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是我國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精神。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財政部正式啟動了“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這項計畫被譽為我國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建設的“211工程”。國家將在“十一五”期間安排20億元重點支持100所高水平示範院校建設,被列為“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的院校,除了領導能力領先、綜合水平領先、教育教學改革領先、專業建設領先、社會服務領先,具有良好的建設環境外,還要求在人才培養模式、實驗實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課程體系與教學內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力爭做發展的模範,改革的模範,管理的模範,以帶動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整體水平,引領我國健康持續發展。
實施意義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高等職業教育規模進一步擴大,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有了較大提高,對完善我國高等教育結構,實現高等教育大眾化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我國高等職業院校辦學條件相對較差,“雙師型”專業教師數量不足,質量保障體系不夠完善,辦學機制改革有待突破,等等,嚴重製約了高等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因此,高等職業教育必須主動適應社會需求,以加強基礎能力建設為切入點,切實把改革與發展的重點放到加強內涵建設和提高教育質量上來,增強培養面向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要求,為在全國高等職業院校中樹立改革示範,經國務院同意,在“十一五”期間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該計畫將按照地方為主、中央引導、突出重點、協調發展的原則,選擇辦學定位準確、產學結合緊密、改革成績突出、制度環境良好、輻射能力較強的高等職業院校,進行重點支持,帶動全國高等職業院校辦出特色,提高水平。
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
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的發展道路”的辦學方針,堅持導向性、協調性、效益性、創新性的原則,中央引導、地方為主、行業企業參與、院校具體實施,重點支持100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以下簡稱示範院校)。
(一)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通過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使示範院校在辦學實力、教學質量、管理水平、辦學效益和輻射能力等方面有較大提高,特別是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設高水平專兼結合專業教學團隊、提高社會服務能力和創建辦學特色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發揮示範院校的示範作用,帶動高等職業教育加快改革與發展,逐步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質量優良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具體任務:支持100所高水平示範院校建設,60萬以上在校生直接受益,為社會提供各類培訓200萬人次;重點建成500個左右產業覆蓋廣、辦學條件好、產學結合緊密、人才培養質量高的特色專業群;培養和引進高素質“雙師型”專業帶頭人和骨幹教師,聘請企業行業技術骨幹與能工巧匠,專兼結合的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建成4000門左右優質專業核心課程,1500種特色教材和教學課件,每個專業帶動區域和行業內3個以上相關專業主幹課程水平的提高,教學質量顯著提升;圍繞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領域,研製並推廣共享型教學資源庫,為學生自主學習提供優質服務;運用現代信息手段,搭建公共服務平台,為共享優質教學資源提供技術支撐;推動示範院校與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對口支援,與區域內中高等職業院校的對口交流,促進高等職業教育整體質量的提升。
(二)主要內容
提高示範院校整體水平。省級有關部門和院校舉辦者,要努力提高示範院校基本建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改善教學、實訓條件;制定“雙師型”教師培養和專兼結合專業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持政策與辦法,聘請一批精通企業行業工作程式的技術骨幹和能工巧匠兼職,促進高水平“雙師”素質與“雙師”結構教師隊伍建設;密切與行業企業在人才培養、技術開發套用等領域的合作,廣泛吸納社會各方資金、物質與人力資源參與學校建設;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國際影響。
推進教學建設和教學改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示範院校,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專業設定、招生規模的計畫與調整機制;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突出職業道德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才;改進人才培養方案,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探索職業崗位要求與專業教學計畫有機結合的途徑和方式;根據高技能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改革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和評價方式,建成一大批體現崗位技能要求、促進學生實踐操作能力培養的優質核心課程;統籌規劃和建設緊密結合生產實際,具有高職特色的教材體系,規範教材評價選用機制,確保高質量教材進課堂。
加強重點專業領域建設。中央在100所示範院校中,選擇500個左右辦學理念先進、產學結合緊密、特色鮮明、就業率高的專業進行重點支持。造就一批基礎理論紮實、教學實踐能力突出的專業帶頭人和教學骨幹;建設一批融教學、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研發功能於一體的實訓基地或車間;合作開發一批體現工學結合特色的課程體系,形成500個以重點建設專業為龍頭、相關專業為支撐的重點建設專業群,提高示範院校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能力。
增強社會服務能力。示範院校要積極為社會提供技術開發與服務,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努力為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就業,以及轉移農村勞動力提供服務;積極開展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對口支援與交流,主動為區域內職業院校培訓師資,促進地區職業教育的協調發展。
創建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對需求量大、覆蓋面廣的專業,中央財政安排經費支持研製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主要內容包括專業教學目標與標準、精品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實驗實訓、教學指導、學習評價等要素,以規範專業教學基本要求,共享優質教學資源;針對職業崗位要求,強化就業能力培養,為實施“雙證書”制度構建專業認證體系;開放教學資源環境,滿足學生自主學習需要,為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構建終身學習體系搭建公共平台。
實施措施
完善政策,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落實。
(一)堅持地方為主,落實分擔責任,吸引企業參與,強化資金管理。建設計畫的實施,以地方投入為主,積極吸納社會、企業資金,中央財政進行引導和推動。“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主要支持示範院校改善教學實驗實訓條件,兼顧專業帶頭人和骨幹教師培養、課程體系改革,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等。各地要將示範院校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最佳化發展環境;加大對示範院校的支持力度,逐年提高示範院校的生均經費標準,到“十一五”末,保證示範院校的生均預算內撥款標準達到本地區同等類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預算內經費標準,並根據當地情況,適當降低示範院校的收費標準;督促示範院校的舉辦方籌措經費,滿足示範院校的教學實訓基礎設施基本建設、“雙師型”專業教師隊伍建設、專業和課程建設等建設內容的需要。各地要充分調動行業企業和院校的積極性,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多渠道籌措經費,保證地方資金的足額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示範院校的改革試點工作。各地要制定相關政策,優先安排招生錄取批次,鼓勵開展單獨招生試點,保證生源質量。支持示範院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靈活設定專業,逐步擴大跨省招生規模,示範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於30%,中部和東部地區示範院校對西部地區的招生比例不低於10%,提高服務社會的能力。加大對貧困家庭學生的助學力度,優先落實國家獎助學金資助政策。示範院校要廣泛吸引企業和社會機構共同建設實訓基地,建立產學結合的長效機制;2010年,有條件的示範院校都要建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其學生考核合格後可同時獲得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在示範院校開展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改革試點,加強專兼結合專業教師隊伍建設;鼓勵示範院校與其他院校以及行業企業之間加強合作,統籌辦學資源,實現優勢互補;擴大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優質教育資源;對建設計畫實施成效顯著的示範院校負責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改革示範院校辦學機制,創新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各地要引導示範院校科學合理地調整和設定專業,改革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將職業崗位所需的關鍵能力培養融入專業教學體系,增強畢業生就業競爭能力;積極改革以課堂和教師為中心的傳統教學組織形式,將理論知識學習、實踐能力培養和綜合素質提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提高學生就業能力;根據區域和行業人才需求狀況以及職業技術與職業崗位的特點,積極探索彈性學制和以學分制為主要內容的靈活的教學管理制度,加快區域和行業高技能緊缺人才培養。
(四)加強管理,創造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良好氛圍。建設公共管理平台,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信息採集與績效監控系統,保證示範院校的改革試點取得實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針對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戰略性研究,為高等職業教育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供決策諮詢。通過建設計畫的實施,推動區域高等職業教育深化改革與健康發展,形成高等職業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聯繫、相互促進的和諧局面,使高等職業教育真正成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支撐。
具體步驟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採取地方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立項、年度績效考核、分期安排經費的方式,按照預審申報、評審立項、驗收掛牌的操作程式,分年度、分步驟實施。
(一)示範院校的入選條件
各地推薦示範院校應為獨立設定的高職高專院校,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領導能力領先。學校領導班子辦學理念先進,具有戰略思維、科學決策能力和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
綜合水平領先。學校辦學定位準確,具備較好的師資、設備、經費等條件,教學質量好,就業率高,有較高的社會認可度。
教育教學改革領先。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聯繫緊密,形成產學研結合的長效機制,以就業為導向,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成效顯著。
專業建設領先。專業建設理念先進,特色鮮明,在教師隊伍建設、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推行“雙證書”制度、課程和教材建設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
社會服務領先。積極承擔面向區域產業發展的社會培訓,主動為行業企業提供套用技術開發等科技服務,在區域高等職業教育發展中具有明顯的帶動作用。
(二)建設計畫的實施步驟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從2006年-2010年實施,按年度、分地區分批推進,穩步發展。中央財政對入選示範院校實行經費一次確定、三年到位,項目逐年考核、適時調整的做法。對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終止立項和支持。中央財政預留部分資金,對項目執行情況好的院校實行獎勵。
2006年,制訂建設項目總體規劃和管理辦法,啟動第一批30所左右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中央財政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資金,地方財政按職責劃分對示範院校項目進行重點支持。
2007年,啟動第二批40所左右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啟動中央級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並完成公共管理平台建設。繼續執行首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中央財政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資金,地方財政按職責劃分對示範院校項目進行重點支持。
2008年,啟動第三批30所左右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完成首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並進行驗收,繼續執行第二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中央財政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資金,地方財政按職責劃分對示範院校項目進行重點支持。
2009年,繼續執行第三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完成第二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並進行驗收。中央財政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安排資金,地方財政按職責劃分對示範院校項目進行重點支持。
2010年,完成第三批示範院校的項目建設並進行驗收。對因考核不合格而淘汰院校的空缺數額進行滾動補充,安排預留經費對項目執行情況突出的院校進行支持和獎勵。
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是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戰略舉措。各地要充分認識建設計畫實施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納入規劃,統籌管理,確保落實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全面推動高等職業教育健康、快速發展。
新建100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近日,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原有已建設100所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基礎上,新增100所左右骨幹高職院校,以此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 “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是由教育部和財政部於2006年聯合啟動實施,至今,已經遴選100所高職院校進行重點建設。4年來,示範建設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單獨招生試點、增強社會服務能力、跨區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引領了全國高職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方向。
《通知》說,新的100所骨幹高職院校建設將按照地方推薦、評審立項、年度考核、動態管理、分期安排經費的方式,分年度、分步驟實施。今年遴選40所左右高職院校立項建設,2011年、2012年再分別遴選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項目驗收工作。
《通知》要求,新的100所左右骨幹高職院校建設,要推進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推進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增強辦學活力;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最佳化專業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深化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增強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相互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高等職業教育和諧發展。
《通知》強調,新建的100所骨幹高職院校,在3年建設期內,使具有雙師素質專業教師比例達到90%;加快雙師結構專業教學團隊建設,使兼職教師承擔的專業課學時比例達到50%。同時,地方政府與行業企業共建高職院校,探索建立高職院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制度。
《通知》強調,新建的100所骨幹高職院校,2020年以前不升格為本科院校。
2006年度立項建設院校名單
2007年度立項建設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 地區 |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北 京 |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 |
天津中德職業技術學院 | 天 津 |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 河 北 |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 |
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 山 西 |
內蒙古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 內蒙古 |
瀋陽職業技術學院 | 遼 寧 |
大連職業技術學院 | |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 吉 林 |
黑龍江農業工程職業學院 | 黑龍江 |
上海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 上 海 |
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 |
江蘇農林職業技術學院 | 江 蘇 |
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
蘇州工業園區職業技術學院 | |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浙 江 |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 |
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 |
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 安 徽 |
安徽職業技術學院 | |
漳州職業技術學院 | 福 建 |
九江職業技術學院 | 江 西 |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 山 東 |
淄博職業學院 | |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 | 河 南 |
武漢職業技術學院 | 湖 北 |
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 | |
永州職業技術學院 | 湖 南 |
湖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
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 廣 東 |
柳州職業技術學院 | 廣 西 |
重慶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 重 慶 |
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四 川 |
四川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 |
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貴 州 |
雲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 雲 南 |
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 陝 西 |
甘肅林業職業技術學院 | 甘 肅 |
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學院 | 青 海 |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 寧 夏 |
克拉瑪依職業技術學院 | 新 疆 |
2008年度立項建設院校名單
院校名稱 | 地區 |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 | 北 京 |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 |
天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 天 津 |
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河 北 |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 | 內蒙古 |
遼寧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 遼 寧 |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吉 林 |
大慶職業學院 | 黑龍江 |
黑龍江農業經濟職業學院 | |
上海旅遊高等專科學校 | 上 海 |
南通紡織職業技術學院 | 江 蘇 |
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 |
浙江警官職業學院 | 浙 江 |
日照職業技術學院 | 山 東 |
山東科技職業學院 | |
河南職業技術學院 | 河 南 |
湖北職業技術學院 | 湖 北 |
武漢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 |
湖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湖 南 |
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 廣 東 |
海南職業技術學院 | 海 南 |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 重 慶 |
綿陽職業技術學院 | 四 川 |
四川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 |
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 | 雲 南 |
西藏職業技術學院 | 西 藏 |
陝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 陝 西 |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 寧 夏 |
新疆石河子職業技術學院 | 新 疆 |
9所重點培育(扶持)院校名單
培育院校名稱 | 地區 |
山西煤炭職業技術學院 | 山 西 |
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 | 上 海 |
安徽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安 徽 |
福建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 福 建 |
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 江 西 |
順德職業技術學院 | 廣 東 |
廣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 廣 西 |
新疆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 新 疆 |
擬扶持院校名稱 | 省 份 |
酒泉職業技術學院 | 甘 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