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徒 | |||||
拼音:jiao tu | |||||
解釋: | 信仰某一種宗教的人。 |
“教徒”在漢英詞典中的解釋
a religious believer; a religious follower
清教徒
自16世紀上半葉開始的宗教改革運動席捲了整個歐洲大地,德國的馬丁·路德、法國的加爾文成為改教後基督教新教的領袖。在當時的英國,由於英國國教的專橫,宗教改革姍姍來遲,但英國教徒們還是受到了來自加爾文教義的影響。1524年,英國人丁道爾(William Tyndale)把新約聖經翻譯成英文,他可以說是英國的第一位清教徒。早期清教徒希望完全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順服聖經的教導可說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如丁道爾的目標就是讓英國每位識字的人都擁有一本聖經。歷史上,將在英國的新教徒,那些信奉加爾文教義、不滿英國國教教義的人稱為清教徒。而由於英國的宗教迫害,大部分清教徒都逃亡到了美國,所以人們說起清教徒,一般指的就是美國的清教徒。清教徒並不是一種派別,而是一種態度,一種傾向,一種價值觀,它是對信徒群體的一種統稱。清教徒是最為虔敬、生活最為聖潔的新教徒,他們認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喚”。認為每個個體可以直接與上帝交流,反對神甫集團的專橫、腐敗和繁文縟節、形式主義。他們主張簡單、實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
清教徒時代,人類史上才真正出現了職業這個概念。當時的職業一詞是calling。call是呼喚、呼叫的意思。calling,含有“召喚、神召”的意思,意即上帝在天上呼喚你、命令你該有何種行為。這個詞義中無疑含有宗教意義:職業即是天職,是上帝安排的任務,這是職業的最初定義。