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字型鑑定師做字型堅定,如果只用肉眼看的話,要研究字型的以下幾個方面:
1、起筆與落筆力度
2、連筆處是否自然
3、字型整體的構造
4、是否適度傾斜
筆跡鑑定,是司法鑑定的一種,這在全國到處都有鑑定機構,申請法院挑選司法鑑定機構才可能得到法院的認可。至於鑑定準確到什麼時間,這要看鑑定機構他們的能力和承諾了。
淺談摹仿字跡的特點及識別
所謂摹仿字跡,是以他人的筆跡為樣本,通過一定的手法,描畫而成的字跡。常見的摹仿方法有透光、複寫、反轉、壓痕描摹、剪貼等。摹仿字跡看上去和被模仿者的筆跡頗為相似,在鑑定過程中,稍不留意,鑑定結論就可能出錯。這也是文檢工作需要研究解決的一個難題,值得研究。現就摹仿字跡的特點、成因及識別,筆者談一些自己的看法。
常見的摹仿方法與摹仿字跡的特點
(一)常見的摹仿方法
1、臨摹:就是照著別人字跡仿寫。由於邊看邊寫,書寫速度緩慢,動作不協調,行筆有抖動、彎曲、停頓、修描、筆力輕重不均、收筆呆板無力等現象。
2、記摹:就是沒有被摹仿字做樣子,憑記憶被摹仿人字跡人體形象和突出的大筆劃特徵進行摹寫。這種摹仿字,保留摹仿人的字跡特徵較多。
3、習摹:就是以被摹仿字跡做樣本,經過練習之後仿寫的字.這種字與被摹仿人的字跡很相象又自然易迷惑人,但在細小、複雜的筆劃上,仍然能流露摹仿人的習慣特徵。
4、套摹:就是利用透光、複寫、抑壓等方法描繪被摹仿人的字跡。這種字的大小、型體、結構與被摹仿字能重合。書寫速度比臨摹緩慢,行筆粗細不均,墨水濃淡不一,運筆中也有抖動、彎曲、中途停筆、重描等現象。
5、環摹:就是甲摹仿乙的字跡寫出的摹仿字,後又被丙摹仿了。這種連環式的摹仿字,其外形輪廓和被摹仿字都有相象反映。但在細節特徵上又有各人的反映。
6、鉛摹:就是以鉛印字跡做樣子仿寫。因鉛印體不是書寫體,仿寫時,往往只注意型體上仿寫,保留摹仿人的字跡特徵較多。
(二)摹仿字跡的特點
1、字跡形體結構比較正常,表現筆畫搭配緊湊、比例關係較適稱、連筆較多,重複出現的相同單字或部首的結構、連筆形式、筆順、筆畫搭配、比例關係特徵前後比較一致,貌似正常書寫的字跡。
2、出現不正常的運筆動作。套摹字跡雖然貌似正常,但只要認真地觀察,就能發現筆畫的運行動作不正常。如運筆動作形快實慢表現在有許多連筆,似乎運筆正常,但又下筆遲疑,行筆緩慢,甚至行筆途中減速或停頓,形成墨跡濃淡不勻,筆畫沒有明顯的輕重粗細,快慢虛實之分,其中連筆的繞筆部位反映尤為明顯,同時還出現筆畫收筆慢而無力,末端墨跡濃,狀似火柴頭。
3、連筆、運筆動作的細小特徵容易多變。表現在重複出現的偏旁部首的書寫特點,乍看十分近似,但細看又各不相同。
4、提筆現象和虛假連筆比較多。摹仿人在套摹過程中,不可能避免地會出現提筆觀察被描字跡的形態,因而造成不應有的提筆現象。這種提筆現象與正常書寫時的提筆現象不同。正常提筆是在寫完一筆或一次連筆之後出現的,而摹仿字中的提筆則是在一個筆或一次連筆的中間停頓,然後又在原處續寫。這種特點在套摹字跡中比較多,但也比較隱蔽,需要仔細觀察,或藉助顯微鏡觀察才能發現。
5、筆畫重疊和筆順紊亂。這是由於摹仿人不可能完全了解、掌握被摹仿字跡的特點和筆順特徵,而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矛盾,也是判斷是否為套仿字跡的依據之一。
6、筆畫的起收筆和結尾動作笨拙。一般情況下,套摹下筆動作不像正常書寫那樣輕巧自如。正常書寫的字跡下筆之前筆尖是處於運動狀態,所以端點是尖的或有帶筆動作,而摹仿書寫下筆之前,筆尖是相對靜止的,因此起筆端點粗,筆道寬,墨跡濃。正常書寫收筆快,結尾尖,或有反射動作,而摹仿書寫收筆慢,結尾粗,動作呆板。這些現象,在書寫工具下水流暢和紙張吸水性強的情況下較為明顯。
7、筆畫抖動、彎曲。套摹字跡大多處於機械運動的狀態,因而出現書寫速度緩慢、抖動彎曲的現象比較多,特別是在較長的筆畫和回升的筆畫中更為突出,同時還會有筆畫修飾、重描的現象。
8、字的大小、布局不規則。由於套摹用的字跡來源於不同檔案和部位,因此字跡的大小必然不一致。加之套摹過程中經常要移動紙張,致使字跡的傾斜方向不規則,間距不均勻,行線不直,行距不均,頁邊也不整齊。
9、遺漏標點符號的多。遺漏標點符號並非套摹字跡獨有的特點.但是,由於套摹人主要精力可能集中在如何進行字跡的套摹,沒有注意寫標點符號,因而這種現象在套摹字中比較突出,特別是在複寫套摹字跡中更明顯,甚至連某些筆畫和偏旁也會漏掉.這可能是由於標點符號不明顯或摹仿人疏忽而造成的。
10、書面語言自相矛盾。如套摹書寫一篇字數較多的材料,書面語言中常會出現用詞不確切的現象,如句子結構不完整,內容不連貫,上下文意脫節,褒貶不分,拼湊詞語或用近義詞代替。要想從被摹仿材料中尋找準確表達思想的詞句是不容易的。
11、出現字跡重合現象。人們的書寫活動不是機械的重複,同一人同一時期書寫出來的相同字不可能完全重合。但是套摹字跡和被摹仿的字跡則往往能重疊在一起。這是確定套摹字跡最有力的根據之一。
摹仿字跡的識別
從上述幾種摹仿的方法,可以明顯看出:摹仿字是一種特殊偽裝方法寫成的字,無論哪一種摹仿字跡都有兩重性特徵。因為它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書寫習慣合二而一後形成的“混合體”。這種“混合體”既有被摹仿者的特徵,又有摹仿者的特徵。一般來說,字的形體、輪廓、結構以及主要搭配、連筆、筆順等大筆劃,容易被摹仿,屬被摹仿人的習慣;而在一些細微未節的小筆劃上,比較複雜的連筆動作,運筆中起收筆劃,轉折筆劃以及不容易被摹仿書寫的一些筆划動作,屬摹仿人的習慣。這些屬於攀仿人的書寫習慣的微小的特徵,往往是我們檔案檢驗工作者揭露偽裝,認定作案分子的主要依據。這些特徵是摹仿字的共同特徵帶有規律性。在檢驗具體案件時,還要聯繫摹仿方法進行具體分析,作出具體判斷。一般來說,判斷識別一份檢材有無摹仿偽裝,主要應從下列幾點去識別:
1、從書寫字跡筆劃有無反常上去識別。寫摹仿字的,一般都是成年人。其字跡特徵都是比較定型和穩定的。不論其書寫水平高低,書寫的字跡都比較自然、協調,一般不會出現在同一個字上筆劃有快有慢,自然和不自然的矛盾現象。如果在一份檢材上出現組成字的部分大筆劃書寫緩慢,行筆有抖動、停筆、中斷、修描等現象特徵,而另一部分小筆劃則書寫較快又自然,就很可能是摹仿字。行筆不自然的大筆劃一般是被摹仿人的,自然的小筆劃是摹仿人的書寫習慣流露。
2、檢材上如果有的字在重複出現時,大小寫法一模一樣,在透光觀察時,幾乎重合,就很可能是套摹形成的。因為一個人書寫的同一字跡絕不會機械重合。能重合的必定是套摹造成。
3、從運筆特徵上去識別。判斷一份檢材有無摹仿偽裝,分析運筆特徵是很有價值的。無論哪一種摹仿字,都或多或少地在運筆特徵上流露出來。如臨摹、套摹字跡,運筆都有緩慢,抖動,彎曲,停筆,重描等特徵。即使是經過練習書寫的摹仿字,雖然在運筆中是比較自然一些,但在轉折筆劃的角度、弧度形態上也有呆板、遲鈍、起筆和收筆位置不準等特徵。運筆中出現的不正常筆劃一般是被摹仿時造成的特徵。
4、從文字布局上去識別。一份正常的文字材料,都是布局有格,字的大小間隔,上下左右,傾斜方向,都是有一定規格習慣。而摹仿字則不然,文字布局往往失常,沒有規則。如字跡忽大忽小,懸殊甚大;或者傾斜不一,忽左忽右;或者高低不齊,忽上忽下;或者間隔不一,忽緊忽松;或者布局無章,失去常態。這種失常現象的出現,與被摹仿文字條件限制及摹仿原因動機等有關。
5、從書面語言反常上去識別。通常用長篇的摹仿字跡作案的,其書面語言大都有同時具有通順和不通順的反常現象。凡涉及到關鍵內容和被摹仿人身份職業等情況的一些語句往往都比較通順明了;其他無關緊要的語句,一般不講究,甚至胡編亂劃、文理不通、含義不明。它以不同的歪曲形式反映著書寫習慣,必然在偽裝的形象中反映罪犯書寫字跡的特徵。這種特徵,不是明顯或直接的反映書寫習慣,而是有一定的隱匿性,需分析區別才能發現。
6、從因果關係反常上去識別。要著重分析作案動機和行為是否反常。如作案分子書寫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掛鈎信,但又不給敵特通信機關收;文字上雖有偽裝,但又署了真名實姓。而且其字跡與檢材字跡又很相似,這很可能是別人出於陷害而摹仿了他的字跡作案。
7、從痕跡上去識別。要仔細分析檢材字跡的筆道有無抑壓溝痕,有無用筆填描的筆劃痕跡,有無用複寫紙複寫的印油及花斑痕跡,有無用力過重劃破字跡的某些筆劃痕跡等。如果有這些痕跡,很可能是採用某種套摹手段時而遺留下來的痕跡。
8、從檢材和樣本比較中去識別。如果嫌疑人的字跡與檢材筆跡比對後,出現似像非像的特徵,在外形輪廓和大筆劃特徵很像,但在細小筆劃特徵上出現明顯差異點。這時就要結合案情考慮有無摹仿,如果嫌疑對象不具備作案的客觀條件和可能,很可能是別人摹仿了他的字跡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