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首創
繼產生中國首位外來工人大代表胡曉燕之後,廣東即將從珠三角近1600萬外來工中考錄產生首批基層公務員。2010年9月14日,從廣東省委組織部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央和中組部有關精神,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將採取公推公選、公推考錄、公開考錄3種競爭方式,從工農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鄉鎮領導幹部、考錄基層公務員共400名。其中,將從外來務工人員中考錄50名基層公務員。
此次考錄工作,於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0日在珠三角各市(惠州市龍門縣,肇慶市廣寧、德慶、封開、懷集縣不列入珠三角)通過網路或現場接受外來務工人員報名。由廣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實施,各市、縣組織人事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報名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工作。
報考條件
報考的外來務工人員,應當符合《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年齡應在35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在職位所在市的企業工作3年以上,戶口不在職位所在市或戶口已通過企業用工方式及激勵政策遷入職位所在市,現實表現良好。計算年齡和工作年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
入職安排
面試人選,將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選拔職位組名額1∶5的比例確定。
據了解,為擴大考錄工作成果,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在面試後因職位所限未被錄用的,按考試總成績排第2、3名的可入戶職位所在市,排第4、5名的由職位所在市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入戶積分。
從外來工中招錄產生的基層公務員,20名將安排至縣級工青婦機關,30名安排至鄉鎮機關。廣東省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稱,如是安排旨在進一步密切基層政府和民眾工作部門和外來務工人員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