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根據國家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和當地自然、經濟、社會條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上、時間上所做的總體安排和布局。

基本信息

簡介

總體規劃總體規劃
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家將土地資源在各產業部門進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農業與非農業之間進行配置,其次在農業與非農業內部進行配置,如在農業內部的種植業、林業、牧業之間配置。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還明確規定: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因此,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城市總體規劃為了實現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一個城市的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和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布局和全面安排,還包括選定規劃定額指標,制訂該市目標及其實施步驟和措施等工作。

業務領域

總體規劃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主要包括城鄉總體規劃、區域總體規劃、園區總體規劃、都市區總體規劃、開發區總體規劃、高新區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概念性規劃是指對—定時期內城市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
區域總體規劃是立足某一特定區域發展實際,研究區域資源要素配置與特色資源開發利用,產業體系構建與重點產業發展,建設布局與空間結構最佳化調整,區域轉型發展與體制機制創新,區域統籌與跨區域分工合作,人口與資源環境、經濟與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性規劃,是對區域總體定位、戰略思路、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的總體部署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行動指南。
園區總體規劃,在當前的經濟形式下,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所帶來的新一輪經濟組織形式的重構,必將是一個複雜多變和漫長的過程,逐步將影響到以實體經濟為主的中國,尤其是對以產業聚集為手段、產業成本為競爭力的園區化發展,有非常深遠的影響。產業園區的發展將更多的符合經濟活動的核心規律,也將從一般性的成本競爭轉向為效率的競爭和技術能力的競爭,將從一個規模化園區時代逐步走向“功能化園區”的時代。
都市區總體規劃是立足某一特定的都市區域發展實際,研究都市區域資源要素配置與特色資源開發利用,是對都市區總體定位、戰略思路、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的總體部署和推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行動指南。
開發區總體規劃,是指對整個開發區的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具體內容包括:規劃期限、規劃原則、產業規劃、功能定位、戰略目標、發展策略、空間布局、招商引資、保障措施等,具體模式有循環經濟模式、總部基地模式、孵化器模式、產業集群模式等。
高新區總體規劃,是指實現一定時期內對高新區的發展目標,對高新區的產業結構、功能、空間及進行各項建設的綜合布局和全面安排,還包括選定規劃定額指標,制訂該高新區遠、近期目標及其實施步驟和措施等工作。

城市旅遊發展

城旅一體、整體發展,旅遊依託城市發展,城市建設體現旅遊功能,把城市作為旅遊吸引物整體打造,將城市旅遊變為旅遊城市。為此旅遊業與商貿、金融、科技、港口、工業等功能進行整合,同時整合各種社會經濟資源投入旅遊發展,以旅遊為紐帶促進城市功能的全面發揮,在整個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功能配套、工農業生產等方面,全面融入旅遊功能。項目帶動、集聚發展是要通過龍頭項目帶動旅遊市場開發、旅遊產業集聚和城市載體功能建設,激活市場人氣,帶動相關產業的全面發展。
為實現國際旅遊目的地和集散地、中國旅遊強市的發展目標,必須加強項目建設,打造具有震撼力的世界級旅遊吸引物。突出龍頭項目的帶動和引領作用,形成強烈的市場吸引力,並且通過龍頭項目,促進產業集聚和升級。同時按照大力發展都市型旅遊的要求,加強城市載體功能方面的大項目建設,形成城市的吸引力,促進旅遊與相關產業的全面協調發展。
在梳理旅遊資源的基礎上,更多融入天津城市總體規劃“一軸、兩核、兩帶、三區”的空間戰略思想,以積極態勢融入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的建設中,真正將城市旅遊變為旅遊城市,提出了“海河旅遊發展帶”、“中心都市旅遊區”、“東部濱海旅遊區”,以及擁有豐富旅遊資源的薊縣“北部山野旅遊區”,成為天津近中期旅遊發展的核心集聚區和龍頭帶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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