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植樹造林、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減少毀林、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意義
通過發展碳匯林業不但能減少二氧化碳在大氣中的含量,較好地保護生物多樣性,減少水土流失,而且成本較低,能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多種效益。它在創造就業機會的同時,給當地農民帶來收益;另外,雖然我國尚未規定企業的碳減排指標,但要求企業轉變生產方式,減低能耗,減少碳排放將成為趨勢。在減少碳排放難度較大的情況下,通過林業措施吸收二氧化碳,發展碳匯林業,可以為企業提供一個減排緩衝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減排壓力。發展碳匯林業,充分發揮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功能,能為我國贏取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的話語權和主動權,拓展我國經濟發展空間。
條件
國家發改委表示,“十二五”期間,可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內開展碳交易的試點。碳交易實際是碳信用指標的交易,而碳信用主要來自於減排和碳匯。在目前碳市場還沒有形成的情況下,我們正在開展相關的研究,為碳匯交易做準備。碳匯要進入交易至少應有4個環節:一是要有國家的相關政策規定;二是要有產品即碳匯;三是要有與國際接軌的計量、監測體系以及第三方認證、註冊等;四是要有碳匯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