祖母稱奶奶,廣東等地的回民稱祖父為阿爺,稱祖母為太太,陝西和寧夏涇源縣的有些回民還把祖父稱為爸爸,把祖母稱為媽媽。
回民對父母親的稱謂有好幾種:寧夏南部山區和甘肅等地的部分回民把父親稱大、母親稱媽;寧夏涇源等地的回族還把父親稱為爹爹,把母親稱為婭。
回民把父之兄一般當面稱為大爹,寧夏等地稱為阿伯,河南回民稱一個字“伯”。回民把伯父之妻當面稱為大娘,有的地方還稱為娘。
西北部分地區的回民把父之弟稱為爸爸。按照長幼,習慣稱二爸、三爸、四爸等,有的地方還稱二大、三大、小大等。把叔之妻一般當面稱為嬸嬸,西北等地還有稱新媽、婭婭的。兄弟,統稱為“兄弟”。弟兄們、哥兒們當面稱兄為哥,稱弟為兄弟、老弟、三弟等等。兄之妻稱為嫂子,北方部分地區還稱新姐、姐姐。弟之妻稱為兄弟媳婦、弟妹。對兄弟之妻不稱妯娌,而稱先後們。兄弟之女稱為侄女。姐妹,統稱為“姊妹”,姊稱姐姐,妹稱妹妹,把岳父稱為外父或姨父,岳母稱為外母或姨娘。
回民妻稱丈夫為掌柜的或當家的、孩子他爹等,一般不直呼其名。夫稱妻為屋裡的、家裡的、媳婦子或婆姨。老了以後稱老伴兒。
西北地區的部分回族青年稱未婚妻為阿妹,稱未婚夫為阿哥。
妻對夫之父,對人稱“老公公”,當面隨夫稱“爸”、“爹”、“大”。妻對夫之母,對人稱“老婆婆”、“婆婆”,當面隨夫稱“媽”、“娘”。
妻對夫之兄,當面稱“哥哥”、“大哥”、“二哥”、“三哥”等,對人稱“大伯子”。妻對夫之弟,當面隨夫稱弟,對人稱“小叔子”。
妻對夫之姊,對人稱“大姑子”、“大姑子姐”,當面稱“姐姐”。妻對夫之妹,當面稱“妹”或直呼其名,對人稱“小姑子”。
父母稱子女一般直呼其經名或姓名,對人稱“大兒子”、“大孩子”、“丫頭”等等。稱兒媳婦,一般都是直呼其經名,或加兒子的經名稱為“XX媳婦”,如“麻乃媳婦”。
回民對繼母當面稱姨娘、媽,對人稱“後媽”、“後娘”。
家務,是回族家庭日常生活事物的習俗,回民通常稱“家務”為“過日子”、“過光陰”。有“家如黑海”和“清官難斷家務事”之俗語,也有“吃不窮,穿不窮,計畫不到一世窮”的諺語。
一個家庭的家務如何,光陰過得好不好,關鍵在於有沒有一個好掌柜的。回族家庭的家長,在夫婦一代家族中,由丈夫擔任,在雙親子女兩代家族中,一般由第一代夫妻中的丈夫擔任。主要掌管家庭大的經濟收人和開支。具體家務都由妻子掌管,妻子是家務習俗的主要傳播者。家是過日子的本。作為一個家庭主婦,家庭的生活安排、衛生條件、家庭和氣不和氣,都與處理家務的能力有很大關係。在回族聚居的地區,有“家和萬事成,家亂萬事窮”的諺語。
回民把家產也稱為家業、家當。在一對夫妻加子女的家庭,待孩子長大後,娶一個媳婦或二三個媳婦,過上一兩年至三四年就開始分家,由老一輩夫妻主持,將家中的田、糧、油、牲畜、樹木及家庭用品,按照家情分成一份或幾份,從此分開居住,分灶吃飯,父母與幼子在一起過日子。如果父母都去世了,其家產根據父母的“口喚”分配,但一般由幼子繼承,這是回族在繼承家產上與漢族不同的民俗特徵。
  家教,包括回族的家法、家風,是回族親職教育中所形成的習俗。
回族的家教內容很多,但主要有信仰、學習、德才以及為人處世等。清代馬注在《清真指南》一書中的“戒律”十條,大部分都成為回族家教的主要內容。孩子在幼兒階段,父母便對孩子教讀“清真言”,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逐步給孩子教授伊斯蘭教基本常識,並根據各個教派的戒律,進行伊斯蘭文化和中國儒家倫理道德教育。
穆罕默德曾說:“學問遠在中國亦當求之。”回族民眾把“學習”看作是“天命”,教育孩子從國小到老,有條件的一般都將孩子送到學堂學習,回族民眾中還有五六十歲穿衣的阿訇,可見回族對學習的重視。
回族在家教中,非常重視禮貌教育。有些地方四五歲的小孩見了阿訇、親戚及尊長敬道:“色倆目。”如果有些孩子到了十幾歲遇見父老尊長,不問候,不道“色倆目”,則受到眾人的責備和恥笑。
回族家庭還重視勤儉節約、團結友愛、熱情好客的教育,常常用《古蘭經》經典和伊斯蘭教先賢的典故,勸導孩子從小養成不浪費、不說“傷食話”的良好習慣。對建清真寺、拱北遇到經濟困難而化錢糧時,不論認識與否,根據條件慷慨解囊、鼎力相助。對無兒無女的孤寡老人,以出散“乜貼”來給予相助。回族還有一個良好的代代相傳的家教習慣,就是熱情招待來客,包括不認識的客人。今天回族當中還流傳“天下回回是一家”、“回回見面三分親”、“回回千里不持糧”等諺語。至今在回族聚居的許多地方,只要一家來了客人,大家都爭相請客。回族家教的這些內容,無疑是良好的文明行為。
在回族官宦之家,也有記家譜的習俗。如《南海甘蕉蒲氏家譜》,初輯於明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清光緒七年(1881年)和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之間曾三次重修。家譜的樣式主要有敘述式和圖表式兩種。《遼寧回族家譜選編》輯錄了張、戴、鐵、尹、楊、馮、脫、黑等姓氏十餘部家譜。
二 回族親族習俗
回族的親族包括兩部分,一是由血緣關係發展起來的血親;二是配偶加姻緣關係發展成的姻戚,回族民間統稱為親戚。回族的親族關係錯綜複雜,正如回族民諺所說“回回親,親套親,砸斷骨頭連著筋”、“回回的親,扯不斷的根”、“親連親,親套親,回迴繞彎子都是親”、“回回親,始鋪親”、“苦絲蔓的根,根連根;老回回的親,親加親”等等。在實際生活中,回族又有區分出近親和遠親的習慣,一般都把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作為近親,除此以外為遠親。
為了清晰地區分回族當中的親族關係,必須掌握和了解回族的親族稱謂。
回民把母親之父稱外爺、外祖爺,當面稱“爺”;母親之母稱外祖母、外奶奶。西北部分地區回族稱外祖父為外爺,外祖母為外奶奶。開封等地的回民稱外祖母為外婆、姥姥。廣東等地回民稱外祖父為“阿爸”,稱外祖母為“阿姥”。
回民把岳祖父稱為妻爺、丈二爺,岳祖母稱為妻奶奶、丈母奶。把岳父對人稱外父,當面稱姨父、爸爸;把岳母對人稱外母,當面稱姨娘、媽。
母親之兄弟稱“舅舅”,並以長別稱大舅、二舅等等。舅之配偶稱為“舅母”、“舅媽”。父之舅稱為“舅爺”,其配偶稱為“舅奶奶”。
舅父之子女稱“姑舅哥”、“姑舅姐”、“姑舅妹”等。
女兒之子女稱為“外孫子”、“外孫女”。
父之姊妹,稱為“姑姑”、“娘娘”、“姑媽”,其配偶稱為“姑夫”、“姨夫”。
母之姊妹,稱為“姨姨”、“姨娘”,其配偶稱為“姨夫”。姨之子女,稱為“兩姨兄弟”、“兩姨姊妹”。
妻之兄弟,對人稱兄為“大舅子哥”、“妻哥”、“世兄哥”等,稱弟為“小舅子”,當面稱“兄弟”;妻之姊妹,對人稱姊為“大姨子”,稱妹為“小姨子”。
妻之姊妹之夫,對人稱“挑擔”、“連襟”,當面稱“姐夫”、“妹夫”。
夫妻雙方之父母互稱“親家”、“男親家”、“女親家”,當面稱“他姨父”、“她姨娘”。
廣東等地的回民對一般男性老人稱為“老爸”,稱女性老人為“老太”,對不相識的回族同胞,以“老表”相互稱呼。對同輩人和同齡人稱“表哥”、“表姐”。
回族親戚間的往來很多,素有“親戚越走越親”之說。平時親戚間,不論老小有病,或時間長了,都要帶上禮物去看望。但更多的是在回族過節、紀念亡人、乾“爾埋里”、婚喪嫁娶、喬遷新居、給孩子賀滿月、抓周以及朝罕志歸來時,親戚們都要攜帶禮物去賀喜或看望。
如回民在給兒子辦喜事前,家中父母和兒子,要帶上禮品先去認外家,給外爺、舅舅以及成家的姑舅哥等,每家送一份四色禮和適量的人民幣,並告訴完婚的日期,邀請他們參加婚禮。到了完婚之日,外家每家派一位代表,並將每家所送之禮物和錢,拉一個禮單送來,所送之禮比一般親戚要高。主人家事先列隊熱烈歡迎,在招待規格上與送親客人一樣,要熱情款待,不敢怠慢。這一習俗充分反映了回民“娘舅”的地位。
回民在遇到喪事時,除及時告訴阿訇外,還必須儘快報知親戚。親戚們知道後,根據喪主家的經濟條件,給予適當的相助,並參加殯禮。
回民在古爾邦節、開齋節,一般年輕夫婦都要帶上衣料和節日食品去向妻之父母拜節。
當年輕夫婦生了第一個孩子後,親戚們要來賀喜。總之,回族親戚間的禮尚往來,表現了回族內部的凝聚力和良好習俗。
後 記

長期以來,我國學術界對回族民俗學的研究比較薄弱,出版與發表的著述也較少。有不少幹部民眾對回族民俗傳統文化知之甚微,有的甚至連回族最敏感禁忌的基本常識也不知道,致使出現了《性風俗》、《腦筋急轉彎》一類的事件,發生了不尊重回族風俗習慣,甚至誣衊回族等不該發生的事,影響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的安定。為了使廣大幹部和各族民眾認識回族,了解回族的傳統文化,增加各民族之間的相互理解,達到相互支持、相互幫助,並在黨的民族政策的光輝照耀下,一心一意建設四化的目的,我作為一名長期在回族地區工作的回族幹部和回族民俗學的愛好者,在這方面進行了一些調查研究,撰寫了這本小冊子,拋磚引玉,以引起廣大幹部民眾尊重回族的風俗習慣,引起更多的學者來研究這門具有重要意義的學問。
《回族民俗學概論》的成書過程,是我向實踐、向回族民眾學習的過程。從1979年開始,我首先著手回族民間文學的蒐集、整理,自發表故事《曼蘇爾》,已先後整理髮表回族傳說、故事、敘事詩、歌謠等一百二十餘篇(首),與人合作編著《中國少數民族故事大系·回族民間故事選》(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後由台灣大王出版社分上下兩冊出版)、《古蘭經概述》(寧夏人民出版社出版),還擔任了《中國民間故事集成·寧夏卷》副主編,掌握了豐富的回族民間文學資料,為研究回族民俗學奠定了良好的基礎。1984年開始側重回族民俗學研究,我先後在寧夏、甘肅、青海、內蒙古、北京、天津、陝西、四川、廣西、廣東等地調查了解有關回族民俗的情況;在《西北民俗》、《寧夏大學學報》、《寧夏社會科學》、《六盤山》等區內外報刊雜誌上發表回族民俗論文和文章八十餘篇,與人合著了《中華風俗大觀》(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1988年7月我應邀赴土耳其參加納斯列丁·禾加國際學術討論會,更加增強了研究回族民俗學的信心,利用繁忙的行政工作之餘,於1989年6月完成了《回族民俗學概論》初稿,徵求了在寧夏的一些回族學者的意見。回族伊斯蘭教研究專家、原自治區民委副主任勉維霖哈吉在百忙中細心審閱全書,並提出了寶貴的修改意見。1990年以來,我在參加《中國各民族宗教與神話大辭典》、《中國回族大辭典》、《中國各民族傳統文化百科全書·寧夏卷》等書的編寫過程中,對《回族民俗學概論》又略作修改和補充。
本書在編寫過程中,參閱了近年來《寧夏社會科學》、《寧夏大學學報》、《回族研究》、《民族團結》、《民族藝林》、《寧夏日報》等報刊上發表的有關回族民俗的資料,和從中獲得了有關線索,在此謹向作者表示感謝。回族著名學者、翻譯家、中央民族大學中文系教授林松先生為本書作了序;寧夏大學黨委副書記、回族文學研究所所長、《回族文學論叢》主編李樹江先生,副所長趙慧、賈羽同志,自始至終對本書的出版給予了極大的關心和支持;寧夏人民出版社副編審布魯南先生、編輯李秀琴女士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民委、宗教局的有關領導在審稿中都付出很多心血,在此一併表示誠摯的謝意。
由於我水平有限,期望專家、學者和廣大讀者對本書中的缺點和錯誤給予批評指正。

王正偉
 1993年6月30日於銀川

再 版 後 記

《回族民俗學概論》第一版發行後,受到了廣大讀者和回族民眾的廣泛好評與喜愛,也引起了區內外回族專家、學者的關注。全國十幾個省、市、自治區的回族幹部、職工、青年學生不斷給作者寫信,給予評價與鼓勵,還有不少讀者寄來現金購書。因第一版印數少,在作者回信致歉的同時,仍有不少讀者打長途電話求購。這種誠心令作者十分感動。新聞出版界用真誠的讚許為一個回族文化研究者敞開了園地。回族學者馬宇禎、賈羽、李秀琴、丁朝君、王鋒、丁紅等同志在《出版書評界》、《寧夏日報》、《人才與科技》、《回族研究》、《寧夏社會科學》、《寧夏大學學報》、《西北第二民族學院學報》、《銀川晚報》、《寧夏稅收經濟》等報刊雜誌上發表書評十多篇,其中有的還被中國人民大學主辦的刊物轉載。《固原報》還特別連載了本書的主要章節。他們用求實的觀念和坦率的慷慨,鼓勵和幫助作者。大家一致稱讚本書“填補了我國回族民俗學研究的空白”,“是回族民俗學研究的重要碑石”,“是對全社會的
貢獻”。
我沒有想到的是,《回族民俗學概論》這部書能在社會上引起這么大的反響。1994年此書分別榮獲第二屆北方十八省民間文學專著一等獎和第十屆十五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圖書獎,寧夏社會科學1993年一1995年優秀著作二等獎。我因此榮獲寧夏首屆青年文學藝術獎。時至1999年,此書再次榮獲寧夏文學藝術界評獎一等獎。在此,我衷心地感謝新聞出版界、文藝界的各位編輯、評論家和朋友。
最近,寧夏人民出版社通知我再版《回族民俗學概論》。此書再版時,內容上沒有作修改,只是對一些提法和文字作了適當改動和校正,錯誤遺漏難免,望專家、學者和讀者繼續批評指正,並依舊關心它、支持它。
寧夏人民出版社的李樹江、布魯南、李秀琴等同志為本書的再版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在此表示感謝。

王正偉
1999年4月6日於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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