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簡介
林過雨(任達華飾)從小和父親以及繼母還有同父異母的弟妹生活在一起,喧鬧擁擠、又時常受責罵的成長環境在他心裡埋下了異樣的種子……因一家洗印店數次收到赤裸女子的照片,警方介入調查,發現這些女子可能是連環殺人者“雨夜屠夫”的受害人,警方延線索調查,將來取照片的林過雨抓獲。經過連番高壓審問,林過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原來他以替天行道為名義,藉助自己計程車司機的職業便利,多次在雨夜殺害那些他眼中的“壞女人”,其作案手法兇殘,驚世駭俗。兇手落網,但生命已無法挽回……演職員表
演員表
演員 | 飾演角色 |
李修賢 | 飾InspectorLee |
任達華 | 飾LamGor-Yu |
鄭則仕 | 飾FatBing |
紀家發 | 飾Eric |
關寶慧 | 飾Bo |
劉兆銘 | 飾Lam'sFather |
黃柏文 | 飾BuffaloHung |
UsangYeongFang | 飾Whore |
職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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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後花絮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香港某計程車司機利用夜間跑車時,先後謀害了四名夜歸女性,更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肢解並做成標本,甚至將受害人的器官割下放入冰櫃中長期保存。這名瘋狂得的士司機犯案時多逢雨夜,所以隨著案件的偵破而成為了當時轟動全港家喻戶曉的“雨夜屠夫”也被稱為“的士狂魔”。李修賢的萬能影業有限公司根據這一真實案件拍攝了三級名片《羔羊醫生》,全名《機密檔案實錄之羔羊醫生》,也有叫《香港人肉廚房之羔羊醫生》。
香港實行電影分級制後,萬能影業開始放開手腳大四拍攝大量場面暴力,畫面血腥的所謂“罪案實錄”的影片。《羔羊醫生》就是這樣背景之下一部極端突破電影表現禁忌的的犯罪影片。這部電影可以說是李修賢警察情結個人風格和商業運作相結合的一個極致發揮,1992年在港公映之後,票房一路高升,最後爆收近1300萬,列當年度三級片票房第一名。李修賢的罪案電影名聲大振,進一步堅定了他製作這類極端罪案片的信心。
本片是李修賢“罪案三級”的開山大作,影片採取了倒敘的手法,開頭簡明扼要的交待出了任達華童年的生活環境,揭示了他自幼所受到的來自繼母、弟妹們的歧視,導致情緒上長期的極度壓抑,為後面任達華成為極變態的“雨夜屠夫”作了心理鋪墊。這種深層次的犯罪心理原因的挖掘和表現,其實是這些編導們對那些極度變態、手段殘忍的罪犯們之所以犯下那些罪孽,所做出的一種最容易也最可信的解釋,很有幾分人性本善的意味。更折射出港人對兒童時心理問題的重視。
真實案情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與一雙女子手臂,其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6個月之後,警方接獲旺角一間沖曬公司的職員報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體性器官的特寫照片往沖印。警方事後拘捕前來取相的男子,同時在其貴州街寓所內搜獲過千件證物,包括女性器官的標本、部份殘肢、手術器材、大批照片及錄影帶,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這名冷血兇徒正是27歲的雨夜殺手林過雲!
事後,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經在月曆上以簡單的英文字於殺人的日期上做記錄。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落o黎,呢個系我習慣!" 林過雲原名林國裕,職業是的士司機。經過七名全男班的陪審團裁決之後,一共被控四項謀殺罪,本應依例判處繯首死刑,最後獲改判終身監禁。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奸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他甚至在接受評估時問過某位專家: "點樣至可以避免判死刑,甚至唔駛出庭作供?"
精神科醫生不單止為林過雲做過多項心理測驗、智商測驗及記憶測驗,更為他做腦電波圖 , 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症影響他的心理狀況,但結果正常。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心態時表示,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其後殺死第二、三名受害人是因為上了癮,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 林過雲曾經表示殺死三名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至於加害於第四名女死者,即是十七歲的女學生梁惠心,林過雲表示自己亦不明究竟。在審判期間,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而梁惠心亦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扣,與她在的士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都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收藏在屋企的梳化下,再進行肢解!
有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而事實上,林過雲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食飯前無跟其他家人說「食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直至成長之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經常逗留於房間內,不與家人一起進膳,亦不與家人交談。不過,他爸爸在作供時表示,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林過雲的性格太反叛。他又覺得社會應該要負上責任!李敖說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聰明人所為。不敢肯定林過雲很聰明,但他絕對做了一件極其愚蠢的事,那就是喜歡拍攝女屍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館沖印!要不是這個低級失誤,照相館報案,不知要再死多少婦女警方才能破獲這莊驚天兇殺案。 林過雲說他殺妓女是因為她們該死,他是替天行道。我是覺得每個人都有他的道德標準,只不過林過雲的標準達不到公眾標準,因此人人認為他該死。假如林過雲殺的是無惡不作的土匪村霸,欺壓百姓姦淫婦女的貪官污吏,人們又會怎么看待他呢?就如同《天有眼》里的譚耀文,專殺黑道大哥,名副其實的殺人犯,但人們卻是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