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林業企業在經理期內所計算和確定的容許採伐的森林面積(公頃或畝)和蓄積量(立方米)。因計算和確定的採伐量是經理期內的年平均數字,簡稱年伐量。一般以森林經營類型或組合起來的經營類型組分別計算,然後合併其結果,再確定全企業的年伐量。在此基礎上,根據森林資源分布特點和採運要求,合理安排伐區,確定採伐順序(見森林採伐),以便通過採伐和更新,逐步調整現有的森林結構,實現森林資源的永續利用。為了準確掌握森林資源變化動態,並結合經濟條件合理安排生產計畫,採伐量要通過定期複查森林資源,重新加以確定。通常每隔10年進行一次,稱為經理期。
人類是在林業經濟活動的實踐中逐步認識到控制和調節森林採伐量的必要性的。14世紀歐洲一些國家首先提出區劃輪伐法,以面積控制採伐量。
1759年德國的貝克曼分配法,是把經營類型現有蓄積量及達到輪伐期時預期生長量的總和分配到輪伐期各年。1826年德國洪德斯哈根提出法正林學說後,又有法正蓄積法和齡級法(見森林永續利用)。
1836年德國K.L.馬丁則提出按材積平均生長量計算採伐量。19世紀中,瑞士H.畢奧利提出對異齡林採用檢查法,是在異齡各徑級間按蓄積量保持一定比例關係,以獲得目的樹種的最大生長量和優良材種。中國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進行大規模森林經理工作,在《國有林森林經理規程》中提出按成熟度、林齡、林況、生長量等公式分別計算採伐量。
計算方法
森林採伐量由主伐利用和間伐利用兩部分的產量組成。森林調整按同齡林和異齡林分別進行。一般對同齡林採取皆伐或漸伐作業,對異齡林採取擇伐作業。不同的作業方式需有不同的計算方法。目前世界各國計算採伐量公式已有100餘種。
同齡林採伐量計算和確定採伐量所需的技術資料包括齡級表、林相圖、森林分布圖和調查簿、森林資源動態調查材料(森林生長量和枯損量)、國家需材計畫,該林區的林業長遠發展規劃等。但不同森林經營類型的資源條件千差萬別,再加上森林面積和蓄積量按齡級分配的差異,材積連年生長量和平均生長量的變化,以及輪伐期長短和成熟林資源多少不一等因素,同齡林採伐量的計算不可能用一種公式完成。計算方法主要可分兩大類:
①面積控制法。同齡林實現森林永續利用的理想結構,是要求各齡級的林分面積相等。因此,為了調整現實林各齡級不合理的林分面積分配,首先應計算出年伐面積,然後再計算年伐蓄積量。計算公式有:按面積輪伐公式、按林齡公式、按成熟度公式等。
按面積輪伐公式為:
按這個公式計算年伐量,是要經營類型內所有林分經過一個輪伐期都採伐一遍,並使各齡級面積保持相等。
按成熟度公式為:
按成熟度公式計算年伐量,是要在一個齡級期間內採伐掉現有的成熟、過熟林資源。
按林齡公式還因計算期的長短而分為第一林齡公式和第二林齡公式。□如果中齡林包括兩個以上齡級時,只取靠近近熟林的一個齡級納入計算範圍。上述兩式的年伐蓄積為:
林齡公式適用於成熟、過熟林占優勢的森林經營類型,其目的是在2~3個齡級期間使採伐量保持穩定,並逐步調整齡級結構。
②材積控制法。主要是期望在輪伐期內有等量的年伐蓄積,並用材積控制採伐量。因此常用材積控制法結合面積控制法計算年伐量,以解決只用面積控制法造成年伐蓄積不穩的問題。計算方法大都出自法正林理論。影響年伐量計算的主導因子是現實林的蓄積量和生長量。近兩個世紀來各國林學家提出按蓄積量和生長量計算採伐量公式有幾十種。
代表性公式
法正蓄積公式為:
式中V為經營類型的總蓄積;為輪伐期;為成熟、過熟林平均每公頃蓄積量。本公式是根據法正林理論推導而來,只有當經營類型的齡級結構在均勻分配條件下採用才合適,由於算式簡單,計算因子少,常作為粗略計算年伐量之用。
平均生長量公式為:
式中Z□、Z□、Z□、…、Z□為各齡級林分平均生長量;□□、□□、□□、…、□□為各齡級的蓄積量;□□、□□、□□、…、□□為各齡級年齡中值。平均生長量公式也是來自法正林理論。當經營類型齡級結構均勻分配時,採用生長量控制採伐量,使採伐量等於各齡級的林分平均生長量,以保證經營類型內永續利用。但當齡級分配不均勻時,就不能用平均生長量來控制採伐量,而應選擇其他公式計算採伐量。在同齡林經營類型中,當成熟、過熟林占優勢時,無論是平均生長量還是連年生長量都處於下降趨勢。如按平均生長量來確定年伐量,就會引起成熟、過熟林繼續積壓,造成枯損量和病腐率增加。反之,當幼、中齡林占優勢時,由於幼、中齡林生長旺盛,平均生長量較大,如按它來確定年伐量就會導致在短期內采完少量的成熟林,而使木材生產間斷或迫不得已採伐未成熟林。所以,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用平均生長量作為確定採伐量的依據。
利用率公式為:
□式中∑Z為當齡級分配均勻時,各齡級連年生長量之和;V□為法正蓄積量。此式與上述兩個公式相似,僅適用於齡級結構均勻的經營類型。如齡級結構不均勻,採用此式也會發生較大偏差。
按林況計算公式為:
式中∑□為按林況需要進行採伐的小班面積之和;∑М為按林況需要進行採伐的小班蓄積之和;□為採伐期限。
異齡林年伐量計算常用檢查法,即用定期平均生長量調節控制採伐量,並要求在擇伐後使保留林木的各徑階之間按蓄積仍保持一定的比例,以獲得目的樹種最大生長量的優良材種。這種方法要求定期對全林進行每木調查,根據前後兩次調查結果,計算林分定期生長量:
式中Z為經營類型材積定期平均生長量;М□為本次調查的全林蓄積;М為上次調查的全林蓄積;C為調查間隔期內的擇伐量;□為調查間隔期。所計算的定期平均生長量Z是作為調節控制下一間隔期每年擇伐量的尺度。根據現實林各徑階的蓄積比例和調整森林結構的要求,確定每年擇伐量是大於、小於或等於定期生長量。
間伐量計算
撫育間伐是一種森林經營措施,即皆伐作業的經營類型在主伐前進行撫育性質的採伐利用。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間伐提高保留木的生長量和材種質量,也是獲得中小徑木材的一種重要手段(見森林撫育採伐)。其間伐量可達木材總產量的50%左右。計算撫育伐的採伐量,要預先確定以下4個因子,即:需要進行撫育間伐的面積;間伐開始期;每次間伐強度和撫育伐間隔期。
年伐量的確定
標準年伐量的確定
經過計算和分析論證後所確定的森林採伐量的合理定額,稱標準年伐量。它的確定,首先需要根據不同林種和經營類型的森林結構,選用幾個適用公式進行計算,得出幾種不同數值的年伐量;然後根據不同林種的經營要求,以永續利用為基本原則,統籌考慮當前需要和長遠利益,結合具體經濟條件與森林資源特點加以分析論證;最後得出一個最合理的年伐量數值作為一個經理期的標準年伐量。標準年伐量是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計畫和生產部門編制計畫的依據。
用材林年伐量的確定
用材林主要經營目的是生產木材。其年伐量的確定,當齡級結構不均勻時,要起到調整和改善齡級結構的作用,不應造成森林資源過伐,保證後繼有林;在成熟、過熟林占優勢時,要儘量延長現有成熟林資源的採伐年限,使現有成熟、過熟林達到自然成熟齡之前及時採伐利用;當幼、中齡林占優勢時,只能在經理期內採伐成熟林。防護林年伐量的確定經營防護林的主要目的是發揮森林的多種效益,木材採伐利用處於從屬地位。由於對各小班因地因林確定採伐方式,其採伐量的計算方法要根據各小班林分的具體條件而定。
薪炭林年伐量的確定
薪炭林主要依據數量成熟和更新成熟確定薪炭材的輪伐期。其年伐量一般採用面積輪伐公式計算。
發展趨勢
現行各種計算採伐量公式的計算因子都存在單一性的缺點,從而使計算結果帶有局限性。最後分析論證所定標準年伐量也往往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事實上,森林採伐量受到許多種複雜因素的影響。因此,現在許多國家多套用數學規劃法,通過電子計算機確定採伐量最優方案。20世紀50年代以來套用最廣泛的是線性規劃。美國、日本、羅馬尼亞、蘇聯等國先後進行了這方面的實驗研究,並在生產上得到套用。但當採伐方案具有多目標時,由於這種方法只規定一個目標作為目標函式,而將其他次要目標轉化為約束條件處理。所以其最優解只是在一定約束條件的限度內表明為最最佳化而已。此外,還有整數規劃、非線性規劃、目標規劃和動態規劃等。美國最近已提出在國有林使用FORPLAN模式,以解決多目標利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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