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墓群原有封士堆九座,民間稱其為“九女周堆”或“九米固堆”,由於人為原因和自然破壞,現地面僅存固堆四座,命名為M1—M4號墓,為東漢任城國國王及其配偶的墓葬群。1992年,濟寧市文物局對一號漢墓進行了搶救性發掘。 墓主人為東漢任城國始封王——孝王劉尚,即光武帝劉秀之孫。本墓形制結構,可與北京大葆薹、老山西漢墓相媲美,在東漢大型墓中頗具特色,一號漢墓雖曾被盜掘,但仍出土不少文物,其中三件玉器為國家一級文物。尤為重要的是題湊石牆上鐫刻近800塊題記,題刻內容主要為石工、送石者的籍貫姓名,書體為民間漢隸,具有重要的文化價值。蕭王莊一號漢墓,在我國迄今發掘的東漢王陵中尚屬修復開放的首例,在已知兩漢墓中尚屬出土刻石最多的一座,彌足珍貴。題記刻石
出土概況蕭王莊一號漢墓位於濟寧市北郊蕭王莊南側。現存土冢直徑60米,高12米。墓葬座北朝南,由墓道,東西耳室、墓門、甬道、前室、後室、迴廊、題湊石牆等部分組成。墓道殘長22.8米,寬2.7—3.8米,其中部東西兩側設對稱耳室,室內分別放置車馬明器和炊廚器。墓道北端靠墓門處疫前後封門牆兩牆,門扇無存,墓室南北長15.89米,東西寬15.9米,高8.35米。墓門後有甬道前室。前室為橫長方形,放置大量陶器,後室為縱長方形,中置棺床,棺槨已焚,人骨朽亂,出土少量玉器和銀縷玉衣片,迴廊圍繞前後室一周,題湊石牆在迴廊外側,曲折呈凸字形。整個墓室外以題湊石牆作墓框,內以磚牆分隔各室,上以2或3層契形磚券頂,磚券之上再覆以石塊,下以石板和2至3層磚鋪底。頂石邊緣緊扣石牆,把整個磚室墓包圍在一個若大手石宮裡,建築十分考究,結構 具特色。掘出土物特點和題刻地名線索分析,該墓年代在東漢和帝時期,墓主人可能是東漢任城國始封王-----孝王劉尚。一號墓所用石材包括題湊石牆、頂石、封門牆、各室邊石、棺床邊石約4500餘塊,其中暴露在墓室內可觀睹的題記刻石計782塊,約有4000餘個單字。據修復石牆頂情況估計,埋壓在封土和石牆內的約是可見者的5倍左右,這么多題刻,在我國已知漢基出土刻石中數量最多的,實為我國漢墓考古史上的空前發現。
題湊石牆皆用方石塊除(拐角處)單道砌壘,石塊邊長近1米,厚25厘米左右(不少石塊上刻“R”字,即1漢R,約合23.5厘米,由此推知方石的邊長4漢尺)。《後漢書、禮儀制下》載“大喪”,司空擇土造穿,太史卜曰……方石治黃腸題湊便房如禮。石牆石塊均打制規整,大小基本劃一,即文中所說的方石,可見東漢時題湊已用方石製作,如兩漢“黃腸題湊”之禮制。以往洛陽邙山東漢帝陵中也出土過這種石塊,有的銘刻“黃腸石”其作用應與黃腸木相類似。因此,我們說黃腸石當指帝王墓出土的石塊,一些中小型漢墓出土者不能籠統稱之
該墓黃腸石題刻大都在方石的側面(即厚度面),少有在平面上的,大多數為直接刻,少有先書後刻或朱書者,每石題刻為1—10字不等,以4—6字為多,銘刻內容大多為當時石工和送石者的地名和人名,少有數字、尺寸等。文字排列不外乎以下4種形式。
1.地名、人名聯句,如“梁國已氏魏賢”、“金鄉陳能”、“梁國薄馬卯”、“梁國寧陵許文”、“魯國戴元”、“任城段伯”等。
2.地名、人名字聯句如須昌沐孫有大石十五頭等。
3.純地名或人名,如“梁國已氏”、“東平無鹽”、“東平須昌”、“富成”、“張吉”、“時生”、“元於昌”、“王交”、“李季”等。
4.數字或尺寸,如“十八”、“尺”、“尺一”、“九寸”等,它們大都刻在帶字石上,少有單純者。這4種形式分別構成了各項題刻字數的多 。
銘刻地名與《後漢書·郡國志》相對照,其中包括任城國及相鄰的封國、郡、縣名25處,計有任城國的任城縣,東平國及所屬富成、無鹽、須昌、東平陸、章縣、魯國及所屬魯、鄒、蕃、薛、文陽縣、梁國(郡)及所屬睢陽、寧陵、下邑、薄、已氏縣、山陽郡及所屬金鄉縣、高平侯國,沛國的滕(公丘)縣,較遠的縣侯國2處,有常山國的都鄉侯國,上黨郡的高都縣。這27處地名,對考證東漢地方行政制度區劃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同時也成為推斷墓葬年代的佐證之一。 書法種類與特點
漢任城王墓題刻眾多,黃腸石均來自不同地方,題刻出自50餘位書刻匠之手,故書刻風格的多姿多彩。現依其書法作風,可將題刻作品分為四大類。
1.工整類:這類作品講究字的筆劃、結體和行氣的整體統一,字型較規整。如“東平陸唐子”、“東平無鹽”、“鄒祭尊石治章”、“鄒石治章”、“魯武央武”、“魯柏仲”、“時生”等。
2.率意類:這類作品雕刻隨意,筆畫不計長短,筆勢左右開張,結體或縱或橫,即隨字形而變,以橫勢為多,自然活潑。如“富成曹文”、“富成徐仲”、“山陽高平鍾生”、“金鄉陳能”、“金鄉韓光”、“薛公伯當”、“馬初”、“金 初治”、“魯柏元仲華”、“金山鄉吳伯石”、“魯中武”、“高都石”等。
3.拘謹類:這類作品字型較小,雕刻生疏,筆畫拘謹或增筆或減筆,字間無顧盼。如“魯國文陽張魚石”、“薛顏別徐文”、“平陸孫少”、“魯石工伯華”等。
4.飄逸類:這類作品似經過書丹,用筆精到,有波挑筆畫,線條有張力,結體寬博,筆勢開張,飄逸波筆尤其如此。與簡牘中的作品較為相似。如:“須昌沐孫有大石十五頭”、“伊意”、“無鹽逢”、“孫 ”、“下邑”等。
另外題刻繁筆字中,出了個別簡寫字,與文字相同的作品相比,它們或取字的偏旁,或簡單勾勒成字酷似今天的文字或字母。如“金鄉馬初”中的“鄉”字簡寫成“阝”或“卩”,“富成曹文”中的“曹”字簡寫象“乙”,它們是否在當時民間通行不可得知,但對繁筆字嘗試變革,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漢代書法從戰國發展而來,西漢時期既存在著多種書體。《漢書、藝文志》曰漢初有六體;《說文、序》說有八體,實際上只有大篆、小篆、隸書三種不同的字型。目前考古資料表明,大篆在漢代已基本不用,小篆亦非秦時的風貌,用途也很少。隸書是漢代新興使用的字型,它由戰國古隸直接發展而來,在西漢初期完成對篆書體勢改造後,其基本框架既已確立,後來隨著筆畫的豐富,隸書分為草書隸書、美術隸書、通俗隸書、典型隸書四大類型,其中漢代實用、現在常見的主要為通俗隸書和典型隸書兩大類型。
漢任城王墓題刻四類作品,其中前三類皆為無波挑隸書,整體特點是筆畫樸實、徑直,用筆率意,結體或縱或橫,依其自然,寫法簡捷、通俗,充滿活潑之趣。是漢代民間較為實用的隸書。賴非先生把它們稱之為通俗隸書,筆者十分贊成。因而這三類題刻作品,應屬通俗隸書類型,而飄逸類作品,作者似受過一定的隸書書寫基礎訓練,波挑、占畫、結構均有章法可循。作品於灑脫中見穩健,藝術創作上有不少成功之處,應屬典型隸書類型。但較漢碑之典型隸書有明顯的差別。漢、碑隸書具有鮮明的波挑筆畫,用筆婉轉精緻,筆意豐富,筆勢飄逸,結體多取橫勢,法度森嚴,藝術性較強,是官方多使用的字型。該墓題刻這類作品不及漢碑,應屬民間的作品。
上面我們對題記刻石隸書進行了分類,並與漢碑隸書進行了整體比較,那么兩類隸書的關係怎樣呢?目前考古資料為探討這一問題提供了線索。
漢代隸書的發展,大體經過了萌發、發展、鼎盛三個階段。戰國中期到西漢初期為萌發時期。此時期通俗隸書是書壇上的主角,由篆向隸的轉化,其基本骨架體勢的改造是由它完成的,書寫上變篆書的圓轉為方折,化圓為方,變弧線為直線,簡去多餘的筆畫,引進人材由長圓變為橫方,如長沙馬王堆帛書、江陵張山漢簡。而典型隸書此時才剛萌發。
西漢武帝至東漢前期為隸書的發展時期。其特徵主要表現在豐富筆畫這一中心內容上,通俗隸書除個別字的筆畫中保留篆意外,其基本筆畫均是樸實、率意、徑直、無波挑的,結體方正,自然活潑而無成法,如本地區的“五鳳刻石”、“萊子侯刻石”、“金鄉魚山刻石”等。而此時典型隸書的波挑筆畫卻得到長足發展,筆畫飄逸,線條舒展,體取橫勢,如居延漢簡,武威儀禮簡等。
東漢章帝至漢未為隸書的鼎盛時期。此階段通俗隸書依然保持著前期的特點,但它們中的楷書因素日趨明顯化,如定縣北莊漢墓黃腸石題刻,該墓黃腸石題刻等。而典型隸書本階段發展最快,用筆周到,波挑分明,筆畫飄逸,結構嚴謹,呈典雅俊逸之美。如本地區的“乙瑛碑”、“孔宙碑”、“鄭固碑”“武榮碑”等各具藝術特色。
漢任城王墓年代為東漢和帝時期,時間正處在隸書鼎盛時期的瓣段,黃腸石題刻充分表現出本時期有特點。定縣北莊漢墓黃腸石題刻與該墓最為相似,均是東漢通俗隸書之典型作用。有時題刻地名人名完全相同,則屬神奇的巧合。如“魯柏仲”、“魯田仲文”(圖 ),其中前者是柏元、仲華二人名的省寫,表明魯國的三位工匠曾先後為兩國王建墓。
綜上所述,通俗隸書與典型隸書是同宗同祖,即由篆書發展而來。在萌發期,無波勢筆畫占有上風,武帝以後,隸書筆勢改革轉而筆畫豐富,波磔筆畫與日俱增,典型隸書便從通俗隸書中分化出來,而通俗隸書則一直保持著無波挑的作用發展下去。伴隨著筆畫的豐富,人們對文字實用性和藝術性追求的不同,二者又沿著各自的道路並行發展,形成了各自的書法藝術特色。在各自的發展過程中通谷隸書因書寫便捷,廣泛使用於民間大眾之中,而典型隸書則因藝術美觀被上層文人提倡使用。但是下層民眾中這正是漢任城王墓題刻兩類隸書共存而數量懸殊的原因所在。也有文人、典型隸書在民間並有一定使用。
如前所述,典型隸書從通俗隸書中分化出來後,日趨豐實規整化,然而,這種被藝術化、典雅化的隸書,而用筆複雜,囿於成法,逐漸脫離民眾,失去了大眾化這條生命線,故日趨僵化,漢未至魏晉僅百餘年的時間,綞被新書體所接替。相反,通俗隸書因用筆簡捷被民眾所實用,有著較強的生命力,它遵循自己的規律,在發展的同時,其內部正孕育滋長著一種新的書體----楷書的因素,並日趨明顯化,漢任城王墓鼂刻充分證明這一點,通俗隸書中不少字含有楷書的因素,筆畫帶有楷書的特徵。如“木”字旁寫成類似長點的撇筆,入筆重收筆輕,無挑法,與楷書的寫法接受,而典型隸書撇筆處入筆輕,至收筆處重按上挑;“長”字捺筆寫成一長點筆,這在楷書的行書寫法中常見,而典型隸書的寫法有明顯的燕尾挑筆;“東”字的撇筆收筆處為順筆出鋒,近似楷書的書法,而典型隸書則為回筆收鋒。雖然說它們不是那么標準,但卻已具楷書的筆畫形態。這些代表著新力量新生命的因素,正是隸書向楷書轉化的原動力,換言之楷書的序墓即將慢慢地揭開。
關於楷書的形成,文獻記載眾說紛紜。學術界曾就文物資料的發現展開過討論,較為合理,權威的說法是“波折不甚明顯,稜角突出,比隸書易寫,又比章草規整的簡牘書體(即通俗隸書),就是早期的楷書,魏碑由此發展而來”;“富有生命力的通俗隸書,才是楷書形成的主要基礎。”從漢任城王墓題刻通俗隸書看,正是這樣,不過,典型隸書對楷書也有一定的影響和促進作用,但楷書絕不是由典型隸書發展而來的。
出土玉器
蕭王莊一號漢墓由墓道、耳室、前室、後室、迴廊、封土等組成,為東漢早期大型磚石結構墓葬。雖早年被盜,但仍出土陶器、銅器、鐵器、玉石器等文物近200件,其中在後室出土的三件玉器——玉觿、玉劍首、玉劍班,尤為珍貴,為國家一級文物,現珍藏於濟寧市漢任城王墓管理所。玉觿,長9.7厘米,最寬2.6厘米,厚0.4厘米。弧形扁角狀,白玉質,兩端呈褐色。通體光滑,兩面雕琢紋飾,較寬的一端正面飾一螭虎,背面飾一鳳鳥。螭尾回首,鳳鳥張口,二者首、頸部透雕可供穿系,身、尾部淺浮雕成捲曲狀,其上再飾以陰線紋。器身中部鏤孔,正面邊緣陰刻竹節狀紋,尾部尖銳。
觿是古代解結的用具,用玉石或獸骨製成,形如錐。《禮記》:“子事父母,左佩小崩,右佩大觿。”注:“小觿解小結也。觿如錐,以象骨為之。”《說文》:“觿,佩角,銳端可以解結。”說明觿的功能是用來解繩的,其主要特徵是一端呈尖角狀。最早古人以獸骨或獸牙製作,帶在身上,用於解結。以玉制觿,使之逐漸喪失了其原始功能,成為佩飾件之一。早在商代就有以玉制觿,考古發掘中已見實物,如安陽大司空村晚商墓(M114)出土的玉觸即是,其形如刀削,柄部琢一牛首,耳、鼻、眼雕琢精細。西周玉觿造型簡潔洗鍊,形似牙角狀,有的彎曲成簡單的圓錐形,有的則將頂端雕刻成獸、龍或人面,還有的直接以玉蠶或玉蝗為形。用料上有使用瑪瑙制觿,如陝西省扶風縣強家1號墓出土瑪瑙觿。春秋、戰國時期玉艄常成對出土,上均有圓穿或鏤孔,造型相同,紋飾精美。觿身裝飾有蠶紋、雲雷紋、勾連紋、渦紋、捲雲紋等,觿首作虎首或龍首。戰國時期,一些觿的外緣還附有透雕的雲紋,觿身多為細長的長角狀或彎曲的龍體。
目前所見秦代玉觿,如山東芝罘與西安聯志村所出玉觿,均無穿孔,為祭祀禮儀用玉。漢代玉觿,多有穿孔,已成為裝飾之玉,可用於組玉佩中,亦可作單體佩飾。西漢玉桶較多,造型多變,有龍首、風首、獸首等,也有複雜的出廓玉觿,如銅山小龜山漢墓出土的玉勰,龍形身滿飾勾連紋,龍脊上又透雕一組鳥獸紋,直達尖端附近,裝飾感極強。東漢以後玉觿逐漸減少。
玉劍首,為圓形,直徑4.35厘米,厚0.68厘米。白玉質,局部邊緣呈褐色,通體光滑。正面雕琢花紋,中間部分凸起,其上和外沿淺浮雕刻捲雲紋,並點綴星狀紋,邊緣起凸弦紋。背面中間有凹槽一周,兩側各一小孔與凹槽斜通,以供插系劍柄首之用。
古文獻中,有不少關於劍首的記載。《莊子》卷八《則陽》第二十五:“夫吹管也,猶有嘀也;吹劍首者,映而已矣。”《禮記·少儀》第十七則有:“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運笏,澤劍首,還履。”兩處所說劍首,顯然是指劍柄首端物,這表明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已稱這類飾物為劍首。此時的玉劍首已見實物,最早見於江蘇六合縣程橋春秋晚期墓中,玉劍首為長橢圓形柱體。戰國時期玉劍飾出土較多,形制比較完備,包括劍首、劍格、劍璉、劍(王必)等。劍首一般作長方形或圓形,紋飾主要有渦紋、捲雲紋、獸面紋等。
漢代玉具劍指四種玉劍飾具備的銅劍或鐵劍。玉劍飾即劍首、劍璉、劍(王必)和劍格,但漢代也不是每把劍都具備四者而無缺,有的只有璉、(王必)是玉制的,而首、格為銅製。漢代玉劍首在考古發掘中多見實物,如廣州南越王西漢墓、滿城陵山劉勝墓、巨野紅土山漢墓、揚州老虎墩東漢墓等均出土,其中南越王墓玉劍首浮雕雙螭紋,造型生動活潑,是西漢玉器精品。漢代玉劍首形式中間或有孔或無孔,紋飾主要有捲雲紋與螭虎紋,螭虎紋一般多高浮雕,捲雲紋有單獨裝飾,也有與獸面紋結合在一起的。雕刻技法有平雕、圓雕、浮雕、透雕、線刻等,可謂多彩多姿,豐富生動。
漢代視玉劍猶如漢金銀錯把刀同等名貴,朝廷常把它賜給匈奴單于和大臣,這在《漢書》中多有記載,自晉代以後,“真劍亡而玉具也隨之沒矣”。
玉劍璐,呈梯形,長4.78厘米,寬4.6厘米,最厚1.45厘米。白玉質,寬端呈褐色,光澤度強。兩面均淺浮刻紋飾,窄端中間刻雙鳥紋,鳥首相對,尾巴上卷。器身至寬端滿刻捲雲紋,邊緣有兩道凸弦紋,窄端頂中心有插孔,兩側各一小孔與插孔斜通,以供劍鞘末端插系榫之用。橫斷面為橄欖形,適應於手握之功能。
玉劍璐在春秋晚期就已出現,如山西省太原市金勝村趙卿墓出土臥蠶紋劍(王必)。《詩經·小雅》:“鞴璋有班。”毛傳:“(王必),下飾也。”說明先秦時期就流行裝飾劍鞘,並明確說明(王必)為裝飾劍鞘末端飾物,此時的劍(王必)大部分可能用銅製成。戰國時銅劍劍體加長,到秦漢時鐵劍逐漸替代銅劍,玉具劍十分盛行。漢代玉具劍是用首、(王必)、璉、格四種玉器裝飾的鐵劍或銅劍,這四種玉器即玉劍飾。玉(王必)裝飾在劍鞘末端,一般呈不規則梯形。在考古發掘中玉劍(王必)多有發現,如廣州西漢南越王墓、徐州西漢楚王墓、滿城陵山一號墓、河南永城芒山僖山漢墓等都有出土。其中南越王墓玉劍(王必)圓雕熊虎嬉戲紋飾,最富藝術水平;僖山東漢墓出土的勾連雲紋玉劍(王必),器形近似三角形刀尖狀,漢玉中少見。漢代玉劍(王必)雕刻手法有圓雕、浮雕、透雕、線刻等,紋飾以鳥獸、雲紋多見。
《周遷輿服雜事》:“漢儀諸臣帶劍,至殿階解劍,晉世始代以木,貴者猶用玉,賤者用蚌、金銀、玳瑁為雕飾。”晉代之後,玉劍(王必)隨著玉具劍的衰落而消失。
三件玉器皆選用和田白玉料,晶瑩潤澤,紋飾設計別致,構思巧妙。玉觿採用透雕、淺浮雕相結合的技法,將鳥獸形態表現得惟肖惟肖,再以鏤空、線刻作襯托,生動活潑,玲瓏剔透;玉劍首、玉劍(王必)為同一劍上飾物,做工規整,構圖勻稱,紋飾精細,雕琢細膩。尤其是劍(王必),器身兩面紋飾相同,整體紋飾以雲紋烘托雙鳥,使雙鳥置於雲氣中,栩栩如生,神采動人。它生動地體現了漢代玉工精湛的雕刻技藝水平,為東漢時期不可多得的文物精品。
第六批重點文物-古墓葬
簡介: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擁有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產。文物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像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保護和利用好文物,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