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標誌 讀音(biāozhì)(以第六代漢語詞典為準)
英文:Logo\sign
標誌
釋義:1、“標誌”與“標識”,在現代漢語中是等價的。他們具有相同的讀音,即biāozhì。“標誌”與“標識”是同音、同義、異形詞。《現代漢語詞典》中,【標識】biāozhì 同“標誌”。
標誌:是一個事物的特徵。
標識:是一個讓你認識的特徵。
標誌簡介 標誌(logo),是表明事物特徵的記號。它以單純、顯著、易識別的物象、圖形或文字元號為直觀語言,除表示什麼、代替什麼之外,還具有表達意義、情感和指令行動等作用。
標誌,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表明特徵的記號。
統計學裡的“標誌” 統計標誌又稱標識
總體各單位所具有的屬性或特徵稱為標誌。
標誌是一種精神文化的象徵,隨著商業全球化趨勢的日漸加強,標誌的設計質量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客戶所看重,有的大型企業已經意識到花重金去設計一個好標誌是非常值得的,因為標誌折射出的是企業的抽象視覺形象。對於我們緋特司廣告設計公司來說,為客戶設計精美的、有意義的標誌已經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了。我們的標誌設計定位是要為客戶設計出“驚人”的標誌。何為“驚人”?我們目前對它的詮釋是“不同凡響”的,能夠給觀者留下視覺震撼的。
標誌
那么,我們有了大的目標之後,又該如何實施呢?緋特司的方法是分析、探尋、比較。分析——試著分析與客戶同類屬性的行業標誌,找出屬於該行業的行業特徵,這樣可以把握住標誌具體的設計方向。探索——尋找出能使標誌很搶眼、很經典的某種元素。這點難度最大,完全依賴設計師的設計素養。比較——比較過多個設計方案後,選出最合適的一個。其實說通俗一點,設計好的標誌就像煮一鍋美味的湯,需要好的選料、好的方法,更需要有一個善於煮湯的人。
標誌的來歷
標誌的來歷,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的"圖騰"。那時每個氏族和部落都選用一種認為與自己有特別神秘關係的動物或自然物象作為本氏族或部落的特殊標記(即稱之為圖騰)。如女媧氏族以蛇為圖騰,夏禹的祖先以黃熊為圖騰,還有的以太陽、月亮、烏鴉為圖騰。最初人們將圖騰刻在居住的洞穴和勞動工具上,後來就作為戰爭和祭祀的標誌,成為族旗、族徽。國家產生以後,又演變成國旗、國徽。[5]
古代人們在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為方便聯繫、標示意義、區別事物的種類特徵和歸屬,不斷創造和廣泛使用各種類型的標記,如路標、村標、碑碣、印信紋章等。廣義上說,這些都是標誌。在古埃及的墓穴中曾發現帶有標誌圖案的器皿多半是製造者的標誌和姓名,後來變化成圖案。在古希臘,標誌已廣泛使用。在羅馬和龐貝以及巴勒斯坦的古代建築物上都曾發現刻有石匠專用的標誌,如新月車輪、葡萄葉以及類似的簡單圖案。中國自有作坊店鋪,就伴有招牌、幌子等標誌。在唐代製造的紙張內已有暗紋標誌。到宋代,商標的使用已相當普遍。如當時濟南專造細針的劉家針鋪,就在商品包裝上印有兔的圖形和"認門前白兔兒為記"字樣的商標。歐洲中世紀士兵所戴的盔甲,頭蓋上都有辨別歸屬的隱形標記,貴族家族也都有家族的徽記。
標誌
到本世紀,公共標誌、國際化標誌開始在世界普及。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的飛躍發展,到現在,經過精心設計從而具有高度實用性和藝術性的標誌,已被廣泛套用於社會一切領域,對人類社會性的發展與進步發揮著巨大作用和影響。一門新興的科學--"符號標誌學"應運而生已。
標誌分類
1、按標誌表現的不同性質可分為三大類
(1)品質標誌
(2)數量標誌。
標誌
(3)屬性、特徵的標誌。如,鄧‘s信息的新定義:信息是事物屬性標誌(標識)的集合;逆維納信息定義,信息就是信息,信息是物質,能量,信息及其屬性的標記。
2、按標誌的變異情況可分為
(1)不變標誌
(2)可變標誌
3、根據基本組成因素,標誌可分為:
一、文字標誌:文字標誌有直接用中文、外文或漢語拼音的單詞構成的,有用漢語拼音或外文單詞的字首進行組合的。
二、圖形標誌:通過幾何圖案或象形圖案來表示的標誌。圖形標誌又可分為三種,即具象圖形標誌、抽象圖形標誌與具象抽象相結合的標誌。
三、圖文組合標誌:圖文組合標誌集中了文字標誌和圖形標誌的長處,克服了兩者的不足。
標誌商標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2.3 除非經過使用已經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標誌
(四)以三維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
標誌色彩
1.標誌既有二維的(平面),也有三維的(立體)的。
2.關於標誌與商標的關係:根據商標法。
2.1能夠將自己的商品(含服務)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這些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申請註冊商標的標誌,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
2.2但是,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七)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2.3 除非經過使用已經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徵的。
標誌
(四)以三維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
標誌意義
標誌代表著企業的經營理念、企業的文化特色、企業的規模、經營的內容和特點,因而是企業精神的具體象徵。因此,可以說社會大眾對於標誌的認同等於對企業的認同。只有企業的經營內容或企業的實態與外部象徵——企業標誌相一致時,才有可能獲得社會大眾的一致認同。
(四)造型性
企業標誌設計責現的題材和形式豐富多彩,如中外文字型、具角圖案中外文字型、具備圖案、抽象符號、幾何圖形等,因此標誌造型變化就顯得格外活潑生動。標誌圖形的優劣,不僅決定了標誌傳達企業情況的效力,而且會影響到消費者對商品品質的信心與企業形象的認同。
(五)延展性
企業標誌是套用最為廣泛,出現頻率最高的視覺傳達要素,必須在各種傳播媒體上廣泛套用。標誌圖形要針對印刷方式、製作工藝技術、材料質地和套用項目的不同,採用多種對應性和延展性的變體設計,以產生切合、適宜的效果與表現。
(六)系統性
企業標誌一旦確定,隨之就應展開標誌的精緻化作業,其中包括標誌與其他基本設計要素的組合規定。目的是對未來標誌的套用進行規劃,達到系統化、規範化、標準化的科學管理。從而提高設計作業的效率,保持一定的設計水平。此外,當視覺結構走向多樣化的時候,可以用強有力的標誌來統一各關係企業,採用統一標誌不同色彩、同一外形不同圖案或同一標誌圖案不同結構方式,來強化關係企業的系統化精神。
(七)時代性
現代企業面對發展迅速的社會,日新月異的生活和意識形態,不斷的市場競爭形勢,其標誌形態必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特別是許多老企業,有必要對現有標誌形象進行檢討和改進,在保留舊有形象的基礎上,採取清新簡潔、明晰易記的設計形式,這樣能使企業的標誌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通常,標誌形象的更新以十年為一期,它代表著企業求新求變、勇於創造、追求卓越的精神,避免企業的日益僵化,陳腐過時的形象。
企業標誌設計不僅僅是一個圖案設計,而是要創造出一個具有商業價值的符號,併兼有藝術欣賞價值。標誌圖案是形象化的藝術概括。設計師須以自己的審美方式,用生動具體的感性形象去描述它、表現它,促使標誌主題思想深化,從而達到準確傳遞企業信息的目的。
企業標誌設計的難點是如何準確地把形象概念轉化為視覺形象,而不是簡單的象什麼或表示什麼。即要有新穎獨特的創意,表現企業個性特徵,還要用形象化的藝術語言表達出來。
優秀的企業標誌的設計,應該考慮注入企業深刻的思想與理念內涵,方能傳達出鮮明獨特優良企業形象,達成差異化戰略之目的。
標誌
隨著商業信息傳遞與科技文化交流速度加快,一切傳播行為都極其講求效率,視覺傳播的文字和商業符號一樣,都朝著一個共同方向發展,即要求簡潔、共識,同時講求造型美觀、大方、具有個性。企業標誌設計也不例外。
設計流程
(一)識別性
識別性是企業標誌的基本功能。藉助獨具個性的標誌,來區別本企業及其產品的識別力,是現代企業市場競爭的“利器”。因此通過整體規劃和設計的視覺符號,必須具有獨特的個性和強烈的衝擊力,在CI設計中,標誌是最具有企業視覺認知、識別的信息傳達功能的設計要素。
(二)領導性
企業標誌是企業視覺傳達要素的核心,也是企業開展信息傳達的主導力量。標誌的領導地位是企業經營理念和經營活動的集中表現,貫穿和套用於企業的所有相關的活動中,不僅具有權威性,而且還體現在視覺要素的一體化和多樣性上,其它視覺要素都以標誌構成整體為中心而展開。
(三)同一性
1.調研分析
logo標誌不僅僅是一個圖形或文字的組合,它是依據企業的構成結構、行業類別、經營理念,並充分考慮標誌接觸的對象和套用環境,為企業制定的標準視覺符號。在設計之前,首先要對企業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經營戰略、市場分析、以及企業最高領導人員的基本意願,這些都是標誌設計開發的重要依據。對競爭對手的了解也是重要的步驟,標誌的重要做用即識別性,就是建立在對競爭環境的充分掌握上。
2.要素挖掘
要素挖掘是為設計開發工作做進一步的準備。依據對調查結果的分析,提煉出標誌的結構類型、色彩取向,列出標誌所要體現的精神和特點,挖掘相關的圖形元素,找出標誌設計的方向,使設計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對文字圖形的無目的組合。
3.設計開發
有了對企業的全面了解和對設計要素的充分掌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方向進行設計開發工作。通過設計師對標誌的理解,充分發揮想像,用不同的表現方式,將設計要素融入設計中,標誌必須達到含義深刻、特徵明顯、造型大氣、結構穩重、色彩搭配能適合企業,避免流於俗套或大眾化。不同的標誌所反映的側重或表象會有區別,經過討論分析或修改,找出適合企業的標誌。
4.標誌修正
標誌
提案階段確定的標誌,可能在細節上還不太完善,經過對標誌的標準製圖、大小修正、黑白套用、線條套用等不同表現形式的修正,使標誌使用使更加規範,同時標誌的特點、結構在不同環境下使用時,也不會喪失,達到統一、有序、規範的傳播。
標誌特點
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印刷、攝影、設計和圖像傳送的作用越來越重要,這種非語言傳送的發展具有了和語言傳送相抗衡的競爭力量。標誌,則是其中一種獨特的傳送方式。
人們看到煙的上升,就會想到下面有火。煙就是有火的一種自然標記。在通訊不發達的時代,人們利用煙(狼煙)作為傳送與火的意義有關聯的(如火急、緊急、報警求救等)信息的特殊手段。這種人為的"煙",既是信號,也是一種標誌。它升得高、散得慢,形象鮮 明,特徵顯著人們從很遠的地方都能迅速看到。這種非語言傳送的速度和效應,是當時的語言和文字傳送所不及的。雖然語言和文字傳送的手段已十分發達,但像標誌這種令公眾一目了然,效應快捷,並且不受不同民族、國家語言文字束縛的直觀傳送方式,更回適應 生活節奏不斷加快的需要其特殊作用,仍然是任何傳送方式都無法替代的。[7]
標誌,作為人類直觀聯繫的特殊方式,不但在社會活動與生產活動中無處不在,而且對於國家、社會集團乃至個人的根本利益。越來 越顯示其極重要的獨特功用。例如:國旗、國徽作為一個國家形象的標誌,具有任何語言和文字者難以確切表達的特殊意義。公共場所標誌、交通標誌、安全標誌、操作標誌等,對於指導人們進行有秩序的正常活動、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具有直觀、快捷的功效。商標、店標 、廠標等專用標誌對於發展經濟、創造經濟效益、維護企業和消費者權益等具有重大 實用價值和法律保障作用。各種國內外重大活動、會議、運動會以及郵政運輸、金融財貿、機關、團體及至個人(圖章、簽名)等幾乎都 有表明自己特徵的標誌,這些標誌從各種角度發揮著溝通、交流宣傳作用,推動社會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的進步,保障各自的權益。 隨著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標誌的直觀、形象、不受語言文字障礙等特性極其有利於國際間的交流與套用,因此國際化標誌得以迅速推廣 和發展,成為視覺傳送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成為人類共通的一種直觀聯繫工具。
企業標誌設計的意義
企業標誌設計的意義---企業標誌是通過造型簡單、意義明確的統一標準的視覺符號,將經營理念、企業文化、經營內容、企業規模、產品特性等要素,傳遞給社會公眾,使之識別和認同企業的圖案和文字。 企業標誌代表企業全體。對生產、銷售商品的企業而言,是指商品的商標圖案。
企業標誌有抽象性的、具象性的和非圖案的字型標誌。
企業標誌是視覺形象的核心,它構成企業形象的基本特徵,體現企業內在素質。企業標誌不僅是調動所有視覺要素的主導力量,也是整合所有視覺要素的中心,更是社會大眾認同企業品牌的代表。因此,企業標誌設計,在整個視覺識別系統設計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企業標誌有如下特徵:
功用性
標誌的本質在於它的功用性。經過藝術設計的標誌雖然具有觀賞價值,但標誌主要不是為了供人觀賞,而是為了實用。標誌是人們進行生產活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直觀工具。標誌有為人類共用的,如公共場所標誌、交通標誌、安全標誌、操作標誌等;有為國家、地區、城市、民族、家族專用的旗徽等標誌;有為社會團體、企業、仁義、活動專用的,如會徽、會標、廠標、社標等;有為某種商品產品專用的商標;還有為集體或個人所屬物品專用的,如圖章、簽名、花押、落款、烙印等, 都各自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功能。具有法律效力的標誌尤其兼有維護權益的特殊使命。 2
識別性
標誌最突出的特點是各具獨特面貌,易於識別.顯示事物自身特徵,標示事物間不同的意義、區別與歸屬是標誌的主要功能。各種標誌直接關係到國家、集團乃至個人的根本利益,決不能相互雷同、混淆,以免造成錯覺。因此標誌必須特徵鮮明,令人一眼即可識別,並過目不忘。
顯著性
顯著是標誌又一重要特點,除隱形標誌外,絕大多數標誌的設定就是要引起人們注意。因此色彩強烈醒目、圖形簡練清晰,是標誌通常具有的特徵。
多樣性
標誌種類繁多、用途廣泛,無論從其套用型式、構成形式、表現手段來看,都有著極其豐富的多樣性。其套用形式,不僅有平面的(幾乎可利用任何物質的平面),還有立體的(如浮雕、園雕、任意形立體物或利用包裝、容器等的特殊式樣做標誌等)。其構成形式,有直接利用物象的,有以文字元號構成的,有以具象、意象或抽象圖形構成的,有以色彩構成的。多數標誌是由幾種基本形式組合構成的。就表現手段來看,其豐富性和多樣性幾乎難以概述,而且隨著科技、文化、藝術的發展,總在不斷創新。
藝術性
凡經過設計的非自然標誌都具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既符合實用要求,又符合美學原則,給予人以美感,是對其藝術性的基本要求。一般來說,藝術性強的標誌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給人以強烈和深刻的印象。標誌的高度藝術化是時代和文明進步的需要,是人們越來越高的文化素養的體現和審美心理的需要。
準確性
標誌無論要說明什麼、指示什麼,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徵,其含義必須準確。首先要易懂,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認識能力。 其次要準確,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誤解,尤應注意禁忌。讓人在極短時間內一目了然、準確領會無誤,這正是標誌優於語言、快於語言的長處。
持久性
標誌與廣告或其它宣傳品不同,一般都具有長其使用價值,不輕易改動。
標誌的設計原則
標誌設計不僅是實用物的設計,也是一種圖形藝術設計。它與其它圖形藝術表現手段既有相同之處,又有自己的藝術規律。它必須體現前述的特點,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
由於對其簡練、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幾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難度比
之其它任何圖形藝術設計都要大得多。
1.設計應在詳盡明了設計對象的使用目的、適用範疇及有關法規等有關情況和深刻領會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進行。
2.設計須充分考慮其實現的可行性,針對其套用型式、材料和製作條件採取相應的設計手段。同時還要顧及套用於其它視覺傳播方式(如印刷、廣告、映像等)或放大、縮小時的視覺效果。
3.設計要符合作用對象的直觀接受能力、審美意識、社會心理和禁忌。
4.構思須慎重推調皮,力求深刻、巧妙、新穎、獨特,表意準確,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5.構圖要凝練、美觀、適形(適應其套用物的形態)。
6.圖形、符號既要簡練、概括,又要講究藝術性。
7.色彩要單純、強烈、醒目。
標誌
8. 遵循標誌藝術規律,創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藝術表現形式和手法,錘鍊出精當的藝術語言使設計的標誌具有高度整體美感、獲得最佳視覺效果,是標誌設計藝術追求的準則。
審美性
標誌設計不僅是一個符號而已,標誌的真正意義在於以對應的方式把一個複雜的小物用簡潔的形式表達出來。標誌是設計中的“小品’,但也是設計中最難的。它其有以小見大、以少勝多、以一當十的選擇性特點。標誌設計通過文字、圖形巧妙組合創造一形多義的形態,比其他設計要求更集中、更強烈、更具有代表性。突出的表現在於設計概括的形象化,以單純、簡潔、鮮明為特徵,令人一目了然;簡練、準確而又生動有趣,其有即時達意的傳達功效
1.圖形的造型美
標誌設計要在細小範圍中反映具休的藝術待征,給人以美好、動人的形象,必須具有和諧、悅目的形象。圖形是構成標誌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設計中不可忽視的,足標誌最後成敗的關鍵。正如音樂先講究節奏、鏇律和音響,而後才有音色關。詩講究格律、音韻和詩意,而後才有詩味。標誌也是一樣,必須講究組織格式和運動變化,而後才有圖形美。所謂圖形美,並不單是外在的美,還應有意象的內在美。從設計構思到組織形式,善於運用構成法則的運動變化,發揮單純的和諧美。圖形美並不像一般圖案那樣用添枝加葉的填充式手法,而是巧於利用結構的簡化、形象的淨化,強調強化和精簡的藝術處理。產生一種特有的標誌造型美
2.意和形的綜合美
標誌是通過完整的形象表現出來的,而形象則是構成圖形美的重要條件。標誌的藝術形象可以概括為兩個組成部分。
(1)意象美。由想像、憊境、比喻、色彩等組合成意味深長的意象美。
(2)形式美。由變化、運動、對照、均衡等組合成組織結構的形式美。
標誌
前者以意象的核心為基礎,後者以形象的構成為規律,兩者不可缺一,否則就不能成為一個好標誌.也談不圖形美。如果缺乏前者,就沒有詩愈般的境界。不能令人悠然神往。缺乏後者,就沒有條理化的組織秩序.不能引人悅目舒暢。毫無疑問,憊象美是內在的,提供了普遍的現實意義.形式美則是外在的,提供了形式感的具體特徵。兩者都是融情於景和組織形式的揉合
流程原理
1.調研分析
商標、標誌不僅僅是一個圖形或文字的組合,它是依據企業的構成結構、行業類別、經營理念,並充分考慮商標、標誌接觸的對象和套用環境,為企業制定的標準視覺符號。在設計之前,首先要對企業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包括經營戰略、市場分析、以及企業最高領導人員的基本意願,這些都是商標、標誌設計開發的重要依據。對競爭對手的了解也是重要的步驟,商標、標誌的重要做用即識別性,就是建立在對競爭環境的充分掌握上。
2.要素挖掘
要素挖掘是為設計開發工作做進一步的準備。我們會依據對調查結果的分析,提煉出商標、標誌的結構類型、色彩取向,列出商標、標誌所要體現的精神和特點,挖掘相關的圖形元素,找出商標、標誌設計的方向,使設計工作有的放矢,而不是對文字圖形的無目的組合。
3.設計開發
有了對企業的全面了解和對設計要素的充分掌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和方向進行設計開發工作。通過設計師對商標、標誌的理解,充分發揮想像,用不同的表現方式,將設計要素融入設計中,商標、標誌必須達到含義深刻、特徵明顯、造型大氣、結構穩重、色彩搭配能適合企業,避免流於俗套或大眾化。不同的商標、標誌所反映的側重或表象會有區別,經過討論分析或修改,找出適合企業的商標、標誌。
4.標誌修正
提案階段確定的商標、標誌,可能在細節上還不太完善,經過對商標、標誌的標準製圖、大小修正、黑白套用、線條套用等不同表現形式的修正,使商標、標誌使用使更加規範,同時商標、標誌的特點、結構在不同環境下使用時,也不會喪失,達到統一、有序、規範的傳播。
商標設計的原則
商標、標誌設計不僅是實用物的設計,也是一種圖形藝術設計。它與其它圖形藝術表現手段既有相同之處,又有自己的藝術規律。它必須體現前述的特點,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
由於對其簡練、概括、完美的要求十分苛刻,即要成功到幾乎找不至更好的替代方案的程度,其難度比之其它任何圖形藝術設計都要大得多。
1.標誌設計應在詳盡明了設計對象的使用目的、適用範疇及有關法規等有關情況和深刻領會其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進行。
2.標誌設計須充分考慮其實現的可行性,針對其套用型式、材料和製作條件採取相應的設計手段。同時還要顧及套用於其它視覺傳播方式(如印刷、廣告、映像等)或放大、縮小時的視覺效果。
3.標誌設計要符合作用對象的直觀接受能力、審美意識、社會心理和禁忌。
4.標誌設計構思須慎重推調皮,力求深刻、巧妙、新穎、獨特,表意準確,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
5.標誌設計構圖要凝練、美觀、適形(適應其套用物的形態)。
6.標誌設計圖形、符號既要簡練、概括,又要講究藝術性。
7.標誌設計色彩要單純、強烈、醒目。
8.標誌設計遵循標誌藝術規律,創造性的探求恰切的藝術表現形式和手法,錘鍊出精當的藝術語言使設計的商標、標誌具有高度整體美感、獲得最佳視覺效果,是商標、標誌設計藝術追求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