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蔡福元同志1949年10月參加工作,195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歷
1949年9月至1952年7月在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學習。1952年8月至1981年12月先後在上海北京公私合營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工作。1981年12月在華東政法學院工作,致力於經濟法、金融法的教學、科研工作,學識淵博,功底紮實,精通金融理論和實務,富有奮發圖強朝氣和刻苦鑽 研精神。1982年首先在全國高等院校開設《金融法》課程。1986年主編出版《金融法教程》 ,經法務部審定為高等學校法學教材,被廣泛採用,多次再片。1987年又率先講授《證券法 》和《票據法》,開創金融法新局面。採用法理、實務、案例相結合、中外法律相比較的教 學方法,注重師德,以身作則,嚴以律己,諄諄引導,深受學生歡迎和愛戴。此外,還開設 《經濟法概論》、《經濟契約法》等多門課程,一專多能。受聘擔任其他多所高等院校本科 生、研究生,美國留華大學生、香港律師界講學工作,獲得一致好評。
成就
參與編寫《經濟法學 》、《經濟法概論》、《經濟幹部法律手冊》、《中國經濟法律百科全書》等教材、著作、 工具書,擔任主編、副主編、編委等職,共12本約82萬字,發表論文14篇。應邀參加法院審 理金融疑難案件的討論和諮詢。他在金融法學的教書育人、學術研究等方面勇於開拓創新, 不斷進取,作出了優異成績,積極培養了不少專門人才,被社會各界公認為學術造詣深厚、 享有高尚聲譽和知名度的學科帶頭人。1985年設立經濟法系時,蔡福元老師被學校任命為籌備組成員,於1986年12月晉升為副教授,1992年10月被評為教授;1991年5月退休 。
中國教育家(一)
教育家是指那些具有高遠的教育追求、終生的教育熱情、淵博的教育知識、個性鮮明的教育思想、豐富的教育經歷、富有成效的教育實踐、廣泛深刻的教育影響,其教育實踐和教育成就為教育界和社會廣泛認可,甚至在教育發展史上能留下難以磨滅印記的教育人才。本任務中主要盤點現代中國教育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