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件
2010年,曹子英幫助原江門市高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辦副主任申高軍補辦一家公司的廠房房產證。曹子英遂夥同許永安找到一位許某違規操作,因此受賄59萬餘元。2010年,許永安、曹子英還通過勝利南拆遷安置小區工程收受賄賂3.2萬元,通過江海區外海街道七西村、南山村以及禮樂街道武東村等九個村莊的規劃編制項目收受賄賂6.3萬元。
2011年,又與人合夥虛增江海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的靜載試驗設備運輸費,從中受賄12萬元。
2015年1月,曹子英多次經手操作許永安的受賄案,也單獨收受更多賄賂。經法院認定,許永安、曹子英、李松、許某分別受賄額為184萬餘元、184萬餘元、66萬元、8.7萬元,其中許永安、曹子英、李松系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許某系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而共同受賄,許永安、曹子英為主犯,李松、許某為從犯,根據個人犯罪情節而對四人分別以受賄罪量刑3至10年,其中許某獲緩刑 。
中國教育家(一)
教育家是指那些具有高遠的教育追求、終生的教育熱情、淵博的教育知識、個性鮮明的教育思想、豐富的教育經歷、富有成效的教育實踐、廣泛深刻的教育影響,其教育實踐和教育成就為教育界和社會廣泛認可,甚至在教育發展史上能留下難以磨滅印記的教育人才。本任務中主要盤點現代中國教育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