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異端派別
正文
在古代和中世紀,神學觀點與占統治地位的基督教正統理論相左,而受到當時教會權威排斥的基督教派別。異端(heresy)一詞來自希臘文hairesis,原意為選擇。初指特定的哲學流派或猶太教派別,見於聖經和早期教父著作時,並無貶意。但新約個別章節如《加拉太書》5章20節、《彼得後書》2章 1節用以指分裂教會或反對正統的行動,已有貶意。基督教會自始就自認為有權保衛並闡釋神聖的啟示,因此必須斥責與之不同的解釋,即所謂神學上的“錯誤”。2世紀起,異端逐漸專指教義錯誤,而與裂教(信仰上並無錯誤,但在組織上故意分裂教會的行為)、叛教(完全背叛基督教信仰)和異教(不屬基督教的其他宗教)相區別。為了與異端學說劃清界限,早期教會開始明確而系統地表述自己的信仰。早期教父從聖經的先知和使徒的言論中尋求判別正統與異端的標準。伊里奈烏和Q.S.德爾圖良概括了使徒傳下來的基督教信仰,提出一套信仰規則。以後,教會開始通過公會議來確定正統,斥責異端,並以編定新約正典、公布信經的形式,把正統信仰固定下來。在西部教會中,最終形成了正統教義須經教皇批准的慣例。早期教父認為異端起自冥頑的意志,是一種罪過,這種評價影響了中世紀教會對異端的態度。中世紀異端的含義已不限於教義方面的錯誤,還包括了基督徒生活與操持方面的“錯誤”。12~13世紀,天主教建立了異端裁判所來對付異端,把受到審判而不肯公開認錯的異端分子交付世俗當局懲罰,有時還發動十字軍討伐異端。宗教改革之後,天主教會仍然保留過去關於異端的理論,繼續譴責其認為異端的學說和觀點;新教各派認為自己持有真正的信仰,也把其他一些派別視為異端。在近代,由於理性主義的影響和宗教寬容與信仰自由原則深入人心,以及基督教普世合一運動的發展,對異端的理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天主教已將異端分為“故意的”與“非故意的”兩種,前者指受洗的教徒在信仰上有意識而固執地堅持錯誤;後者指非由自身的過錯而持有錯誤見解,如在異端環境中生長,未接觸正統教義者。總的說來,現代基督徒在接受本派教義的同時,一般都不再把持其他觀點的基督徒斥為異端。
歷史上的異端派別大致可按歷史時期分為古代異端和中世紀異端兩大類。
古代異端 異端派別幾乎是與基督教同時出現的。早在1世紀,就有部分基督徒主張信仰基督應與遵守摩西律法相結合,維護猶太教禮儀規條,認為不守律法就不能獲救,他們被稱為猶太派基督徒,主要包括伊便尼派(又稱窮人派)和拿撒勒派。前者為流行於巴勒斯坦地區的激進派。該派承認耶穌是彌賽亞,但否認他是神,認為不論是猶太民族或其他民族的基督徒都應恪守摩西律法,並因保羅反對遵從猶太教禮儀而斥之為叛教者。這一派只承認亞蘭文的《馬太福音》(已佚)。拿撒勒派是從巴勒斯坦向敘利亞傳播的溫和派。該派主張既信仰基督又持守律法,繼承整部舊約,並使用亞蘭文的《希伯來人福音書》(已佚)。伊便尼派成員後多轉入基督教諾斯替派。
基督教諾斯替派 深受諾斯替教影響的派別,又稱靈智派。起源於1世紀。2~3 世紀盛行於地中海東部沿海地區,5世紀衰落。關於諾斯替教的淵源、特點和主要教義,現代學者並無一致見解。一般認為它是一種哲學與宗教的混合體系,流派混雜。它主張本體上的二元論,強調得救(或解脫)的條件在於獲得“諾斯”(意為真知);物質世界並非至高神所創,而是一位典米爾(意為巨匠造物主)所造。並有一套複雜離奇的宇宙生成論(流溢說)學說。基督教產生後,該教一些派別吸收了基督教某些觀念,形成基督教諾斯替派。諾斯替派認為救世主基督從上帝流出,為的是到世上來拯救從上面墜落的屬靈的人──從神墜落的,必須由神來恢復他們的本來面目;耶穌的使命是要把人類從物質和感性世界中拯救出來,他自身不帶有肉身的弱點或污濁。該派還主張善惡二元論,認為善與惡為互相對立的兩個根本原則,精神屬於善因,肉體屬於惡因;人類因有肉體,不能與神直接交往,必須依靠中介。基督救人,在於賜人智慧,使人知道如何從肉體桎梏下解放出來。人類應當與神合作,刻苦禁慾。為此規定某些食物不可觸摸嘗食,並禁止婚娶。受此影響的一些派別(如伊便尼派、馬西昂派等)因之被稱為禁戒派。早期教父著作多加以駁斥。
馬西昂派 144年,錫諾普船主馬西昂受基督教諾斯替派影響,自行創立的教會。該派認為猶太教的上帝同基督教的上帝不是同一位神,前者是“公義的上帝”,或稱義神,後者是“善良的上帝”,或稱善神。義神創造了不完善的世界,把以色列民族作為選民並賜予《舊約》,只能以律法約束人而不能拯救人。善神憐愛世人,以人的形象來到世間,救贖人類。善神高於義神並結束了義神的權能。在基督論方面,該派主張幻影說,認為基督在世時並無真實的身體,耶穌非由義神所造之人所生,故無父母亦無童年。基督宣講廢除律法,實施拯救的福音,但十二使徒未能正確理解,唯有後被選召的保羅接受了福音真諦。該派不信肉身復活,不為過婚配生活者施洗,擯棄全部舊約,對《新約》只承認《路加福音》(除耶穌誕生及其家譜部分)與《保羅書信》10卷(不含《教牧書信》)。曾盛行於義大利、突尼西亞、埃及和地中海東部地區。3世紀衰落,7~8世紀間消失。
孟他努派 小亞細亞弗里吉亞的孟他努創立。172年,孟他努自稱得到聖靈啟示,能“魂游象外”,傳述上帝話語。他認為在基督啟示之外還需聖靈補充;世界末日已近,基督即將再臨,並在世上建立千年王國。他反對教會世俗化,堅持嚴格虔修,嚴守齋戒;主張信徒配偶死後不應再婚;認為領洗後所犯之罪不得赦免,否認教會有赦罪權。其理論曾受德爾圖良讚許,在農民中傳播甚廣,曾傳至北非、義大利、法國等地。兩任羅馬主教判其為異端,並遭羅馬帝國鎮壓,信徒被誣為盜匪,被處極刑(該派反對躲避迫害)。在下層人民中影響很深。9世紀後逐漸消失。
在此期間各地還先後出現一些異端派別。①反邏各斯派。該派否認《約翰福音》關於“邏各斯取肉身降世為人”之說。②曼達派。只奉施洗約翰為真先知,吸取摩尼教和古代巴比倫宗教教義成分,認為靈魂終將從肉體得到解脫,以一位類似基督的曼達(意為人格化的生命知識)為救贖者。③亞當派。主張恢復亞當犯罪前所處的無罪境地,舉行禮拜時完全裸體,認為應當取消婚姻,以免原罪遺傳。④厄勒克塞派。屬猶太派基督徒,以《厄勒克塞書》為經典,相信輪迴,遵守律法,認為上帝之子是一位天使。⑤神格唯一論派。反對三位一體論,認為上帝只有一個位格,而不能有三個位格。其主要代表是撒伯里烏,他約於215年在羅馬傳教,主張上帝只有一位,聖父、聖子、聖靈是同一位上帝的三種不同表現形態,其間並無實質區別,只有對於人的不同關係,猶如人具有靈、魂、體三個方面,太陽具有天體、光源、熱源三個方面一樣。他被羅馬主教加里斯圖開除出教,其追隨者形成撒伯里烏派(又稱形相派或模態派),得到安提阿主教薩莫薩特支持,4~5世紀繼續流傳於小亞細亞一帶。神格唯一論對後來的一位論學說具有重大影響。
3世紀時還有與幻影論相對立的嗣子論,後者否認基督的神性,認為他因遵從上帝,為人贖罪而捨身受死,故得上帝納為嗣子。同時,在教政問題上,義大利神學家諾瓦替安反對羅馬主教科納里允許叛教者重新入教,被擁立為第一個“對立教皇”,後雖被革除教籍並判為異端,但其支持者組成諾瓦提安派,仍反對羅馬教會恢復叛教者的教籍,認為叛教罪無法赦免,補贖亦不生效。該派6世紀時消失。
阿里烏派 323年,北非神學家阿里烏所創。他提出聖子基督不完全是神,與聖父不同性不同體,由上帝所造,因而次於聖父,聖靈則更次於聖子。他還反對教會占有財產,尤其是占有大量田產。其主張得到不少教徒和教士擁護,引起了教會內部的嚴重分歧。325年尼西亞公會議將其定為異端。阿里烏派遭到正統教會敵視,但得到下層民眾擁護。4 世紀後在羅馬帝國邊境地區的哥特人和汪達爾人中廣泛傳播。6~7世紀間逐漸消失。
阿波利拿里派 與阿里烏派對立的異端派別。創始人阿波利拿里認為,基督乃以神性的邏各斯為其心靈,而人系由靈、魂、體三者結合而成,基督只有人的魂和體,卻無人的心靈,故有完全的神性而無完全的人性;由於不完全是人,基督在道德上並無常人所具的成長過程。其觀點被381年君士坦丁堡公會議斥為異端。
4世紀時還有認為聖靈不是上帝,而是受造者或介乎上帝與受造者之間的馬其頓尼派;阿哥尼斯特派則主張返回原始基督教狀態,實現社會平等和財產公有,反對教會同羅馬帝國結合,並多次發動反對奴隸主國家和帝國教會的大起義,遭到殘酷鎮壓。至7世紀逐漸消失。
聶斯托利派 君士坦丁堡主教聶斯托利所創。428年聶斯托利抨擊阿里烏的一位論,主張基督二性二位說。他否認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結合為一個本體,認為是神性本體附在人性本體上,故馬利亞只是作為人的耶穌之母,而非作為神的基督之母。他被指為主張基督具有兩個不同的位格,受到以弗所公會議絕罰,被革職流放。其追隨者向東逃亡,在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和波斯等地傳播。7世紀傳入中國,稱為景教。
一性論派 5世紀時一個與基督論有關,信從君士坦丁堡隱修院院長優提克斯的派別。優提克斯反對聶斯托利的二性二位論,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在結合之後,人性已被神性吞沒,因而只有一個本性,即神性,故基督與人不是同類。此說違反關於基督一位二性的正統教義,根據卡爾西頓公會議的基督論被判為異端。該派盛行於敘利亞、埃及、衣索比亞、亞美尼亞等地,後形成不同於天主教、也不同於東正教的獨立教會。
貝拉基主義 5世紀初不列顛隱修士貝拉基提出的相悖於奧古斯丁的學說。他認為人本來無罪。上帝賦予人選擇善惡的能力,即自由意志,這正是人性的尊嚴與價值所在。行善或作惡取決於各人的自由意志,這種自由並不因亞當墮落而喪失。罪是對意志自由的濫用。他否認原罪,認為洗禮並非洗淨原罪,而只是使人成為上帝的兒女,由認識善而產生嚮往善的意志。基督的行為是人類行善的榜樣。並反對預定論。貝拉基主義多次被斥為異端,但對後世強調個人與人性的理論如天主教的莫林那主義、新教的J.阿明尼烏主義等有重要影響。
多納圖派 在北非形成的教派,因4世紀迦太基主教多納圖得名。多納圖聲稱,教會是義人的教會,罪人無份;羅馬教會讓叛教者受任主教,已成“罪人之子”,不能列入聖教會;只有義人施行的聖事才有功效。該派屬裂教派,而非教義上的異端。其教會曾有300名主教,同羅馬教會分庭抗禮,多次被羅馬教會絕罰,並遭羅馬帝國武力鎮壓,但直到7世紀阿拉伯人進入北非後才告消失。
中世紀異端 一意論派 7世紀時有關基督論的派別。該派認為基督雖具有神人二性,但只有神的意志和作用,而無人的意志和作用。 681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會議判其為異端。其學說對黎巴嫩馬龍派教會一度很有影響。
保羅派 10世紀時盛行於保加利亞的派別。該派5世紀時始傳於亞美尼亞和小亞細亞,據說有不少馬西昂派成員加入。其教義接近摩尼教,反對正統教會的教階制度、隱修主義和崇敬聖像;主張二元論,認為世界和肉體來自惡神,要靠清潔的神秘禮儀獲得解救。7世紀時傳播於西亞。9世紀時遭東羅馬帝國女皇德奧多拉鎮壓。10世紀在東歐流傳,對後來的鮑格米勒派和阿爾比派均有影響。
鮑格米勒(意為愛上帝者)派 10~15世紀盛行於巴爾幹半島的派別。該派受保羅派二元論影響,認為上帝生二子,即撒旦與基督,撒旦墮落為惡的代表,基督則為善的代表,他並非真人,只具有人的幻影;善與惡經常鬥爭,惡終將被善消滅。認為壓迫與暴行是惡的產物,號召消滅一切壓迫,反對教會的封建特權和剝削,要求沒收教會財產,分給民眾,反對地主、貴族、官僚和國王。主張廢除教階、禮拜和洗禮,只保留婚配禮,教徒可自願離婚,主張禁慾。雖遭迫害,但仍在東南亞和小亞細亞傳播,影響擴及西歐,與阿爾比派同被稱作清潔派(因強調持守“清潔”,反對腐化而得名)。
阿爾比派 11~12世紀盛行於法國南部和義大利北部,以法國阿爾比城為活動中心的派別。該派相信善惡二元論,認為善神造靈魂,惡神造肉身,而肉身束縛靈魂。否認基督是上帝,只視之為最高的受造者,其肉身不具實體;認為聖靈亦為受造者,是眾靈(包括天使和人的靈魂)之首。反對教階制度和聖事。自認為是真正的教會。其主要聖事稱作安慰禮,據稱這是上升為德行成全的“義人”的開端。施禮時,以向受禮者按手方式,表示聖靈已進入其身,因而得到拯救。反對結婚和肉食。13世紀初,被教皇英諾森三世與法國北部封建主組織的十字軍鎮壓而失敗。14世紀末完全絕跡。
韋爾多派 亦稱里昂窮人派。法國里昂富商韋爾多於12世紀下半葉創立。該派主張恢復早期基督教會習俗,否認許多正統教義和教會禮儀。認為教會對拯救信徒靈魂並無特殊作用;否認彌撒中的餅酒真正變成基督血肉,否定煉獄,聲稱施捨、齋戒、彌撒、禱告對已死的信徒均無益處。反對教會斂財和神職人員奢侈享樂,主張改革教會,簡化儀式,取消對聖人敬禮,取消神職制度,認為男女教徒均可傳道,貧窮是靈魂得救的必要條件。韋爾多後被教皇盧齊烏三世開除教籍,但得到里昂平民擁護。該派在瑞士西南部和薩伏依山區農牧民中廣為流行,在西班牙、波希米亞和倫巴第等地也有發展。16世紀宗教改革時,信徒大部分參加了新教。
鞭笞派 產生於13世紀義大利北部。該派信徒常在鄉間遊行,手舉十字架,口誦聖詩,並以皮鞭自笞直至流血,認為此即最高的聖德,可藉以贖罪,並勸人悔改。曾傳入英國、法國、荷蘭等地,盛行於14~15世紀。起初曾被天主教會利用,後因經常揭露教會的腐敗和奢侈,否定傳統儀式和教會權力,遭到教皇譴責和教會當局迫害,活動被禁止。17世紀消失。
宗教改革時期被天主教貶斥的異端 14~16世紀間被天主教會斥為異端的派別運動,多是宗教改革運動的先驅,而宗教改革最終削弱了統一的教會權威,為許多被天主教定為異端的派別恢復了名譽。
14世紀,英格蘭牛津大學教授J.威克里夫提出一系列改革教會的主張,受到教皇格列高利十一世多次譴責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通緝,但得到英王的保護。其追隨者形成威克里夫派。該派中的激進派稱羅拉德派(意為喃喃祈禱者),以主張過清貧生活而被稱為“貧窮教士”者為核心,發展於下層民眾中,主要代表人物為肯特郡神父保爾。羅拉德派反對封建制度,主張社會平等和財產平等,要求廢除教會什一稅並剝奪教會財產,積極參加了1381年英格蘭農民起義。後來的捷克胡斯運動和英國宗教改革都受到威克里夫派的極大影響。
15世紀初,捷克布拉格大學教授兼校長J.胡斯在威克里夫的影響下,號召反對德意志封建主和天主教會的壓迫剝削,進行宗教改革。1415年胡斯在康斯坦茨公會議上以異端罪被處火刑。其追隨者統稱胡斯派。胡斯派於1419年發動起義,反抗德意志皇帝和羅馬教皇,史稱胡斯戰爭。在戰爭中胡斯派分裂為聖杯派和塔波爾派。1434年,聖杯派幫助十字軍鎮壓了塔波爾派。塔波爾派失敗後,其殘部和從聖杯派中分離出來的成員聯合組成許多弟兄會,這些弟兄會以後發展為統一的“弟兄聯盟”,被稱為波希米亞弟兄會。他們否定天主教會權威,以聖經為唯一的信仰準則,主張廢除等級特權,建立信徒財物公有制度,提倡人人平等,以兄弟姊妹互稱,強調自我修養,反對暴動鬥爭。屢遭迫害後流亡至波蘭、德、英、美等地。16世紀中葉,改以摩拉維亞為中心,遂被稱做摩拉維亞弟兄會,後形成與天主教會全面分裂的摩拉維亞教會(見胡斯運動)。
此外,16世紀出現的再洗禮派、蘇西尼派和一位論派也都曾被斥為異端而遭到迫害。但這時宗教改革運動已經全面展開,新教各宗派開始出現,天主教會的權威受到衝擊,舊的異端概念也隨之動搖。當政教合一的局面被改變,基督教各派教會的世俗權力逐漸被削弱乃至喪失之後,其排斥異端的強制作用也隨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