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庫夫爾”分為“信仰的”(I‘tiqadi)、“言語的”(Lafzi)和“行為的”('Amali)三種表現形式。信仰方面的庫夫爾指除信仰安拉外,又將其他事物奉為神靈,如崇拜偶像、人物,相信巫術、魔法、占卜、算命、看風水等異端邪說,言語方面的庫夫爾指辱罵真主、天經和先知,反對或否定教義、教法的言論。至於行為方面的庫夫爾,如殺人行兇、搶劫、盜竊、姦淫,飲酒時誦安拉之名,踐踏經典,無故不履行宗教功課等。教法認為上述三種庫夫爾的性質和情節有輕重之分,輕者出於無意或無知,屬於小罪,可以悔過自新,求得真主之寬恕。重者則出於有意,屬於“大罪”,其中有的可以通過真誠悔改、永不再犯,求得真主的寬恕。其中殺人者,則必須償命或以恤金作為罰贖。凡構成叛教性質的庫夫爾,如舍信真主而去崇拜偶像、信奉多神者且不願悔罪,教法則對科犯者處以極刑,並沒收其財產。
(馬恩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