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87年晉升為副教授,1996年晉升為教授。曾任經濟法教研室主任、瀋陽市高校哲學教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教育科研
教學方面,先後講授了哲學、邏輯學、倫理學、法學等八門課程。編寫出版教材11部,其中主編《形式邏輯學》、《經濟法應試指南》等四部,參編七部。還參與了瀋陽工業大學新增法學專業的調研論證、申報材料的撰寫和教學計畫的安排、落實等創建工作。該專業已向社會輸送了兩屆畢業生,在校學生亦達500餘人。科研方面亦有建樹,撰寫並發表了《毛澤東比較方法探略》、《也談教學過程的主體與客體》、《試談鄧小平法制思想中的辯證法》等20餘篇學術論文,其中16篇被評為省市優秀論文。他1982、1992年被評為瀋陽工業大學先進教師;1984年被瀋陽市社會科學聯合會評為先進工作者;1985、1987、1997年被評為瀋陽工業大學優秀共產黨員。
中國教育家(一)
教育家是指那些具有高遠的教育追求、終生的教育熱情、淵博的教育知識、個性鮮明的教育思想、豐富的教育經歷、富有成效的教育實踐、廣泛深刻的教育影響,其教育實踐和教育成就為教育界和社會廣泛認可,甚至在教育發展史上能留下難以磨滅印記的教育人才。本任務中主要盤點現代中國教育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