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北朝之一,由北魏分裂出來的割據政權。歷三帝,共二十二年(535~557)。都長安。管轄今湖北襄樊以北﹑河南 洛陽以西,原北魏統治的西部地區。北魏永熙三年(534),孝武帝元修脫離高歡,從洛陽逃至長安﹐投靠北魏將領﹑鮮卑化的匈奴人宇文泰。次年宇文泰殺孝武帝,立元寶炬為帝(文帝),史稱西魏,政權實由宇文泰掌握。
西魏(535年-556年),中國南北朝時期的一個地方性朝代,532年北魏宗室元修被高歡立為帝即孝武帝。534年孝武帝與高歡決裂,高歡帶兵從晉陽南下,北魏孝武帝元修被迫入關中投靠關隴軍閥鮮卑人宇文泰。十二月孝武帝被宇文泰毒殺,孝武帝死後,在535年正月宇文泰擁立北魏孝文帝的孫子南陽王元寶炬為帝,改元大統,與高歡所擁立的東魏對立,建都長安,政權實際上由宇文泰操控。551年三月,元寶炬死,長子元欽嗣位。554年元欽被宇文泰所廢,不久被毒死。元寶炬四子元廓即位,同年去年號稱元年,為了迎合宇文泰胡化運動而被迫改複姓拓跋。西魏恭帝三年(556年),宇文泰病死,由侄宇文護承繼。557年宇文護得將領支持,迫西魏恭帝禪讓,西魏滅亡。由宇文泰之子宇文覺即大周天王,建立北周。建都長安(即今陝西西安)。至此西魏被宇文氏的北周取代,總止經歷兩代三帝,享國二十五年。在整個西魏統治時期,一直都由權臣宇文泰控制著政權,在他努力下,任用蘇綽等人改革,採用和北攻南策,使西魏進一步強盛。甚至攻入南梁的成都,奪取南朝西川荊雍地盤。在北方經濟逐漸恢復,人民安居樂業,且在三次戰役中大敗東魏大軍(最著名的是兩魏沙苑之戰),奠定北周統一中國北方和隋朝統一中國的基礎。
西魏年表
534年:北魏孝武帝入關中投靠宇文泰。
535年:正月宇文泰擁立元寶炬為帝建立西魏。
551年:元寶炬死,長子元欽嗣位。
554年:元欽被宇文泰所廢,元廓即位改名拓跋廓。
556年:宇文泰病死,由侄宇文護承繼其職。
557年宇文護逼迫拓跋廓退位,擁立宇文覺即大周天王,建立北周。
新制
西魏政權建立後,宇文泰於大統元年(535),頒布二十四條新制,後又增加至三十六條,稱為“中興永式”。其主要內容是﹕嚴禁貪污﹑裁減官員﹑置立正長(正即閭正﹑族正,長指保長。保﹑閭﹑族為地方基層組織名稱)﹑實行屯田﹑制定計帳(預計次年賦役的概數)和戶籍等制度。七年,關中大族出身的蘇綽把漢族封建統治的經驗總結為六條﹕清心,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宇文泰對這些統治經驗非常重視,頒行為“六條詔書”,作為施政綱領。並專門組織中下級官吏學習,規定不通曉這六條及計帳的人,不能當官。十六年,又正式建立由八柱國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府兵共有兵力約五萬,除宇文泰和宗室元欣外,分別由六個柱國大將軍統領。此制的建立,對軍隊進行統一指揮和訓練,有利於中央政權的加強。繼續推行均田制。根據敦煌文書《西魏大統十三年計帳》可知,均田制下的授受雖已實行,但授田不足額卻是普遍的現象。當時最普遍的一種力役為“六丁兵”,即每個丁男在六個月內為政府服役一個月,一年內要服役兩個月。
西魏期間,社會較為安定,國力日趨強盛,有效地抗擊了東魏的多次進攻,而且於廢帝二年(553)取得南朝梁的蜀地,次年又奪得江陵。557年初,宇文覺廢西魏恭帝自立為帝,即孝閔帝,建立北周。
政治制度
西魏沿東漢末年的州郡縣制。當時因北方戰亂,大批北人舉族南徙長江中下游定居避亂,其聚居區仍沿用北方原
籍的州郡縣舊名,於是各地出現大量僑州、僑郡、僑縣,造成地方政治制度混亂。後經長達二百年的九次“土斷”,才基本解決這一問題。與此同時,南北兩朝政權還多次濫設州郡。至北周大象二年(508),北方已有221個州、508個郡、1124個縣;梁大同五年(539)時,南方也有州107個、郡586個。不少地區出現有州而無可轄的郡,郡無可轄的縣;有的兩州同在一地或一地有兩個郡名,使地方政治制度陷於極度混亂境地。隋立國後,對地方政治制度大力整頓。其措施有:①撤銷郡級機構,以州轄縣;同時裁併濫設的州郡,全國並為311個州。隋煬帝即位後改州為郡,進一步並縣,使全國有郡190個,縣1255個。②地方人事權收歸中央。規定五品以上官員由皇帝下詔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並提倡科舉考試選官,替代魏晉以來“九品中正”薦舉任官制度。③恢復地方軍政分治,並規定郡縣長官由外地人擔任,縣令以下官吏三年一調,不得連任。④仿漢監察制度,設司隸台大夫、別駕、刺史等監察大員,分別巡察各地,也按六條問事。至此,地方政治制度重新走上正常軌道。
土地制度
西魏繼續推行均田制,均田制主要內容是:十五歲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畝、桑田二十畝,婦人受露田二十畝。露田加倍或兩倍授給,以備休耕,是為“倍田”。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將露田還官。桑田為世業田,不須還官,但要在三年內種上規定的桑、榆、棗樹。不宜種桑的地方,則男夫給麻田十畝(相當於桑田),婦人給麻田五畝。家內原有的桑田,所有權不變,但要用來充抵應受倍田份額。達到應受額的,不準再受;超過應受額部分,可以出賣;不足應受額部分,可以買足。貴族官僚地主可以通過奴婢、耕牛受田,另外獲得土地。奴婢受田額與良民同。耕牛每頭受露田三十畝,一戶限四頭。
凡是只有老小癃殘者的戶,戶主按男夫應受額的半數授給。民田還受,每年正月進行一次。在土地不足之處,有滿十五歲成丁應受田而無田可受時,以其家桑田充數;又不足,則從其家內受田口已受額中勻減出若干畝給新受田者。地足之處,居民不準無故遷徙;地不足之處,可以向空荒處遷徙,但不許從賦役重處遷往輕處。土地多的地方,居民可以隨力所及借用國有荒地耕種。園宅田,良民每三口給一畝,奴婢五口給一畝。因犯罪流徙或戶絕無人守業的土地,收歸國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但首先授其近親。地方守宰按官職高低授給職分田,刺史十五頃,太守十頃,治中、別駕各八頃,縣令、郡丞各六頃,不許買賣,離職時移交於接任官。
均田制與賦役制密切聯繫。均田令公布後,均田農戶除丁男負擔征戍、雜役外,一夫一婦出帛或出布一匹(四丈),粟二石。十五歲以上未婚男女四人,從事耕織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頭,其租調都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
經濟發展
西魏北周在進行改革的同時,並沒有完全拋棄過去封建王朝有關恢復生產、安定人民生活的好的作法。如天子親
耕籍田、下勸農詔、災年開倉濟貧以及各種類型的蠲賑、罷苑弛禁等等。其中的一條重要措施,就是均田制及其相關制度的頒行。
均田制的施行,可能自西魏初即開始,但正式頒行,大約是在西魏廢帝三年(公元554年)。《隨書·食貨志》稱:“太祖作相,創製六官”。緊接著就記載均田、租調、榷鹽諸法。掌握這些政令實施的長官如“載師”、“司均”、“司倉”、“司賦”、“司役”、“掌鹽”等,為“六官”(天、地、春、夏、秋、冬)中“地官”下屬。而史載宇文泰直至廢帝三年才自任“太師”、“大冢宰”、“初行周禮,定六官。”①因而其各部職掌及有關制度的正式頒行,大致當在此時。
西魏北周的均田制,參照了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創新。其主要內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畝,未婚丁男授田100畝;租調量為有室者每年納租5斛,絹10匹,綿8兩,未婚者納半數;凡民18—64歲皆納賦,每年具體所征又視年成而定:畝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斗,一說合10斗)為上年,全賦;畝收3釜為中年,半賦;畝收2釜為下年,征1/10;官吏俸祿的發放比例,與征賦額相同。百姓服役年齡為18—59歲,豐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徵發徭役,家出1人,不得超過。此外,對各種情況下的免賦、免役,也作了具體規定。
這個制度,同“中興永式”、“六條詔書”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租粟看似偏高,但若綜合中、下年的減免看,總體上還略低於北魏和東魏、北齊的數量。徭役日期有了明確規定,不再濫征,是一大進步。特別是賦、役徵發及官吏俸祿的發放,均視年成而定,很有彈性,是充分考慮到農民的實際負擔能力的。
由於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實施,均田制的頒行,西魏北周的經濟發展得比較快。農業方面,除了關中地區較快地得到了恢復以外,隨著益州、荊州及關東地區的產糧區相繼併入北周版圖,寺院經濟的剷除,農業勞動人口、耕地面積猛增,農業基礎更為雄厚。屯田規模也擴大了。大統(公元535—551年)初,西魏為滿足戰爭需要,“欲大置屯田”,任命薛善為司農少卿,管理同州夏陽縣(今陝西韓城南)二十屯①。魏廢帝時,又在梁州置屯田,“數州豐足”②。周武帝保定二年(公元562年)在蒲州開河渠,在同州開龍首渠,水利事業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地方官員注意“恩威並重”、“政尚仁恕”,使許多少數民族也開始了定居農業。如申徽在大統十二年(公元546年)為瓜州(今甘肅敦煌西)刺史,為政勤勞廉慎,“儉約率下”,農業連續5年豐收,“邊人樂而安之”③。澧州(今湖南石門)民俗“不營農業”,周孝閔帝時,刺史郭彥“勸以耕稼”,一舉由缺糧區而“倉廩充實”④。周明帝初,元定為岷州(今甘肅岷縣)刺史,“威恩並濟,甚得羌豪之情。”於是許多羌人出山,交納賦稅⑤。
此期的手工業也得到了一定的發展,“冬官”之下,設有工部、匠師、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等大小50多個部門,較之北魏,分工更為詳盡。一些官手工場,規模巨大,如夏陽諸山的鐵冶,營造軍器,擁有工匠8000人①;一些工藝品,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時造的“仙人”、“水芝”二欹器,精巧絕倫,令人嘆為觀止②。此外,北周的鹽業十分興盛,有海鹽、池鹽、井鹽,還有製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賓客之用的“形鹽”和作藥用的“飴鹽”。政府壟斷鹽業,凡百姓取用,都要徵稅。
西魏北周時期的貨幣仍然比較混亂。政府先後造“布泉”、“永通萬國”、“五行大布”、“五銖”等錢,仍不能制止民間私鑄及雜偽錢的流行。不過錢幣的混亂,對商業影響不大。西魏中期以後,修復了關中至漢中、巴蜀的通道,又與西域大規模通商,“卉服氈裘,輻湊於屬國;商胡販客,填委於旗亭。”③商業更加興盛。地方守宰“多經營以致貲產”④,民間亦頗多富商大賈,商人有持金20斤入京師貿易者⑤。河西諸郡用西域金銀之錢而“官不禁”,皇帝以銀錢賞賜臣下⑥,說明此期金銀作為貨幣開始流通。值得一提的是,在與西域通商過程中,一些地方官有意識地利用商業扶貧,發展地區經濟。如韓褒為西涼州(今甘肅張掖西)刺史,州內貧富不均,民俗嫌貧愛富,窮人備受欺凌。於是每當西域商人到州之際,韓褒便先令貧者與胡商交易,從中獲得豐厚利潤。於是州內“貧富漸均,戶口殷實。”⑦以商扶貧政策獲得成功。
當然,西魏北周的經濟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如由於戰爭較頻繁,對整個社會生產影響較大,修宮室、築長城等土木工程,給人民帶來的徭役還是相當深重;官吏聚斂、貪污之事也時有發生;周武帝滅齊後,有窮兵黷武的苗頭出現。然而,無論如何,從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緊緊抓住了長期以來影響中國北方地區經濟發展的關鍵,即豪強、僧侶地方隱佔土地、戶口,與國家爭奪勞動力;編戶的逃亡失散和奴婢雜戶的存在這三大問題。前兩個問題,嚴重地影響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和社會生產,造成重賦——民戶逃亡——再加賦——民戶加速逃亡的惡性循環。後一因素則極大地影響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嚴重束縛了生產力。在如何解決這三大問題上,北魏孝文帝曾獲得了一定的成功,在解決豪強隱佔土地戶口及民戶逃亡問題上,他做得較好。但遺憾的是,寺院經濟和奴婢問題,他都沒有涉及。東魏北齊則做得更差一些——三大問題的種種惡果,在東方地區都表現得比較充分。只有西魏北周通過兩步改革,使這三大問題都得到了程度不同的解決。這就是西魏北周能夠由弱變強,最終滅掉北齊,並奠定了以後隋朝統一全國的經濟基礎的根本原因。
四大猛將
今世孟賁羅士信——王君可的侄子,過繼給秦瓊當義子,放牛娃出身,力大無窮,曾與李元霸於四明山大戰一百 回合不分勝負,為人憨傻可愛,但極重情義,後死在新文禮的妹妹新月娥設定的陷阱之內。兵器:金剛鐵陀槍,重250斤、飛石袋,座騎:無,但過山如履平地。
大錘公子秦用——秦瓊的義子,力大威猛,曾大破銅旗陣。兵器:人面赤銅錘,座騎:撓頭獅子黑
小霸王翟讓——瓦崗軍的開創人士之一,後讓王位於程咬金。兵器:丈八蛇矛,座騎:踢雪烏騅馬
大刀王宣——字君可,西魏軍的主力戰將之一。兵器:象鼻紫金刀,座騎:艾葉青龍獸
石窟文化
敦煌石窟第249窟建設時間應在西魏時期。此窟平面方形,覆斗形頂,正壁(西壁)居中開一圓券大龕,龕身較低,這是莫高窟西魏時期新出現的洞窟形制。
正壁龕內塑善跏趺坐佛,高2.4米,繪火焰紋背光;龕內兩側及龕頂各畫供養菩薩、飛天及婆藪仙和鹿頭梵志。龕楣畫忍冬、伎樂化生和禽鳥,上接窟頂正披,下承束帛龕柱。龕外兩側畫供養菩薩和飛天,左右脅侍塑像均已無存,現存背靠左壁(南壁)、右壁(北壁)里端的二身菩薩塑像,均經後代改塑,原形盡失。前壁殘毀,左、右壁大體為自上而下的天宮伎樂、千佛、藥叉的格局,中層千佛中央各畫說法圖一鋪。
左右兩壁上部的天宮伎樂,在天宮城門內露出大半身,頭戴寶冠,裸上身,披巾,腰系裙,有的舞蹈、有的吹奏樂器,動作誇張,氣氛熱烈,表現天宮的歡樂和幸福。中層的千佛,以衣著、頭光、身光的不同配色以八身成組的循環排列,形成斜向的條條光帶,表現諸佛的“佛佛相次”而“光光相接”的景象。左、右壁大面積的千佛中央,畫說法圖。右壁說法圖,立佛居中,兩側各二身菩薩,立於寶池中的蓮花座上。佛光上方為飾獸頭和雙鳳的華蓋,兩側各二身飛天,上面的一對是穿大袖長袍的中原式飛天,下面的一對,半裸,帔巾長裙,手捧蓮蕾或作散花狀,雙腳倒垂頭上,屬西域式飛天。左壁的說法圖與右壁對稱,形式略同,花蓋飾獸頭、雙龍,下部有寶池蓮花。兩壁說法圖下畫供養人行列和藥叉力士像。
此窟壁畫內容中最富特色最有意趣的是窟頂四披的壁畫。覆斗形窟頂,中心飾垂蓮藻井,四披“圖畫天地,品類群生”;上部為天空,是神仙的世界,正披(西披)畫阿修羅王、前披(東披)畫摩尼寶珠,都是典型的佛教題材;右披(北披)畫東王公,左披(南披)畫西王母,較多地體現神仙思想;四披下部繞窟一周則儘是山林野獸及狩獵等地上人間的生活場景,構成天地神人共處的想像空間。
窟室正壁上方正披上,中間畫阿修羅王,赤身、四目四臂,形體高大,腳立大海中,手擎日月,雙龍護衛。身後為須彌山,山上忉利天宮,雉堞巍峨,是佛教所謂三十三天天主帝釋的居處。須彌山兩側畫雷公、風神、辟電、烏獲、雨師、飛天、朱雀、迦樓羅(金翅鳥王),頗有雷電交加,風雨並至之勢。大海兩側有仙人在宮殿里修行,有羽人奔波,鹿和彌猴飲水覓食。
窟頂前披上,中間畫兩個勇猛健壯而兩肩有羽的力士,捧舉著蓮花摩尼寶珠。周圍有翩翩起舞的飛天,振翅欲飛的朱雀、孔雀,龜蛇相交的“玄武”,奔騰跳躍的“烏獲”,舉足行進的“開明”,拿大頂耍雜技的力士。開明前有一猿猴,蹲踞樹上,作眺望狀,十分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