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北齊高氏墓群,位於河北省衡水市景縣城南約十五公里的王瞳鎮、杜橋鄉一帶。 當地民眾稱之為“高氏祖墳”或“皇姑陵”,是北魏至隋代的渤海高氏族墓。現存有封土墓10座,分布範圍較廣,總面積約37萬平方米,分為四個保護區:隋莊保護區位於隋莊村東南約1公里處,包括3、4、6、7號墓;大高義保護區位於大高義村西約500米處,包括8、10、11、12號墓;野林莊保護區僅有2號墓,位於野林莊村北約700米處;李高義保護區有14號墓一座,位於李高義村東北約400米處。基本介紹
該墓群相傳原有墓冢近百座,歷經滄桑,封土流失,多數泯沒;歷年來,農民在打井和農田基本建設時,經常發現古代墓葬。1973年4月,河北省博物館和文管處獲悉當地村民在耕地中發現隋高六奇墓後,立即派人調查,收集到前幾年出土文物多件(有墓誌二方),證實了這一批墓葬,確係南北朝時期渤海高氏族墓,便將有封土的墓葬作了統一編號,加以保護,並有計畫的發掘了三座墓。三座墓是南向磚室墓,砌法基本相同,形狀大小不一,葬式不同,有的較為罕見。一為天平四年(537年)高雅夫婦子女合葬墓,編號為M13。由主室、後室和東室構成。墓前有仿地面建築的墓門,頂部楞磚起脊,下砌飛檐。墓內共有屍骨四具。據墓誌記載,主室內的兩具屍骨,是墓主人高雅和其妻司馬氏(司馬金龍的孫女),後室和東室的屍骨分別為他們的第二子高德雲、大女兒北魏孝明帝嬪高元儀,像這樣父母子女,特別是已出嫁的女兒,而且又是最高封建統治者的妃嬪,葬在一起的情況,還不多見。高雅字興賢,北魏末年,官至定州撫軍府長史。死於熙平三年(518年),東魏天平四年追贈散騎常侍、冀州刺史,“詔書”改葬。這是一座按封建禮制埋葬的標準的貴族墓。該墓出土器物最多,也最珍貴,共有115件,製作精細,造型優美,而且排列有序,組合清楚。
二為武定五年(548年)高長命墓(?),編號為M1。墓室分前後兩室,平面呈葫蘆形,前室頂部有農民耕地時被拆除,後室頂部早年破壞。墓門門樓,砌三層門額,壁面塗白灰,畫紅色闌額,兩端畫?ぶ?,柱側各畫一門卒,頭戴纓盔,身披鎧甲,手執骨朵。券門上面畫火焰,再上畫二異物,人身獸首鳥爪,背後有一枝條。東側異物,僅存身足,余皆脫落。這座墓破壞嚴重,器物僅存陶瓷兩種,沒有一件完整的。棺木劈成碎塊,屍骨全無,墓誌砸碎,僅存“大魏□故”兩個半字。前後室間的甬道和過門,墓門甬道和里外層封門磚均被拆除或搗毀,室內壁畫全被鏟掉,地面上還有一層零散的著色白灰片。這座墓很可能是在死者入葬後不久即被搗毀。此墓在高六奇墓南,與更南的一座等距排列,從墓的位置和殘存器物來看,它應當是北齊雍州刺史高長命的墓。該墓可復原的不及十分之一的陶瓷器碎片中,應有陶俑和動物模型等八十多件。
三為隋開皇三年(582年)高譚夫婦墓,編號M5。高譚夫婦墓的形式較為罕見:墓室下部呈正方形,高達1.25米後,四壁各以相鄰兩角為點,壁面以弧線形狀向外伸張,連砌五層磚後,口部成圓形,然後攢頂。基本上為穹窿頂。頂部在抗日戰爭期間曾被掘開,室內四角,各立一圓柱,高80厘米,上置陶燈。高譚墓自稱“不須棺槨,祭奠率爾,勿用牲牢”的節葬墓,但仍有金、銅、陶瓷器九十多件,能復原的陶器,不到三分之一。
隋莊保護區內原有墓五座,現有四座墓。已發掘的高譚墓也在隋莊保護區內,據高譚墓誌記其祖為高翼,父為季式。《北齊書•高乾傳》,乾為翼子,兄弟四人,一人降周,季曰季式。又據《北史》乾弟為翼“大起冢”,3號墓的封土較一般的大出幾倍,與史書所記相符,此五座墓應為高翼祖孫墓。
大高義保護區原有墓六座,現存四座。一座泯沒,一座為1973年發掘的高雅夫婦及子女合葬墓。高雅墓與《魏書•高?v傳》相符。雅為和璧子、祖?v。這六座墓當為高?v一支的。
野林莊保護區原有墓三座,南北等距排列,現存一座。一座為1973年發掘的高長命墓。一座是已破壞的高六奇墓,墓誌記載墓主為高六奇,父長命,祖永樂。《北齊書•高乾傳》附記其事,此三座墓應為高長命祖孫三代的墓葬。
李高義村保護區內原有墓兩座,一座已無封土,現存一座有封土墓。據《景縣縣誌》(民國二十年版)載:“北魏鹹陽公高允墓,在城西南二十五里高義村,又名青冢。”高允埋在景縣高氏墓群里是定而無疑的。根據以上情況分析,該墓應為高允或其家族墓。
景縣北齊高氏,是當時北方的名門望族之一,在歷史上繁衍的年代很久,上起於後漢,下至隋、唐。在《晉書》、《三國志•魏書》、《北史》、《魏書》、《北齊書》、《隋書》、《新唐書》等史書的記載中,景縣高氏,有官位的就有一百三、四十人之多,而多北魏至北齊,高氏發展到鼎盛時期。因為此時的高氏,不僅是個望族,而且成了皇族。高歡及其子高澄、高洋等人,從北魏做官到滅魏建齊的過程中,其高氏兄弟立下了汗馬功勞,於是,高歡父子對高氏兄弟大加封賞,僅見於史傳的有官位的就有一百多人,其中封王拜相的就有三十多人。建國後,考古專家經考證確認北齊皇族的墓葬在今河北磁縣境內。
北齊高氏墓群,現存十座有封土墓保存現狀如下:
2號墓封土高7.5米,占地面積289.5平方米; 3號墓封土高18米,占地面積5281平方米;4號墓封土高3米,占地面積1194.6平方米;6號墓封土高10米,占地面積1452.2平方米;7號墓封土高6米,占地面積490.9平方米;8號墓封土高5米,占地面積415.5平方米;10號墓封土高3米,占地面積323.7平方米;11號墓封土高9米,占地面積581平方米;12號墓封土高4米,占地面積907.9平方米;14號墓封土高3.5米,占地面積706.9平方米。各墓因年代久遠雨水沖刷封土流失嚴重。
第六批重點文物-古墓葬
簡介: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擁有極為豐富的文化遺產。文物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像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保護和利用好文物,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