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詞目:政權
拼音:zhèngquán
英文:[Regime]
基本解釋
1、 [state political power]∶政治上的統治權利。
2、[organs of state power]∶行使國家統治權力的機關。
引證解釋
1、政治上的統治權力。
《漢書·杜周傳》:“或夷狄侵中國,或政權在臣下,或婦乘夫,或臣子背君父,事雖不同,其類一也。”《新唐書·王鐸傳》:“雖竊政權,將大斥不附者,病鐸持其事,不得肆,搢紳賴焉。” 清 方苞 《書<孫文正傳>後》:“外則政權不一,分操割裂,以亂公之成謀。”老舍 《四世同堂》五十:“以特務支持政權,等於把房子建築在沙灘上。”
2、指行政機關。
丁玲 《糧秣主任》:“村子只有五十來戶人家,都是好人,所以八路軍沒來多久就建立了村政權和發展了黨員。” 趙樹理《實幹家潘永福》:“ 嘉峰村 建立了地方政權,第一任村長是王思讓同志, 潘永福同志是供銷社幹部。”
基本含義
政權是國家政權的社會基礎。國家政權與社會的互相影響,造成了通過公民權來限制國家權力,又通過政黨、利益集團等影響政府決策。而社會管理的複雜與專業化,形成了精英集團對政府決策的駕馱,公民則通過大眾傳媒等公共輿論對政府政策進行自由公開的討論,以此監督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並使政府政策契合民意。
(一)在政府、政治和外交領域是指一個國家的政體的統治體制;
(二)國際上指一個國家的特定的行政管理當局;
(三)在社會學範疇是指一個社會的制度,或者一個社會的秩序;
(四)指掌握國家主權的政治組織及其所掌握的政治權力;
(五)國家政權,一般國際上稱為國家行政管理當局,是國家的象徵,它是一種擁有治理一個社會的權力的國家機構,在一定的領土內擁有外部和內部的主權。
政治學中有多種模式以此解釋國家政權。
自由主義
自由主義者堅持有限國家模式。認為應通過憲法來決定公民的權利,反對國家政府部門職權的擴張,以及對社會經濟事物的干涉。其理想模型是早期資本主義國家,堅持自由自發的自由市場秩序,這被認為是最合理,最不容易被壓制,最容易為人們所接受的制度。弗里德曼形容其為“管的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布坎南在公共選擇理論中提出了“政府失敗”的觀點,認為由於政府缺乏競爭和壓力,政府官員追求的是個人影響而不是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對經濟活動的過度干預將降低市場資源配置的效率。
多元主義
多元主義者認為國家主權是多元的,國家不能獨占主權。國家只是人類組成的一種團體,與其他團體沒有實質差別。國家的多數決策是國家與各種利益團體協商的結果。多元主義者主張,通過議會政治和多黨政治實現對國家政權的多頭控制,以此實現民主。
查爾斯·林德布洛姆認為實業家實際掌控了政治的決策權,實業家在多頭政治中充當主要領導,政府官員更多的依從實業家。因此多頭政治由實業界和財產關係以非民主的方式控制,經濟的私有化並不能夠必然導致民主。
精英主義
精英主義者認為任何社會都存在著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少數統治者壟斷了政治權力,並享受著權力帶來的利益。這一類型的國家反對民主這一手段,將權力限制在少數有實力的人群中,或是給予有限度的民主形式,但是採取兩黨制輪流執政的方式統治國家。
精英主義者認為各種工會、行業協會、民眾運動都是少數人統治。因為很少有人有時間積極從事工作,控制權便落在少數積極分子手中,不積極的人則把他們當作代理人接受他們的權威。這稱作“寡頭統治鐵律”。由此,精英主義者認為代議民主制不過是專制制度的現代翻版。因而他們認為民主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民主是公民通過競選取得政治決策權的制度。
政權形態
城邦國家
蘇美爾人所建立的城邦國家普遍被認為是國家的初期形態。後來為眾多地中海民族所仿效,其中猶以古希臘的雅典最具特色,但實際以羅馬共和國最有代表性,其他的城邦多為君主制或貴族制,例如古希臘的斯巴達和北非的迦太基等。
古希臘人認為人是不能被他人管理的,只能由城邦所信奉的神管理。具有一定財產的成年男子具有公民資格,可以參與城邦的政治生活。城邦的公共生活是一種義務,沒有報酬。
只有參與城邦事物的管理,才能成為真正的人。
城邦的政治活動是在廣場的公開集會中進行事務的討論,每個公民都有平等的發言權。這種集會也是城邦唯一的立法機構。在集會上,公民通過說服來完成權力的運作。但是這種方式可能受到政客操縱,形成多數者的暴政。城邦公職的產生,或者是通過直接選舉,或者是通過抓鬮抽籤。公職的分配則是通過輪流執政實現。
蘇丹制國家
伊斯蘭教興起後,由哈里發制衍生的國家,繼承了古老的政教合一制度,以伊斯蘭教法成立眾多蘇丹國家。
資本主義國家
從經濟學的角度,資本主義國家奉行市場經濟。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及銷售完全由自由市場的自由價格機制所引導,而不是像計畫經濟一般由國家所引導。從冷戰陣營的角度,資本主義國家指以美國為首、與蘇聯為敵的西方陣營國家。
早期資本主義國家
當專制君主逐漸成為虛位君主或被革命所取代,形成了代議制和三權分立,以保證在人口眾多國家中人民民主的實現,同時以人民民主和精英統治相結合,避免了多數暴政。這就形成了早期資本主義國家,它被視為是資本主義國家政權的理想形態。
早期資本主義國家從憲法和法律上明確了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的區分。同時政黨逐漸走向成熟,成為議會鬥爭和選舉的工具,並進一步成為控制整個國家政權的政治力量。人們則通過加入政黨,實現政治參與。
到1870年後,資本主義國家的立國之本古典自由主義遭到民族主義的挑戰,資源和市場掠奪也使得早期資本主義國家面臨憲政危機。世界大戰的爆發和德國極權主義的興起,則把早期資本主義國家的自由主義理想徹底摧毀。
晚期資本主義國家
晚期資本主義國家也就是福利國家,或國家資本主義。為了彌補自由市場導致的“有效需求不足”,國家政權全面干預市場社會。典型的代表有1930年代美國的羅斯福新政,1948年英國工黨宣布建立福利國家。
國家政權以民眾福利為目標,公民權得到了擴張。三權分立由於社會管理的複雜化和行政職能的深化泛化被削弱,行政權力日益擴大,從以議會為中心的權力結構轉變為以行政為中心的權力結構,這也被稱為“行政集權民主制”。
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政權和政府的權力一般很強大。
經濟多以公有制為主體。共產黨作為這些實行一黨制國家的執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