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碳匯林業是指利用森林的儲碳功能,通過植樹造林、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減少毀林、保護和恢復森林植被等活動,吸收和固定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並按照相關規則與碳匯交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全球每年大氣和地表碳流動量的90%來源於森林,每公頃森林每年可吸收二氧化碳20~40噸,釋放氧氣15~20噸,對維護全球生態安全、氣候安全發揮著重要作用。
“碳匯林業”作為一個新的概念,最近首次出現在中央檔案中,但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中,這個概念很早就被國際社會提出來了。以充分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暖為主要目的的林業活動及林業產業,就泛稱為碳匯林業。
國家林業局日前公布:中國森林覆蓋率已提前2年達到20%,人工林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成為全球人工林面積最多的國家。這實際上就是發展碳匯林業的舉措。中國多年來大規模植樹造林不僅提高了我國森林面積和蓄積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
人工速生林產業合理地解決了木材資源可持續利用與人工綠化工程的關係,由此而產生的以速生林木為主要主材的新型林業產業由此蓄積了無限發展動能。剛剛頒布的國務院林業產業振興綱要更為速生林產業鏈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遇。
開發中國家通過實施CDM機制開展造林、再造林項目,既可以使已開發國家完成承諾的室氣體減排,也有助於貧困地區的人口獲取造林的碳收益,減少貧困,增加就業。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中國在給予碳匯林業足夠重視的同時,還需要規範管理碳匯林業。
中國目前是室氣體排放大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約占世界碳排放總量的20%。隨著《京都議定書》生效期限漸進,我國面臨的減排任務也陡然增大。第二屆中國林業學術大會近日在南寧召開,“碳匯林業”成為許多林業員和學者們談論的議題。不少專家呼籲,應儘早發掘林業的低碳經濟潛力,探索碳匯林業的可行性運作模式,實現室氣體減排和放大經濟效益的雙贏局面。
發展背景
節能減排已成為一種不容忽視的社會責任。地球向大氣層排放的溫室氣體與日俱增,削減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保護人類的共同利益,已經成為共識。《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1992年5月22日聯合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的公約,於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發大會(地球首腦會議)上通過,該公約是世界上第一個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以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給人類經濟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對付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
公約於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旨在控制大氣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將溫室氣體的濃度穩定在使氣候系統免遭破壞的水平上。為緩解全球氣候變暖趨勢,1997年12月149個國家地區的代表在日本京都審議通過了《京都議定書》,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京都議定書》規定所有已開發國家在2008年到2012年間必須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減5.2%。有約束的溫室氣體排放機制為碳交易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基礎。目前,國際上碳交易主要有CDM(清潔發展機制)、JI(聯合履行)、ET(排放貿易)三種機制。
碳交易已成為面對氣候變遷的一個市場解決方案。其它一系列氣候公約國際談判中,國際社會對森林碳匯作用越來越予以關注,如《波恩政治協定》、《馬喀什協定》都將造林再造林等林業活動納入《京都議定書》確立的CDM(清潔發展機制),鼓勵各國通過綠化、造林來抵消一部分工業源CO2的排放量。2003年l2月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9次締約方大會,國際社會已將造林再造林等林業活動納入碳匯項目達成了一致意見,制定了新的運作規則,為正式啟動實施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創造了有利條件。
《京都議定書》不但規定了41個工業化國家的減限排額度和時間表,還在3.3和3.4條款引入了溫室氣體吸收匯,允許通過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等活動獲得的碳匯用於抵消工業和能源部門的溫室氣體減限排量。同時還在第6條規定可通過包括林業活動在內的項目活動獲得的碳匯來抵消減限排額度。同時,《波恩政治協定》為附屬檔案1國家利用造林碳匯項目設定了上限,即附屬檔案1國家在第一承諾期的每年中從CDM造林碳匯項目中獲得的減排抵消額不得超過其減排年排放量的1%,也就是說附屬檔案1國家所承諾減排任務的20%可以通過COM碳匯項目來完成。但森林碳匯必須是森林固碳能力減去造林活動、林地流轉造成所產生的排放量相抵後的淨吸收量。
其內涵
1、碳匯林業的發展,始終與氣候變化的國際國內政策密切聯繫,應符合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
2、碳匯林業實施過程中,不僅僅考慮碳匯積累量,還要充分考慮項目活動對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穩定性、適應性和整體服務功能,對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流域保護和社區發展的貢獻,即碳匯林業追求森林的多種效益,同時,要促進公眾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氣候意識的提高。
3、碳匯林業要對項目積累的碳匯進行計量和監測,以證明對緩解氣候變化產生真實的貢獻。因此要制定符合國際規則和中國林業實際的技術支撐體系。
4、碳匯林業發展要藉助市場機制和法律手段,通過碳匯貿易獲取收益,推動森林生態服務市場的發育,提高植樹造林的經濟效益,調動更多的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林業行動。
發展模式
發展碳匯林業關注浙江模式
一、溫州:瞄準無形資源 建有形碳匯市場
改革開放以來,溫州民營經濟創造了眾多的全國第一。溫州人用超前的眼光,在經濟發展中始終保持領先一步。如今,一個新的發展機遇進入了溫州人的視線,這就是林業碳匯。
2008年,碳匯造林項目在溫州全面啟動,申請建立了中國綠色碳基金溫州專項,溫州成為全國第一個建立碳基金專項的地級市,並制定出台了《關於加快碳匯林業發展的意見》。兩年來,溫州市發展林業碳匯邁開了實質性的一步。在蒼南縣建立了中國綠色碳基金首個標準化造林基地,在文成縣建立了全國首個森林經營增匯項目,制訂了中國第一個森林增匯項目的技術操作規程。碳匯林在溫州找到了發展的沃土。截至目前,中國綠色碳基金溫州專項已籌集資金1800多萬元,建成了3萬多畝林業碳匯項目區,並開展了2萬多畝森林碳匯經營項目。
溫州參與碳匯造林的隊伍不斷壯大,人員不斷增加,溫州的企業家們更是用實際行動支持林業碳匯。隨著低碳小區,低碳市場的出現,全市形成了濃厚的社會參與氛圍。溫州市林業局局長徐順東介紹,每一位加入到林業碳匯隊伍中的人都有一個故事,大家都朝著綠色的目標努力。溫州大學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的教師劉謹組建了一支宣傳林業碳匯的志願者隊伍,目前已有40多人參與。他堅信:行動改變思想。從2009年“地球1小時”活動開始,他帶著志願者們已經在4所學校開展了碳匯宣傳。同時,通過在社區開展小額購買碳匯活動,目前已經有幾千人參與進來,捐款從50元到500元不等。人們了解到植樹造林是改善生態環境的直接手段,將碳匯理念融進了生活。善於抓住機遇的溫州人已經給出信號,他們看中的是林業碳匯的未來趨勢。
二、鄞州:從公益出發,倡導社會參與
2011年3月,鄞州區啟動了“森林鄞州”建設工程,號召發起成立中國綠色碳基金鄞州專項,這是全國首個縣級政府在發展碳匯林業中邁出了步伐。鄞州通過各級媒體發布公告,公開徵集鄞州專項發起單位,熱情邀請區內外大中型企業加入林業碳匯事業。將全區50強企業和50佳企業列為發起單位的重點邀請對象,對全區3000多家規模以上的企業全面發動。並且規定碳匯造林充分尊重捐資人意願,企業捐款50萬元以上的可以冠名。同時,寧波市、鄞州區的各級政府部門領導紛紛以個人名義帶頭捐資。
目前,鄞州專項已籌集7599萬元碳匯資金。雅戈爾集團等500多家企業參與捐資,捐款50萬元以上的企業77家,同時吸引了1萬多人參與。多年來熱心參與公益事業的雅戈爾集團捐資500萬元。集團黨委副書記鍾雷鳴說,環境生態改善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捐助碳匯基金是企業回報社會的新方式。主做房地產開發的國驊集團出資150萬元建碳匯林。這個有20年房地產開發資歷的民營企業,在生態化住宅方面做了許多的探索。他們的態度是:付出的代價可能大一些,但必須要重視生態環境,這是社會必然的發展趨勢。
全區百萬畝的林地綠化已達到飽和,可供碳匯造林的荒山不多,所以,鄞州鎖定了有80萬畝平原綠化空間。鄞州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森林鄞州”建設中的山地造林、交通幹線兩側綠化、主要河道兩岸綠化、村莊綠化、森林經營等林業碳匯項目。全區將每年投入3億元,其中區財政安排1億元、各鎮(鄉)配套1億元,社會投資1億元,連續五年15億元資金投入,用於城鎮、村莊、道路為主的平原綠化。
鄞州的碳匯造林項目委託浙江農林大學進行碳匯造林項目設計和碳匯計量工作,嚴格按照碳匯造林項目管理。目前,鄞州已經逐步建立起政府導向投入、企業主體投入、社會廣泛投入的多元投入機制。讓碳匯造林從公益出發、回饋社會,效益更長遠。
三、臨安:基地示範,碳匯監測量化
碳匯量化才能實現交易,這就要求林業碳匯更具科學依據。2008年,由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捐資建造的中石油毛竹碳匯項目落戶臨安市藻溪鎮,共營造了毛竹碳匯林715畝。這也是全球第一個毛竹碳匯林。據測算,這一碳匯林項目20年內累計可吸收二氧化碳約2.2萬噸,平均每年吸收1100噸。同時每年可提供3500個工日的用工機會,促進當地林農就業。6年後留筍養竹,隔年採伐,還可帶來約450萬元的經濟收益。
林業碳匯上升到可操作層面,需要權威的單位來進行監測。坐落在臨安市的浙江農林大學,在國內較早地開展了碳匯林業的研究。學校建立了專門的生態學實驗室,通過固定監測樣地,實施碳儲量變化動態監測,以及項目期造林活動,森林管理活動和與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活動記錄監測。今年,浙江農林大學獲得了國家林業局林業碳匯計量與監測資格。臨安市與浙江農林大學簽署了共建全國碳匯林業試驗區戰略合作協定,編制了全國首個碳匯林業建設總體規劃《臨安市碳匯林業建設總體規劃》,並開展了碳匯造林和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驗示範。
中國綠色碳基金會向臨安市10戶農戶頒發了全國首批“林業碳匯證”。碳匯證上標明碳匯林的林地權屬、林木現狀和經營狀況等信息。實際上是通過森林經營,提高碳匯增量。給農民的林地在傳統經營的基礎上,增加了附加值。
研口村村民張良華是獲得“林業碳匯證”的農戶之一,他在承包的600多畝杉木林里套種毛竹,初始的碳匯量已經測出,3年後將重新測算得出碳匯增量。市林業部門幫助農戶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加入了碳匯計量與監測計畫和碳平衡等內容。按程式申請、審批和發放林業碳匯證。農民可以出售計入期內所產生的碳匯,在時機成熟的時候進行碳交易。
當前面臨的問題
首先,存在“兩頭熱、中間冷”的現象。中國國家林業局已經把碳匯林業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措施來落實,民間機構也在積極回響,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缺少對這方面知識的了解。因此,碳匯林的建設還需要在更高層面上積極推進。
其次,缺乏專業人才。由於社會對碳匯林的認識滯後,加上教育體制不配套,目前國內很多人並不懂得碳匯林存在的意義,以及如何按照嚴格的CDM方法學和額外性等要求去確定碳匯林。除少數對碳匯林技術有研究的人員外,很少有對這個行業能夠全面了解的人才。
第三,資金引導措施少。中國社會大量的閒散資金正在尋找出路,而國家層面缺少這方面的引導政策。如果能夠完善相關政策,鼓勵資金投向荒漠地區,對沙漠地區進行改造,那將有助於中國實現碳減排的目標。
其解讀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要求“建設現代林業,發展山區林特產品、生態旅遊業和碳匯林業”。碳匯林業作為一個新的概念,雖然首次出現在中央檔案中,但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行動中,這個概念很早就被國際社會提出來了。
當前,全球正在發生著以變暖為特徵的氣候變化。主要原因,是工業革命以來,大規模燃燒化石能源和亂砍濫伐森林等人類活動,向大氣中過量地排放了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的結果。為了防止氣候變暖對人類生存和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國際社會制定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強調人類應減少向大氣中排放溫室氣體並增加對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清除,以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減緩氣候變化的速率,避免給人類和自然生態系統帶來不可逆轉的負面影響。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定義,將“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的過程、活動和機制”稱為“碳匯”。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森林植物通過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氣,把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這個過程和機制實際上就是清除已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因此,森林具有碳匯功能。而且,通過植樹造林和森林保護等措施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其成本要遠低於工業減排。總而言之,以充分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暖為主要目的的林業活動,就泛稱為碳匯林業。
根據以上理解,可將碳匯林業進一步概括為:遵循各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和可持續發展原則,以增加森林碳匯功能、減緩全球氣候變暖為目標,綜合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促進森林培育、森林保護和可持續經營的林業活動,提高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能力;同時,鼓勵企業、公民積極參與造林增匯活動,展示社會責任,提高公民應對氣候變化和保護氣候意識;充分發揮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功能和作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雖然碳匯林業對大多數國人來講還是一個較新穎的名詞,但是我國政府多年來重視森林植被恢復和保護,使我國成為全球人工林面積最多的國家。這實際上就是發展碳匯林業的舉措。中國多年來大規模植樹造林不僅提高了我國森林面積和蓄積量,也吸收固定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據專家估算:1980年~2005年,我國通過持續不斷地開展植樹造林和森林管理活動,累計淨吸收二氧化碳46.8億噸,通過控制毀林,減少排放二氧化碳4.3億噸,兩項合計51.1億噸。全國森林淨吸收的二氧化碳,相當於同期工業排放總量的?8%,對減緩全球氣候變暖做出了重要貢獻。
發展碳匯林業也作為重要措施納入到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今後,我國將通過植樹造林,擴大森林面積;加強森林管理,提高現有林分質量;加大濕地和林地保護力度;發展與森林有關的生物質能源;預防森林火災、病蟲害;控制非法征占林地和亂砍濫伐等行為,進一步發展碳匯林業。在增強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固碳能力,降低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減緩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同時,為國家氣候和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開發現狀
綜觀整個《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國際碳交易市場,國際碳市場所交易的大都是減少排放的工業項目,而森林碳匯項目由於規則、方法有待進一步研究以及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等諸多因素,目前實現交易少。因此,森林碳匯在CDM中的項目所占的比例和交易量都比較小。以巴西為首的拉美國家和印度等在森林碳匯工作踴躍,特別是處於熱帶地區的部分國家擁有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森林的碳吸收速率比較快,造林成本相對較低,再加上他們過去的造林規模有限,現在可以用來進行造林和再造林的土地潛力較大。而且這些國家開展相關研究和試點早,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按照有關規定,在《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的第一承諾期內,已開發國家可以通過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實現的減排量占其減排量的比例有限,即不超過總減排量的1%。也就是說,在全球流動可以抵工業減排量的森林碳匯大約為3500萬噸,已在國際森林碳匯活動形成競爭機制。
中國開展森林碳匯相對較晚,但發展勢頭較好。中國政府於2001年啟動了全球碳匯項目,對開展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及其相關工作給予了充分重視和積極支持。2003年底國家林業局針對氣候談判出現的新進展,成立了國家林業局碳匯管理辦公室以來,國內推行碳匯項目試點和研究日增。2007年頒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強調,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最大限度地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等是應對氣候變暖的重要措施。國家發改委和國家林業局等部門積極搭建碳匯信息交流平台,組織實施全球第一個清潔發展機制林業碳匯項目和多個林業碳匯試點項目。
由中國國家林業局與義大利環境和國土資源部簽署的中國第一個林業碳匯項目落戶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雙方約定,在第一個5年有效期內,義大利投資153萬美元,在敖漢旗荒沙地造林4.5萬畝,項目產生的可認證的二氧化碳減排指標將歸義大利所有,通過該項目碳匯交易籌集了生態補償資金,減輕財政補償公益林的壓力。以中國科學院為首的一些科研院所,也對全國森林生態系統的碳循環和碳儲量以及碳匯功能等進行了初步觀測和研究。國家林業局、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綠化基金會等已聯合發起了中國綠色碳基金,以促進吸納民間資金開展以固定大氣中二氧化碳為目的的造林、森林經營及能源林基地建設,鼓勵企業減少碳排放,並投資森林碳匯項目進一步降低“碳足跡”。北京市將建立中國綠色碳基金北京專項,專門管理北京市企業、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為林業碳匯造林所捐贈的資金。
發展建議
減排壓力下的碳匯林業選擇
低碳經濟是低碳發展、低碳產業、低碳技術、低碳生活等一系列經濟形態的總稱,其基本特徵是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實質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建清潔能源結構,被視為應對氣候變化、引領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引擎。“目前,低碳經濟的研究和討論大都集中在工業包括能源領域,而最有潛力的林業(增匯減排)卻被忽略了。”國家林業局造林司副司長李怒雲說,“林業部門要繼續推進植樹造林,積極發展碳匯林業,開展林業促進低碳經濟的試點和研究。”
森林是利用太陽能的最大載體,它能夠大量吸收二氧化碳,是安全的、實實在在的減排,而且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投入少、成本低、簡單易行,森林碳匯功能日益受到重視。專家研究表明,森林每生長出1立方米的蓄積量,要平均吸收1.83噸二氧化碳,釋放出1.62噸的氧氣。北京大學針對森林碳匯的一項研究表明:中國單位面積森林吸收固定二氧化碳的能力,已由20世紀80年代初的每公頃吸收固定136.42噸增加到21世紀初的每公頃150.47噸;同期以森林為主體的中國陸地植被碳匯大約抵消了工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4.6%-16.1%。
2009年6月中央林業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在應對氣候變化中要賦予林業以“特殊地位”。同年9月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中國承諾將大力增加森林碳匯,爭取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米。 《中共中央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建設現代林業,發展山區林特產品、生態旅遊業和碳匯林業”,“通俗的說,碳匯林業就是指以吸收固定二氧化碳,充分發揮森林的碳匯功能,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減緩氣候變化的為主要目的的林業活動。”李怒雲說。
林業“碳貿易”路徑初見端倪
1997年達成的《京都議定書》規定,工業國家在2008年-2012年的承諾期內,其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排放水平上總體減排至少5%。在其合作框架內,《京都議定書》又設定了CDM項目,即一些工業國家為了完成規定的減排任務,可以通過提供技術和資金等方式,與開發中國家開展項目合作,以減少本國室氣體的排放。
2006年11月,“中國廣西珠江流域再造林項目”獲批實施,這是全球第一個根據《京都議定書》規則的造林再造林碳匯CDM項目,開創了廣西林業加入國際“碳匯交易”,增加林業投資渠道的先河。該項目通過以混交方式栽植的馬尾松、楓香等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由世界銀行生物碳基金按照4.35美元/噸的價格購買,預計15年內購買48萬噸二氧化碳。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劉世榮認為,開發中國家通過實施CDM機制開展造林、再造林項目,既可以使已開發國家完成承諾的室氣體減排,也有助於貧困地區的人口獲取造林的碳收益,減少貧困,增加就業。這一結果無疑是雙贏的。
面對室氣體減排帶來的壓力,中國也在積極探索林業“碳貿易”方式。2007年7月,國家林業局等單位共同發起建立了中國綠色碳基金,目前該基金收到捐款近3億元人幣,已先後在全國十多個省(區)實施碳匯造林100多萬畝,預計今後10年可固定二氧化碳500-1000萬噸。農戶通過造林獲得了就業機會和收入,而捐資企業則獲得通過規範計量的碳匯(信用指標),記入企業的會責任帳戶。一些個人也積極參與造林增匯減緩氣候變化的,捐資到中國綠色碳基金“購買碳匯”。
碳匯林業管理需規範化
一些專家表示,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中國在給予碳匯林業足夠重視的同時,還需要規範管理碳匯林業。
李怒雲認為,碳匯林業具有較強的技術性與專業性,因此有必要建立全國統一的森林碳匯計量檢測體系。李怒雲透露,目前經財部立項的“中國森林碳匯計量監測體系”正在由國家林業局規劃院負責制定;同時,項目級的《中國綠色碳基金碳匯造林監測指南》已編制完成,並於2008年底開始試行。
中國林學會理事長慧認為,今後在林業碳匯技術研究方面,中國還需要繼續開展林業促進低碳經濟的試點和研究,重點研究林業碳匯的增匯、適應機制等關鍵技術,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目前,國家林業局已組建了有8所高等院校、3個規劃院和設計院、4所林科院參加的全國林業碳匯項目計量團隊,現已經完成了100多萬畝碳匯造林的初步計量。
“發展碳匯林業,需要深入加強森林碳管理的相關研究,開展不同地區、不同類型森林以及森林產品相關的碳儲量及其動態變化的研究,提高我們對森林對區域室氣體平衡作用的認識。”劉世榮建議,需要編制國家森林碳和室氣體排放清單,同時定量評估木質產品和生物能源在室氣體排放中的作用,為有效管理森林中碳和室氣體變化提供依據。
相關提醒
陷阱一:“我們的林子能賣碳匯”
真相:只有嚴格意義上的“碳匯林”才可以
自《京都議定書》引入了一項靈活履約機制——清潔發展機制(CDM),允許已開發國家到開發中國家購買按照國際規則要求造林所產生的碳匯起,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經濟價值開始為人所知。一些公司以自己可以在國際上賣碳匯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和企業集資造林,並宣稱自己公司造的“碳匯林”,除了賣木材外,還可以賣碳匯,只要投資少量資金就可獲得豐厚回報。
對此,能夠被國際市場認可並能用於交易的森林碳匯,實際上主要是按照《京都議定書》的規定,由已開發國家到開發中國家購買按照國際規則要求造林所產生的碳匯。這種造林活動必須得到國家和國際相關機構批准,有著十分複雜的程式和技術要求,除嚴格的生產環節外,還要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規定,同時要經過與國際接軌的計量、監測、核查和第三方認證、註冊等程式,有較高的交易成本。
單就生產環節而言,營造碳匯林的必要條件是必須按照碳匯造林的技術要求造林,並且要有明晰的產權和嚴格的額外性等。《京都議定書》規定,已開發國家到開發中國家實施CDM林業碳匯項目,必須是特殊定義的造林再造林活動。何謂造林再造林?簡單地說就是實施項目的土地必須是過去50年以來的無林地或1990年以來的無林地。除了滿足對土地的基本要求外,還需要制定方法學、證明額外性、避免碳泄漏等。此外,項目要經過參與國政府和主管機構批准,最後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批准、註冊,才可進行真正的交易。可見,營造碳匯林是有條件的,並非所有的造林都可稱為碳匯林。
目前的大多數造林公司都以速生豐產林為主要經營項目,生產木材和其他林產品,為了控制成本,營造時很難也沒有必要按照上述程式嚴格執行碳匯造林的技術標準,況且這類森林在生物多樣性和改善環境等方面,也難以達到碳匯林的要求。所以其產生的碳匯大多不具備交易條件。此外,木材生產導致的森林砍伐造成了碳的排放,“又賣木材、又賣碳匯”不可能實現。而對於現有的森林,雖然每天自然生長都在吸收二氧化碳,但由於沒有“額外性”且碳匯產權不明晰,所以這部分碳匯只屬於“公共物品”並不能交易。
陷阱二:林業碳匯可在國際碳市場高價出售
真相:碳匯收益尚不能抵消造林成本
在這裡碳市場與該市場中碳匯交易的概念被混淆。目前,國際碳交易市場確實容量龐大,據世界銀行發布的信息:2009年全球碳市場交易量約為8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額1437億美元。但成交項目大都是減少排放的工業項目,而森林等吸收二氧化碳,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的碳匯項目則十分有限。如2008年全球森林碳匯交易量只有530萬噸,交易額3710萬美元,分別只占全球碳交易總量和總額的0.1%和0.03%。所以,碳市場並不等於碳匯市場,碳匯只是碳市場中的一種產品,而且所占比例很小。
國家CDM中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1月,中國政府已批准並得到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註冊的CDM項目有1200多個,但只有3個林業碳匯項目。其中,由國家林業局主持實施的中國廣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項目,2006年開始在廣西蒼梧、環江縣營造4000公頃人工林,世界銀行生物碳基金計畫支付200萬美元,約購買48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相當於每噸4.35美元。而2009年的四川西北部退化土地的造林再造林項目,也是僅以每噸6.5美元的價格出售2萬噸碳匯。在當時的國際碳市場,工業減排項目的價格已經超過每噸20美元。
中國的森林碳匯要想拿到國際市場上交易,必須從造林開始就要按照買方的要求進行。大都要聘請有資質的機構進行項目設計,還要進行碳匯計量、監測、認證等,成本昂貴。所以企業如果為賺錢而造林銷售碳匯,在理論上是行不通的。因為碳匯只是生態效益的一部分,即使賣出去了,也遠遠不能抵減造林成本。目前國家林業局組織開展的碳匯造林項目,是以森林的多重效益為目的的公益事業,以推動森林生態效益價值化的進程。
陷阱三:林業碳匯市場空白,應迅速搶占
真相:市場並未成熟,林業碳匯“有行無市”
造成林業碳匯價格不高的原因,一是市場尚不成熟,二是缺少有效需求。所以,林業碳匯市場不是空白,而是“有行無市”。
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中國目前不承擔《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溫室氣體減排義務,國家沒有對企業的碳排放實行總量控制,所以國內並沒有真正意義的碳市場。目前CDM林業碳匯項目主要是面對國際碳市場,但由於技術要求高,市場準入手續繁雜,交易成本十分高昂,所以目前全球CDM林業碳匯項目非常有限,買家很少,可稱為“有行無市”。由於國內關於林業碳匯交易的相關政策還未出台,認證、註冊的標準和規定也正在制定、完善中,所以如果投資林業碳匯賺錢存在著較大的風險。“最重要的問題是沒有買家。”蔣有緒特彆強調。
目前已經成交的林業碳匯項目,以不受《京都議定書》規則限制的非京都市場,即志願市場為主,主要是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政府立法,實施碳減排規定或啟動碳交易。交易時林業碳匯的價格多數由買賣雙方協商決定,也就是說種一片碳匯林到底能有多少碳匯收益,還要看買家肯出多少錢。從目前交易的情況看,如果有買方,買的也只是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淨增量——碳匯,而不購買森林的其他效益,更不負擔造林費用。這樣的投資是否能賺錢,每一個投資者都會算清這筆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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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森林到底能產生多少碳匯?只有建立完善的政策體系和計量體系,制定細則,才能全面、準確掌握全國林業碳匯現狀。2011年3月3日,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秦皇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志新面對中國綠色時報記者,表示他一直對森林碳匯保持高度關注。
“我認為森林碳匯是促進林業發展的動力之一,碳匯林業發展起來,能夠促進林業本身及周邊地區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曾在秦皇島市林業局任職的劉志新對林業依然保持著深厚的感情。
“目前,林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的作用已經得到國際社會的共識。但我們國家的自然條件差異大、森林類型複雜多樣,導致一些地方上開展的研究工作類型劃分標準、研究結果等缺乏系統性和權威性,同時碳匯計量和監測技術不全面、計量與監測的標準規範近乎空白,難以滿足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需要。”劉志新表示。
劉志新建議,中央財政加大支持力度,增加應對氣候變化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預算資金,爭取儘快建立完善體系,準確掌握全國林業碳匯現狀、變化、分布、結構、潛力,為我國參與國際氣候變化談判、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提供及時、準確、可靠的林業碳匯數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