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書簡介
1517年10月30日, 馬丁·路德寫了《九十五條論綱》,第二天中午貼在 維登堡教堂門口,要求公開辯論贖罪券問題,他說:當錢投入錢櫃的叮噹作響時候,增加的只是貪婪愛財的欲望,而不是靈魂升天;他認為出賣贖罪券是“欺騙”和“捏造”,是犯了錯誤,是宣傳與“ 基督教不符”的道理。這種論點對教皇和 天主教會是一個沉重打擊,無疑是一次思想解放,從此有了思想自由和宗教自由。而這也立即在德國引起了燎原大火,農民、平民把它看成起義的信號,市民、騎士甚至部分諸侯也捲入了反教會的浪潮,頓時,路德成了各種反對派團結的中心,《九十五條論綱》也成了各派的共同綱領,兩個星期便傳遍了整個 德國。背景搜尋
馬丁·路德是16世紀 德國宗教改革 運動的發起者,新教路德宗的 奠基人。1483年11月3日,馬丁·路德出生在德意志東部的一個小 山村, 父親是當地的一個小企業主。
1505年 大學畢業以後,他進入雷爾福特 聖奧古斯丁修道院當 修士,他在那裡學習 神學,並且潔身自律。1508年他成為 維登堡大學的 神學教授,在大學的 鐘樓書齋中潛心研究。1512年成為 維登堡修道院副院長,領受 神學博士學位。1515年升任 圖林吉亞地區11座修道院的區監督。 教皇和 天主教會的腐敗奢侈,日益堅定了他進行宗教改革的決心。他開始著手創建自己的宗教學說———“因信稱義”說。他認為一個人 靈魂的獲救只須靠個人虔誠的 信仰,根本不需要什麼教會的繁瑣 儀式。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 教會和 僧侶階層的特權。
1517年11月1日,為反對教皇 利奧十世借頒發贖罪券盤剝 百姓,路德在 維登堡大教堂門前貼出了 《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即九十五條論綱)。 《論綱》所引起的強烈反響,甚至出乎路德自己的預料。社會各 階層都對《論綱》表現出濃厚的 興趣。可以說《論綱》點燃了第一次德國 資產階級革命——— 宗教改革的火焰。路德一下子成為德國全 民族的 代言人,各階層的熱烈支持,使路德走上了同 羅馬教廷徹底決裂的道路。
1519年,羅馬教會的神學家 約翰·艾克同馬丁·路德在 萊比錫展開了大 論戰。在路德唇槍舌劍、咄咄逼人的攻勢之下, 約翰·艾克狼狽不堪地敗下陣來,這場大 辯論無疑成為路德 宗教改革生涯中的一次重大轉機。1520年是宣揚 路德學說最火的一年。那一年共出版 德文書籍、文章208冊,其中路德的著作有133冊之多。被稱作宗教改革三大論著的 《致德意志貴族公開書》、 《教會被囚於巴比倫》、 《基督徒的自由》都發表在那一年。在這些著作中,路德的攻擊矛頭並非指向某一 教皇或 教廷的奢侈腐敗,他矛頭所指是整個封建 神權政治。他的 學說從根本上否定了中世紀的 宗教組織,否定了奴役人們的 聖禮制度和教會法規,提出建立與 資本主義發展相適應的 資產階級廉儉教會,並在宗教理論上以資產階級自律的宗教取代了 封建主義他律的宗教。
1520年10月, 教皇下詔書,勒令路德在60天之內悔過自新,否則將開除他的 教籍,路德毫不退卻,將教皇的 詔書付之一炬。路德這種堅決態度更是極大地鼓舞了 擁護者和 支持者的信心,他們更加崇敬路德,也更加嚮往 宗教改革。可以說由路德點燃的宗教改革之火在西歐各國已成燎原之勢。
教皇一再敦促德皇 查理五世為路德定罪。德皇終於決定於1521年4月17-26日,在 沃爾姆斯召開帝國會議,為路德定罪,給這樣一個離經叛道的叛逆者以懲誡,同時也要給路德的擁護者們表演一次殺雞儆猴的把戲。路德並沒有被 教皇的淫威嚇倒,他昂首挺胸地到達 沃爾姆斯,在 帝國會議上據理力爭,毫不讓步。他聲稱:“我堅持己見,決無反悔!”這擲地有聲的話語,充分表達了當時 德意志人民要求擺脫 羅馬教廷控制的強烈願望和堅定信心。
查理五世、教皇等一幫人無計可施,只好蠻橫地對路德進行人身迫害,宣布路德為不受 法律保護的人。路德無法立足,只好隱居到 瓦特堡,從事 聖經翻譯。
1546年2月,路德死於出生地 艾斯勒本,享年63歲。
推薦閱讀版本: 《改變人類命運的八大宣言》,中國社會出版社出版。
內容精要
路德在《九十五條論綱》中提出了 基督教改革的思路,矛頭直指羅馬 天主教會頒布的 贖罪券,其核心論點是“因信稱義”說。“因信稱義”理論否定 宗教的 形式主義,強調 宗教信仰的個人內在基礎決定一切。其目的在於揭露 基督教表里不一的虛偽性,宣揚 信仰的自主性,以擺脫 羅馬天主教的束縛。路德認為對 上帝的信仰應該建立在個人心靈的基礎上,真正的 基督徒首先應該在內心信仰上帝,靠這種內心的虔誠的 信仰直接與上帝交流,只有這樣,才會有真正的愛心,才能有善行,從而得到上帝的拯救,也就是所謂的“愛是信的明證”。如果內心沒有真正的信仰,那么任何外在的手段都是無用的。例如 聖職、 祈禱、施捨、捐獻、 懺悔包括購買贖罪券等等,靠這些手段是無法獲得 自由、聖潔、 真理、 和平。儘管外表是虔誠的,可是缺乏了內心的信仰,所做的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路德並沒有否定從真正的信仰所產生的善行,只是反對單純依靠外在手段作為 判斷善惡的 標準,得救的惟一條件是全心全意信仰上帝。
上帝教導人們應當悔改,並不指 神甫所執行的認罪和 懺悔,也不僅指內心的悔改,是說 信徒一生都應當長久地 意識到這個 問題。內心的悔改如果不產生 肉體外表的各種刻苦的努力 修行,就是虛空的。罪惡的懲罰是與自我的 認識和悔改同樣重要的。這個過程將一直持續到信徒進入 天國。赦免人的罪責是上帝的 權力,而不是 教皇的事情。教皇只能宣布或肯定罪責已經得到 上帝的赦免,而不能自己赦免任何罪責。
教皇通過頒發 贖罪券來赦免 上帝對人的懲罰,完全是 錯誤和騙人的。教皇所謂的全部免除一切懲罰,並不是免除購買者的,而是免除他們自己因為違背 上帝意志強加給人們所遭受的懲罰。每一個真正悔改的 基督徒,即使沒有贖罪券,也完全脫離了懲罰和罪責。真誠的悔改是要去主動尋找並通過愛補贖的。而教皇濫發贖罪券,只能使人們疏忽並厭惡補贖,反而得到上帝的憤怒。每一個真正的 教徒都應該清楚地知道,即使他們有很多餘款,也應當用於 家庭開支而非購買贖罪券。即使購買贖罪券,也應當出於自主選擇而非命令。教皇期待贖罪券所帶來的巨大 經濟利益,更勝於期待人們的虔誠悔改。
路德批判了 教會的虛偽、 教士的貪婪,主張國家至上,支持 德國諸侯沒收教會財產,取消向 羅馬教廷進貢,簡化 宗教儀式,在祈禱時使用本 民族語言。他指出, 國家政權是神授的, 國家權力是惟一合法的政權,教會沒有 立法權和 行政權,只是國家政權的工具。如果說有 宗教權威,那么絕不是教皇,而是 《聖經》。信徒應當直接讀《聖經》,對其含義和解釋也可以完全以個人的 理解和 判斷為基礎。每個人都可以通過閱讀《聖經》來取得自己的信仰,並直接與上帝打交道,根本不需要教士或教會作為人和上帝的中介。每個 信徒對《聖經》和宗教的信仰是自主的、自由的,任何人都無權強迫他人信教。
他強調信仰自由,反映了 文藝復興時期注重個人作用和個性解放的社會思潮,對於反封建 反神學的 思想解放運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專家點評
一個人的 思想火花,到底能不能點燃一場 革命?早在16世紀,一位 清修教士馬丁·路德的一生就證明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有人說,馬丁·路德是近代“被談論最多,被了解最少”的 人物。我們能說出是他引導了 宗教改革,卻無法理解他的 神學;我們閱讀過他慷慨激昂的演說詞,卻無法讀懂他的內心和 信仰。在中國,不但有眾多的 歷史學者寫到過他的事跡,而且連普通的 中學學生都記得他的名字。然而,我們對他的了解卻僅僅限於他的 名字,至於名字後面深邃的思想,我們卻是知之甚少。
但是,我們又都生活在他的影響之下。一位美國 歷史學家把他列為歷史上第二十二名“影響最大的 人物”。因為,影響著我們每一個人的 現代化進程,從某個方面來說就是社會生活上的 自由化民主化進程,以及 經濟生活上的 市場化技術化進程,這些進程可以追溯到18-19世紀的 啟蒙運動和 政治革命,17-18世紀的 現代科學和 工業革命,再往前,以一種巨大的 精神力量推動了這些歷史潮流,並將 世界歷史從中古扭向現代的那場波瀾壯闊的運動,便是16世紀的 宗教改革。引爆宗教改革火藥桶的那一粒火星,是從路德的心裡迸發出來的。所以,每一個 歷史學家都不得不把宗教改革同路德的名字連在一起;所以,一個現代人如果要從深處理解自己處身的 世界,理解自己捲入其中的歷史進程的原因,就必須理解馬丁·路德,理解這個 基督徒的 信仰精神是怎樣影響了歷史,怎樣參與形塑了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
路德所處的德國社會, 經濟比較發達, 地理位置重要, 商業比較繁榮。但與西歐各國相比,它的經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即缺乏統一的 國內市場。 經濟的分散性加劇了 政治上的分裂割據狀態。政治經濟互為因果,惡性循環,導致國內一片混亂。天主教會藉機擴大自己的影響, 僧侶們無惡不作,整個 國家處於一片“混沌”狀態。1517年3月, 教皇利奧十世以修建 聖彼得大教堂為名,頒布“赦罪狀”,強行發售“贖罪券”,搜刮民財。他派出特使到德國各地兜售,到處宣揚贖罪券的功效,只要購買者將 錢幣投入錢筒,聽見叮噹一聲響,那么已經死去的家屬的靈魂立刻從煉獄飛升天堂。依靠這種手段,教皇聚斂了大量的 黃金、 白銀,這對 貨幣經濟 剛剛得到發展的德國經濟無疑是個打擊。
在這種 情況下,反對 羅馬教廷的力量只需一點火星就能爆發出來。路德這位默默無名的虔誠的 基督徒就在歷史的潮流推動下,成為了這顆火星。他採用當時大學裡 神學辯論會的傳統,在維登堡大教堂的門上貼出了《九十五條論綱》。
當時的路德只是一個30多歲的無名之輩,在自己陰暗的 書房中思考對 上帝的信仰。他既非大權在握的 政治家,又非精明能幹的 組織者,也不是聞名遐邇的 學者,只是以單純的 理念宣揚自己所堅持的準則。在心靈深處。他不但從未想過要啟動一種 社會歷史的現代化進程,而且也從來沒有順應當時 人文主義新思想的潮流。他所做的,只是作為一個虔誠的 基督徒,直面自己如何釋罪稱義的信仰 難題。
《論綱》被學生們從 拉丁文翻譯成 德文,人們爭相傳閱,兩個 星期內傳遍 德國,引發了震動歐洲的 宗教改革運動。路德開始以德國人民反對天主教會腐敗墮落的代言人登上 歷史舞台。這一切都是他不曾料到的。在宗教改革造成了歷史巨變之後,他說,是 上帝將他帶進歷史事變,“就像牽著一匹瞎馬”。在宗教改革的聲浪高漲之際,他說:“這首歌的調子,對我的嗓音來說太高了。”路德出於自己堅定的 信仰,毫不動搖地站在 羅馬教會的對立面。他所發起並領導的 宗教改革運動席捲整個 歐洲,永久性地結束了羅馬天主教會對於西歐的 封建神權統治。宗教改革運動在 西歐文化發展中起著一種微妙難言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517年之前歐洲各國只有一種國教——— 羅馬天主教,不信奉國教者就被戴上一頂持異端邪說的帽子,這種教會的 思想專制非常不利於思想獨立。宗教改革運動以後,許多不同的國家都接受了宗教 思想自由的原則,思索其他學說也比以前安全了。他的宗教學說為新興資產階級提供了革命的思想武器。
後人毫不吝惜地將各種 讚美詞獻給他,丟勒稱他是一個“創造了奇蹟的聖人”,赫爾德爾說他是“ 德意志民族的導師”和“促使歐洲覺醒的 改革家”, 海涅認為他應該享有“永恆榮譽”, 托馬斯·曼評價他“提出人與 上帝之間的直接關係”從而促進了民主。 恩格斯認為路德是他那個“時代的巨人”。
不僅如此,路德還對 德意志民族的統一起到了作用。1543年,路德翻譯的德文《聖經》面世了,路德依照著未經後世篡改的 希伯萊文和 希臘文原本進行翻譯。他的翻譯使任何識字的人都有可能親自學習《聖經》,而不必依賴教會和教士們。同時,他使用的是 德國語言,這種統一的語言成為聯繫德意志各邦的重要紐帶。 海涅認為路德對聖經的翻譯是“創造了德語”。從丟勒到托馬斯·曼,從 梅蘭希頓到 馬克思的所有德國偉人都極其推崇他的 語言,尊他為“德語之父”。這本德語《聖經》在一定意義上促成了德意志民族的統一。
路德並不是一位完人,他的一生功過參半。雖然他自己是一位宗教信仰的叛逆者,但是他卻絲毫不能容忍在宗教 問題上和他持有不同意見的人。也許就是在一定的程度上由於路德不容異說的 榜樣,才使得 宗教戰爭在德國遠比其他國家如 英國激烈和殘忍。此外他兇狠野蠻地反對 猶太人。他極其惡毒攻擊猶太人的作品也許有助於為20世紀德國的 希特勒時代開闢道路。
歷史意義
《九十五條論綱》是馬丁·路德於1517年10月31日張貼在德國 維滕堡城堡教堂大門上的辯論提綱,現在普遍被認為是 新教的 宗教改革運動之始。1519年,馬丁·路德在 萊比錫參加 神學論戰,否認教宗的 權力,說是沒有教宗,教會也能存在。他點燃的宗教改革之火,在 德國有了燎原之勢,猶如 耶穌所說:“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托馬斯·閔採爾領導的 農民和 城市貧民,也參加進來。他們的要求超出了馬丁·路德宗教範圍內的改革,而逐步發展為德意志 農民戰爭。1521年,在教宗授意下,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卡爾五世要他在 沃爾姆斯(Worms)召開的 國會上認罪,並撤回這九十五條論綱,他卻說:“除非用 《聖經》的文字和明白的理性證明我是錯的,否則我決不放棄自己的 觀點,我的良心是被 上帝的道束縛的。”由於他的 行為支持了當時 德意志各邦 民族主義對羅馬的反抗,他此後也得到北部各邦諸侯和民眾廣泛的擁護和保護,在薩克森選帝侯的庇護下隱居於 黑森-圖林根交界的 瓦特堡(Wartburg),從而首先把《聖經》從希臘文譯成高地德語印行。其意義在於一般民眾也有機會親身學習,誦讀和解釋《聖經》,而無須藉助教會和教士,這就從內部摧毀了以教宗為首的羅馬教會作為 精神權威存在的傳統根基。這在破除羅馬教會對 文化壟斷權的同時,也奠定了 德國語文的基礎和規範,是 文化上的一大貢獻。
羅馬教會所謂“反改革”的諸多措施,也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 羅馬教會本身。在1550年代 特倫多會議上, 天主教會(la Chiesa Cattolica)正式成形後,會議才最終正式廢止 贖罪券。
基本觀點
實際在寫就論綱的當時,馬丁·路德剛經歷完痛苦的 信仰掙扎,馬丁·路德公布這些 陳述的本意如其 引言中所述,僅僅只是作為 學術辯論的出發點,正即所謂“論綱”(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而非 政治綱領﹐為的是改良 羅馬教會而非進行對抗式的 改革。毫無疑問,其對羅馬教會權威的公然挑釁的宣言性效果並不合其馬丁· 路德本人的意願。他說:“我只點了一把火,但是所用的是 真理的 語言。” 由於他的 主張符合當時對 羅馬教會普遍不滿的 市民階級和 新興貴族的利益,路德派(信義宗)很快由德意志各邦傳播到了 歐洲各地。這九十五條中,其大部分用語作為論綱直接引用了 阿爾布雷希特·馮·布蘭登堡和贖罪券 教士的宣講。其中第42-52條表達路德主要的 觀點,最末尾的四條為其抗議的 動機。表面看來它反對買賣贖罪券,批判靠善功得救的 觀念。從積極正面來看,它宣揚悔罪得救,真誠的悔改、撕裂心腸的悔改、悔改相信 耶穌在 十字架受死、流血,從而使人的罪得赦免、得拯救。(見論綱第1-4條)。這就是施洗約翰所傳的 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也正是耶穌所傳的福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
Thesentür第三十二條 詛咒“那些因購買 贖罪券而確信自己得救的人,將同他們的教唆者一起受到永罰。”
第三十六條指出﹕“真誠悔過的 基督徒,就是不購買 贖罪券,也能夠獲得全面免除罪罰的 權利 。 ”
第三十九條解釋了贖罪券 教士宣講背後的虛假 本質:“最博學的 神學家也很難自圓其說,如果他同時向信眾鼓吹贖罪券的特效,又宣揚真誠悔罪的必要性。”
第八十六條則終於將鋒芒直指教宗:“教宗是當今的富中之富,他的錢比古時最大的富豪克拉蘇還多,那他為什麼要花費可憐的 信徒們的錢,而不掏自己的腰包來建造 聖彼得大教堂呢?”
第八十九條 而且“既然說教宗發售贖罪券是為了拯救 靈魂,而不是為了 金錢,那么,他又為何廢止了從前允諾的具有同等效力的赦免和寬宥?”
具體內容
路德關於贖罪票效能的辯論序言教皇利奧第十(Leo X)斂財,假建新聖彼得堂之名售賣贖罪票。在德意志中部他委買音慈的大主教亞爾伯特(Albrecht)為總裁,而亞氏又以特次勒(Tetzel)為委辦,竭盡宣傳勸買之能事,妄言購買此票,可以使生者罪得赦免,使死者減除煉獄痛苦。路德認為此舉,有損人民屬靈生活,乃義不容辭,於一五一七年諸聖日前夕,即十月卅一日,在威登堡 諸聖堂門上張貼關於贖罪票效能的辯論一文。他此一舉原是按照當日大學研究學術,追求真理,提出辯論的作風,所以是用拉丁文寫成的。誰知此文一出,洛陽紙貴,遠近傳誦,贖罪票的銷售大受打擊,教皇為之震怒,而改教運動也一發而不可遏,真是登高一呼,萬山回響。因此文由九十五條構成,故在歷史上素有九十五條之稱。
路德寫九十五條,系根據於用亞爾伯特之名向諸委辦所頒的訓令,以及勸售贖罪票者所說的話語而構成的,所以內容很少連貫。一般說來,路德在三十至三十七條,又四十二至五十二條中,表達他最重要的積極觀點,在九十二至九十五條中,說明他提出抗議的動機。
路德關於贖罪票效能的辯論(九十五條)
為愛護與闡揚真理起見,下列命題將在文學和神學碩士及常任講師路德馬丁神甫主持之下,在威登堡舉行討論。凡不能到會和我們口頭辯論的,請以通訊方式參加。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 1 )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的時候,他是說信徒一生應當悔改。
( 2 )這句話不是指著告解禮,即神甫所執行的認罪和補罪說的。
( 3 )這句話不是僅僅指內心的悔改而言,因為內心的悔改若不產生肉體外表各種的刻苦,便是虛空的。
( 4 )所以罪惡的懲罰是與自恨同長久,因為這才是真正內心的悔改,而一直繼續到我們進入天國。
( 5 )教皇除憑自己的權柄或憑教條所科的懲罰以外,既無意也無權免除任何懲罰。
( 6 )教皇不能赦免任何罪債,而只能宣布並肯定罪債已經得了上帝的赦免。那留下歸他審判的,他當然可以赦免。他若越過此雷池,罪債便仍然存在。
( 7 )上帝赦免人的罪債,未有不使那人在他的代表神甫面前凡事自卑的。
( 8 )懲罰教條僅是加於活人身上,對臨死者不應有所懲罰。
( 9 )所以聖靈借著教皇用寬仁對待我們,使他在教會中總將死亡和必要定為例外。
(10)神甫將教條,所定補贖給臨死者留到煉獄,乃是無知邪惡的。
(11)將教條所定的懲罰變為煉獄中的懲罰,很顯然是仇敵在主教們睡覺的時候所撒的一種稗子。
(12)從前實施教條,所定的懲罰,並不是在 宣赦之後,而是在宣赦之前,作為真正痛悔的考驗。
(13)臨死者因死亡就免除了一切懲罰,他們向教條的法規是已經死了,不再受它們的約束。
(14)臨死者心靈的健康若不完全,那即是說,他的愛心若不完全,他便必大有恐懼,而且愛心越小,恐懼就越大。
(15)單是這恐懼(且不說其它一切)就足以成為煉獄的懲罰,因其與絕望的恐懼相距不遠。
(16)地獄,煉獄,和天堂之間的區別,似乎是與絕望,將絕望,和確信之間的區別相同的。
(17)靈魂在煉獄裡恐懼越減少,愛心便越增加,這似乎是確實的。
(18)我們由理智或聖經似乎都無法證明,這種靈魂不能建立功德,或增加他們的愛心。
(19)雖然我們對他們的福祉也許很有把握,但是似乎也無法證明他們自己都有這種把握。
(20)因此教皇所謂全部免除一切懲罰,意思並不是指免除一切懲罰,而只是指免除他自己所科處的懲罰。
(21)所以那些宣講贖罪票者,說教皇的贖罪票能使人免除各種懲罰,而且得救,乃是犯了錯誤。
(22)因對他對煉獄裡的靈魂,並不能免除那按照教條應當在今生受的懲罰。
(23)如果有甚么人以得免除一切懲罰,那么只有最完全的人,即最少數的人,才能得以免除一切懲罰。
(24)所以大多數的人,難免是被這不分皂白和誇張的、免除懲罰的應許所欺騙。
(25)對於煉獄,教皇在全教會有多少權柄,主教和神甫在他們的主教區和教區也有多少權柄。
(26)若是教皇不用鑰匙權(他沒有此權)而用代求,來免除煉獄中靈魂的罪,他便行得好。
(27)那些說錢幣一叮噹落入錢筒,靈魂就超脫煉獄的人,是在傳人的捏造。
(28)錢幣一叮噹落入錢筒,只能使貪婪增多,但不能使教會的代求產生結果,這結果僅操之於上帝。
(29)從聖瑟威立努(St. Severinus)和聖巴斯噶(St. paschal)的傳奇來看,煉獄裡的靈魂是否都願被贖出來,是沒有人知道的。
(30)無人能確知自己的痛悔是誠實的;更無人能確知自己得了完全的赦免。
(31)誠實買贖罪票的人,是與誠實懺悔的人一樣很希罕。
(32)那些因持有贖罪票而自信得了救的人,將和他們的師傅永遠一同被定罪。
(33)那些說教皇的贖罪票,是上帝使人與自己和好的無價恩賜的人,是我們應當特別警防的。
(34)因為贖罪票的恩賜,只及於人在告解聖禮中所加的懲罰。
(35)那些說為求獲得救贖或贖罪票並不需要痛悔的人,是在傳與基督教不符的道理。
(36)每一個真悔改的基督徒,即令沒有贖罪票,也完全脫離了懲罰和罪債。
(37)任何活著或死了的真基督徒,即令沒有贖罪票,也都分享基督和教會的一切恩惠,這些恩惠是上帝所賜的。
(38)然而教皇的赦免是不可蔑視的,因為正如我所說的,它宣布上帝的赦免。
(39)最有學問的神學家也很難一面宣講贖罪票的好處,又一面宣講真心痛悔的必要。
(40)真實的痛悔尋找並愛慕補贖;濫發贖罪票,卻使人疏忽並厭惡補贖,或至少使人有這種傾向。
(41)教皇的贖罪票宜小心加以宣講,免得人們誤解,以為它們比其它愛的行為更為可取。
(42)基督徒須知,教皇並無意將購買贖罪票一事與慈善的行為相比。
(43)基督徒須知, 賙濟窮人,或貸款給缺乏的人,比購買贖罪票好得多。
(44)因為愛的行為使愛心增長,也使一個人變好些,但贖罪票不能使人變好些,僅能使人避免懲罰。
(45)基督徒須知,人若看見弟兄困苦,不予援助,反用他的錢購買贖罪票,他所得的,並不是教皇的赦免,而是上帝的忿怒。
(46)基督徒須知,他們除非有很多的餘款,就應該把錢留作家庭必需的開支,決不可浪費在購贖罪票上。
(47)基督徒須知,他們購買贖罪票,乃是出於自擇,而不是出於命令。
(48)基督徒須知,教皇頒發贖罪票,渴望(因他更需要)他們為他的虔誠祈禱,甚於他們所帶來的金錢。
(49)基督徒須知,他們若不信靠贖罪票,贖罪票便是有用的,但他們若因贖罪票而喪失了對上帝的敬畏心,贖罪票便是最有害的。
(50)基督徒須知,教皇若知道那些宣講贖罪票者的榨取,他是寧願讓聖彼得堂化為灰燼,而不願用他羊群的皮,肉,和骨去從事建築的。
(51)基督徒須知,教 皇寧願(照他的責任)把他自己的錢賜給許多被騙購買贖罪票的窮人,即令把聖彼得堂拍賣,也在所不惜。
(52)靠贖罪票得救,乃是虛空的,即令教皇的代表,甚或教皇本身,用靈魂來作擔保,也是如此。
(53)那些為求宣講贖罪票而叫其它教堂不得宣講上帝道之人,乃是基督和教皇的敵人。
(54)在同一次講道中,若講贖罪票比講上帝的道花相等或更長的時間,便是虧負了上帝的道。
(55)教皇的意思必然是:如果為慶祝頒發贖罪票這件最小的事,要鳴一個鍾,舉行簡單的遊行和儀式,那么為宣講福音這件最大的事,就應鳴一百個鍾,舉行一百個遊行和儀式。
(56)教皇頒發贖罪票所憑藉的教會寶藏,在基督的子民中間,既未充分加指定,也未被認識。
(57)顯然至少它們不是世上的寶藏,因為這許多贖罪票販子不會散發而只會積攢世上的寶藏。
(58)它們也不是基督和聖徒的功德,因為這種功德,雖沒有教皇相助,也使人內心得恩典,並將肉體釘在十字架上,使它死滅。
(59)聖勞倫斯(St. Lawrence)說,教會的窮人便是教會的寶藏,但他如此說,乃是用當時的說法。
(60)我們很可以說,那由基督的功德所賜給教會的鑰匙,便是那寶藏。
(61)因為顯然要免除懲罰和那留給教皇審問的案件,只要有教皇的權柄便夠。
(62)教會真寶藏乃是上帝榮耀和恩典的 神聖福音。
(63)但這寶藏自然是最令人恨惡的,因為它使在前的成為在後的。
(64)反之,贖罪票的寶藏自然是最討人喜歡的,因為它使在後的成為在前的。
(65)所以福音的寶藏是他們從前用以獲得富人的網。
(66)贖罪票的寶藏是他們現在用以獲得人的財富的網。
(67)贖罪票,照宣講者所說的,是最大的恩典;其實所謂『最大』,不過是指它們為最大的牟利工具。
(68)實則它們若與上帝的恩典和人對十字架的虔敬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69)主教和神甫必須禮恭必敬地接納教皇贖罪票的代理人。
(70)但是他們更必須運用耳目,好叫代理人不至於宣講自己的幻夢,而不宣講教皇的使命。
(71)若有人否認教皇贖罪票的效力,他應該受咒詛。
(72)但那反對贖罪票販子的胡亂宣講的人,乃是有福的。
(73)教皇對那些用圖謀破壞贖罪票交易的人加以威脅,乃是適當的。
(74)但他對那些藉贖罪票為口實圖謀破壞 神聖之愛和真理的人,更要加以威脅。
(75)把教皇的贖罪票看得這么有效,甚至認為它們能赦免一個(假定那不可能的事)玷辱了聖母的人,這簡直是瘋狂的看法。
(76)反之,我們認為教皇的贖罪票,對最小之罪的罪債也不能除去。
(77)若說,縱使聖彼得現在是教皇,他也不能賜人更大的恩惠,這便是誹謗了聖彼得和教皇。
(78)反之,我們說,現在的教皇或任何教皇都有更大的恩惠,即福音,德行,和醫病的恩賜等等,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所寫的。
(79)說那,飾以 教皇徽號的十字架,是與基督的十字架同樣有效,這是褻瀆。
(80)那容許這種說法在民間傳播的主教,神甫,和神學家,是必得向上帝交帳的。
(81)這種對贖罪票放肆的宣傳,甚至叫有學問的人也很難使教皇的尊嚴不受人的誣告,或平信徒機敏的詰問。
(82)他們要問:教皇若為得錢以建立一個教堂的小理由而救贖無數的靈魂,他何不為神聖的愛和靈魂的痛苦的大理由而使煉獄空虛呢?
(83)既然為得贖者祈禱是錯誤的,那么為甚么還繼續給死者舉行安靈彌撒呢?教皇又為甚么不退還或準許收回為他們所設立的基金呢?
(84)他們為得錢的緣故,就讓一個不虔敬並作他們的仇敵的人,把一個作上帝之友的虔敬靈魂從煉獄裡買出來,卻不為純潔之愛的緣故,因鑒於那虔敬和可愛的靈魂本身的所受痛苦而將他贖出來,這是上帝和教皇所定甚么樣的虔敬呢?
(85)懲罰教條既因久不用而失效,人為何還要用錢買贖罪票來免除這種教條所定的懲罰,彷佛這種教條還是十足有效呢?
(86)教皇的財富今日遠超過最富有者的財富,他為建築一個聖彼得堂,為何不用自己的錢,而要用貧窮信徒的錢呢?
(87)教皇對那些因完全痛悔而有權得全赦的人,有甚么可赦免的呢?
(88)如果教皇把現在每天只作一次的作一百次,即把這些赦免和特赦頒給每個信徒,那么教會所得的福豈有比這更大的呢?
(89)如果教皇現在頒發贖罪票,是為拯救靈魂,而不是為得錢,那么以前所頒發的贖罪票既是同樣有效,他為甚么把它們擱置呢?
(90)對平信徒的這些論點和疑問僅用教皇權來壓服,而不用理智來解答,乃是使教會和教皇受敵人恥笑,並使基督徒不愉快。
(91)所以贖罪票若是按照教皇的意旨和精神宣講的,那么這一切疑問便都要迎刃而解,而且根本就不會發生。
(92)因此那些向基督徒說:『平安,平安』,實則沒有平安的先知滾開去罷!
(93)那些向基督徒說:『十字架,十字架』,而自己不背十字架的先知,永別了!
(94)基督徒應當聽勸,努力跟從他們的頭基督,經歷痛苦,死亡,和地獄。
(95)所以他們進入天堂,要靠經歷許多艱難,而不靠人平安的保證。
妙語佳句
它(指宗教)並不能為我引路。相關詞條 馬丁·路德; 德國; 宗教; 宗教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