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教廷

羅馬教廷

jiào tíng 羅馬教廷從古代羅馬主教府發展而來,最初無固定機構。它是天主教會的中央行政機構,協助教皇處理整個教會的事務。教廷官方語言是拉丁語,但也採納國際通用語言。教廷協助教皇處理政教事務、管理普世天主教會的機構,梵蒂岡城國的政府。簡稱教廷。羅馬教廷的首腦為教皇,樞機團成員有選舉或被選舉為教皇的權利,分樞機主教、樞機神父、樞機執事三級,因皆穿紅衣,在中國通稱紅衣主教。羅馬教廷在一些國家派有外交代表,分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國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在一些國際組織中派有代表或常駐觀察員。

教廷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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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教廷從古代羅馬主教府發展而來,最初無固定機構。1588年教皇西克斯圖五世設立教廷各部門,羅馬教廷始告形成。其後教廷體制幾經變化。第二次梵蒂岡公會議對羅馬教廷體制實行了重大改革。羅馬教廷的首腦為教皇,樞機團成員有選舉或被選舉為教皇的權利,分樞機主教、樞機神父、樞機執事三級,因皆穿紅衣,在中國通稱紅衣主教。狹義的教廷僅指天主教的最高行政管理機構,主要包括各聖部、各法庭、教廷各秘書處,辦事局和理事會以及一些常設委員會,均由教皇授權進行工作。教廷各聖部計有信理部、主教部、聖事禮儀部、神職部、修會及在俗團體部、萬民福音傳播部、列品部、天主教修院及大學教育部、東儀教會部;教廷各法庭計有宗座特赦法庭、高級法庭、最高法庭等。羅馬教廷在一些國家派有外交代表,分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國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在一些國際組織中派有代表或常駐觀察員。羅馬教廷出版官報《宗座官報》。

興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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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92年,羅馬皇帝狄奧多西一世,宣布取締所有異教,基督教成為了帝國的國教。基督教成為國教後,羅馬教會就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部門或機構,受皇帝的管轄。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開始在在政治上脫離羅馬帝國的控制,並逐漸走向他權利的頂峰。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羅馬教會依然和當時義大利的統治者日耳曼的東哥特人保持距離,仍臣服於遠在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帝國皇帝。但是,由於羅馬處於日爾曼蠻族的政治軍事影響之下,加之距離遙遠,使君士坦丁堡要實現對羅馬教皇的有效控制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在日爾曼人入侵期間,或在羅馬行政機構撤退或失控的地區,羅馬教會作為義大利地區碩果僅存的羅馬帝國的政治機構,當時它代表了羅馬和基督教的古老傳統,它屹立於日爾曼人入侵造成的廢墟上,似乎是蠻族無法摧毀的永恆之城,因而在5-6世紀之交時,羅馬教會將大批羅馬遺民聚集在自己周圍。這大大提高了教會的威信。羅馬教會因而開始成為一股獨立的政治勢力。

536年,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攻滅東哥特王國,重新統治義大利,羅馬教會重新回到了羅馬皇帝的控制中,從此直到8世紀中葉,羅馬教會一直在拜占庭皇帝的控制(或者說是名義上的控制之下),其間絕大多數教皇均系敘利亞人或希臘人,而當時的教皇也不得不屈從於拜占庭諸皇帝的武力統治,那時的教皇們若不順從,即會被遭到皇帝的囚禁。但羅馬教會最終還是徹底擺脫了拜占庭皇帝,並和君士坦丁堡教會正式分裂,這來自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一是,至6世紀中葉起,日耳曼的倫巴第人開始持續進攻義大利,不斷蠶食拜占庭在義大利的領地。拜占庭的勢力在義大利日趨於衰頹,大約在公元751年,倫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義大利的首府拉韋那。拜占庭勢力被趕出了義大利中部和北部。這事雖使羅馬教皇遭到倫巴第人的極大威脅,但也使他們脫離了對拜占庭皇帝全面的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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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717年,拜占庭帝國小亞細亞軍區總督立奧擊退了阿拉伯人對君士坦丁堡的進攻後,強迫狄奧多西三世皇帝退位,自己登上皇帝寶座,稱立奧三世(717—741年)。開創了伊蘇里亞王朝的統治(717—797年),立奧為了保障新興軍事貴族的利益,安定軍士生活,需要大量土地和財產,分封給各級軍事長官,但是當時拜占庭的土地大部分掌握在教會和修道院之手,它們還享有免稅和免徭役特權,從而嚴重影響國家的稅收和軍隊的鞏固。為了打擊教會,於是立奧從726年起宣布反對聖像崇拜,掀起一個全社會破壞聖像運動。這就是拜占庭歷史上著名的“破壞聖像運動”。730年1月立奧召集御前會議,要求僧俗高級貴族在他制定的反對聖像崇拜的法令上籤字,拒絕簽字者立即免職。此時的羅馬教會,堅決反對這項法令,和拜占庭帝國公開決裂。731年羅馬教皇格利高里三世宣布開除立奧三世和全體聖像破壞者的教籍。立奧則剝奪教皇在南義大利的徵稅權和對伊利里亞的管轄權作為回擊,在拜占庭的“破壞聖像運動”斷斷續續一直持續到843年,當時的拜占庭皇帝狄奧多拉宣布重新恢復聖像崇拜才告終止,這117年的“破壞聖像運動”,使羅馬教廷和拜占庭皇帝徹底決裂,也造成了東西方教會的完全分裂,從此,歐洲的兩大陣營壁壘分明。

最後,對羅馬教會的地位,起決定性作用的是法蘭克人。公元739年倫巴第人在國王留特普蘭領導下企圖征服羅馬,教皇格利高里三世依靠求助法蘭克墨洛溫王朝的宮相查理·馬特,擊退了倫巴第人對羅馬的進攻。公元754年教皇史蒂芬三世為了逃避倫巴第人,越過了阿爾卑斯山投靠查理·馬特的兒子“矮子”丕平,雙方締結了一個雙贏的協定:丕平為教皇提供軍事保護;而教皇則正式承認丕平取代墨洛溫王朝的傀儡君主,獲得國王的合法稱號。754,756年,丕平兩次出兵翻越阿爾卑斯山,打敗了倫巴第人,並從他們那裡奪取了義大利中部以羅馬和拉維納為中心的大片土地,丕平為了答謝教皇對他王位的認可,把這片土地包括拜占庭總督在義大利的全部轄區贈給了教皇,這就是著名的“丕平獻土”,教皇國的成立,意味著羅馬教會同東羅馬帝國在政治上的正式分離。

為了使教皇國的立國合法化,法蘭克人(應該就是丕平及其部下)偽造了一些極其重要的檔案,例如:“君士坦丁的贈予”,把它說成是羅馬君士坦丁大帝頒布的一項教令,大意說,當他創建新羅馬(指君士坦丁堡)時,他曾將舊羅馬以及其所有的西方領土贈給了教皇。作為教皇世俗權力基礎的這項饋贈竟被以後中世紀的人們一直深信不疑,直到文藝復興,偉大的佛羅倫斯歷史和語言學家洛倫佐·瓦拉(1406-1457年)才將這份檔案辨偽,斥為贗品(見筆者的《漫談歐洲文藝復興》)。奇怪的是,洛倫佐·瓦拉竟被當時的教皇尼古拉五世任命為教廷秘書,原因是教皇太熱愛拉丁文了,因而對當時文藝復興的拉丁文大師洛倫佐·瓦拉愛不釋手,這是題外話。

教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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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皇

教皇按天主教內部的說法,是使徒彼得的繼承人。他是全世界羅馬天主教徒的首領,代表耶穌基督管理教會,宣傳福音。由紅衣主教選舉產生,終身制。

教皇的完整頭銜為:羅馬主教、基督在世代表、首席使徒彼得繼承人、西部宗主教、羅馬教省都主教、梵蒂岡君主、教皇。

現任教皇本篤十六世是羅馬天主教會第二百六十七任教皇。

根據保羅六世於1967年頒布的《治理教會》憲章規定,教廷中的職位五年一任,期滿可連任。各部主席紅衣主教,年滿75歲可退休,80歲必須退休。

教皇逝世時,各部門負責人自動辭職,等候新教皇重新委任。各部門負責人都由教皇授予決策和執行的權力,但教皇保留最後決策權。

二、國務院

以教廷國務卿為首,負責領導教廷各部門的工作,協助教皇管理全世界教會事務。

國務卿與“教會公共事務理事會”合作,處理外交事務。

國務卿下設兩個小組,一組專門負責為教皇準備和撰寫檔案,另一組保管教皇的印章。

三、教會公共事務理事會

相當於外交部,負責與各國政府建立關係,以及管理教廷駐外使節等事項。

四、樞機院

由樞機主教(亦稱紅衣主教)組成,原定70名,1976年擴大為137名。1994年,教皇約翰-保羅二世又任命了30名樞機主教,現在共有167名成員。在各大洲均有代表。樞機院設有院長、副院長、總務和秘書各一名,加上教廷和地方教會中資深的神職人員若干名。由教皇直接領導,協助教會的行政工作,或做教皇的代表和使節,處理教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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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個法院

最高法院—負責監督所有教會的法院,以維護公正的審判。各地教會法院每年向最高法院匯報一次。案件中的有關人士認為法院的判決不當時,可向最高法院抗訴。最高法院有權責令教區法庭重新審理,或由最高法院直接審理。如果對教會的行政制度有意見,也可向最高法院抗訴。教廷的最高法院也是梵蒂岡國的最高法院。聖輪法院—同最高法院一樣,也是一個抗訴法院。它負責審理對違反教會法規的行政處罰所進行的抗訴,也處理各聖部之間的爭端。教徒認為教區法庭的判決不公正時,也可向聖輪法院提出抗訴。但該法院通常所處理的都是婚姻糾紛的案件。教區法庭遇到疑難問題時,可向聖輪法院諮詢。

聖赦院—不是一個公開的法庭。主要處理與良心有關的問題,如給予申請人寬免、恩準等。

六、兩個會議

大公會議和世界主教代表會議均由教皇直接領導和主持。前者公元初即已形成,迄今召開了21次;後者1965年成立,每三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並可召開臨時特別會議,主要討論有關天主教的信仰問題。

七、九個聖部

信仰理論部(信理部)—其前身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1967年保羅六世將之改為此名。負責維護信仰與教義,查禁和制裁任何違反信仰原則及教義教規的言論和刊物。

主教部—負責各地教區的設立。接受並研究各教區的報告。監督各地的主教會議,同時負責監督“拉丁美洲委員會”和“移民與觀光委員會”。

東方教會部—負責處理有關東方教會內的人事和紀律問題,並與“基督徒合一秘書處”和“非基督徒秘書處”一起,謀求改進同東方教會和其它宗教,特別是伊斯蘭教的關係。聖事禮儀部—負責推行有關聖事的規定,處理東西方教會的禮儀。

神職人員部(聖職部)—研究和處理各教區的神職人員的培訓和生活等問題。

修會與世俗修院部—這是兩個部門,前者負責處理修會團體的成立或解散,監督修會團體的會規、紀律等;後者負責監督不入修會的在俗神職人員團體的規章制度。萬民福音傳播部—原名傳信部。專門負責培養和派遣傳教士。布置和開展世界各地教會的傳教工作,從經濟和精神上給予支持。

冊封聖人部—主管冊封聖人的過程和手續,以及保管聖人的遺骸、遺物等。

公教教育部—監督天主教大學和修道院的組織,包括行政、方針、規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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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個秘書處

基督徒合一秘書處—1960年成立,負責協調各基督教會之間的關係,推動基督教各派別的統一。

非基督徒秘書處—開展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間的聯繫與對話。

無信仰者秘書處—研究無神論的背景和思想,尋找共同點,與無信仰者進行對話。

九、辦事處

教廷經濟會計處。

教廷遺產管理處。

教廷宮廷管理處—負責管理教廷的物業。

教廷秘書處—負責安排教皇接見訪客和出外訪問事宜。

中央統計處—負責收集整理有關教會及神職人員工作的資料。

教廷慈善事業管理處。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檔案管理處。

人事管理處—負責梵蒂岡內的辦事處和其他機構的人事問題。

十、委員會

眾多的委員會,隨著社會的發展或需要,不時有所變更。既有加強充實的,也有變成聯絡或資料中心的。它們按照各自的性質,隸屬於相應的上級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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